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
御纂周易述义卷
䷯巽下坎上
井,改邑不改井,无丧无得,往来井井。汔至,亦未繘井,羸其瓶,凶。
以木上水曰「井」。卦自困变,离为市邑,改而居上,是「改邑」也。二、五刚中不改,是「不改井」也。三往四、四来三而成井,是「往来井井」也。巽绳为繘,离虚为瓶,兑毁故「羸」也。井者天一之体,其德有常,其用不匮。「改邑不改井」,言居其所也。人虽殊而性同,世虽异而道一也。挹此注彼而非有所损,因民所利而非有所费,是井之汲而「无丧」也。还其固有而毫不能增,成于无为而民不知感,是井之不汲而亦「无得」也。各性其性而彼此不必相假,各利其利而上下不必相求,是往来之人各井其井也。但人性贵于复初,而王道要于可久。若未成而遽辍其功,此如水汔至而未上,与繘未入井者同,而忽羸其瓶,人已皆失所养,则「凶」矣。
初六,井泥不食,旧井无禽。
阳为井泉,阴为井土。初在井下,泉入于土,故「泥」;不能上出,故「不食」。井废不修,故「旧」;坎禽在外,故「无」也。此如物欲昏其性而不能明,旧染污其俗而不能新,天之所弃,而人之所不与也。
九二,井谷射鲋,瓮敝漏。
巽阴伏在坎窞下,故为谷。巽为鱼,故曰「鲋」。离为瓮,兑毁,故敝漏也。二刚中,甘泉也。居上未下,其井不甃,故泉出于谷,而水下注。「鲋」,汲水之瓮,又敝而漏,故水不上出,而功不及人。如人性虽善,而人欲凿之,则偏于所溺,而不能克己;天命虽复,而扩充未至,则扞格于所习,而不能及物也。
九三,井渫不食,为我心恻,可用汲。王明并受其福。巽为洁,故「井渫」。在下未上,故「不食」。坎加忧,故「心恻」。巽绳;离瓶,故「用汲」。五为王,互离为明。九三重刚,不受物污,故井渫而不当兑口,不见食也。抱德而不兴,怀才而不试,忧国忧民,心常恻恻。夫井水在下而达于上者,有汲之者也。贤人在野而登于朝者,亦有汲之者也。君用大臣以求贤,大臣引贤以致之君,此如用汲,谁曰不可?五明照大显,有王者之明,则所用之大臣贤,而大臣之所汲者皆贤。王享任贤之福,而贤者亦能福天下以自为福,故「并受其福」也。六四,井甃,无咎。四互离,为墉而中虚,「井甃」之象也。初旧而三渫之,所以去其泥也。二谷而四甃之,所以防其漏也。士敬以修己,邪闲而诚存;官廉以守法,弊绝而利兴,故「无咎」也。九五,井洌寒泉食。
九五重刚,洁清之至,故洌而寒。近兑口,故食也。三井已渫,四井已甃,五则井洌,不澄自清矣。初泥不食,三渫不食,五则泉食,「王明用汲」矣。「无丧无得」,天德常宁,此性功之定。「往来井井」,惠而不费,此王道之行也。
上六:井收勿幕,有孚,元吉。
离瓶、巽绳、坎「轮」,引之至上而汔至不羸,故「井收」也。四甃方新,五泉初食,至上而兑口不掩,是「勿幕」也。井道已成矣。然非作而致之也,坎阳中实,源泉有本,是「有孚」也。养而不穷,天下受福,是「元吉」也。「有孚」,诚也。养道之四达,由于实德之中存,故曰:「天德、王道皆本于诚意。」䷰离下兑上
革,己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
兑金从火曰「革」。离纳己,又为日,故曰「己日」。中互乾,故有「元亨利贞」之四德焉。「革」者,改也。十月之序,至庚而更。「己」者,庚之母也。于行为土,火金相克,得土则转而相生,革之所以成四时也。于常为信,信而后更,革之所以顺人心也。故曰:巳日乃孚。人心既孚,又必增修其德,故用乾之元以「亨」之,行仁以除暴也。用乾之「贞」以「利」之,守经以达权也。如是则革而得其当,而创建纷更之悔皆亡矣,言革之难也。
初九,巩用黄牛之革。
离为牛,二得中,故为「黄」。初与三,其皮也,故曰「革」。事必穷而后变,初在事始,尚未穷也,故固执其不变之志,如用黄牛之革以束物,坚固而不可动焉。至不得已而后变,则变必当矣。其不变也,乃所以善其变也。
六二,巳日乃革之,征吉,无咎。二为离主,纳己者也。正而得中,有能革之德。上应九五,操能革之权。然必至巳日乃革之,信而后革,则天时既得,人心皆孚,故征行则吉,而无轻躁之咎矣。
九三,征凶,贞厉,革言三就,有孚,
三在离上,刚明及远,故「征」。又在乾下,潜而勿用,故「贞」。兑为言,故曰「革言」。就,往就之也。上有三爻,历三爻而后说意流通,故曰「三就」。三以过刚之才,处当革之时,躁动以往则凶;贞固自守亦厉。惟于改革之言,详审三就,则询谋佥同,乃有孚而可革。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乾互巽,故曰「命」。离火功成,兑金已革,故「改」也。四无应于下,宜有悔,以与五同德,故「悔亡」。革言己就,人皆信之,故「有孚」。天人协应,以之改命,必吉矣。诗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此之谓也。五方虎变,而四言「改命」者,佐命之臣也,伊莱望散似之。
九五,大人虎变,未占有孚。兑于方为西,故为虎。于时为秋,其毛毨,故「变」也。在兑中,口未开,故「未占」也。阳刚中正,以居五位,命已改矣,故曰「虎变」,犹龙飞也。乾「龙飞」以德言,革「虎变」以业言。改革之际,人信为难。三「革言」而后「有孚」,四「有孚」而后「改命」,五则德位兼隆,存神过化,故不言而人信之也。胡炳文曰:占在未革之先,孚又在未占之先,则其孚也久矣。
上六,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征凶,居贞吉。上六之词,承九五而言之也。大人既「虎变」矣,则一时之臣民无不变也。其君子与君合德,而具体而微,有如豹变也。其小人从君之令,而旧染维新,有如革面也。革道已成,不可更有所纷更,以自取多事,故征行则「凶」,「居贞」则「吉」也。盖变者,时也,不变者,道也。卦以革名,尚变也。初「巩」而上「居贞」,始终不变也。以其变者趋时,以其不变者守道,非圣人其孰能之?䷱巽下离上鼎,元吉,亨。
卦有鼎象,初足,二、三、四「腹」,五「耳」,上铉曰「鼎」。巽木离火,互乾金、兑泽,烹饪之象也。乾故「元」,巽而明,中而应刚,故「亨」也。鼎与井同功,皆以养人也。养之为道甚大,而所以致养者有本。六五应刚体乾,有长人之元德,积诚致洁,以享上帝而养圣贤,则神佑而人归之,故「吉」也。体离之明,以周知民隐,使巽伏于下者,情皆得以上达。又虚中任贤,以成致养之功,则元道亨于天下,而「鼎」之用乃全矣。井以普水之利,鼎以成火之功,圣人之赞化育而前民用,莫有大于此也。
