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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大易缉说卷三

元王申子撰

上经

乾下乾上

「乾」,健也。阳之性健,「乾」阳之纯,健之至者也。得阳之健而成象之大者曰天,故以天为「乾」之象。孔子曰:「乾,阳物也。」物物皆有「乾」,凡三才之内属乎阳者,皆「乾」道也。「乾,元亨利贞。」此文王之辞,以断一卦之义,即夫子所谓彖也。「元亨利贞」,「乾」之四德。「元」,物之始;「亨」,物之长;「利」,物之遂;「贞」,物之成。「乾」,主宰造化,终始万物者也。元而亨,亨而利,利而贞,物始而终也。始而终,终而复始,此「乾」之所以为「乾」,生生化化,所以无穷也。或问曰:伊川曰:乾,天也,诚斋曰:「乾为天,为君」。子皆不以为然,何也?曰:言得乾之大者,为天为君可也。若统言「乾」,则周万物而不遗。夫子曰:「乾,阳物也。」说卦曰:「乾为天」,天之乾也;「为君,为父」,人之乾也;「为金,为玉」,地之「乾」也;「为寒,为冰」,气之「乾」也;「为圜」,象之「乾」也;「为大赤」,色之「乾」也。「为良马,为木果」,物之「乾」也。凡肖形天地闲者,物物有「乾」,专以天与君言,恐非易之旨。「初九,潜龙勿用。」

此周公之辞。晦庵曰:「画卦自下而上,故以下爻为初。」诚斋曰:积天数之一、三、五曰九,理无形也,故假象以显义。龙,阳物也。变化无常,升降有时,故取以象乾之阳也。初以阳德在下,其象为潜藏之龙,于时为未可用,惟当养晦以俟时。勿者,禁止之辞也。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二离潜藏而见于田,是阳气发达于地上,龙德已著之时也。九五与天地合德之大人也,而为之应,故曰「见大人」。见则九二刚中之道得行,故曰「利」。

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九,阳刚;三,阳位。以阳居阳,而乘二阳之上,是重刚也。而又不中,且居下之上,是未离于下而尊显者也。以重刚不中之体,处非上非下之时,乃危厉之地也。唯其刚健得正,故能「终日乾乾」,进修不怠,加以惕惧,至夕不休,故处危而无咎,不失其为君子也。三居下之上,四逼近君位,此二爻独不称龙,圣人之意微矣哉!

九四,或跃在渊,无咎。

或者,疑而未必之辞。跃者,动而向于上也。渊者,静而安于下也。九,阳也,故「或跃」;四,阴也,故「在渊」。谓九四居下体变革之际,当进退未定之时,宜动则动,宜静则静,随宜进退以就安,则「无咎」也。

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五,君位也。刚健中正以居之,是以天德而居天位。其象为「飞龙在天」,谓非人力所能致也。所利者,见在下大德之人,与之其成天下之治,而天下亦利见乎大德之君也。上九,亢龙有悔。以纯乾之九,处一卦之上,刚之极、位之极也,故「亢」。亢者,高上而不能下之谓。阳刚过极而至于亢,必有悔。

用九,见群龙无首,吉。

用九,言用刚也。圣人于乾、坤二卦,特发刚柔之用,以为诸卦之准。群龙者,众阳也。言众阳皆当以柔济之,而不可过。故用刚之道,无过于刚,而动为物之先,则「吉」。首,先也。

彖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

此愚所谓彖传,盖夫子传文王之彖,以言圣人用乾之德也。「彖」者,总断一卦之体。能用乾全卦之体者,唯圣人,故以言之。此章必错简,「大明」至「御天」十五字,合在「乃利贞」下。大哉,赞乾元之大也。其大也,万物资之以为始。始者,气之元也,天亦赖之以总摄焉。统者,总摄之谓。元贯四德,亦可以见其统天也,此乾之元也。散而云行,溥而雨施,品汇之物,莫不流形于一元和畅之中,此「乾」之「亨」也。「元亨」出之序,「利贞」入之序。故乾道至此而生变化,万物由此而正性命。受于天曰命,赋于物曰性。性命各正,是复保合其一元之和,此「乾」之「利贞」也。始即「元」也,「终」即贞也。始而终,终而复始,天道也。惟圣人能大明之,以成六爻之位,辨其时用之宜不宜,又随其时之宜,乘六阳之变,以行天之道。御者,行也,如御车焉,进退自我,险易迟速则因之而已。此圣人用乾之德,以行天之道也。故能首出庶物之上,而万国咸得其宁。至此则圣人之德在天下,即乾之德在万物矣。或问曰:子移圣经之文而说之,可乎?曰:义以必当为主。此章夫子举文王乾「元亨利贞」之彖而传之,然后言「圣人用乾之德,以行天之道」,语意甚明白,错简无疑。况此亦晦庵释论语「互乡童子见」章之例,移其义不移其文,何不可之有?

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此夫子之辞。乾之大象不言「乾」而言「健」,与诸卦不同者,「乾」之象大,非圣人莫能尽,故但言其行健,欲人皆可取法也。君子,上下通称之名。自强不息,亦法其行健而已。

「潜龙勿用」,阳在下也。见龙在田,德施普也。「终日乾乾」,反复道也。「或跃在渊」,进无咎也。「飞龙在天」,大人造也。「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用九」,天德不可为首也。

此夫子举周公爻辞而释之。初之潜,以龙德而在下也。二离潜而见,是乾阳发达于地上,龙德之施已普也。三居危厉之地,故反复于道,而不敢自宁也。四当可以进、可以无进之时,审其可而后进,则兀咎也。五则大人之所为,圣人之事也。上九亢之极,何可久也?用刚以柔,不为物先,乃善用天德者也。

文言曰:「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

此亦夫子之辞,所以申彖传之旨。彖传之言四德,即天道以明之,诚者之事也。文言之言四德,即人道以明之,诚之者之事也。「君子体仁」以下,言君子体乾之德。体者,法其所为,体之于身之谓也。「元」者,万善之长。君子体之以仁,则足以君长乎人,而无不爱。亨者,百嘉之会。君子体之以礼,则足以备秩情文。「利」者,万物之宜。君子体之以义,则足以裁制事物。贞者,事之干也。君子体之以正固,则如木之有干,足以植立于事。君子而行此四德者,乃合于「乾」也。

初九曰「潜龙勿用」,何谓也?子曰:龙德而隐者也。不易乎世,不成乎名,遁世无闷,不见是而无闷。乐则行之,忧则违之,确乎其不可拔,潜龙也。

此夫子再释爻辞也。初以「龙德」而隐于下,故守其道,不为时世之转移;晦其光,不求名誉之闻达。遁乎世而不以为戚,人非之而不愠于心。可乐者行之,可忧者违之。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确乎其坚而不可夺,此初九之所为也。

