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
大易缉说卷五
元王申子撰䷓坤下巽上
「观」,示也,观示于下也。凡自上观示于下之「观」字,音去声;「自下观仰于上」之「观」字,音平声。为卦坤下巽上,风行地上,触动万物,物皆观仰,观之象也。二阳在上,观示于下,为下众阴之所观仰,亦「观」之象。且观示者,二阳之大也,故曰「大观」。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
居上而为众表仪,以观示于下者,必极其诚敬,然后「下观而化」也。「盥」者,宗庙祭祀之始,盥手酌鬯以求神,诚意精一之时也。荐者,奉牲奉醴之际,诚移于物,精意少散之时也。言观之道,当精一其诚,若「盥而不荐」,则有孚于人,天下莫不颙然仰望而服从之也。彖
曰:大观在上,顺而巽,中正以观天下。
以卦体、卦德释卦名义。此通六爻以成卦义者也。谓二阳在上,观示于下,故曰「大观在上」。下顺上巽,而五以中正为观之主,是又巽顺乎理,而以中正之道观示天下,观之善也。
「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下观而化也。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释彖辞而极言观之道也。观示天下之道,其诚意精一,常如始盥之时,则观感之下,人自相孚,莫不从化。盖有不动而敬、不言而信之妙。如天观示万物之道,虽神妙莫测,然可观于下者,四时行焉,万化成焉,未有一差忒者。故圣人亦以其神妙莫测者,运于上,而设为政教,使天下观仰而服从之。如此,则圣人观示天下之道,即天之观示万物也。
象曰:风行地上,「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
「观」之为卦,二阳高出于众阴之上,是君民势分本悬绝也。今「观」之象,乃以风自天而下,行于地上为义,则是观之世,上下之分虽严,而上下之情常相通而无间也。先王体之,时巡狩以省方国,观民俗以设政教,故天下之民尊君如天,爱君如亲矣。「省方」,观民之事也。「设教」,为民观之事也。
初六,童观,小人无咎,君子吝。
初以阴柔处下,居观之世,而远于阳,是其所观见者浅近,如童稚然,故曰「童观」。小人,下民也。所见浅近,不能识阳刚中正之道,乃其分也,不足为之过咎。若君子而如是,则可「吝」矣。晦庵曰:卦以观示为义,据九五为主也。爻以观瞻为义,皆「观」乎九五也。
象曰:「初六童观」,小人道也。
初卑而下,卑下而无远见,在凡民为可恕,在君子则可羞矣。六二,𬮭观,利女贞。
二处「大观」之世,虽得正而应于五,然以阴处阴,暗而不明,如九五阳刚中正之观道,但能𬮭觇而不能尽见,故曰「𬮭观」,言见之小也。阴柔居内而观乎外,所见不大,而能顺从者,女子之正道,故曰「利女贞」,言见卑识暗,但能顺从而不失其正者,特女子之利,非大臣之事也。
象曰:「𬮭观女贞」,亦可丑也。
二居大臣之位,处大观之时,徒能𬮭观为女子之贞,是「可丑」也。六三,观我生,进退。
「生」,出也,谓才德之出于己者。六三质柔用刚,处下之上、上之下,故有「进退」之象。君子进退,常观乎时,今不观乎时而观我生者,盖九五方以阳刚中正观示天下,则时不待观也,但观吾之所有以为进退可也。况三居柔顺之极,必于进不可也;上有正应,必于退亦不可也。故或进或退,但观其出于己者可不可而己。
象曰:「观我生进退」,未失道也。
谓于出处之道,未为失也。
六四,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四以巽顺之德,居公侯之位,履得其正,而近天子之光者也。且居坤土之上,有国之象也。其所有之国,政教法度,莫非天子盛德辉光之所临照者。四观于其国,欣慕爱戴,亦以「用宾于王」为利。宾者,宾于四门之宾,言朝觐而承宾礼也。大观之时,九五以中正之道观示天下,如初之民,二之臣,三之贤人君子,四之有国有家者,皆于观感之下,「有孚颙若」,此观道之盛也。况省方设教之后,有国者其不孚乎?春秋传曰:「敬仲生,陈侯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亦有国之证也。
象曰:「观国之光」,尚宾也。
「尚」,志尚也。言观见天子之光于其国,其志意慕说,愿宾于王也。
九五,观我生,君子无咎。
五,阳刚中正,居尊位以观天下,此君子之道也。天下皆仰而观之,在五又当观己之所行,必一出于君子之道,然后可以立身于无过之地,故曰:「观我生,君子无咎。」
象曰:「观我生」,观民也。
此夫子以义推而言之,谓民之善恶生于君,君之善恶形于民者,观之道也。九五欲观在己所行之得失,观诸民即可见矣。
上九,观其生,君子无咎。
观之二阳,皆观示于下,为下所观仰者也。然人之观仰,止于九五。上九虽不当事任,然与五同德相比,亦九五尊宠就谋之君子也。「其」,对我而言,指五也。谓五之所行,其皆出于君子邪,则上九与有光焉。其或不然,人于上九宁无辞乎?此上九所以常观九五所行,使一出于君子之道,然后可以自免于咎也。故爻辞与五同,唯「其」与「我」字异耳。
象曰:「观其生」,志未平也。
「平」,安宁也。言上则受人君之尊宠,下则萃臣民之观瞻,所以观其生者,格君之志,不敢自宁也。䷔震下离上
噬嗑。「噬」,啮也。「嗑」,合也。颐中有物梗之,噬而后合也。上下二刚而中虚,颐之象。内三阴,齿之象。四以一刚梗于其中,为「颐中有物」之象。必噬之而后得合,故为「噬嗑」。在人事为有物梗之,在人心为有欲间之,皆务决去,然后为得也。噬嗑:亨,利用狱。天下事所以不得亨通者,皆由有梗间于其间,噬而去之则亨矣,故曰「噬嗑,亨」。卦二阳居上,下三阴列于内,如拘守四之一梗于中,有狱之象。且离明震威,明与威乃用狱之道,故曰「利用狱」。若以用狱取全卦之义,则非也。彖
曰:颐中有物,曰「噬嗑」。
此通六爻而取成卦之象,以释卦名义。言九四为梗,如有物梗于颐中,非噬而去之不可以合,故曰「噬嗑」。「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以卦德、卦体释彖辞。「噬嗑」而「亨」者,梗去则「亨」也。三阳三阴,刚柔平分,在狱则是非决白之象。「震」,动也。「离」,明也。唯动则能断,唯明则能审。徒知断而不知审,则有陷于非辜者矣;徒知审而不知断,则有逸于刑宪者矣。必电之明、雷之威合用之,然后是非无遁情,故曰「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此皆「利用狱」之道。用狱者虽贵乎明而威,然为君者则当推仁恕之心。六五以柔居尊,柔非去梗之宜,然为君而用之,庶狱则其所利,故曰「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象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
雷电:当作「电雷」,象无倒置者。电掣则雷震,雷迅则电赫,相须并用,亦有一噬一嗑之象。电先雷掣,使人知惧而修省,先王以之先明其刑罚,敕其法令以示人,使人预知所畏,迁善远罪,而不犯有司。不然,专以用狱为能,则电雷之威亦亵矣。
初九,屦校灭趾,无咎。
趾,在下而主于行者也。九四为一卦之梗,初居动体,与之同德,又与之为应,是与之同恶者也。然居卦之初,恶虽形而未显,罪虽有而未大,故但械其屦,灭其趾,使不得行。止之于初而恶不行,故得「无咎」。系辞曰:「小惩而大戒,小人之福也。」
象曰:「屦校灭趾」,不行也。趾、屦皆行之物,校灭所以止其行,使不得进,而与四同恶也。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肤者,恶之浅。鼻者,气之通。四为一卦之梗,初乃与之相通为恶。二以中正居大臣之位,应柔中之君,任去恶之责,能于初恶尚浅之时,乘而去之,绝四之与,不使之通,故曰「噬肤灭鼻」。是以中正之道,为上去梗,何咎焉?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
