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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读易日钞卷六

赞善张烈撰

下经

艮下巽上渐:女归吉,利贞。

「渐」,渐进也。止于下而巽于上。方其在下,则自止而不妄动,及其上进,又巽顺而不迫切,是不遽进之义,故名渐。夫天下之凡为进者,莫不贵于渐,而女之进归于夫家,必六礼备而后行,尤渐之昭著者也。故渐有「女归」之象。女归以渐,此其得男女之义,无失己之嫌而吉也。推之,凡有进者皆如是,则皆吉矣。然进之序固以渐矣,而其所以得进之由,又必出于正而后可。卦自二至五皆得其正,故渐进者,又利于固守正理也。

云峰胡民曰:「咸取女吉」,娶者之占也。渐女归吉,嫁者之占也。

彖曰:「渐之进也,女归吉也。」之作

渐。渐者,渐进也。「女归」如是则「吉」也。

进得位,往有功也。进以正,可以正邦也。

然渐进而又利于贞者,何欤?凡爻当位者,谓之得位。卦变自涣䷺来者,九进居三;自旅䷷来者,九进居五;皆阳上进而得阳位也。夫阳进而得其位,则往可以有功也。所以然者何也?阳得阳位者,正也。天下惟此正理,上以是表,下以是应,阳刚上进,岂寻常之进而已?将有天下之责也。而进以正,则一人以正进,而邦之正者皆兴,邦之不正者皆化,莫不相率而为「正」矣。「可以正邦」,此所为「有功」也。得位之正,则可以正邦而有功。「渐」其可不利于贞乎?其位,刚得中也。

以卦变言,固有得正之义矣。以卦体言,则九五之爻位,又为「刚得中」,有阳刚之德,而能权动静之宜,绝躁急之失。「刚得中」,其进焉有不正者乎?此所以断断「利于贞」也。止而「巽」,动不穷也。

至于此卦所以名「渐」者,又何取乎?夫人之动也,不安于下分,与急遽以上行,进而不顾其安,贪于前而不虑其后,未有不穷者也。卦德止于下而巽于上,以此而动,又安穷乎?

象曰:山上有木,「渐」,君子以居贤德善俗。「山上有木」,其木渐长、渐高。君子有当渐者,于己而欲居积其贤善之德,非一日之畜也;于人而欲善其风俗,非可一朝而化也;皆以「渐」致焉。

初六,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

鸿之为鸟,木落南翔,冰泮北徂,往来有时,而其行也,长幼有序;其进也,安徐不骤;皆「渐」象也。故六爻以「鸿」取象。初六始进于下,尚未得所安,而上复无应,如鸿之进于水涯,未为得所也。夫初,才弱而位卑,小子之象,而处始进无援之时,固宜有危厉,而言语小伤,不能免矣。然于理非有失也,故「无咎」。

象曰:「小子」之「厉」,义无咎也。

「小子」之「厉」,时位使然,非己自取,于义为「无咎」也,又何伤?

六二:鸿渐于磐,饮食衎衎,吉。

柔顺中正,有可进之德,又能以渐而进,而上且有九五援之,是已无媿于所进,而又有得遂其志之势。如鸿由干而进于磐石之上,安便得所,而饮食自适,衎衎然和乐也。进之吉者,莫大于此。

象曰:「饮食衎衎」,不素饱也。

饮食何以衎衎?使我无德可进,而窃居其位,则处之不安;进不以渐而躐居其位,则处之又不安。处之不安,而徒贪一饱食,其能下咽乎?二以有德渐进而应于上,得之有道,处之心安,不为徒饱,是以能和乐而自适也。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

鸿,水鸟,故由水而涉干,是方进而未为得所也。由干而磐,则水滨安平之大石,鸿于此憩焉,得所矣。再进而平陆,岂水鸟所宜乎?九三过刚不中而无应,有恣己过暴、冥行失势之义,故为「鸿渐于陆」。其占,在丈夫则为刚愎无助,足以杀躯,「征不复」也;在妇人,则为阴阳失和,虽「孕不育」也,凶莫甚焉。然此过刚之道,惟用以「御寇」则利也。象曰:「夫征不复」,离群丑也。「妇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御寇」,顺相保也。

「夫征不复」,是群丑皆归而己独不归,永离群类,无复生望矣。「妇孕不育」,由其过刚而无应,阴阳乖戾,失其生育之道也。「利用御寇」:盖「御寇」之道,非极刚之人,不能率众同力,致死以拒敌。故三之过刚,在「御寇」用之,正所以同心恊力,顺以相保聚也。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鸿趾连,不能握枝,故不木栖。「渐于木」,则不安甚矣。以六四乘九三过刚之上,是以善弱之资,而遇艰险之人,或艰险之事,不得所安,若「鸿渐于木」也。然所遇虽不善,而四能以顺巽处之,则于不安之中,犹稍得所安焉,若鸿在木,而或得一横平可栖之桷也,故「无咎」。

象曰:「或得其桷」,顺以巽也。

事之难易,在人自处。处不安而可以得桷者,惟其义理之顺正,而自处于卑巽也。使理不顺而心不巽,安望得安?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

九五居尊,「渐于陵」之高矣。六二正应,乃隔于三、四而未得其用,如妇之三岁不孕。然二、五正应,三、四岂能夺之?天下事,凡正理所在,虽一时有隔,终必获伸。居正相应之位,而抱两相符之德,原非泛泛浮合者比,人自不得而胜之,故终合而「吉」。

象曰:「终莫之胜,吉」,得所愿也。二、五之相合,本其所愿,「终莫之胜」,则得所愿,安得不吉?

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陆」作「逵」。

上九至高,其渐也,乃超然游于物表,人不得而近,若鸿之飞于云路也。然其清高独出之概,足为世表。若鸿羽可用为仪卫之饰,盖虽不与世近,而有用于世,吉道也。

象曰:「其羽可用为仪,吉」,不可乱也。独游世表,其志卓然而不可乱,故足表于世。

云峰胡氏曰:「二居有用之位,有益于人之国家,而非素饱。上在无位之地,亦足为人之仪表,而非无用。二志不在温饱,上志卓然不可乱。士大夫之出处,于此当有取焉。」䷵兑下震上归妹,征凶,无攸利。

「归」,嫁也。「妹」,少女也。以兑之少女而从震之长男,不择所偶,非正也。其情又为以说而动,亦非正也。故不曰「妹归」,而曰「归妹」。「归」者在「妹」,女之自归,不待求聘者也。「归妹」固已凶而不利矣,而卦爻自二至五皆不正,三、五又皆以柔乘刚,故其占「征凶,无攸利」。

彖曰:「归妹」,天地之大义也。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归妹」,人之终始也。

「归妹」,男室女家,固天地之大义也。何以见之?使天地之气不相交,而万物何由兴起?使男女不相配,而人类何以繁生?此「归妹」为「天地之大义」也。夫妇者,女之终,而生育又为子之始,故「归妹」为「人之终始」,其义岂不大乎?说以动,所归妹也。

夫归妹之义,本非不正,而此卦之德为「说以动」,是不顾其理之正,而惟情是从,则其归为女之自归,所以为「归妹」也。

「征凶」,位不当也。「无攸利」,柔乘刚也。「归妹」本正,而此卦所以为「归妹」者,则为说动,是已不正矣,况卦体尤有不得其正者焉。辞曰「征凶」,以卦体二三四五位皆不当,行不以正,败礼灭度,凶所由也。曰「无攸利」者,卦体三五皆以柔乘刚,是妇制其夫,夫屈于妇,所谓「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何所利也。

