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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东坡易传卷三

宋苏轼撰䷔震下离上「噬嗑」:亨,利用狱。

道之衰也,而物至于相「噬」,以求合教化,则已晚矣,故「利用狱」。

彖曰:颐中有物,曰「噬嗑」。

所以为「噬嗑」者,四也,否则为「颐」矣。「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

「噬嗑」之时,噬非其类而居其间者也。阳欲噬阴以合乎阳,阴欲噬阳以合乎阴,故曰「刚柔分,动而明」也。

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谓五也。

象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初九,屦校灭趾,无咎。象曰:「屦校灭趾」,不行也。

居「噬嗑」之时,六爻未有不以噬为事者也。自二与五反复相噬,犹能戒以相存也。惟初与上内噬三阴而莫或噬之,贪得而不戒,故始于小过,终于大咎。圣人于此两者,寄小人之始终;于彼四者,明相噬之得丧。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

以阴居阴,至柔而不拒者也。故初九噬之若噬肤然,至于「灭鼻」而不知止也。夫灭鼻而不知止者,非初之利也,非初之利,则二无咎矣。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腊肉」,「乾胏」、「乾肉」,皆难噬者也。凡易以阴居阳,则不纯乎柔中有刚矣,故六三、六五皆有难噬之象。夫势之必不能拒也,则君子以不拒为大,六二是也。六三之于九四,力不能敌而怀毒以待之,则已陋矣,故曰「小吝」。出于见噬而不能堪也,故非其咎。

象曰:「遇毒」,位不当也。

若以阴居阴,则无复有毒矣。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取其坚而可畏。

利艰贞,吉。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六五:噬乾肉,得黄金。取其居中而贵。

贞厉,无咎。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

九四居二阴之间,六五居二阳之间,皆处争地而致交噬者也。夫不能以德相怀,而以相噬为志者,惟常有敌以致其噬,则可以少安。苟敌亡矣,噬将无所施,不几于自噬乎?由此观之,无德而相噬者,以有敌为福矣。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六五「噬乾肉,得黄金」。九四之难噬,是六三、六五之得也;六五之难噬,是九四、上九之得也。「得」之为言,犹曰「赖此以存」云尔。「利艰贞,吉」、「贞厉,无咎」,皆未可以居安而享福也。惟有德者为能居安而享福,夫岂赖有敌而后存邪?故曰「未光也」。「得当」者,当于二阳之间也。

上九:何校灭耳,凶。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

「灭趾」者,止其行而己。不行犹可以无咎,「灭耳」则废其聪矣,无及也,故「凶」。䷕离下艮上

贲亨,小利有攸往。彖曰:「贲,亨」。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刚不得柔以济之,则不能亨。柔不附刚,则不能有所往。故柔之文刚,刚者所以「亨」也。刚之文柔,柔者所以利往也。「乾」之为「离」,坤之为「艮」,阴阳之势数也。文明以止,离艮之德也。势数推之天,其德以为人。易有刚柔往来、上下相易之说,而其最著者,「贲」之彖也。故学者沿是争推其所从变,曰泰变为贲,此大惑也。一卦之变为六十三,岂独为贲也哉?学者徒知泰之为「贲」,又乌知「贲」之不为「泰」乎?凡易之所谓刚柔相易者,皆本诸「乾」「坤」也。乾施一阳于坤,以化其一阴,而生三子,皆一阳而二阴。凡三子之卦,有言「刚来」者,明此本「坤」也,而「乾」来化之。坤施一阴于乾,以化其一阳,而生三女,皆一阴而二阳。凡三女之卦,有言「柔来」者,明此本「乾」也,而「坤」来化之。故凡言此者,皆「三子」「三女」相值之卦也。非是卦也,则无是言也。凡六蛊之彖曰:「刚上而柔下。」「贲」之彖曰:「柔来而文刚,分刚上而文柔。」「咸」之彖曰:「柔上而刚下。」「恒」之彖曰:「刚上而柔下。」「损」之彖曰:「损下益上。」「益」之彖曰:「损上益下。」此六者,适遇而取之也。凡三子「三女」相值之卦十有八,而此独取其六,何也?曰:圣人之所取以为卦,亦多术矣。或取其象,或取其爻,或取其变,或取其刚柔之相易。取其象,「天水违行讼」之类是也;取其爻,六三「履虎尾」之类是也;取其变,「颐中有物曰噬嗑」之类是也;取其刚柔之相易,「贲」之类是也。夫刚柔之相易,其所取以为卦之一端也,遇其取者则言,不取者则不言也,又可以尽怪之欤?

