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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御纂周易述义卷二

坤下震上「豫」,利建侯行师。

豫,和也。三阳泰后,雷乃发声,时之和也;一阳用事,五阴从之,位之和也;顺理而动,人之和也,故曰「豫」。「坤」为国,震主器,其侯也;「坤」为众,震长子,其帅也。国人爱戴,则立君而民服;大众同心,则师出而有功。此以「豫」而「建侯行师」也。君能子民,则兴利而人心悦。将能和众,则除害而民气顺。此以建侯行师,而益成其「豫」也。因天之道,以兴人事,尽人之事,以亮天工,易教也。初六,鸣豫,凶。

四震雷,初应之,故「鸣」也。柔不中正,而上应由豫之四,是小人有强援也。宠过其分,故不胜其豫而鸣。满无不损,骄无不危,当其鸣,即可知其凶矣。

六二,介于石,不终日,贞吉。互艮为石,二在下体之中,故曰「不终日」。二上应五,为四所隔,宜求四也。守其中正,义利之介,辨之甚明,确乎不拔,如石之坚,故曰「介于石」也。心能有定,静则生明,于四之权势,决然去之,不俟终日,不溺于「豫」也。贞固守此,则德进而害远,故「吉」。

六三,盱豫,悔,迟有悔。

柔不中正,上比于四以得「豫」,故曰「盱豫」。仰面求人,可耻之甚,宜速悔之。变巽不果,故悔而迟,不如二之速也。明知其非义而姑待之,一旦而与其害,则不胜其悔,且悔无及矣,故克己贵勇也。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九四,卦主「豫」之由也。阳为大,坤得朋,一阳横贯于五阴,以簪括发之象也。阳得位而志行,诸阴之豫,皆由于己,故曰「由豫」。近五而得坤朋,是能汲引群贤以事君,其所得者大也。互坎为加忧,故「疑」焉。疑君之忌其专也,又疑人之分其权也。圣人教以「勿疑」,开诚布公,为国进贤,使人才汇合而己。总其成如簪括发而不乱,则下得贤而上得君,保豫之要道也。六五,贞疾,恒不死。

坎心病,故「疾」。震反生,故「不死」也。六五居尊,宜豫者也。受制于四而不得豫,其心有病焉。常病人之豫,不由己也,常病己之豫,不自由也,故「贞疾」。然因疾知戒,则损其骄盈,而益其畏慎,其疾也,乃其所以不死也,所谓生于忧患者欤?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

阴终而迷,故「冥」;动极而变,故「渝」也。上处豫终,沉溺于豫,迷而不返,故曰「冥豫」。幸居震体,动而能变,一且悔悟,尽反其所为,是疾虽成而有渝也。过而能改,斯无过矣,故「无咎」。胡炳文曰:成而有渝,尚可无咎,则未成者可知。初鸣即凶,遏其恶于始也。上渝无咎,开其善于终也。䷐震下兑上随,元、亨,利、贞,无咎。

刚下柔而说之,故曰「随」。震初乾始,故「元亨」。兑上坤终,故「利、贞」也。屈己随人,易于有咎。刚下柔,恐其枉道以狥时。动而说,恐其违道以干誉。故用「元亨」,本仁以行之也。又用「利贞」,度义以处之也。以大公之道通物,以至正之道守己,则动而顺理,说而不私,无诡随之咎矣。春秋传曰:「有是四德,随而无咎。」此学易之通例也。

初九:官有渝,贞吉。出门交有功。震阳来复,为主于内,心之官也。孔颖达曰:人心所主,谓之官是也。一有所随,不自主而从人,是官有渝也。夫心官则思,渝亦无害,但贵于贞,从理不从欲,从义不从势,变而不失其正,则吉矣。然恐其执一而不广也,故贵「出门」。二偶为门,互艮亦为门。出门而交,无异无同,惟善是从,则集思广益,不惟一己之吉,且可有功于天下,故曰「随之时义大矣哉」。

六二:系小子,失丈夫。以刚从人谓之随,以柔从人谓之系。随则公,故无失。系则私,故有系必有失也。阳大阴小,故阳爻为丈夫,阴爻为小子。二当随时,柔而有私,舍初阳而上从三阴,是「系小子」而「失丈夫」也。渝而不贞,凶咎可知。书曰:「远耆德,比顽童。」此爻似之矣。

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随有求得,利居贞。

卦之诸爻,比而上从,故二系三,三系四也。震动故「求得」。艮止故「居贞」也。三与四比,上系四阳,则下失三阴,是「系丈夫」而「失小子」也。系所当系,系即为随。四得位而三随之,故可有求而必得。然人之处世也,品莫卑于有求,祸每伏于所得,故劝以居贞,不求名利,以正自守,则品高而害远,其无求即利也。无求亦无得,而以为利者,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九四,随有获,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四近五,故随之。阳实,故「有孚」。震大涂,道之象。艮辉光,故明也。兑体互巽,是顺。巽以随君,而君说之,故「有获」也。「有获」,人之所慕,然以随而获,不可为常,贞固守此,有将顺而无匡拂,终必凶矣。非随之咎,其所以随者非也。夫人臣随君,心必有孚,以诚相通,而非希宠,即彖所谓「元亨」也。事必在道,以正相得,而非迎合,即彖所谓「利贞」也。如此,则深明随之时义矣。以明而随,随所当随,其获宜也,何咎之有?故随一也,而诚伪义利之介甚微,不可不明辨而慎行之也。九五,孚于嘉,吉。五中正,二亦中正,相应相信,是「孚于嘉」也。五为君位,其随更难。自以为是,则不能尽物之议;中无所主,则或至受人之欺。故欲其孚嘉,廓然大公,一无所系,但择善而从之,随善非随人也。如此则不失人,亦不失己,交遍天下而有功,吉莫大于此矣。此人君之随道也。