初六,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
初在下,鼎趾也。六柔故「颠」。「否」,垢也。在初无实,而有否垢之积焉,颠而出之,故「利」也。卦惟二阴,五尊而初贱,妾象也。卦中奇,实有阳气凝聚之象,故「宜子」。养人之事,贵因其势而利导之,愚而使之顺,则贱而使之服劳。如颠趾而因以「出否」,得妾而因以生子,委曲致养,而获取新之美,故「无咎」也。
九二,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九二刚中,在鼎之腹,故「有实」。「仇」,类也。「疾」与「嫉」同。二与三四同为乾体,故曰「仇」。二与五应,以实奉五,而不及三四,故其仇有嫉而害之者。然五中应刚,君臣之交固矣。二居巽为洁,又为高。志洁而行高,则嫉之者无隙可乘,不能即而害之。善保其所有之实,可以享帝养贤而及民,吉孰大焉?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
五为鼎耳,比四应二,独不取于三,故「其耳革」,谓变易其常也。举鼎以耳,耳不受铉,则其趾不动,故「行塞」也。离为雉,鼎烹之,故为膏。耳革行塞,腹中之雉膏,不为人食,其悔多矣。然互「乾兑」,泽上于天,降而成雨,则膏泽得以下究,而耳革行塞之悔,皆亏矣。雉膏普食,故「终吉」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𫗧,其形渥,凶。四居鼎腹之上,有盈满倾覆之理。又舍同体之刚,而独与初应,举重任以付之。初柔不胜,故足折而𫗧覆,鼎之形亦沾濡矣。吴澄曰:「初未实鼎之时,故颠趾,而以出否为利;四已实鼎之后,故折足,而以覆𫗧为凶。」
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
五,耳位也,得中,故为黄。上,铉象也,刚直,故为金。鼎耳虚中以受刚直之铉,犹人君虚中以受刚直之言也。如此,则民情得以上达,而膏泽徧于天下。彖之所谓「元亨」,五有之矣。故繋以「利贞」,全乾德也,欲其固守「元亨」之道也。
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
上九,即五之铉也。以其刚直,故象金。以其刚而居柔,又能温润,故象玉也。人君纳言,不嫌于刚直,故五尚金。人臣进言,必济之以温和,故「上尚玉」也。能金而又能玉,则鼎耳不革,而鼎实上行。可以享上帝,故「大吉」也。可以养圣贤而及万民,故「无不利」也。䷲震下震上
震,亨。震来虩虩,笑言哑哑。震惊百里,不丧匕鬯。
阳气奋发曰震。震恐惧,故「虩虩」。震善鸣,故「笑言」。互艮,故「哑哑」,有序也。互坎为棘,故为「匕」。为酒,故为「鬯」。长子主祭,故「执匕鬯」也。震之象为雷,人未有闻雷霆而不惊者,故震有恐惧之义。惧则不敢肆而敬德以进焉,才以达焉,故「亨」也。当震之来,能虩虩然恐惧修省,则以诚敬而得安舒。一笑一言,哑哑自如。虽大故猝临,如雷霆之震惊百里,而其神镇定,应变有方,亦能不丧其所守矣。以常惧者收心,以不惧者集事,此处震之道也。
初九,震来虩虩,后笑言哑哑,吉。
初为卦主,故「虩虩哑哑」,象与彖同。处震之初,惧之能蚤,先有虩虩然之戒惧,然后有笑言哑哑之安舒,谋成而后整暇,备豫而后和缓,故「吉」也。
六二,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亿,预度之也。论语曰「不亿不信」是也。变离为贝,艮为山,故曰「九陵」。剥上艮,复,下震,由艮至震,历六爻而为七日。震互艮,故有丧有得也。初刚震主,二柔乘之,故「震来」甚厉。二预度其不能敌也,弃其赀财,而奔于高远以避之。贝为人取,勿逐也。守正以俟之,七日而可复得焉。此与「不丧匕鬯」者异矣。然恐惧自守,处震之大方,故始虽丧而终有得也。
六三,震苏苏,震行无眚。震有三,有天,震有事,震有心。震雷,天震也。变故,事震也。戒惧,心震也。六三之位,内雷将终,又遇艮止,其势散缓,故「苏苏」,是变故将息也。然使人心之震,亦与之俱缓,则怠而无备,后必有眚。故事震虽止,心震常行,戒慎恐惧,无时不然,则有备无患矣,所谓「恐致福也」。九四,震遂泥。
九四震体奋而上达,故「遂」。互坎而陷,又遇艮止,故「泥」。雷声将通而忽滞也。人之天良乍动,愧悔交深,乃蔽于物欲,而忽然消阻,亦犹是也。不言占者,蒙六三也。「遂」,震行也;「泥」,震止也。「震行无眚」,则泥止有眚可知矣。
六五,震往来,厉,亿无丧有事。
初阳震也,四阳亦震,五居四后,前震往而后震来,其「厉」与六二同。然二,臣位也,所有者贝而己,丧之可也。五,君位也,将有事于宗庙,故亿度之,多方以守之,必无丧所有事,所谓「不丧匕鬯」者也。五惟得中,所以恐惧修省,能尽其事如此。上六,震索索,视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
震终故「索索」;变离,故「矍矍」。比五而应三,五其邻,三「婚媾」也。上六阴柔不胜其震,「索索」、「矍矍」与「虩虩」、「哑哑」相反矣。动极当静,故征则必「凶」。处震之终,内虽已安,而外犹未解,故曰「不于其躬,于其邻」。然震动者,特其邻耳,故「无咎」。婚媾视邻为亲,三行而上不征,其能免于有言乎?邻里姻娅举为所动,此震极之象。何以处之?亦惟惧以终始而已。此处震之道也。䷳艮下艮上
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
阳止阴上曰「艮」。艮反躬,有背象。艮为门阙,有庭象。互震,故「行」也。艮者,止也。止之义,以静含动。人身善动,惟背不动,而含众体之动,故曰「艮其背」。人自私其身,则人我之见分,而失其所当止。「艮其背」,则但知有止,不知有身,不自私其身也。及其行于庭也,亦但见其止,不见其人,无人我之见也。如是则廓然大公,物来顺应,动而无动,静而无静,而无厌动偏静之咎矣。此「艮」之全体,即体「艮」之实功也。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