象曰:泽上有雷,「归妹」;君子以永终知敝。

雷动则泽水为之摇漾,女从男之象也。君子于此,观其始合之不正,即预有以知其终之有敝。盖女子从人,以说而动,至于失身败德,而不保其后者,多矣。凡事皆然,始不正者,终必敝也。

蒙引曰:「永终」只是久后之意,非永其终也。此句承「归妹」字来。

初九,归妹以娣,跛能履,征吉。

居下而无正应,其象则娣妾之卑也。阳刚有贤正之德,惜为娣不能大彰其德,仅能承助其君,若跛之能履,不能以远到也。然亦娣中之贤者矣,故「征吉」。象曰:「归妹以娣」,以恒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妇人从一而终,故恒为贵,而娣妾之心,尤不能恒。初之为娣,则刚正而能恒者也。「跛能履」而「吉」者,虽不能自主事,亦可以承助君之不逮,有益于家者多矣,故「吉」也。

九二,眇能视,利幽人之贞。

刚中贤女也。上有正应,非如初之为娣也。然正应阴柔不正,是女贤而配不良,不能大成内治之功,如眇之能视而已。较初之「跛能履」,其薄命不偶,相去无几矣。人之处此,且奈之何哉?女贤而无良夫,犹贤人而无明主。夫不遇主之幽人,主虽不贤,不可以自改其德,亦不可以怨望其君,惟幽静自守,则利耳。「利幽人之贞」:圣贤之处不幸,止此道也。

象曰:「利幽人之贞」,未变常也。

顺从,妇之常也。以夫不贤而失其常,罪乃大矣。故「幽人之贞」者,欲其静守己正,而不变其常也。六三,归妹以须,反归以娣。

阴柔不中正,又为说主,不正之女,人莫之取者也。故须待而未得所适,反归为人之娣焉,贱亦甚矣。

象曰:「归妹以须」,未当也。

「归妹以须」者,未当其位,不正而人莫之取也。

九四,归妹愆期,迟归有时。

阳刚为贤,居上体为贵。贤贵之女而无正应,无所与归,故其「归妹」也,愆过其可嫁之期矣。然其「迟归」也,欲择佳偶。以四之贤贵,岂终无归?故终必佳配来求有可归之时。自重如是,与六三正反。

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愆期」,非人莫之取也。四自有志也,其志欲有所待而后行,待其佳偶,故宁愆期。岂可以终身之重,不择人而妄配哉?

六五,帝乙归妹,

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几望,吉。五居尊位,女之最贵者,下应九二,犹帝女之下嫁。乃其德柔中,能尚德而不尚饰。盖惟有德之人,则专以德为事,不及于饰也。象如「帝乙归妹」,而其女君之袂,反不如其娣之袂之良美。若是者,其于妇人阴柔之德,可谓盛矣。若月之几至于望也,宜家之吉可知。

象曰:「帝乙归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贵行也。

「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也。五何以几此?盖五位在中,是有中德,德之可贵者也。以其可贵之德而行,则惟见德之为贵,不见袂之为贵。外饰之美与不美,自不入其心。袂之不良,岂强而能之哉?

上六: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无攸利。

以阴柔居归妹之终,阴柔非贤,居终过时,而又无应,是约婚而不终,卒于无谐者也。夫婚礼之成,则女必承筐,是将士必刲羊以宴。今女则承筐无其实,士则刲羊无其血,是未尝承筐,未尝刲羊,昏礼不成也,何利之有?象曰:上六「无实」,「承」虚「筐」也。

阳实阴虚,婚道以诚相求,乃克有成。曰上六则阴柔无实,是以约婚不终,而徒承虚筐也。䷶离下震上

丰,亨,王假之,勿忧,宜日中。

丰,大也。以明而动,见之明,行之决,功无不成,有盛大之势,故名「丰」。丰则固已「亨」矣,但盛极则衰,王者至此,有忧道焉。然勿为徒忧也,宜守其常,而不使至于过盛,常如日之中焉可也。

彖曰:丰,大也。明以动,故丰。

丰之义大也。卦德明以动,明动相资,可以不安于小图,而成其大有为之志,故「丰」。

「王假之」,尚大也。「勿忧,宜日中」,宜照天下也。

夫王者居得为之位,操得为之势,而又当此丰盛可为之时,则其志气恢张,不复甘于狭小,意向雄阔,又复耻于谨戒,惟大是尚,此其所以可忧也。故戒以「宜日中」者,日中之明,方能遍照天下,过此则照有所不及矣。王者宜常自戒惕,使此心时时周入乎天下而不敢懈,乃有以保其业。不然,一念懈弛,即有照不及之处,衅蘖即由此生矣,可不戒乎?

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

且卦辞之所谓「宜日中」者,尤有深意焉,谓时之可盛而不可过也。日中盛矣,既中未有不昃;月盈盛矣,既盈无不亏食。盛极必衰,理数不得而逃也。非惟日月推之,天地之盈虚,亦随时而消息。方时之息也,变化蕃生,天地盈矣。及时之消也,群动收寂,天地虚焉。天地不能违时以常盈而不虚,况于人乎?况二气之屈伸于天地间,而谓之鬼神者乎?夫惟盛极必衰,所以戒之恒如日中也。

象曰:雷电皆至,丰,君子以折狱致刑。

雷电兼至,威照并行,其势盛大。君子于狱之未决也,则明以折之;既折,则致以刑而不少贷,又可威也。此威照并行之道也。

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

凡相应者,常非均敌,阴应阳,柔应刚是也。初九、九四,均是阳刚,才力相敌,宜其不相得矣。然当丰时,明动相资,初明四动,正可相合而有助,是四乃初之配主。谓之「主」者,群爻之中,耑惟四相配也。惟与配主相遇,则虽相均敌,而无相争之咎,且行有嘉尚之功矣。象曰:「虽旬无咎」,过旬灾也。

虽旬而可以无咎,盖才力之相敌者,若萌一求胜之心,则两贤相厄,患灾乃生。惟相下相资,不求过乎旬,则灾不生而无咎。

六二,丰其蔀,日中见斗,往得疑疾,有孚发若,吉。

为离之主,至明者也,而上应六五之柔暗,则五之昏暗足以大蔽我之明德。象为丰大其蔀障,而「日中见斗」,昏蔽甚矣。处此而尚欲往而回其惑,开其蔽,以强争之,则反见疑,而又不可任之,莫救也。惟积吾诚意以感动之,使上心久而自悟,忽若开发其蒙,则「吉」矣。

象曰:「有孚发若」,信以发志也。

「有孚发若」,意诚之极。人未有不动,贵以己之信,发上之志也。

九三,丰其沛,日中见沬,折其右肱,无咎。

三明极而应上之暗极,其受蔽又甚于二。若丰「大其旆幔,日中见沬」,沬,星之小者,于日中之时见焉,昏愈甚矣。如此,则虽有明而不可用,若折其右肱然,非己之罪也。无咎。

象曰:「丰其沛」,不可大事也;「折其右肱」,终不可用也。未有事昏极之主而能成大事者,「丰其旆」,则不可大事也,故曰「折其右肱」,正见其终无可用之理耳。

九四,丰其蔀,日中见斗,遇其夷主,吉。

以刚明之德,上比六五之柔暗,丰蔀见斗,象同于二。夫以刚明受蔽于上,势难独挽,必有同德之士,恊心共济,犹可救也。初九明体,彼虽居下,然德则等夷,与夷主相遇,则吉矣。