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象曰:山下有火,「贲」。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

「明」,「庶政」,明也;「无敢折狱」,止也。

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象曰:「舍车而徒」,义弗来也。「文刚」者,六二也。初九、九三,见文者也。自六二言之,则初九其趾,九三其须也。初九之应在四,六二之文,初九之所不受也。车者,所以养趾,为行文也。初九为趾,则六二之所以文初九者为车矣。初九自洁以答六四之好,故义不乘其车而徒行也。

六二:贲其须。象曰:「贲其须」,与上兴也。

六二施阴于二阳之间,初九有应而不受,九三无应而内之。无应而内之者,正也。是以仰贲其须。「须」者,附上而与之兴也。

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象曰:「永贞」之「吉」,终莫之陵也。初九之正配,四也,而九三近之;九三之正配,二也,而初九近之。见近而不贞,则失其正,故九三不贞于二而贰于四,则其配亦见陵于初九矣。初九亦然,何则?无以相贲也。自九三言之,贲我者,二也;濡我者,四也。我可以两获焉,然而以永贞于二为吉也。

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象曰:六四当位,疑也。「匪寇婚媾」,终无尤也。

六四当可疑之位者,以近三也。六二以其「贲」贲初九,而初九全其洁,皤然也。初九之所以全其洁者,凡以为四也。四可不以洁答之乎?是以洁其车马,翼然而往从之,以三为「寇」而莫之「媾」也。此四者,危疑之间,交争之际也。然卒免于侵陵之祸者,以四之无不贞也。

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丘园」者,僻陋无人之地也。五无应于下,而上九之所贲也,故曰「贲于丘园」。而上九亦无应者也。夫两穷而无归,则薄礼可以相縻而长久也,是以虽「吝」而有终,可不谓吉乎?彼苟有以相喜,则「吝」而「吉」可也。「戋戋」,小也。

上九:白贲,无咎。象曰:「白贲无咎」,上得志也。

夫柔之文刚也,往附于刚,以贲从人者也;刚之文柔也,柔来附之,以人从贲者也。以贲从人,则贲存乎人;以人从贲,则贲存乎己。此上九之所以「得志」也。阳行其志而阴听命,惟其所「贲」,故曰「白贲」。受贲莫若白。䷖坤下艮上

剥不利有攸往。彖曰:「剥」,剥也,柔变刚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顺而止之,观象也。见可而后动,

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象曰:山附于地,「剥」。上以厚下安宅。身安而民与之,则「剥」者自衰,不与之校也。

初六:剥床以足,蔑贞凶。象曰:「剥床以足」,以灭下也。六二:剥床以辨,蔑贞凶。象曰:「剥床以辨」,未有与也。

阳在上,故君子以上三爻为己载。「己」者,床也,故下为「床」。阴之长犹水之溢也,故曰「蔑」。「辨」,足之上也,床与足之间,故曰「辨」。君子之于小人,不疾其有邱山之恶,而幸其有毫发之善,「剥床以足」,且及其「辨」矣,犹未直以为凶也,曰「蔑贞」而后「凶」。小人之于正也,绝蔑无余,而后「凶」可必也。若犹有余,则君子自其「余」而怀之矣,故曰:「剥床以辨,未有与也。」小人之为恶也,有人与之,然后自信以果。方其未有与也,则其愧而未果之际也。

