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
周易浅述卷四
翰林院编修陈梦雷撰䷞
咸卦下艮上兑,取相感之义。兑,少女,艮,少男也。男女相感之深,莫如少者。又艮体笃实,兑体和说,男以笃实下交,女心说而上应,感之至也,故名为「咸」。下经首咸。按序卦: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天地,万物之本;夫妇,人伦之始。所以上经首乾坤,下经首咸,继以恒也。又按繋辞:
「天地定位,山泽通气。」位欲其对待而分,故天地分为二卦;气欲其流行而合,故山泽合为一卦也。全卦取男女夫妇之义,唯正则吉。六爻皆以人身取象,下卦象下体,自拇而腓而股;上卦象上体,自心而背而口。拇、腓、股,随体而动,应感者也。脢不能思,无感者也。口以言为说,不足以感人者也。皆不能尽感之道。唯心为感之主,乃无心者无所感,有心者憧憧往来,亦不能以为感,则感道之难言也。此全彖六爻之大略也。咸:亨,利贞,取女吉。
「咸」,感也。不曰感而曰「咸」,咸,皆也。无心之感,无所不感也。所谓「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者。若有心于感,则非易之道矣,故卦名咸。艮以少男先下于兑,感之专也。兑以少女而悦少男,应之至也。男先下女,得男女之正,感则必通,故占为「亨」。然必「贞」而「取女」则「吉」。若不以正,则失其亨,而所为皆凶矣。又按,八卦各有正位,艮在三,兑在六。艮属阳,三则以阳居阳;兑属阴,六则以阴居阴。男女皆得其正,故曰「贞吉」。彖曰:「咸」,感也。
本卦二体,初阴四阳,二阴五阳,三阳六阴,皆阳感阴应,阴感阳应,六画皆相与,卦之名义由此。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
以卦体言之,兑柔在上,艮刚在下,六画阴阳相应。以卦德言之,艮止则情专,兑说则应切。以卦象言之,少男先下于少女,柔上刚下,感应相与,所以「亨」也。夫妇之道,止而不说则离,说而不止则乱。止而说,所以「利贞」也。婚姻之道,无女先于男,必女守正而男先下之,所以「取女吉」也。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天地无心而成化,一自然之运也。圣人有心而无为,一至诚之理也。诚能动物,人心之和平,一至诚所感,非邀结之为也。分言之,天地自天地,圣人自圣人。合言之,则天地之翕辟,即圣人之呼吸;天地之惨舒,即人之哀乐。故有感必通,天地万物之情所同也。寂然不动者性,感而遂通者情。即有感必通之道,引伸之而情可见矣。
象
曰:山上有泽,咸,君子以虚受人。
泽性润下,土性受润,泽之润有以感乎山,山之虚有以受乎泽,咸之象也。山上有泽,气以虚而通,人心以虚而受,虚受则能感矣。若心之不虚,私意先入为主,虽投之不受,感通之机窒矣。初六,咸其拇。
拇,足大指也。卦取男女之感,六爻皆以人心取象。初在下,有「拇」之象。拇非能感人者,特以人身形体上下,象所感有浅深耳。拇随足而动,欲进未能。初感于最下,所感尚浅,以其未至妄动,故不言吉凶。
象曰:「咸其拇」,志在下也。
初与四正应,虽所感尚浅,未遽动而志知其在九四矣。六二,咸其腓,凶居吉。
腓,足肚也。欲行则先自动,躁妄不能固守者也。二在下体之中,故有「腓」象。二与五为正应,然君位非可妄动求感。二变巽为入,则不待五之感而先动躁妄,故失之凶然。有中正之德,故能居其所则「吉」也。又按「艮」之六二曰「艮其腓」,象与咸同,而不言「凶」。今咸曰「凶」者,以动故也。能居则如艮之本体,可以「吉」矣。
象曰:虽凶居吉,顺不害也。
「吉」言「居」者,非戒之使不得感也。阴性本静,「艮」体本止,顺其本然,不累于欲感,可不害矣。九三,咸其股,执其随,往吝。
三居下体之上,互「巽」有股象。执者,专主之意。股主于随足而动,不能自专者也。下二爻皆欲动,三以阳刚不能自守,欲应于上六。上悦体之极,三往而从之,但主于随。以人事言,犹君子说小人之富贵者,往必吝矣。
象曰:「咸其股」,亦不处也。志在随人,所执下也。
「亦」者,对下二爻而言。二爻阴躁,其动固也。三以阳刚居止之极,乃不自安处,而但随人所守,污下不足言矣。
九四,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
九四居股之上,脢之下,三阳之中,心之象,「咸」之主也。心之感物,必正而固,乃得其理。九四以阳居阴,非其正也,而曰「贞吉悔亡」,戒之也。「憧憧往来」,谓一心计我之所以感,又计彼之所以应,有明道计功之意。初与四为正应,有朋象。思者,心之用也。心不可见,故言心之用。九四心之象,「咸」之主,若能正而固,则虚中无我,无所不感,无所不应,而自然「𫉬吉」,「悔」可「亡」矣。若此心一有计功谋利之私,则未免憧憧然于往来,不过其朋类从之,又安能廓然大公,物来顺应,而无所不通哉?
象曰:「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来」,未光大也。
「未感害」,当从程传「未为私感所害也」。「憧憧往来」,以私心相感,则感之道狭矣,故曰「未光大也」。九五,咸其脢,无悔。
「脢」,背肉。在心之上而相背,昧无所知,不能感物者也。五在上卦之中,心之上,故以取象。然以其无私系也,故亦可以「无悔」。此卦诸爻皆动而无静,五则静而无动,皆非心之正也。仅以无私系而得「无悔」,非取之也。
象曰:「咸其脢」,志末也。孤孑绝物,所志已末。上六,咸其辅颊舌。「兑」为口舌。上六居卦之最上,故有「辅颊舌」之象。舌动则辅应而颊从之,三者相须,皆所用以言者。以阴居说之终,处「咸」之极,无其实而徒以口舌感人者也。人情喜谀说佞,口舌容有感人之时,然其事已不足道矣,故凶、悔、吝皆可不言也。
象曰:「咸其辅颊舌」,滕口说也。
「滕」、「腾」通。驰骋其辞辩,以取说于人也。全卦以相感为义,感之道莫大于男女,故彖以取女言之,而要于正则「吉」。感之用莫神于心,故六爻以四之心为主,而要于正则悔亡。心有动有静,静而无动,则脢也,不能感者也。动而不静,腓也,股也,辅颊舌也,感之不以正者也。盖上卦虽主于说,下卦则取于止,必也未感之先,心本于虚,方感之时,一出于正,所谓「寂然不动,感而遂通」者,庶得「咸」之义矣。又按,苏传:「咸者以神交。」夫神者将遗其心,况于身乎?身忘而后神存,心不遗则身不忘,身不忘则神忘。故神与身非两存也,必有一忘。足不忘屦,则屦之累也,甚于桎梏。要不忘带,则带之为虐也,甚于缧袣。人之所以终日蹑屦束带而不知厌者,以其忘之也。道之可以名言者,皆非其至。而咸之可以分别者,皆其粗也。是故在卦者,咸之全也。在爻者,咸之粗也。爻配一体,自拇而上至于口,当其处者有其德,德有优劣,而吉凶生焉。合而用之,则拇、履、腓、行、心、虑、口、言,六职并举,而我不知,此其为卦也。离而观之,则拇能履而不能提,口能言而不能听,此其为爻也。方其为卦也,见为咸而不知其所以咸,犹其为人也,见其人而不见其体也。六体各见,非全人也。见其所以咸,非全德也。是故六爻未有不相应者,而皆病焉。不凶则吝,其善者免于悔而已。此说可参。䷟
恒卦巽下震上,取有常能久之意。彖传取义有四:刚上柔下,一也;雷动风应,二也;由顺而动,事乃可久,三也;刚柔相应,乃理之常,四也。故卦名恒,恒次于咸。按序卦: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久也。咸,夫妇之道。夫妇之道,终身不变者也,故咸之后继以恒也。咸,少男在少女之下,以男下女,男女交感之义也。恒,长男在长女之上,男尊女卑,夫妇居室之常也。论交感之情,则少为亲切。论尊卑之序,则长为谨严。故兑艮为咸,而震巽为恒也。全彖以「有常则亨」,又贵于得正以往,兼不易、不已二义,能尽乎恒之道者也。六爻虽上下相应,而皆于恒之义未尽。初在下之下,四在上之下,皆未及乎恒者,故泥常而不知变。三在下之上,上在上之上,皆已过乎恒者,故好变而不知常。惟二五得上下体之中,似知恒之义者,而五位刚爻柔,以柔中为恒,故不能「制义」,而但为妇人之吉。二位柔爻刚,以刚中为恒,而居位不当,亦不能尽守常之义,故但可「悔亡」而已。盖恒之道难言,必如彖所云而后可也。
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恒」,常久也。常有不易之义,久有不已之义。字从心、从一日,立心如一日也。人能常久其道,则可以亨通而「无咎」。然必利于得正,乃得常久之道,而利于有所往也。「利贞」,有不易之意。「利有攸往」,有不已之意。
彖曰:「恒」,久也。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皆应,恒。
以卦体言之,「艮」刚上而「巽」柔下,名分之常。以卦象言之,雷震则风从,气化之常。以卦德言之,「巽」顺理而雷动有为,操行之常。又以卦体言之,六爻刚柔皆应,情理之常。此皆以释卦之名义也。
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本义重「贞」字。按文意,宜重「道」字,「道」即「贞」也。言「恒亨无咎」,而必曰「利贞」者,「恒」之义虽取于久,必久于其道也。天地之所以恒久不已者,道也。若久而非道,则不得谓之贞矣,安得「亨」而「无咎」乎?