象曰:「丰其蔀」,位不当也;「日中见斗」,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

「丰其蔀」,以位近六五,处非其位也。「日中见斗」,是幽暗已甚,不能明也。然遇其夷主,则两德相资,动中机要,所行乃吉行也。

六五,来章,有庆誉,吉。质虽柔暗,然在下贤明之才,固不乏也。若能虚己下求,以来致天下之章明者,用人之明以为明,则福庆集于天下,而有美誉矣,何吉如之?此圣人因五柔暗,而设此以教之也。

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六五居尊,故其吉为庆及于天下也。

上六:丰其屋,蔀其家,𬮭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以阴柔之质,而居丰之极,满假甚矣。处震之终,躁动极矣。是明极而反暗者也。象为丰大其屋,反以自蔽其家,且昏蔽之极,𬮭其户,阒然无人,至于三岁之久亦不觌,凶道也。

象曰:「丰其屋」,天际翔也。「𬮭其户,阒其无人」,自藏也。「丰其屋」,在上自高,若飞翔于天际也。𬮭户无人,非果无人也,暗不见人,自生障蔽耳。䷷艮下离上旅,小亨,旅贞吉。「旅」,羁旅也。吴氏应回曰:「旅」非商贾之谓,凡客于外者皆是也。天子有天子之旅,天王出居于郑是也;诸侯有诸侯之旅,公在楚是也;大夫有大夫之旅,陈子之去他邦是也;圣贤有圣贤之旅,孔子之辙环,孟子之历聘是也。此卦山止于下,火炎于上,为去其所止而不处之象,故名「旅」。处旅本无大通之理,如六五得中于外,而顺乎上下之二阳,艮止而离丽乎明,则处旅可以不困,是「亨」也。因其为旅之亨,故为「小亨」。且旅虽非常居,而亦自有处之之正道,如言忠信,行笃敬,仁于童仆,义于同侣,礼以律身,智以照物,道亦大矣,必守其贞乃吉也。

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止而丽乎明,是以「小亨,旅贞吉」也。

旅之所以「小亨」者,旅本离居在外之事,今卦体六五之柔,得中乎外卦,而顺乎上下二刚,柔中则温惠之德所如皆合,而又顺附阳刚以资其力,彼之力又足以庇我矣。卦德艮止而离丽乎明。止则静专,无躁妄之举,明则辨物,有察情之用,是以能「小亨」,能守贞,而得其吉也。不然,寄身于外,无所与亲,而性非柔中,动与人忤,又无强有力者为之夹持,躁妄多失,而昏于择人,其能一步行乎?况能不失旅之贞,以保其吉乎?旅之时义大矣哉!

是以旅虽暂事,人易忽之,然处之为最难。于此而欲不失其时义,岂易言者?岂不大哉?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

用刑不可失当,而又最难于得情,故必明以察之,有慎重而不敢轻者焉。曰「明慎」,其必求为明,必不敢不出于明者,正慎之至也。而凡有狱情,又必速为决之,不久留滞。明慎如山,不留如火,治狱之道,有合于旅象如此。

初六,旅琐琐,斯其所取灾。

阴柔非明爽之资,居下无远大之志,当旅时而鄙猥琐细,难与人谐,斯其所以自取殃咎欤?

象曰:「旅琐琐」,志穷灾也。

阴柔在下,其志意无过人者,局促穷陋,行事能勿琐琐以取灾乎?

六二,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

旅中之善,不过三事:即于次舍则身安,怀其资财则用裕,得童仆之贞信,则无欺而有赖。处旅而有此三者,可谓得志矣。六二柔顺中正,以温惠之性,而动合中正之理,故三者皆备,于诸爻最吉。

象曰:「得童仆贞」,终无尤也。

处旅之时,即次怀资,固为要矣,而童仆尤急。得童仆之忠贞,则行有所赖,终无尤矣。

九三,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

旅道以柔谦得人为本,盖寄身于外,非若在家之有亲倚。而九三过刚,则性褊急;不中,则处失当;居下之上,则自高不下人,正与二反,故为「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虽其心非邪,然已危矣。

象曰:「旅焚其次」,亦以伤矣;以旅与下,其义丧也。

「旅焚其次」,亦已困伤矣,况又丧其童仆乎?以旅之时,而过刚不中,好高陵下,其与下之道如此,以理断之,固宜其丧矣。

九四,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

四虽不及二柔顺中正,然以阳居阴,处上之下,用柔而能下人,故处旅亦不及二,而优于三。虽不如即次之安,而旅于可旅之处,不至投非其所,优于三之焚次也;虽不如怀资之裕,而得其资身之斧以自防,优于三之丧仆。然居非正位,又上无阳刚之与,下惟阴柔之应,处非其所,无高明之援,而徒龉龉与卑琐者处,我心又安得快乎?

象曰:「旅于处」,未得位也;「得其资斧」,心未快也。

四虽「旅于处」,然居不得正,无阳应阴,是尚未得位,故虽「得其资斧」,而心不快也。六五,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

离有雉象。五柔顺文明,又得中道,为离之主,故得此爻者,有「射雉」之象。虽费一矢,而所费不多,终得誉名,所失少,所得多也。

象曰:「终以誉命」,上逮也。

「终以誉命」,盖其才德之美,上达于君,非徒草野有闻而已。君子积行终身,或不能邀上人一日之知,今曰「上逮」,又何惜一矢乎?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啕,丧牛于易,凶。

以过刚处旅之上,离之极,刚傲取灾,不特焚次,而且如鸟之焚巢,将安归乎?始虽骄乐,终乃悲号,盖其骄上之甚,忽焉失其顺德而不自知,是以「凶」也。

象曰:以旅在上,其义焚也。「丧牛于易」,终莫之闻也。旅道贵顺,以旅之时而自高在上,其义宜焚,勿足怪也。「丧牛于易」者,骄气方盛,丧不自知,虽至于焚巢号啕,而终不自闻知其过也。䷸巽下巽上

「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巽」,入也。一阴伏于二阳之下,能卑顺以入,故名「巽」。「巽」以阴为主,阴之力弱,不能大致亨通,但能卑顺循物,小无所碍而已,「小亨」。然阴不能有为,而能卑顺乎阳,惟阳是从,则资阳之力,可以「有攸往」也。但所从不可不择,吾全倚于阳,而阳不尽可倚,惟中正有位之大人,利往见之,乃可资以往耳。彖曰:重巽以申命。

卦上下皆「巽」,是「重巽」也。「重巽」之义,为「申命」之象。盖人君欲有所为,必顺人情所向,而反复丁宁,以深入其心,正「重巽」之义也。「以」,为也。

刚「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顺乎刚,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以卦体言,九五刚健,足以振天下柔懦之习,然又不恃其刚,而顺依于中正之理,居心不流于偏,制事必当其则,而乘权居尊,其志得行。初四之柔,皆顺从乎二三五上之刚。夫九五

「刚巽乎中正而志行」,此所以为「大人」也。「柔皆顺乎刚」,此所以能顺大人,以「利有攸往」也。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象曰:随风,「巽」;君子以申命行事。

