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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读易日钞卷五

赞善张烈撰

下经

兑下艮上

「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损」,减省也。下卦本乾,上卦本坤,损下卦上画之阳,益上卦上画之阴。又上山下泽,为损泽之深,益山之高,皆损下益上,则剥民奉君之象也。然民贫则君不得独富,下固损而上亦归于损,故名「损」。夫损,本拂人情之事,本非大善而「吉」,本不能「无咎」,本非正道,本不可行。然有不得不出于损者,势不得已,取之有道,而所损不妄,是为「有孚」,则「元吉,无咎」,变不失正,「可贞」也。近情而可行,「利有攸往」也。夫损既非得已,而所用亦必出于不得已,斯其为用也宜何以用之乎?惟一概从俭,虽祭享大事,亦只以「二簋」可矣,况其他乎?至用之如此其俭,而后知其损下之果不得已也。

「有孚」者,实出于情之不欲其然,实出于理之不得不然。使心利其益己,而姑托于不得已之言,非孚也;使势未至于无可奈何,而姑托于不得已之理,非孚也。

彖曰:「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

卦名「损」者,卦体损下卦,益上卦,益归于上,其道乃自下而上行者也,则下损而上亦损矣,故为损。损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应有时,损刚益柔有时,损益盈虚,与时偕行。夫损非善道也,惟损而有孚,故「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夫二簋岂所以致享?而于此用之,遂若适当如是,人不怍而神不怨者,盖其用之应有时也。惟损时应如是,非可执为常法,人可不识时乎?即如以卦画观之,非必刚宜损、柔宜益也。然刚满极则损至,柔歉极则益至,有相乘于不得不损、不得不益者,皆有时也。以凡天下之物观之,或损或益,或益极而盈,或损极而虚,时至则行,无物能违也。甚矣,时之不可不审也。

夫子于损、益二卦,津津时之一言,此天地人物一大关键。于此觑破,可以得寰中之旨,身世了无事矣。

象曰:山下有泽,损,君子以惩忿窒欲。

山下有泽,气通上润,损下益上之象。君子修身,所当损者,莫过忿欲。忿则惩于今以戒其后,欲则塞其源以绝其流。

忿之突兀不化如山,欲之浊秽浸溺如泽。朱子曰:「惩忿如摧山,窒欲如填壑。」

初九,已事遄往,无咎,酌损之。

损以损下益上为义。初以刚居最下,上应六四之阴,自应,损己益四,义无所辞,故自辍所为之事,而速往以益之。忘己之私,以尽心于上,「无咎」之道也。然益人之术,随分量施,虽父兄于子弟,不能概施而直致,况下于上乎?行己之意,不顾上之所安,忠而被恶,爱而见疏,以是也。故当斟酌其浅深以损之。「遄往」者心,酌损者用也。

象曰:「已事遄往」,尚合志也。

「已事遄往」,益上如此其速者,以四赖于初,初应于四,志相合,故不辞捐私以赴之。

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为下固当益上,然枉己从人,适失其益上之具。九二刚中,有志在守正,不肯妄进之象。惟志在守正,故占者利于「贞」;惟不肯妄进,故占者「征」则「凶」也。夫守正不进,是无损于己,何以益上?不知正惟弗损己道,乃所以深益于上也。人固有损而后能益人者,亦有不损而后能益人者,不可不精察也。

象曰:「九二利贞」,中以为志也。

九二非正,而曰「利贞」,志在守中,自能正也。「中」者,无绝上之志,亦无狥上之志,宜守则守,宜弗行则弗行,不别求益上而上己益,贞莫大于是。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

下体三阳,上体三阴,今三阳之中,损去一阳而上之,是三人行则损一人之象。此一阳既上,则上阴来下,于是初与四相偶,二与五相偶,三与上亦相偶。盖物必有两,两则亲,又参一焉则三,三则乱。故必一人行,则各得其友,相与之道,损三以就两而已。象曰:「一人行」,三则疑也。

所以必一人行者,三则各一其心,疑携而不相亲也,安得不损一?

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

阴柔不立,是其疾也。以初九之刚,损己之疾,惟利于速,必汲汲下求,能使初遄来,则疾去而有喜,在我求益之道,庶得无咎。在初之益四,宜遄往,而在四之求益,宜使遄各尽其心,乃能见益。不然,彼方汲汲,此乃悠悠,谁之咎乎?

象曰:「损其疾」,亦可喜也。

在上以受益为喜,四不言益而损其疾,损疾所以受益,故亦可喜。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

位居至尊,天下之物皆其所有,受益本多,然使以骄僻处之,则人心离怨,谁其奉我?五居尊而有柔顺虚中之德,故天下莫不乐以重宝相奉。五虽无意求之,而彼自来,或益之以值十朋之宝龟,虽欲却之而不可得,大善而吉之道也。

象曰: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六五元吉,惟其为六五中顺之德,上顺天理,故「天祐」助之,而人心莫不乐奉也。盖受天下之大益者,非人力智巧所能得,乃自上天祐之也。上祐无他,在己中顺之德而已。故曰:「六五元吉,自上祐也。」明大益不可幸邀,在天尤在德也。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

损下益上,至上九则受益已极,反欲益下。然所以益下者,必有惠而不费之道,不待损己,自可以益人,乃为无咎之道。然亦必出于至正,不苟以悦人为心,则吉而「利有攸往」。人之受其惠而归之者,不复见其有家,而德施无外矣。

象曰:「弗损益之」,大得志也。

君子以益下为志,然损己益人,所被有限,惟弗损益之,施及无穷,乃为大惬本怀耳。䷩震下巽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益,增益也。损上卦下画之阳,益下卦下画之阴。损上以益下,下固益而上亦归于益,故名益。夫损下非善道,作易者忧之,故累词以示训。若夫为上而以益下为心,道已善矣,无所用戒也。处常则事可行,处变则险可济,无所用而不利也。况二五具中正之德,处益下之时,而行以中正,其利可知,故「利有攸往」。震、巽皆木象,有益下之心而济以才具,其利又可知,故「利涉大川」。

彖曰:「益」,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卦名「益」者,卦体损上卦之阳,益下卦之阴。夫为上而损己以益下,受其益者,感说岂有穷极?自应「民说无疆」也。何也?莫尊于上,莫卑于下,故下情疾苦,常艰于上闻,上心侈大,常疏于下逮。上与下若是其难通也。今观卦体,乃自上卦而下于下卦之下,是上之德意,实自上而非虚文,实自上以究及于下,而无中滞,其道大光显矣。夫道不光者,虽施惠于人,而人不感。惟「大光」,则美意良法,实使民说服之无尽,所以民说无强也。以益下而道光而民说,上又何尝不益乎?蒙引曰:下二句申上二句。按,损上益下,自上下下,皆就卦体说。说过卦体,然后转入君民意。阴民象。

「利有攸往」,中正有庆。「利涉大川」,木道乃行。夫益道之善已如此,而卦体九五、六二,同有中正之德,凡所以益下者,皆出于大中至正之心,故所行之事,皆贻福庆于天下,所以云「利有攸往」也。卦象「震」「巽」皆木,人之所凭以涉川者,木也。而凡人之所凭以济险难者,其经纶才具,皆木道也。「利涉大川」者,木道施行,可恃以济天下也。惟利往可以处益之常,利涉可以处益之变。益之无所不利,见之卦体卦象又如此。

益动而巽,日进无疆。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凡益之道,与时偕行。

然益之道,又不止此也。推广之,则学问造化不能违;要归之,则一时足以尽其义。夫「益」之为卦也,卦德「动而巽」,内有震厉奋作之心,而外又沉潜以入义理,斯其日进也,不可限圉矣。卦体乾阳自上而下,坤阴自下而上,是天施其气,地生其形,举万物而并育之,其益无方矣。夫动巽而益自无强,施生而益自无方,皆有候焉。候至而益不得不见,所谓时也。可见凡天下之为益者,其益之道,皆因时自行者也。益之道大而精矣。