曰「噬」曰「灭」,恶虽浅而力不易者,柔乘刚故也。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腊,乾腊,全体骨为之,坚韧之物也。喻九四之强梗也。三以阴柔不中正之才,噬之能无遇毒乎?故「小吝」。然于时当噬,故于义无咎。
象曰:「遇毒」,位不当也。
以柔居刚,位不当也。自处不得其当,而以治人,故人不服而有犯之者,故「遇毒」。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艰贞,吉。
四乃一卦之梗,而亦曰「噬」,噬者谁也?诚斋曰:「以九四噬九四,近君之臣,岂一人而已哉?」今从之。胏,与「胾」同,乾肉之带骨者。乾胏,喻强梗之九四也。金,刚。矢,直。金矢,喻刚直之九四也。谓以刚直之臣,噬强梗之臣,因去强梗之臣,而得刚直之臣也。四虽刚直,亦必艰难其心,贞正其守,而后可获吉,盖位终不正故也。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
言去恶之道,未为光大,故必艰贞而后「吉」也。
六五,噬乾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噬嗑一卦,四为强梗,初九应之,而其恶尚浅。六二以中正噬之,故易为力;六三以不中正噬之,故艰为腊;九四以刚直噬之,故为胏。胏则差易于腊矣。上九虽与初及四同恶相济,然其强梗已衰,无势无助。五以中刚噬之,特乾肉耳,虽不免噬啮之劳,比胏则又易矣。黄,中色;金,刚物。五居中用刚,为得中刚之道,然以柔质去强梗,虽得中刚之道,亦不可忽,故戒之以贞固危厉,乃可无咎。
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
必贞厉然后无咎者,谓以柔噬刚,不如是不得其当也。上九,何校灭耳,凶。
四刚强,为一卦之梗,而上九恃其刚明之极,与之同德而又同体,是同恶相济而终于为梗者也。且居卦之外,火体炎上而去震远,是卦有雷霆之威,若罔闻知,炎炎于上而不顾,故恶积而不可揜,罪大而不可解,至于「何校」而受「灭耳」之「凶」也。
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
使不自恃其刚明之极,炎炎不顾,则听必聪,聪必明,闻过知改,恶不至是矣。䷕离下艮上「贲」,饰也,文饰也。二与上成「贲」之主也。二之柔来于内,以文刚而为「离」。上之刚往于外,以文柔而为「艮」。艮上离下,止于文明,贲之义也。又艮,山也。离,火也。山下有火,照见其上,草木品汇,物物光明,有贲饰之象焉,故为「贲」。「贲」:亨,小利有攸往。
徒质则不能「亨」,质而有文以加饰之,则可「亨」,故曰「贲,亨」。然文盛则实必衰,苟专尚文以往则流,故曰「小利有攸往」。小者,谓不可太过以灭其质也。亦以成卦六二,文明中正,故「亨」。成卦上九,刚而终止,故「小利有攸往」。彖
曰:「贲,亨」,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以成卦之主,释彖辞而极言之也。刚柔相杂曰文,故刚柔相文以成。「贲」。下体本「乾」,柔来文其中而为「离」。文虽柔而质则刚,又中且正,故「亨」。上体本坤,刚往文其上而为「艮」,文虽刚而质则柔,又刚而止,故「小利有攸往」。刚柔交错,此天道自然之文也。圣人见天有刚柔交错之文,乃观乎三辰五行之昭然者,以察四时之变;见人有上下尊卑、各止其止之文也,乃观乎三纲五常之灿然者,以化成天下。此圣人用「贲」之道也。
象曰:山下有火,「贲」;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
「山下有火」,则草木皆被其文彩,「贲」之象也。「庶政」者,国家大小之政,如宗庙朝廷礼乐法度之类,皆可用文。唯狱一事,专用情实。若用文饰,则没其实矣。故君子用贲之象,以修明庶政,而无果敢于折狱。
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
「趾」,取在下而行之义。初以阳刚履正而在下,故其文未能贲饰于世,但能贲饰其身之所行,故曰「贲其趾」。六二成卦之主,初近从之,则安如乘车;六四,初之正应,初远从之,则劳如徒步。然应四正也,比二非正也,初守其正,宁舍车而徒,此贤者在下,贲其行者之所为也,岂苟乎哉?
象曰:「舍车而徒」,义弗乘也。
初守其刚正,知二之车于义不可苟而乘也。六二,贲其须。
「须」,须也。随颐而动,资饰于上之物也。刚柔交而后成「贲」。二虽下卦之主,然必丽于刚,而后贲道可成。二柔而正,三刚而正,皆无应与,故二附丽于三以成其贲,故曰「贲其须」。
象曰:「贲其须」,与上兴也。
谓二之柔,必上与三之刚同兴,而后可以成其贲饰之功也。
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
刚柔杂为文。当贲之时,三以刚之正,文二、四之柔;二、四以柔之正,文三之刚,是三居刚柔之会,处文明之正,贲之盛者也,故曰「贲如」。二阴上下浸润以成其贲,故曰「濡如」。贲之盛莫善于此,复何为哉?唯永久贞固以守之,使贲道成而无弊,则吉。
象曰:「永贞」之「吉」,终莫之陵也。
「陵」者,加而过之之谓。「终莫之陵」者,言贲之善,终无以加于此也。
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
刚柔相文而后成贲。四应初而比三,皆可以贲,故曰「贲如」。然四守其正,舍三而从初,为三所隔,故其「贲如」者「皤如」。皤,白也,谓其不成贲也。下贲不获,乃进而上行,行则五亦阴也,不能相贲,故马亦白。「翰」,马之白者。礼曰:「殷尚白,戎乘翰。」是上下俱不𫉬贲,守正而甘于白者也。向若不为九三之寇所隔,则与初相亲而成贲矣。盖卦唯初与四两爻以正相应,故系辞之意相似。
象曰:六四当位,疑也。「匪寇婚媾」,终无尤也。
以六居四,位之当也。近有三,远有初,亦皆当位,故「疑」。然应初正也,必与初合以成其贲,故「终无尤也」。
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
古者建国经野,城依丘阪,丘在外而高,园在外而近,喻上九也。上九居卦之外,乃高蹈丘园之士也。上卦刚上而文柔,故五受贲于上,是五不能自贲,而「贲于丘园」也。不能自贲,故无文物之盛。「戋戋」,浅小也。但用浅小束帛求贲于人,言其质也。以君为此可吝之道,然能受贲于人,以成其文明之治,故亦「终吉」。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
能取诸人以成贲而享其吉,是有喜也。上九,白贲,无咎。
上以阳刚之贤,为成卦之主,居艮止之极,当贲道之终,止文之流于终,终则反而质矣。是知文之不可以太过,以其成贲之志,不成以文,而成以白者也。故贲道成而无弊,无弊故无咎。
象曰:「白贲无咎」,上得志也。上九成卦之主,志在成贲也。今不成贲以文,而成以白,止文之穷,而无灭质之咎,是得其成贲之志也,故曰「上得志」。䷖坤下艮上
剥,消剥殆尽之谓。五阴上进,阳将剥尽,是阴剥阳,小人剥君子之时也。伊川曰:「山高起地上,而反附着于地,颓剥之象,故为剥。」剥:不利有攸往。上九一阳,成卦之主也。既穷于上,往欲何之?况天地间利于有所往者,阳也。今阳既剥矣,为君子者,不利于有所往也,明矣。彖
曰:「剥」,剥也,柔变刚也。
以卦体释卦名义。言五阴剥一阳,其势将尽,变乾之刚而为坤之柔,有惊惧之意焉,故曰「剥,剥也」。
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顺而止之,观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释彖辞。自一阴之「姤」,浸长浸盛,至「剥」而五阳为五阴矣。其进未止也,则小人道长,莫极于此。为君子者,唯当逊言晦迹,以避其害,故不利于有所往。况坤顺艮止,剥之象也。观其象,亦宜顺而止之。盖有消必有息,有盈必有虚,乃天道之常。君子处「剥」之世,可不观剥之象,而行天之道乎?