风势相继以至,「巽」象也。君子凡有行事,必先反复丁宁,以申明其命令,而后行焉,亦「随风」之义也。举大事者,必顺人心,顺其心而深入之,然后鼓舞从命,而事可行。

初六,进退,利武人之贞。

「巽」以下伏为义,故初、四皆阴,而初最下,则初之「巽」更过。「兑」以上现为义,故三上皆阴,而上最上,则上之说更深。初下六柔,为「巽」之主,过于卑「巽」,凡事迟疑,或进或退而不果,过懦何利?惟利于武人之刚猛以为「贞」。武人,刚太过者也。以矫初之过柔,则正而宜。

象曰:「进退」,志疑也。「利武人之贞」,志治也。进退之病,由于志趋不一也。矫以「武人之贞」,则断然强立。向之杂乱无定者,今皆清治而有据矣。

九二,巽在床下,用史巫纷若,吉,无咎。

尊者坐床上,卑者拜床下。「在床下」,卑屈之象也。「史巫」为人,达诚意于鬼神者也。九二以阳处阴,不过其刚,又居下位,多畏于上,有不安之意焉。然当「巽」之时,不厌其卑,而二居中,亦不至已甚,故其占为能卑巽以处床下,且用言辞以自达其诚,丁宁烦悉,若用「史巫之纷若」其辞,则得「巽」之宜而「吉」,不见责于人,「无咎」。

象曰:「纷若」之「吉」,得中也。

「纷若」,疑过矣,而「吉」,以二得中也。中道最难识,非必不过。「巽」之为中,宜过而过,过乃中也。九三,频巽,吝。

过刚不中,非下人之资;居下之上,又挟上人之势,此岂能为「巽」者?强而为之,非出于诚,不诚不可久,屡勉屡失,但见其「频巽」而已。志不自胜,深可吝也。三居两「巽」之间,一「巽」既尽,一「巽」复来,故有「频」象,此别意耳。

象曰:「频巽」之「吝」,志穷也。

出于诚者,其心用之不穷,勉强为之,少间则故态复露。其志向非不欲「巽」,而动辄见穷,非有继而可久,是以「吝」也。

六四,悔亡,田获三品。

阴柔无才无应,又不得人之助,而承乘皆刚,非阴柔所能安处,宜有悔矣。然以阴居阴,处上之下,用柔能下,阳刚反为之助,故既免阳刚之侵,可以「悔亡」。而且资阳之力,有求必获,以田则所获之多,足备乾豆、宾客、君庖三品之用,他事可知矣。

象曰:「田获三品」,有功也。

「田获三品」,则资阳以有功,岂止「悔亡」而已?

九五,贞吉,悔亡,无不利。无初有终,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

居「巽」体,则苟且偷安之弊有不免,宜有悔矣。然以其性体刚健中正,能奋厉而改图,可以得正而吉,且「悔亡,无不利」矣。是其始之悔为无初,而后之「悔亡」则有终也。然其改图之贞道宜何如?夫改,先之巽懦者,更也,若干之庚也,必也丁宁于更变之前,使人皆乐于易辙,如庚前三日之丁;又揆度于更变之后,使事必谋于万全,如庚后三日之癸。善于更变如此,此所谓「贞」也,故「吉」。

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九五之「吉」,他爻皆以巽为义,惟五以更巽为义。然必惟其为九五,则有中正之德,正以谨度,中以规时,故独能更巽而「吉」。

上九:巽在床下,丧其资斧,贞凶。

居巽之极,凡事委阿过于巽,而失其刚断之德。象为「巽在床下,丧其资斧」。如此则自轻取侮,失机召祸,虽无邪心,凶不免矣。

象曰:「巽在床下」,上穷也。「丧其资斧」,正乎凶也。「巽在床下」,以在卦上,穷极之道也。「丧其资斧」,则必凶矣,正乎凶也。䷹兑下兑上兑,亨,利贞。

「兑」,说也。一阴进于二阳之上,喜现于外,故为「兑」。其象「泽」者,润泽之气,万物之所说也。又「坎」水而塞其下流,则壅为泽也。夫人情相说,则彼此通而无碍,有亨道矣。而卦体刚在中,是诚确坚毅之体立于内,不至妄说,故「亨」也。然说易流于邪妄,而卦体柔在外,以柔说物,惧其失正,故「利」于贞。彖曰:「兑」,说也。卦名「兑」,说之义也。

刚中而柔外,说以利贞,是以顺乎天而应乎人。说以先民,民忘其劳。说以犯难,民忘其死。说之大,民劝矣哉!卦名取其「说」矣,又戒其「利贞」者何?卦体刚中则能贞,柔外则不可不贞,故虽说而必利于贞也。夫言说则近于私,私则小,小则可以说一二人,不可以说千万人。要人以说,而不能使人自说。说而贞则大,大则不求人说而人自说,且不止一二人说而人人说,是以正理所在,凡天理当为、人心欲为者,我一举事,而人皆有以顺之应之,天人皆与我无逆,何说之甚也?而以此鼓民,民有不说从者乎?以顺应之正说,而倡事以先民,民且忘其劳,况不劳民之事也?以顺应之正说,而使民犯难,民且忘其死,况非死民之事也?夫忘劳忘死,是民之自相劝勉鼓舞而不能已也,可谓利矣,然皆由于顺天应人之正说。今而知说惟正则大,惟大则人自说劝而不可已。人第知有说,而不知说之大也。说之大,盖遂至民劝矣哉,又何可不利贞?

象曰:丽泽,兑,君子以朋友讲习。

两泽相丽,互相滋润,互相说也。朋友同讲,讲之又讲为习,亦互相资益,互相说也。天下之可说者,无如此事矣。初九,和兑,吉。

阳爻不失于柔媚,处下不失于上求,无应不失于私系,故能以和气御世,周徧其说,而无偏党之私,吉道也。说若易于和,而实难说,有私则乖争起和兑,惟初能之。

象曰:「和兑」之「吉」,行未疑也。

凡情有不正,则理必不顺,心必不安,皆疑也,皆不吉。初自行其正,无疑于理,无疑于心,又何不吉?九二,孚兑,吉,悔亡。

以阳居阴,处非其位,必有难感之人,未易说者,悔不免也。然刚中有中实之心,积己之诚,以感说于物,则吉而悔亡。

象曰:「孚兑」之「吉」,信志也。

和兑以周于物,故观其行。孚兑以积于中,故推其志。志者心所存。心存主于诚信而不失,人必格矣,是以「吉」也。六三,来兑,凶。

为下卦兑主,又阴柔不中正,是好说而不度其正者也。然上无与应,反来就二阳以求说,彼初之正,二之中,岂屑与之?卑贱取辱,凶道也。

象曰:「来兑」之「凶」,位不当也。

位不当,即不中正。苟中正,则初二且乐求之,何至来以取凶?