象曰: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

风雷之势,交相助益者也。君子修德之益,莫大于迁善改过。凡一见焉即迁,如风之速;凡一有焉必改,如雷之猛。且迁善则过愈寡,改过则善愈纯。二者相为益,亦犹雷风之相益也。

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损」之受益者上三爻,而上九为极;益之受益者下三爻,而初九最深。夫在最下而受上最大之益,何以报之而无媿?宜大有所作为,而其大作又极于大善而吉,乃为「无咎」也。

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

必元吉乃无咎者,大作乃厚重之事,在下之分,本不宜任厚事,而今欲大作,以厚事自任焉,苟不措至「元吉」,则越分违量,为咎滋大,故必「元吉」乃「无咎」也。爻「无咎」,根「受益说」;象「无咎」根「大作说」。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满招损,谦受益。六二当益下之时,而虚中处下,人乐与之,故为「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之象。夫虚中处下,固二之贞也,但阴柔恐不能固守,则无以终受大益,故必永守其贞乃吉。斯道也,不特臣下为然,即王者至尊,犹在上帝之下,惟用此虚中处下之道,亦可享祀上帝而受其益矣,吉。象曰:「或益之」,自外来也。

「或」者,众无定主之词,不知其何人也。不知其何人而皆来益之,我岂尝邀于彼乎?彼自自外来也。非虚中处下,何以致此?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阴柔不中正,不当得益者。然当益之时,槩当得益,而居下之上,又危地也。故上之益之也,以困心衡虑之事,而增益其所不能,是「益之用凶事」也。占者如此,可警惧震动,而去其阴柔不中正之病矣,「无咎」。然上既益我以凶事,而我之承此凶事也,则何以处之?苟处之无道,而倾败披靡,无以副上责望之意,亦未见其果益也。必也处此凶事,皆竭诚心而得中道,于以通信于上,而无负其望焉可也。公即益以凶事者。圭,所以通心之信,通我心之诚,以告于公,使知我实体其责望之意也。

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才德人所本有,但不困苦,则不能坚固。「益以凶事」,正欲其固有之。

六四,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

四当益下之任,而居位不中,故戒之。能以益下为心,而合于「中行」,则以告于公,无不从矣。虽事之至大,如迁国亦利也。盖迁国本以益民,而迁国之时,必有所依倚,乃能有立。如四以益下为心,而合乎中道,虽使主张迁国之议,亦无非益,无非中人用四为依倚以迁国,无不利矣。况事之小于此者,初本「坤」而上迁于四,有迁国象。

象曰:「告公从」,以益志也。

「告公」者,不患上弗从,而患己弗诚。诚有益下之志,公安不从乎?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

阳刚中正以居尊,其惠下之心,非有所为,实出于至性真恻,视下如伤,盖「有孚惠心」也。惠下如此,不问可知其「元吉」矣。何也?我以至性惠下,则下之感我德者,亦皆实出于至性之真恻。上施下应,总一真意流行,岂非大善而吉之道乎?

象曰:「有孚惠心」,勿问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益:下惟问其心,既已「有孚」,自应「元吉」,勿复问矣。惠下之志至,使人以真意应我,方见感洽透彻,无复遗憾,大惬本志也。

上九: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阳刚务进,况居益极,求益不已,则人莫肯益之,而争欲击之矣。由其立心失益下之恒理,是以「凶」。

象曰:「莫益之」,偏辞也。「或击之」,自外来也。

「莫益之」,特就其不得益而言之,犹偏端之辞也。若究言,则「或击之」矣。夫曰「或击之」,则亦不知其何人,不期其至而「自外来」者也。䷪乾下兑上

夬,扬于王庭,孚号有厉。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夬」,决也。以五阳除一阴,决而去之,而己不劳力也,故名「夬」。三月之卦也。五阳决一阴,势虽至易,然正不可易视而苟率处之也。必明扬其当决之罪于王庭,使上下咸知其必宜决,而非有私也。然一君子欲决之,一君子又庇之,或忽为不必决而欲留之,或姑以为可决而实存之。君子与君子方猜嫌不一,彼死灰不更然乎?故宜尽孚诚以呼号同朋也。然犹未也,君子常疏,小人常密,故彼罪虽著,我力虽齐,尚有危厉,不可安肆也。但君子之心,又非与彼角智斗力也,惟先自治己躬,实可以服彼之心,而不宜专恃势力之威武以求胜,则阴可决,而所往无不利矣。决阴之难如此,可曰易乎?势盛如此,而终不用势,此其为阳刚君子。

彖曰:「夬」,决也,刚决柔也。健而说,决而和。

「夬」,决也。在此卦,卦体五刚决一柔也。夫其决本易,而卦德「健说」。内健则无私,所以能决;外说则不激,所以能和。盖决去小人,本天理所当然,而汹汹焉行以激躁,徒开争夺反复之端。古之善去小人,不受其反噬者,未有不由于从容镇定者也。此卦德之善也。

「扬于王庭」,柔乘五刚也。「孚号有厉」,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穷也。「利有攸往」,刚长乃终也。何以扬其罪?卦体一柔乘五刚之上,阴小而居君子之上,即其罪也。「孚号」而犹有厉,盖知有危厉,则君子之道乃无虞而光显也。「告自邑不利即戎」者,专尚威武,则所尚乃取穷之道也。「利有攸往」者,卦已五刚再长,则纯乾阴类乃终,而无复遗类矣,故吾道可以利往也。不然,小人有一人之未去,犹足为君子之忧,犹人欲有一分之未去,犹足为天理之累也。

象曰:泽上于天,夬,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

「泽上于天」,势必溃决而注于下。君子之泽,亦有溃决于下者,施其惠禄,以究及于下,不停蓄于上也。使居蓄其德而不施,则所忌而不敢也。

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咎。阳刚在下,不度势位,而恃壮进决,为「壮于前趾」。前犹进也。以此往决小人,必不胜矣。是本欲决人,而反自贻咎也。

象曰:「不胜」而往,咎也。

往决人者,必先虑其胜,乃可以往。以不胜之势,而冒昧一往,非咎而何?圣人大用,皆在未举之先,胜算全定,然后一举而人莫之御。

九二,惕号,莫夜有戎,勿恤。当决之时,人皆用刚太过,九二以刚居柔,又得中道,故不自恃刚壮,而能忧惕呼号,以自戒备,则虽有乘暗而为患者,亦无惧矣。暮夜之中,而猝有兵戎,亦可无恤,惟有备也。

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夬时最患不中,则过恃其刚,略无防戒。二得中,故有「戎」亦「勿恤」。

九三,壮于𬱓,有凶。君子夬夬独行,遇雨若濡,有愠,无咎。过刚不中,是欲决小人,而刚壮见于面目,有凶道矣。在众阳之中,九三独与上为正应,在三必有跼蹐形迹之疑,恐为上所累,而见憾于众君子,故急于自异,不觉悻悻于面目也。不知君子之决小人,第问本心何如耳。果其决于其决,必欲去之,则虽不同于众阳,独与上合,独行遇雨焉,以至若为上所濡染,而为君子所愠。然心既在决,必终能决之而「无咎」也,又何必壮𬱓以致凶乎?「夬」虽五阳决一阴,而恃壮志疏,未有不凶者。甚矣敌阴之难,圣人之大用见矣。

象曰:「君子夬夬」,终无咎也。

君子既有「夬夬」之心,始虽独行,终归于夬,何咎之有?