象曰:山附于地,剥,上以厚下安宅。
文王重卦,合二体以取象,义多出于先天卦象之外。夫子大象,则纯取先天卦象为之,且取其义之善者用之,故与本卦之象义不同。今「剥」之象,山颓剥而附于地,则地之基愈厚,山之趾愈安。为人上者,观此象以厚培其下,安固其居,此于剥象之中,用其善者也。
初六,剥床以足,蔑贞凶。
一阳在上,五阴承之,有「床」之象。床,人所借以安其身。譬之君子,上所赖以安其国者也,剥则不安矣。足,下也。「蔑」,无也。初柔邪不正,处剥之时,上附群阴,剥阳于下,故曰「剥床以足」。「蔑贞」者,蔑无正道也。以至微至下之小人,首变阳刚而为阴,是敢于蔑无正道,「凶」可知也。
象曰:「剥床以足」,以灭下也。
「以足言」者,以阴灭阳于下也。
六二,剥床以辨,蔑贞凶。
「辨」,分隔上下,床之干也。二以阴柔处剥之时,固非善类,然以六居二,犹能以正自处,且上无应,于此可正可邪、可凶可吉之时,有以辨之,使归于正,犹可为也。若失此不图,使蔑无正道,则不至「剥肤」不止,故「凶」。
象曰:「剥床以辨」,未有与也。
谓六五不与之为应,是不与之为剥也。曰「以辨」者,其邪其正,由是分欤!六三,剥之,无咎。
众阴剥阳之时,三独居刚应刚,去邪而从正,「无咎」之道也。象曰:「剥之无咎」,失上下也。
言不从其类,而独应上九之阳,是与其上下之类相失也,故于处剥之道为「无咎」。六四,剥床以肤,凶。
五,剥之主,其象身也。剥已及四,是剥及肤矣。剥其肤,则身可知也。祸已及身,其凶可知。
象曰:「剥床以肤」,切近灾也。
小人之祸,进至于四,极矣,而五切近之,故「凶」。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
「鱼」,阴物。五,君位也。五以阴柔处剥,故阴类如贯鱼,群然附之。「宫人」,宫中之人,亦阴类也。五虽阴柔,而居中用刚,上比君子,若能以顺而止之之道,使贯鱼之类受吾恩宠,但如宫人之在宫中,不使之用事于外,以剥乎阳,则在彼在己,亦无不利矣。故此爻独不言「剥」,圣人于斯之时,深有望于五之君也。「以」字着力,盖天下未尝一日无小人,顾人君处之者何如耳。象曰:「以宫人宠」,终无尤也。
以阴宠阴,尤矣。若以宫人之宠处之,不使之用事于外,则其尤终可无也。
上九,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
众阳剥落,而上九独存,为众木凋残而一果不食之象。群阴载一阳,为君子得舆之象。一阳庇五阴,为小人托处于庐下之象。盖木落而硕大之果独存,则生生之意不穷,以言阳无可尽之理也,剥极矣。若君子在上,则为民所载;小人居之,则剥至于尽,如自撤其庐,而其身亦无所庇矣。
象曰:「君子得舆」,民所载也。「小人剥庐」,终不可用也。言小人之道,终不可用也。爻一也,君子小人取象不同。然则为小人而自剥其庐,亦何利哉?䷗震下坤上
复,刚反也。阳无可尽之理,剥极则复反,复所以次剥也。为卦一阳生于五阴之下,阴极于上,而阳复于下也。岁十月,坤阴既极,建子则一阳生,是为「阳在地中」。复,阳刚,君子之道也。消极而复返,故为复善之义。
复,亨。出入无疾,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利有攸往。
复以初之一阳成卦,故彖专主初而言。初阳复反而上进,顺而无阻于前,故「亨」。出者进于外,入者反于内。反于内而进于外,动而以顺行,是以无害,故曰「出入无疾」。一阳动而进,群阴顺而退,阳虽微而为主于内,故善类之来,可无抑塞之咎,故曰「朋来无咎」。往而复反者,天道之常,故曰「反复其道」。自一阴生,至此七变而阳始复,故曰「七日来复」。是由午至子七阅月,而曰「日」者,犹诗言「一之日」、「二之日阳」也。阳刚复反,君子道长之时,故「利有攸往」。彖
曰:「复,亨」。刚反,动而以顺行,是以「出入无疾,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也。「利有攸往」,刚长也。复,其见天地之心乎?以卦体、卦德释彖辞。复者,刚反也。阳刚剥极而复,反则必渐长而亨通。刚既反而动以顺行,是以「亨」。是以「出入无疾」,朋来亦可以无咎也。反复者,往而复来,乃天道也。是以一阴生,历七变而阳复来于内也。「利有攸往」者,阳刚复长,君子之道可行也。天地之心何心哉?其动而生物也,其长阳善而消阴恶也,其进君子而退小人也。是心也,在人为静极而动,为一觉之天,为天理复回,而善端复见也。向于积阴用事之时,几于熄矣,至此而复,乃可以见,故曰:「复其见天地之心。」
象曰:雷在地中,复。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雷者,阳之动。「地中」者,动于下;而「复」者,动之初也。阳动而初生也为甚微,唯宜养之以待其定。故先王「至日闭关」,以杜其出入之门;「商旅不行」,以绝其利欲之私;「后不省方」,不使阴阳往来之错乱,皆所以养阳刚之善,为三极之主也。后之主三极者,曾不经意为君子而全吾身之天地者,其又可忽诸!