「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久于其道,终也;「利有攸往」,始也。盖一定不易之中,即有随时变易之理。天地昼之终即夜之始,寒之终即暑之始,循环无端,所以可常可久,故居恒而利于往也。此二节释彖辞。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
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此极言恒久之道,见「恒」之「利」于「贞」也。「日月」,阴阳之精,以得天之道,往来盈亏,而能久照。「四时」,阴阳之气,亦得天之道而变化之,故寒暑相禅,以成岁功。圣人亦常久于道,皆出于正,故天下化之,以成风俗。故恒有所以「恒」者,道也,即「贞」也。日月之久照,四时之久成,圣人之化成,皆以此也。故曰:「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象曰: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方」,理之不可易者。「巽」性入而在内,雷性动而在外,雷风至变而不失其常,君子体之,常变经权,皆不可易之理,非胶于一定之谓也。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
初与四为正应,理之常也。然在下,未可深有所求。四,「震」体,阳性动而不下,又为二三所隔,应初之意,异乎常矣。初之柔暗,不能度𫝑,「巽」性善入,故深以常理求之,为「浚恒」之象。如是,则虽贞亦凶而无所利矣,况爻象本不正乎?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交际之道,自有浅深,交始而遽以深望之,岂常理哉?九二,悔亡。
以阳居阴,本当有悔,以久于中道,故悔可「亡」。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过不及皆不能久;可久之道,唯中而已。诸爻以不中,故不能久。盖正者或未必中,中者可以兼正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位虽得正,然过刚不中,志从于上而不能久。盖「巽」为不果,又为「躁卦」,故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之象。「承」,进也。「或」者,不知谁何人,皆得而进之以羞也。如是,则虽正亦吝矣。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过刚,又介二刚之间,进退无所容也。九四,田无禽。
「坤」为众,四变「坤」,有「田」象。应初「巽」,为「无禽」象。「师」六五变「坎」中实,所应又刚,故为「有禽」。此变「坤」阴虚,所应又柔,故有「无禽」之象。以阳居阴,已非其位,所处不中,「震」体好动,曲学异端,返之身心而天益,措之天下而无功者也。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以阳居阴,非所久而久也。九二亦非位,而悔可「亡」,此则不然者,又中与不中之辨也。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以柔中而应刚中,阴柔之正,有「恒其德贞」之象。五变兑为少女,妇人之象。以柔为恒,妇人之道,非夫子所宜。故妇人得此爻则吉,在夫子则凶也。
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妇人从一夫而终,无专制之义。夫子刚断,以义制事,乃柔顺而从妇道,则凶矣。上六,振恒凶。
以一卦之极言之,居恒之极,不能常矣;以上卦之极言之,处震之终,过于动矣;以上六之一爻言之,质阴柔不能固守,居上又非所安矣,故有振动其恒之象,而其占则凶也。
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居上必有恒德,乃可有功。躁动如此,安能有所成乎?曰:「大无功」,上无益于国家,下不利于生民也。恒卦象甚善,而六爻鲜有全吉。盖以爻配位,阴阳得失,各有不同,大抵或守常而失之拘,或厌常而失之躁,皆不能中正以尽乎恒之义。初、四皆守常而拘者也,而初之凶甚于四;三、上皆厌常而躁者也,而上之凶甚于三;二、五皆中而不正,故五有不能制义之凶,即二亦仅「悔亡」而已。尽恒之义,必如彖之所云乎?䷠
遁卦艮下乾上,二阴浸长,阳当退避。又乾阳外往,而艮能止,有违遁之义,故为「遁」。不言退而言遁者,退但有退后之义,无避去之义故也。遁卦次恒。按序卦:「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遁。」久则有退去之理,遁所以次恒也。全彖以君子能遁,则身退而道亨。小人则不可以阴之浸长,而遽迫于阳,此全彖之大旨也。六爻独二不言遁,盖全卦以二阴迫阳,二乃卦之所以为遁者,故遁之意至坚,而不言遁,恐其迫阳也。遁贵速,而远三近二,故有系。四应初,故有小人之戒。五得中,为「嘉遁」,上最远,为「肥遁」。独初与同体,而在众阳之后,则又以不遁免灾。故当遁之时,不可不见几远去也。遁:亨,小利贞。遁卦阴浸长而阳避,六月之卦也。「亨」,指四阳而言。知时而遁,故身虽退而道「亨」。「小利贞」,程传谓:「不可大贞,而尚利小贞。本义以小为小人,言小人当利于守正,不可以浸长而迫于阳也」。今按,此句宜指二阴而言,本义为是。盖易虽为君子谋,未尝不望小人之为君子。小而能贞,则亦君子矣。当遁之时,君子固以遁而「亨」,小人亦以正为利,讽君子而儆小人,亦扶阳抑阴之意。彖曰:「遁亨」,遁而亨也。刚当位而应,与时行也。
五以阳刚中正,与二之阴柔中正相应,二阴能顺五,可以不遁矣。然二阴浸长,时不可以不遁,有知时而遁之能,所以致「亨」。「小利贞」,浸而长也。
二阴浸长而利于贞,不以𫝑之将盛而凌君子,小人之福也。遁之时义大矣哉!阴方长而处之甚难,时在天而义在我。不审时,不知遁;不断以义,不能遁。去就大节所关,非与时偕行者不能也。易中「大矣哉」有二:有赞其所系之大者,「豫」「革」之类是也;有叹其所处之难者,大过「遁」之类是也。
象曰:天下有山,「遁」,君子以远小人,不恶而严。
天不必示远于山也,乃山势虽高,而天去之自远。君子不必示恶声厉色于小人也,乃小人虽近,君子远之自严。「不恶」者,待彼之礼。「严」者,守已之节。「远小人」,艮止之象。「不恶而严」,乾刚之象也。
初六,遁尾,厉,勿用有攸往。
遁而在后,尾之象。其𫝑已危,欲往不及。然在下无位,所居不正,无德无位之凡民,遁亦无益,晦处静俟,庶可免耳。
象曰:「遁尾」之「厉」,不往何灾也。
「不往」,即晦藏之意。初所居非贞,不往即其贞也。
六二,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二阴迫阳,卦之所由以遁者。而「艮」为手,有「执之」之象。二居中,阴画,黄牛象。本义谓二以中顺自守,志在必遁,人莫能解,故有此象。然卦以阳遁阴,故阳爻皆言遁。二阴不必言遁,盖二阴也,勿迫乎阳,必坚其交五之志,而不可解。此说虽与本义悖,而与彖「小利贞」句相应。
象曰:执用黄牛,固志也。
旧说谓志之固,非外物所能移也。此爻卦之所以为遁,而不言遁,盖未行而志之决,实由于此也。今作「固其交五之志」,盖君子皆遁,小人岂能自存?小人得志,能固留君子小人之贞也。
九三,系遁,有疾厉,畜臣妾吉。
二阴迫阳,阳宜遁矣。然三与阴近,又艮体为止,故有遁而有所系之象。艮为阍寺,有臣妾象。君子不可有所系于小人。若臣妾之属,则抚之以恩,以得其心亦可。然曰畜之,则亦不使侵逼于阳矣。象曰:「系遁」之厉,有疾惫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当遁而系,势必困惫矣。臣妾畜之则吉,非可使之干预大事也。一作臣妾最易系恋,畜养之则可。若出处去就之大事,则不可有所系也。此二意宜兼。
九四,好遁,君子吉,小人否。
下应初六,有情好之象,而乾体刚健,能绝之以遁之象。惟以义制欲,刚克之君子能之,小人不能。故占者君子得之则「吉」,小人则「否」也。象曰:君子「好遁」,「小人否」也。
小人有系恋之私,必不能自克也。九五,嘉遁,贞吉。