九二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龙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龙德而正中」者,以乾刚健之德而处正中之位也。正中者,以九居二,得中而居中也。故能于常言常行之间,必信必谨,外闲其邪,内存其诚。其善足以兼一世而位乎下,故处之若无;其德足以普万物而得其中,故所过者化。是九二有君人之德而无其位者也,故利见九五以行之。

九三曰:「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何谓也?子曰: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知至至之,可与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九三。君子所以乾乾者,进德修业而已。德足乎己,措于事为业。其进修也,必以忠信为主,故其德日进。必修其辞而不妄发于外,立其诚而无自欺于中,故其业日广。又必致知于始,求知所当至者而至之,故志有定向而可与几。几者,择善之端也。又知其终而力行以终之,得其所当至者而至焉,故可与存义。义者,事理之当然也。九三内而进德,外而修业,如此,是以居下之上而不骄,居上之下而不戚,虽处危而得无咎也。

九四曰「或跃在渊,无咎」,何谓也?子曰:上下无常,非为邪也;进退无恒,非离群也。君子进德修业,欲及时也,故无咎。

或跃而上,或渊而下,乃心非为邪也。或进而跃,或退而渊,所行非违众也。盖君子进德修业,至四已成矣。时行时止,惟时之宜,及其时则无咎也。

九五曰:「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则各从其类也。天地间同声必相应,同气必相求。水于湿,火于燥,云从龙,风从虎,气类感召,皆出于自然,有不约而符者。夲乎天,如日月星辰必亲乎上;本乎地,如草木山川必亲乎下,亦莫不以类相从。大人者,出乎其类者也。故一作兴。而在上,下固利于见之,而上亦利见乎下,是亦各从其类也,故曰「利见大人」。上九曰「亢龙有悔」,何谓也?子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位而无辅,是以动而有悔也。」

上虽高而在外,九虽阳而居阴,是贵而无位也。下皆归五而不归己,贤皆就五而不就己,是无民无辅也。孤亢如是,焉能无悔?况悔吝生乎动,刚极无不动者,故曰「动而有悔」。

「潜龙勿用」,下也。「见龙在田」,时舍也。「终日乾乾」,行事也。「或跃在渊」,自试也。「飞龙在天」,上治也。「亢龙有悔」,穷之灾也。乾元「用九」,天下治也。

此夫子三释爻辞也。「下」者,时方在下,未可用也。时舍者,时所居犹在田也。行事者,行其进修之事也。自试者,审其可则进,不可则止,是自试其可不可也。上治者,升乎上而治乎下也。穷之灾者,亢极则灾也。天下治者,言圣人以「乾元」之德,用刚中之道,则天下治也。

「潜龙勿用」,阳气潜藏。「见龙在田」,天下文明。「终日乾乾」,与时偕行。「或跃在渊」,乾道乃革。「飞龙在天」,乃位乎天德。「亢龙有悔」,与时偕极。「乾元用九」,乃见天则。

此夫子四释爻辞也。初九以龙德而潜于下,当养晦以待时也。以九居二,刚柔杂为文,而见于地上,是文明已著也。九三则进修不怠之心,与天运相为不息也。九四离下而上,乃乾道变革之时。时既革,则处之者亦不可以常也,故当审进退之宜。九五以天德而宅天位,以天位而处天德,德与位相称也。上九则时已穷极,而处之者又不知变,是与时偕极,所以动而有悔也。「天则」者,刚而不过,乃天道当然之则,于「乾」之用九见之。

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贞」者,性情也。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大哉乾乎!刚健中正,纯粹精也。六爻发挥,旁通情也。时乘六龙,以御天也。云行雨施,天下平也。

此夫子三释彖辞,赞乾之德与道,而又言圣人用乾之德,以行乾之道也。乾之德,分之为元亨利贞,合之则一元而已。「元亨」出之序,自无而有,功用相因,故曰「始而亨」,言始物者元也,亨物者亦元也。「利贞」入之序,由散而敛,其功用异,故曰「性情」,言散而各遂者,情也;敛而同归者,性也。「利而贞」,是性其情也。而又曰「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则元始之中,已有利矣。不言所利者,所利非止一事,故曰「大矣哉」。此赞乾之德也。「大哉乾乎」以下,则又赞乾之道。「刚健中正,纯粹精」,乾之道也。「刚」言其体,「健」言其用。「中」者,五与二也。「中正」者,五也。刚而不过为得中者,二、四、上也。刚而得正者,初、三、五也。此其所以为「纯粹」。「纯」者,纯乎刚健,不杂于阴柔。「粹」者,一出于中正,不杂于邪恶。「纯粹」者,刚健中正之至。「精」者,又纯粹之至也。此他卦莫能与之同,「乾」之所以为「大」也。故圣人于六爻发挥之,以旁通夫「潜」、「见」、「厉」、「跃」、飞「亢」之情矣。而又随其时之宜,乘六阳之变,以行天之道焉。是以圣人之德,流行天地间,如云之行,雨之施,而天下无不平也。君子以成德为行,日可见之行也。「潜」之为言也,隐而未见,行而未成,是以君子「弗用」也。

此夫子五释爻辞也。蕴于身为德,见于事为行。德成而施于用,日可见之者,行也。今初九隐于下,德虽成而未见于外,是行之未成也,故弗用。

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辨之,宽以居之,仁以行之。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学以聚」者,聚其善。「问以辨」者,辨其非,进德之事也。「宽以居」者,其处心广而大。「仁以行」者,其及物公而溥,修业之事也。此九二有君人之德,而位乎下之所为也,故利见九五大人以行之。

九三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

卦之六位,兼三才而两之,初与二为地,三与四为人,五与上为天。三之所居,是上未至于天,下已离于田,危厉之地也。唯刚健而不失其正,故能乾乾进修,因时惕若,是以虽处危地而无咎也。

九四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无咎。

四上不在天,下不在田,而又出乎人之上矣,是处非可必之地,故疑。疑则必能审进退之当,故无咎。

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大而天地,明而日月,变而四时,幽而鬼神,无往不合者,合乎道也。盖大人者,至公无私,以道为体者也。「先天而天弗违」,谓意所欲为,默与道契而无所戾也。「后天而奉天时」,谓知理如是,顺而行之,不失其宜也。故大而天地,众而人物,幽而鬼神,皆弗能违,此大人之所以为大。是以一作兴。于上,普天之下莫不利于见之也。

「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

进必有退,存必有亡,得必有丧,理之常也。亢而不知,能无悔乎?唯圣人为能知其理之必然,处之以道而不失其正,故圣人无亢。䷁坤下坤上,

「坤」,顺也,阴之性顺,「坤」,阴之纯,顺之至者也。得阴之顺而成形之大者曰「地」,故以地为坤之象。孔子曰:「坤,阴物也。」物物皆有「坤」。凡三才之内,属乎阴者,皆坤道也。

