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经部一
周易象旨决录
易类提要
臣等谨案:周易象旨决录七卷,明熊过撰。过字叔仁,号南沙,富顺人。嘉靖己丑进士,官至礼部祠祭司郎中。据过自序,是书初名易象旨,后遂加决录名之。案三辅决录名始赵岐,而命名之义,古无传说,以意推之,盖定本之谓也。自序又称:「初闻闽人蔡清善为易,购得其书,惟开陈宗义,不及象,于是稍记疑者为赘言。辛丑谪入滇,晤杨慎,慎始劝成此书。」盖初读宋易,觉不合,乃去而为汉易,故其说以象为主。考左传韩起适鲁,见易象春秋。古人既以象名,知象为易之本旨,故大傅曰:「易也者,象也;象也者,像也。」王弼以下,变而谈理;陈抟以下,变而言数。所谓各明一义者也。后人并而一之,概称象数,于是喜为杳冥之说者,并而扫之,恶言象数。明人之易,言数者入道家,言理者入释氏,职是故矣。过作此书,虽未能全复汉学,而义必考古,实胜支离恍惚之谈。其据旧说以正今文者,凡证字一百有一,证音三十有八,证句二十有六,证脱字七十有九,证衍文三十,证当移置者三十有二,证旧以不误为误者三。所据之书,如郭京之伪托旧本,吴澄之妄改古经,槩用援引,不免轻信。又如坤卦小象,但知魏志之作「初六履霜」,不知后汉书之实作「履霜坚冰」,亦间有未审。然皆援据前闻,非由臆造。又但注某字据某书当作某,亦不敢擅改经文,犹属谨严。在明人易说之中,固卓然翘楚矣。乾隆四十五年十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总校官臣陆费墀。周易象旨决录私识
门人问于先生曰:「子之象旨,是有象之象也。其于无象之象奈何?」曰:「无象之前,万象森然已备,是阴含阳也。有象之后,则其理定而不移矣。其变动积分之数,几兆甚微而不可示人耳。分有无者,世儒之陋也。」
门人问于先生曰:「子书明象之旨而已,而旁击诸家,不好辩乎哉?」曰:「不直则道不见。」
又问曰:「象旨以明易也,采诸家之说而萃其中,此于洁净之体不妨乎?」曰:「始吾欲为或问,而以其说归焉,继欲省学者两读而不果也。有继我而作者,其犹我之志也夫。」问曰:「子于易繋而必以象解之,何也?」曰:「言皆因象而生者也,圣人不昌虚言。升庵杨子昔谓我曰:系画以象解,殆自子始乎?子为谢。」杨子曰:「夫古有之矣,引而不发,今相为廓大之耳。」
问曰:「系之数不已细乎?」曰:吾罪也夫,吾罪也夫!夫天地密移,孔子之没垂二千年,达其盈虚消长之则者,独邵子止矣。仲敬刘子间语我以端绪而未进,我不敢秘也。有能通其说者,皇帝王伯之业,财成辅相之道,亦因可见,吾何敢秘其端绪哉!