「咸」、「艮」,皆以人身取象。初在下,故为「趾」。「艮其趾」,不行也。吉凶悔吝生乎动,能不妄动,可以「无咎」。然质柔,恐不能久也。永守正道,非礼勿履,则「艮」止之利也。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二在趾上,故为腓。腓之为物,随上体而动,如二之阴,随九三而动也。六二中正,能「艮其腓」者三,有列夤薰心之忧。二质柔位阴,不能拯之,是以其心不快,此正己而不能正人者也。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厉薰心。
「限」,人身分限处,即腰也。「夤」,腰络也。三在上下体间,故以为象。「列」,分裂也。时行时止,道贵变通。九三不中正,止非其所,如限隔身之上下,而判裂其夤。盖以止互动,而为「坎」所陷,欲止不能,欲动不可,是以不安之甚,而危厉薰心也。六四,艮其身,无咎。
「咸」四心位,「艮」四亦然。不曰「艮其心」,而曰「艮其身」者,心不可见,而身者心之区宇也。观其身之止,则知其心之止矣。盖止不囿于身,而亦不离于身,故不获身者,所以广心之量;「艮其身者」,所以凝心之体也。
六五:艮其辅,言有序,悔亡。「艮为黔喙」,故「艮其辅」。震为善鸣,故言有序。「艮其辅」,不妄言也,所谓口容止也。言不妄出,故出必有序。当其时,中其节,口虽动而心止,则失言之悔皆亡矣。艮趾,慎行也。「艮辅」,谨言也。行无咎,言无悔,君子之道备矣。上九:敦艮,吉。
上居一卦之终,在兼山之上,刚健笃实,厚之至也,故为「敦艮」。不言所「艮」者,无所不「艮」也。凡「艮背」、艮趾、「艮身」、艮辅者,皆止而不还,所谓能止众止也。夫止者,性之体,道之所归也。敦厚于止,则天下之事皆止于至善,其吉孰大焉?故君子之功无他,止其所而已矣。䷴艮下巽上渐,女归吉,利贞。
山木徐长曰:渐,巽女在外,艮男在内。中互离文,是男以礼迎,而女将归之也。渐自否变,三柔上四,是柔进也。三、四一交,刚皆在上,是刚亦进也。凡人之进也,患其躁而失身,故必如女之于归,六礼皆备而后行,则不失其身而吉也。守其正道,正己以正天下,而人己皆利焉。士君子出处之际,宁迟无速,礼能守身,道足济世,而后可事君,盖始进若斯之难也。
初六,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
离为飞鸟,艮为山,坎为水。鸟出水而在山,惟鸿为然;飞有序而渐进,亦惟鸿为然。故六爻皆以鸿取象也。初在坎侧,故为「干」。艮少男,为小子。前有险,故「厉」。比应皆偶,口开,故「有言」也。鸿本水宿,初始离水,其进不速,犹在水滨穷蹙之地,人之年少涉世者似之。才弱而遇险,故危厉而不安,人或从而议之,然无伤也。但不躁进以自安,则「无咎」矣。在渐之初,宜如是也。
六二,鸿渐于磐,饮食衎衎,吉。
二,艮石也。山麓水滨,故为「磐」。互艮,故「饮食」也。「鸿渐于磐」,进于干矣。饮食自如,无厉言矣。二以中正之德,应五中正之君,然犹不急于进,自养以待时,如鸿之渐磐而衎衎也,得渐进之义矣,故「吉」。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
三高于磐,故为陆。三四相比,为夫妇。三上征则合乾,故「不复」。四互离,为大腹,故「孕」。三征则少男不成,故「不育」也。坎为盗,故曰「寇」。艮止之,御之也。鸿,水鸟而渐陆,失所安矣。夫事变之来,当以镇定处之。九三重刚,不止而征,征则己不复,而妇亦不育,身家有失,故「凶」也。若不征而安于所止,待寇至而御之,则身家可保,故「利」也。兵端不自我起,敌加于己,不得已而应之,则必胜矣。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
四巽体,故为木。乘三刚正,故为「桷」。木在山上,高于陆矣。鸿不木栖而渐于木,非安处也。以巽体而互离,故明理而审势,如鸿渐于木,而或得平柯,不安中之安也。守正而徐进,则履危而寡过矣。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
五在艮上,故为「陵」。六二正应其「妇」也。离数三,妇在互离之外,故「不孕」也。五居尊位,如鸿渐陵,与二相应,原相合也。三、四在中,「艮」以止之,「坎」以陷之,故臣不见信而不用,犹妇不见答而不孕也。「三岁」,言其久也。正应必合,三、四终莫之能胜焉。君臣遇合,而治化可成,故「吉」也。
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
陆,当作逵,云路也。巽为风,又为高。鸿已渐陵,乘风而高,则「渐于逵」矣。鸿飞冥冥,是其素志。但在五上,高而无位,无所可用。惟观其羽之飞也,群而有序,翔而成文,进退去就,足为一世之仪表,吉孰大焉。此高人逸士,超然人事之外,而隐然有益于世者也。䷵兑下震上归妹,征凶,无攸利。
少女于归曰「归妹」。女内夫家而外父母家,少女在内,长男在外,归其「妹」也。父母老而长男用事,阴阳交而少女成家,生人之大义也。但其卦德与爻位有未善焉。「归妹」与渐相反,渐止而「巽」,女待迎而后行。「归妹」说而动,不待迎而归之。渐阴阳之位皆正,「归妹」皆不正。「渐」之三、四易位,刚皆上进。「归妹」之三、四易位,柔皆乘刚。故繋以「征凶」,以明从欲而动,一往即凶,欲人修德而善其始也。又言「无攸利」,以明越礼无渐,无之而可,欲人守礼而善其终也。
初九:归妹以娣,跛能履,征吉。
六爻之义,五为所归之妹,二为妹之夫,四为妹之兄,三为不待妹而先归之须,初为偕妹而归之娣。上六非妇非娣,为约婚而不成之女也。「归妹以娣」者,四「归妹」而以初为娣也。「兑毁」,附于震足,故为「跛」。然比二而得于五,依倚以行,如跛者之能履也。彖「征凶」而爻「征吉」者,非初、说之「偕妹」而动,循礼得正,故「吉」也。
九二,眇能视,利幽人之贞。
二互离目,兑毁,故「眇」。与五应,而不溺于三之比,明及于远,故能视。互离遇震,恐其躁动,故勉以「幽人之贞」。盖自炫自媒者,士女之丑行,故女不可以说动而归男,男亦不可以说动而求女。幽闲贞静,士与女皆当然也。