九四,臀无肤,其行次且,牵羊悔亡,闻言不信。

以阳居阴,刚决不足也;不中正,智德俱劣也。故欲居则不安,欲与众阳竞进,如「臀无肤」,不能安居也。夫不居则行可矣,乃刚断不足,欲进而不前,「其行次且」也。此皆由以不决之才,而与众阳竞进也。若不与竞前,而安随其后,如「牵羊」者之不当其前而随其后,则可进而「悔亡」也。然当决之时,志在上进,虽闻此言,岂能信之?躁急在中,必不能用处后之策也。使信之,则何患矣。

象曰:「其行次且」,位不当也。「闻言不信」,聪不明也。

「其行次且」,由无中正也。「闻言不信」,由聪德之不通明也。

九五:苋陆夬夬,中行无咎。苋陆,感阴气之多者。九五为决之主,而切近上六之阴,感受阴气如「苋陆」然必也决而决之,断于驱除,而又合于「中行」,不为过暴,则「决而和」矣。「无咎」,恐其昵于阴,又恐其一反而入于激也。

象曰:「中行无咎」,中未光也。

合乎「中行」,固无咎矣。然心有所比,不得已而决之,事虽无咎,而意潜有系于中道,未得为光大也。上六:无号,终有凶。阴居穷地,党尽势危,无所号呼,终必有凶。

象曰:「无号」之「凶」,终不可长也。

阴将尽,终不能复长,无复可望,故「凶」。䷫巽下乾上姤,女壮,勿用取女。

「姤」,遇也。望其至而至者曰「复」,喜之也。不愿其至而至者曰「遇」,骇之也。决尽则为纯乾四月之卦。至姤然后一阴可见,而为五月之卦。以其本非所望,而猝然遇之,故名「姤」。夫阴遇阳,女遇男之象。女子不待六礼之聘,而偶与男遇,已非贞女矣。况所遇又五阳,则不贞之甚,女之壮者也。壮者,乖柔静之德,无复忌惮羞耻者也。如此而取以自配,其害阳岂小?故「勿用取女」。明此一阴之不可昵也。其失全在遇,更在以一阴而遇五阳。

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

「姤」,遇也。在此卦卦体一柔与五刚相遇也。「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

凡取女自配,非一朝一夕之故,欲久长而成家。今女之壮者,必不能改其不贞之性,难与长处,故「勿用取」之也。

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

夫一阴遇五阳之象,固不善矣。而遇之为道,极言之未尝不善。以卦体求之,五阳在上,而一阴生于下,天地之气相遇,时当五月,品物皆茂育而章灿也。非遇何以「咸章」?再以卦体九五求之,天下惟人君之尊为中,万物而独立以正位乎上,所谓「中正」也。九五则以刚健之德,而遇此中正之位,德与位适相遇,故乘权布化,其道大行于天下也。非遇何由大行?此两义者,皆遇之善,不可不遇者也。姤之时义大矣哉!

然此卦之为「姤」,则其遇之不善者也。一阴之生虽微,而可虑者甚大,人皆忽其微,而不知其萌之当谨,则处此之时义,岂不大矣哉?

象曰:天下有风,「姤」,后以施命诰四方。

风行天下,物无不遇。后之与民,本难相遇,惟以命令诰四方,而君民之心相遇矣。

初六,系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

「柅」,所以止车,以金为之,则坚甚。初阴虽长,然势微而躁进,未有不取害者。戒而阻之,爱君子亦所以爱小人也,故必坚止不进,如「系于金柅」。如是守正则「吉」矣,若有所往则「凶」。二者可不择处乎?然初阴之势,固不可遏也,如豕虽羸,而势必至「跳梁」「蹢躅」之壮,君子奈何不蚤为之备也?

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

柔之为道,好相牵引而进,故圣人止之。盖独行无私者,阳刚之性;攀缘连引者,阴柔之能,一阴之所以可畏也。

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鱼」,阴物。二与初密比而相遇,「包有鱼」之象也。斯时也,初阴尚在我管辖之中,制之在己,故犹可「无咎」。若我不制,而使遇于众宾,谁能制之?将不利于众,其害广矣,机会岂可失乎?

象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

二果能「包」之,使不得逸于外,何由而害于宾?故二之责重矣。

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性不躁者,居行有常;势有与者,进止自定。九三过刚不中,下不遇于初,上无应于上,以暴性而处孤势,居则不安,行又不利,臀无肤,其行次且之象也。然既无所遇,则无阴邪之累,虽危而无大咎也。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牵也。

虽「其行次且」,然未牵于阴,何咎乎?九四,包无鱼,起凶。

初阴在下,民象。本应于四,今乃遇九二而不及己,「包无鱼」也。自失其民,难必及之,凶必自此起矣。

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

易象或以阴为小人,或以阴为民。以为小人,远之可也;以为民,民不可远也。四失其民,若自推而远之,所以为「无鱼」之「凶」也。夫子恐人以此象与「包有鱼」同作小人看,故特明其为民,见取义之殊也。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

瓜,物之阴而在下之象,且甘美如小人之柔媚,善溃如小人必至于极盛也。九五位为卦主,如把之高大;阳刚中正,如把之坚实。以在上之刚,而下防始生必极之阴,有以把包瓜之象焉。然未必其果能制之也。阴阳迭胜,天运固然,必也含晦章美,敛其声色,密其心思,静以制之,则阳明复盛,阴患潜消,本失忽得,有如自天而陨矣。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

九五「含章」,惟其为九五有中正之德,故能自含其章美也。「有陨自天」,岂幸致哉!惟知其为时运之常,而「含章」以静俟之,乃志不违乎命也。不违命,命斯祐之矣。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

「角」,刚而在上。上九以刚居上而无位,不得其遇,为「姤其角」之象,吝道也。然无遇则亦无阴邪之累,故「无咎」。

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居上而不得其遇,上斯穷,穷斯吝矣。䷬坤下兑上「萃」,亨。王假有庙,利见大人,亨,利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萃」,聚也。坤顺兑说,彼此之情聚矣。九五刚中而二应之,上下之情聚矣。泽上于地,浸润上行,发荣滋长,万物皆聚矣,故名「萃」。夫聚之为道,其吉占有四,而皆不可以无戒。夫「庙」,所以聚祖考之精神,今卦为「聚」,是王者能聚己之精神,可以至庙而事祖考矣。然亦必能聚己之精神,而后可以假庙也。「吉」而「有戒」者,此其一。物之既聚,必统于大人,乃安泰而亨,不见大人不亨也。欲见大人,又必自相聚以正,乃可以见大人而致亨;不正,无以见大人而致亨也。「吉」而「有戒」者,此又其一。「萃」者,丰茂之时,凡祭者皆得从厚,用大牲吉。然必当萃之时,而用大牲乃吉。不聚,不可用也。「吉」而有戒者,此又其一。凡事惟聚,则素备已定,举而措之,无不克济,「利有攸往」。然亦必聚而后利往,不聚无以往也。「吉」而有戒者,此又其一。要之,皆贵于聚也。

彖曰:「萃」,聚也。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萃,聚也」,在此卦。卦德此顺理而彼悦服,彼此之情可聚矣。卦体九五刚中,而六二应之,刚柔相资,又同德相助,上下之情可聚矣。合此二者,故能聚也。

「王假有庙」,致孝享也。「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

至于庙中,是致其孝享之诚也。欲致孝享,非聚己之精神,何以致乎?聚而宜见大人,见大人而遂可以亨者,惟其相聚原以正也。不正之聚,何以见大人而致亨乎?聚乃可以用大牲,聚乃可以利攸往,皆顺乎天理之当然也。使匮乏而求丰,祀无素备而欲有为,则非顺理之行矣。

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故天下无往不有聚,无往不贵有聚。以天地言之,聚则二气通,不聚则化育闭,天地未有不乐于聚者也。以万物言之,聚则丰美,不聚则衰落;聚则亲密,不聚则暌疏;万物未有不乐于聚者也。故即其所聚观之,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举天地之大,万物之广,其所为必不容已之情,惟聚而已矣。

象曰:泽上于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润泽之气,尽出于地上,则万物齐育矣。君子当民物萃聚之时,恐人之狃治而忘乱,习安而忘危,故必修戎器而聚之,以戒不虞之乱。书之「克诘戎兵」,诗之「用戒戎作」,皆处萃聚极盛之时,而儆备不虞,不敢荒弛武备,启天下窥伺之心也。初六,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上应九四,是所当与「萃」者也。然隔于二阴,溺于同习,而近易相比。且当「萃」之时,急于求「萃」,阴柔之性,不能自守以有待,则虽所应在四,而不能「萃」于四,是「有孚」而「不终」,志乱而妄聚也。为初之计,若呼号正应欤?则众且一握为笑矣。夫背邪向正,在我有迁善上达之美,而反沮于聚笑,不敢变移,此阴柔之所以无能为也。故初当勿恤人笑,而直往从正应,乃可以无咎。象曰:「乃乱乃萃」,其志乱也。