九四,商兑未宁,介疾有喜。上承九五之中正,理所宜说;又下比六三之柔邪,情所欲说,二者未决,方商度所说,而未能宁定,然质性阳刚,终知决所去取,故介然守正,而疾恶柔邪,深可喜矣。交岐邪正,事介是非,意分善恶,皆此象也。

象曰:「九四」之「喜」,有庆也。

九四商兑之时,邪正固不可知矣,稍一不悟,即流为小人之归。而今能介疾焉,此其喜固非小喜,由此日进于高明,盖已甚可庆慰矣。九五,孚于剥,有厉。

阴能剥阳,况上六以阴柔为兑主,处说极,尤能妄说以惑阳,内则蛊人之心,外则亏人之行,何剥如之?而九五刚健中正以居尊,又在说时,德位可恃,未必不好人说己,而密迩上六,岂其幸乎?故其占为「孚于阴」之剥己者,则必有危厉矣。

象曰:「孚于剥」,位正当也。

「正」谓刚中。「正当」谓居尊位。惟位正当,则自恃正当,以小人为不足畏,而不知已入其术中,遂不觉与之孚也。上六:引兑。

以阴居说极,又为成兑之主,深于术者也,故引下二阳以相说。阳之从否未可必,而但见其日事于引而已矣。

来者,已来就人。引者,诱人就己。深于来矣。故引之者,剥之也。三言「凶」,上反不言者,不言其应,但著其状,所以深恶之也。

象曰:「上六引兑」,未光也。

惟上六,故为「引兑」。说道利贞。本自光大,故曰「说之大」。至于引而私暗甚矣,说道不可问矣。䷺坎下巽上

涣,亨,王假有庙,利涉大川,利贞。

「涣」,散也。下坎上巽,有风行水上,离披解散之象,故名「涣」。处涣散之势,若无人为之拯救,则天下终于不合矣。卦变自渐䷴来,九来居二,得其所安,六往居三,得位,而上得六四之助,刚柔各得其用,有亨道矣。夫天下之涣,皆所当聚,而最大者无过于「假庙」。人徒知忧天下之「涣」,求经济于外,而反忘己身所由来。有祖考而后有身,有身而后有民物。祖考方去,遂任其精神之散,而莫之求生。身之本尚可不聚也,身外之民物反亟乎?故言「萃」。言「涣」之道,莫先于「王假有庙」也。至于涣散之时,险难方殷,非才不足以济,而卦象木在水上,有克济之象,故为「利涉大川」。虽然,亨而非正,则刚柔无拨乱之功。假庙非正,则丰祀有媚神之意。涉川非正,则遇事有行险之心。是三者,皆宜于贞焉。

彖曰:「涣亨」,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

「涣」之所以「亨」者,济涣之用,惟刚与柔。此卦之刚,卦变自渐,刚自三来居于二,处乎中地,进退裕如而不穷,刚者得以尽其用矣。此卦之柔,自二而外居于三,居下之上,是得位矣;而上而与六四同类相助,柔者亦得尽其用矣。刚足以有为,而复得乘便之地;柔不足自立,而乘权有与,刚柔各尽其用,又何涣之不亨乎?

王假有庙,王乃在中也。

「王假有庙」,非徒隆其文而已,王乃亲在庙中也。庙者,向徒见祖考聚于斯,而今王乃亦在于斯,俨然王者一至其地,而祖考皆如在焉。使王不在庙中,则王之精神不聚,而祖考之精神亦涣散而无属矣。

「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治「涣」所以济险,而卦象木在水上,有乘木之象。乘木则川可涉,以乘木之道济险,可以有功也。夫大川在前,入者皆没,宜若无术以越之矣,乃有道焉。天下之物,水皆不受,而惟木则浮,于是假用于木,而人乘其上,大川之险,无如我何,人之智能善用,未有若乘木之妙者也。以乘木之道涉险,天下无难济之事矣。

象曰:风行水上,「涣」,先王以享于帝,立庙。

天下之情,本乐聚而恶散,若可以任其涣散而不之恤者,必其与我邈不相属者也。天下何物与我不相属?而大本大根,则帝与祖,又我身所从出。人而忘天忘祖,精神两不相聚,是自戕其本也。使人人不知有天祖,又何知有君亲?天下之冰消云散而不相维,忘本故也。昔先王是以享于帝以聚天之神,立庙以聚祖考之神,使天下仁孝报本之心油然而生,则不忍复散矣。初六,用拯马壮,吉。当涣之始,救之易为力,宜用拯也。又以柔居九二之下,能顺乎九二以资其力,是又得马之壮也,涣可拯矣,吉。

象曰:初六之「吉」,顺也。

初六之才,不能济涣,而可以吉者,惟初六性柔,则能顺乎二以成功也。

九二,涣奔其机,悔亡。

二非阳地,而九居之,若失其所处,不足济涣而有「悔」矣。然卦变舍三居二,得中不穷,是当涣之时,舍其故地之不安,而急奔以就所安。机者,人所凭以安也。得凭借以为安,悔可亡矣。

象曰:「涣奔其机」,得愿也。

当涣之时,人皆愿求所安。夫所愿在是,而坐失机宜,终身不获,可胜悔乎?二奔机则得愿,所以「悔亡」。曰「得」,幸之,亦危之。六三,涣其躬,无悔。阴柔不中正,有私于己身之象,悔不免矣。然居得阳位,则才虽未优,而志在济时,能为人忘己,涣散己躬而不之恤。夫百私皆出于躬,能散其躬,则济否未可知,而其心无悔矣。此上四爻,皆用「涣」以济「涣」者也。「涣」之象,不可在世,不可不在身。一人各私一身,所以涣而不相属。散其身,则涣者化而聚矣。

象曰:「涣其躬」,志在外也。

人莫不各私其躬,而三能涣之者,志有在也。身为内,世为外,二者不容并系,志在于外,自不暇顾身矣。

六四,涣其群,元吉。涣有丘,匪夷所思。

居阴得正,上承九五,当济涣之任者也。而下无应与,有能散其群党之象。夫人心涣散之时,各为群党,不能统一,而四能散之,解私交以急公事,未有如此之尽善者也。占者如是,则「元吉」。且既能散其小群,则统为大群,是其「涣」之所聚者,且如丘之积,洵非平常之人所思及者矣。常人止知各结其私,岂能公怀若是?象曰:「涣其群元吉」,光大也。

涣群之心,可谓光明无私昧,广大不狭小也。此其为「元吉」,而「匪夷所思」。

九五,涣汗其大号,涣王居,无咎。

当涣之时,所宜涣以合人心者,莫如号令与居积。

五阳刚中正,以居尊位,能得济涣之要,故能涣散其大号。「大号」,大政令也。布此大号,出乎上之中心,由中及外,由近及远,虽至幽至远之处,无不被而洽之,犹人之汗出乎中而洽于四体也。又能涣散王之居积,以公诸人。夫散其号,则天下共见一人之心矣。散其居积,则财散而民聚矣。天下大势,不其合于一乎?庶于主涣之责无咎矣。

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

涣汗涣居,其功大矣,而止言「无咎」者,以五正居尊位,天下之涣皆其责,故必如是而乃可以「无咎」也。「王居无咎」,是将爻辞「节」作四字,意则全包。上九:涣其血,去逖出,无咎。逖、惕同。

涣极将聚,阴柔处之,则无以收其势矣。上九以阳刚之才济之,能出乎涣,故涣其伤血,则血已去;涣其忧惕,则惕己出,无咎。

象曰:「涣其血」,远害也。

「涣其血」,血者患害之象。害非自去,上有以远之也。䷻兑下坎上节,亨。苦节,不可贞。节,有限而止也。下兑上坎,泽上有水,其容有限,故为节。凡事有节,则裁制有道,可以通行无弊。而卦体刚柔均半,二、五得中,其节又不至于过,故可「亨」。若节之过而至于苦,则人病其难行,是亦不可固守以为正矣。

彖曰:「节亨」,刚柔分而刚得中。

节固有亨道矣,而卦体又刚柔分而刚得中。盖人情易流,其断然能自节止者,惟刚能之,特患刚过,则节之不近人者多耳。今刚柔各半,是严劲之体与温润之意并存也。二五之刚得中,是断制之理,皆制于所当制也。此二者节而不过,故「亨」也。

「苦节不可贞」,其道穷也。

至于「苦节」,则其道穷而不可行,是以「不可贞」也。

说以行险,当位以节,中正以通。

夫苦节之道,穷而不可贞,则节之贵于通可知,通者所以「亨」也。卦德兑说,人于所说,必务进而不知止,乃前遇艰险,阻其所为,则思自止矣。方说而止,是节道也。然节之善否,全视主节之人,而卦体九五,实得位以主节于上。夫五之主节为何如哉?五盖中正者也,内无轻重偏畸之情,外有义理适当之则,则其所为节者,皆天理民彝所不容已,而通行于天下而无弊者也。夫节出于中正而可通,此节之所以为「亨」,而非苦节比也。

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推而言之,何往非节也?天地无节,则寒暑陵夺失序,不成为四时矣;国家无节,则多取滥用,伤财以害民矣。惟天地之气有节,而四时乃成。惟立制度以为节,取之有则,用之有经,则不伤财,不害民。凡此皆有赖于节。甚矣!节道之大也!