问曰:「子之序所校证字者一百一,证音者三十八,证句者二十六,证脱字者七十九,证衍文者三十,证移置者三十二,
旧以为误,今证还其旧者三,
旧分段不明,今正之。十传附经者一条,分纲下而注之。确庵曾公欲别置卷首,则何如?」曰:「始吾惧夫以凿空疑我也,故必有所据而后敢,亦惧夫人之臆说经也,故序首先见之。确庵公欲别置首卷,犹吾意也,而读序者气脉益联络矣。从确庵公可也。
证字一百一,卦遗十二字。」「乾」,据赵氏,「健」作「□」。
「坤」,
据魏文帝纪作「初六」。「履霜」,据邹志,完礼、深衣作「兼直」。「其敬」,据荀、虞、姚信、蜀才作「阴凝」。「嫌」,据九家作。「屯」,据虞翻、王肃作「即」。「麓」,据郑作「机」。
「讼」,据郑氏作「至」。「惙」,据郑氏作「三拖」。「师」,据崔憬,子夏传作「大人」。据郭京作「执之」。
「小畜」,据说文、陆氏作「说」。輹,据马融作「恤」。去,据孟、荀、一行作「既」。望。据简辅,作「碍」。履,据荀爽,作「考详」。
泰,据汉书、陆德明,作「包旒」。据郭京,作「反实」。谦,据郭京,侵作「征」。
豫,据姚信,从日作「旴」。豫。据僧二行,作「用盍」。
噬嗑,
据蔡邕石经,作「电雷」。贲,据郭京,作「小利」。复,据郑氏、晁氏,作「颦复」。无妄,据马氏,作「右」。
大畜,据王延寿,作「荷天」。
大过,据郭京,作「少夫」。
坎,据古文,作检。据郑氏,祇作「坻」。
咸,据子夏,作「咸□」。据虞翻,作「咸䩉」。
恒,据礼缁衣,作「德」。侦。据虞、张本,作「震恒」。大壮,据陆,作「埸」。晋,据郑,作「崔」。如,据说文,作「众」。□,据子夏,作「硕鼠」。据孟、马、郑、虞、王,作「矢得」。
明夷,据马、王,作「般」。据子夏,作「枡」。据蜀才,作「其」。家人,据刘向,作「熇」。蹇,据郭京,作「来正」。
暌,据左传,作「寇张」。据京、马、郑、王、翟子元,作「说壸」。
益,据虞、孟、晁氏,作「偏辞」。
夬,据蜀才、虞翻,作「莞睦」。
姤,据李茂钦,作「彳亍」。据李茂钦,作「句」。据郭京,作「失鱼」。萃,据郑氏、蜀才,作「一屋」。据虞翻、陆希声,作「资」。升,据说文作「□升」。
困,据荀、王、陆作「臲峗」。井,据俞玉吾作「汲」。
震,据荀氏。「遂泥」作「队泥」。
艮,据古文、晁、项。彖传作「艮」。背,据子夏作「枡」。随,据孟喜、荀氏作「裂」。作肾,据公羊及虞氏作「阍心」。
渐,据晁氏作「于」。般,据杨敬仲,仍作「渐于」。陆。
丰,据孟喜。六二作见。主,据姚信。九三作右。股,据汉书、说文作「丰」。屋,据郑玄作天。瘵,据郑玄、王肃作「祥」。也,据林栗作亨,据郑氏作「戕」。旅,据胡氏作「已」。
中孚,据金君卿作变,据子夏、陆绩作「縻」。之,据京氏、晁氏作「近望」。
小过,据郭京作「已止」。
系辞,据乐记。润作奋,据虞翻作「之」。象作「变而」。玩,据刘绩及本章上文例作「言」。补。过,据郑本作「及」。终,京房作「不」。留,据虞翻作「变」。天,据姚信作「典」。体,据桓元、明僧绍作「仁」。据郭京作「不动」。
说卦,据郭京作「居」。之,据王大古。巽为手,艮为股,据俞琰。坤为衲,据干宝。震为骧,据郑、虞、周礼。车人作宣。发,据俞琰。离,冒下从目。据尔雅、朱子发,艮作豹。据郑氏作「黚」。兑、据郑氏、鲁诗,羊作阳。
九家。震、依吴氏,玉作圭,鹄作鹤。巽、据吴氏,鹳作鸿。艮、据吴氏,狐作豹。兑、据宋衷,常作虎。
杂卦、据孙奕、示儿编。
明夷「诛」作「昩」。据朱义,大壮止作「已」。仝上。证音三十八卦遗八音:
乾、据项平甫,「时舍」之「舍」去读。
蒙、据王晦叔,「为寇」之为去读。
需、据郑氏,「位乎」之「位」音莅。据荀爽,「虽不当位」之当以平声读。