阳刚中正,下应六二,亦柔顺而中正,然不以相应而有所系,遁之嘉美者也。占者能正则吉矣。五虽君位,而遁非人君之事,故不以君言。此君子未见疏于小人,而能与时偕行,超然远引,可不遁而遁者也。随六三言「系」,而五曰「孚于嘉遁」,亦于三言「系」,于五言「嘉」。盖非正应而相昵曰系,以中正而相应则曰「嘉」也。
象曰:「嘉遁贞吉」,以正志也。
九五,嘉遁,无系,无执、无好,不事于外,正在我之志而已。二以阴应阳,其志当固。五以阳应阴,其志当正。上九,肥遁,无不利。
肥者,宽裕自得之意。阳道常饶,或损者,阴剥之也。以阳刚居卦之外,去柔最远,高而能应,刚而无决,无有疾惫,故称「肥」焉,而占「无不利」也。象曰:「肥遁无不利」,无所疑也。
刚健决去,无所复疑,有系者惫,无疑则肥矣。全卦虽主于遁,然下三爻艮体主止,故为不往,为执,为系。上三爻乾体主行,故为「好遁」、为「嘉」,为「肥」。盖四阳以遁为亨,二阴以不迫阳为贞,二虽阳而艮体不免于系,故欲尽彖「遁亨」之义,唯乾之三爻乃可言之。䷡
大壮,乾下震上,四阳盛长,大者壮盛,故为大壮。乾刚震动,以刚而动,大壮之义。又雷之威震于天上,大壮之象,故为大壮。大壮次遁。按序卦:「遁者,退也,物不可以终遁,故受之以大壮。」遁为违去,壮为壮盛,消而复长,违去之后,仍复壮盛,遁则必壮,大壮所以次遁也。全彖以阳壮之时,亨不待言,唯利于得正,天地之情,亦不过正大而已。六爻当阳壮之时,多以处阴位为美。九四乃壮之所以为壮者,以不极其刚,许其决藩。二亦履柔能守者也,故「贞吉」。初三皆以刚居刚,躁进过暴,所以征凶而羸角也。若上之二阴,则五以柔中受阳之壮,故可以「无悔」。若上以柔居柔,则以不能壮者而用壮,所以有不能退、不能遂之戒也。此全卦六爻之大略也。大壮:利贞。
大谓阳也。四阳盛长,大者壮盛,二月之卦也。阳壮则亨不待言,但利于正而已。六爻初三正,而二四不正,而四为成卦之主,喜其震动得时,又恐以刚动而失其正也,故戒之。又大壮与遁相综之卦,阴之进不正,则小人得以凌君子,故遁言小者「利于贞」。阳之进不正,则君子不能胜小人,故大壮言大者「利于贞」也。
彖曰:「大壮」,大者壮也。刚以动,故壮。
以卦体言,四阳盛长,大者壮也;以卦德言,乾刚震动,所以壮也。卦体则𫝑壮,卦德则理壮,此皆以释卦之名义也。
「大壮,利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所以大者,以其正也。阳正阴邪,阳大阴小,若不正,则非大矣。天地无不覆载,无不生成,其情不过正大。大者正「大」字指阳。下「正大」二字就理言。雷在地中,天地生物之机未露,有以见天地之心;雷在天上,天地生物之心已达,有以见天地之情。
象曰:雷在天上,「大壮」;君子以非礼弗履。
人之克已,能如雷在天上,则威严果决,非礼在所必去矣。曰「勿履」,犹禁止之辞;弗则自不为矣。雷在天上,声𫝑之壮;非礼弗履,义理之壮。
初九,壮于趾,征凶,有孚。
初阳在下,当壮时而急于进,有「壮于趾」之象。「征凶、有孚」,言进必取凶也。此以刚居刚,刚之过者也。
象曰:「壮于趾」,其孚穷也。言必困穷。九二,贞吉。
以阳居阴,非正也。然所处得中,不恃其刚,使因中求正,非礼弗履,则吉矣。王注谓「居中得位,以阳居阴,履谦不亢,是以贞吉。」亦通。
象曰:「九二贞吉」,以中也。
中则不恃壮妄进也。
九三,小人用壮,君子用罔,贞厉。羝羊触藩,羸其角,罔,宜如不思,则罔之。罔,冒昧而进也。过刚不中,当壮之时,在小人用之以为壮,君子用之为罔而已。血气之刚,无礼之勇,虽以九居三,正亦危矣。三四五为兑,有羊象。三欲应上而隔于四,震为竹木,有藩象;阳刚欲进,有角象;为四所困,有羸象。此恃壮轻进而取困者也。
象曰:「小人用壮」,君子罔也。
小人之壮,非真壮也。在小人以为壮,在君子则不过冒昧妄行而已,其困不待言矣。
九四,贞吉,悔亡。藩决不羸,壮于大舆之輹。
九四前二阴,震为大涂附兑为附决,有藩决之象。輹,车之中干也。輹壮则车强。四变坤,下乘三阳,有大舆壮輹之象。以阳居阴,疑于不正,所处非中,似乎有悔。然当壮之时,为壮之主,以刚居柔,行不违谦,不极其刚,不失其壮,故凡事得正则吉,悔可亡也。所以然者,前临二阴,如藩之决,无阻隔之𫝑;后乘三阳,如輹之壮,有大行之具也。「贞吉悔亡」,与「咸」九四同。但在「咸」为不得其正,故有「憧憧往来」之戒;在「壮」又为不极其刚,所以有「藩决不羸」之喜也。又「大畜」九二在三阳之中,为六五正应所畜,故有「脱輹」之象。壮则九四在三阳之上,六五阴𫝑方衰,故有「壮輹」之象也。
象曰:「藩决不羸」,尚往也。
九二但能自守而已,四则可以往矣。
六五,丧羊于易,无悔。
全卦似「兑」,多取象于羊。羊性抵触,外柔内刚,五又互「兑」,有羊象。「易」,宜作疆埸之「埸」。卦以阳盛名「大壮」,而六五无阳,以柔居尊,不能抵触,或失其壮,有「丧羊于易」之象。然阳𫝑方盛,阴柔不敌,理之宜也,故亦得「无悔」。
象曰:「丧羊于易」,位不当也。
以阴居阳,又在尊位,过于畏缩,宜有所丧。
上六,羝羊触藩,不能退,不能遂,无攸利,艰则吉。
全卦有羊象,壮终动极,有触藩不能退之象。质柔非壮,有不能遂之象。犹幸不刚,不敢妄进,有艰难自守之象。一变为「大有」,有终得吉之象。盖以柔居刚,不能刚而强为刚,则无利。若能量已详审,犹可得吉也。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详也。「艰则吉」,咎不长也。
质本非刚,见刚之壮亦从之,不详审故也。艰难自守,久则变矣,故「虽有咎,不长也」。临三变泰大壮,上变大有,故咎皆不长也。全卦当阳壮之时,必以正得吉,不正则虽壮不可恃也。六爻又皆以不恃壮者为吉,人未有违谦越礼,能全其壮者也。故方壮之始,宜如二之「贞吉」,不宜如初之「壮趾」。方壮之盛,宜如四之「决藩」,不宜如三之「羸角」。居壮之位,无壮之才,固不免于有丧。处壮之极,有不敢恃壮之心,庶几其终得吉。君子但当以正大为心,不宜以用罔取困也。䷢普
卦下坤上离,日出地上,进而益明。以综卦言之,明夷之离在下,今则进而上行,故为普。不言进而言晋者,进但有前进之义,无明之义,普则进而光明故也。普次大壮,按序卦:「物不可以终壮,故受之以普。」普者,进也。既壮无止理,必进以至于极,普所以次大壮也。全彖取方盛明之时,以坤顺之臣,上接离明之君,而君复以柔进居尊,是以有功臣受宠之象。六爻以五为主,专取柔进之义。五自下而升,已进者也,故「往吉无不利」。下三爻皆欲进者,九四以刚间之,故有「鼫鼠」之象。三与五近,下接二柔,志在上行,众莫能间,故「悔亡」。二去五渐远,忧不得进,故「愁」。初最远于五,应四反为所抑,故「摧」。上居卦之穷,无可进矣,故有「吉」,而不免于「吝」。此全卦六爻之大略也。普,
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普,
进也。康侯,能致一世于康宁之侯也。锡马蕃庶,言受赐之多。「昼日三接」,言亲礼之至也。「坤」有土有民,有「康侯」象。坤为牝马,为众,有「锡马蕃庶」象。「离」为日,为中虚。坤为众,为文,有「昼日三接」之象。全卦明出地上,为盛明之时。坤顺附于离明,则君臣道合。六五柔中虚己之君,当明盛之时,臣以功进,君以恩接,故礼遇之隆如此。占者得之,有是德者,宜受是宠也。彖曰:「普」,进也。释卦名义。
明出地上,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是以
「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也。
以卦象言之,以离乘坤,明出地上,此赏罚清明之时也。以卦德言之,坤顺丽乎离明,顺德之臣附于大明之君也。
以卦综言之,明夷下卦之离,进而为上卦之离,柔中虚己之君也。康侯遇是时,有是德,遇是君,是以有「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之象也。
象曰:「明出地上,普」,君子以自昭明德。
日本明也,然入地则晦,出地则明矣。人之德性本明也,物欲蔽之则昏,自强不息则昭矣。至健莫如天,君子以之自强。至明莫如日,君子以之自昭。程传专就去蔽致知言之,然兼力行言亦可。盖此即大学所谓「明明德」也。
初六,普如摧如,贞吉,罔孚,裕无咎。居初应四,欲进者也,但所居既不中正,所应又不中正,四互二三,为艮,为止,有在下始进而见摧抑之象。与四正应,「贞吉」之象。互坎为狐疑,「罔孚」之象。坤土宽广,初在下,有宽裕「无咎」之象。盖当卑下之位,使以人之未信,而戚戚不能自安,则有咎矣。故「摧如」在彼,吾不可以不「贞」。「罔孚」在彼,而吾不可以不「裕」。盖初以阴居阳,非正,故戒以唯「贞」则「吉」。才柔志刚,非裕,故戒以唯裕则「无咎」。此君子之受抑,而守正以俟时者也。象曰:「普如摧如」,独行正也。「裕无咎」,未受命也。