初九,不远复,无祗悔,元吉。
复之卦义,刚反也,而爻义唯取反善以为训。初九阳刚得正,居动之初,亦复之初。动而后有失,失而后有复。初动而即复,是「不远复」也。不远而复,故不扺于悔。祗,抵也。此大善而吉之道。夫子以颜子当之,谓其「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然则一觉之天,其一阳之复欤?象曰:「不远」之复,以修身也。
「不远之复」,君子修身之道也。修身之道无他,唯知其不善,速改以从善而已。六二,休复,吉。
「不远复」者,复于未然;「休复」者,复于已然也。易例:阳为天理,阴为人欲。二以阴居阴,不能无过,然居中得正,故知过而能改。过而能改,即善矣,故「吉」。按释文,「休」亦训「已」。象曰:「休复」之吉,以下仁也。
二居中得正,而又能顺从初九克已复礼之仁人于下,故知过而改,改而获吉。亲近仁者之益如是乎!六三,频复,厉无咎。
三,质柔志刚。质柔故见善不明,志刚故狂躁妄动,而又不中不正,处动之极,是复而不固者也,故屡失屡复。屡失故危,复故无咎。
象曰:「频复」之厉,义无咎也。非「频复」之厉,频过之厉也。厉而无咎者,能复则于义为无咎也。六四,中行独复。
行于四阴之中,故曰「中行」,言于其中自行其正也。自行其正,不从阴类,而独与初应,故曰「独复」,言独能复于善也。然不言吉者,初阳尚微,未能相与以有为也。
象曰:「中行独复」,以从道也。
言行于群阴之中,而独能从阳刚君子之道也。六五,敦复,无悔。
五于阳复之时,而以阴柔居尊,有一阳刚君子,而疏远在下,左右之臣又皆柔弱,故不能大有为,但能执其中顺之德,敦笃以复一己之善而已。处众阴之中,而不能用其刚,虽无悔,非君道也。
象曰:「敦复无悔」,中以自考也。
「考」,成也。「自考」者,言以中顺自成其己而已。
上六,迷复凶,有灾眚。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
复之成卦,阳复于初也。二从初,故「休复」而「吉」。四应初,故独复而行。五虽应柔,而居中用刚,故能自复于善。唯三与上,情不系于初,而体阴柔不中不正以相应,故三频复而「厉」,上「迷复」而「凶」。迷谓终于恶而不返,遂其奸而不悛也,其凶可知。其凶于而身,则天灾人眚之交至;凶于而国,则师败君凶之甚危。虽事经再变,至于十年之久,而复遇者,犹频复之,三是终于迷者也,其能济乎?故终「不克征」。为君而用人如是,可不戒哉!
象曰:「迷复」之凶,反君道也。
二与四顺初而不顺于五,与五同德相顺者唯上六,故五信而用之。爻言「用行师」,是用之者,柔顺无为之六五也。爻言「以其国君凶」,是以之者,迷奸不复之上六也。然则致上六之凶者,岂非用之者之过欤?象曰「反君道」,言悖为君用人之道也。彖曰「刚反」,反,复也。此曰「反道」,反悖也。䷘震下乾上
无妄,不妄也。纯乎天理,无往非实,不容妄也。为卦震下乾上,动以天也。伊川曰:「动以天为无妄,动以人欲则妄矣。」易例阳为天理,阴为人欲,故卦爻以纯乎阳者为贵。
无妄,元、亨利、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无妄,诚也。诚者,天之道也。人而行天之道,则何往不亨?故曰「元亨」。「元」有大善之义,且初九成卦之主,刚自外来,居得其正,而上应乎乾,是又以刚正而行天之道也,故「元亨」。无妄所以「元亨」者,亦利于贞正。其有不正者,虽无邪心,但动不合乎正,亦妄也。妄则人将尤之,天亦不祐之,故匪正则有眚,且「不利有攸往」。非无妄之不利于往也,匪正而涉于妄,则不利于往也。故圣人着一「其」字以别之。彖
曰:无妄,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以成卦之主。释卦名义。乾之刚本在上,今来于初而为主,且居得其正,是以刚变柔,以正去妄,而为主于内也,故「无妄」。
动而健,刚中而应,大亨以正,天之命也。「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无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祐,行矣哉?
以卦体、卦德释彖辞。震动乾健,故曰「动而健」,是动以天也,故「大亨」。而五又以刚中正应二之柔中正,而成卦之主,又得其正,是大亨以正,皆天之道也。其不正则妄矣。妄则逆人理,故有眚,故「不利有攸往」。「无妄之往」以下,必有错简。无乃曰「无妄」之时,而为此匪正之往,往将何之?不唯人咎之而有眚,天亦不祐之。行矣哉?言必不可行也。盖无妄六爻,三得正而三不正,故戒。
象曰:天下雷行,物与无妄,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行于天之下,鼓动万物者,雷也。雷以时行而不妄,故能发生万物。物应之,亦以时出而不妄,是物之无妄,视雷之无妄,故曰「物与无妄」。先王象之,勉对天时,以育万物,使各得其宜,亦取雷行无妄之义也。古「茂」、「懋」通。初九,无妄,往吉。
初以刚正变柔邪,为成卦之主。于内居动之初,以刚应刚,是纯乎天而无妄者也。以此道而往,何所不吉?于以见「无妄之往何之」之文,错简明矣。
象曰:「无妄」之往,得志也。阳善阴恶。阳天理,阴人欲,易之大义也。无妄一卦,独初九以刚居刚而应刚,动合乎乾,是纯乎天而无妄者,莫如初九,所以为无妄之主,所以无往而不得其志也。
六二,不耕获,不菑畬,则利有攸往。
二以柔中正之德,上应刚中正之乾,疑若尽善者,而爻辞之戒,乃有歉然不足之意,何哉?盖阳为天理,阴为人欲。二虽中正,然以阴居阴,宁免乎多欲?故圣人戒之,使自绝其私意期望之心,然后为「无妄」之正,然后利于有所往也。耕,农作之始,获其成终也。田一岁曰「菑」,三岁曰畬。不云者,欲其无所为于前,无所冀于后也。夫如是,则欲心不存,一顺乎天矣。夫如是,则凡有所往,亦无不利矣。「则」云者,必如是而后可之辞也。
象曰:「不耕获」,未富也。
易例以阳为富。言六二未得为阳实之富,故以「不耕获,不菑畬」戒其欲也。六三,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
三处震之极,切近于「乾」,是动即天也,是「无妄」者也。既「无妄」,奚其灾?曰:事固有莫之致而自至者,谓祸非自我致,而自我得之,无妄之灾也。如或者系牛于斯,为行道者得之而去,居邑者莫之知也,而反受其灾。盖以三虽居刚应刚,然体实阴柔,而不中不正,吉凶之报随之,故发此义。
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灾也。三居刚应刚,动即乾行,是动而得也。动而得,犹行人之得牛。然以阴处阳,不中不正,是居而灾也。居而灾,犹邑人之受祸,皆出于「无妄」,故曰「无妄之灾」。九四,可贞,无咎。
「无妄」一卦,动以天者,初九也;安其天而不动者,九四也。余虽「无妄」,而不纯矣。盖四以「乾」体而应阳刚,是纯乎天也;体阳刚而用阴柔,是不动于欲也。此九四「无妄」之道,可贞固守之而「无咎」也。象曰:「可贞无咎」,固有之也。
言四之「无妄」,乃其固有之天,故可以贞守而「无咎」。
九五,无妄之疾,勿药有喜。
「无妄」者,纯乎天者也,一不纯则妄矣。易例以阳为天理,以阴为人欲,故阳为阴所累者皆曰「疾」。如损之「损其疾」,鼎之「仇有疾」,兑之「介疾有喜」之类是也。今五以刚中正之「乾」,而下应纯阴之二,是二之阴为五之「疾」也。然二亦柔中正,以天德言之,为不纯疾也;以中正言之,则至善疾而非疾也。果疾,则药以治之,疾而非疾,故「勿药」。且君臣皆以中正之道,处「无妄」之世,岂徒「勿药」,且「有喜」也。「喜」者,中正之道及于天下也。
象曰:「无妄」之药,不可试也。
「试」,暂用也。果疾则药,疾而非疾则何以药为?药则妄矣,故曰「不可试也」。或问曰:旧说有曰:以五之无妄,如有为之病者,勿药治则有喜也。有曰「无妄之至」,而犹有疾,则如之何?听其自作,信其自愈而已。故今人以耳目聪明、血气和平而偶有疾者,为无妄之「疾」。世固有之,而子不以为然,何也?曰:震下乾上,动以天者,卦之体也。动以天为无妄,动以人欲则妄者,卦之义也。阳为天理,阴为人欲者,又易之大义也。今观九四以阳处阴,圣人乃曰:「可贞无咎」。九五乾体刚健中正,而圣人乃曰:「无妄之疾」。且疾则当药而勿药,疾则无喜而有喜。疾必有自,喜必有因。盖谓五虽刚健中正,而所应则六二之纯阴也。凡阳为阴所累者,例曰「疾」,是二之阴为五之疾也。二虽为五之疾,然亦柔顺中正,以阴阳言之则为疾,以中正言之则不可药也。药则不中不正而妄矣。况君臣以中正相遇,岂徒勿药,且有喜以及天下。故曰:「无妄之疾,勿药有喜。」此无妄六爻,独初曰「往吉」,四曰「可贞无咎」,余虽无妄而不纯矣。然则无妄一卦,圣人取阴阳之纯否,以见理欲之分数,岂不明白欤?