上六:拘系之,乃从维之,王用亨于西山。

爻皆上系,至五而极。上无所系,返而系五。位处危疑,则从之不可不专,而结之不可不固。故「拘系之」,又从而维之,终身不解也。昔者文王三分有二,而拘系于纣,恪守侯度,祭其封内之山。其固结于神者,正以固结于君也,所谓「乃从维之」者乎?随不贵系,有时用系,道不可以一端尽也。䷑巽下艮上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卦自「泰」变,「乾」变「巽」而弱,「坤」变「艮」而止。不能事事,故「泰」坏而成「蛊」。今欲治之,必反其道。「巽」复「乾」,「艮」综「震」,故「元亨」。用「乾」也,健以起其弱也。「利涉大川」,用「震」也,动以振其止也。「先甲」、「后甲」,兼用「乾」、「震」也。「甲」,「乾」也,「乾」纳甲也。「先甲三日」,先乾三卦也。先乾三卦为震,后乾三卦为艮。艮阳终则震阳始,乾行不息也。任天下之事者,用其震动,以符乾行,尽变巽止之习,则永无蛊矣。

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

后天之卦,艮、巽与乾、坤易位,是父母老而子用事,故诸爻皆干蛊也。初柔而能干者,蛊未深也。父子一体,子能干则父无蛊矣,故人乐有子也。夫蛊而后干则事危,恐伤亲之志,则心亦危。然终能干之,则「考无咎」,而子亦无厉矣,故「吉」也。

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

二与五应,六五柔尊,有母象焉。二刚承之,是干母之蛊也。妇人之性,可以情感,而难以理争;可以潜移,而难以显正,故不可以刚为贞。委曲调和,巽以行权,而后有济也。其不贞也,乃所以善为贞也。

九三,干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

九三重刚而不中,更张无渐,未免显亲之过,故「小有悔」。然终能干之,自无大咎。若悔而不干,则其咎大矣。故详言之,使人审其轻重,不可避小悔而罹大咎也。

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

六四重柔而不中,惮于改作,其蛊愈多,是不干而反裕之也。夫其裕之也,必借口于不显亲。过而不知,往而有事,则已坏之绪,触处呈露,无往而不见吝也,所谓欲盖而弥彰者乎?君子观象而玩辞,宁为三之悔,无为四之吝。

六五,干父之蛊,用誉。

六五以柔居刚,又能得中,故其干蛊也,张弛得宜,急徐合度,不露更张之迹,惟见继述之善。其父不惟「无咎」,且用此以有誉矣。补其过而不失其名,子之于父,臣之于君,皆当如是也。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五居尊,故为王。三互震,故为侯。上在其上,故「不事」。巽为高,艮为山,上在艮上,故「高尚」也。蛊当有事之时,家事责之子,国事责之臣。上高无位,身在事外,故王侯之事有不事者焉。夫其不为王侯之事者,有更高于王侯之事者也。天下之蛊,有事蛊,有心蛊。事蛊在一时,心蛊在万世。上以事外之身,抱道而处,高风介节,立懦廉顽,不治事蛊而治心蛊,不治一时之蛊,而治万世之蛊,是人以事为事,上以不事为其事也。不事之事,更高于事,其尚之也宜哉!䷒兑下坤上

临元亨,利、贞。至于八月有凶。

亲往治之曰「临」。二阳进而临阴,临以德也。四阴下而临阳,临以位也。震故「元亨」,坤故「利贞」也。天有四时,以备四德,「元亨利贞」是也。临人者必法天,故仁以育之,用「元亨」也。义以正之,用「利贞」也。既明于天之道,又必明于天之运,阴阳消长是也。临,二月阳长,不旋踵而八月阴长,而阳有凶矣。夫八月有凶,未至于八月尚无凶也。无凶而忧其凶,至于八月而所以备其凶者预矣,将天运亦可转也。以天道立人事之极,又以人事挽天运之穷,则世常治而不乱,临民之极则也。初九,咸临,贞吉。

「咸」,感也。初阳在下,前临四阴,无位而临人,不能强其服也,必有所以感之。初九刚正,故感以正。心正则人信,身正则人从,以正相感,临之「贞」也。人无不应,则吉矣,所谓正己而物正者也。

九二,咸临,吉,无不利。

二、初同德,故亦「咸临」,而有不同者,初以正感,二以中感也。民受天地之中以生,以中相感,人无不应,故「吉」。执其中以用于民,则无不利矣。不言「贞」者,中则未有不正者也。观上二阳,中正以观天下;临下二阳,中正以感天下,位异而道同也。六三,甘临,无攸利,既忧之,无咎。

三当兑口,以言悦人,故曰「甘」。互震知惧,故「忧」也。柔不中正,逼近二阳,德不及而位过焉,忧其不服也。为甘言以悦之,故曰「甘临」。以言悦人,何利之有?然彼则既忧之矣,但勉修德以实其言,则可以无咎,善善欲长之意也。六四:至临,无咎。

四,阴虚,本不足于诚,幸以柔正下应刚正,略势分以相与,其情意恳至,故曰「至临」。不为甘而务实,革薄从忠,去文返质,四有之矣,故「无咎」。

六五:知临,大君之宜,吉。

五以柔中下应刚中,知其贤而任之,是不自用而取诸人也。明目达聪,合天下之智以为智,乃大智也。「大君之宜」,莫先于此,所谓聪明睿知,足以有临者与。上六:敦临,吉,无咎。

坤土厚载,变艮厚终,故曰「敦」。上居临终,积累其德,以至于厚,因以其德化民使厚,故曰「敦临」。民德归厚,吉孰大焉。「敦」则久而不敝,使「无咎」也。所谓「教思无穷,容保无疆」者与。爻位不同,其道亦异。咸者,临之速也。敦者,临之久也。知者,临之明也。至者,临之诚也。甘者,临之贼也。备陈之,而临之法戒昭矣。䷓坤下巽上

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

卦象叠艮,门阙重复,有宫庙之象焉。艮手巽洁,故为「盥」。艮止,故「不荐」也。二阳居上,建中表正,四阴仰而望之,故曰「观」。下之观上,不观貌而观心,故上之示下,不以迹而以神。以迹示之,见者观焉,不见者不观也。隐微之内,相示以神,则深宫穆处,而天下皆见其心。此如宗庙之中,盥而未荐,默然无为,而诚敬所孚,人皆颙望,亦不自知其所以然也。中庸曰:「君子不动而敬,不言而信。」又曰:「笃恭而天下平。」此之谓也。