六三:剥之,无咎。象曰:「剥之无咎」,失上下也。

王弼曰:「群阴剥阳,己独协焉,虽处于剥,可以无咎。」上下各有二阴,应阳则失上下也。

六四:剥床以肤,凶。象曰:「剥床以肤」,切近灾也。

「剥床以肤」,始及己矣,虽欲怀之而不可得矣,故直曰「凶」。

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象曰:「以宫人宠」,终无尤也。观之世,几于剥矣,而言不及小人者,其主阳也。六五,「剥」之主。凡「剥」者,皆其类也。圣人不能使之无宠于其类,故择其害之浅者许之。四以下,「贯鱼」之象也。自上及下,施宠均也。夫宠均则势分,势分则害浅矣。以宫人之宠宠之,不及以政也。不及以政,岂惟自安,亦以安之,故「无不利」。圣人之教人也,容其或有而去其太甚,庶几从之。如责之以必无,则彼有不从而已矣。

上九: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象曰:「君子得舆」,民所载也。「小人剥庐」,终不可用也。

果未有不见食者也。「硕」而不见食,必不可食者也。智者去之,愚者眷焉。上九之失民久矣,五阴之势足以轹而取之,然且独存于上者,彼特存我以为名尔。与之合则存,不与之合则亡。君子以为是不可食之果也而亟去之。彼得志于上,必食其下,故君子去其上而出其下,可以得民。载于下,谓之「舆」,庇于上,谓之「庐」。庐者,既剥之余也,岂可复用哉?䷗震下坤上

复亨。出入无疾,

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曰来复,利有攸往。彖曰:「复,亨」。刚反动而以顺行,是以「出入无疾」。

自「坤」为「复」谓之「入」,自「复」为「乾」谓之「出」。「疾」,病也。

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也。「坤」与初九为「七」。「利有攸往」,刚长也。复,其见天地之心乎?

见其意之所向谓之「心」,见其诚然谓之「情」。凡物之将亡而「复」者,非天地之所予者不能也。故阳之消也,五存而不足;及其长也,甫一而有余。此岂人力也哉?传曰:「天之所坏,不可支也。」其所支,亦不可坏也。违天不祥,必有大咎。

象曰:雷在地中,「复」。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复」者,变易之际也。圣人居变易之际,静以待其定,不可以有为也,故「以至日闭关」明之。下至于「商旅不行」,上至于「后不省方」。

初九:不远复,无祗悔,元吉。象曰:「不远」之「复」,以修身也。去其所居而复归,亡其所有而复得,谓之「复」。必尝去也而后有归,必尝亡也而后有得,无去则无归,无亡则无得,是故圣人无复。初九未尝见其有过也,然而始有复矣。孔子曰:颜氏之子,其殆庶几乎!「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也。」

六二:休复,吉。象曰:「休复」之「吉」,以下仁也。

「休」,初九也,以阴居阴,不争之至也。退而「休」之,使复者得信,谓之「休复」。

六三:频复,厉无咎。象曰:「频复」之「厉」,义「无咎」也。

以阴居阳,力不得抗而中不愿,故频于初九之复也。外顺而内不平者,危则「无咎」。频,蹙也。

六四:中行独复。象曰:「中行独复」,以从道也。独与初应。

六五,敦复,无悔。象曰:「敦复无悔」,中以自考也。

忧患未至而虑之则「无悔」。六五阴之方盛也,而内自度其终不足以抗初九,故因六四之独复而附益之,以自托焉。

上六,迷复,凶,有灾眚。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象曰:「迷复」之凶,反君道也。

乘极盛之末而用之不已,不知初九之已复也,谓之「迷复」。「灾眚」者,在天之罚也。初九之复,天也,众莫不予而己独迷焉,用之于敌,则灾其国;用之于国,则灾其身。极盛必衰,骤胜故败,在其终也。国败君凶,至于十年而不复者,明其用民之过而师竞之甚也。䷘震下乾上

无妄元亨利、贞。

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彖曰:无妄,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谓初九。动而健,刚中而应。谓九五。

大亨以正,天之命也。

「无妄」者,天下相从于正也。「正」者,我也;天下从之者,天也。圣人能必正,不能使天下必从,故以「无妄」为天命也。

「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无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祐,行矣哉!无故而为恶者,天之所甚疾也。世之妄也,则其不正者容有不得已焉。「无妄」之世,正则安,不正则危,弃安即危非人情,故不正者必有天灾。