象曰:泽上有水,节。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

君子之节,莫大于节民、节身二者而已。节民之道,于凡仪文器物,必为制多寡之数、隆杀之度焉,天下所以无逾节之俗。节己之道,于存心制行,必商议其宜操何术、宜执何行焉,一身所以无失节之举。

初九,不出户庭,无咎。

当节之初,未可以行,而阳刚得正,亦能节而自止。象为静止自敛,不出户外之庭。慎密如是,又安得咎?

象曰:「不出户庭」,知通塞也。

初非耑于止也,时尚塞耳。兼知通塞之宜,而后能时止则止。「不出户庭」,岂姑以退闭掩拙哉!九二,不出门庭,凶。

二当可行之时矣,而失刚不能有为,不正乖于事理,又上无应与,故知节而不知通,象为不出门内之庭,凶道也。妄动固足召灾,固执亦能取祸也。初本在户内,而不出户,是守其固然;二应在门外而不出门,则丧其当然也。初前遇奇,户象;二前遇偶,门象。

象曰:「不出门庭凶」,失时极也。

君子贵乎乘时,时不可失。「不出门庭」,失时甚矣。六三,不节若,则嗟若,无咎。

阴柔不中正,非能节者,侈于前必困于后,既不节则必嗟,安所归咎?

象曰:「不节」之「嗟」,又谁咎也。

三之「嗟」,以不节而自致者也,又谁咎乎?六四,安节,亨。

九五主节于上,六四承之。然使承善节之道,而已不能顺中正之理,日在吾前,而内不胜其邪倚之私,上亦无以益我也。四柔顺则能受节,得正则又近于节,故承五之道,而安然自有其节,亨道也。

象曰:「安节」之「亨」,承上道也。

安由于能承,承由于顺正。九五:甘节,吉。

五为节主,而能以中正节天下,其节道皆恊人之性,宜人之情,乐易而无所艰苦,是为「甘节,吉」道也。以此而往,人说从之,有嘉尚之功矣。象曰:「甘节」之「吉」,居位中也。

既曰「节」,则不患不正,而患不中。故五之「甘」,得之正者固不少,而得之中者尤多也。

上六:苦节,贞凶,悔亡。

易以道义配祸福,而道义尤重于祸福。上六居节之极,节之苦者也。虽贞实凶,然此终知有节,其视不节之嗟远矣。悔亡。

象曰:「苦节」之「凶」,其道穷也。「苦节」之所以「贞」而「凶」者,以其道之穷也。总之,节道中正,则通而亨吉,过则穷而凶。䷼兑下巽上

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孚,信也。二阴在内,四阳在外,是中虚也。二、五刚中,是中实也。中虚者,心体净明,中无私伪,孚之本也。中实者,意念诚恳,中无浮妄,孚之质也。又下说以应上,上巽以顺下,上下交孚,故名中孚。夫孚信之道,以何为极?必其诚意所积,虽无知如豚鱼,亦可感动,则其无所不格可知,是乃吉道也。至信之道,以涉险难,则不侥幸,不欲速,人乐助之,大险可济。而卦象木在泽上,外实内虚,亦有乘木舟虚之象,故「利涉大川」。虽然,至信可以感豚鱼、涉险难,但感物不以正,则违道干誉者有之,涉川不以正,则行险苟免者有之,故信必以正乃利。

彖曰:中孚,柔在内而刚得中,说而巽,孚乃化邦也。卦名中孚者,卦体以全体言,为二柔在内;分二体言,二五之刚得上下之中,中虚中实,皆孚象也。卦德下说,从而上顺理,是上下相孚也。夫上下相孚,则非独吾臣吾民而已,乃由近及远,化及万邦,皆与我孚也。

「豚鱼吉」,信及豚鱼也。

言信而必曰「豚鱼吉」者,豚鱼至无知,而信足以及之,则信无不及矣,故「吉」也。

「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也。信之可以涉川者,卦象木在泽上,既有乘木之象;外实内虚,又有舟虚之象。乘木者,实理之用;舟虚者,虚中之能,皆信之所以利也。

中孚以「利贞」,乃应乎天也。

信道至矣,而必利乎贞者,盖正者天理,天理本实,而吾不敢虚;天理本真,而吾不敢妄。凡吾之所为诚笃不欺者,一皆天理之本然,理本不可伪,而吾即如其无伪者以应之。故孚虽可以感无知,济险难,未敢必其尽合乎天,惟「利贞」乃应乎天也。此中孚之极致也。

象曰:泽上有风,中孚,君子以议狱缓死。

风感水受,自然相应,孚象也。君子之孚,莫大于议狱。狱之未决,是以贵议。君子恐其察之不审,而误陷无辜也,宁姑缓其死,以待议之徐定,是其至诚恻怛之心何如也?君子于天下之事,无所不尽其诚,而此则人之生死攸系,尤其大者。

初九,虞吉,有他不燕。当孚之初,与六四为正应,四,可信者也。夫相信之道,贵审之于初,当初而虞,度其可信者信之,则吉。若复有他志焉,我心既贰于彼,彼心亦必不一于我,或又信非所信,此皆不能得所燕安也。惟在初而审其可信者信之,则交正而有倚,心安身亦安也。

象曰:「初九虞吉」,志未变也。

初九则志尚未变,故于此时即「虞」之乃「吉」也。

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九二中实,九五亦以中实应之,象如鸣鹤在阴,鸣者自鸣,而其子自和之,天然之孚应也。所以然者,盖我之中实,我之美德也。美德人所同好,故美德虽在我,而尔亦系恋之也。抑美德人所同好,而必有是德者乃知好之,故美德在我,惟吾与尔系恋之也。「鹤」,阳鸟,九象在阴,二象。「其子」,五也。「我」,吾指二,尔指五。「好爵」,以喻美德。

象曰:「其子和之」,中心愿也。凡人心同爱此一物,则两意自不期而应。「其子和之」,以二五中心同愿,爱此美德,故不觉其和之也,岂强致哉?

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阴柔不中正,则躁而无常;居说之极,则流而无节。然使得善应之助,犹可资以为主。乃六三所得之敌应,则穷信不通之上九,不足倚赖者也。我既无主于心,而所应又不能主张于我,故作止无常,哀乐无节,或鼓或罢,或泣或歌,心无所定也。

象曰:「或鼓或罢」,位不当也。

爻归咎于敌,象归咎于三。

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居阴得正,位近于君,其纯柔之德,足以取信于君,而又居近君之地,权势方盛,「月几望」之象也。且初与己为匹,而四能绝之,以上信于五,心纯于主,无咎。两马为匹。象曰:「马匹亡」,绝类上也。

人心患有所系而不能绝,四能绝己之类,以上信于五,岂有咎乎?