初六:童观,小人无咎,君子吝。艮少男,故为「童」。初阴在下,是草野之民,安于颛蒙,如童子也。不识不知,顺帝之则,小人之常,何咎之有?若君子则必观政而知德。今日之所以观君,即异日之所以观民也。亦由之而不知,是可羞矣。六爻之内,三言君子,所望于君子者大也。六二:𬮭观,利女贞。

艮为门,坤阖户。闭门而观,故曰「𬮭」。柔正,故女贞也。二五正应,能观五者,宜莫如二。二以重柔不能进而观光,株守于内以𬮭外,乃女子之贞,非君子之所为也。圣德溥傅,王道荡平,拘儒浅识,蔽于一隅,见其小而不见其大,不亦吝乎?六三,观我生,进退。

「我生」,一生所行也。三柔居刚,故欲进。互艮而止,又欲退,在「巽」之下,进退不果,故「观」也。王申子曰:「君子进退,常观乎时。」今不观时,而「观我生」者,九五中正,时不待观,但观我之所行,以为进退可也。张振渊曰:士人所学既成,则进而观光,以翊圣明。其或才德未足,则退而修其所以进之具焉。不苟且以赴功名,君子之所为也。

六四,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坤为国,艮辉光。五为王,四近而相得,故为「宾」。九五中正,以观天下,礼乐文章,灿然明备。「国之光」,皆君之光也。四能近光,道德之辉,得于亲炙,非若初之童、二之𬮭也。明良际会,宜进而不宜退。出其所学,以宾兴于王朝,则得行其道,乃君子之利也。以下观上,惟四得之。

九五:观我生,君子无咎。

九五中正,为下所观。以互艮体,心止于内,不观人而观我,以为下观而化由我生也。必返观内省,一生所为,无时不求其中,无事不合于正,不责人而自治,君子之功也。凡有位之君子,皆如是观,而后「无咎」也。

上九:观其生,君子无咎。上九无位,非人所观,进退已定,亦不必自观也。上有大观之君,下有观化之民,故不观己而观人。常观吾君所为,果能中正否也;常观吾民所为,果能孚化否也。忘其身以为国,君子之公也。凡有德之君子,皆如是「观」,而后「无咎」也。重望于君子者,以卦时阴盛,汤一失道,势必成「剥」。故欲君子忧盛危明,观小人而化之,乃无孚剥之咎也。其意远矣。䷔震下离上噬嗑,亨,利用狱。

卦象「颐」,四为梗,啮而合之,故曰「噬嗑」。互坎为陷。「震」、「坎」、艮皆木也。陷于三木,狱象也。天下之患,皆生于间。家国之内,谗邪间之;宇宙之内,顽梗间之。如颐中有物而不合也。卦德离明而震威,明以察其间之情,威以除其间之弊,如噬颐中之物而去之也。间去则「嗑」,「嗑」则「亨」矣。谗邪去而恩谊通,顽梗去而政教通,故「噬嗑」者,治天下之大用也,而尤利用之以治狱。凡狱皆因两造不合而成,彼其所以不合,亦必有以间之。用其明威以去其间,则合而不争矣。钦恤五刑,以全民命,亦致治之要务也。

初九:屦校灭趾,无咎。

「震」为足,初在下,是趾也。「震」为木,「校」象也。「屦校」,以足受校,如屦也。「灭趾」,遮没其趾也。仅「灭趾」,「校」,小也。初方欲动,其恶未甚,前遇艮即止之。止恶于初而用轻刑,所谓小惩而大戒也。受刑与用刑者,俱「无咎」矣。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二重柔,去胏远,故为「肤」。互艮,故为「鼻」。肤易噬,齿入深,所噬之肤,掩噬者之鼻,故曰「灭鼻」。以中正之德,治易服之人,一讯而深得其情,无滥刑久繋之咎也。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柔近胏,故为「肉」。离日炙之,故「腊」也。肉久味变,故「遇毒」。此治陈狱而遇疑难也。或谤之,故「小吝」。三柔居刚,不竞不絿,以求得其情,则沉冤雪而久系释,故「无咎」也。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艰贞,吉。

刚居柔,肉带骨,故曰「胏」。离火薰之,故「乾」也。坎为矢,其中爻金也。坎为禽,离射之,故噬胏而「得金矢」,骨中有镞也。乾胏难噬,以喻用狱者搏豪强,治贵近也。惟官惟货,兼有之焉。故贵刚,不畏势也;又贵直,不狥情也。四得金矢,能刚直矣。然结怨强御,恐有反复,必其难其慎,以求至当,固守其法,而不为人所摇夺,斯国梗去而身名亦全,故「吉」也。六五,噬乾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五质柔,故为肉。在离上,故「乾」也。「噬乾肉」者,治已成之狱也。金即矢也。五得中,故为黄。「得黄金」者,不用刚而用中也。用中则得当而贞矣。然五之心犹有厉焉,惟恐失当,故「厉」,所谓「钦」也。哀矜勿喜,故又厉,所谓「恤」也。如是则刑期无刑,虽用刑而无咎矣。四「艰」而必「贞」,人臣执法之义也。五「贞」而犹「厉」,人君法外之仁也。上九:何校灭耳,凶。卦上为首。离木科槁,校象也。何与荷通,施校于首,故荷之也。「坎」为耳,「灭耳」校厚可知也。上明极而刚不中,明至于苛察,刚至于暴戾,用重刑以示威,而无钦恤之心也。自古酷吏,未有能善终者,故受刑与用刑者,皆「凶」也。二治易而有功,三治难而无害。四守刚以伸法,五用中以恤刑。初用轻刑而寡过,上用重刑以罹灾。类观之,而用狱之道思过半矣。䷕离下艮上贲,亨,小利有攸往。