六三,归妹以须,反归以娣。
卦以三四易位而成,三来最早,是妹未归而己先归也。非礼非时,贱而失身,故为须,又卑于娣矣。若能反于父母家,而从女君以归,则可以之为娣。改不正以从正,圣人之所与也。九四,归妹愆期,迟归有时。
震为长男,妹之兄也。后天卦位,父母老而震用事于东,乃归兑于西,故「愆期」。然女归以渐,不嫌于迟,待其时而后归之,可也。
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几望,吉。外卦坤体,纳乙者也。变而为震,则帝出焉,故曰「帝乙」。五在四后,乃其妹也。乾为衣,则兑为袂,衣口开也。「其君之袂」,变而后成;「其娣之袂」,不变而成,故不如也。月望于乾,五变互巽,与兑夹乾,故「几望」也。妇人之性,必好华而善妒。今帝女下嫁,而其袂不良,节俭可知也。又以其良者与娣,不妒可知也。俭而不妒,此女德之最盛,如月几于望矣。以此配日而为女君,则崇俭素以敦风化,抚娣侄以广嗣续,此国家之大庆,故系以吉,深喜之也。
上六,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无攸利。
震,士也,为竹,故为筐。上偶,故虚也。兑为女,又为羊。坎为血卦,离为乾卦,故「无血」也。筐所以盛币,羊所以成礼。今「筐无实」,犹未承也;「羊无血」,实未刲也。此女不见答于士,以虚文縻之,而无实也。如此,则女固无利,士亦何利之有哉?咸、恒、渐、归妹,皆男女之卦也。恒、渐以巽为主,女贞妇顺,故恒亨而渐吉。咸止而说,以礼约情,故亦吉。归妹则说而动矣,不贞而见弃,此终之敝也。君子永终而知敝,故慎之于始也。䷶离下震上丰,亨,王假之,勿忧,宜日中。
明威并行,世运昌隆曰丰。「假」与格同,至也。离为王,又为日,二得中,故「日中」也。盛大之时,百嘉所聚,故丰未有不亨者,皆由王心之明,故至此。至此可喜亦可忧,为丰之难久也。然徒忧无益,宜有保丰之道焉。夫人之心,犹天之日也。日中斯明而盛,故必吾心顾𬤊缉熙,使常如中天之日,普照四方,则心明而不昏,自世治而不乱。其所以「假之」者,即其所以保之者矣。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
初应四,震主也。初九虽非离主,以明之初,应动之初,同德相配,故谓四为「配主」。旬者,十日数之满也。居卦之初,时犹未过,而上有同德之应,相遇以相成,虽遇盈满之时,可以「无咎」,况未盈满乎?故往则有功。此向进之明,可以进于中者也。
六二,丰其蔀,日中见斗,往得疑疾,有孚发若,吉。
二,离中,为日中。蔀,蔽也。巽,草木,兼震蕃鲜象。以明而致丰者,亦以丰而致蔽。自以为丰,则好大而自是,故愈丰而愈蔽,是谓「丰其蔀」也。其蔽之甚,如日之食正午,可以见斗。如是而往,则不明而动,必见疑而以为疾矣。惟诚立明通,发其至明之志,以善天下之动,「厥孚交如」,而疑疾有瘳,故「吉」也。
九三,丰其沛,日中见沬,折其右肱,无咎。
三、四一卦之中,故俱言「日中」。沛,当作「旆」。「沬」,小星也。凡卦下爻为足,三在下卦之上,故为「肱」。互兑属右,兑毁折,故言「折」。蔽日如旆,甚于「蔀」也。小星皆见,甚于「斗」也。皆上六所为,故三虽至明,亦失其右肱之用,而于三无咎也。它卦应爻,贵阴阳相应,独丰三上不然,以柔揜刚故也。
九四,丰其蔀,日中见斗,遇其夷主,吉。
二四同功,故丰蔀见斗,与二辞同。四,离下而上,日已过中,居不当位,进无以善动,退匪以求明,与二同其蔀者也。「夷主」,指初。四居上,故谓初为「夷主」,如朋友等夷也。「遇其夷主」,取其不过旬之明,善吾不当位之动,则不明而可进于明,不当而可期于当矣,故「吉」也。
六五,来章,有庆誉,吉。
章,明也。初、二、三,皆明者也,初、二皆往,自五视之,则为来也。六五虚中,能用人之明,故天下之明者皆来。合天下之明以为明,则民被其庆,而君得其誉。日中之宜,宜以此也,安得不吉?
上六,丰其屋,蔀其家,𬮭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离为宫,震为木,巽为高,故「丰屋」。震之蕃鲜,巽之草木,内外障蔽之,故「蔀家」。离数三,又为目,所以𬮭与觌也。上六不明而无位,不能蔽人,自蔽而已。故丰屋而适以蔀家,自高则亲戚离心也;𬮭户而阒其无人,自蔽则天下莫与也。其日已昃,其盈已虚,届三岁而所谓屋与户亦不觌矣,凶之至也。是故丰与不丰,明与暗之间而已。用人则明,自用则暗。五能用人,来章而「有庆」,故能保天下。上,惟自用,丰屋而阒无人,并不能保其家。得失之故,可以观矣。䷷艮下离上旅,小亨,旅贞吉。
客寄曰旅。火过而不留,旅人也。山止而不迁,旅舍也。阳大而阴小,卦皆阴中,是用小也。旅人亲寡,故不可以自大。小其心而敛之,小其身而卑之,则自防密而待人周,故「亨」也。旅无定在,道无不在。所为皆正事,所处皆正处,所依皆正人,则可以安其身,并可以行其道,故「吉」也。
初六:旅琐琐,斯其所取灾。
「艮」为小石,故曰「琐琐」。应离火,故「灾」也。初阴,小也,在下又小,过于小矣。当旅之时,所谋浅近,所为鄙猥,则自轻而人轻之,自侮而人侮之,故灾也。夫彼之「琐琐」,亦欲以免灾,而不知斯其所以取灾也。此过于小而不亨者也。
六二,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艮为宫室,是「次」也。二在中,即之也。互巽近利,是「资」也。巽隐不露,怀之也。「艮」少男,故为「童」。初承二,其仆也。柔而能止,童仆之贞也。有宿止之地,有资用之财,有干事之童仆,三者皆得,旅道备矣,而非幸致也。二柔而得中,是能小也。止而得正,是能贞也。小与贞兼有之,故「亨」与「吉」皆得之也。
九三,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
三重刚不中,与二相反。近离,故次焚;远初,故童仆丧也。程子曰:「三在旅而过刚自高,自高则不顺于上,故上不与而焚其次。过刚则暴下,故下离心而丧其童仆之贞信是也。此失旅之贞,因以不亨者也。」
九四,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