「乃乱乃萃」,非独其迹之乱,盖其志乱也。既知有正应,而又溺于近习,怵于群讥,心无主而妄聚,人情大抵然矣。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礿。

二本应五,而杂于二阴之间。若系二阴而失九五,是顾私背公也;「萃」九五而舍二阴,是利已弃群也,皆未吉而有咎。莫如牵引二阴以萃于五,则「吉」且「无咎」也。且二柔顺中正,虚中以上应;九五刚健中正,诚实而下交,是吾之孚有以感上之孚,诚意既至,文饰可俭,若礿祭之薄可也。「孚乃利用礿」,专以二应五,说与「引吉」不相蒙。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

五不可背二阴,又不可系权于二者之间,而引下阴以同「萃」在上之刚,两得之矣,非中不能若是之适当也。夫人孰无中?而涉身「萃」地,营私执见,变其中者多矣。故「引吉无咎」,由二之中未变也。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

阴柔不中正,上无应与,欲近而求「萃」于四,然无德无援,彼何取于我而与我「萃」?故求「萃」于近而不得,「嗟如」而无所利也。为三计者,惟往从于上,以分当「萃」而「萃」之,于理无咎耳。但不得其「萃」,困然后往,复得阴极无位之爻,亦「小吝」矣。然失在见之不早,实则理之正也,「小吝」何足恤乎?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往无咎」:上本正应,我上而巽从之,于理为顺,故「无咎」。九四,大吉,无咎。

上比九五,得上之「萃」也;下比众阴,得下之「萃」也。四可谓得志矣,然以阳居阴,不正。夫自古以不正而得君者多矣,以不正得民者亦有焉,若齐之田氏、鲁之季氏是也,得为无咎乎?故必使其「萃」于上下者,无往不出于正,至于「大吉」,然后「无咎」也。象曰:「大吉无咎」,位不当也。

必「大吉」乃「无咎」者,以四居位不正,疑其所为未必尽善,故戒之。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

卦之为「萃」,柔当「萃」于刚也。然卦惟二刚,而九四非尊位,不足当天下之「萃」,惟九五则居于至尊,其「萃」乃为有位也。然五非徒恃其位也,阳刚中正,德与位称,以此受人之「萃」,无咎矣。即或人有未孚,亦惟自修其「元永贞」之德,则人自信之而「悔亡」。盖居大位以受人之「萃」,如此其不易也。卦体近比,故「元永贞」之理,亦同于「比」。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萃有位」矣,然「萃」徒以位,而人或未孚,则于五之志,未为光大也。

上六:赍咨涕洟,无咎。

「萃」终则散,况阴柔质弱,无位望轻,处「无萃」之时,而己无可以致人之「萃」,求人莫应,势孤矣。势孤而不知惧,其害岂止于「无萃」乎?故必忧危之甚,至于「赍咨涕洟」,虽不得「萃」,尚可自保而「无咎」也。

象曰:「赍咨涕洟」,未安上也。

上而无位,众莫与之,故不敢自安,而至于「赍咨涕洟」也。䷭巽下坤上

「升」,元亨。用见大人,勿恤,南征吉。「升」,进而上也。卦自「解」䷧来,柔上居四,是柔以时而上进也,故名「升」。夫柔以时升,循序而不妄进,已善于进矣。且卦德内巽,则善酌乎事理,外顺,则不失乎时宜,皆利进之德也。卦体九二刚中而五应之,在我有其具,而在上有其应,又利进之机也。以此而升,大善而亨矣。「元亨」若何?用以见有德有位之大人,未有不见欣纳者,可勿忧恤也。凡自下而上,自暗而明,有志于前进者,皆可以遂其所适而无碍,吉矣。「用见大人、南征」,皆升也。「勿恤吉」,即「元亨」。

离居南方,自「巽」而坤,其行自南,故有「南征」之象。彖曰:「柔以时升。」

卦名「升」者,卦变「柔以时升」,向时柔居乎三,今以时而升乎四也。盖升之道,在时稍急则被摧,稍缓则失势,惟时至自不能不升,此升之善道也。

巽而顺,刚中而应,是以大亨。

卦变已善矣,乃卦德又巽而顺,卦体又刚中而应,内则沉潜斟酌,无急遽之心,而外又因势顺宜,无妄动之戾。在我强毅不激,有可进之才;而在上虚怀下应,适见我才之美。凡此皆上进之无碍者也,是以「大亨」。

用见大人,勿恤,有庆也。「南征吉」,志行也。

升之元亨如此。故以言乎见大人,则我乐得大人,大人亦乐得我,欢庆甚矣,何恤乎?以言乎「南征」,则欲前进即前进,无所牵于旁,无所曳于后,志克行矣,何勿吉乎?凡此,皆以时升致之,以巽顺之德、刚应之势致之也。凡欲升者,未有不由斯道者也。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顺德,积小以高大。「顺」作「慎」。木伏生意于地中,而渐发达于地上,自下而高,升之象也。夫木之生也,一日不长则枯;德之进也,一息不慎则退。必念念谨审,事事谨审,积之惟见其小,而忽已成其高大,此君子之升也。初六,允升,大吉。

升道在乎巽顺。初以柔顺为巽主,当升之时,而巽从于二阳,信能升之象也。占者如之,则「大吉」矣。

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初六之才,本不能升,而能「允升大吉」者,上合乎二阳之志也。

九二,孚乃利用礿,无咎。

六五柔中虚中以下应,无杂志于内而耑应于我者也。九二刚中诚实以上交,秉无私之性,而尽心于上者也。我之孚有以感乎上之孚,则真意相注,不烦文饰。「孚乃利用礿」,其诚上升,不负上矣,无咎。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有九二之中实,则孚诚足以上感。上下之间,有感必应,有动必成,喜莫大焉。惟其为九二之孚也。凡言孚,或取中虚,或取中实。中虚则心无杂,中实则志不苟。真实朴诚,谓之九二之「孚」。至诚未有不动,自有喜矣,多饰何为?九三,升虚邑。阳刚之才,既可以进,当升之时,又利于进,而临于坤阴。阴体为虚,坤象为邑。进临虚邑,如入无人之地矣。

象曰:「升虚邑」,无所疑也。

「虚邑」之象,以其无所疑滞于前也。

六四,王用享于岐山,吉,无咎。

以柔居柔,柔顺之至,诚意之极也。积其卑顺之恭,以无忤于上,而诚意上升焉。王用以事岐山之神,亦应获福而无戾矣。「吉无咎」。云峰胡氏曰:随上体兑,兑正西羑里,视岐山为西,故曰西山。此卦上体坤,坤位西南,岐山在雍州南,故直曰岐山。

象曰:「王用享于岐山」,顺事也。

下之事上,惟有一顺以顺事之,积久不渝,鬼神可享,况于人乎?若卑顺之中,微有傲逆,神吐之,人害之矣。六五,贞吉,升阶。

当可升之时,居尊位,又有可升之势,但以阴居阳,性之杂者,未能纯心守正,则其升犹未可必其无碍耳。必其循理守德,正而固,则「吉」。以五之时位,而一循正理,其升如升阶之易,何勿吉乎?

象曰:「贞吉升阶」,大得志也。

升进固得志之事也。使升不以贞,己内媿于心矣。不贞而致艰阻,益自负其志矣。贞以致升阶之易,内光明而外通坦,其得志何如乎?故曰「大得志」。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贞。阴柔居升极,昏冥于升而不已。斯道也,无适而利,惟用于不息之贞则利耳。盖冥升者贪于利,不息之贞,则人所本不当息之正理。反其不已于外之心,而汲汲于内,则惟患其有息矣,何不利?