质有其文曰「贲」。卦自泰来。坤上之阴入乾中而成离,柔来文刚也。乾中之阳居坤上而成艮,刚上文柔也。柔文刚者,文以明之也。设诚致行,而恩明谊美,则德盛礼恭,事无不亨矣。刚文柔者,文之以止也。谦让巽顺而止而不过,则和而以礼节之,小事皆「利有攸往」也。君子无小大,无敢慢,故文刚文柔,常相济以为功也。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

卦下为趾,互坎为车,艮止,故「舍」也。初应四而比二,二贲主而互坎,欲以车贲初焉。初以非应,故舍之而徒行。徒行则其趾辱矣。而初以为是乃所以贲其趾也。以德义为华,不以富贵为荣,可谓知所贲矣。六二:贲其须。

三至上有颐象,二附之,故为「须」。二者,柔来而文刚者也。柔之文刚,非有加于刚之外也。附刚而生,随刚而动,凡所以美仪容、饰观瞻者,皆以贲刚,非以自贲。如人之「贲其须」,实以贲其颐也。是故文不虚行,必有其质。无质而强为文,非君子之文也。

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

九三重刚,上下二柔,比而文之,故「贲如」。又在坎中,光华润泽,故「濡如」,文之盛也。然柔能润刚,亦能溺刚。譬之坎水,能濡亦能陷也。若文盛而至于灭质,则溺而不返矣。故欲三之永守其刚正也。胡炳文曰:「能永其贞,则二阴于我为润泽之濡,不为陷溺之濡矣,故吉也。」

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

四、三相贲,刚柔互文,故皆「贲如」。然四入「艮」体,文明将止,贲道变矣。变「巽」为白,故「皤如」。外事缘饰,而心存朴素,尚文尚质,相持而未有决也。「白马翰如」,谓初也。二互坎,以车贲初。四互震,以马贲初。初应四,故舍车而乘马也。震于马为馵足,白蹄也。又为的颡,白颠也。「翰如」,疾行也。初乘白马,与「皤如」者有同心焉。翰如而来,欲助四也。四能信其匪寇,而与为婚媾,则同心一德,尚质之志可决矣。当流俗波靡之日,而欲以身挽,必得与世异趋之人,相助为理,故欲四之坚于自信,且善于用人也。

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

五,「艮」中山之半,故为「丘」。「震」竹苇,「艮」果蓏,是园也。变「巽」为女工,为白,是帛也。五疋为束,爻数五,故为「束帛」。「戋戋」,幅有制也。五,「艮」体而得中,善于止者也。厌世之好文者,逐末而忘本也,崇奢而失俭也。故「贲于丘园」,务农桑也。「束帛戋戋」,从朴素也。当文胜之日,而敦本尚俭如此,或讥其陋,故有「吝」焉。然要其终而计之,民生厚而风俗淳,天下之吉,莫有大于此矣。故治贵审所尚也。上九,白贲,无咎。

上,「艮」之终,止之极也。尽去其华,至于无色,故「白」也。白非贲也,而以为贲者,质胜之时,以文为贲;文胜之时,以不文为贲也。减后起之数,而还于太素之初,纯白之光辉,视五采之彰施更胜矣,故曰「白贲」也。虽质胜而非野,何咎之有?推而言之,圣功恶文之著,而至于不显,王道救文之敝,而归于尚忠,皆「白贲」之意也,其旨远矣。䷖坤下艮上剥,不利有攸往。五阴盛长,一阳消蚀,故曰「剥」,小人害君子也。君子之去小人也,明声其罪,与众弃之,用「夬」也。小人之害君子也,萋菲浸润以浸蚀之,使日消月削而不自知,用「剥」也。「不利有攸往」,为君子谋也。小人道长而君子孤,不可以有所为,亦不可以轻于去。安坤之顺,守「艮」之止,「巽」言晦迹留其身以待天行之复,则今之「不利攸往」者,即异日之利有攸往者也,岂止全身远害已哉!

初六:剥床以足,蔑贞凶。「剥」之为卦,纯坤。「剥」,重乾也。上「乾」,庐也,阴所庇也。下「乾」,床也,阴所安也。初在下而先剥,是剥足也。「剥足」者,意不在于足也。欲「剥床」而先足,是「剥床以足」也。小人之害君子也,先于所忽而易摇者中伤之,使渐至于陷溺,亦犹是也。「贞」与桢同。「床」,干也。足坏则干倾,是剥小以蔑大也。至于「蔑贞」,则床圯而剥者亦失所安,故君子与小人俱「凶」也。

六二,剥床以辨,蔑贞凶。「辨」,床陛也,在足与身之间,所以辨别上下者也。「剥床以辨」者,先剥足,次及辨也。小人之害君子也,乱其纪纲,坏其名节,使其不能自白,亦犹是也。辨剥则干愈倾矣。事与初同,故凶亦同也。六三,剥之无咎。

三在阴中,独与阳应,是小人而保全君子也。当剥之时,君子不能相救,惟小人能救之。同为小人,同剥君子,而独于剥之中,阴行其救之意,则群小不疑,而君子实受其福,许以无咎,不没其善也。六四,剥床以肤,凶。

「肤」,床箦也。四变离华而睆,有箦象焉。三当床身,四在其上而剥之,故剥以「肤」也。「肤」者,蒙床者也,蔽其上而阴蚀之,惟此剥为最甚。不言「蔑贞」者,肤蔑则床无余矣,贞不待言也。「蔑」不止于「贞」,则「凶」更甚于「蔑贞」矣。

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

阴长已极,再剥则无阳,圣人所不忍言也,故变词以繋之。「鱼」,阴物也,变巽为绳,贯之也。坤,众女也。艮为门,为阍寺,众女在内,阍寺守门宫人也。五阴尊,有柔中之德,能不剥阳,而顺以承之。其率诸阴也,有如「贯鱼」。其率以承阳也,如以宫人受宠,则汤利,而己与众阴亦无不利焉。剥之则皆凶,顺之则无不利,亦可以决所从矣。邱富国曰:「遁阴方长,犹可制也,故曰畜臣妾吉。剥阴已极,不可制也,故曰以宫人宠。畜阴之权在阳,则告阳以制阴之道。制阳之权在阴,则告阴以从阳之道。」其委曲为君子谋也如此。