「坤」:元亨,利牝马之贞。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

「乾」之元,始万物者也。「坤」之元,承「乾」之始而生万物者也。亨万物、利万物则同,独贞体异。「乾」以刚健之正为「贞」,「坤」以柔顺之正为「贞」。牝马,取柔顺而健行之义。「乾」健行,故为「马」。坤亦为马者,「坤」,「乾」之配,「乾」行而坤止,则无以承天之施,而成其化育之功,此所谓柔顺之贞,「坤」之德也。君子而行坤之道者,亦唯柔顺而已,故居先则迷,处后则得主利者,凡阴之道皆主乎利,故曰「利万物者主乎坤」。西南阴方,故「得朋」;东北阳方,故「丧朋」。必「丧朋」,然后成其生育之功,亦「主利」之事也。「安贞吉」者,谓安静正固则吉。盖先而不后,则失柔顺之正;朋而不丧,则无主利之功。不安静则将妄动,不正固则为柔邪,失坤道矣。

彖曰: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牝马地类,行地无疆。柔顺利贞。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后顺得常。西南得朋,乃与类行。「东北丧朋」,乃终有庆。「安贞」之吉,应地无疆。

此以地道明坤之德,以释彖辞。「至」,极也。比「大」之义差缓。大则无穷,至则有极也。「始」者气之元。「生」者形之元。生万物者,「坤」也。然「坤」不自生,顺承天之施而已。故其厚足以容载万物,其德足以配合乎「乾」,此「坤」之元也。「含弘」,谓其静而翕,则含且弘。「光大」,谓其动而辟,则光且大。品汇之物,所以「咸亨」,此「坤」之「亨」也。马而非牝,则不顺而非地之类。牝而非马,则不能配「乾」而行地兀疆,此「坤」之柔顺利贞也。故君子行坤之道者,先乎阳则迷而失,后乎阳则顺而得。以阴从阴,犹与类行;以阴从阳,然后有庆。又必安静正固而后获吉者,盖不安静则为妄动,不正固则为柔邪,失坤道矣。此章三「无疆」各不同。「德合无疆」,言「坤」之德合乾之无疆。「行地无疆」,言坤得地道之无疆。「应地无疆」,言人能合坤道之无疆也。

象曰: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坤」,地也,以形言,故曰「地势坤」。见其所积之厚,君子体之,以重厚之德,容载万物也。初六,履霜,坚冰至。

以六之阴居坤之初,为阴虽微,其势必盛,故圣人为之戒曰:「履霜,坚冰至」。霜,阴之始凝。坚冰,阴之极盛。欲人履之于初,知其终之必至于盛,而谨之也。诚斋曰:「积地数之二与四,故曰六。」晦庵曰:「阴阳者,造化之本,不能相无,而消长有常,亦非人之所能损益者。」然阳善而阴恶,圣人作易,于消长之际,必致其扶抑之意焉,所以赞化育而参天地也。

象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

魏志曰:「初六履霜。」今从之。初阴,故取象于霜。霜,阴之始凝也。驯,顺也,言理势之顺也。谓阴虽微,驯致其道,必至「坚冰」,为可畏也。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

二以阴居阴而在下,柔顺中正,尽「坤」道之善者也,故以地道之至善者言之。「直」者,因物之性而生之,无所偏曲也。「方」者,随物之形而成之,一成而不变也。「大」则德合乎「乾」也。此皆「坤」道自然而然,不假修营,而物自生、功自成者也,故曰「不习无不利」。

象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坤」之六二,静则中正,动则「直方」。「直方」因动而后见,而地道之光又因「直方」而后见,故曰「六二之动」,又曰「地道光也」。

六三,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

以六居三,为以阴晦阳,故曰「含章」,谓含藏其章美也。「可贞」,谓可贞固守之也。「可」者,仅可之辞。盖三居下之上,得位者也,又不可终藏其美而不发,故或出而从上之事,但不当专有其成以为己功,唯当顺承以终其事而已。盖以阴居阳,而又处二之上、四之下,其时其位,不得不然也。

象曰:「含章可贞」,以时发也。「或从王事」,知光大也。

「含」非含藏,终不发也,待时而后发也。「或从王事」,而能「无成有终」者,必其知之「光大」也。浅暗者有善唯恐人不知,岂能含晦哉?

六四,括囊,无咎无誉。

四居纯阴之世,位近于五,而无相得之义,是上下不交时也。然四自得其正,能谨默晦藏,如结括囊口而不露,故得「无咎」。既晦藏,则「无誉」矣。处斯之时,亦不宜有誉,曰「无誉」,亦所以戒之也。

象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四遇纯坤之时,能慎如此,故曰「不害」。不然,居近君之正位,而全身远害以自安,宁得无咎乎?六五,黄裳元吉。

以坤之六而居五,为以顺处中而在上。黄,坤之正色,亦中色也。裳,下体之服。言以坤顺之正,而不失其中,虽在尊位,而能服守坤下之体,故大善而吉。不然,则大凶可知。春秋传:南蒯将叛,而筮得此,以为大吉。子服惠伯曰「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是也。

象曰:「黄裳元吉」,文在中也。

六,柔也。五,刚也。刚柔杂为文,而又得中居中,故曰「文在中」。文在中,故能明理而无过,是以「元吉」。

上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

「乾」为龙。龙,阳物也。「坤」,无阳之卦,圣人于上六特称「龙」者,存阳也。盖阴盛之极,必轧乎阳,故阳与之战。水龙所安,今战不于水而「于野」者,言失其所安而战于外也。阴盛,故敢与阳抗,而两败俱伤。「血」,阴也。「其血玄黄」,言阴伤而阳亦不免于伤也。

象曰:「龙战于野」,其道穷也。

不唯阴之道穷,阳之道亦穷矣。履霜不戒,以至于此,凶不待言也。用六,利永贞。阴道柔而难常,易于失正,故用柔之道,利在永久而贞正。

象曰:用六「永贞」,以大终也。

阴本小而能大,正也。能长守正,则虽阴柔而可以大于终也。

文言曰:「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后得主而有常,含万物而化光。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

物亦有柔者,而「坤」为至柔;

物亦有静者,而坤为至静。至,极也。唯柔之极,故其动也刚,刚者,发生必达也。唯静之极,故其德必方,方者,常而不变也。唯其柔,故后乎阳而有得;唯其动也刚,故功化光大。唯其静,故含万物而不遗;唯其德之方,故主利而有常。「坤」能此者,亦承天之施,行天之时,一本乎顺而已。故赞之曰:「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主」字下脱一利字。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辨之不早辨也。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