「独行正」,言虽摧不可失其正也。宽裕以处,何以无咎?以未受君命,无官守言责故也。若已受命而不见信,则一日不可居矣,安得宽裕以旷其官乎?初居最下,应四不应五,有「未受命」之象。
六二,普如愁如,贞吉,受兹介福,于其王母。
二与五非正应,三四五互为坎,为加忧,故有欲进而愁之象。然二居中得正,故许以「贞吉」。又五以阴居尊,有「王母」之象,上下同德,亦有受福之象。二不以应之有无为吉凶,而以在我不失其正为吉,故始虽若「愁如」,而终乃受福也。初与二进身之始,皆言「贞吉」。初未有贞,言「贞」,勉之也。二本贞,因其贞而欲其固守之也。圣人欲人始进之必以正也如此。
象曰:「受兹介福」,以中正也。
二本中正,与初不同,故得言受福也。六三,众允,悔亡。三不中正,宜有悔。然居「坤」体之上,与下二阴皆欲上进,是以为众所允而「悔亡」也。「坤」为众,有众象;顺之极,有允象。居下之上,众阴之长,「康侯」之谓也。从此上进,则丽乎大明矣,故无摧愁之象,而不中正之悔可无也。
象曰:「众允」之志,上行也。
上附于大明之君也。九四,普如鼫鼠,贞厉。九四互二三为「艮」,有鼠象。不中不正而居高位,三阴上进而已间之,贪位而忌能者。「鼫鼠」,田间食粟豆者,贪而畏人者也。其象如此,虽正亦危,况不正乎。
象曰:「鼫鼠贞厉」,位不当也。
不中不正,以间柔进之三阴,皆不当也。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
以阴居阳,宜有悔矣。然以大明在上,下皆顺从,故悔可「亡」也。当进之时,易生得失之心,大明之中而才柔,易有得失之累,故戒以「勿恤」。言但当用其明于所当明,去其一切计功谋利之心,持此以往,自「吉」而「无不利」也。三阴为四所间,有失象。终与五合,有得象。离火无定体,或得或失之象。互坎加忧,恤之象。五变不成坎,「勿恤」之象。变乾健行,「往吉」之象。五柔疑于进,故勉以「往吉」。「失得勿恤」者,立心宜然,「吉无不利」,又理𫝑之必然也。
象曰:「失得勿恤」,往有庆也。心惟无私,乃自有庆。有纯王之心,乃有纯王之化也。
上九,晋其角,维用伐邑,厉吉,无咎,贞吝。
角,刚而居上者也。上九刚进之极,有「普其角」之象。应三,坤为土,有「邑」象。离为戈兵,有伐之之象。刚躁之极,他无可用,惟以伐其私邑。过刚虽不无危厉,然以阳制阴,有必胜之𫝑,故「吉」而「无咎」。但离明在上,所照不远,仅治小邑,则虽正亦吝矣。他卦皆取扶阳抑阴,此独不足于刚,四有「鼫鼠」之厉,上有「贞吝」之戒,所以然者,卦取柔进上行,离明以柔为主故也。
象曰:「维用伐邑」,道未光也。
离体光明,今不能光被天下,而仅治一邑故也。全彖当明盛之时,有功德之臣,以柔顺受宠于离明之君,普道之盛者也。君子难进易退,故六爻宜柔而不宜刚。「遁尾厉」,恶其后也。「普其角厉」,恶其先也。普角之躁,鼫鼠之贪,皆以刚而失者也。四阴爻,则在上者宜有得失勿恤之心,人自进附于我。在下者,宜有宽裕贞正之守,我乃可进而受宠于君。故未受命,则以裕而无咎。已受命者,则以贞而受福。而居下之上者,亦必由信友而𫉬上。凡以柔进上,行道宜如此也。又按,需卦九五一阳在位,三阳在下,卦反为需。普则以阴居五,三阴在下卦乃为普。则君子宜以刚德自强,而进退之际,宜柔顺,不宜刚躁,又可见矣。䷣
明夷下离上坤,日入地中,明伤而暗。以人事言之,则昏君在上,明者见伤之时也,故为明夷。明夷次普。按,序卦:「晋者,进也。」进必有所伤,故受之以明夷。进之不已,必有所伤,理自然也。明夷所以次普也。全彖言处明夷之道,在艰难而不失其正,文王、箕子,后世之法也。然以二体言之,则离明为坤暗所伤。以六爻言之,则上一爻为暗君,下五爻皆为所伤。初去上最远,垂翼而已。二伤股,则害已深,而居中去上犹远,故犹可拯也。三与上应,则以明而能去其暗者矣。四已入暗而浅,犹有可去之道。五则迫逐受伤,惟有自晦而已。此处「明夷」,随其远近浅深不同如此。明夷:利艰贞。
以全卦言,日入地中,明而见伤。以六爻言,下五皆为上六所伤。占者得此,在艰难委曲以守其正,亦以自晦其明也。不必专指六五一爻。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
离日在坤地之下。此以卦象释卦名也。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
离明坤顺,卦德如是。文王内有文明之德,不失其已,而外柔顺以事纣,得免于祸。故虽见囚于纣,而终得释也。
「利艰贞」,晦其明也。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以六五一爻之义释卦辞。内难谓为纣近亲。六五,近于上六者也。文王、箕子皆「晦其明」者,而箕子佯狂受辱,故「艰贞」于箕子尤切。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莅众,用晦而明。
自昭明德,以治已也。「用晦而明」,以治人也。不以察察为明,而宽容之中,物情自照,「用晦而明」也。
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离为雉,有飞鸟之象。在下见伤犹浅,有飞而垂翼之象。行、往,皆去也。主人,所之之地主我者也。君子见几而作,行而三日不得食。然宁不食,不可以不行,行重于食故也。所往之地主我者,或讶其去之早,然宁主人有言,不可以不往。君子之独见,非众人所知也。大全以为伯夷、太公之事,近之。
象曰:「君子于行」,义不食也。
去就以义,不食其禄,亦义也。
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马壮,吉。
君臣一体,故明夷以人身取象。上为首,而四腹心,二股肱也。二变为「乾」,有马象。伤股害于行矣,而左股则伤未切,得马之壮者,则救之速,可以去矣。盖二较近于初,而犹有三四五之隔,故伤未甚而犹可救也。所谓「吉」者,得免而已,非可有为也。如文王赖散宜生,有美女奇物之献,以脱羑里之囚也。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则也。
居中得正,二之则也。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贞。
「离」居南,为戈兵,有「南狩」象。上失位而居最高,有「大首」象。九三以刚居刚明之极,而屈于至暗之下,正与上六为应,故有向明除害,得其首恶之象。以明伐昏,似正矣。然此事间不容发,天命已绝,则为独夫;一日之间,天命未绝,犹为天子,不可以为正而急疾行之也。离性暴,故戒之。此汤武之事也。
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
志在救民去害,非利天下也,必有汤武之志乃可也。
六四,入于左腹,𫉬明夷之心,于出门庭。坤为腹。左者,隐僻之所,又右前而左后。六四隔六五,是五入其右,四入其左矣。四在坤体之下,四变互巽为入,有「入于左腹」之象。阴偶为门,互震为足,为动。四柔而得正,居暗尚浅,有「𫉬明夷之心,出门庭」之象。程傅谓邪臣以隐僻结君心,而后行之于外也。按,卦以明见伤,邪臣得意,非明夷之义。本义谓得意而远去。然大臣去国,非得意之事。大全以微子之行遁言之。微子,纣至亲,故知纣幽僻之事至悉,知其心意决不可辅,故去之也。
象曰:「入于左腹」,𫉬心意也。
凡人心腹中事难知,今入于左腹,已深知其心意也。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贞。
明夷以象暗主,高而失位者也。故于上九象君,而五不言君。然居坤之中,近至暗之主,同体而亲,宗臣之象。以柔居中,阴居阳位,自晦其明者,故为箕子之象。以六居五,疑于不贞,故戒占者如箕子之贞乃可耳。彖言「艰贞」,此独言「贞」者,盖如箕子,则艰不待言矣。
象曰:箕子之贞,明不可息也。
明可晦不可息者,若失其贞,则明息矣。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后入于地。
以阴居坤之极,有不明而晦之象。下五爻以明而受夷者,上则晦而夷人者也。上居高位而夷人,有「登于天」之象。终则自伤而坠厥命,有「入于地」之象。