上九,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

艮为果,阳为硕,在上独存,「不食」也。坤为舆,一阳庇五阴,庐象也。「硕果不食」,则有复生之理,天心之仁也。君子当乱世而独存者似之。夫世乱则民愈思治,故君子必为人所爱戴,有得舆之道焉。然小人之性,怙终不悛,或恶其上,并其庐而剥之,亦事之所有也。君子而得舆,必与小人俱安。小人而「剥庐」,则失其所庇,亦无以自存矣。五示「贯鱼」之利,上言「剥庐」之灾,欲小人之自择也。其为小人谋者,正所以善为君子谋也。䷗震下坤上

复,亨。出入无疾,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利有攸往。

剥上返下曰「复」。「硕果不食」,入地重生,故「亨」也。真阳既复,出剥入坤,而不为阴伤,故「无疾」。临长泰来,而不为阴阻,故「无咎」。其所以致此者,有道焉。乾、坤、坎、离之外,爻数三百六十,故一爻为一日。乾初变姤,七日成剥,阳失道也。必反而复其道,历坤六位,至七日而乃复。天行如是,人亦宜然。陷溺虽深,而天性不蚀,是「无疾」也。正人一进,则多士汇征,是「朋来」也。私欲去而天良发,小人退而君子进,亦反而复其道也。至于既复,充其天良,以达于庶事,群贤协力,以行先王之政,人之「利有攸往」,乃天运之所以「亨」也。故「复」之为道,天与人交致其功者也。初九,不远复,无祗悔,元吉。

阳动于初,「复」之最先者也。在人心,则为不远之复,一念初动,心即知之,知其不善,即止不动,失未远而已复,则不至于悔矣。不善之念皆止,是复于元善之初也,吉孰大焉?六二,休复,吉。

六二虚中,天良内涵,比初而能下之,是亲师取友以成其德也。切磋观摩,恶念潜消,善心日生,事不劳而功倍,复之休美者也。初能克己,二资于人,功不同而复同,故「吉」也。六三,频复,厉,无咎。

三不中正,处动之极,复而不固,故频复而频失。夫复而频失,此危道也。然终归于复,则虽危无咎矣。劝,迁善也。六四,中行独复。

四在群阴之中,下与初应,是与众俱行,而独从善也。外不立异,中不苟同,则独往独来,而毁誉祸福非所计矣,故不言占,坚独复之志也。六五,敦复,无悔。

五得中,故能「复」。坤德厚,故「敦」也。以其虚明,内守其中,自觉其失而复之。既复矣,又积之以至于厚,一复而不再失,故「无悔」也。初知之明,五守之固,常有「休复」之吉,永无频复之「厉」矣。

上六,迷复,凶,有灾眚,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

阴终不返,故为「迷复」。徐几曰:「位高而无下仁之美,刚远而无迁善之机,厚极而有难开之蔽,柔终而无改过之勇。」是也。「迷复」如是,天怒人怨,必有灾眚矣。震帅坤众,故「行师」。坤为国,震其君也。十年,坤数也。「迷复」之人,尤不利于「行师」,兵连祸结,不能自反,终必大败,害其国以及其君,至于十年而未有已也。上六爻词与彖相反,「出入无疾」,而兼有灾眚,「朋来无咎」,而凶及君国,「七日复」而利往,今则十年而不克征,皆由一念之迷以至此也。戒之哉!䷘震下乾上

无妄,元、亨、利、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震应乾。动以天曰「无妄」。震故「元亨」,艮故「利贞」也。天心复而无妄,所谓诚也。诚无为而天动者,元之亨也。无为而动,动而无动,故其「元亨」归于「利贞」,天之命也。赋于人而为性,亦至诚而无妄。感物而动,乃诚之通,即「元亨」也。通无不复,动归于静,即「利贞」也。性与命符,人与天合,无妄之正也。自人以心与其间,乃以意之不欺为无妄,此无妄之次,而非其正也。恶意之动而强止之,以心制心,自谓「无妄」,皆性之眚也。又「无妄」者,为主于内者也。知恶动之非正,又以其心逐物而求「无妄」,则憧憧往来,终无利焉。是故天之无妄易,人之「无妄」难。必尽去人心以复其性,率性为道,动以天而我无与焉,则其静无眚,其动非往,而无妄之正得矣。正与匪正,其辨甚微,不可以不察也。初九,无妄,往吉。

初九,刚自外来者也。「坤」一索而得「震」,「震」初即「乾」初也。故「震」之动,乾动也。人之初心,不杂后起,率性而出,其动以天,亦犹是也。以此而往,肆应咸宜,而为主于内者不迁,故「吉」也。

六二,不耕获,不菑畬,则利有攸往。

震动巽入,耕也。震稼艮手,获也。二在地上,为「田菑畬」也。人之有妄,皆生于望。耕而望获,菑而望畬,不惟获畬之愿皆虚,并耕菑之功亦旷矣。二以中虚无心而动,未尝不耕,不耕而望获也;未尝不菑,不菑而望畬也。虽往而有不往者存,故利也。必如是而后利往,其不宜轻往可知矣。

六三,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

「震」「艮」合「离」,故为牛。「巽」绳,故系也。「震」动,行人;「艮」止,邑人也。三,「震」体,亦无妄者也。时位所值,未能中正,故事出意外,有如行人得牛而邑人灾者,是无妄之灾也。无妄之灾,本不当有,然必谓无妄不当有灾,是又妄之萌矣。故耕获菑畬,为善得福,君子无期望之心,行得居灾。为善未必得福,君子无怨尤之念,尽其在我者而已,所以纯无妄之功也。九四,可贞,无咎。

四入乾体,互巽为命,互艮为止,是天命止于人心也,故可贞固守之。安所止而不动,非不动也,动而不失其所止,则静固静,动亦静,而无偏静之咎矣。初「往吉」,行所当行也。四「可贞」,止所当止也。二行而不流于功利,四止而不沦于虚无,皆无妄之正也。

