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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东坡易传卷九

宋苏轼撰

说卦传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

介绍以传命谓之赞。天地鬼神不能与人接也,故以蓍龟为之介绍。参天两地而倚数,

天数五,地数五,其曰三、两,何也?自一至五,天数三,地数二,明数之止于五也。自五以往,非数也,皆相因而成者也,故曰「倚数」。以是知大衍之数五十,孔子论之已悉,岂容有异说焉?

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错,数往者顺,知来者逆,是故易逆数也。

何为顺?何为逆?曰:道德之变,如江河之日趋于下也。沿其末流,至于生蓍倚数,立卦生爻,而万物之情备矣。圣人以为立于其末,则不能识其全而尽其变,是以溯而上之,反从其初。道者,其所行也。德者,其行而有成者也。理者,道德之所以然;而义者,所以然之说也。君子欲行道德,而不知其所以然之说,则役于其名而为之尔。夫苟役于其名而不安其实,则大小相害,前后相陵,而道德不和顺矣。譬如以机发木偶,手举而足发,口动而鼻随也。此岂若人之自用其身,动者自动,止者自止,曷尝调之而后和,理之而后顺哉?是以君子贵性与命也。欲至于性命,必自其所以然者溯而上之。夫所以食者为饥也,所以饮者为渴也,岂自外入哉?人之于饮食,不待学而能者,其所以然者明也。盍徐而察之饥渴之所从出,岂不有未尝饥渴者存乎?于是性可得而见也。有性者,有见者,孰能一是二者,则至于命矣。此之谓「逆」。圣人既得性命之理,则顺而下之,以极其变,率一物而两之,以开生生之门,所谓「因贰以济民行」者也。故兼三才,设六位,以行于八卦之中,天地、山、泽、雷、风、水、火纷然相错,尽八物之变,而邪正、吉凶、悔吝、忧虞、进退、得失之情,不可胜穷也,此之谓「顺」。断竹为籥,窍而吹之,唱和往来之变,清浊缓急之节,师旷不能尽也。反而求之,有五音十二律而已。五音十二律之初,有哮然者而已。哮然者之初,有寂然者而已。古之作乐者,其必立于寂然者之中乎?是以自性命而言之,则以顺为往,以逆为来,故曰「数往者顺,知来者逆」。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皆据其末而反求其本者也,故易逆数也。

雷以动之,风以散之,雨以润之,日以晅之,艮以止之,兑以说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

于是方以四时言也。八卦之用于四时也,震巽坎离各以其物,故曰「雷」,曰「风」,曰「雨」,曰日,而不言其德也。天地山泽各以其德,故曰「乾」,曰「坤」,曰艮,曰「兑」,而不言其物也。

帝出乎震,齐乎巽,相见乎离,致役乎坤,说言乎兑,战乎乾,劳乎坎,成言乎艮,古有是说也。

万物出乎震,震,东方也。齐乎巽,巽,东南也,齐也者,言万物之洁齐也。离也者,明也,万物皆相见,南方之卦也。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盖取诸此也。坤也者,地也,万物皆致养焉,故曰「致役乎坤」。兑,正秋也,万物之所说也,故曰:「说言乎兑」。战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阴阳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劳卦也,万物之所归也,故曰「劳乎坎」。艮,东北之卦也,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

此孔子从而释之也,曰:是万物之盛衰于四时之间者也,皆其自然,莫或使之。而谓之帝者,万物之中有妙于物者焉,此其神也,而谓之帝云尔。震,木也;兑、金也;离、火也;坎、水也,故各位于其方。巽亦木也,故从震而位于东南。乾亦金也,故从兑而位于西北。坤与艮皆土也,坤位于西南,季夏之位也。艮位于东北,盖从坎也。艮则曷为从坎?季夏土,十一月水,其律皆黄钟。传曰:「夫水土衍而民用也。」古之达者,其有以知此矣。坤不言其方,何也?所谓致养者取于地,非独取于季夏也。二「言」字,衍文也,当云「说乎兑,成乎艮」。古者兑、说通,无从言者,或从而加之,故遂以为说言,而离诚以为二也。记曰:「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内躁而外静,内柔而外刚,盖有之矣。至于死生终始之际,其情必得。艮,终始万物者也,亦不容伪也。

动万物者,莫疾乎雷;挠万物者,莫疾乎风;燥万物者,莫熯乎火;说万物者,莫说乎泽;润万物者,莫润乎水;终万物、始万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风不相悖,山泽通气,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也。此各以其物言也,而不及乾坤者,乾坤不可物,六子之功显,而乾坤之德存乎其中。艮亦不言其物,何也?艮之物山,山之用坤,兼之矣。故艮亦不得以物言也。