此夫子再释爻辞也。天下事未有不由积小以成大者,祸福皆然。「必有」者,言此理之必然也。积之者善,则福及子孙;积之者不善,则殃及后世。至于大恶不道,亦岂一朝一夕之所致哉?莫不由积而成。人能谨其微而辨之早,则祸乱何自作乎?「履霜而戒,坚冰之至」,盖言理势之顺,不可不谨其微而防其渐也。

直其正也,方其义也。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直」,言二之正也。「方」,言二之义也。正者,以阴居阴。义者得中之谓。君子以敬直其内,则亦二之直也;以义方其外,则亦二之方也。敬义并立而德不孤,此其所以能大。如此则何所用而不周,何所行而不利哉?行而疑则习,不疑则不待习矣,故曰「不习无不利」。

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以六晦阳,故能含美而弗敢成;以三体阴,故能从事而代有终。谓三非有美而不发,特不敢暴其美,唯知代上以终其事,而不居其成功,犹地代天生物,而功则主于天也。此因六三以阴之体而居阳,处上卦之下而居上,发明坤道之当然者,以为训也。

天地变化,草木蕃;天地闭,贤人隐。易曰:「括囊,无咎无誉。」盖言谨也。

四居纯坤之世,位虽正,而与五无相得之义,是上下不交而志不通时也,是天地闭而贤人隐时也。故取「括囊」之象,言不容不谨以自守也。

君子黄中句,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

「黄」,坤之正色。黄中,谓以坤顺之正,居中得中,备坤道之美者也。美者,其孟子所谓充实之善,由中达外,皆此美也。故能通达天下之理,辨正君臣之位,居守坤下之体,其发于外者如此,岂非美之至乎?盖「黄中」,美之在其中者也。通理正位居体,美之畅于四支,发于事业者也。或问曰:诸说皆以「黄中通理」为句,而子独于「黄中」绝句,何也?曰:周公爻辞,例于初九、六二之类两字上取象取义,故夫子释之称「象曰」。今此爻「黄中」字,实「坤」六五之象,其通理正位居体,乃所以释「黄中」之美。况「通理」二字,即小象所谓「文在中」之意,非连「黄中」为句明矣。今观诸家通理绝句者,曰文中而达于理,曰有文德而达于理,曰以黄中养德性而通至理,于「坤」六五象义何所取耶?

阴疑于阳必战,为其嫌于无阳也,故称「龙」焉;犹未离其类也,故称「血」焉。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阴盛之极,必逼乎阳,故阳疑之而与之战。称「龙」者,为嫌其无阳而存阳也。且称「天玄」,是战有阳也,龙岂潜龙之谓哉?借曰「潜龙」,则与战者谁也?盖以时势言之,虽阴强而阳弱;以理势言之,阴极必衰,阳亦可以少伸矣,故战而俱伤。血,阴也,未离其类,故称「血」,亦不与阴之强也。圣人之辞严矣哉!䷂震下坎上

屯,难也。为卦震下坎上,震坎二体,阴阳在下而始交。其象为云阁于雷之上而未成雨,是阴阳之气郁结而未亨也,故为屯。震,动也。坎,险也。动而遇险,亦屯之义。伊川曰:「在时则天下未亨泰之时也。」

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此以下「元亨利贞」字,各随卦义,只作两字解,与乾不同。易之不可为典要者,类如此。「元亨」主五而言,「利贞」主五与初而言。「勿用有攸往,利建侯」主初而言。盖初与五成卦之主也。

五以阳刚中正居尊位,虽处屯陷于险而未亨,然亨则必大,故曰「元亨」。处屯之道,利在贞正,非贞正何以济屯?故曰「利贞」。坎险在前,而初居震体,戒其妄动,故曰「勿用攸往」。然非终不往也,贞正固守求助,待时而后往也。且天下之屯,非独力所能济,故「利建侯」。彖曰:「屯,刚柔始交而难生,动乎险中。」

以二体释卦名义。易之初,纯阳之「乾」,纯阴之「坤」而已。今「震」一交而为「坎」,「坎」一交而为「震」,皆居二体之初,而为成卦之主,故曰「刚柔始交」。以「震」遇坎,故曰「难生」。震动坎险,故曰「动乎险中」。是以为屯。

大亨贞。雷雨之动满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宁。以卦象释彖辞。「草昧」下脱「勿用有攸往」一句,彖无不释之文也。屯所以能「大亨」者,「贞」也。贞者,正而固也。非正固,何以济屯?故处屯难者,不可妄动,动必以正。果正矣,是唯无动,动则大亨。如雷雨一动,而满盈于天地之间,亨孰大焉?「天造」,时运也。方时运之屯,其乱也如草木之未齐,其暗也如昧之不明,其可冒进乎?故「勿用有攸往」。唯宜建立君长,旁求辅助,与之勠力图济,而不可自安也。

象曰:云雷屯;君子以经纶。

云郁结于雷之上而未成雨,屯之象也。君子以之「经纶」者,多难之际,正君子经纶之日。经纶如治丝,顺而理之则治,紊而纷之则乱,谓必审事变之由,筹济屯之道,经纶于心而措之事业也。

初九,磐桓,利居贞,利建侯。

初以刚正之才,当屯难之世,居动体而应乎险,未能遽进,故「磐桓」。时既未利,唯宜居守其正以待,不可妄动,故「利居贞」。初以阳下阴,是能以贤下人而得民者也。屯难之世,宜建之以为侯,初亦宜求贤以自助,故曰「利建侯」。全卦彖义,尽属初爻。以初成卦之主,刚正君子,虽在下,乃济屯之才也。

象曰:虽「磐桓」,志行正也。以贵下贱,大得民也。

初「磐桓」有待者,其志终欲行其正也。况方屯之时,阴柔者不能自存,有一阳刚之才,众必从之以为主,而初又能「以贵下贱,大得民心」,在上者果能建之以为侯,则屯可济矣,故「利」。

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

班,班师之「班」,分散而退也。二与五中正相应,而初亦成卦之主,得时于下,而己乘之,故为所难。「屯邅」而不进,「乘马」而复「班」。然初下贤者也,非与二为寇,乃求与二为「婚媾」者,但二守正而不从。礼曰:「女子许嫁,笄而字。」「不字」者,不许初之「婚媾」也。「十年乃字」者,谓二处屯一难也,乘初又一难也。是必再变,脱初之难,而后遇五正应,而后字,而成其「婚媾」也。盖言六二以中正处屯,故能终免于难。