九五,无妄之疾,勿药有喜。

九五中正,应二中正,本无疾也,而有疾者,系于应也。但有所系,即性之累。变坎心病,故疾也。系于私者,妄疾也,当药之,去其妄也。系于理者,「无妄之疾」也,故「勿药」,不以药生妄也。化其有意,入于无心,应而不系,则勿药而自愈矣。是勿药即药也。孟子曰:「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此之谓也。

上九:无妄,行有眚,无攸利。

上九,刚极无妄者也。以应六三,见行人之得也,于是心动而欲行,盖将以无妄有为也。一有行念,即是眚起。不动以天,而动以人,以眚招灾,何利之有?故行不可不慎也。六爻之词,上下异义。下震应乾,宜行者也。初「往吉」,二「利往」,皆行也。三当行而忽止,故有灾。上乾互艮,宜止者也。四「可贞」,五「勿药」,皆止也。上,当止而欲行,故有眚。皆不与天合故也。是故人之无妄,法天而已。天之为道,无亨、利、贞是也。守天之性,静而无静,动而无动。顺天之命,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其动而行,天之元亨。其静而止,天之利贞也。一参以人,则天命不祐。慎之哉。䷙乾下艮上

大畜,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止而养之曰畜。以巽畜乾,阴畜阳也,故曰「小畜」。以艮畜乾,阳畜阳也,故曰「大畜」。艮止故贞,兑口在外,不家食也。震木行于兑泽,涉大川也。以大畜人者,非智取而术驭之也,必有德以服之,故利于用艮之贞。己守其正,止而不迁,故人服其正,止而不往也。既已止之,则必养之。接之以隆礼,予之以厚禄,使天下之士,不食于家,而食于朝,则贤人乐为所止,故「吉」也。既已养之,又必用之,资其大才,以济大事,使贤人之在位者,皆得因吾之养以养人,则我收得人之庆,人快大道之得,并忘其为止矣。此大畜之「利」也。初九,有厉,利已。

初与四应,而不同道。贬其道则自失,守其道则起争,往而上进,必「有厉」焉,不如其已也。已而不进,则身全而道亦全,故「利」也。九二,舆说輹。

二与五应,而不同道,故乘舆而往,中道而说其輹,暂止而不进也。相时而动,宁需勿躁,出处之正也。大畜初、二与小畜同,皆不受阴畜,故不进也。

九三,良马逐,利艰贞。曰闲舆卫,利有攸往。

乾为良马,互震而动,故「逐」也。三与上同道,引初、二以并进,如良马之相逐也。然四、五有阻,故利于克艰,不可有易心;又利于贞固,不可有速志也。兑为口,乾为言,故曰教令之也。闲,习也。震、艮合离为戈兵,是卫也。「闲舆」,利行世之具也。「闲卫」,备周身之防也。如是,则可以济世,又可保身,故「利有攸往」也。初戒其进,二喜其不进;三可进矣,又恐其轻进。君子之难进也如此夫。

六四,童牛之牿,无吉。

大畜有二,曰养贤,曰止健。养贤之义,于彖言之。四、五两爻,言止健也。

震、艮合离,故为牛。艮少,故童也。一阳横亘于其首,牿象也。童牛而加以牿,则习于牿而忘其触矣。化其气质,以复其性,故「元吉」也。贾谊曰:「绝恶于未萌,而起教于微渺,使民日迁善远罪而不自知。」此之谓也。六五,豮豕之牙,吉。

震为决躁,故有豕象。尔雅云:「豕子,猪;□,豮。」故「豮豕」与「童牛」同义,皆言少也。牙,杙也。艮为止,木杙象也。豮豕善走,有牙以系之,则止矣。天下之民,散而未有纪也,圣人有以系之,制其田里,使恋其家;教之孝弟,使恋其亲,则重迁徙而畏犯法矣。虽不能如「童牛之牿」,止于未萌,然有所系而恶不得逞,则天下可以乂安,故「吉」也。上九:何天之衢,亨。

上九卦终,则畜成矣。健者皆止矣,贤者皆养矣。良马相逐,王路荡平,有如天衢也。亨,通也,畜极而通也。小畜之上,君子犹不可以征。大畜之上,则「不家食」与「涉大川」者,皆「利有攸往」矣。何,惊疑之词。言大畜之时,何以震之大涂,如天之衢之亨也?盖喜庆之甚,若出望外也。䷚震下艮上

颐,贞吉。观颐,自求口实。

上止下动,颐之象也。山雷合离,离为目,故「观」也。颐中虚,故求实也。养不可以苟得,必贞乃吉,养以正也。所以考其正不正者,于己取之而已。观己之所养者,养性乎,抑养形乎?养性者食道利用,止自饱其德,不必求于人也;养形者食谷利用,动自劳其力,亦不可求于人也。养性而自求者正,养口体而求人者不正,贵观之审也。

初九,舍尔灵龟,观我朵颐,凶。

卦象「离」,故为「龟」。龟之为物,灵而不食。人之心中,亦有灵而不食者,性是也。不内观而见性,徒外观而见食,于是弃义理之悦心,求刍豢之悦口。圣人立象以示之曰:是舍尔之灵龟,而观我之朵颐也。不养性而养口体,又不自求而求人,宜其「凶」也。

六二,颠颐,拂经于丘颐,征凶。「经」,颈也。「丘」,高也。人之食也,食于下则颠其首,食于上则拂其颈。六二阴柔,不能自养,求养于阳。求初则颠首以颐于卑,求上则拂经以颐于高,而皆非其应,故往则有凶也。内无资身之策,外无相知之素,腼面求人,徒辱身而无得,深戒之也。

六三,拂颐,贞凶,十年勿用,无攸利。

三与上应,拂经于丘颐者也。躁动不中,贪得无厌,以此为贞,则必有凶,戒求人也。「十年」,坤数艮止,故「勿用」也。「十年勿用」,为上言之也。人而不廉,无所可用,虽求之久,必峻拒之。设一用之,贪人败类,必无利焉。深恶三之不能自养,且不能助上以养人也。