否、据俞氏,「正当」之当平读。
随、据何氏告蒙约,「舍」音舍。
蛊、据俞氏,先后皆去声。
观、据陆德明彖辞传,观平读者二,爻平读者五,去读者一。噬嗑、据何氏告蒙约,不当得当俱平读。
剥、据俞氏易,「剥也」之剥音扑。
大畜、据俞氏,「上」从上声读。据陆氏,「利已」之已,夷止读。
暌、据刘绩,「恶人」去读。
家人、据马融,假古雅反。
蹇、据义当位、依广韵,平读。
解、据卦义,作上读。据释文,「且乘」之乘平读。
姤、据俞琰,「舍命」之舍去读。升,据陆氏,「亨」于平读。
井,据程传,「时舍」上读。
革,据朱子,「发已者」作纪读。
震,据荀氏作队平读。
归妹,据李氏,当平读。
丰,据马假作古雅反。
巽,据陆、俞先后俱去读。
繋辞,据孟喜,「霆」音蜒读。据朱语类,其要作平读。据吴幼清劳卦读证句,二十六卦遗五句。
坤,据虞翻,「后得主」为句。
履,据俞琰,「视履」为句,「考祥其旋」为句。
否,据俞琰,以「匪人不利」为句。据杨氏,「包承小人」为句。
随,据爻辞象传,「功也」二字为句。
复,据陆氏,以刚反动为句。
无妄,据简氏,以不耕不菑为句。据王闰玉以物与为句。
大畜,据郑玄、管辂,「日新」绝句。坎,据象「尊酒簋贰」句。
明夷,据项氏,「疾贞之贞」自为句。
损,据晁氏客语,九二弗损句。据旧读及横渠「或益之」为句。
益,据九五、六三有孚句。
困,据龙困而不失其所为句。
井,据彖传,「汔至亦未繘井」为句。
旅,据俞氏,六三贞自为句。据六二爻辞「丧童仆贞」为句。
兑,据俞氏,介读为句。涣,
据象传,「涣其血」为读,「去逖出」为读,「无咎」为句。小过,据王深甫、胡一桂「九三弗过」为句。据俞琰九四,十四字七句。
繋辞,据汉书及说文,「其称名也杂」为句,
证脱字。七十九卦遗四脱字。
谦,据说苑,「有终」下脱「吉」字。
贲,据郭京,「天文」下脱「刚柔交错」四字。
咸,据荀卿,「咸感」下脱「以高下下」四字。
蹇,据郑氏,「宜待」下脱「时」字。解,据李鼎祚彖传,「其来复」上脱「无所往」三字。
井,据郭京、徐氏、王昭素彖传,「不改井」下脱「无丧无得,往来井井」八字。
渐,据郭京,俗上脱风字。
归妹,据陆氏,「所」下脱以字。
丰,据九四传,「行也」上脱「志以」二字。
巽,据郭晁、何,「申命」下脱「命乃行也」四字。
涣,据郭京,「乘木」上脱「利贞」二字。
小过,据郭京,「是以」下脱「可」字。系辞,据虞翻,「是故吉㓙」下脱「悔吝」二字。据荀悦汉纪、蔡氏,「立成器」下脱「象」字。据汉艺文志,「弦木」上脱古者二字。据范,不威下脱「小」字,不惩下脱「大」字。
序卦,据郭京。蒙也上脱「蒙」字,比也上脱「亲」字。据王弼略例,履下脱「履者礼也」四字。据一行易纂,「可观」上脱「阴阳养万物必讼而成之,君臣养万民亦讼而成之」二十字。据王昭素,「丽也」下脱丽必有所感,故受之以咸,咸者感也十四字。
杂卦,据荀本。多故下脱也字。
证,衍文。三十卦遗五,衍文。观,据陆晁,衍「以」字。离,据卦体。中下衍「正」字。据古文郑、薛、晁,「不嗟」下衍「㓙」字。
夬,据宋咸本。未光上衍「中」字。
萃,据陆、朱,末光上衍「志」字。
鼎,据郭京。上帝下衍而大亨三字。
艮,据朱语录,中正之正,羡文。
丰,据说苑。人乎下衍而况于鬼神乎六字。
旅,据石涧易,衍下「小亨」二字。涣涣王居之涣衍。中孚,据郭京。信及下衍「豚鱼」二字。
小过,据俞氏。吉上衍大字。据郭京。小事下衍吉字。
系辞,据郭京、吕氏,事业下衍是故夫象四字。据王弼略例,「研诸」下衍「侯之」二字。
序卦,据郑氏,「履」下衍「而泰」二字,
证误,今移置三十二。
小过,据程传「有飞鸟之象焉」,误入彖传。
