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经部一
易纂言外翼
易类提要
臣等谨案:
易纂言外翼八卷,元吴澄撰。澄所著易纂言,义例散见各卦中,不相统贯。卷首所陈卦画,亦粗具梗概,未及详言,因复作此书以畅明之。纂言有通志堂刻本,久行于世。此书则傅本渐罕,近遂散佚无存。朱彝尊经义考注云:见明昆山叶氏书目,载有四册,而亦未睹其书。今惟永乐大典尚分载各韵之下。考澄所作小序,原书盖共十二篇:一曰卦统,以八经卦之纯体、合体者为经,六十四卦之杂体者为纬,乃上下经篇之所由分。二曰卦对,以奇偶反易成二卦,或上下篇相对。三曰卦变,言奇偶复生奇偶,其用无穷。四曰卦主,因无妄傅而推之,以明一经之义。五曰变卦,言刚柔交相变,而一卦可为六十四卦。六曰互卦,言中四爻复具二卦以为一卦。七曰象例,凡经之取象,皆类聚之,以观其通。八曰占例,言元亨利贞、吉凶无咎,其义皆本于天道。九曰辞例,乃象例、占例所未备,而可以互见者。十曰变例,言揲蓍四营十八变之法。十一曰易原,明河图、洛书、先后天图。十二曰易流,备举扬雄以下拟易之书,今缺卦变、变卦、「互卦」三篇,易流缺半篇,易原疑亦不完,余尚首尾整齐,无所遗失。自唐定正义,易遂以王弼为宗,象数之学,久置不讲。澄为纂言,一决于象史谓其能尽破传注之穿凿,故言易者多宗之。是编类聚区分,以求其理之会通。如卦统、卦对二篇,言经之所以厘为上下,乃程、朱所未及。象例诸篇,阐明古义,尤非元、明诸儒空谈妙悟者可比。虽稍有残缺,而宏纲巨目,尚可推寻。谨依原目编次,析为八卷,俾与纂言相辅而行焉。乾隆四十六年九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总校官臣陆费墀。
易纂言外翼十二篇原序:
羲皇卦画,先后一定,自然而然。文王分八卦为上下篇,改移其次。八经卦之纯体合体者为之经,四十八卦之杂体者为之纬。述卦统第一。
六画卦之不反易者八,其反易者二十八,为五十六卦。奇阳偶阴,无独必有对,或上下二篇相对,或上下各篇自对。二体之互易者亦然。述卦对第二。
羲皇生卦,奇偶之上生奇偶而已。卦体既成,而推其用,则无穷焉。乾坤变而为六子十辟,六子十辟变而为四十六卦。述卦变第三。
每卦以一画为主,无妄之传所谓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也。述卦主第四
易以刚柔相推而生变化,刚画变则化柔,柔画变则化刚,而一卦可为六十四卦。述变卦第五。
重卦有上下二体,又以卦中四画交互取之,二三四成下体,三四五成上体。述互卦第六。
羲皇所画之卦画谓之象,文王所名之卦名谓之象。彖辞、爻辞泛取所肖之物,亦谓之象。述象例第七。
圣人画卦以明天道,生蓍以前民用,彖爻之辞为占设也。述占例第八
辞有象辞,有占辞,象之中亦有占,占之中亦有象。既互见矣,犹有遗者,复掇拾之,通谓之辞。述辞例第九。
揲蓍十八变而成一卦,以动者尚其变,谓蓍之变也。述变例第十。
羲皇心契天地自然之易,将画八卦,而有龙马负图出于河,此易之原也。洛书后出,神禹因之叙九畴,其河图之配与?述易原第十一。
邵子著书立言,无一不本于羲皇之卦图。扬氏自三才之三起数,而𬤥太玄,司马氏自五行之十起数,而𬤥潜虚,蔡氏自九畴之九起数,而𬤥洪范皇极内篇,皆易之派也。然邵子从容乎羲画之内,三家则奔迸乎羲画之外矣。邵其经流之派,扬、马、蔡其支流之派与?述易流第十二。
凡十二篇,是为易纂言外翼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