六四,颠颐,吉。虎视眈眈,其欲逐逐,无咎。

四居上位,养人者也。柔而应初,资于下以为养,故「颠颐」也。二求人以自养,故「颠颐」而「凶」。四求贤以养人,故「颠颐」而「吉」也。四,艮体而变离。艮为虎,止于山也。离亦为虎,文在外也。离目故视,震足故逐也。凡养人者,患其不明而自足,必遍察民隐,如虎视之「眈眈」;下而能专,广给民求,如虎欲之逐逐。勤而能继,则所施不穷,乃可以「无咎」。言养人之难也。

六五,拂经,居贞吉,不可涉大川。

柔居尊位,虚中任贤,仰资上九,以养天下,是亦「拂经于丘颐」者也。养贤及民,人君之贞,居而守之,无事而民自静,无欲而民自富,故「吉」也。若不用人而自用,欲有所创造而纷更,则以养民者扰民,利未兴而害已著矣,故不可也。

上九:由颐,厉,吉,利涉大川。

阳刚在上,五仰赖之,天下之养,皆由于己,故曰「由颐」。稷思天下有饥者,由己饥之,此之谓也。任大责重,必常怀危厉乃吉。经纶之本,在于兢业也。又必竭其才力,平险阻以成治安,而后其职无忝,故「利涉大川」也。五不利涉而上利者,君不可喜事,臣不可怀安,各尽其道也。合而观之,养德为大,养体为小;养人为公,自养为私。不自养而求人者贱,能养贤而为人所求者贵。六爻之吉凶,大约如此矣,故颐贵观也。䷛巽下兑上

大过,栋桡,利有攸往,亨。

大过,刚过也。巽为木、为长、为高。木高而长,栋象也。木身奇而根枝偶,下阴为根,其本也。上阴为枝,其末也。本末皆弱,故桡也。大过之时,四阳居中而过重,上下两阴,材弱不能胜任,是屋之栋将桡也。大过之德,二、五得中,而内巽外说。过而得中,则能抑其中强之弊。内巽外说,又将扶其颠而起之。以德济时,而「利有攸往」,则过者亨矣。是以过人之才,成过人之功也。夫所谓过人者,奚以过于人哉?不自用其所过,则过人远矣。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

巽为茅,又为白。初在下,藉象也。凡物必有所藉,贵者藉用贱,刚者藉用柔。民柔而贱,邦之本也,人君之所藉也。不侮鳏寡,不废困穷,抚其民而用之,如藉用茅,则任虽重而可胜,贵务本也。钱一本曰:枯者近之而回生,桡者应之而隆起,是为「藉茅」之「无咎」也。

九二,枯杨生梯,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

木近泽,故为「杨」,阳过故枯也。九为夫,刚过故老也。二虽刚过,而居柔得中,比初六而藉之,是收敛务本,以下交于阴,故杨枯而生梯,夫老而得女妻也。槁于上而下生,内燥而资柔德以自润,故无所不利也。彖之「利有攸往」,于二见之矣。九三,栋桡,凶。

三、四两爻,居卦之中,栋象也。三重刚而不中,原不可以任重,又舍初而应上,不务本而逐末,是自取凶也。彖之「栋桡」,三当之矣。钱一本曰:三远初,柔无本,不可以自立。初不为藉,上何能辅?可为刚愎自用者戒矣。

九四,栋隆,吉。有它,吝。

四刚居柔,又与初应,是刚不过而能务本也。与三相反,故不桡而隆,吉可知矣。然与上同体,若舍初而悦上,则进退无标,而吝生矣。张振渊曰:卦惟二柔,四得初为藉,已成「栋隆」之吉。第初过于慎,而上以灭顶自雄,圣人虑其误任也,故设「有它」之戒,其意远矣。

九五,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

五与二同象。二近根,故「生梯」。五近枝,故「生华」也。「生梯」,则下滋而上亦润。生华,则外泄而内愈枯矣。此本末之辨也。男未室曰「士」,九五无应助也。妇已衰曰「老」,上六阴极而衰也。云「无咎」者,阴欲得阳,非阳之咎也,然亦非美矣,故「无誉」。一时之华,一时之合,终于无益。将过者愈过,弱者愈弱,而「栋桡」之凶,至于不可救矣。是以君子贵务本也。

上六:过涉灭顶,凶,无咎。

入泽故「过涉」,阴终故「灭顶」也。才柔任重,说行不止,故有「灭顶」之凶。然为公,非为私也。才不足,非力不尽也。系以「无咎」,易教也。祸福之与善恶相从而有时相左。故善而得福,君子勉之;恶而得祸,君子戒之。或恶而得福,君子不以为是,恐人之效之也。善而得祸,君子不以为非,仍欲人之勉之也。置祸福于度外,惟为善而去恶,此圣人之所以参天地也。䷜坎下坎上

习坎,有孚,维心亨,行有尚。

阳陷阴中曰「坎」。独「坎」言「习」者,「坎」险非德,习于险乃德也。中实,故「有孚」。「维」,系也。「尚」,合也。凡人之生,皆「习坎」也。性入于形,气拘物蔽,是内「坎」也。形入于世,境阻时艰,是外「坎」也。然拘蔽虽甚,而天性常存;艰阻虽多,而所性不易,是「坎」中「有孚」也。顾性本无为,能率性者,心也。故人之习于险者,必中实有主,以理收心之放,使不至陷溺而失其性,则四端之发,如泉之达,而内险出矣,故「亨」也。天下之性一也,我尽其性,必能尽人之性,如水之流,必有与之合者,则所行有尚,而外险亦平矣。「有孚」,诚也。「亨」而「有尚」,自诚而明也。诚立而明通,圣人之心学也。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

初在险下,柔不能出,「习坎」者也。未能有孚,而为智巧以侥幸,其所以习而求出者,乃其所以入而愈深者也,其「凶」必矣。中庸曰:「人皆曰予知,驱而纳诸罟擭陷阱之中,而莫之知避也。」其斯之谓欤!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