象曰:六二之难,乘刚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二以柔乘刚,为初所难,乃其屯也。及时与事迁,再变而遇正应,是反其常也。或问曰:「易中三年、十年、二岁、十岁字,旧说不曰久,则曰终而已,而子必以爻变数之,何也?」曰:此盖以复之七日,临之八月例,触类而得之。圣人繋辞,无一字不在六画上取来。诸说往往皆谓圣人但据理繋辞,多是设辞,多是泛说,初不拘卦爻之象,所以为说不胜支离,而易之道晦矣。

六三,即鹿无虞,唯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三,质暗而志刚,不中不正,处屯之时,而当震动之极,上无应援,而贪于进取,如逐鹿而无虞人为之引导,则唯有陷入于险阻之中而已。言屯而妄动,动而愈屯也。若以君子见事几者处之,不如舍去,往则徒取困吝之辱耳。外暗而处屯,故唯入;处屯而内刚,故能舍。象曰:「即鹿无虞」,以从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穷也。

无虞而妄动,以从欲也。无虞而即鹿,以贪禽也。君子则见几而舍之,若往则益取困吝之穷也。

六四,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

四居近君之位,而得其正者也。然处屯之时,以柔居柔,其才不足以济,故乘马欲进而复班。己之才既不足,若能求贤自辅而往,则可济矣。初九贤而在下,正与己应,四若求此婚媾,而往辅阳刚中正之君,则屯可济而吉,而无不利矣。象曰:求而往,明也。

知己不足,求贤自辅而后往,可谓明矣。己不能而遂已,或又妒贤嫉能,至暗者也。

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

五以阳刚中正居尊位,然处屯之时,陷于险中,内外之臣又皆柔弱,而初九得民于下,众皆归之,是威权不在于己,膏泽不下于民,人君之屯也。若以中正之道小,正之以渐,则可获吉;若以阳刚之道大,正之而暴,则取凶矣。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膏泽之施,不出于己,出于己亦不周于下,是未光大,人君之屯也。

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

以阴柔之资,处屯难之极,无应无与,居则不安,行则无所之,故「乘马班如」。二之班如,将有所往;四之班如,将有所待。今上之班如,何所往,何所待乎?故莫知所为。至于「泣血涟如」,言屯之极也。

象曰:「泣血涟如」,何可长也。

屯难之极,而以至柔处之,其能久乎?䷃坎下艮上

「蒙」,「蒙」,昧也。物生必蒙,谓物之初生,蒙昧而未明也。伊川曰:「为卦艮上坎下,山下有险,遇险而止,莫知所之,蒙之象也。」山下有水,水必行之,物始出而未知所之,亦「蒙」之象。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

成蒙。卦之主者,二与上也。今卦义专主二而不主上,以上居一卦之外故也。二以阳居中,刚而不过,得时中之道,故「亨」。蒙之未亨,所求者阳之明也。「我」谓九二。唯阳故明,是能发人之蒙者。五,蒙卦之主,其质阴柔,如童之蒙而下应之,是蒙之世,二不求五,而五求二也。为二者,亦宜待上之求而后应之。如是则彼之信向也专,而我之发之也易。若求之自我,则不唯教者之心不虚,而受教者之心亦不专矣。筮者,心有未明而求决于明之事。「决蒙」如决筮,初则至诚一意,故告之。再三则渎慢不诚,故不告。蒙而求发,与明而发蒙者,皆当一出乎正,故曰「利贞」。亦以二五皆不正,故戒。

彖曰:蒙,山下有险,险而止,蒙。

以卦象、卦德释卦名义。「艮」,山也。「坎」,险也。山下遇险,莫知所之。内险不可处,外止莫能行,莫知所为,故为

「蒙」。

「蒙亨」,以亨行时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初筮告」,以刚中也。「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也。蒙以养正,圣功也。

以成卦之主释彖辞。「蒙」之能「亨」,以亨道行也。「亨道」,时中也。「时」,谓用当其可。「中」,谓无过不及。亦谓五以阴居阳,二以阳居阴,皆位乎中也。「志应」者,主五而言,谓五之志应于二也。「刚中」,主二而言,谓初筮则至诚一意而来告之者,以吾刚中之道告之也。若再三,则其诚不一,与吾刚中之道相戾,故不告。纵告之,彼亦不能信受,徒为烦渎,渎滋蒙耳,故曰「渎蒙」。盖五体柔而志刚,故有诚不诚之异也。「蒙」者,纯一未发之天也。及其未发而以正养之,可以作圣,此「蒙」之所以「利贞」也。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山下之泉,水之始出者也,未有所之,若人蒙稚,未知所适也。泉之性行,山之性止,此欲行而彼止之,是行而未达也,皆「蒙」之象。诚斋曰:「山下之泉,其决也不可御,君子得之以果其行;其积也不可测,君子得之以育其德。」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阴暗在下,「蒙」者也。「蒙」贵于发,发贵于初。发之之道,其蒙而未达也,则宜用者刑威以惩之;其蒙之既达也,则宜用者,说械繋以宽之。或刑或说,当随其宜而用之于初,过此以往,则扞格而难胜,故「吝」。盖初六质阴,故「蒙」,故不免于用刑。居阳,故可发,故可以用说。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发蒙」之初,法不可以不正,或刑或说,不失其宜,乃「发蒙」之法,故于初言之。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

二处蒙之时,以刚中之德,为一卦之主,上应于五,得时得位而独明者也,故能「包蒙纳妇」而皆获其吉。「包蒙」者,包众蒙而为之主也。「纳妇」者,受众阴而为之归也。此通一卦而言也。五,尊也,父也;二,卑也、子也。处卑而任尊者之事,「子克家」之象也。此以应五而言也。谓包蒙纳妇而皆吉者,「子克家」故也。苟非尽子道而包之纳之,则僭乱耳,何吉之有?

象曰:「子克家」,刚柔接也。

二以刚中承于五,五以柔中应于二,刚柔相接,故能成其主蒙之功也。

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六三以阴居阳,而应比皆阳,非纯乎蒙者,故不言蒙。唯不中不正,而志刚妄动,近见九二为众蒙所归,得时之盛,乃舍其正应而下从之,如女之「见金夫」,不能自保其身者,何所利哉?故圣人不言蒙,而专以女之行不顺者言之,然是亦蒙之至也。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顺也。

女之所行,唯正则顺。今行而不顺,其可取乎?六四,困蒙,吝。四以阴处阴,既已蒙矣。蒙所赖以发者,阳明也。四于九二,则隔于三;于上九,则隔于五;独远于阳而又无应,是困于蒙者也,故可「吝」。