上九:无妄,行有眚,无攸利。以九居上,不正也。处无妄之极,复欲动而有行,是过于理而入于妄也。其有眚,其无攸利,宜矣。
象曰:「无妄」之行,穷之灾也。
无妄一卦,下三爻动以天,为「无妄」。上三爻安其天而不动,为「无妄」。盖无妄而复动,则是过乎正理而入于妄矣。今上九以健之极而动不已,宁免穷之灾乎?䷙乾下艮上
「大畜」,大,阳也。畜,止也,聚也。止则聚也。为卦乾下艮上。「乾」,天也。「艮」,山也。大莫大于天,而蕴畜于山之中,为所畜者大。以艮之止,止乾之健,为畜止至大之象,故为「大畜」。
「大畜」: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
「大畜」,成卦上九也。上九,艮之止也。畜止之道,利在正固。正固虽艮之体,而上九所居不正,故曰「利贞」,戒之也。上居一卦之外,故有「不家」之象。谓有「大蕴畜」者,宜施其所畜于外,以兼善天下。在上者亦宜与之共天位,食天禄,不可使之家居而食,则利泽施于人,吉之道也,故曰「不家食吉」。有「大蕴畜」者,必有大设施以济天下,故曰「利涉大川」。彖
曰:「大畜」,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
以卦德释卦名义。「乾」体刚健,「艮」体笃实,笃实则有辉光著于外,刚健则能日新其德,此其所以有「大蕴畜」也,故为「大畜」。
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养贤也;「利涉大川」,应乎天也。
以成卦之主及卦德释彖辞。刚上谓上九,成卦之主也。六五以柔顺尚其贤而已,下之「尚其德」也。「乾」阳上进而「艮」止之,能止健也。尚贤德,止至健,大正之道,非大正者亦不能,此用大畜以畜善也。有大蕴畜者,宜施于外以及于人,上之人亦当进用之,不可使之自食于家,此用大畜以养贤也。六五,君也,下应乎「乾」,是合乎天也。居尊位而动合乎天,则何险不济?此用大畜以济时也。畜岂徒畜哉?
象曰: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天在山中,不必实有是事,而说者多强实之。愚谓,唐有智禅师者,答李泌「芥子纳须弥」之问,曰:「人谓公胸藏万卷,信乎?」为得此象之意,言其所畜者大也。君子以之多识前言往行,以大其蕴。「畜」谓自极判以来,大而天地,微而万类,其常其变,其得其失,莫不备见于前言往行之中。君子多识之于彼,深体之于此,所以大其蕴畜于身也。初九,有厉,利已。
卦义兼畜止、畜聚而言,爻则唯言畜止之义。上三爻畜止乾健者,下三爻为「艮」所止者也。盖「大畜」之时,为成卦之主者,「艮」之止也。初,健体居下,必于上进。「艮」体在上,得时得位,屹然止之,是前有危厉也。若犯之而往,则必见灾,故利在止而不进。已,止也。
象曰:「有厉利已」,不犯灾也。若不度其时之宜,犯危而行,有灾必矣。九二,舆说輹。
二为五所止,虽居健体,而处得其中,故能度其时势之宜,自止而不行,如车舆说去轮輹而不进,是以无失。
象曰:「舆说輹」,中无尤也。
能以中道自处,止而不进,故无过尤也。初与二乾体,至刚至健,四与五阴柔畜之,而遂不足以进,时为之也。故学易者贵识时,识时则识易矣。
九三,良马逐,利艰贞。曰闲舆卫,利有攸往。
「曰」字,郑氏作「日」,今从之。九三以刚居刚,处健之极;上九以刚居上,处畜之极。健极则必进,畜极则必亨。三与上同德,故「合志」。合志故不相畜而相与俱进,如良马之相追逐,言进之健,其势不可止也。虽然,三不可恃其才之健、上之与而锐于进,亦宜持艰危之心,由贞正之道,日闲习其车舆与其兵卫,戒惧而无轻躁,然后利于有所往也。盖处畜之时,而过刚不中,故有此戒。九二其舆,初九其卫也。
象曰:「利有攸往」,上合志也。
所以利于有攸往者,以刚健之才,与上九合志而上进也。
六四,童牛之牿,元吉。
牿者,横木于角以防其触,即楅衡也。四处艮之初,得位之正,畜初者也。凡事畜止于初,则易为力,犹童牛而即加之以牿,大善而吉之道也。四居近臣之位,上止其君之非,下止天下之恶,能止于未发之初,亦大吉之道也。
象曰:「六四元吉」,有喜也。
上不劳而下不伤,以成畜止之功,是「有喜」也。六五,豮豕之牙,吉。
豮,去其势也。「豕」,刚躁之物,牙最猛利而难力制者也。盖六五质虽柔,而居中用刚,知天下之恶不可力止,而止之得其机要。若去豕之势,则牙虽存而刚强自止,故「吉」。
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五,君也。止天下之恶而得其机,使不劳而天下化,岂非一人之有庆乎?上九,何天之衢,亨。
胡氏云:「天之衢亨,误加何字。」今从之。畜极则亨,理之常也。小畜畜之小,故极而成。大畜,畜之大,故极而散。天衢,天路也,谓其亨通旷远,无所阻碍也。此亦畜乾之极,而乾阳亨达之象。
象曰:「何天之衢」,道大行也。
伊川云:「天衢非常语,故夫子特设问曰:何谓天之衢?」今从之。若曰何其亨达无碍如此,盖阳刚之道大行也。止恶不止善,乃大畜之义。䷚震下艮上
「颐」,养也。上覆下承,众齿森列,颐之象也。为卦震下艮上,下动上止,外实中虚,亦颐之象。颐曰「食物以为养」,故取养为义。
颐,贞吉,观颐,自求口实。
颐,养也。颐不以正,则物而已。故颐之道,唯正则吉。初与上,成卦之主也。「观颐」,谓自内观外,泛观人物之所养,正欤?不正欤?言上九也。「自求口实」,谓自外观内,观实诸己以自养者,正欤?不正欤?言初九也。所养自养皆得其正,则「颐」之道得矣。彖
曰:「颐,贞吉」,养正则吉也。「观颐」,观其所养也。「自求口实」,观其自养也。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颐之时大矣哉!
释彖辞,且极言之,以赞其大也。「颐贞吉」者,颐养之道,得其正则吉也。观其所养者,谓外观其所养,如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养万民是也。观其自养,谓内观其自养,如慎言语、节饮食是也。所以观者,观其得正不得正也。盖正者,人物所以得生之理;而养者,所以全其生也。徒知全其生,而不知所以全其得生之理,则人与物何异哉?故必以养正为颐之吉。时者,又当其可之谓,饥而食,渴而饮、春而生,秋而成之类,皆欲得其时也。然则天地间,颐之时,岂不大哉!