象曰:天下雷行,物与无妄。妄者,物所不与也。

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

「茂」,勉也;「对」,济也。传曰:「宽以济猛,猛以济宽。」天下既已「无妄」矣,则先王勉济斯时,容养万物而已。初九:无妄,往吉。象曰:「无妄」之「往」,得志也。

所以为「无妄」者,「震」也;所以为「震」者,初九也。「无妄」之权在初九,故往「得志」也。

六二:不耕,获;不菑,畬,则利有攸往。象曰:「不耕获」,未富也。六三: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灾也。九四:可贞,无咎。象曰:「可贞无咎」,固有之也。九五:无妄之疾,勿药有喜。象曰:「无妄」之「药」,不可试也。善为天下者,不求其必然,求其必然,乃至于尽丧。无妄者,驱人而内之正也。君子之于正,亦全其大而已矣。全其大有道,不必乎其小而其大斯全矣。古之为过正之行者,皆内不足而外慕者也。夫内足者,恃内而略外,不足者反之。阴之居阴,安其分者也,六二是也。而其居阳也,不安其分而外慕者也,六三是也。阳之居阳,致其用者也,九五是也;而其居阴也,内足而藏其用者也,九四是也。六二妄其分,是故不敢为过正之行,曰:「不耕获,不菑畬,则利有攸往。」夫必其所耕而后获,必其所菑而后畬,则是拣发而栉,数米而炊,择地而蹈之,充其操者,蚓而后可,将有所往,动则踬矣。故曰:「于义可获,不必其所耕也;于道可畬,不必其所菑也。」不害其为正,而可以通天下之情,故「利有攸往」。所恶于不耕而获者,恶富之为害也。如取之不失其正,虽欲富,可得乎?故曰:「不耕获,未富也。」六三不安其分,而外慕其名,自知其不足,而求详于无妄。故曰: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或者系其牛于此,而为行道者之得之也。行者固不可知矣,而欲责得于邑人,宜其有无辜而遇祸者,此「无妄」之所以为灾也。失其牛于此,而欲必求之于此,此其意未始不以为「无妄」也,然卒至于「大妄」,则求详之过也。九五以五用九,极其用矣。用极则忧废,故戒之曰:「无妄之疾,勿药有喜。」「无妄」之世而有疾焉,是大正之世而未免乎小不正也。天下之有小不正,是养其大正也,乌可药哉?以「无妄」为药,是以至正而毒天下,天下其谁安之?故曰:「无妄之药,不可试也。」九四内足而藏其用,诎其至刚而用之以柔,故曰:「可贞,无咎。」可以其贞正物而无咎者,惟四也。其象曰:「固有之。」「固有之」者,生而性之,非外掠而取之也。

上九:无妄,行有眚,无攸利。象曰:「无妄」之「行」,穷之灾也。「无妄」之世有大妄者,六三也,而上九应之。六三外慕于正而窃取其名,三以苟免可也。至于上九,穷且败矣。䷙乾下艮上

大畜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彖曰:大畜,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

「刚健」者,「乾」也。「笃实」者,「艮」也。「辉光」者,二物之相磨而神明见也。「乾」不得「艮」,则素健而已矣。「艮」不得「乾」,则徒止而已矣。以止厉健,以健作止,而德之变不可胜穷也。

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大」者,正也,谓上九也,故谓之贤。贤者见畜于上九,所以为「大畜」也。

「不家食,吉」,养贤也。「利涉大川」,应乎天也。

「乾」之健,「艮」之止,其德天也,犹金之能割,火之能热也。物之相服者,必以其天。鱼不畏网而畏鹈鹕,畏其天也。故「乾」在「艮」下,未有不止而为之用也。物之在「乾」上者,常有忌「乾」之心,而「乾」常有不服之意,「需」之上六、「小畜」之上九是也。忌者生于不足以服人尔,不足以服人而又忌之,则人之不服也滋甚。今夫「艮」自知有以畜「乾」,故不忌其健而许其进。「乾」知「艮」之有以畜我而不忌,故受其畜而为之用。「不家食」者,以「艮」为主也;「利涉大川」者,用「乾」之功也。