象曰:「困蒙」之吝,独远实也。

阳实阴虚。「独远实」者,谓于一卦之中,独不能近阳实之贤,故困于蒙而无由达也。六五,童蒙,吉。

六五质阴,故「蒙」。得中而居刚,故能求明。童,取未发而资于人之义。谓五以柔中之德,应九二刚中之贤,虚其心,弱其志,如童稚之资于人,以成其治蒙之功,其吉可知。

象曰:「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舍己资人,顺从也。降志下求,卑巽也。能顺而巽,此其所以有作圣之功欤?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上九亦成卦之主,发人之蒙者。然居卦之终,为蒙之极。蒙之极则不明。以九居上,为刚之极,刚之极则必击。以刚而击人之蒙,御寇也。不明而过用其刚,为寇也,故曰「不利为寇,利御寇」。盖以刚居上,处蒙之极,外暗而内刚,故不可不以过用其刚而为之戒也。

象曰:利用「御寇」,上下顺也。

使上九善用其刚,因其蒙而击之。如因其寇而御之,则上之辞顺,下亦得以去其蒙,其心亦顺,故曰「上下顺」也。䷄乾下坎上

「需」,须待也。为卦乾下坎上,乾健而上行,前遇坎险,不能遽进,有须待之义。

云上于天,欲雨未雨,犹有所待,亦须待之象,故为

「需」。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需」,待也。有坐而待人者,有行而待于人者。九五成卦之主,以阳刚中正,陷于险中,下有三阳进为之助,而为阴险。得位者阻于其闲,故五贞守以待三阳之至,下三阳亦递进以待阴险之平,故皆不陷于险而能「亨」,亨则必「光大」也。五刚中,故「有孚」。中正,故「贞」。孚则一于诚,贞则正而固。以此而需,何往不吉?何所不济?故大川亦「利涉」也。刚健而不陷于险,亦「利涉大川」之义。

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以卦德释卦名义。「需」者,坎险在前,须而后进也。唯刚则内有所主,故能需。唯健则动不可御,故能济。且刚健者,其动必躁,乃能需待而不妄动,则坎险不能陷之矣。此需之义所以不至于困穷也。

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以成卦之主释彖辞。言「需」所以能「有孚光亨贞吉」者,五以正中而居尊位,为需之主,是有其位,有其德也。以此德居此位,而需,何往不济?故其「亨」也。光明盛大,往而涉险,则有功也。

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云上于天」,欲雨未雨,有所待也,故为「需」。君子体此,于事之当需者,亦更不容复有所为,但饮食以自养,宴乐以自怡,待其时之至而已。一有所为,则非「需」也。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人所居曰「邑」,邑外曰「郊」。自邑而郊,是离所居而有行矣。盖初健体,以刚居刚,不能不行,行则正与四应,是行而遇险,不能不需,故曰「需于郊」。以健体已动,而「需」未必能久,故戒之曰「利用恒」。「恒」者,久也。「需」而能久,则无冒险之忧,故得「无咎」。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既行于外而能「需」,是不冒险而行者也,故「无咎」。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需」之为卦,以二体言,坎险在前,不可遽进,故「需」。通六爻言,四以一阴险而得位,阻三阳之进,故下三爻指四以分远近。过四而五,则阳刚得助,「需」者济矣。盖二与五同德相应,其近险者,欲济险也,犹沙近水而渗水也,故曰「于沙」。自二至四,互体兑也。「兑」为口舌,故不免小有言语之伤,谓与四相失矣。然二居柔守中,能不躁不竞,以需险之夷,故终能济险以获吉。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以刚处柔,居中得中,是能宽衍以需险之衰者也。故与四虽「小有言」,而终与五协济以获吉。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泥则切近水矣。险已近,而又以刚用刚而进逼之,是招致寇难之至也。盖三刚而不中,居健体之极,而逼近坎险,故有此象。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坎之灾犹在外,自我逼之,所以来也。寇难既自我致之,若能敬慎以御,则可无败。盖所逼者阴柔,不能敌吾之刚正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乾阳志于上进,坎阳「需于酒食」以待之久矣。四以一阴当其进而处需之时,不能早避,故见伤。「血」者,阴之伤也。然居得其正,又以柔处柔,故能去其所安之穴,顺以听之,是以虽伤而不至于凶也。

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此三阳进而一阴退避之象,「需」之险于是济矣。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酒食所以养生,亦以待客。五,阳刚中正,处坎险之中,需同德之来久矣,而六四一阴阻之于下,故唯以中正之道,自养以待其至,如备酒食以自养,且以待客之来也,故曰「需于酒食」。此五贞正,以「需」而获光亨之道,故曰「贞吉」。

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五陷于险中,善处需而获吉者,中正故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穴,所安也。以六居上位之正,乃所安也。「入于穴」,安其所安也。「乾」之三阳,既与坎之阳遇,则需已济矣。刚健上进,不极不止,故不待促之而自来。然上阴位,非阳所安,上六又非阻其进者,故但安其所安而敬待之。彼三阳之需既济,则志愿已毕矣。故不唯不相陵犯,且将得其助而尽夷其险,故云「终吉」。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阴上为主,阳来为客,是不当其位。然用之得其道,亦不为大失也。䷅坎下乾上讼,争讼也。为卦坎下乾上。晦庵曰:「上刚以制其下,下险以伺其上,刚险相接,能无讼乎?」诚斋曰:「天道上行,水性下注,天左而西,水右而东,相违而不相亲,皆讼之义,故为

讼。」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讼之成卦,九二也。以刚居中,故「有孚」。「有孚」则不诬。阳陷于险,故「窒」。能「窒」则不争。坎为加忧,故「惕」。知惕则惧而不敢轻。

以九居二为得中,得中则处之不失其宜,此皆处讼之吉道也。若讼而至于终穷不反,则「凶」矣。讼者,不过求辨其曲直也,故利见大德之人以决之。「不利涉大川」者,谓不可冒大险而行,侥幸其吉也。亦以二陷于险,乾阳上进而不能援,有「不利涉」之象。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

以卦德释卦名义。讼常息于彼此之相能,常成于两彼之不相下。险者狡,健者强,上挟其强,下恃其狡,二者相遇,能无讼乎?伊川曰:「上刚下险,险而又健也。若健而不险,不生讼也;险而不健,不能讼也;险而又健,是以讼也。」