象曰:山下有雷,颐,君子以慎言语,节饮食。
上止下动,中含四阴,颐口之象也。震于山下,物随而生,颐养之义也。君子观此,以「时止则止」之「艮」,慎其可出而不可复入之言语焉;以发动有节之「震」,节其可入而不可复出之饮食焉。此皆养生之切用,至近而至大者,故以取象。
初九,舍尔灵龟,观我朵颐,凶。
龟能咽息不食,「灵」言其明智。喻初九阳刚之才,可不资养于外也。「朵」,树花之垂者,喻上九垂其「颐」以养在下之众阴也。「尔」谓初九,「我」谓上九。初与上以阳刚居上下,为成卦之主,故尔我之「颐」象也。初之位虽应四,然其象必与上合,而后成颐之功。或谓初观四「朵颐」,非也。阳实阴虚,实则可以养人,虚则受人之养而已。初以阳居阳,才本足以养人,智本足以自养,然以动体急于上行,不能自守,见上九垂颐于上,乃舍其刚正可自养之资,仰而观之以求养,失已自贱亦甚矣,其凶可知。
象曰:「观我朵颐」,亦不足贵也。
众阴观上以求养,已不足贵,而阳刚之贤,亦为之自贱已甚,故曰「亦不足贵」。言本可贵以自贱而不足贵也。
六二,颠颐,拂经于丘颐,征凶。
「颐」之诸爻,自上而求养于下曰「颠」,求养而违其道曰「拂」。六二,颠而又拂者也。盖二阴虚,资养于人,以位则上应于五,而五亦阴虚,不能及二,二又不能自养,必求养于阳。下求于初,则颠而不顺,不可行也。上求于九,则又越五而往,其拂正道,抑又甚焉,故「往」则「凶」。然则奈何?曰:守正而不动,虽不𫉬养于人,亦不自失于己可也。「丘」,山也,「艮」也。
象曰:六二「征凶」,行失类也。
言二与上非应,且非类也,况越五而行,取凶必矣。
六三,拂颐,贞凶,十年勿用,无攸利。
二与五,「拂颐」之经,三「拂颐」之贞。颐「贞吉」,而三「拂」之,宜其「凶」也。盖上九「颐」之主,三居相应之地,求养于上,疑若正也,而拂而凶者,何也?「颐」之象,上不应三而应初,是应初者「颐」之正;而三以柔邪不正之资,必欲应上以求养,是「拂颐」之正道也,故「凶」。「十年勿用」者,谓虽经再变,而上九终不与之为应,是终为上九所弃也,故曰「无攸利」。
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初上相应,成「颐」之象,「颐」之正也。三以不正,拂而违之,是大悖乎「颐」之正道,故「凶」。此所谓近而不相得则凶者也。
六四,颠颐,吉。虎视眈眈,其欲逐逐,无咎。四居大臣之位,而得其正,颠而下应初九刚正之贤,资其养以施于人,而已免旷败之咎,故虽「颠」而「吉」。且见于外,如虎视之「眈眈」者,望之专也;其存诸中,如虎欲之「逐逐」者,求不已也。盖资诸人者,责望不专,则人不听信,取之不继,则事将困穷。是四自顾不足,一意顺从在下之贤,以成其颐养之功,故「吉」,故「无咎」。
象曰:「颠颐」之「吉」,上施光也。
四在上而得其正,故能取诸人以养人,使德施光明,吉可知也。
六五,拂经,居贞吉,不可涉大川。
五,君也,养人者也,而阴虚不足,非徒无以养人,且反资上九之养,是拂违经常之道也,故曰「拂经」。然上九有刚实之德,任颐养之责,六五但居守为君之正道,顺而从之,则「颐」之功亦足以及人,此所谓养贤以及万民者也,故曰「居贞吉」。是道也,处安平无事之时,垂拱仰成,以养天下可也。若用之艰危险难之际,则非所宜,故曰「不可涉大川」。
象曰:「居贞」之吉,顺以从上也。
其吉者,但能顺从上九之贤,以成颐养之功也。
上九:由颐,厉吉,利涉大川。
「由豫」者,上下由我以得豫。
「由颐」者,上下由我以得养也。盖一卦若君若臣,若民,皆由已以得养。为人臣而尸此重大之任,必常怀危厉之心以处之,则「吉」,故曰「厉吉」,戒之也。然以阳刚之德,为成卦之主,在上而得时,众皆倚任,何事不济?故曰「利涉大川」,予之也。
象曰:「由颐,厉吉」,大有庆也。
「由豫,大有得」者,天下之豫归于四也。「由颐,大有庆」者,颐养之功及天下也。䷛巽下兑上
大过,大者过也。四阳之大聚于中,过乎阴也。为卦巽下兑上。「巽」,木也。「兑」,泽也。泽滋养木者,今过而至于灭木,「大过」之象也,故为「大过」。大过:栋桡,利有攸往,亨。
「小过」,阴之小者,过于上下。「大过」,阳之大者,过于中也。四阳聚于中,三与四又中之中,有屋栋之象焉。上下二阴应三与四,有柱之象,而皆柔弱,不胜二阳之重,故有「栋桡」之象焉。四阳虽过,而二五得中,内巽顺而外和说,以此而处大过,不过于刚而可以行,故「利有攸往」,故「亨」。「栋桡」以象言,利亨,以德言也。彖曰:「大过」,大者过也。以卦体释卦名义。阳为大,阳之大者,过乎阴也。
「栋桡」,本末弱也。刚过而中,巽而说行,「利有攸往」,乃亨。大过之时大矣哉。
以成卦之主及卦体卦德释彖辞。本谓初,末谓上,成卦之主也。弱谓阴柔不胜其应之重也。然刚虽过,而二五得中,得中则不过矣。下巽而上兑,为内巽顺而外以和说行之,故「利有攸往」,此大过之所以「亨」也。圣人因此象设此卦,正示人以用刚不可以太过,故爻义亦以刚柔适中者为善。时者亦适其中、当其可之谓。若失之于太过,则非时矣。故曰「大过之时大矣哉」。或问曰:旧说皆以大过为大者过,过之大,大事过,
凡事之大过乎常者皆是。与夫立非常之大事,兴不世之大功,成绝俗之大德,皆大过之事,于名卦之义,疑若的当,而子不以为然,何也?曰:圣人作易,大要以中正之道示人,其观象系辞之旨果如是,彖辞宜曰「大亨」,宜曰「利见大人」,宜曰「利涉大川」,今皆不言,独曰「利有攸往,亨」。夫子传之曰:「刚过而中,巽而说行。」盖不过曰阳为大,四阳聚于中,阳过乎阴也。因此象立此卦,正欲示人以用刚不可以太过。观卦爻之辞,亦自可见,恐非示人以非常不可及之事也。
象曰:泽灭木,大过;君子以独立不惧,遁世无闷。
泽至于灭木,大过之象也。君子观木在泽下,可没而不可仆之象,以之进而有为,则「独立不惧」;以之退而穷处,则「遁世无闷」。盖天下非之而不顾,举世不见知而不悔,非君子有大过人之识者不能也。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
初六处阳过之时,而以阴柔居巽之下,上承四阳之大过,于畏慎如承物不敢措诸地,必藉之以洁白之茅,慎之至也。是以过柔之道,处过刚之世,过而得中,故「无咎」。
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以柔藉刚而在下也。若如诸说,以大过其常为卦义,则初既处下,而柔巽谨畏如此,宁得无咎乎?