一阳二阴,其势不敌,故曰「有险」,君子孤而小人众也。九二居柔得中,不与之争,而求与相得,能得小人,则险可出矣。然其所以求之者,卑以谄之乎?积其孚以化之而已。以至诚之道动物,乃君子之所求,而非求人也。小畜之五「富以其邻」,亦犹是也。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之」,往也。重「坎」,故曰「坎坎」。「震」为木,枕象也;「艮」为止,枕义也。三互震,动乎险中者也。动而来内固有「坎」焉;往而之外又有坎焉,其险甚矣。夫既不可往来,则不往不来可也。事当万难措手之时,且择一可止之地而安焉,静以俟时可也。若或妄动,必入于坎窞而不可救矣。戒占者勿用以有所往也。屯之初九:「利于居贞」,亦犹是也。

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

「坎」为酒。「樽簋缶」,「震」象也。「震笑言」,故为「约」。二至五中虚,「牖」象也。四与五近,艰难之际,以忠信自结于君,故一樽之酒,二簋之肴,器用瓦缶,皆可以享献,不嫌俭素也。择简要之言,因君心之所明而投之,如自牖而「纳约」,不拘常格也。无事繁文,惟通其诚;不为高论,惟启其明。彖之「孚亨」,四得之矣。终可以济险,故「无咎」也。

九五,坎不盈,祗既平,无咎。

「盈」,高也。「祗」,适也。九五中正,济险者也。天下之险,皆起于盈,我欲自高,人谁肯卑?高卑反复,无由平矣。能不盈者莫如水。水无高于坎之时,适与之平而已。流而皆平,则无坎矣。故上善若水,虚怀善下,而因物顺应,物所自具之分,称而施之,以求平焉。所往皆平,则无险矣。艰阻普济,而无功可纪,期于寡过,故「无咎」也。不骄泰而絜矩,圣人之平天下,亦若是而已矣。

上六,系用徽𬙊,置于丛棘,三岁不得,凶。

坎色黑,变巽绳,徽𬙊也。互艮手,故系之。坎木坚多心,棘也。重坎,丛棘也。上居险终,柔而不出,故有「系用徽𬙊,置于丛棘」之象。坎错离,故三岁也。周官司圜收教罢民,下罪一岁而舍,中罪二岁,上罪三岁。所以久系之者,欲其悔罪思过,以得出险之道也。至三岁而不得,乃凶,自取之也。险不负人,人自负险,苟能得之,则未三岁而已出矣。徽𬙊丛棘,孰非造福之地哉?君子是以知「习坎」之义大也。䷝离下

离上离利贞,亨。畜牝牛,吉。

离,丽也。火本无质,有所丽而炎生。心本无形,有所丽而神发。其所丽者,不可不正也。丽于理则正,丽于欲则邪。邪则昏而塞,正则明而通,故必贞乃亨,此省察之功也。能省察者,必本于涵养,顾涵养难也。无主则空,有执则滞,日言养而未知所养者果何物也。君子观象,以为如「畜牝牛」然。坤为牛,顺也。离得坤中,故为牝牛。纯,顺也。人心之养也,专气致柔,约情致和,和柔合而成顺。日夜畜此,纯而无间,则静止于顺,无而非空,不言贞而自贞;动达其顺,有而不滞,不期亨而自亨矣,故「吉」也。坎实性之诚,离虚心之明。明必丽正,以心复性也,所谓明明德也。又必养顺,以中致和也,所谓止于至善也。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

在卦之初,日出之离也。朝日初出,群动交作,故「履错然」,言杂乱也。然事物有万,吾心则一,敬以束其明,使主一而无适,则肆应而其明不昏,故「无咎」也。圣人于离初言敬,以明心学之本,不外于主敬也。六二,黄离,元吉。二在卦中,日中之离也。以其得中,故曰「黄离」,所谓柔丽乎中正也。备中正之德,而止而不迁,则以坤之贞,葆乾之元,元善协于大中,故「吉」也。书曰:「惟精惟一,久执厥中。」黄离之谓也。

九三,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

三在卦上,日昃之离也。离中虚,故为「缶」。八十曰「耋」。卦八画,耋数也。日有昃,人有老,不明其德,则老而衰。非欲及时行乐,鼓缶而歌,则忧死期将至。大耋是嗟,心为形役,哀乐失常,凶可知矣。苟能缉熙于光明,则不知老之将至,无所谓日昃也,又何哀乐之有?故曰「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

四在昃后,是日入而火用事也。互巽为木,又为风。风动火发,故焚。火燃木烬,故死。烬遇风飏,故「弃」也。大明息而薪火继,德不明而情欲生,不忍一念之贪,或狥一朝之忿,突如其来,焦火自焚,至于杀身丧名而不顾也。然来虽「突如」,亦必有因,若「畜牝牛」,积其柔顺,则焚弃之患,何因而至乎?故君子贵养胜也。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五在夜中,是次日之明,将生也。涕,泪也。离为目,故出涕。互兑口,故「戚嗟」也。人当夜半以后,良心复萌,故深悲其突来之焚,至于出涕;深惧有死弃之灾,至于戚嗟。是变离之刚猛,而用坎之忧泣也。难忍之忿,遇悲则惩;无穷之欲,遇惧则窒。故出涕戚嗟,未有不吉者也。「震无咎者存乎悔」,此之谓也。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

离为甲胄、为戈兵,故「出征」。火属礼,故「有嘉」。离乾体,故为首。兑毁,故折也。离火戒猛,故不用刚而用柔。然道非一端,如上九之刚明及远,王者亦可用之以出征,借其猛以威敌也。兵犹火也,夏官掌之,此之谓也。然虽用其刚,终必济之以柔,但申明王章,以礼服其为首者足矣,不必尽其丑类而获之也。如此则猛而不残,乃无用刚之咎矣。是故易之为道,阴阳刚柔而已。坎水患弱,故「行有尚」,沉潜,刚克也。离火患强,故「畜牝牛」,高明,柔克也。坎坤得乾,故用乾刚,以阳主阴也。离乾得坤,故用坤柔,以阴济阳也。乾坤位而体立,坎离交而用行,天人之道皆如是矣。御纂周易述义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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