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冥升,亦其心之不知止耳。实则以冥升而在上,岂复有能升之理?惟有消亡,不能加益,徒劳心奚益?䷮坎下兑上困亨,贞,大人吉,无咎,有言不信。

困者,穷而不能自振之义。阳刚之德,何往不可有为?今坎刚为兑柔所揜,九二为初、三所揜,四、五为上六所揜,阳刚被制而无以施其才,故名「困」。夫身有困时,心无困时,尽其义之得为,以听其命之不得为,固无时而不亨也。而卦德处险而悦,亦有亨义焉。故人必处困而心能亨,则得其贞也。然处困而贞,非大人不能。卦之二五,亦有大人之象,故惟大人处此,乃能「吉」而「无咎」也。苟不安守晦默,而尚口多言,人谁信之?非「大人亨,贞吉无咎」之道矣。

进斋徐氏曰:「兑口不掩,言象;坎刚中有孚,信象。坎兑相失,故有言不信。」彖曰:「困」,刚揜也。

卦名困者,以卦体刚皆为柔揜也。下卦阳寡,而陷于二阴之中;上卦阳众,而在一阴之下,阴为之主,此阳刚之困也。险以说,困而不失其所亨,其惟君子乎?「贞大人吉」,以刚中也。「有言不信」,尚口乃穷也。

刚既困矣,乃卦德险以说,身虽困而心自有可说,不失其所亨,非君子能之乎?故亨乃为贞,而必属之「大人吉」者,正以二五刚中,有大人之德也。又戒以「有言不信」者,处困之时,而欲以口胜,则多言适以取困,乃穷道也。

象曰:泽无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君子处困,惟委致其命,以遂我之志而已。致命亦未必必死,但自分一死,致命于彼而不复惜,何事不可行?是亦困而亨也。不然,瞻前顾后,身名败没,此恨何穷?是乃真困矣。

初六,臀困于株木,入于幽谷,三岁不觌。

以阴柔处困之底,居暗之甚,其才其地皆不足以自拔者也。处困底,故所居不安,为「臀困于株木」之象。居暗甚,则终无出期,为「入于幽谷,三岁不觌」之象。蒙引曰:底字贴臀字,人行则趾为下,坐则臀为下,故以象初。甚字贴三岁。

象曰:「入于幽谷」,幽不明也。

「入于幽谷」,则惟见幽暗,终不能明也。

九二,困于酒食,朱绂方来,利用亨祀,征凶,无咎。

他爻之困多致凶悔,惟二以刚中之德,才猷既美,可以遂其所欲,不至凶悔。然正以得所欲之多,而重为身累,如酒食本人之所欲,而醉饱之过,反以致困也。且二有刚中之德,而九五以同德应之,象为朱绂之王者方来求于我也。下诚实以上交,上专一以下应,感孚如此,享祀之道也,故占为「利用亨祀」。然二之刚中得应虽如此,而身当困险,「征」则必「凶」,但义不苟免,尚为「无咎」。

象曰:「困于酒食」,中有庆也。

以有中德,能贻福庆于天下,是得所欲之多也。然庆在天下,困在二矣。六三,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

阴柔不中正,以处困时,无适而可。故居四之下,而欲推乎四,则四坚不可动,是「困于石」也。居二之上,而欲藉二以为安,则二不甘承伏于下,是「据于蒺藜」也。进退不利,则身危且死,家不可保。上六虽吾正应,是吾之妻,而不相应,「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则家不保矣,凶。

象曰:「据于蒺藜」,乘刚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不祥也。「据于蒺藜」,以二刚本非所乘,而三乘之以求安,故不安弥甚也。「入于宫,不见其妻」,不祥莫大焉。

九四,来徐徐,困于金车,吝,有终。

初六正应也,奈四不当位,无济人之才,故初方困于下,而我不能救。初之来也,徐徐然未得遽与我合也。初又为九二所隔,「困于金车」,而不能自拔以就我也。不能拯吾正应,「吝」矣。然邪不胜正,久之而妄求者去,正应者合,终必得合矣。二「坎」体,有车象,刚,金象。

象曰:「来徐徐」,志在下也。虽不当位,有与也。初之「来徐徐」,四之才虽不足以拔之,然其志则欲拯之也。故四虽不当位,为无才,而终与初遇也。

九五,劓刖,困于赤绂,乃徐有说,利用祭祀。

上为阴所揜,则伤于上而「劓」矣。下又乘刚,则伤于下而「刖」矣。上下既伤,则凡所以奉身者,皆适为身累,赤绂之服无用,而反为所困矣。乃五有刚中之德,因时干理,久后尚有可济。且兑为说体,故不终困,而徐有说。且其刚中为诚实之心,以祭祀鬼神,亦可久而获福。盖不特其干理之才可以免患,而朴诚之心自足以基福,所由困而不困也。

蒙引曰:九五不主人君言,故曰困于赤绂。

象曰:「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说」,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劓刖」,则上下皆困,志未能自得也。然又徐有说者,以其有中直之德,中则不滞,直则不屈,故可济也。「利用祭祀」,盖神之福人,须人有以受之。五之中实,乃所以受福也。

上六:困于葛藟,于臲卼,曰动悔有悔,征吉。

阴柔居困极,故缠束拘絷而不可动,「困于葛藟」之象也。震撼危动而不可静,「困于臲卼」之象也。如此则何往而可哉?亦曰动辄得悔而已耳。然物穷则变,困极可亨,若能有悔咎从前之心,而改其所为,则处世有道,本无缠束,本无危撼,以征获吉矣。

象曰:「困于葛藟」,未当也。「动悔有悔」,吉行也。「困于葛藟」,非彼能困我,乃我阴柔无才,处之未当也。本动悔而能有悔,则凡所动作,无非迁善改过之心,其行为吉行矣,安有终困者乎?䷯巽下坎上

井,改邑不改井,无丧无得,往来井井。汔至,亦未繘井,羸其瓶,凶。

井者,穴地出水之处。巽木入乎坎水之下,而上出其水,井象也,故名井。井之为道,体有常,故用不竭。邑虽可改,井不可移,此其体之常也。故在井初无得丧,而人之用之,往者来者,皆井其井也,此其用之不竭也。夫因常而用之,若无所容致戒矣,不知其敬勉之心,无时可废也。苟汲井而几至,亦未尽收其繘于井,而羸败其瓶,则井虽无得丧,而我不获其用矣,凶。是知事有仍旧守常,而又当敬勉以用之,无使几成而败也。

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井养而不穷也。卦名井者,巽下坎上,卦象为巽,木入乎水下,而上出其水,故名井。井之为井,本诸内者有源,出诸外者有道,可以养物而不穷,故坎巽合而井道成也。从井看出养来,是夫子所取,非文王本旨。

「改邑不改井」,乃以刚中也。「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羸其瓶」,是以凶也。

「改邑不改井」,以卦体二五刚中,刚则能坚久,中则又可久之道,故能有常德而不失其旧也。井以上出为功,今「汔至亦未繘井」,是尚未有功也。功未成而「羸其瓶」,则养物之用废矣,是以「凶」也,可不敬于几成哉?