九二,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
「杨」,近水之木,阳气易过者也,故取以喻。二与五切,比初、上之阴,而处阳之过也。阳过则枯。「稊」,根芽也,生于下,喻得初之阴相济而不枯也。大过诸爻,以刚柔适中者为善。初以柔居刚,二以刚居柔而比之,是刚柔适中,相济而有功者也。其阳过也,如杨之枯,如夫之老;其相济而有功也,如枯而生稊,如老夫得女妻。言阳虽过矣,九二处之得中,故「无不利」。
象曰:「老夫」「女妻」,过以相与也。
老夫而女妻,虽过乎常,然阳阴相与,以成生育之功,则「无不利」也。九三,栋桡凶。
求大过二栋之象,当以小过「飞鸟」之象,横而观之。卦象如屋室焉。三与四,二刚聚于中,栋之象也;二与五,二刚夹于傍,众材之象也。初承四,上承三,柱之象也。三之「栋桡」者,大过刚已过矣,唯可济之以柔,不宜益之以刚。今三以刚居刚而为栋,而上以柔居柔而为之柱,故不胜而取桡折之凶。且九三仰而应上六,是柱杰然而在上,栋反偃然而在下,其桡之象亦可见也。
象曰:「栋桡」之凶,不可以有辅也。
三居刚过之时,既极其刚,而上六之应,又极其柔,故不可以辅,而有桡折之凶。九四,栋隆吉,有他吝。
三以刚居刚,犹夫「栋重」之重;上以柔居柔而为之应,乃弱之弱,故不能支,而三之「栋桡」而「凶」。今四则以刚居柔,是重而得中之栋也;初又以柔居刚,是不过于柔者而为之应,故能胜其任,而四之「栋隆」而「吉」。「他」谓三也。譬之一室,三之栋既桡,四之栋岂能独隆乎?若四恃其隆,兼三之栋而有之,则刚柔适中者,又失之过,而有不胜之患矣,故「吝」。象曰:「栋隆」之「吉」,不桡乎下也。
言初之正应在乎下,质虽柔而位则刚,是本虽弱而基犹固也,故曰「不桡乎下」。
九五,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
男未室曰士,喻九五无内助也。妇已衰曰老,喻上六阴极而衰也。华生于上,言五处大过之世,以刚居刚,而三阳皆不为之用,独与上六比,是以过极之阳,昵比过极之阴,以过极之阴辅助过极之阳,虽相与相得而不能成功,如枯杨生华,无益于枯;老妇士夫,无益于育。纵无咎,亦不足称矣,何誉之有?
象曰:「枯杨生华」,何可久也。老妇士夫,亦可丑也。
木枯而华,是速其枯,何可久也。老妇士夫,是过乎常而为柔邪所惑,亦可丑也。
上六:过涉灭顶,凶,无咎。
上以过极之阴,处阳过之时,与九五、九三刚之极过者相比相应,而不自知其为柔之过,冒然自同于刚之过者以有为,涉灭木之泽,躐众阳之上,是不量己力,不顾危亡,履险蹈祸,自取灭顶之凶者也。曰「无咎」者,言无所怨咎也。兑体故「涉」。
象曰:「过涉」之凶,不可咎也。
上本至柔,以比五应三,而冒为大过之事,以取没身之凶。然非五与三使之也,故爻辞曰「无咎」,而小象曰「不可咎」,言其阴暗自知不明,不可咎于人也。䷜坎下坎上「坎」,险也,陷也。坎地之险而止乎水,故为险。一阳陷于二阴之中,故为陷。卦本坤也,乾之阳交于其中,体阳而用阴,外暗而内明,故于象为水。
习坎,有孚,维心亨,行有尚。
八卦皆重「坎」,独加一「习」字,彖、象、爻凡五言之,圣人岂无意欤?盖八卦中唯「坎」为险,险不可行,而圣人作易,必示人以行之之道。行而不习,则是行险侥幸,鲜不及祸矣。必如生于水者,习于水而后可以行坎之道,故曰「习坎」。阳实在中为中。有孚,心之诚也。维其心之诚,故可以涉险而致亨,故曰「有孚,维心亨」。「坎」以行为尚,不行则常在险中,行则无险不济,故曰「行有尚」。卦之所言,皆处坎之道也。彖曰:「习坎」,重险也。
释卦名义。上下皆「坎」,是为重险。重险者,险之又险,其可不习以处之乎?
水流而不盈,行险而不失其信。「维心亨」,乃以刚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天险,不可升也。地险,山川丘陵也。王公设险以守其国,险之时用大矣哉!
以成卦之主及卦象、卦德释彖辞,且极言其时用之大也。阳动于中,故「流」;陷而未出,故「不盈」。流而盈,则出险矣。流而不盈,是以为「坎」。水愈险则愈行,故曰「行险」。坎中实,水就下,皆信之义,故曰「不失其信」。二五以刚居中,为中心诚实,可以致亨,故曰「维心亨」。不行,则险何以济?故以行为「尚」。是行则必有功也,故曰「往有功」。有险之时,不可不济;无险之用,不可不设。故王公见天险之不可升也,设为礼法,使卑高贵贱之分,截不可逾;见地险之不可无也,设为城池,使藩维屏翰之备,严不可犯。此皆行坎之道,以处坎之时,用坎之险者也。然则坎之时之用,岂不大哉?王公,指五与二,成卦之主也。
象曰:水瀳至,习坎;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
水至而又至,为「水瀳至」,「习坎」之象也。君子以之治己,则必常其德行,如源泉混混,不舍昼夜;以之治人,则必习其教事,如江海浸润,有加无已,不可使功力之闲断也。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
初体柔而用刚,居重坎之下,重险在前,无济险之才,失处坎之道而妄动,动而入于坎窞之中,其陷益深,故「凶」。「窞」,坎中之陷穴也。
象曰:「习坎」入坎,失道凶也。失处险之道,而益入于坎窞之中,凶可知也。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
二处坎险之时,陷于二阴之中,是「有险」也。然刚而得中,刚则足以自济,中则动不失宜,故可以「求小得」。盖险难无立脱之理,由是以渐,求济险之术可也。
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以刚中之才处此,仅可小济,而不可以大得者,以未出乎坎险之中也。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下卦之险已终,上卦之险又至,是退而来已险,进而之愈险,进退皆险,则宁于可止之地而暂息焉。「且」者,聊尔之辞;「枕」者,息而未安之义。能如此,虽未离乎险,亦不至深入于「坎窞」之中也。盖三质柔志刚,不中不正,故戒其进而入,则陷益深,为不可用。「勿」者,止之之辞也。
象曰:「来之坎坎」,终无功也。险者,人所欲出。六三幸已出险,可以暂息。若可息不息,而复有进焉,则入于坎窞之中,愈困穷矣,何功之有?故戒以「勿用」,谓不可以前险之出,而欲图功于终也。
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
中有孚者,「坎」之德;不失信者,坎之道。故处险难者,唯以诚实为贵。「坎」之诸爻,唯四与五阴阳得正,故取两爻明君臣处险之善道以为训。「樽酒簋贰」而「用缶」,质实之至也。言相与处险难者,尚质实不尚虚华也。「纳约」,进结于君之谓。「牖」,取明之地也。言上下情意或有未孚,亦宜从其心之通明不蔽者,以诚结之,期于济险而已。能如是,则虽遇险难,而终于「无咎」也。
象曰:「樽酒簋贰」,刚柔际也。
五刚四柔,各得其正,故能以质实之道相交相接以济险也。
九五,坎不盈,祇既平,无咎。盈则出险,平则无险。今不盈则不平,不平则未出乎险也。五虽未出乎险,然以刚中正居尊位,终有险平之望,况险将终矣,其时其才亦可出矣。祇,抵也。必抵于既平,尽济天下以出于险,然后「无咎」。