九五:有孚挛如,无咎。

刚健中正,有孚之德。又居尊位而为孚之主,下应九二,与之同德,宜其相孚之挛固也。夫为孚之主者,天下之诚伪皆系于我。遇有德而不能诚交,无以作天下交孚之志,皆我咎也,故五「无咎」。象曰:「有孚挛如」,位正当也。

正,谓刚健中正,有孚之德也。当,谓居尊位,为孚之主也。

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

翰音,鸡也,巽象。居巽极,有登天象。上九处信之极,固执失理,信非所信,而不知变,若翰音非登天之物,而强欲登天,不诚难乎?虽所信者正理,而适取凶矣。

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长也。理之通者可长,若翰音登天,果可久乎?䷽艮下震上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小,阴也。四阴在外,二阳在内,阴多于阳,小者过也,故名「小过」。阴既过于阳,以势而言,阴可亨矣。以理而言,则小者之当过时,自有所可行。所不可行之正,则恃势而妄作,违理而乖分,何利乎?故必利于「贞」也。何以为贞?卦之过者,柔也。二五之柔,得中,以处小事可矣。卦之少者,刚也。三四之刚,又皆失位而不中,以举大事不可也。可小不可大,此「小过」之「贞」也。卦画内实外虚,又有「飞鸟」之象。飞鸟虽在上,而飞鸟所遗之音,则闻于下,不闻于上。处小过者体此象,凡事不宜高己自上,惟宜收敛退约,自处于下,则万全无害,而「大吉」矣。此又小过之「贞」也。小过之所「利」者,此也。可恃其「亨」乎?盖小过于大,分不正而事不顺,如臣子而过于君父,僚属而过于官长,天下亦时有此事。但其过者,势也,终不可过者,理也。小过于大,而极恣其势,能保厥终者,有之乎?故教以任小辞大,而卑下自处,乃理之正也,天地之大经也。其教天下之为小者,至矣。若文王三分有二,小过也;以服事殷,则贞而不过也。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

卦名「小过」者,卦体小者过,惟过所以「亨」也。

「过」以「利贞」,与时行也。「过」而戒以「利贞」者,小过之时,即有小者处过之理。使过者非小,小不必戒也;使小者不过,小亦不必戒也。惟小者本不可过,而适处过时,则随时自尽,必有过而不过之理,所谓「贞」也。

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

卦体之柔,二五得中。柔本不可有事,以得中则可「小事」。得中本可有事,以柔得中,仅可小事也。卦体之刚,不居二五而居三四,是失位也。而三四皆不中,成大事在刚,而此卦之刚,位与德胥失之,是以「不可大事」也。

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再观卦体,二阳鸟身,四阴鸟翼,有「飞鸟」之象焉。故取义「飞鸟遗之音」,而戒以「不宜上,宜下大吉」者,阴小本下,苟乘势之过,而妄欲自上,乃逆分之为,惟不恃势而守卑下,则顺也,故「宜下」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山上有雷,其声小过,君子亦宜有小过者。若行丧用日用常近之事,于此而过小者之过,所谓「可小事」也。且恭哀俭,此皆自处退小之道,不厌其过。若行而傲,丧而易,用而奢,此乃断不可过者,是可过于小,而终不可过于大也。又恭哀俭,大过则为足恭,为灭性,为鄙啬,是可小过而不可甚过也。此二义,又所谓「宜下」也。初六,飞鸟以凶。

「飞鸟遗之音」,则下而不上。单言「飞鸟」,则上而不下矣。初六当过之时,而阴性多躁,又上应九四,志急上行,一于过上而不可止,若飞鸟之一于飞而逝也,以此致凶何疑?

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过上取凶,自取之,无可如何也。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柔顺之质,守正得中,过而不过。故由其进言之,则过三四之阳,而反遇乎六五之阴,为「过其祖」、「遇其妣」之象。夫过于阳,已为过矣,过阳而反遇阴,则无强盛之患,是未尝过也。由其不进言之,则不敢上及乎六五,而自安其分,不及其君,适遇其臣,无陵上之嫌,亦未尝过也。处过而不过,无咎矣。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二之不及其君,以理断之,臣本不可过盛也,臣而过,则及君矣。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小过之时,事每过当,然后得中。况九三以刚正处群阴之中,众所忌害,而三自恃其刚,不肯过为之防备,则或出其不意而戕之矣,凶。

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凶如何?言凶之甚。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当过之时,以刚居柔,行过乎恭,无咎之道也。何也?四盖弗过于刚,而适遇其宜也。设若更往而有为,则过刚矣,厉道也,不可不戒也。然而时各有宜,非徒守一过恭之道,遂可以处此无患也。刚柔互施,不可过刚,而亦非不可用刚,此阳刚处小过之大权大用也。方忧九三之凶,而忽见四之不过,故首系之「无咎」。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弗过遇之」,正因位不当,则不过于刚也。「往厉必戒」,然终不长守之为贞也。长即永意。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阴柔非有为之才,居尊又过上而不下,且当阴过之时,故不能有为,为「密云不雨,自我西郊」之象。夫在我不足有为,而六二正应,可取以为助。二去我远,故宜弋而取之。二在下体幽隐之处,故有「在穴」之象。然两阴相助,究亦不能济大事也。

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卦本小过,小而至于居五,高上已甚,不能下人,故不足有为也。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阴性本躁,又居动极,过极过之,太高而甚远,大悖可小宜下之义者也。故弗遇其宜,而一于过之,若飞鸟之远去,穿云没影而离之矣,凶道也。天灾人眚并至,然则阴之过甚,岂阴之福乎?

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也。

「弗遇过之」,盖太亢而不降也。䷾离下坎上

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亨小:作小亨。

「既济」,事之既成也。水火相交,互成其用,事之所以济也。六爻皆正,刚柔得当,亦事之所以济也,故名「既济」。济固亨矣,惜其为「既济」,则盛运已过,所余无几,惟「小亨」而已。处此者,惟利于固守正理,不可以履盛运而肆然满志,自败其义理之度也。当济之初,固可云「吉」,而其终未有不乱。盖初畏理而终玩法,贞不贞之别也,可不戒乎?

彖曰:「既济亨」,小者亨也。

既济之亨,盖大事之亨已过矣。今则惟余小节细目之间,日向于亨而已,小者亨也。

「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戒以「利贞」者,卦体刚柔皆正,而位皆当也。处济者,无论其才之刚与柔,而一禀于正焉,如此卦之六爻可也。「初吉」,柔得中也。

「初吉」,六二居下卦方济之初,而以柔得中。柔能慎畏而得中,则善处事机,不失于退懦,是以「吉」也。

「终」止则「乱」,其道穷也。

「终乱」,非终之自能乱也。人处终而有止心,以为已安矣,已成矣,无事于忧勤矣,则乱由之而起。盖其道已趋于穷极,而无复向治不已之心,非天使然,实人之不善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既济」非有患,而患即生于「既济」。夫「既济」之日,患固未形也,患不可见,而吾能以思见患,循势按理,以思其患之所必至,而豫为防之,则长济而永无患矣。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轮在下,尾在后,初象也。「既济」「初吉终乱」,故初九当「既济」之初,尚能心存谨戒,可前也,而尚「曳其轮」,可「济」也,而尚「濡其尾」,慎畏如是,不致以侈肆酿败,故「无咎」。

象曰:「曳其轮」,义无咎也。

咎生于不慎。初有「曳轮」之慎,自无致咎之理。

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

二以文明中正,上应九五刚健中正之君,宜得行其志也。而九五居「既济」之时,无复有为之志,不能下求于二,二虽有德而不得行,若妇丧其蔽车之茀,而无以行也。然中正之道不可终废,既济之盛有时而过,则天下资我中正之道甚急矣,我可以行矣。若茀丧,不待追逐,而七日可复得也。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中道在我,则济世者非我而谁?故可必其七日得。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九三重刚,当「既济」之时而用刚,若高宗当殷道既兴之后,而兴兵以伐鬼方之象也。然以高宗之盛,伐鬼方小国,必三年乃克之,则不及高宗者可知矣。甚矣,用刚之难也,其可以小人任之乎?行兵而用小人,是平一乱生一乱也。处济时者,可不鉴乎?