象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劳民劝相。

「木上有水」,津润上行,犹井之水在下而汲之以上也。井能养物,君子亦有养人之道焉。恐民不得所,必为之制田里,计俯仰以抚劳之,使有以安其身,慰其心。又必鼓其仁让之性,作其亲睦之情,使之勇于任恤,急于赒助。劳民者,君之养民;劝相者,使民相养。君子养民之心,于是曲尽,而天下无一人不得其养矣,此君子之井也。

初六,井泥不食,旧井无禽。

井以阳刚为泉,上出为功。初六阴柔则「无泉」,在下则不为人用,故其井为「泥」,而人不食之。泥不可汲,而废为「旧井」,非特人不食,而禽鸟亦莫之顾也。进斋徐氏曰:「人品污下,不能强于为善,无用于世,为人所弃。观此爻可以知勉矣。」象曰:「井泥不食」,下也;「旧井无禽」,时舍也。

「井泥不食」,以其居下,故不上出而淤也。「旧井无禽」,则为时所弃也。

九二,井谷射鲋,瓮敝漏。

刚中有泉矣。然上无正应,下比初六,功不上行,而仅可下润微物。以井言,如井旁穴出之水,仅可以射注于鲋,不能及人也。以汲井言,如瓮敝而漏其水于下,不足以上出也。「鲋」,鱼名,谓初。象曰:「井谷射鲋」,无与也。

二有泉而仅为「井谷射鲋」者,以其无应与于上也。

九三,井渫不食,为我心恻,可用汲。王明,并受其福。以阳居阳,纯乎刚德,井泉之洁者也。乃居下体,未为时用,是不为人所食,而人人为之心恻也。夫井泉之渫,本可以汲而济物,今特无人汲之耳。设使王者明,则必识其德之可用,而汲之以及物,将汲者受者并受其福惠矣,此所以恻之也。象曰:「井渫不食」,行恻也;求「王明」,受福也。

井渫而不食,则行道之人皆为心恻,天下所公惜也。恻之不已,而思求一王明焉,非私九三一人也。王明则上下均受其福矣,能勿重为之望?六四,井甃,无咎。

阴柔得正,而阴不能有泉。其为井也,但能修治不污,而不能有及人之功。然以自守,固无咎矣。

象曰:「井甃无咎」,修井也。「井甃无咎」,盖其整败去污,修治之功亦勤矣。九五,井冽,寒泉食。

井以冽为贵,泉以寒为贵。九五阳刚之德,且居中正之位,功及于物矣。故其井则洌清,其井中甘寒之泉,则已为人食也。

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诸爻非无美泉,而独五为「寒泉食」者,盖位中且正,居及物之地也。上六,井收勿幕,有孚,元吉。

「收」,汲取也。井以上出为功,而上六居卦之上,则井为人所汲取,「井收」之象也。「坎」口不揜,而上六适居「坎」口,则又「勿幕」之象也。夫「井收勿幕」,是其实有不竭之原泉,「有孚」之义也。人能实有及物之德而有孚,则施济无穷,大善而吉矣。

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

以元吉而在上,乃井道之大成也。初泥二谷未可用。三渫四甃,井道方修。五既可食,而上又收而勿罨,则功用及物,而井道大成矣。䷰离下兑上

革巳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

「革」,变革也,不安其故而改除之也。上泽下火,火然则水乾,水决则火灭。少女在上,中女在下,女本不可同居,而又伦叙有乖,仇怨滋起,皆变克相革之义也,故名「革」。夫人情可与习常,难与通变;可与乐成,难与虑始。故方革之始,人心疑阻不一,必待已革之后,利害昭然,人乃孚信之。然则事之可不革者,甚不必轻改以惑众心。而事之必当革者,尤不可惧谤而丧善事也。夫革之难如此,而所革可以不当乎?卦德内文明以灼理于未革之先,外和说以顺情于方革之际,则所革大通而得其正,妄革之悔可亡也。盖内明外说,所以元亨,此革之正也,故利于如是之贞。不贞则不孚、不亨,而反有悔矣。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卦名「革」者,以卦象水火相灭息,二女同居,其志不能相得,故曰「革」。

「巳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说,大亨以正,革而当,其悔乃亡。

「巳日乃孚」者,未革之日,人尚未信,惟既革,则其当革之故,人人晓然,而人乃信之也。「元亨利贞悔亡」者,卦德「文明以说」,明则真见义理,而其革也不苟;说则和协人心,而其革也不骤,故其革大亨而正也。得正,则所革者皆不可不革之事,革而得当,其悔乃亡,否则安能无悔乎?

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

夫革道,推而言之,若天地之气序相革,而四时以成,是有不得不革者在也;若汤、武之革命,上顺天理,下应人心,亦有不得不革者在也。皆时使之也,革之时大矣哉!

象曰:泽中有火,革。君子以治历明时。

「泽中有火」,水决则火灭,革象也。君子观天地之间,革之大者,无过四时,但气候推迁之节,人不能详,君子则治历以明之,所以示天下以天之革也。

初九,巩用黄牛之革。

虽当革时,而居初则分犹卑,不当事任,无应则上无援,不得自伸,未可辄有所革,惟安静平易,以中顺之道自固可也。象为「巩用黄牛之革」。

象曰:「巩用黄牛」,不可以有为也。

位应未集,不可强而有为。

六二,巳日乃革之,征吉,无咎。

柔顺则不违众,中正则无偏邪,文明能烛理,应上又得权,于是可以革矣。然革非得已,必审处万当,然后革之。「巳日乃革之」,则其征进,有吉,无咎。才德权位无不如意,而革终未可易。圣人之慎改作而不敢有恃也。

象曰:「巳日革之」,行有嘉也。

革之太易,则革弊生弊,益为不美。必「巳日乃革之」,则其行也,谋出万全,有嘉美之功矣。

九三,征凶,贞厉,革言三就,有孚。

革道贵审而戒躁。九三过刚不中,居离之极,躁于革者也。以征则凶,虽贞亦厉。然非终不革也,时已当革,但失之不审耳。若其议革之言,至于三次成就,初焉,众以为当革;再焉,众以为当革;三焉,众以为当革;是断然当革。事当而人孚之矣,革之可也,否则为凶厉。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革言已至三就,又何往乎?此固时之不能不革者矣。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以阳居阴,所革有不当之悔。然卦已过中,不复有待,又当水火之际,势相灭息,皆革之时,而刚柔不偏,不失之迫,亦不失之弛,正革之用也,故「悔」可「亡」。然在我虽有时有用,可以变更,而人或未信,亦未可革也。必人皆孚之,然后改革政命,可获吉也。「悔亡」,特不乖事体,不拂人情而已。吉则一除积患,大启新功矣。

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改命而吉,以上下皆信其志也。使我欲革,而上下不喻我心,其能行乎?

九五,大人虎变,未占有孚。

阳刚中正,为革之主,是大人在上。处常则为自新新民之极,处变则为顺天应人之时,此皆合天下而更新之,若虎之毛落更生,而光润鲜好也。此象也,在占者必其未占之时,人已信其如此,乃足以当之耳。

象曰:「大人虎变」,其文炳也。

虎变之象,其文炳然明盛也。

上六,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征凶,居贞吉。

革道至上,天下无一人不变。在有德之君子,则美积于中,文现于外,如豹之变。在无德之小人,虽不能大变其心,亦能外革其面,以顺王化。革道至此已成矣。若更进而有所变,则烦扰滋凶,惟安静固守,居贞则吉。盖革非得已,革之已成,不可复革。且上六之才,不可有为也。

象曰:「君子豹变」,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顺以从君也。「文炳」者,文之昭布于天下,礼乐风化之类,炳著一世者也。豹变则为文蔚,文之发见于一身,言动威仪之类,蔚美可观者也。小人革面,虽不能化其心,然已顺以从君命,不敢自异于维新之化矣。䷱巽下离上鼎,元亨。

鼎,烹饪之器也。为卦,初阴分植于下,为鼎足。二、三、四阳实于中,为鼎腹。五阴对峙于上,为鼎耳。上阳横贯于上,为鼎铉,鼎之体也。且巽木入于离火之下,鼎之用也,故名鼎。卦象有巽顺聪明之德,卦变有上行之位,卦体有刚中之辅,有此三者,大善而亨之道也。蒙引曰:「元亨」不承「鼎」字,自为占辞,如大畜、益之例。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饪也。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

卦之名鼎,以卦体有其象也。且二象以木巽乎火之下,又所以致亨饪之用也。夫鼎之用岂小哉?圣人思己之临天下,实出上帝之命,不可无以享之,则亨以享上帝焉,享上帝固资之鼎也。思己之临天下,实赖圣贤之力,不可无以养之,则又极饔飧牢礼之盛,而大亨以养圣贤焉,养圣贤亦资之鼎也。鼎之用何其大欤?