「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以成卦之主及卦德、卦象释彖辞。「孚」者,中实而无妄也。「窒」者,塞其争忿之心也。「惕」者,谨畏而不敢轻也。「中」者,不过于刚而和平为尚也。处讼之道,如是则吉,亦九二刚自外来而得中,成此卦义也。盖讼非美事,若极意为之则必凶,故曰「讼不可成也」。然听讼非其人,则是非曲直或不得其平,所尚者见刚明中正之大人如九五者以决之,故曰「利见大人」。与人讼者,宜择安平之地以置其身,若冒危行险,则将愈入于深渊不测之所,陷其身矣,故曰「不利涉大川」。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天水相违而行,讼之象也。若彼此相顺,讼何由兴?君子观此,知人情相违则必讼。故凡作事必谋其始,所以绝讼之端,期于无讼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讼」之六爻,以应为敌,取象义。此非初讼四,盖四挟其刚强讼初者也。初位卑才弱,得止则止,故「所事」不永。然乖违之初,不能无暂忿,故「小有言」而终不成讼。人我无伤,所得多矣,故曰「终吉」。「吉」者,不讼之吉也。初一变则为「兑」,故曰「有言」。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止讼于初者,上也。故于「讼」之初,即以「讼不可长」为戒。所谓辩者,岂待上之人为之辩哉?初与四相敌,亦相应,可以自辩,是是非非,唯理之从,故能「吉」也。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五以刚健中正,而居一卦之尊;二以刚险不正,而为成卦之主,正所谓「险而健」,故「讼」。二之敢于讼上者,以成主得时,附之者众也。盖居「坤」体,二阴附之,故曰「邑人三百户」。古者九夫为井,四井为邑,今曰「邑人三百户」,是强大也,强大故敢于讼上。然五刚中正,其可讼乎?是为讼而义不克也。知其「不克归」,而弃其附己之众而逋窜焉,虽不能无失,然犹可以免刑戮之眚也。居柔,故能逋。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知义不克,归而逋窜,犹可免祸。若不知自反,则祸患之至,如掇拾而取之矣。彖称二「刚来而得中」,而爻义乃如此。盖彖总言一卦之体,爻则据其时之用以言之也。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六三,「巽」之变,今互九四、九五,亦「巽」也。「巽」虽柔懦,顺德也。三与上敌应,上健极而终凶者也。三以柔巽居下,不敢与讼,而上九极其刚强,好上之势以陵之。三幸与九四比,犹故旧也。四又承五,为能庇之,三乃就四而受庇焉,故曰「食旧德」。以一阴处二阳之下,亦有托庇之象。然恃人而无虑,不可也。又当贞正自守,常怀惕厉,则可终吉。且柔从刚,下从上,理也。「或」者,非必之辞。谓或从四于王事,则不可有其成功。若有其成,则非避讼者所宜。况志在避讼,不在从事乎?此三质柔用刚,与「终讼」者为应,虽能出险,而未离乎险,故发此义。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世之柔巽惧讼,而借庇于强者多矣。况四承五而三比之,上得以从王,下得以免讼,吉可知也。旧说皆曰从上九,上九之事,岂得为王事乎?况上九乃「讼」之终凶者,从之岂能获吉乎?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复」,反也。「即」,就也。「命」,正理也。「渝」,变也。四以刚居健体,故躁动而不安;以九居四,故失正而不贞。本刚强健讼者,然初为之应,初柔弱,不与之讼;四亦居柔,且承九五中正之大人,而能自止,故「不克讼」,而反就正理,变其不安不贞而为「安贞」,所以「吉」也。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反而就正,理变而为安贞,故不失其吉也。九五,讼元吉。

五以刚健中正居尊位,是听讼而得其中正者也。天地间,唯一中正而已。自情伪滋人,不皆中正,「讼」所由兴。今「讼」之大人,以吾之中,中天下之不中;以吾之正,正天下之不正;使天下共由乎中正之道而无讼焉,所以为「元吉」。元有大善之义。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五之所以获元吉者,以中正之道化民,讼不待听而自无也。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鞶带」,柔下之服,喻六三柔服于下也。「褫」,夺也。谓三变而遇九二刚中得时者,褫夺之也。盖上不中正,处讼之终,极其刚而好上于人,是肆其强而终讼者也。虽或与之柔服而下之,亦不能止其刚强好上之心,故不终朝而三见褫夺,言刚而善讼者,讼之愈善,则嫉之者愈众也。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上九,讼之终凶者也。虽胜而有得,亦不足敬,况褫夺之辱随至乎?䷆坎下坤上

师,兵众也。为卦坎下坤上,地中有水,水聚于地中,众聚之象也。水由地中行,师由律中行之象也。伊川曰:「内险外顺,险道而以顺,行师之义也。」一阳为众阴主,统众之象也。比以一阳主众阴而在上,君之象也。师以一阳主众阴而在下,将帅之象也。故为师。师:贞,丈人吉,无咎。

九二,成卦之主也。以一阳统众阴于下,将帅统师之象也。行师之道,以正为主。兴师动众,以毒天下,而不以正,民弗从也。动以正矣,帅师者又得其人,然后「吉」而「无咎」。吉,谓有功。无咎谓无过。丈人,谓年德才谋为众所尊信畏服者也。不然,则众心不服,行师虽正,其能吉乎?

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

以卦体、卦德释彖辞。「能以」之「以」,犹春秋「以某师」之「以」,谓能左右之也。二以一阳得中,众阴皆为所以也。能以众正,正天下之不正,则可为王者之师矣。王者,以德行仁之称。「刚中而应」,谓二以刚处中,而五以中顺应之,是得君信任之专也。坎险坤顺,行险道而顺人心,师之正也。毒,害也。师旅之兴,不无伤财害民之事,然唯正唯顺,则毒天下所以安天下,故民说从之,「吉又何咎矣」。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

散漫而不一者,水也。容受而无遗者,地也。水敛聚于地之中,众聚之象。君子体此,以容保其民,畜聚其众也。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律,法制纪律也。「否」,不以律也。臧,善也。在卦之初,为出师之始。出师之道,当谨其始,先明纪律。纪律不明,则威信陵夷,人心玩弛,虽善于用师,亦取凶之道也,故曰「臧凶」。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师出必以律,失律则凶矣。虽幸而胜,亦凶道也。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二以刚中之才,上为六五所应,下为众阴所从,于师之时,师之主将也。梱外之事,将军主之,军事不从中覆,故曰「在师」。在师之权既专,则可缓可急,可刚可柔,可进可退,周旋举措,皆适其中,故「吉」而有功,且无过咎,此主将之事也。「在师」,使众知有将;「锡命」,使将知有君。知有君,则不患其专矣。至于再,至于三,谆复之意也。「锡命」,如遣使劳军,就军赐爵之类是也。或曰:「锡命」,旧说皆以为三锡恩命,谓一命受职,再命受爵,三命受服,而子独以为命令之「命」,何也?曰:此爻方言「在师」,未及行赏,况圣人分明在上六师告成功时,言论功行赏之事。六爻之等,何可乱其次耶?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天」,王也。在师而得「中吉」者,承王之宠任也。再三以怀来万邦之意命之者,见非残民以逞,师之正也。六三,师或舆尸,凶。

「舆」,众也。「尸」,主也。三不中不正,以柔居刚,是小人之才弱志刚者;而居二之上,是二为主将,三躐而尸之也。凡任将不专,偏裨擅命,权不出一者,皆「舆尸」也,军旅何所听命乎?其取败必矣,故「凶」。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自古用师,权不出一,而致覆败者多矣,况望其有功乎?六四,师左次,无咎。