象曰: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孔子论「乾」九二之德曰:「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辨之。」是以知「乾」之健,患在于不学,汉高帝是也。故「大畜」之君子将以用「乾」,亦先厚其学。初九:有厉,利己。象曰:「有厉利己」,不犯灾也。

「小畜」之畜「乾」也,顺而畜之,故始顺而终反目;「大畜」之畜「乾」也,厉而畜之,故始厉而终亨。君子之爱人以德,小人之爱人以姑息。见德而愠,见姑息而喜,则过矣。初九欲进之意无已也,至于六三「遇厉」而止。六四之厉,我所谓德也,使我知戒而终身不犯于灾者,六四也。

九二:舆说輹。象曰:「舆说輹」,中无尤也。「小畜」之「说輹」,不得已也,故「夫妻反目」;「大畜」之「说輹」,其心愿之,故「中无尤」也。

九三:良马逐,利艰贞。曰闲舆卫,利有攸往。象曰:「利有攸往」,上合志也。

三「乾」并进,故曰「良马逐」。马不忧其不良,而忧其轻车易道以至泛轶也,故「利艰贞」。九三,「乾」之殿也,故相与饬戒闲习其车徒,则「利有攸往」。「上」,上九也。上利在不忌;三利在必戒。六四,童牛之牿,元吉。象曰:六四「元吉」,有喜也。六五,豮豕之牙,吉。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童牛」,初九也;「牿」,角械也。童牛无所用牿,然且不敢废者,自其童而牿之,迨其壮,虽不牿可也,此爱其牛之至也。「豮豕」,羠豕也,九二之谓也。有牙而不鸷者,羠豕也,不鸷则可畜矣。「大畜」之畜「乾」也,始厉而终亨。初九,阳之微者也,而遂牿之,故至于九二,虽有牙而可畜也。其始牿之,其渐可畜,其终虽进之天衢可也。童而牿之,爱以德也,故「有喜」;不恶其牙而畜之,将求其用也,故「有庆」。凡物有以相德曰「喜」,施德获报曰「庆」。孔子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

上九:何天之衢,亨。象曰:「何天之衢」,道大行也。

「天衢」者,上之所履而不与下共者也。德有以守之,虽以予人而莫敢受。苟无其德,虽吾不予,夫将有取之者。上九之德足以自固,是以无忌于「乾」而大进之。其曰「何天之衢」者,何天衢之有而不汝进也。夫惟以天衢进之,而「乾」大服矣。䷚震下艮上

颐贞吉。观颐,自求口实。彖曰:「颐,贞吉」,养正则吉也。「观颐」,观其所养也。谓上九。

「自求口食」,观其自养也。谓初九。

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颐之时大矣哉!

象曰:山下有雷,「颐」。君子以慎言语,节饮食。

上止下动,有「颐」之象,故君子治所以养。口者,人之所共知而难能者,「慎言语,节饮食」也。言语一出而不可复入,饮食一入而不可复出者也。

初九:舍尔灵龟,观我朵颐,凶。象曰:「观我朵颐」,亦不足贵也。

「尔」,初九也。「我」,六四也。「龟」者,不食而寿,无待于物者也。养人者,阳也;养于人者,阴也。君子在上,足以养人;在下,足以自养。初九以一阳而伏于四阴之下,其德足以自养而无待于物者,如龟也。不能守之而观于四,见其可欲,「朵颐」而慕之,为阴之所致也,故「凶」。所贵于阳者,贵其养人也。如养于人,则亦不足贵矣。