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国也。「后入于地」,失则也。「照四国」,以位言之,言居其位,宜有其明也,而后乃入于地,失其明,不足为四方之则也。六二受人之夷者,以顺则而自全其明。上六夷人者,以失则而自坠厥命。大全以此爻为纣之事也。合全卦而论之,凡乱世君臣皆有此象。后人因商周之事有可拟合者,故因彖传文王、箕子之言,五爻箕子之占,因逐爻拟其人其事以明之。而圣人作易立教,初非以纪商周之事也。䷤
家人下离上巽风自火出,有由家及外之象。又卦中二五,有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之象。以六爻推之,有上父、初子、五三夫、四二妇、五兄、三弟之象,故为家人。家人次明夷。按序卦:「伤于外者,必反于家,故受之以家人。」被伤于外,必反于内,家人所以次明夷也。彖专言女,而彖传推之,一家内正而外无不正也。六爻内三爻多言女子之事,外三爻多言男子之事,其间内外刚柔,皆有定位,所以为家道之善也。家人,利女贞。
家人,一家之人也。九五居外,六二居内,男女正位之象。长女居上,中女居下,尊卑有序之象。四阳二阴,阳强阴弱,夫唱妇随之象。二柔皆居柔位,执柔不敢抗之象。内明外巽,处家之象。自初至五皆贞,尊卑安于其分之象。而卦曰「利女贞」,女先正乎内也。八卦正位,离在二,巽在四。此卦长女位四,中女位二,女之贞也。正天下莫难于一家,一家莫难于一妇,一妇正,则内正而外无不正矣。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
卦专言女,此兼言男。盖男女内外俱正,乃为治家之道,故即卦中九五、六二二爻而推言之也。
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
「严君」,尊严之君长也。前既言男女之正,此又推本于父母之严。盖父母者,一家之君长也。君长严则臣下肃,父母严则家道齐。必父母之严于其子,如君之严于臣,则伦理一定,上下截然整齐矣。或疑父严母慈,而此皆称严者,盖母之不严,则庇子弟之过,乱内外之别。家之不齐,率由于此,故亦称严,正恐其过于慈也。此节本义谓亦指二五,然五刚二柔,于严义未甚合。按大全丘氏谓:此卦内三爻女子之事,外三爻男子之事。初为人女,二为人妻,三为人母,四为人子,五为人夫,上为人父。三、上皆刚,有合于严君之义。且前节言夫妇,此言父母,末又以六爻旁通,取象一家,意尤曲尽。
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上父初子,上下相去甚远,而其分严。五兄三弟,上下相去甚近,而其情亲。五夫四妇,三夫二妇,虽相比,而亦未尝无上下之分也。卦但言女贞夫子,即爻象旁通言外之意,而治家之道乃尽也。
象曰:风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火炽则风生,君子观风火之象,知凡事由家而出,而家之本又在乎身也。修身莫大于言行,言必有物,实而不虚,行必有恒,常而不变,则身修而家治矣。初九,闲有家,悔亡。
离体中虚,有家象。变艮为门为止,有防闲之之象。凡事谨始,初之时当闲,而九之刚明能闲之。盖离则有先见之明,阳刚则有威如之吉。如男不入,女不出,皆所以闲之也。推此类,凡事闲之于初,悔可无矣。然能谨闲,可免悔,不闲且如何哉!
象曰:「闲有家」,志未变也。
志未变而豫防之则易,若已变而治之,则伤恩失义,亦无及矣。
六二,无攸遂,在中馈,贞吉。
六二上应九五,有无遂事而顺从其夫之象。在下卦之中,互坎为酒食,有居中唯酒食是议之象。柔顺中正,女之正位乎内者也,故曰「贞吉」。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巽也。
柔顺中正,而上应九五也。
九三,家人嗃嗃,悔厉吉;妇子嘻嘻,终吝。
九三重刚不中,故有嗃嗃严厉之象。比乎二、四两柔之间,又有「妇子嘻嘻」之象。治家之道,过刚不中,不无悔厉。然以义胜情,犹可𫉬吉;若纵情败度,则家道以坏矣,岂不终可吝乎?悔自凶趋吉,吝自吉趋凶。
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妇子嘻嘻」,失家节也。
过严,未失治家之道,失节则必乱矣。六四,富家,大吉。
阳主义,阴主利。六四以阴居阴,得位之正,介乎九三、九五之间,以柔得刚,以虚受实,又巽为利市三倍,故有能富盛其家之象,「大吉」之占也。大全以主家之妇言之,时解以言大臣理财,于家人之义未协。然为人臣者占得之,则以为理财之占亦可也。
象曰:「富家大吉」,顺在位也。
以柔顺而居阴之正位,能保其富者也。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
假,至也。九五刚健中正,应六二之柔顺中正,能修身以至于其家者,勿用忧恤,吉可知矣。初「闲有家」,家道之始。此「有家」,家道之成。中互坎为忧,此出坎外,故有「勿恤」之象。象曰:「王假有家」,交相爱也。
五爱二之内助,二爱五之刑家,所谓「假」也。
上九,有孚威如,终吉。
阳爻实有「有孚」之象。以刚居上,有「威如」之象。「有孚」则至诚恻怛,可联一家之心,而不至于离。「威如」则整齐严肃,可振一家之事,而不至于渎,故长久得吉也。三以刚居刚,故有悔厉。上以刚居柔,又卦之终,以威为正家之本,故「终吉」。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谓也。
反身自治,则人畏服,非作意以威之也。如「言有物,行有恒」是也。全卦以正家必先乎内,又上下卦为长女中女之象,故专言「女贞」。彖传六爻,则推为一家之象。彖传以上为父,初为子,五三夫,四二妇,五兄三弟,而一家之长幼备矣。先儒又谓内三爻女子之事,外三爻男子之事。男女有定位,而爻之刚柔亦不可易。女子未嫁,律身宜严,故九居初以自闲也。妇道宜顺,故六居二「无遂事」也。母道恐慈之过,故宁为九三之「嗃嗃」,此女正位乎内也。子道宜顺,故六居四为「富家」。夫道贵义,故九居五则「刑家」。上则为人父之事,严君一家之主,威如所以吉也,此男正位乎外也。盖正家之道,莫详于此,而占者又随事以求其义,未可泥也。䷥
睽卦下兑上离,火炎上而泽润下,二体相违,「睽」之义也。又「二女同居,志不同行」,亦「睽」之义也。「睽」次家人。按序卦:「家道穷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睽」综家人,家人离阴在二,巽阴在四,皆得其正。「睽」则兑阴居三,离居五,皆居阳位,不得其正,家道之穷必乖,「睽」所以次家人也。全卦以卦德内说外明,卦综柔进居刚,卦体六五下应九二,故虽不宜大事,而小事犹吉。六爻皆有始睽终合之象,初「丧马」,至四「遇元夫」而初四合,二「遇巷」,至五「往何咎」而二五合,三「舆曳」「牛掣」,至上「遇雨」而三上合。内卦皆睽而有所待,外卦皆反而有所应,天下未有终睽而不合者也。「睽」,小事吉。
「睽」,乖异也。上火下泽,性相违异,中女少女,志不同归,故为「睽」。长女中女同居,则为「家人」,而中女少女同居,则为「睽」者,家人离阴在二,巽阴在四,得女之正。睽则「兑」阴在三,离阴在五,非女之正也。离上兑下为「睽」,仅可「小事」。兑上离下为革,则曰「元亨利贞」者,「革」以九居五,六居二,刚柔得位,故为汤武之大事。「睽」以六居五,而九居二,刚柔失位,是以为「小事」也。又凡卦阳刚为主,则可以「大事」。「睽」,柔进乎五者也。小过柔过乎刚,故不可大事。「睽」,柔进居刚,故「小事吉」也。
彖曰:「睽」,火动而上,泽动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火炎上而泽润下,无相得之性。二女少则同处,长则各有夫家,有难合之情。
此以卦象释卦名义也。
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小事吉」。以卦德言之,兑说丽乎离明,则心气和平,明烛事机矣。
以卦综言之,家人下卦之离,进为「睽」之上卦,六居五尊位,有𫝑矣。以卦体言之,则以六五虚中之主,下应九二刚中之臣,得辅矣。然三者皆柔之为也,故仅「小事吉」而已。「柔进上行,得中而应乎刚」,在「鼎」则为「元亨」,在「睽」仅为「小事」,则爻同而事异故也。
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万物睽而其事类也。睽之时用大矣哉!