象曰:「三年克之」,惫也。

三年然后克之,是劳费财力,困惫已甚也。处既济之后,断不可轻动矣。盖人主之勤兵远方者,必其以极刚之资,而当极盛之时,故不胜其贪与忿,而必逞志于一击。于是好事小人争起而迎合其意,开衅滋乱,财力殚穷,功未奏而盛业已坏矣。此爻以九三过刚而当既济,又离为戈兵,正合此象。故圣人甚言其克之之难,又申戒以「小人勿用」,至矣哉!

六四,𦈡有衣袽,终日戒。「𦈡」,当作

「濡」。「濡」,谓舟漏而水浸入也。六四处既济而重柔能慎,故防患有具,终日存畏戒之心,若「濡有衣袽」,而其心且「终日戒」也。云峰胡氏曰:「乘舟者不可以无濡而忘衣袽,亦不可谓衣袽已备而忘戒惧水浸至而不知,则虽有衣袽,不及施矣。备患之具,不失于寻常,而虑患之心,又不忘于顷刻,此处既济之道也。」

象曰:「终日戒」,有所疑也。

人必有疑于心而后防之。四之「终日戒」,其心实见其生患之处而疑之也。其心又不知患之于何生,而若有所疑之也。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礿祭,实受其福。

东阳,五也。西阴,二也。九五虽居尊而时已过,不如六二在下而始得时。象为「东邻杀牛」之盛祭,反不如西邻之薄祭,可以受福也。

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实受其福」,吉大来也。东邻虽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实受其福。二当初吉之时,吉正大来而未已,此其时之盛,岂五所及乎?上六,濡其首,厉。在上首象。既济极而将乱,险极又为难济,而上以阴柔处之,力不能支,渐见沉没,象如「濡其首,厉」矣。

象曰:「濡其首,厉」,何可久也。

涉险而至于濡首,尚安能久支乎?䷿坎下离上

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

「未济」,事未成之时也。水火不相为用,事之所以未济也。六爻皆不当位,亦事之所以未济也,故名「未济」。夫未济,非不济也,尚未济耳,有终济之望焉。且六五柔中,能知畏慎,亨可必也。但所以致亨者,必敬慎乃克有济。若懈于将成,则终不济,如小狐之几于济,而濡其尾焉,是终未济也,何利之有?狐性善疑畏,然惟老狐知畏,故履冰而听,惧其陷也。若小狐,则不知畏慎而轻济,濡尾者多矣。人之老成者多周慎,而新锐者必鲜,终亦犹是焉。

彖曰:「未济,亨」,柔得中也。未济而可以「亨」者,六五柔得中,则能小心慎密,而「未济」者济矣,故「亨」。

「小狐汔济」,未出中也。「濡其尾,无攸利」,不续终也。虽不当位,刚柔应也。

曰「汔济」,是几至于济而已,未出乎险中也。宜何如敬密,而乃「濡其尾,无攸利」,是始勇于济,而不能敬慎以继续其终也。然此卦卦体亦犹有可济之理,虽六爻不当位,事失其正,未可有济,而刚柔皆相应,则又有互相为用之义,可以交助成功,岂终于弗济哉?

象曰: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水火异物,各居其所。君子由是知物类不同,则所居宜异。辨之稍未精,则居之有未当,故必慎辨物宜,而使各居其方也。初六,濡其尾,吝。

以阴居下,无才无位,当未济之初,又非其时,故未能自进。若狐之濡其尾,自取吝耳。既济初九「濡其尾」,才可济而自止也,故「无咎」。此爻「濡其尾」,才不能济而将溺也,故「吝」。

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极也。

雷氏曰:初六知始之欲济,而不知终之不能续,故曰「亦不知极也」。极者,终穷之谓。九二,曳其轮,贞吉。

以二应五,以下济上事也。然下刚上柔,是恃其济时之才,而陵忽于上,失正取凶矣。九二居柔得中,卑恭守分,能自止于下而不进,若曳退其轮,「贞吉」之道也。程传曰:「刚过则好犯上而顺不足。」唐之郭子仪、李晟,当艰危未济之时,能极其恭顺,所以为得正而能保其终吉也。

象曰:九二「贞吉」,中以行正也。

九二非正而能「贞吉」者,本其心之中以行正也。宅心中顺,故能以义理自约,而得为下之正。

六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阴柔不中正,无才德也。当未济之时,时难为也,故事未有济,而以「征」则「凶」。然以柔乘刚,与以刚乘险者不同;将出乎坎,与未出险中者不同,又可以「涉大川」矣。

象曰:「未济征凶」,位不当也。

爻兼才德与时言之,象耑责其无德。

九四,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

以九居四,不正有悔。必也勉而为贞,因时顺理,不汲汲以求进,不违道以妄进,则「吉」而「悔亡」矣。然以不贞之资,欲勉而贞,非极其震动,以大为克治,至于用力之久,不能也。若震奋以伐鬼方,必三年之久,乃克成功,而受赏于大国也。

象曰:「贞吉悔亡」,志行也。

贞则「吉」,「悔亡」者,勉而为贞,则济时之未济,其志得行,是为「吉悔亡」。盖得行其志即吉,无不得行志之悔,即悔亡,而皆原于贞,四其可不贞乎?

六五,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以六居五,本非正也,然有文明之德,又有虚己应刚之善,皆正道,故得贞而吉,虽有悔不为悔矣。然五之「贞」,又非特无悔而已,其文明虚中之德,发越于事为之间,使人可望而知者,盖有光焉。凡君子之光著于外者,莫非实德诚意之流行,而非饰致也。自其「贞」言之,固见为「吉」,而自其光言之,又见为「吉」也。

象曰:「君子之光」,其晖「吉」也。

「君子之光」于何见其吉?盖光之散见于事物者,处处照映而不可掩,积德之效见于此矣,是即其「吉」也。

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刚明有能济之才,又居未济之极,乃将济之时,于此复何为哉?惟自信自养,「有孚于饮酒」,以听天命之自至耳。以是才当是时,故宜安乐以静待,而非失于荒逸也,何咎?若遂纵而不反,以至于沈溺,若狐涉水而濡其首,则又过于自信而失其义之当矣。盖「有孚于饮酒」者,安养以待有为,则义之是也。若处于患难,知其无可奈何而放意不反,与恃其将济,遂以为不足介意而懈荒自败,皆误用饮酒之说而失其是者也。

象曰: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

饮酒岂徒自荒逸已哉?而至于濡首,亦甚不知节矣。知节则安乐之中自有敬畏之意矣。读易日钞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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