震行,故旅。艮止,故处。兑金为刀,巽木为柯,故为斧。旅人之所用也。四刚居柔,能顺承五,为所礼貌,故旅于可处之地,而「得其资斧」,如诗所云「适馆授餐」者也。然不能得位以行道,虽温饱而不敢怀安,故「心不快」也。姚舜牧曰:「季孟之待,孔子所以行也。国中授室,孟子所以去也。」
六五,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
离为雉,又为矢。卦自否变,五三易而成离,故「射雉」。五上而离下,故亡矢。兑为誉,巽为命。顺四成兑,应二成巽,故兼得誉与命也。士君子入人之国,而欲行其文明之道,是射雉也,未可遽得,不免一矢之亡。然柔而得中,巽顺而离明,故终能信友以得誉,而获上以得命。是所亡者小,而所得者大也。彖之「贞吉」,五有之焉。此爻不取君位者,王者无旅故也。
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啕。丧牛于易,凶。
离为鸟,为火。巽为木,为风。在木上,故为「巢」。遇风火,故焚也。笑与号啕皆兑口,故「离为牛」,兑故「丧」也。上刚而亢,与九三同,故三焚次而上焚巢。先笑巢故也,喜得位也。后号啕,焚故也,悲失位也。夫上之焚巢,亦自致之,不悔其刚亢而号啕怨愤,是其心终不顺也。心失其顺,故有「丧牛」之象焉。「旅」而丧牛于疆场,则不可行矣,故「凶」也。大壮丧羊,失其狠也。「旅丧牛」,失其顺也。狠可失也,顺不可失也。合观六爻,柔多吉而刚多凶。旅之「小亨」,不益信哉!䷸巽下巽上
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阴伏阳下曰「巽」。阴上往则从阳,故「利」。二、五刚中正,大人也。天地之化,起于震、巽。震一阳生,巽一阴生,阴为小,故「巽」者,小卦也。阳生必亨,阴生亦亨。五月阴姤,品物咸章,是天道之以小而亨也。人心亦然,沈潜卑逊,理通事顺,是人心之以小而亨也。巽顺而无险阻,故「利有攸往」。资阳之刚以济其柔,故「利见大人」。以二、五之中正为则,斯刚柔相济而适得其均。小之亨者,永无弊矣。
初六:进退,利武人之贞。
初在重巽之下,过于小者也。疑而寡断,进退不果,故「利用武人之贞」。武人者,有进无退者也。以初过柔,虽以武为贞,必不至于过刚也。求也退,故进之,此之谓也。
九二,巽在床下,用史巫纷若,吉,无咎。
巽为木,奇木上横,偶木下峙,床象也。互兑口舌,故为史巫。二刚得中,故能用「巽」。五在上,而二巽之,在床下也。初在下,而二亦巽之,又在床下也。用史巫者,为其能以人意通之神,又以神意通之人也。二当申命行事之时,而介上下之交,故往复纷若。达民隐而宣君德,则五之建中表正者,达于天下矣,故「吉」也。九三,频巽,吝。
三重刚而不中,强巽而不久,故频失而「频巽」。唐鹤征曰:有巽之疑,兼巽之躁,是也。「频巽」如是,则作而忽辍,不巽固吝。致恭而过劳,其巽亦未尝不吝也。
六四,悔亡,田获三品。
互离为网罟,为戈兵,田象也。巽利三倍,故多获。「三品」,上中下三杀也。内卦三爻,分上中下,故曰「三品」。六四重阴,宜有悔也。柔正能巽,与初同德,而顺乎二三之刚,故能俱获其心。以上巽乎五,是大臣不自用才,而用人之才,合群策群力以事君,则不止「悔亡」,而其功有大焉者矣。苏濬曰:「田获三狐」,去小人也。「田获三品」,用君子也。
九五,贞吉,悔亡,无不利,无初有终,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九五正而得中,所谓至善也。贞固守此,止于善,则事皆「吉」而「悔亡」矣。「无不利」者,承彖词也。「巽」,阴所自始,阴主成,故「无初」而「有终」也。易之为道,化阴归阳而已。蛊之先甲、后甲,用乾震也。巽之先庚、后庚,亦用乾震也。后天卦位,震东兑西,震纳庚,先震三卦为乾,后震三卦为坤。甲之先后艮,阳终则震阳始,乾行也。庚之先后坤,由兑以归于乾,亦乾行也。蛊以巽而坏,故用震启乾以振巽,阳治阴也。巽之过必蛊,故用震统巽以归乾,阴返阳也。巽之不为蛊者,惟九五一爻,故蛊于卦言,巽于五言也。
上九:巽在床下,丧其资斧,贞凶。
重巽两床,巽利为资。巽木贯于兑,金斧象也。上居巽极,穷无所往返而偕四以巽五,故亦在床下。然二之床下,顺于初以制事,用柔所以济刚;上之床下,顺于五以取容,用柔而并失其刚。故丧其资而不能行,丧其斧而不能断也。虽以顺为正,有似乎贞,而丧所宇以媚人,未有不凶者也。故巽以行权,非以为谄,君子宜慎辨焉。䷹兑下兑上兑,亨,利贞。
阴阳相悦曰「兑」。阴附阳,阳下阴,是相悦也。其在人,则为不言而心悦,又为人与人相悦也。内外皆悦,有亨道焉,然不可以不贞也。人情惟悦为易流,必察其所以悦己者,皆出于义理之正,而非以从欲;所以悦人者,皆本于性情之公,而非以徇私,然后亨可大而兑可久也。初九:和兑,吉。
兑正秋,其德为利,义之和也,故曰「和」。人生于元,其性本和,心牵于物,失其和矣。初,阳刚处下,不比阴柔,存其性而葆和,无牵系之累;率其性而致和,无乖戾之私,是元善之长,达道之行也,故「吉」。九二,孚兑,吉,悔亡。二比三阴,出与物接,宜有悔也。幸其刚中,不牵于物,而闲邪以存其诚。其孚既积,则义理有以悦心,人亦信而悦之,所行皆吉,而比阴之「悔亡」矣。初为率性之道,二有复性之学也。六三,来兑,凶。
三在内卦,阴柔不正,为悦之主,又应上六之阴柔,凡外物之可悦者,皆感之而来。我开其隙,物遂乘而入之,非物之来,我有以来之也。欲动而失其性,则妄悦而失其道,其凶必矣。是故性定则贞而吉,情牵则不贞而凶,不可不审察也。
九四,商兑未宁,介疾有喜。
四在两卦之间,上承九五之中正,而下比六三之阴邪,所谓见道德而悦,见纷华而亦悦者也。二者交战,未知孰胜,故「商兑」不决也。人心惟危,故未宁不安也。觉其心之不安,自求其理之可安,而交战之疾,乃不药而自愈矣。九五,孚于剥,有厉。
兑,秋之终,九月为剥,故言「剥」,谓上阴也。五阳刚中正,有兼容并包之量,而以至诚待人,故虽剥阳之一阴,亦孚而信之。然善柔便佞,以近比而易入,惟常存危厉之心,则成其孚而不受其「剥」。其「孚于剥」者,正其「孚于兑」者也。亲正人,闻正言,不期益而日益,犹长渐高而人不觉也;亲小人,闻谀言,不期损而日损,犹火销膏而人不见也。「有厉」之戒所由设也。上六,引兑。