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言以刚中正之德,犹陷于险而未能光大,亦足以见八卦中险最难处,而坎之不可以不习也。
上六,系用徽𬙊,置于丛棘,三岁不得,凶。此当出险之时,既无出险之才,又无出险之援,展转不得出之象也。上六以柔居柔,不能自济,比五应三,而三与五亦皆未能出乎险,故其身如缠以徽𬙊,置之丛棘之中,至于三岁而终不得出。谓三变而遇成卦之二,亦陷于坎窞之中,是终于不得出也,其凶可知。
象曰:上六失道,凶三岁也。
失道者,展转三岁而终不得出险之道也。䷝离下离上
离:丽也,明也。为卦一阴丽于二阳之间,故为丽。中虚而阳散于外,故为明。卦本乾也,「坤」之阴交于中,体阴而用阳,外明而内暗,故于象为火。火体虚,丽物而明,又为日,亦虚明之象。
离:利贞,亨。畜牝牛,吉。
离,丽也。凡物莫不各有所丽,天地间无无丽之物,在人当审其所丽,丽得其正则「亨」,故曰「利贞,亨」。「离」之成卦,二与五也,皆以柔顺丽乎刚。牛,柔顺之物。牝牛,柔顺之柔顺者。「畜牝牛」,谓离体明而用刚,明过则察,刚过则暴,必畜养之以柔顺之德,则「吉」也。彖
曰:「离」,丽也。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柔丽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以成卦之主及卦德释卦名义,并释彖辞。「离」,丽也。万物皆有所丽。日月有象则丽乎天,百谷草木有形则丽乎土。明与柔无形无象,然亦必有所丽而后可行。故明必丽乎正,不正则偏用其明,何以化天下?柔必丽乎中正,不中正则为柔邪,何以能「亨」?此二五柔明而丽乎中正,而为成卦之主,故能「亨」,故能化天下也。牝牛,柔顺之物,畜之吉者,谓离体明而用刚,易失之过,必养之以柔顺之德则吉。此又二五以柔顺而丽上下之刚,而为成卦之主,所以「吉」也。
象曰: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明两作」,为大明相继而出也。明而有继,所以为重明之离,大人以之。大则世继其明,次则任贤以继其明,于事则以明相继,故能临照四方而无遗也。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
「离」者,阴丽乎阳,非阳丽乎阴也。初以阳居下,处得其正,六二丽之宜也。四居相应之地,亦欲丽之,是上之履我者交错而来也。二中正,四同德,所谓地丑德齐。初卑而在下,莫知适从,唯有尽吾用下敬上之心,敬之而已,故「无咎」。「履」诗云「履我即兮」之「履」,践其迹以相从也。处离丽之世,以下丽上之道,当如是夫!
象曰:「履错」之「敬」,以辟咎也。
履我者,交错而来,吾皆敬之,所以辟祸咎也。六二,黄离,元吉。
「离」之全卦,圣人以「明两作」取象;「离」之诸爻,圣人以重明继明取义,故以九三为「日昃之离」。九三既为日之昃,则六二乃日之中也,故曰「黄离」。黄,中色,谓二以正中之德,处离明之世,而动合乎正中之道,故「元吉」。此「离」之盛也。
象曰:「黄离元吉」,得中道也。
六二中且正,而止曰「得中道」者,「离」以中为重,言中则正在其中矣。
九三,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
「缶」者,质素之器。耋者,黧耋之色。三居下体之终,前明已尽、后明将继之时,故于「离」为日之「昃」。以理言之,日中则昃,物盛则衰,常事也。三乃以其过明之体,用其不中之刚,不能泰然鼓缶而歌,而且怛然为大耋之嗟,谓不能安常守素以自乐,而乃叹老悲衰,将何益哉?徒取凶而已。
象曰:「日昃之离」,何可久也?
日昃之明,其能久乎?明者知其然,必求以继之,其身心则安常处顺而已。忧嗟者,刚明之过也。
九四,突如句,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
「突如」绝句。圣人于五「如」之中,特着一「其」字,辞意盖可见。易例:反于内曰来,谓四以不中不正之刚,而处下体方革之际,是继明而不正者也。既不正,又刚强,故其进也暴。「突如」,言其进之暴也。然进而往,则六五明顺得中,不可以犯;退而来,则遇二之中正,初与三之刚正,皆疾其所为,自下炎上而焚之,焚之不足,而诛死之,而弃掷之。言其疾之之甚,其取祸已极,凶不待言也。或问曰:小象以「突如其来如」为句,而子于「突如」绝句,可乎?曰:小象合两句作一句之例甚多,如包荒,「得尚于中行」,有孚惕出,「不节之嗟」,「往厉必戒」,「饮酒濡首」之类,皆是。此言「突如」,又言「其来如」,方见其进退无所容也。
象曰:「突如其来如」,无所容也。
既著其突如犯上之遇,又言其来如取祸之酷,然后见其进退皆无所容其身也。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明两作为离,故六爻以继明取义。离之一卦,唯四与上既刚强而又不中不正。五当继明之始,不幸而丽于刚强不正者之闲,为所陵犯,故其忧惧至于沱然之涕,嗟然之戚,发于声音颜色,势亦危矣。幸其明而居刚,能知忧惧,故终能正其天位而获吉也。
象曰:六五之吉,离王公也。
二与五,成离之主也。昔也为柔中之二,重明而丽乎下,公也;今也居刚中之五,继明而丽乎上,王也。曰「王」曰「公」者,其位号未定之时,故不得不忧不惧。或问曰:旧说皆曰王与公皆尊而在上者之称,故不曰所丽得王公之正位,则曰天下皆附丽于王公。而子之说独不然,何也?曰:此诸贤疑系辞而不详考之之过也。系辞曰「初辞拟之,卒成之终」者,圣人系爻辞之序也。离之一卦,圣人分明曰「明两作」,曰「重明」,曰「继明」,故于九三即曰「日昃」,曰「大耋」,则上卦是继明分晓。信如诸说,则六五乃丽天之日,以文明之德,得中用刚而居尊,与其他柔居尊位者不同。下有中正之二,又有刚正之初与三,可谓多助之世,纵有强暴侵陵,何至戚嗟涕沱邪?盖继明之初,位号未定,遭此强暴,不得不忧不惧,故曰:六五之吉,离王公也。至上九,则王位已正,然后曰「王用出征」。圣人旨意,岂不明白欤?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
初九,其日出之光。六二,其日之中。九三,则日之昃矣。九四,继明之不正者;六五,继明之正中而知惧者也。至上,则王之位已定矣,故称「王」。王位既定,则用之以出征者,王命也,故曰「王用出征」。斯时也,下虽附丽,而有不附丽者焉。上处刚明之极,明则能照,能照则足以察邪恶;刚则能断,能断则足以行刑威。故王位既正,即用之以征讨其不附丽者,以正定其邦家,是以有嘉美之功。然亦不可过于严察,但当折取其首恶,而所获非及其丑类,则庶乎威振而刑不滥,罪得而民心服,无咎之道也。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谓王位既正,可以出征,正其不正,以正定其邦国也。苟非继明之始,邦何待正乎?大易缉说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