天高地下,「睽」也。然阳降阴升,而成化育之事,则同矣。男女异质,「睽」也。然男倡女随,志则通矣。生物万殊,「睽」也。然此感彼应,事则类矣。「睽」,小也,「睽」而终同,则其用大矣,故极赞之。
象曰:上火下泽,「睽」,君子以同而异。
二卦合体,而性不同,君子以此于大同之中,知所当异,和而不流,群而不党,是也。彖传于「睽」言「合」,君子济睽之功也。象于「同」言「异」,君子不苟同之性也。然惟有不苟同之君子,乃能合天下之「睽」。初九,悔亡。丧马,勿逐,自复。见恶人,无咎。
初无正应,宜有悔也。然居「睽」之时,阳刚得正,悔亦可亡。下卦为「兑」,为毁折,有所丧失之象。四互三五为「坎」,为亟心之马,有「丧马勿逐自复」之象。「坎」又为盗,恶人之象。「见恶人」亦可「无咎」。所谓「见」者,不得已而遇之之词,如孔子之于阳货也。若往求见,则为逐矣。此爻言当「睽」之时,正应不可必得,不可强人之合,惟去者不追,听其自还,来者不拒,虽恶人亦见,斯善于处「睽」者也。
象曰:「见恶人」,以辟咎也。此咎,作殃咎之咎。
九二,遇主于巷,无咎。
二变互三、四,为「艮」,为径路,巷之象。二五正应,遇之之象。二五本正应也,以当睽之时,多所乖隔,二以刚中之才,具和悦之性,委曲相求,以得遇主,而成济睽之功,故「无咎」。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正应非有邪也。
六三,见舆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终。
三互坎,有舆象。二以刚在后,舆为曳之象。「离」有牛象。四以刚居前,「其牛掣」之象。「天」,去发之刑。「劓」,去鼻之刑,皆伤于上者。天而又「劓」,重伤也。「离」为目,有见之之象。三与上皆言「见」,非实有是事,而见为如此耳。三与上本正应,而二在后,有「见舆曳」之象。四隔于前,有「见牛掣」之象。上九猜狠方深,见为被伤「天且劓」之象。二阳厄之如此,是无初也。终得正应,有终矣。三以不正之阴,承乘应皆不正之阳,故其象如此。
象曰:「见舆曳」,位不当也。「无初有终」,遇刚也。
以六居三,在二阳之间,不当也。「遇刚」,正应也。三虽善遇,非上之刚明,亦不得遇也。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厉无咎。
九四无应,上下皆阴柔小人,有「睽孤」之象。初九同德,有「遇元夫交孚」之象。「元」,善之长,恶之反。初刚而得正,故为「元夫」。然当「睽」之时,惟恐交孚之不至,必以危厉处之,乃「无咎」也。初视四为「恶人」,四视初为「元夫」者,初得正而四不正也。不正而终有遇者,喜其阳刚之同德也。
象曰:「交孚」「无咎」,志行也。得人以济睽也。
六五,悔亡,厥宗噬肤,往何咎。睽时以阴居阳,有「悔」也。然居中得应,「悔」可「亡」矣。「厥宗」,指九二,于五犹宗臣也。二,兑口,有「噬肤」象。「噬肤」,本义谓其易合。程传谓:五虽阴柔之才,二辅以阳刚之道,而深入之,如姬公之于周成,入之者深也。今兼用之,五柔易合,二入之者深,明良道合,往以济睽,何「咎」之有?
象曰:「厥宗噬肤」,往有庆也。傅推言之,言「睽」可济天下之庆,岂但免咎已乎?上九,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
上九、六三正应,非孤而曰「孤」者,「睽」极多,疑孤生于所见也。三互四五为「坎」,有「豕」象。又为水,有「涂」象。三以阴居二阳之上,又坎为隐伏,有「载鬼一车」象。三见四,有「牛掣」象。上见三,为豕之负涂,且疑其污我矣。三见二,有「舆曳」象。上见三,则为「载鬼一车」,且疑其祟我矣。弓矢本取象于「睽」,又坎为弓,又为狐疑。「先张之弧」,疑之也。「后脱之弧」,疑渐去矣。上变震,为「归妹」,有「婚媾」象。「匪寇婚媾」,知三非寇而实亲也。坎又为雨,阴阳和则雨,遇雨则吉,遇六三也。言疑尽释,睽终复合也。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群疑,指上所见全卦。当「睽」之时,是以不可大有所为,而「睽」有终合之理,故「小事」犹可𫉬「吉」。六爻皆始睽终合,二五、三上,以正应而终合,初四,非应以同德,而亦终合。天下事未有终于乖违者,所以贵有济睽之功也。䷦
蹇卦下艮上坎,险在前而止,不能进也,故为蹇。蹇卦次睽。按序卦:「睽者,乖也。乖必有难,故受之以蹇。蹇者,难也。」睽乖之时,必有蹇难,蹇所以次睽也。全彖取后天八卦,艮坎在东北方,离坤在西南方,艮坎为蹇,则对方为出蹇矣。又九五以刚健中正之君在上,而六二以柔顺中正之臣在下,又有「利见大人」之象,此全彖之大旨也。六爻以五为济蹇之君,二为同患之臣,余四爻虽处蹇,而无济蹇之责,唯三以刚实具济蹇之才,独以与五非近非应,而反就二以同往,故言「喜」;四以比三,故言「连」;上以应三,故言「来硕」。盖蹇中非有阳刚之才不能济,故五之所待者,三之来也。三反从二以来,则「朋来」矣。独初六才柔位卑,故以「来誉」勉之。此六爻之大略也。
蹇:利西南,不利东北;利见大人,贞吉。
「蹇」,足不能进,行之难也。前有水之陷,后有山之阻,又为见险而止之义,故曰「蹇」。又,睽卦尽反则为蹇。睽取目有所见,重离在前也。蹇取足不能进,重坎在前也。「利西南,不利东北」,按,本义谓西南平易,东北险阻。程傅谓西南坤方,坤,地也,体顺而易;东北艮方,艮,山也,体止而险。今按,卦象中无坤,而言坤者,其说有二:以后天八卦言之,艮坎东北,与西南离坤相对,艮坎合为蹇,「不利东北」;离坤合为普,是为「利西南」矣。蹇卦无「西南」,就东北对方言之,犹坤卦言「西南得朋」,而兼言「东北丧朋」也。又以卦之六爻言之,蹇难之时,非有阳刚之才,不可有为。卦中唯五与三为阳,五以阳刚为济蹇之君,三非正应,然反而就二,连四应上,以辅乎五。五三变为纯坤,则出东北之险阻,入西南之平易,蹇乃济矣。故有「利西南,不利东北」之象。六二柔顺中正之臣,三反就之,遂与四上皆来,互辅于五,以共济蹇,有「利见大人」之象。六爻唯初不正,故宜见险待时。二以上皆正,可以济蹇,故曰「贞吉」。占者得之,则见险者贵于能止,而不必终于止。处险者贵于能进,而又不可失其正也。
彖曰:「蹇」,难也,险在前也。见险而能止,知矣哉。
以卦德释卦名义而赞之。蹇固足不能进之义,然知其不能进而不轻进,即知也。山水为蒙,水山为蹇。知者,蒙之反。
「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东北」,其道穷也。「利见大人」,往有功也。当位「贞吉」,以正邦也。蹇之时用大矣哉!以卦综言之,蹇卦综解,解下卦之坎,往为蹇上卦之坎,九五得其中也。后天震在东,艮在东北,解上卦之震,下为蹇下卦之艮,正在蹇之方,其道穷也。以卦体言之,二五正应,三反四连,而上来硕,皆可济险,「往有功也」。自二至上,位皆得正,初虽不当,而阴柔在下,亦正也。上下皆正,则邦可正,蹇可济矣。坎、睽、蹇皆非顺境,夫子以为此时亦有可用者,故极赞其大。
象曰:山上有水,蹇,君子以反身修德。水之蹇也,止而不流。君子之蹇也,反而自修。「反身」,即「思不出其位」之义,艮象也。「修德」,即常德行之义,坎象也。象传言「反身修德」,五爻曰「大蹇朋来」,盖得人心,以反诸身为本,即孟子所谓「其身正而天下归之」也。初六,往蹇,来誉。