六二:颠颐,拂经,于丘颐,征凶。象曰:六二「征凶」,行失类也。从下为「颠」,过击曰「拂」。「经」,历也。「丘」,空也。「豫」之六五失民,而九四得之,则九四为「由豫」;「颐」之六五失民,而上九得之,则上九为「由颐」。六二有养人之位,而无养人之德,则「丘颐」也。夫「由」、「丘」二者,皆非相安者也。「丘」以其位,「由」以其德,两立而不相忌者,未之有也。六二、六三之求养于上九也,皆历五而后至焉。夫有求于人者,必致怨于其所忌以求说,此人之情也。故六二、六三之过五也,皆击五而后过,非有怨于五也,以悦其所求养者也。「由颐」者,利之所在也;「丘颐」者,位之所在也。见利而蔑其位,君子以为不义也。故曰:「颠颐,拂经于丘颐,征凶。」六二可以下从初九而求养也,然且不从而过击五以求养于上九,无故而陵其主,故「征凶」。「征凶」者,明「颠颐」之吉也。二,阴也,五亦阴也,故称「类」也。

六三:拂颐,贞凶。十年勿用,无攸利。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拂颐」者,拂经于丘颐也。六二已详言之矣,因前之辞故略,其实一也。拂「颐」之为不义,二与三均也。然二有初可从,而三不得不从上也,故曰「贞凶」。虽贞于其配,而于义为凶。「由颐」之兴,「丘颐」之废,可坐而待也。其势不过十年,盍待其定而从之?故戒之曰:「十年勿用」。用于十年之内,则「大悖」之道也。夫击其主而悦其配,虽其配亦不义也,故「无攸利」。

六四:颠颐,吉。虎视眈眈,其欲逐逐,无咎。象曰:「颠颐」之「吉」,上施光也。

四于初为上,自初而言之,则初之见养于四为凶。自四言之,则四之得养初九为吉。初九之刚,其始若虎之「眈眈」而不可驯也。六四以其所欲而致之,「逐逐」焉而来,六四之所「施」可谓「光」矣。

六五:拂经,居贞吉。不可涉大川。象曰:「居贞」之「吉」,顺以从上也。

六五既失其民,为六二、六三之所拂而过也,愠而起争之,则亡矣,故以顺而从上,「居贞」为「吉」。失民者不可以犯难,故曰「不可涉大川」。

上九:由颐,厉,吉。利涉大川。象曰:「由颐厉吉」,大有庆也。莫不由之以得养者,故曰「由颐」。有其德而无其位,故厉而后「吉」。无位而得众者,必以身犯难,然后众与之也。䷛巽下兑上

大过栋桡,利有攸往,亨。彖曰:「大过」,大者过也。「栋桡」,本末弱也。刚过而中,「巽」而说行,「利有攸往」,乃亨。

二、五者,用事之地也。阳自内出,据用事之地而摈阴于外,谓之「大过」,大者过也。

阴自外入,据用事之地而囚阳于内,谓之「小过」,小者过也。「过」之为言,偏盛而不均之谓也。故「大过」者,君骄而无臣之世也。易之所贵者,贵乎阳之能御阴,不贵乎阳之陵阴而蔑之也。人徒知夫阴之过乎阳之为祸也,岂知夫阳之过乎阴之不为福也哉?立阴以养阳也,立臣以卫君也。阴衰则阳失其养,臣弱则君弃其卫,故曰:「大过,大者过也。栋桡,本末弱也。」四阳者,栋也;初、上者,栋之所寄也。弱而见摈,则不任寄矣,此栋之所以桡也。「栋桡」,吾将压焉。故「大过」之世,利有事而忌安居。君侈已甚而国无忧患,则上益张而下不堪,其祸可待也,故「利有攸往」。所利于往者,利其有事也。有事则有患,有患则急人。患至而人急,则君臣之势可以少均。故曰:「刚过而中,巽而说行,利有攸往,乃亨。」

「大过」之时大矣哉!象曰:泽灭木,「大过」。君子以独立不惧,遁世无闷。

初六宜不惧,上六宜「遁」。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白茅」,初六也;所藉者,九二也。茅之为物,贱而不足收也。然吾有所甚爱之器,必以藉之,非爱茅也,爱吾器也。初之于二,强弱之势固相绝矣,其存亡不足以为损益。然二所以得安养于上者,以有初之藉也。弃茅而不收,则器措诸地;弃初而不录,则二亲其劳矣。故孔子曰:「茅之为物薄而用可重也。」