三、上二阴,皆可悦而人悦之者也。三在内卦,是悦之心在内,而招物使入,故曰「来」。上在外卦,是悦之物在外,而诱心使出,故曰「引」也。极美丽之观,使人见可欲而自动;极谄媚之巧,使人受欺而不觉,此宜有凶焉。然而不言占者,引之而人不从,则无罪焉。引之而人从,则是为所引者自致之耳。故不责引者,所以专责受引者也,可不戒哉!䷺坎下巽上
涣,亨,王假有庙,利涉大川,利贞。
风行水上曰「涣」。五为王,艮为庙,坎为川,巽为木,离舟震行,故「利涉」也。涣者,散也。人心散而不合,事权散而不振,皆是也。涣不亨而言「亨」者,有可亨之道也。亨涣之道,必有萃涣之德,又有济涣之才。人心之散,当有以聚之,如「王假庙」,极其诚敬,「祖考来格」,其所以聚神者,即其所以聚人者也。事权之散,当有以收之,如人在途,利用舟楫,以济不通。凡用人才以图治,犹用舟楫以涉川也。以诚萃人心,以才济国事,此道可以常行,贞固守之,则「涣」者萃而「萃」者永不涣矣,故「利」也。初六:用拯马壮,吉。
「坎」,马美脊,故壮也。初不言「涣」者,尚未涣也。未涣而将涣,有以拯之,则不涣矣。何以拯之?「用马壮」可也。民者,上之马也。不壮,则虽欲拯之,而恐有所不及。厚其下则壮,以是拯人心之将「涣」,必有济矣,故「吉」也。九二,涣奔其机,悔亡。
机与几同。二身初足,几象也。卦自否变,四来居二,所谓「刚来」也。离阳之类,下奔于阴,乃陷于险,宜有「悔」也。然初者二之民也,民犹水也,可以覆舟,可以载舟。九二刚中,善抚初而用之,如得其几,可以凭而安焉,则「涣奔」之「悔亡」矣。虽陷于险,但得人心,则无不济,是「假有庙」者,乃「涉大川」之夲也。六三,涣其躬,无悔。三阴居阳,才弱志刚,又互震,自内往外,行而不止,是忘其身以济国,故曰「涣其躬」也。王臣蹇蹇,匪躬之故,何悔之有?成败利钝,非所逆睹,而志可则矣。
六四,涣其群,元吉,涣有丘,匪夷所思。
坤为朋,故曰「群」。巽为高,故曰「丘」。卦自否变,四由二往,「丧其朋」而从乾,是「涣其群」也。公忠无党,善之大而吉之至也。然非徒涣而已,公尔忘私,合异为同,散小群而得大群,是「涣」之中即有萃焉,此非常人思虑之所能及也。苏洵曰:夫群者,圣人之所散,以混一天下者也。
九五:涣汗其大号,涣,王居,无咎。
坎水为汗,巽命为号。风行雷厉,「大号」也。五在中,「王居」也。王者,出令者也。将以萃天下之涣,则必𬣙谟定命,布告四方,以收人心。如汗由中出,浃于四体,而郁积尽散,所谓「汗其大号」也。当涣之时,王者安居不动,建中表正,以为民极,使四方之人心环向而有所系属,则虽居而无怀安之咎矣。盖「汗号」者,涉川之先声。「王居」者,假庙之精意也。
上九:涣其血,去逖出,无咎。
坎为血卦,受伤者也。上应六三,巽风散之,故「涣其血」焉。是能弘济艰难,以出险者也。险既出,则可以居矣。然易之为道,在险者贵出,出险者戒入。上居卦外,巽体高洁,故功成身去,超然远出,避世以逃名,可以远害而无咎也。䷻兑下坎上节,亨,苦节不可贞。
水止于泽曰「节」,有所制而不得过也。制其过,所以止于中节而得中,则所守之节,皆天理之自然,亦人情之所便,所谓中节之和也,故「亨」。若制之太过,使事有不顺而心有不安,则其节苦矣。自节而苦,则拂其性而不可常守。节人而苦,则逆其情而不可通行。故尚节而戒苦,归于中而已矣。初九:不出户庭,无咎。
互艮为门庭。门偶而户奇,二前偶,故为门;初前奇,故为户也。震行而艮止之,故「不出」也。初在下而无位,应四而遇阴,刚在前而行塞,故「不出户庭」,当止而止也。当止而止者,待其可行也,故「无咎」。九二:不出门庭,凶。
二互震,于时为卯,辟户之时,宜出也。艮止在前,故亦不出。居应五之位,非无柄也。遇同德之君,宜往济险也。前遇偶而互震之大涂,非有所阻也。而止而不出,上不得其佐,而下不被其泽,其失大矣。故系以「凶」,深戒之也。
六三,不节若,则嗟若,无咎。
三柔而多悦,则心易肆;泽满而将流,则事易侈。将有不节之势焉,故曰「不节若」。互震而知惧,故若有嗟焉,预忧之也。既忧之,则可以无咎矣。「震无咎者存乎悔」,此之谓也。六四,安节,亨。
应兑而悦,故「安」。互艮而止,故「节」也。四以重柔之质,上承中正之君,将顺其美,敬守其法,制节谨度,安而行之。承宣一王之制,以节俭化天下,其道大行,故「亨」也。
九五,甘节,吉,往有尚。
九五刚尊,所谓当位以节,中正以通者。兑为悦,又为口,故「甘」也。发而中节谓之和,故节之中正,未有不甘者也。甘节则已行之而宜,故「吉」。往以节人,人亦不苦,而信从者众,故「有尚」也。论语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此之谓也。
上六,苦节,贞凶,悔亡。
居节之极,穷而不行,故节而自苦。水之性,行则甘,止则苦,故节之过中,未有不苦者也。苦不可贞,而上必贞之,自入于穷,故凶。然士固有弃利逃名,固穷而独行其志者,虽无甘节之吉,而亦无不节之嗟,故悔亦亡。论语曰:「与其不孙也,宁固。」此之谓也。䷼兑下巽上
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诚能动物曰「中孚」。鱼善隐,「巽」也。豚喜泽,「兑」也。巽木乘风,以行于泽,「利涉」也。卦象中虚,分二体则中实。中实者,有主也,诚也。中虚者,无欲也,所以诚也。「中孚豚鱼」,连卦名而为词也。豚躁鱼冥,最难孚者也。至诚相感,使如豚鱼者无不信,则「吉」矣。人皆信从,何事不济?虽以之涉川,可矣。然诚之动物,非一日之积也。纯而不已,久而能征,斯明动变化之功成焉,故「利贞」不息也。至诚不息,而天下之道备矣。
初九:虞吉,有他不燕。
初悦体,故「虞」。外应四,「有他」也。「中孚」贵于初心,任天而动,不杂以人,理得心安,故「虞」而「吉」。若初心不纯,而计较于应感利害之际,私意起而有他,则心神扰而不宁,故「不燕」也。顺理则裕,从欲惟危,审之于初,谨几所以立诚也。九二,
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鹤,泽鸟,感秋而鸣。兑为泽,为正秋,互震善鸣,鸣鹤象也。二为阴位,在艮山之下,兑泽之中,故曰「在阴」。初爻在下为子,震鸣兑鸣,是和之也。靡,系恋也。二与初同德同体,声应气求,出于自然,如鹤鸣于此,子和于彼,孚之至也。二欲与初同孚于五,因设为二语初之辞。我有九五之好爵,吾与尔同心向慕之。好爵者,秉彝之良;与靡者,懿德之好。此中孚之大者也。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震为鼓,艮故罢。兑泽为泣,兑口为歌也。二和五,故「得君」。三越五而应上,得其与,己匹敌者,而非孚主也。故鼓罢歌泣,哀乐不常,巽疑而不决也。能如四之亡其匹而从君,则中有主而孚道得矣。