乾,健也;坤,顺也;震,动也;巽,入也;坎,陷也;离,丽也;艮,止也;兑,说也。

循万物之理,无往而不自得,谓之顺。执柔而不争,无往而不见纳,谓之入。

乾为马,坤为牛,震为龙,巽为鸡,坎为豕,离为雉,艮为狗,兑为羊。乾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坎为耳,离为目,艮为手,兑为口。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谓之长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中男;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谓之少男;兑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乾为天、「为圜」、「为君」、「为父」、「为玉」、「为金」、「为寒」、「为冰」、「为大赤」、「为良马」、「为老马」、「为瘠马」、「为驳马」、「为木果」。「坤为地」、「为母」、「为布」、「为釜」、「为吝啬」、「为均」、「为子母牛」、「为大舆」、「为文」、「为众」、「为柄」。其于地也,为黑。「震为雷」、「为龙」、「为玄黄」、「为敷」、「为大涂」、「为长子」、「为决躁」、「为苍筤竹」、「为萑苇」。其于马也,为善鸣、为馵足、为作足、为的颡。其于稼也,为反生。其究为健、为蕃鲜。巽为木、为风、为长女、为绳直、为工、为白、为长、为高、为进退、为不果、为臭。其于人也,为寡发、为广颡、为多白眼、为近利市三倍。其究为躁卦。坎为水、为沟渎、为隐伏、为矫𫐓、为弓轮。其于人也,为加忧、为心病、为耳痛、为血卦,为赤。其于马也,为美脊,为亟心,为下首,为薄蹄,为曳。其于舆也,为多眚,为通,为月,为盗。其于木也,为坚多心。离为火,为日,为电,为中女,为甲胄,为戈兵。其于人也,为大腹,为乾卦,为鳖,为蟹,为蠃,为蚌,为龟。其于木也,为科上槁。艮为山,为径路,为小石,为门阙,为果蓏,为阍寺,为指,为狗,为鼠,为黔喙之属。其于木也,为坚多节。兑为泽,为少女,为巫,为口舌,为毁折,为附决。其于地也,为刚卤,为妾,为羊。

凡八卦之所为,至于俚俗杂乱,无所不有,其说固不可尽知,盖用于占筮者而己。意不止于此,将使人以类求之欤?不然,则有亡逸不全者矣。

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卜筮者尚其占,是以得见于此矣。

序卦传

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

义有不尽于名者,「履」为礼,「蛊」为事,「临」为大,「解」为缓之类是也。故曰:「蒙者,蒙也。屯者,屯也。」「比」者,比也。剥者,剥也。皆义尽于名者也,

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

大畜、小畜,皆取于「畜」而已,大过、「小过」,皆取于「过」而已,不复论其大小也。故序卦之论易,或直取其名而不本其卦者多矣,若赋诗断章然,不可以一理求也。

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

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

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

以喜随人者,溺于燕安者也,故至于「蛊」。蛊则有事矣。蛊者,事也。有事而后可大,故受之以临。临者,大也。物大然后可观,故受之以观。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也。

君臣、父子、夫妇、朋友之际,所谓合也。直情而行谓之苟,礼以饰情谓之贲。苟则易合,易则相渎,相渎则易以离。贲则难合,难合则相敬,相敬则能久。

致饰然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饰极则文胜而实衰,故剥。

剥者,剥也。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有无妄然后可畜,

有无妄者,不能必之以皆无妄之辞也。

故受之以大畜。

物畜然后可养,故受之以颐。颐者,养也。不养则不可动,故受之以大过。

养而不用,其极必动;动而不已,其极必过。

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

夫妇者,咸与恒也。则男女者,坎与离也。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明咸、恒之所以次坎、离也。六子皆男女,而独取于坎、离,何也?艮、兑为少,非少无以相感;震、巽为长,非长无以能久。是故少者为咸,长者为恒,而以其中者为男女之正。

「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遁」。「遁」者,退也。

物不可以终遁,故受之以「大壮」。

物不可以终壮,故受之以「晋」。「晋」以柔进也。

「晋」者,进也。进必有所伤,故受之以「明夷」。「夷」者,伤也。伤于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

人穷则反本,疾痛则呼父母,故伤则反于家。家道穷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乖必有难,故受之以「蹇」。「蹇」者,难也。

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解」者,缓也。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损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决,故受之以「夬」。「夬」者,决也。决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

施决于壅已者,故有所遇也。

「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谓之升,故受之以「升」。聚而无主则乱,故必有相推而上之者。

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井道不可不草,故受之以「革」。不革则秽。

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长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动也。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

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进必有所归,故受之以归妹。渐,女归吉也。

得其所归者必大,故受之以丰。丰者,大也。穷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旅而无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入而后说之,故受之以兑。兑者,说也。说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涣者,离也。

物不可以终离,故受之以节。节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君子之信也,物信之而已,不有故时行时止,未尝必也。有其信而必行之,则过矣。有过物者必济,故受之以既济。