巽而耳目聪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元亨。辞曰「元亨」者,卦象下巽,是内能巽顺以入理矣。而上离为目,五为耳,又有听无不聪,视无不明之象。巽顺聪明,是有其德也。卦变自巽来,柔进居五,是有其位也。卦体五得中,而下应九二之刚,是有其辅也。有德有位有辅,可以尽善道而无不通利矣。「元亨」不亦宜乎?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木入于火之下,以致烹饪,鼎之象也。夫鼎之为器也,立体端重,而中受物实。君子体之,正位而凝命,亦如鼎之端重而能受也。正位者,内而斋庄,外而安重,表里大小,莫不一于正焉,如鼎之端重也。如此,则动符天理,静见天心,遂有以凝聚天命于己而不失,如鼎之克受物实也。初六,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

居鼎之下,鼎趾之象也。上应九四,趾而向上,则颠矣。然当卦初,鼎未有实,而旧有否恶之积焉。今因其颠而出之,则又为利矣。其在人事,则如妾本贱也,得妾而因以得子。盖「颠趾」「出否」者,因败以为功,犹因妾得子者,因贱以致贵,则虽「颠趾」而未尝有咎也。

象曰:「鼎颠趾」,未悖也;「利出否」,以从贵也。

趾而颠,悖矣,然未悖也。盖「出否」之利,由其上应九四之贵。所从者贵,有去故取新之义焉,故为「出否」,故为「未悖」。

九二,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二有刚中之德,是鼎之有实也。我有德而不幸密比于初阴,初以不正求我,适为我害,是我仇也,我于是有疾矣。有德之人而比于匪类,如病患在身,受其伤累,不可以一朝安也。然二能以刚中自守,使初虽近而不能就,我则不为所浼,克保其德矣,吉。象曰:「鼎有实」,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终无尤也。

鼎既有实,愈不可不慎所往。慎则我仇虽有疾,而不能为我累,终无尤过也。人奈何以有德可贵之身,而轻于从人,自取咎乎?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

以阳居鼎腹之中,本有美实,上承离卦,离为雉,是其美实乃雉膏之美,宜为人食也。但行鼎在耳,六五耳也。乃九三过刚失中,裁度乖方,不从五而应上,又居下之极,为变革之时,是耳与我不属。鼎之耳既革,则鼎不可举移,而其行塞矣。虽有「雉膏」之美,不为人食矣。然阳刚得正,苟能自守,则五终必求三,三终必应五,阴阳和而「方雨」,去其不遇之悔,而终有得遇之吉。

象曰:「鼎耳革」,失其义也。

三上相应,虽其本然,然在鼎时,非耳不行,则从五,又其因时之义也。三刚而不中,执应上之志,而不知从五,裁处失义,「鼎耳」所以「革」也。「有铉无耳」,其能行乎?甚矣。君子贵精义。

九四,鼎折足,覆公𫗧,其形渥,凶。

九四,任重者也,而下应初阴,不胜其任,以致败事。「鼎折足」,覆公之𫗧矣,四安得辞其罪?故受剭刑之重而「凶」也。

象曰:「覆公𫗧」,信如何也!

四为上所倚,其相期信不小,今以误用人而致败,则素所期信者如何矣。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

以卦体五象为耳,而有中德,是「黄耳」也。在五既有中德,而又应九二之坚刚,是「黄耳」而贯以「金铉」也。夫虚中以应下之刚,本五之正理,但以阴居阳,恐心有不一,利于固守其正,任贤不疑也。

象曰:「鼎黄耳」,中以为实也。

五之中乃其实德。存之心者,实无私尚;见之行者,实无偏举,乃克当「黄耳」之象。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

「上」,铉象也。而以刚居柔,刚而能温,「玉铉」之象。处鼎铉之位,而有是刚温之德,刚足以有立,而温又不失之躁,于以接人制事,极得善道,「大吉」矣。且无往而不可,行无不利矣。

象曰:玉铉在上,刚柔节也。

铉本在上,鼎由以举,养人之功由以成。而今以玉铉在上,盖由其以阳居阴,则刚柔各有其节,不至流而太过,所以为「玉铉」。盖刚者强作执持,本善德也,一于刚则过。柔者卑顺和惠,本善德也,一于柔则又过。惟以刚居柔,则其刚为柔之刚,非暴也。其柔为刚中之柔,非懦也。用刚用柔,适及乎其限而止,有木然之善,无末流之失,此为节矣。䷲震下震上

震,亨。震来虩虩,笑言哑哑。震惊百里,不丧匕鬯。

「震」,动也。一阳始生于二阴之下,有突如其来之势,故「震」而动也。其象为雷,其属为长子。人心怠玩则滋害,能警惧则有「亨」道矣。何以见之?人之存心,常似震惧之来而「虩虩」然,则心有主而事不迷,反可以安逸无患,而「笑言哑哑」矣。纵有大变之来,亦可从容镇定,不失所主之重。如雷声迅厉,「震惊百里」,而主祭者安其常度,不失其匕与鬯,此皆「震」之所以「亨」也。使非常自儆惧,则无事而懈怠,有事而张皇,卒有大变,惶惑失措,而莫知所为,其阻碍可胜言哉!「匕」,棘木为之,曲柄锐末,所以出鼎肉而升之于俎也。「鬯」,酿秬黍为酒,以郁金草煮而和之,使芬芳条鬯,所以灌地而求神也。二者皆主祭者所执,猝闻迅雷,而不坠失手中之匕鬯,言当惧而常度自若也。凡当惧而不失常度者,皆此象也。彖曰:震,亨。

震则必亨。人第知震惧之不得自宁,而不知其可以致亨;第知求亨于亨,而不知震惧乃所以亨也。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虩虩之时,未见是福,然此恐惧之心,乃所以致福也。「笑言哑哑」,由其先能恐惧,则其后处己与物,我自有天理之法则以应之,任彼之何以来,而吾则不可易,不亦坦坦自适也乎?

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也;出可以守宗庙社稷,以为祭主也。

「震惊百里」,则百里之内,远迩皆惊惧,此天下之大变也。处此而不丧匕鬯,是主祭之长子有素定之养,过人之度,此其出而继世主祭,真可以守宗庙社稷,以为祭主也。

文王「不丧匕鬯」,承恐惧来。夫子云「出可以守宗庙社稷主」,又承「不丧匕鬯」而赞许长子。

象曰:瀳雷,震,君子以恐惧修省。

雷声重,瀳震惊甚矣。君子处震惊之来,则恐惧于心,而因修省其行事,以为消变之实。使遇变而顽然不知戒于心,或徒惧而不知所以修其身,皆昏愚自弃之夫,非君子也。

初九,震来虩虩,后笑言哑哑,吉。

以三画卦言,为震之主;以六画卦言,居震之初。故必当「震来」之初,而其「震虩虩」然,则其后「笑言哑哑」而吉。

象曰:

「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以初为震主而居震初,故爻象与彖辞、彖传同。

六二,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初九为震之主,威动而上奋,孰能御之者?而六二乃以至柔当其锋,岌岌危殆,震之来也厉矣。又不但厉而已,因怖惧而丧所持之「货贝」,且远避于高陵之上,惊惧亦甚矣。然柔顺中正,足以自守,所遭虽不安,而所存自不乱。故虽一时不能御其来,然时过事已,则有以复其常,所丧者不待追逐,而「七日」自获矣。程传曰:「九言其重。冈陵之重,高之至也。九,重之多也。」云峰胡氏曰:「七日得」者,自二至上,又自上而二,七数。

象曰:「震来厉」,乘刚也。

柔不敌刚,而迫乘刚上,故「震厉」。

六三:震苏苏,震行无眚。

六二遭震而中正自守,故犹可「七日得」。三不中不正,处平时且不安,况处震乎?当危惧之时,而复有苟且之心,行险之事,故震惧之甚,至于不支,神情缓散而自失,「苏苏」然也。若能因震惧而有行,去不善以就善,不复安于缓散而有所行为,则「无眚」矣。祸福无定,惟在人所自处也。

象曰:「震苏苏」,位不当也。

「震」而至苏苏,惟居位不中正也。故天下惟中正为贵。九四,震遂泥。

处柔失刚健之德,居四无中正之行,陷溺于二阴之间,而不能自奋,是其处震惧之时,遂泥滞沉汨,无复动拔之望矣。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处震惧虽为不幸,然因此而震动有为,以自奋拔,则多难之地,适足为砥砺资,何其光显?若遂没泥而已,徒见昏溺之苦,岂能光也?