「咸」,据荀卿「男下女上」「柔上而刚下」之
繋辞。据班氏、程、朱天一二十字,改「韩康伯本」,移「天数」上。据朱义「天数五」四十四字,改「韩康伯本」,移「大衍」上。
据俞琰「是故易者象也」三十五字,移取夬之下十六卦十八爻,据吴幼清以上下经序卦之次,定其先后,为诸爻文言,以上繋否九五继坤卦文言后为次一,同人九五为次二,大有上九为次三,谦九三为次四,豫六二为次五,噬嗑初九为次六,上九为次七,复初九为次八,大过初六为次九。上经八卦九爻,正其次者一,取于下繋者五,咸九四次十,解六三次十一,上六次十二,损六三次十三,益上九次十四,困六三次十五,鼎九四次十六;节初九,次十七;中孚九二,次十八。下经八卦九爻,正其次者三,取于上系者三。说卦据郭雍「为曳」,移「舆也」下;据郭雍「多眚」,移「心病」下。
以巽离例为月,依简辅在「为水」之下。杂卦据蔡氏,颐「养正也」,移大过「颠也」下。既济「定也」,次之;未济「男之穷也」,归妹「女之终也」,次之;渐「女归待男行也」,次之。「姤遇也,柔遇刚也,次之。夬决也,刚决柔也,君子道长,小人道忧也,次之。」
旧以为误,今证还其旧。三
据李鼎祚,乾九四重刚,非衍,据孔疏,开而当名,非误,据韩康伯,「其出入以度外内」,非脱。旧分段不明,今正之。十传附经,一据俞氏。
「君子以成德为行,日可见之行也」,当分释。一日,问先生:「子之取升阳子也,以易为无不有,而施由身始也,今位诸毕简,何也?」曰:「汉儒言经而传诸谶,希世之陋也,吾敢也乎哉?虽然,犹班班乎错出,汰而未尽也,孔窍其辞而括其密尔。」
问曰:「程、朱二先生何为不及象数也?」「程先生陋汉儒而过者也,朱先生有其意矣。事无实证,虚理易差。先生常以诏门人,故曰:先见象数,方说得理。然而有所遗者,将无待我后之人乎?」
希圣造学礼侍,先生曰:「日吾授朴也易,盖至颐而悟古之学也。蒙言养正,而颐举其功,盖不出于言语饮食矣。良知之法,莫先于此矣。故欲食则鲍鱼不进,能言则行人授辞。」「然则象旨增入乎?」曰:「古之教者,引而不发,三隅之反,将在读者乎?」
问曰:「子言无象之象也,于何而观象乎?」曰:「古之人盖有矣。不出牖窥天道,古之人盖有矣。」曰:「不观象,则于何而自作元命乎?古之人盖有矣。先天而天弗违,天且弗违是也。是故移星易宿,龙蛇起陆,天反地覆者,此夫宇宙在手,万化生心者耶?又何观也?」曰:「子谓古人也者,古何人也?」曰:「圣而不可知之神也。夫神与圣亦少异矣,故曰乃圣乃神。混而一之,儒者之过也。鼓之舞之,而后尽神,周公之材艺,孔子之多能,鼓舞尽神者也。故曰禹入圣域而不优。混而一之,儒者之过也。」周易象旨决录原序:
伏羲作易,始画八卦,有画无文,盖造化之影,堪舆之镜也。其曰易者,取诸庐□□之首,日十二变,象十二时,易主变,故取诸此。卦字从圭,圭有六十四撮,卦亦六十有四,故从圭从卜。而曰卦曰爻者,取诸囱文。囱有六,一囱六十四孔,六囱则三百八十四孔,故曰爻。爻之字有效囱疏也。文王繋卦下之辞曰:「彖,取诸茅犀之牙,利能断物。」彖者,断也。孔子作象传,象之名也,取诸毛兽而意则想像也。故曰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又曰「立象以尽意」,又曰「制器尚象」,又曰「象事知器」。象也者,吾夫子一言,尽前圣易云、卦云彖云爻云之旨矣。陆澄云:「易自商瞿之后,虽有异家之学,同以象数为宗。王弼出,而象之说□矣。」李鼎祚云:「郑康成多参天象,王辅嗣全释人事,易道尚偏滞于天人哉!」宋世程氏之传,专主理义,而朱子本义兼论象旨。其曰本义,盖易本象数而兼理义,学者废一不可。