「往」,上进也。「来」,止而不进,「蹇」,行之难也。故诸爻皆以往来为言。他爻「来」字,指下一爻而言。初无可来,以不进为来。六非济蹇之才,初非济蹇之位,往则犯难,来则有见险能止之誉也。
象曰:「往蹇来誉」,宜待也。
来时而往,非终止也。
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六二与五为正应,辅五以济蹇者,有「王臣」之象。他爻外卦一坎而已,二互三四,又得坎体,有蹇而又蹇之象。入难之深,致身王事,非为私也,故曰「匪躬之故」。他爻皆喜来恶往,二五独不然。五乃济蹇之君,二之柔顺中正,济蹇之臣也。当蹇之任,鞠躬尽力而已,成败利钝,皆非所计,故不言吉凶也。
象曰:「王臣蹇蹇」,终无尤也。
事虽不济,亦无可尤也。二匪躬而不言济蹇者,阴柔短于才故也。君子取其义而恕其才,故无尤。九三,往蹇,来反。
三与五非正应,非当蹇之任者,故往则蹇来,下就二也。此爻变为水地比,有亲比于人之象。二有蹇之任,三有刚阳之才,下就二以图共济,则反而得所安矣。
象曰:「往蹇来反」,内喜之也。
内指二,阴喜从阳。三有济蹇之才,虽未当其任,而匪躬之臣有得人之喜矣。六四,往蹇,来连。
六四已入险中,而阴柔不足以济,往则益蹇。唯连于九三,则合力可以共济矣。
象曰:「往蹇来连」,当位实也。阴虚阳实,九三阳居阳位,言所以连于三者,以三之实所居当位,可以共济蹇也。九五,大蹇,朋来。
五,君位而在险中,天下安危所系,而有阳刚中正之德以居之,故曰「大蹇」。五变坤为众,「朋来」之象。来者,皆就二以辅五也。二与五为正应,既有匪躬之志,三于二能来反复,具济蹇之才。四比三而上承五,恊力以济蹇。占者有其德,则有是助矣。象曰:「大蹇朋来」,以中节也。
居位得中,可以节制联属之,故能成正邦之功也。
上六,往蹇,来硕,吉,利见大人。
硕,大也。阳为大本义、大全皆作「就」。九五以成大功。今按,六爻之义,宜就三爻言之。盖当蹇之时,非阳刚不足以济上,以阴居蹇极,往则益蹇,唯来就九三之阳,可成大功。又蹇极将变为渐,则进矣,故许其「吉」。「利见大人」,指九五言,就九三阳刚之才,利见九五之君,以济其蹇也。
象曰:「往蹇来硕」,志在内也。「利见大人」,以从贵也。
大全以「在内」指九五,时解从之,然于「从贵」之言似复。今以「在内」指内卦之九三言之。上柔无济蹇之才,志在得内卦阳刚之才,以共济而从九五之君也。全彖以卦象有「利西南」、「不利东北」之占,以卦体二、五相应,有「利见大人」之占。大抵当蹇之时,欲其知止,以善处蹇之道;又欲其阳刚,以大济蹇之功。需众爻以济蹇者五,故曰「朋来」。在蹇而辅蹇者二也,故曰「匪躬」。君臣当「蹇」之任者,故不得言往来。余四爻皆不任济蹇之责,故皆喜来而恶往。然蹇之时,惟阳刚与五同德,乃能共济。三有济蹇之才者,反而就二,则可以共济矣。四以比三而来,上以应三而来,皆济蹇之朋,能辅五者也。惟初阴柔在下,则惟有待时而往耳。然则蹇之时,在下者贵于知止,而在上者贵于济蹇,庶几得其正乎?䷧
解卦下坎上震,动于险外,出乎险也,故为患难解散之象。又震雷坎雨,阴阳交感,和畅解散,故为「解」。解卦次蹇,蹇者,难也。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难极必解散,所以次蹇也。全彖以解散之后,利于平易安静,不宜久为烦扰。然小人者,乱之根也,故六爻之义,主于去小人。六三一阴为小人,非据以致天下之兵者,诸爻皆欲去之。二之「𫉬狐」,𫉬三也;四之「解拇」,解三也;上之「射隼」,射三也;五之「有孚」,亦退三也。唯初六才柔位卑,不任解难,而在解时,无咎而已。此全彖六爻之大指也。
解,利西南,无所往,其来复吉,有攸往,夙吉。
解,难之散也。在险能动,出乎险之外,故为解难既解,则宜于平易安静,不可久为烦扰。其卦上震下坎,后天亦居东北之位,与坤亦对。蹇与解相综,蹇在险中,故言「利西南」,兼言不利东北。解已出险外,则但言「利西南」,而不利东北可不必言矣。「无所往,其来复」者,复,东北也。难已解,故复亦吉也。「有所往」,往西南也。夙,早也。若可往西南,又以早为吉也。蹇上卦之坎来解为下卦,而二仍居中,有「来复吉」之象。蹇下卦艮综解,为上卦之震反,艮止,为震动,有所往而夙之象。震,东方,日之初出,故曰「夙吉」。
彖曰:「解」,险以动,动而免乎险,解。
以卦德释卦名义也。蹇遇险而止,才之不足也;解遇险而动,才之有余也。屯动乎险中,难之未平;解动乎险外,则难之已散也。
「解利西南」,往得众也;「其来复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
以卦综释卦辞。坤为众,西南入于坤体,故为「得众」。得中有功,本义、大全皆谓指九二,时解从之。然六爻独重九二,未得其解。愚意谓指两阳爻也。无所往则来复,取坎之得中;有所往则贵夙,取震之能动。蹇上卦之坎来解下卦仍在下卦之中,来复得中,所以吉也。蹇下卦之艮综为解之震,震动有为,所以有功也。圣人于患难方平之际,不欲人以多事自疲,亦不欲人以无事自怠,故得中则不养祸,亦不扰民矣。有功则恶不滋、难永息矣。
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拆。解之时大矣哉!
云雷为屯,故雷雨作为解。穷冬之时,阴阳固结不通,及阴阳交泰,则百果草木或甲或拆,天地所以成化功也。此极言而赞其大也。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
雷者,天之威;雨者,天之泽。威中有泽,刑狱之有赦宥也。有过者,赦而不问可也。罪恶而赦之,非义也。矜其无知,宥而从轻而已。此所以推广天地之仁也。雷雨交作,天地以之解万物之屯。赦过宥罪,君子以之解万民之难。故杂卦曰:「解,缓也。」初六,无咎。
震阳动于险上,初与为应,卦之所借以解散者,何咎之有?又,方解之初,宜安静而休息之,故爻辞简以示意。
象曰:刚柔之际,义无咎也。
初柔四刚。际,遇也。难之方解,不宜过刚过柔,以刚柔相际为得宜也。
九二,田𫉬三狐,得黄矢,贞吉。
狐者,邪媚之兽。本义谓卦凡四阴,除六五君位,余三阴,狐之象也。今按,三阴爻,上得正,而初在下有应,爻辞皆不深贬。唯三不中不正,又无正应,又居下卦之上,犹小人以邪媚居高位者。当解之时,小人而在高位,在所必去,唯二以阳刚能去之。又,「坎」为「狐」,六三居三之位,故有「田𫉬三狐」之象。「黄」,中色。「矢」,直物。九二居中,有刚直之德,有「得黄矢」之象。九居二,若非正而中自无不正矣,故曰「贞吉」。此大臣得君,能去邪佞,以行其中直之道者也。象曰:九二「贞吉」,得中道也。居中自能守正也。
六三,负且乘,致寇至,贞吝。
以六居三,在下卦之上,「坎」为「舆」,有负荷之小人而乘车之象。二视三为「狐」,上视三为「隼」,四视三为「拇」,群起而攻,有「致寇至」之象。六三非「贞」,而言「贞」者,高位乃君所与,亦「贞」也。虽以正得之,亦可羞也,唯避而去之可也。卦以「解」名,解难莫要于解小人,故诸爻皆欲解三,而三亦唯有自解而去,则寇亦解矣。
象曰:「负且乘」,亦可丑也。自我致戎,又谁咎也?