六五:震往来厉,亿无丧,有事。

柔居尊位,已不胜任,况处震惧之时,何以御变?是其往来皆危厉,无一时之或安也。然有中德,则虚衷处善,虽处危变,可以无所丧,而且因以有事。「无丧」者,中之自守;「有事」者,中之应用也。

象曰:「震往来厉」,危行也。其事在中,大无丧也。

「震往来厉」,则动作皆履危机,其行乃危行也。今曰「有事」,盖其有事之故,以其在中。惟在中可以有事,故「大无丧」也。

上六,震索索,视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

以阴柔处震极,惊惧之甚,索索然神消气尽矣。志气索则曕顾徊徨,其视矍矍然不能安定,以是而行先自乱,而无以御变,能免凶乎?所以然者,处震已极,不及图之于蚤也。使其震惧之心,不在事变及身之日,而在忧患及邻之时,则不至猝然惊惶如此之甚矣。然阴柔处震极,终不免于忧惧,婚媾之亲,反有言焉,此亦不虞之小伤,而较之「索索」「矍矍」之凶,已大远矣。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虽凶无咎,畏邻戒也。

天下事变不足患,但人中心有主,随遇而有以自得,无歉无怍,何至于惊惧已甚乎?故「索索」之象,由其中心无自得之体也。然虽「凶」而又可以无咎者,盖当邻家戒备之时,而已知畏焉,是以获免。盖畏邻戒,则中心得矣。䷳艮下艮上

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

「艮」,止也。一阳止于二阴之上,阳自下升,极上而止也,故名「艮」。其象为山者,二阴本「坤」,今一阳跨其上,若山之隆起于地上也。且山之隆起,亦自止而不复进,亘古如一,非如草木之日升于高大也。夫「艮」者,止也。止之道宜何如?譬之身焉,百体皆动,惟背为止。夫人亦有所当止,如背者,理是也。世间利害得丧,是非予夺,倏忽万端,何所凭?何所极?要归于理焉。止矣,无可复易矣。人能心一于理,止于所当止,死心守定天理,是为「艮其背」。如是,则其静也,惟见一理,而其身之利害得丧不暇恤矣。不见有身,是不获其身也。夫既「艮其背」而「不获其身」,则其动而接事也,亦惟见一理,而于人之是非予夺亦不暇恤矣。是为行其庭除有人之地,而亦不见其人也。夫人内乱于有身之私,外怵于有人之杂,皆由其信理不定,而摇荡无主,故静时已不能止,而动时愈不能止,以致颠拂差讹,不胜其咎也。今曰「不获其身」,则静而止,行其庭不见其人,则动亦止,无时而不止所当止焉,乃可以无咎也。

朱子曰:工夫全在「艮其背」,人多将行其庭对此句说,便不是。又曰:此四句是说「艮其背」了,方能于静时不获其身,动时不见其人。○按:「不获」与「不见」字义不同。「不获」者,只知有理,更不晓何物唤作身也。朱子曰:不获其身,不得其身也,犹言讨自己身不得。又曰:欲出于身,人才要一件物事,便须以身去对副他,若无所欲,则只恁地平平过,似无此身一般。又曰:「不获其身者,但见得事之当止,不见此身之为利为害。才将此身预其间,道理便坏了。古人所以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者,只为不见此身,方能如此。」蒙引曰:「必曰行其庭者,如处事之际,正冲碍著人处,亦照管他不得。如伊尹放太甲,直做前古所不敢做底事。夷齐非武王之伐商,虽八百诸侯皆以为当伐,吾亦全不管他,直说武王不是。此皆不见人处。后世如申屠嘉之困邓通,虽天子之宠臣不顾也。太子亲王,一不下司马门,则公车劾奏而遮留。郎中令,小臣也,得以妃妾之分而撤夫人之席。此等亦有不见其人意。」

彖曰: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

艮者,止也。曷言乎止?止之义兼止与行,惟其时之当然,即所当止之理也。时当止则止,是静时之艮止也。「时当行则行」,是动时之艮止也。「动静不失其时」,是无动与静,而皆止于义理。如此则一心既定,而存于静者,见义理之皎洁;现于动者,见义理之辉光,其道不大光明乎?此艮止之义也。「艮止」之止,止于理也。「时止」之「止」,止而不进也。两「止」字不同。

「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

辞曰:「艮其背」,背即止之义。曰「艮其止」者,止于当止之所也。以卦体言,则上下二卦,阴与阴对,阳与阳对,各有钧敌之体相应,不互相交偶,而各止其所也。若一阴一阳,则往来相与,有不得止其所者矣。夫惟各止其所,是以内不见己,外不见人,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两风两雷两火两水两泽,皆有相往来之理。惟前后两山,则此为一山,彼又为一山,各止之象也。君子观吾身,各有所处之位,苟位在此而事在彼,或过或不及,皆出位也。君子必思位之所在而尽其理,以不出位为思,无往而不究心所当止焉,君子所以能止也。思不出位,即止其所也,工夫全在思。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

居下体之下,趾象也。阴柔才弱,性务退守,为「艮其趾」,量才度位而不妄动,可以「无咎」。夫不妄动,乃初之「贞」也。但阴躁不能固守,始虽不进,惧其终之或进也,故利于永守其贞。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在下而止,若疑于无能为者,然乃其正也。「利永」者,永此而已。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我心不快。

二当腓之处,本好动者,而居中得正,能自止其腓而不动,如此则于己得矣。但三居二上,二所随也,而三过刚不中,以止乎上,而不能俯听乎二,二虽中正,而体柔弱,又不能往而拯之。吾之所随而吾不能拯,于心安乎?故「其心不快」。

象曰:「不拯其随」,未退听也。不拯其随,非独二之过,亦由三止乎上,不肯退以听二也。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厉薰心。

三居上下之间,限之象也。限乃腰胯之际,是一身运动之要,不可止者也。三以过刚不中,处此于不可止者,而强止焉。以运动流通之物,而强闭固执以求止,不顾其不安,则身不得屈伸,而上下判隔,其夤膂如分列为二矣。危厉之甚,至于薰躁其心而不可忍也。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

限非可止而止之,是以危厉之意,常薰烁其心也。求止而反至于薰心,止之时义,可不精辨哉?六四,艮其身,无咎。

以阴居阴,纯乎静者也。能止其身而不动,知其才之不可为而不为,可以无咎。

象曰:「艮其身」,止诸躬也。

论止之全理,兼行止动静,至于事物,各得其理,乃止也。今曰「艮其身」,盖不能有治物之道,而其为止,特止诸自身而已。

六五,艮其辅,言有序,悔亡。

五当辅之处,辅,言所由出也。以阴居阳,发言不当,宜有悔矣。然得中道,能慎止其辅而不妄动,则出言有序,浅深疾徐,各得其条理,而妄发之悔亡矣。

象曰:「艮其辅」,以中正也。「正」字羡文。

五之所以能艮辅,以其中道也。时语则语,时默则默,是为「艮辅」。上九,敦艮,吉。

止道至难,心本动物,而外感多端,欲止而不宁,暂止而终失,无如此心何。上九以阳刚居止极,阳刚则力坚定,止极则不动摇,能敦厚于止,积久力深,物莫能撼者也。止道至此成矣,吉。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终也。

「敦艮」者,人之止难于久终,故节或移于晚,守或失于终,事或废于久,人之同患也。君子之德,则至终而力愈厚,能厚于终,所以为「敦艮」而能「吉」也。不终其德,则自贻凶悔耳。云峰胡氏曰:「震以下一爻为主,故九四在上卦之下而未光,不如在下卦之下者之致福。艮以上一爻为主,故九三在下卦之上而薰心,不如在上卦之上者之厚终。艮之在上体者凡八卦而皆吉,人可不厚于终哉!」读易日钞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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