然而朱子精矣,或尚犹颇有余蕴,不能无望于后人之引伸触类也。吾友南沙熊子叔仁,乃作周易象旨一书,兼采众家之说,而多象数为主,亦北海、考亭之遗意也。既本易之蕴而摧陷廓清焉,而继绝表微焉,条入叶贯焉,视房审权、王应麟、齐履谦、郑合沙可以分镳并驰,择精语详矣。或曰:「今之易,传义之家已足,何以复有异说乎?」是不然。经犹正鹄也,一人射之,不若众人射之有一之或中也。若守师而固执,举一而废百,是汉人膏肓墨守之习,宋代黄茅白苇之说也,尚敢以望于通儒乎?楚之确庵曾公,以名进士出宰富顺,政成教兴,嘉此书而斥清俸攻诸梓,余特为序而传之。嘉靖丁巳秋七月朔,成都杨慎序。
过年十三所则受易,通其读,其义称程先生、朱先生,尚矣。自惟暗愚,绎所存典册,鲜有启悟者。就易家私问之,或说过闽人蔡清先生善为易,购得其书,其开陈宗义,不及象也。于是稍记疑者为赘言。兄公安令伯久见曰:「毋庸轻为之。」然不能忘也。后十一年举进士试,当就读中秘书,欲因尽求诸易说,忽罢去。又时方尚文,无有言学经者。暇语山东李伯华,伯华数能致予易说。东海唐应德欲共求其义,唐君意在自得,不暇象也,时时私草其事绪正之。维扬葛子东雅所喜惬。会辛丑谪入滇,稍顿,安宁杨君用修数语予,当遂成书。乃益考前闻,精思其义,加折衷焉。经下辄申象旨以通之,而分注其所革除之语于下。书迄,就仲敬、刘子以数相参伍,具登纪之。汉学官至博士,得一经,聚五经诸儒共读,求其诂以示不轻。今文字模于科斗篆抽者,转而传讹,不啻数变。刘向以中古文易校施、孟、梁丘经,许慎说文称孟氏易,其文多异矣。至蜀李𬤥又尝著古文易,盖其慎也,今乃尠传者。于是以象为主,据他书以证今文,合象则从焉。证字者一百一。汉校经者不去本字,今则之称某当作某。晁氏经有齐、楚异音。俞氏曰:东原之人,入则去读,发叶「大」、「害」、「实」叶「巽」、「顺」、「极」叶「正」,有鲁音。据孔子鲁人,则晁氏说疏矣。证音者三十八。易文古奥无助,一辞间若可上下读,后人不省其指归,妄意不得其读矣。证句者二十六。传言刘向以中古文校施、孟、梁丘,或脱去「无咎」字,唯费氏与古文合。按史记:秦焚书,周易独以卜筮存。汉募书,易独完。说文序曰:其称易孟氏皆古文,何子元谓古文不知谁氏传者,何耶?证脱字者七十九,证衍文者三十;彖象文言附入卦中,错简不能无误,应移置者三十二;
旧以为误,今证还其旧者三;
旧分段不明,今正之。十传附经者一,余皆如乾坤,不复还旧,以省两读,大抵如费直易而已。意主明象,可得略者,因略焉。岁辛亥书成,定著都为三卷,而各从类,标之曰易象旨,后遂加决录名之义,乃私窃取矣。过自序曰:易之始终独有象尔,学者猥称画前易,岂非祇以为异哉?昔者圣人类万物之情,象其物宜,物有万,不出阳物阴物奇偶之画也,是谓仪象,故生八卦以象吉㓙,是故易者象也。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奚啻天地风雷山泽水火哉!即阴阳消长盛衰之间,观其所乘,而吉㓙大业莫能违也。朴斲风漓,后圣乃广为之象以开物,开而正名,当物因其自然,故曰「象者,像也」。象有数,故曰「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象有辞,故曰「彖者,言乎其象」。