负无可丑,负且乘则可丑。戎由自致,不言凶而凶可知。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
按本义以「拇」为初,「朋」为二。按,王注以「拇」为三,「朋」为初。皆未当。今以朋指二,拇指三。盖震为足,三在足下,有拇象。二与四同阳刚之德,四居大臣之位,宜与二同心以解难者。三以小人间之,解去三之拇,则二得以上比于四,同类之朋,可相信矣。此大臣之去邪党以亲善类者也。
象曰:「解而拇」,位未当也。
以九居四,而与三比,故曰「未当」。设若居三居初,则得正而与二比。居五则得当而与二同德矣。观象传,益见解拇宜指三。
六五,君子维有解,吉,有孚于小人。按,本义:卦凡四阴,而六五当君位,与三阴同类者,必解而去之,则吉也。孚,验也。君子有解,以小人之退为验也。按,王注:「居尊履中,而应乎刚,可以有解而𫉬吉矣。以君子之道解难释险,小人虽暗,犹知服之而无怨矣。」今时「解」皆从本义,谓人君以去小人为验也。然详王注语意,释「有孚」尤明顺。六五当君位而得中,亦得称君子。然五阴柔,非能解者,以应阳刚之二,能𫉬三狐;比阳刚之四,能解其拇,是能逐恶之贤臣,而五能信任之,故曰「有解」也。五维能任二四以解难,凡卦中诸阴皆信服而退听,此贤君能用贤臣以除患,使小人畏服者也。
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从本义作「退去」之退,从注疏作「退听」之退,可兼。
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𫉬之,无不利。
上六居卦之最上,又震体,故有「公」象。三居下卦之上,互二四为离,为飞鸟,有「隼在高墉」之象。上与三非应则敌也,有「射隼于高墉之上」之象。九二刚中,视三柔而不中,象狐之邪媚。上柔正,视三居刚不正,又象隼之鸷害。系辞以三为小人,以上为藏器待时之君子,六爻唯上独正故也。易于震动,多有戒辞,今曰「无不利」,盖自坎来,经历多难,所谓待时而动者,动必不妄也。
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三窃位而不应,悖逆者也,故解之宜速也。此卦彖传,及二爻、四爻、五爻、上爻所见,皆与本义不同,非敢求异,姑存疑义耳。䷨
损卦下兑上艮,取损下益上之义。其说有四:山体高,泽体深,下深而上益高,一也;泽在山下,其气上通,润及草木,二也;下为兑说,三爻皆上应,说以奉上,三也;损下乾刚而益柔,益上坤柔而成刚,四也。损上益下谓之益,损下益上谓之损。譬损墙上之土以培基,则安,益也;取墙基之土以增其高,必危,损矣。散君惠以结民心,益也;剥民以奉其上,损矣。故卦名损。损次解。按序卦:「解者,缓也。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纵缓必失,失则有损,损所以次解也。全彖以损所当损则得,而要之于时。六爻则下三爻皆知损者,上三爻皆损中受益者。盖损者,圣人不得已而用之,唯合于时则得。若不宜损而损,则所损又不待言矣。此全卦之大旨也。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
损为减省之义。以人事言之,损下益上,损内益外,剥民奉君,皆是也。损非人情所欲,故必损所当损,使人皆有孚信之心,则有乐从之吉,无贪鄙之咎,可垂诸万世而贞,可通行天下而「利有攸往」也。占辞繁而不杀,盖以损之事,本未能大善,而吉,未必可固守,未必可有往,唯损所当损而至于有孚,则兼得之,故损不可不慎也。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曷,何也,问答之辞。言当损之时,何所用乎?虽以二簋之薄,可用以享,而无害于礼矣。
彖曰:「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
以卦体释卦名义。损益二卦,皆损有余以补不足也。损乾之九四,曰「损上」,损乾之九三,曰「损下」。盖阳实阴虚,损下体本乾,皆实,在所当损;上体本坤,皆虚,在所当益。此所以损下益上,而合于道之当然也。「损」而有孚,元吉,可贞,利有攸往。
「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应有时,损刚益柔有时,损益盈虚,与时偕行。
当其可之谓时。二簋之用,时当损故也。以卦爻推之,凡损刚益柔皆有时,非刚皆所宜损也。以天下之理推之,凡损其盈,益其虚,益极复盈而损,损极复虚而益,皆随时以行,虽圣人不能违乎时也。
象曰:山下有泽,「损」,君子以惩忿窒欲。
忿易发难制,故曰「惩」。惩者,惩于今而戒于后也。欲之起甚微,故曰「窒」。窒者,遏绝之使不行,思礼义以胜之也。君子观山之象以惩忿,盖忿之来,气涌如山,况多忿如少男乎?故惩忿当如摧山。观泽之象以窒欲,盖欲之溺,浸淫如泽,况多欲如少女乎?故窒欲当如防泽。忿之不惩,必至于迁怒;欲之不窒,必至于贰过。君子修身所当损者,莫切于此。
初九,已事遄往,无咎,酌损之。
初九当损下益上之时,而以刚居刚,处于有余,上应六四,故宜辍其所为之事,速往以益四,则为无咎。然当损之初,又不宜自损之过,故当酌其浅深之时宜,庶不自伤其本量也。
象曰:「已事遄往」,尚合志也。
尚、上通。上与四合,宜速往也。
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
二,刚中,无有不正,然不能自守而妄进,则不正矣,故戒以「征凶」也。「弗损益之」,盖损己益人者,益止于所损,以弗损为益,其益已无方。初曰「酌损」,二则「弗损」者,初以刚居刚,𫝑处有余,在所宜损;二以刚居柔,已得其中,又为说体。若过损以益上,是屈己以取媚,非贞者矣。故弗损者,不变其所守也。然以阳刚与六五相应,刚柔相济,五已受其益,是弗损而有以益之也。
象曰:「九二利贞」,中以为志也。
居二处说,疑于非正,中以为志,不以损为益,则正矣。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此爻独言「损」之义。天地间阴阳对待,唯两而已,三则余其一而当损,盖两相与则专,三则杂而乱。下卦本「乾」,「损」上爻以益坤,三人行而损一人也。一阳上而一阴下,一人行而得其友也。上与三以刚柔相易,而谓之「损」者,但言其减一耳。夫子系辞,以男女媾精言之,即指三上二爻。程传又谓初二二阳,四五二阴,同德相比,三与上应,皆两相与。则又因夫子之言,而推之六爻,以广得友之义也。象曰:「一人行」,三则疑也。
一人行而得一人为友,三则疑其所与,理当损去其余也。然细绎此爻取象,不过谓有余在所当损,损而得当,则为得友耳。夫子系辞,以男女言之,盖阴阳对待,不容或过,犹男女有偶,不容或参,故道有所宜损者耳。非谓取友者,有取于二,而不容有三也。若以辞害意,则不可通矣。
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四变互坎,为心病,疾之象。卦取损下益上,四在上卦,宜不言损矣。然居损之时,在上之下,与刚相应,是能自损其阴柔之疾,以受阳刚之益者也。惟速则善而「无咎」矣。四与初皆言「遄」,盖初方舍其事而速于益四,四亦必急去其疾,以受初之益。若彼方汲汲,此乃悠悠,非受益者矣。初曰「遄往」,四曰「使遄」,初之遄四,有以使之也。此能变化气质以受益者也。占者能如是,则「无咎」矣。象曰:「损其疾」,亦可喜也。
疾本无可喜,能因人而损之,亦可喜也。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
自二至上,中虚,其体似离而大,有「十朋之龟」之象。按,食货志:「两贝为朋。元龟长尺二寸,大贝十朋,朋直二百一十六,十朋直二千一百六十,大宝也。」二应于五,而二既守正,以弗损为益。五虚中居尊,以受天下之益,若不知其益之所自来者,故曰「或益之」而有其德,则其实亦有不得辞者,故曰「弗克违,元吉」。
象曰: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德能动天,天祐之也。
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
按,本义谓上九受益之极,欲自损以益人。然惠而不费,不待损己然后可以益人也。惠而不费,则惠广矣,故又曰「得臣无家」。今时解皆从之。然上虽损卦之终,不得遽言损上益下之事。且上正受下之益者,又不得反言益人。按王注:「处损之终,上无所奉,损终反益,刚德不损。处损之极,尚夫刚德,为物所归,故曰得臣。天下为一,故无家也。」此解虽不言益下,而于受益之义亦未明。愚意此「弗损益之」,与二爻不同。二爻言不损己以益人,此则不损人以自益也。盖上爻乃损下卦之阳,益此爻之阴,而成上九。今既称九,则无可益。下应六三,三亦不容复损矣。盖在全卦为损之极,在此爻为受益之极,故以不损于三为益也。损下之极,不复过损,于义无咎。然以九居上,疑于不正,故戒以唯贞则吉。盖取民有制,非若蠲租市惠之为,如是则利有所往矣。上以三为臣,三与上应,有得臣之象,然不过求于三,非以三为私有者,有得臣无家之象。若陈氏之以家量贷民以固人心,则意在得臣,实以为其家矣。得臣而非以为家,亦受益之中而自寓贬损之意者。如此则于损卦之义较合,姑以此备阙疑。
象曰:「弗损益之」,大得志也。不损于下,为众所归,其益乃大得其志矣。全彖当损之时,必信服于人心,乃得其当,故下三爻主损,皆知损者。初以爻位俱刚而可损,然在初则宜酌,二爻刚位柔,则不必损下以益上矣,三正当损者也,上三爻皆受益者,四自损以受人之益者也,五不求益而下乐损以益之者也,上已受益而不欲过损于下矣。损非美事,而得其道则皆吉,此彖辞所以详言之也。周易浅述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