权以济物,有时而过也。

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未济所以为无穷也。以杂卦观之,六十四卦皆两不相从,非覆则变也。变者八:乾、坤也,颐、大过也,坎、离也,中孚、小过也。覆变具者八:泰、否也,随、蛊也,渐、归妹也,既济、未济也。其余四十八皆覆也。卦本以覆相从,不得已而从变也。何为其不得已也?变者八,皆不可覆者也。杂卦皆相反,序卦皆相因,此理也。而有二变者八,覆变具者八,覆者四十八,此数也,而有三。然则六十四卦之叙,果何义也?曰理二,曰数三,五者无不可,此其所以为易也。步历而历协,吹律而律应,考之人事而人事契,循乎天理而行,无往而不相值也。且非独此五者而已,将世之所有,莫不咸在是故从孔子之言,则既有二说矣。曰:

「物不可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又曰:「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方其为男女,则所谓陷与丽者,不取也。自是以往,吾岂敢一之哉?

杂卦传

乾刚坤柔,比乐师忧。

有亲则乐,动众则忧。

临观之义,或与或求。

以我临物,故曰与物来观我,故曰「求」。屯见而不失其居。「君子以经纶」,故曰「见」。盘桓利居贞,故曰「不失其居」。蒙杂而著,

蒙以养正,蒙正未分,故曰「杂」。童蒙求我,求人以自明,故曰著。杂则不见,著则不居。

震,起也。艮,止也。损益,盛衰之始也。大畜,时也。无妄,灾也。以「艮」畜乾而可者,时也;以乾行「震」而不可者,灾也。六三,行人得牛,邑人之灾。又曰:「无妄之药,不可试也。」萃聚,而升不来也。易以上为往,下为来。泽上于地,萃聚于下也。地中生木,「升」,升于上也。谦轻,而豫怠也。

轻者,锐于有为;怠者,安于无事。折节以下人,必锐于有为者也;知乐而不忧,必安于无事者也。

「噬嗑」,食也;「贲」,无色也。

「噬嗑」自二至五,皆以相噬为事,躁于食者也。「贲」自初至四,皆「贲」而不受污,安于无色者也。「兑」见,而「巽」伏也。

柔在外则见,在内则伏。

「随」,无故也;「蛊」,则饰也。

随以随时为安,故其象曰:「君子以向晦入宴息。」「蛊」以偷安为危,故其象曰:「君子以振民育德。」「故」,事也;饰,修也。「剥」,烂也;「复」,反也。

烂者,非一日之故,而不可反者也。「晋」,昼也;「明夷」,诛也。

昼日三接,故曰「昼」;得其大首,故曰「诛」。井通,而困相遇也。

井居其所而人即之;困欲行而遇刚揜也。

「咸」,速也;「恒」,久也。「涣」,离也。「节」,止也。「解」,缓也。「蹇」,难也。「暌」,外也;家人,内也。否、泰,反其类也。「大壮」则止,遁则退也。

「大壮」小人止,而遁则君子退。

「大有」,众也;「同人」,

亲也。亲则于众有所择也。

「革」,去故也;「鼎」,取新也。「小过」,过也。「中孚」,信也。

阴在外,据用事之地,故为「小过」。阴在内,不据用事之地,故为「中孚」。

「丰」,多故也。亲寡,旅也。

丰以盛大而多忧,旅以寡弱而相亲,

离上而坎下也。小畜,寡也;履,不处也。

「小畜」之卦不雨,其爻雨;履之卦不咥人,其爻咥人。皆以一阴而遇五阳,故曰「寡」。小畜六四居阴,而履六三居阳,有为君之志,故曰「不处」。

需,不进也;讼,不亲也。

天水相迫,故不进;相违,故不亲。

大过,颠也。姤,遇也,柔遇刚也。渐,女归待男行也。颐,养正也。既济,定也。归妹,女之终也。未济,男之穷也。夬,决也,刚决柔也。君子道长,小人道忧也。

杂卦自乾、坤以至需、讼,皆以两两相从而明相反之义,自大过以下则非相从之次,盖传者失之也。凡八卦,今改而正之曰:颐养正也;

「大过颠也」;姤遇也,柔遇刚也;夬决也,刚决柔也,君子道长,小人道忧也。渐,女归待男行也;归妹女之终也;既济定也;未济男之穷也。其说日初上者,本末之地也,以阳居之则正,以阴居之则颠,故曰:「颐养正也」;「大过颠也」。艮下巽上为渐,男下女非其正也,故曰:「渐,女归待男行也」。兑下震上为归妹,男女之正也,当以是终,故曰:「归妹,女之终也」。离下坎上为既济,男女之正也,故曰:既济定也。坎下离上为未济,男失其位,穷之道也,故曰:「未济男之穷也。」如此而相从之次,相反之义,焕然若合符节矣。东坡易传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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