九二: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象曰:「老夫」「女妻」,过以相与也。卦合而言之,则「大过」者,君骄之世也。爻别而观之,则九五当骄,而九二以阳居阴,不骄者也。盛极将枯,而九二独能下收初六以自助,则「生稊」者也。「老夫」,九二也;「女妻」,初六也。凡人之情,夫老而妻少,则妻倨而夫恭;妻倨而夫恭,则臣难进而君下之之谓也,故「无不利」。「大过」之世,患在亢而无与,故曰:「老夫女妻,过以相与也。」

九三:栋桡,凶。象曰:「栋桡」之「凶」,不可以有辅也。九四:栋隆,吉。有他,吝。象曰:「栋隆」之「吉」,不桡乎下也。

卦合而言之,则「本末弱」,「栋桡」者也。爻别而观之,则上六当「栋桡」,初六弱而能立,以遇九二,不桡者也。初、上非栋也,栋之所寄而己。所寄在彼,而隆桡见于此。初六不桡于下,则九四「栋隆」;上六不足以相辅,则九三之「栋桡」,以其应也。九四专于其应则吉,有他则吝矣。栋之「隆」也,非初之福而四享其利;及其「桡」也,上亦不与而三受其名。故「大过」之世,智者以为阳宜下阴,而愚者以为阴宜下阳也。

九五: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象曰:「枯杨生华」,何可久也!「老妇」「士夫」,亦可丑也。

盛极将枯,而又生华,以自耗竭而不能久矣。「稊」者,颠而复蘖,反其始也;「华」者,盈而毕发,速其终也。九五以阳居阳,汰侈已甚,而上六乘之,力不能正,祗以速祸。故曰:「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老妇」,上六也。「士夫」,九五也。夫壮而妻老,君厌其臣之象也。故教之以「无咎无誉」,以求免于斯世。「咎」,所以致罪;「誉」,所以致疑也。

上六:过涉灭顶,凶,无咎。象曰:「过涉」之「凶」,不可咎也。「过涉」至于「灭顶」,将有所救也。势不可救而徒犯其害,故「凶」。然其义则不可咎也。䷜坎下坎上

「坎」。

「坎」,险也,水之所行而非水也。惟水为能习行于险,其不直曰「坎」而曰「习坎」,取于水也。有孚,维心亨。行有尚。彖曰:「习坎」,重险也。水流而不盈,险故流,流故不盈。行险而不失其信。

万物皆有常形,惟水不然,因物以为形而已。世以有常形者为信,而以无常形者为不信。然而方者可斲以为圜,曲者可矫以为直,常形之不可恃以为信也如此。今夫水虽无常形,而因物以为形者,可以前定也。是故工取平焉,君子取法焉。惟无常形,是以迕物而无伤;惟莫之伤也,故行险而不失其信。由此观之,天下之信,未有若水者也。

「维心亨」,乃以刚中也。

所遇有难易,然而未尝不志于行者,是水之心也。物之窒我者有尽,而是心无已,则终必胜之。故水之所以至柔而能胜物者,维不以力争而以心通也。不以力争,故柔外;以心通,故刚中。行有尚,往有功也。尚,配也。方圜曲直,所遇必有以配之,故无所往而不有功也。

天险,不可升也;地险,山川丘陵也。王公设险以守其国,朝廷之仪,上下之分,虽有强暴而莫敢犯,此「王公」之「险」也。

险之时用大矣哉!象曰:水瀳至,「习坎」。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

事之待教而后能者,教事也。君子平居「常」其德行,故遇险而不变;「习」为教事,故遇险而能应。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象曰:「习坎」入坎,失道凶也。六爻皆以险为心者也。夫苟以险为心,则大者不能容,小者不能忠,无适而非寇也。惟相与同患,其势有以相待,然后相得而不叛。是故居「坎」之世,其人可与同处患,而不可与同处安。九二、九五,二险之不相下者也,而六三、六四其蔽也。夫有事于敌,则敌者先受其害。故九二之于六三,九五之于六四,皆相与同患者也,是以相得而不叛。至于初、上,处内外之极,最远于敌而不被其祸,以为足以自用而有余,是以各挟其险以待其上。初不附二,上不附五,故皆有失道之凶焉。君子之习险,将以出险也。习险而入险,为寇而已。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险」,九五也;「小」,六三也。九二以险临五,五亦以险待之,欲以求五,焉可得哉?所可得者,六三而已。二所以能得三者,非谓其德足以怀之,徒以二者皆未出于险中,相待而后全故也。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象曰:「来之坎坎」,终无功也。