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月望于乾兑乾左,巽乾右。卦兼巽兑,皆与乾近,故「几望」也。互震为马,比三而应初,其匹也。艮为丧,故亡之。四处近君之位,如月几望,盛满可忧,必尽绝其朋党,专心一志以事君,如马之亡其匹焉,则孚积而君信之,乃无危疑之咎矣。坤「丧朋」以从乾,泰朋亡以上交,皆此义也。
九五,有孚挛如,无咎。
五中实,故有孚。互艮手,故「挛如」。阳刚中正,以居尊位,所谓孚乃化邦者也。天下之臣民众矣,其情伪亦不一也。故不难于孚初,而难于孚三,初虞而三不常也;不难于孚二,而难于孚四,二和而四有疑也。必积其孚诚,与下固结,至于「挛如」而不可解。则以君臣之一德,致天下之一心,而人君之孚道,乃克尽焉,故「无咎」也。
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
巽为鸡,鸡鸣必振动其羽,故曰「翰音」。上为天位,是「登于天」也。鸡本微物,而其音远闻,人之无实德而有虚声者似之。夫处士以名而来上之聘,小臣以言而得君之宠,此亦偶有之事,但不可恃以为常。若以此为「贞」,而好名不已,则必凶矣。故孚贵中积,不贵外著。声闻过情,君子耻之。䷽艮下震上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阴过于阳曰小过。天下之道,中而已矣,不可过也。然亦有当小过者,如君子常过于厚,矫往必过其直之类。过乃所以就中,故有亨道,但利于守正,不失时宜耳。小过之义,但可施之小事,若「大事」则不可过,以二、五阴小而得中,三、四阳大而不得中也。卦有「飞鸟」之象,故为鸟音以示意。言鸟之飞,「不宜上」而「宜下」,盖上则用力劳,而有意外之患;下则用力省,而得饮啄之安也。人事亦然,上人者不宜过,下人者宜过,是以难进而易退,恶亢而喜谦。准此以往,所过者小,而其吉则有大焉者矣。此「小过」之「贞」,乃其所以「亨」也。初六,飞鸟以凶。
二阳在内,鸟声也;四阴在外,鸟翼也。初、上在其两端,翼之翰也。鸟翰之力,过于鸟身,翰飞而上,鸟欲下而不能,是以之飞者,即以之凶也。初本下止,以应四而上动,如人附势要以进身,或因之以罹患。上下之际,可不慎哉?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二当阴过之时,故有过阳之事;柔而得中,又有遇阳之道。三、四、五皆在二上,故有「祖」「妣」、君「臣」之象焉。以阴阳言,则四「祖」而五「妣」也;以上下言,则五「君」而三「臣」也。四可过也,故过四而上遇五,是为「过其祖」而「遇其妣」也。五不可过也,故不过五而下遇三,是为不及其君而「遇其臣」也。过与不及,皆非中也。当其可而为之,则皆不失中,故俱有所遇也。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艮止为防,巽入故「从」,兑毁故「戕」也。三与上应,有灾眚者也。当小过之时,阳不能过阴,既不过而制之,则当止而防之。若不防而反从之,彼将挟与俱飞,必有戕之者矣。「不宜上宜下」,此之谓也。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居柔应初,不上而下,合小过之义焉,故「无咎」。比而承五,又宜上行,五不可过,当思所以遇之,委曲启沃,期与相合可也。「震」体刚动,往有厉焉,故必致其戒谨,当善用其刚,以求合乎中,而亦不可永守其不往之贞也。小畜,阴畜阳也,故阴以为贞则「厉」,欲其从阳化也。「小过」,阴过阳也,故阳用永贞则不可,欲其往化阴也。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此小畜之彖词也。小畜之「密云」,互兑为之也。「小过」之「密云」,亦互兑为之也。「小畜」之「不雨」,阳尚往而不与阴和也。小过之「不雨」,阴已上而不与阳和也。四互兑为西,在外卦,故曰「郊」。「自我西郊」,责四之不善遇五也。不雨由四,则雨亦由四。震为侯,故曰「公」。初、二在山下,岩穴也。肖坎为矢,互巽为绳,以绳约矢,弋象也。言四不能和已上之阴,当和在下之阴,如公用弋,不取飞天者,而取在穴者,则阴阳和于山川,亦未尝不可雨也。「密云不雨」,即不可大事之义。「取彼在穴」,即宜下之义。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卦以五为君,故四弗过而遇之。上在五,上不遇而反过之,是阴之过已极也。上、初俱为翰鸟,以两翰相丽而飞,故曰「飞鸟离之」也。两翰齐飞,上而不下,则初以之凶者,至上而果凶矣,是谓「灾眚」。谅之也,亦责之也。上之过而致凶,虽曰天灾,抑亦人有眚焉。与其悔于终而莫救,不如慎于始而不过之为愈也。䷾离下坎上
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
水上火下曰「既济」,是乾、坤之互藏,泰、否之相接,坎、离之储精也。心肾交则气顺,阴阳交则化行,刚柔交则德进,上下交则政通,故「既济」未有不亨者也。然阳大阴小,其性情固殊焉。既亨之后,大者必忧盛而危明,小者或怙势而肆志,故必小者皆贞,各正其位,各安其分,而后亨可保也。盖六爻之位,柔皆乘刚。「既济」之初,余警犹在,制防新立,虽有小人,亦循分秉礼,而可以获吉。及其终也,以晏安废事,以逸豫灭德,则小必加大,而祸乱作矣。循环倚伏,间不容发,不可不思患而预防之也。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坎为轮,初在后,故「曳」之。坎为狐,初在下,其尾也。「既济」则轮在水前,从后曳之,人近于水,故有沾濡,如狐之濡其尾也。险难既出,恐其轻进,故「既济」之初,即曳其轮,跬步不轻进也。以急于曳轮之故,至于濡尾而不惜。盖离明见几,人视以为坦途者,彼视以为陷阱也。思患深而防患预矣,故「无咎」。