圣人设卦,观象繋辞焉,是数与辞皆出于象也。辞有吉㓙、悔吝,皆谓之象。吉㓙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忧虞之象也;彖、爻所同也。四者不为象而为占,何其不察圣人之言耶!其所谓变化者,进退之象也;其所谓刚柔者,昼夜之象也;爻所独也。异哉!后世之说曰此为「象」,此为占,既又曰戒占。嘻,亦已支矣!或又曰此为意,此为言,为象,为数,岂不益甚哉!昔韩宣子适鲁,见易象,明古统彖、爻为象也。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居则本卦不变言,故曰「所居而安者,易之象」,古为象,今为序,繇字误也。动则观变玩占,动谓之「卦」,故曰「所变而玩爻之辞」,亦缘字误转变为乐矣。得其不变者则占彖,得其变者则占爻。辞皆象也,象皆占也,占皆象也,又可分象、占哉?有不得其说者,则曰:「有占无象,象在占中;有象无占,占在象中。」嘻!支矣!是故易非独言与「数」,其意亦皆生于象而已。故得称象之意,象之言,象之数。书不能尽言,言不能尽意,立象尽意,则辞可略矣。今夫象旨者,犹为因辞求象之道耳。是故有一卦之象,有一爻之象,自其变者观。剥彖传曰观象,观也者,观卦也,二阳之卦,剥五所自变也,一卦论变之例也。蒙六五童蒙之吉,顺以巽也。巽者,巽卦也,五变则上体巽,一爻论变之例也。在履而当夬位,曰「夬履」,在兑而当剥位曰「孚剥」。否九五称「大人」,与乾同;中孚九五称「孪孚」,与小畜同。此四爻者,皆曰「位正当」,兼取两卦相当之例也。归妹以恒,用恒之道,以初三易位者也。乾九四,乾之小畜,小畜之中又有兑离,故曰「革」,是变之又变也。萃六三,上巽三五互一卦之例也。泰六五,归妹中四爻互二体之例也。杂物撰德,非其中爻不备之谓也。于是而正名百物亦足矣。商瞿始受易孔子,瞿所为学,今即无知者。史称瞿后有数家,皆以象数为宗,而王同始为书,丁宽、服生皆著象数篇,亦以费氏废矣。惜哉!王弼尚名理,隋兴,遂为中原师。邢恕等益欲忘卦弃画。王济有言:「弼所误者多,何能顿废先儒?」济言是矣。然本先儒,自淮南九师、虞、荀、崔、陆之徒,烦琐猥曲,亿而时获,非能尽合卦爻阴阳之义。颜氏庭诰乃云马、陆得其象数,此亦耳食,何异李鼎祚集解及释文、诗、二礼、春秋义疏、后汉书、文选注、康成说,往往散见。朱子发、郭子和、丁易东、吴幼清及道家者流、周易钩深图等,世多传有其书,皆得失参半。黄楚望最后出,最以象学自名。其言曰:「古者占筮书,即卦爻取物类悬象,虚其义以断吉㓙,上古圣神所为,自然之理也。立辞者时取以明教。九筮法亡,筮人所掌者不复可见,而象义遂不可复通。」如楚望言,是古未尝无类例矣。今沿辞而求翼说,广八卦之象具在,在学者引信触类耳。双湖胡氏乃云:「孔子取八卦象,有括文王、周公彖爻例者,有自括大象例者,又有于说卦别取者。」胡氏于象,岂可谓会通于筮人所掌之遗乎?若楚望象外之象,窃意谓阴阳盛衰,即所乘而生大业者,本无言之易。盖今象之源,亦时露其微,不欲比同而语,使读者更增涂辙。程朱易学官盛行,童而习之,当二先生时,其为工力深矣。要其舍象,非易之全也。岂惟非易之全,将使人如燕相说郢书者矣。故在读焉而择之。或曰:「象一定,则裁成何寓哉?」曰:天人一也。郑颛天,王乃颛人,学徒病之久矣。有能类万物之情,会其一源,出入以度外内,使知惧者,是易之道,斯其为己易也。道术裂,百家出,多缘起于阴阳,可推而通,易为无害也者,与始近而末遂远者,亦间附焉,以见易蕴,犹曰在学者引信触类以辩之耳。乃若道器太极,说有不同古先者,约文申奥,据易证焉。庶明达省之,有以相发,其要不越于类物之情象,其物宜云尔。其升阳子数四,则本易外别传,然道贯物我,施由身始,亦不可废也。援类例推而丽之,共诸里师,具训蒙士,有罪我者,期其谅只,若俟来今以求知,则默而成之,非夫古人,其孰能获我心者乎?嘉靖辛亥二月,后学蜀人南沙熊过叔仁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