「之」,往也;「枕」,所以休息也。「来」者「坎」也,「往」者亦「坎」也。均之二「坎」,来则得主,往则得敌,遇险于外而休息于内也,故曰「险且枕」。六三知其不足以自用,用必无功,故退入于「坎」以附九二,相与为固而已。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象曰:「樽酒簋贰」,刚柔际也。

「樽酒簋贰,用缶」,薄礼也。「纳约自牖」,简陋之至也。夫同利者不交而欢,同患者不约而信。四非五无与为主,五非四无与为蔽。餽之以薄礼,行之以简陋,而终不相咎者,四与五之际也。

九五:坎不盈,祗既平,无咎。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祗」,犹言适足也。九五可谓大矣,有敌而不敢自大,故不盈也。不盈所以纳四也。盈者人去之,不盈者人输之,故不盈适所以使之「既平」也。

上六:系用徽𬙊,置于丛棘,三岁不得,凶。象曰:上六失道,凶三岁也。

夫有敌而深自屈以致人者,敌平则汰矣。故九五非有德之主也,无德以致人,则其所致者皆有求于我者也。上六维无求于五,故徽𬙊以「系」之,丛棘以固之。上六之所恃者险尔,险穷则亡,故「三岁不得,凶」也。䷝离下离上「离」,

火之为物,不能自见,必丽于物而后有形,故「离」之象取于火也。

利贞,亨。畜牝牛,吉。彖曰:离,丽也。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

言万物各以其类丽也。

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柔丽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六丽二、五,是柔丽中正也。物之相丽者,不正则易合而难久,正则难合而终必固,故曰「利贞,亨」。欲知其所畜,视其主,有是主然后可以畜是人也。有其人而无其主,虽畜之不为用,故以柔为主,则所畜者惟牝牛为吉。

象曰: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火得其所附,则一炬可以传千万;明得其所寄,则一耳目可以尽天下。天下之续吾明者众矣!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象曰:「履错」之「敬」,以辟咎也。六爻莫不以相附离为事,而火之性炎上者也,故下常附上。初九附六二者也,以柔附刚者,宁倨而无谄;以刚附柔者,宁敬而无渎。渎其所附,则自弃者也。故初履声错然,敬之以辟相渎之咎。

六二:黄离,元吉。象曰:「黄离元吉」,得中道也。

「黄」,中也。阴不动而阳来附之,故「元吉」。九三: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象曰:「日昃之离」,何可久也!

火得其所附则传,不得其所附则穷。初九之于六二,六五之于上九,皆得其所附者,以阴阳之相资也。惟九三之于九四,不得其传而遇其穷,如日之昃,如人之耋也。君子之至此,命也,故鼓缶而歌,安以俟之。不然,咨嗟而不宁,则「凶」之道也。

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象曰:「突如其来如」,无所容也。

九三无所附,九四人莫附之,皆穷者也。然九三之穷,则咨嗟而已。九四见五之可欲,而不度其义之不可得,故其来「突如」,其炎「焚如」。六五拒而不纳,故穷而无所容。夫四之欲得五,是与上九争也。而上九离之,王公也,是以死而众弃之也。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象曰:六五之「吉」,离王公也。「王公」,上九也。六五上附上九,而九四欲得之,故出涕戚嗟,以明不贰也。六五不贰于四,则上九离之矣,故「吉」。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凡在下者,未免离于人也。惟上九离人而不离于人,故其位为王,其德可以正人,各安其所离矣。而有乱群者焉,则王之所「征」也。「嘉」者,六五也;非其类者,九四也。六爻皆无应,故近而附之者得称「嘉」也。其「嘉」之所以能克其非类者,以上九与之也。东坡易传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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