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
二重柔,离中女,故为「妇」。离为雉,为翟茀,坎盗之,故「丧」也。坎马能逐离丽,故「勿」。每爻当一日,一卦六爻,循环数之,至七日而复其本位,故得也。既济之后,人皆出险,则争竞之心生焉。二柔应刚,有如妇也,故不曳轮而前往。小人忌害,或窃其茀而使不行,与之争进也。二柔得中,故不逐而静俟之,至七日而复得焉。躁而竞者,胜负未可知;静而俟者,不久而自定。其「勿逐」也,乃其所以得也。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离在南,极南之国多好鬼,故曰「鬼方」。离为甲兵,故伐之。离数三,故三年。三之承乘,皆阴而险,小人也。既济之久,内已治安,则好大勤远之事生焉,故取「高宗伐鬼方」为象。其事则殷武之诗是也。以高宗之贤明,伐鬼方之小国,犹三年而后克之,见用兵之难也。凡兵端之开,皆起于小人,故戒以「小人勿用」,杜用兵之源也。此与师上同义,圣人之所以仁天下也。
六四,𦈡有衣袽,终日戒。𦈡,当作濡。袽,敝絮也。互离为舟,入坎为濡。变乾为衣,互兑毁,故为「袽」。在离上,故「终日」。四多惧,故「戒」也。既济至四,已过中矣,衅隙将生,如舟中有濡漏之兆也。衣袽所以塞漏,故有之备之也。自朝至夕,刻刻戒惧,有备患之具,而又有防患之心,此保济之道也。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礿祭,实受其福。
先天离东坎西,故有东西邻之象。离为牛,坎为血,故「杀」也。「坎」有孚,故「利用礿」。杀牛盛享,而不如礿祭之受福者,东邻离也,外明而中虚,是诚不足也。西邻坎也,外暗而中实,是诚有余也。夫祭,与其诚不足而礼有余也,不如礼不足而诚有余也。五为济主,保泰持盈,必有实心与实政焉。故教以实乃受福,此祈天永命之本也。上六:濡其首,厉。
初为尾,上为首,在坎终,故「濡」也。上济久矣,而又濡者,不能预防而患又至也。才柔不济,故「濡其首」。此与大过之「灭顶」,象似而义殊。彼过涉以罹灾,此则狎水而自溺也。不言「凶」而言「厉」者,易教也。上之濡首,本其自取,能知危惧而速改之,则济犹可保也。需之三曰:「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其斯之谓与!䷿坎下离上
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
火上水下曰「未济」。坎为狐,在下卦,故曰「小」。互坎至于五爻,是「汔济」也。初爻陷于坎窞,是濡尾也。坎离不交,不相为用,刚柔失位,事犹未成,故曰「未济」。夫未济者,非不济也,有待而济也。六五柔得中而刚柔应,终有协力出险之功,是未济者,终于克济,故「亨」也。然天下事无不可为,而特无为事之人,必雄才硕画,慎始图终,而后可有济。若智浅力弱,不克致慎,虽奋发于事始,必堕败于垂成,如小狐之「汔济而濡尾,其何利之有哉?是故善求济者,自始事以至于终事,不可一刻而不敬慎也。初六,濡其尾,吝。
未济之初,宜济者也。以其才柔,不能胜任,故方济而即濡其尾」,则终不济矣。不能济己,焉能济人?吝孰甚焉?既济之「濡尾」,急于「曳轮」也。未济之「濡尾」,轻于涉水也。彖之「濡尾」,不续终也。爻之濡尾,并不能慎始也。九二,曳其轮,贞吉。
九二应五,宜济者也。以其得中,量时度力,惩初之轻济而濡尾,故「曳其轮」而不进。非不进也,待其可进而进也。此出处之正,能固守之,必获吉焉。盖宁静可以致远,整暇可以御变,「曳轮」之贞,即济世之具也。
六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
互离为舟,以浮坎上,「涉大川」也。三在卦中,则宜济矣。以其才柔,故尚未济,非时不可,力不能也。不能济而往济,必有凶焉。然非终不可往也,己无才,宜资人之才能,求贤以共济,如来舟以涉川,则利矣。戒自用而劝用人也。既济九三承乘皆阴,故戒用小人;未济六三承乘皆阳,故劝用君子也。
九四,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
既、未相综,未四即既三也,故「伐鬼方」之象同。四多惧,故「震」也,封以大国,而又赏之,故曰「有赏于大国」也。四比应皆柔,宜有悔焉。上承五,柔主也。四守其居柔之贞,不躁于动,君臣相得,安静以俟其济,则事皆「吉」,而比柔应柔之「悔亡」矣。然未济之时,非无事也,四变为震,能动者也,故又用其震动之才,以「伐鬼方」,三年不懈,以期有赏于大国,则用贞以处常,用震以应变,而济道得矣。「伐鬼方」一也,既三忧其惫,而此喜其赏者,彼刚在离上,主兵者也,故曰「高宗」;此刚在离下,将兵之臣也。君不可以好大,臣不可以怀安,位不同也。既济则宜用静以保之,未济则宜用动以通之,时不同也。时位不同而义异,易教也。
六五,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柔中,故「贞」。离明,故「光」。坎实,故「孚」也。五为济主,「未济」者已济矣。执柔守中,安静以俟治化之成德,与时俱隆,故事皆吉而无悔焉。离明得中,盛德之光,焕然著见。又能下应刚中之臣,尽忠尚质,以辅主德,则君子之光,皆孚诚之著也。君臣同心,刚柔互用,则坎承离文,离资坎质,坎升离降,而既济之功成矣。
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坎为酒,上为首,下应坎,故濡也。有孚,蒙五爻之词也。三阳同德,五与之孚,则上亦在所孚之中矣。以有孚之故,笙簧酒醴,以相晏乐,所谓「需于酒食」也。道当如是,于义无咎。然酒以成礼,不继以淫。若好乐而荒,至于濡首,则于有孚之道,失其是矣,是因坎之孚而反失离之明也。诚而不明,无私心而不当理,则无之而可矣。是故光而有孚者,文质之得中孚不失是者,诚明之兼至。文质者王道之要,诚明者圣学之本也。易终于此,其旨远矣。御纂周易述义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