左次,退舍也。兵法:上将军居右,是师以右为尚,左乃无用之地。次,舍止也。盖四柔而得正,故能见可而进,知难而退,虽无成功,然贤于冒不韪而取覆败者多矣,故「无咎」。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度不能胜,完师以归,亦师之常也。伊川曰:「易发此义,其仁远矣。」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五,君也,师之主,故以兴师任将之道言之。五柔顺得中,非起兵端者,敌加于己,不得已而应之,如田有禽害吾稼,然后猎之。「执言」,奉辞也,明其罪以讨之,是为有名之师,师之正也,故利,故「无咎」。「长子」,谓九二,望尊而更练者也。「弟子」,谓六三、六四,阴小而轻率者也。任将宜专,若使长子任事,而又使弟子得而众主之,则师虽正,亦不免于凶矣。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二以刚中受命而行,任使己当矣。若参以小者,舆尸其事,则为不当,其凶宜也。后世有以宦者为监军,何见哉!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上,师之终,功之成,大君论功行赏之日也。大者命之有国,小者命之有家。然小人有才无德,虽有功亦不可用,唯以爵禄金帛赏之可也。若使挟功而有国有家,其祸可胜既哉?此圣人于用师成功之后,而为深长之虑也。坤体,国家之象。阴柔,小人之象。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大君恩命,所以正定功赏,而小人勿用者,恐恃功而乱邦也。当师之终,而以阴柔居之,故有小人之戒。䷇坤下坎上

「比」,亲比也。为卦坤下坎上,众爻皆阴,独五以阳刚居君位,众所亲附,是下比于上。九五一阳陷于险而不宁,亦与下相亲附,是上比于下。上下相比,比之义也。伊川曰:「物之相比无间,莫如水之在地上,比之象也」,故为

比。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五以一阳居君位,为成卦之主,天下之吉,莫吉于此,故曰「比吉」。人相亲比则安,亦吉之道。「原」,始初也。「筮」,占度也。言相比之道,当占度在初也。「元」,大善也。「永」,可久也。「贞」,正道也。盖无长人之善,则虽「比」而不亲。无可久之德,则虽「比」而必离。无贞正之道,则虽「比」而不吉。故人之相比,宜占度于初,必得「元永贞」如九五者,然后比之,则「无咎」也。且人之安宁,不觉相亲相比之有益,唯不安不宁、将恐将惧之际,则莫不汲汲以求相比,故曰「不宁方来」,亦以言成卦九五也。后者,退却不前之谓。阳,夫也,谓五也。阴,妇也,谓上也。妇而比夫,当然之理。况比之时,下比其上,上比其下,唯恐不先,而上独退却,而后其夫自处孤危,凶之道也。

彖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

以卦体释卦名义。物相亲比,乃吉道也。五以一阳中正以居尊位,下之众阴,顺而从之,故曰「比」。

「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

以成卦之五及卦体释彖辞。刚中,谓五以刚处中,故备此「元永贞」三者,是以相比而「无咎」也。四阴在下,顺从于五,是下比乎上。五处险中不宁,而下比于四阴,是上比乎下。故曰「上下应」,言上下之志相应而为比也。四阴比于五,五比于四阴,而上六孤立于外,是上六处上下相比之时,当比不比,如后其夫者,则将孤危屈辱,以自取困穷,失比之道,宜其「凶」也。或问曰:旧说「后夫」,皆谓卦唯一阳为众阴所比,设再有一人后来求比,则此交已固,彼来已晚,故凶,非真有一个后夫者。此圣人不过据理设辞耳,而子独指上六言之,何也?曰:圣人观象繋辞,正谓卦有如此之象,则繋以如此之辞。今五以一阳居尊,四阴比之于下,故彖曰「下顺从也」。而上六独孤立于外而不从,岂非后夫之象欤?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物相亲比而无间者,莫如地上有水。水地相比而不容间。先王体此以建万国、亲诸侯者,所以比天下而无间也。比之成卦,五也。人君比天下之道,无大于此,故以取象。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

孚,信之在中者也。初居比之始,故言彼此相比之道。「有孚比之」,孚之在人者也。人有孚诚,而后己往比之,故「无咎」。「有孚盈缶」,孚之在己者也。己有孚诚,则人来亲比,故又「吉」焉。盈,实也。缶,质也。「盈缶」,谓充实其诚,不事假饰,唯以质实相比也。它,不一也。谓卦中同德者不一,皆相亲比,其吉可知。

象曰:比之初六,「有它吉」也。

初六云者,比之始也。比之始而不谨,吉可得乎?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二以柔顺中正之德,上应阳刚中正之君,是相比之善者也。二处于内,故曰「自内」。「自内」云者,言由己也。任贤使能,则由乎君;委质为臣,则由乎己。谓二必中正自守,待上可比而后比之。若汲汲求比,则非君子自重之道。盖二虽中正,然以柔质顺体而处比,不容不戒。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五中正居尊,为下所比,二以中正应之,是二之比五,尤比之正者也。今戒以自失,无乃涉后凶乎?曰:非然也。言二不可过于柔顺以求比,乃不自失耳。六三,比之匪人。

以阴柔之资,不中不正,而乘应皆阴,所比皆非其人,凶悔吝不言可知也。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人之相比,欲求安且吉也,乃比于匪人,不亦可伤乎?伤其失所比也。六四,外比之,贞吉。

以六居四,为得其正,故能下舍初六阴类之应,而外比九五刚明中正之贤,得比之正者也,故「吉」。

象曰: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五,刚明中正之贤,而居君位,四比之,是比于贤而从上也,岂非「贞吉」乎?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五以刚中正而居尊,为比之主,当比之世,尽比道之善者也。人君比天下,唯当显明可比之道以示之,其从其违,听其自然,夫岂区区求人之比己哉?如天子之田不合围,开一面网,止于三驱,禽之来者取之,禽之前而往者宁失之而不逐。邑属于己,诫,告戒也。言人自比之,如属己之邑,不待告戒而自孚也。人君比天下之道,其大公至正如此,故「吉」。前禽,上六之象。邑人,坤下之象。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显比」之所以吉者,

处正中之位,行正中之道也。舍逆取顺,听其自然,如前禽之不逐也。然人自从之,如己之邑人,不约而随,亦上能示之以大中至正之道,使之然也。上六,比之无首,凶。

首,先也。「无首」,不先也。「不先」,后也。四阴皆从五,而己独后焉,是见之不早,从之不先,下则弃于四阴之类,上则绝于一阳之君,所谓「后夫凶」者也。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以阴柔居一卦之终,而失比之道,故曰「无所终」。大易缉说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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