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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易象钩解卷四

明陈士元撰䷯巽下坎上

「井」,改邑不改井,无丧无得,往来井井。汔至,亦未繘井,羸其瓶,凶。

「坎」为水,「巽」为木,木入于水而上乎水,汲水之象,故曰「井」。

卦自「泰」来,上本坤体,为坤邑。「乾」以一阳变之,成「坎」而为「井」,故曰「改邑不改井」。井以不变为德,济物为功,不为汲者丧而虚,不为不汲者得而盈,故曰「无丧无得」。汲而往者其欲充,汲而来者其望切,故曰「往来井井」。「坤」为腹,二至四互「兑」,「兑」为口。井中之器,有腹有口,瓶也。「巽」为绳,有繘象。「兑」毁折,有「羸瓶」之象。「巽」下二爻,初六、九二,下虚上实,在「坎」之下,若瓶之覆而入井之象。九三、六四二爻,下实上虚,若井中之瓶,覆者复仰之象。而「坎」之九五隔其上,若系繘之象。上六偶画,有瓶出井口上缺之象。初六,井泥不食,旧井无禽。

初为井底,六阴浊,有泥象。泥而不食,遂为废旧之井,不特人不食,禽亦不饮矣。「巽」为禽。初六无应,有不食无禽之象。

九二,井谷射鲋,瓮敝漏。

二变为「艮」,有谷象。「巽」为鱼。「鲋」,鱼类也。子夏曰:「井中虾蟆,呼为鲋鱼。」伊川曰:「或以为虾,或以为蟆。」程沙随以为蜗牛,徐进斋以为蛙。「井谷」,井旁之穴也。射,下注也。初为井泥,鲋乃微物之在泥中者。九二比初,故有此象。卦互离、兑,「离」为大腹,「兑」为口,有「口」而「大腹」者,瓮也。兑为毁折,巽下画断,有瓮敝漏之象。

九三,井渫不食,为我心恻,可用汲。王明,并受其福。「巽」为股,为入。股入坎下,渫井之象。兑口仰而在上,有「不食」之象。坎为加忧,有「心恻」之象。九五为王,「离」为明阳、为福。三居下卦之上,泥已去,谷已深,井渫可以食矣,而「不食」焉。三与上应,上为三恻,曰「井渫可用汲」。若有王明汲之,则天下「并受其福」。盖望五也。六四:井甃,无咎。

四,偶画,如两甓相连,有井甃之象。子夏易传曰:「甃亦治也。以砖垒井,修井之坏也。」盖四居坎下,在互离之中,卦自泰变,本有坤体,坤土坎水,合离火而陶埏,此甃井之砖所由出也。夫初六才弱,有「井泥」之象。三之「渫」,渫初之泥也。九二位柔,有井谷之象。四之「甃」,甃二之谷也。渫与甃,其皆日新之功乎?九五:井洌寒泉,食。

阳刚有清洌之象。五得坎中之「乾」,「乾」为寒,故曰「寒泉」。泉者,水始达也。井者,阴之质。泉者,阳之动也。五互兑口,在甃上,故曰「食」。三在甃下,故曰「不食」。

上六:井收勿幕,有孚,元吉。

幕,于氏本作「幂」,亡狄切,覆也。上六居井口,偶画两开,有「勿幕」之象。收者,汲器之出也。「幕」者,覆井之具也。坎体有孚象。「井收勿幕」,大道为公,天下信之,并受其福矣,故曰「有孚,元吉」。䷰离下兑上

革,己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

离为己日。朱汉上谓,当作「戊己」之「己」。盖卦变自遁来,一变「无妄」,二变「家人」,三变离,四变革。「无妄」之震纳庚,革之离纳己,自庚至己,十日浃矣。十为数之极,言待其极而后革,人斯信之也。革必有悔,然必具乾德而悔可亡。「元亨利贞」,乾德也。离、兑皆乾体,故孔子曰:「乾道乃革。」

初九:巩用黄牛之革。

六二居离之中,有黄牛之象。初九近二,宜巩用之,不可妄动也。

六二:巳日乃革之,征吉,无咎。

离六二纳己,故曰「己日」。「乃」者,难之也,不轻革也。「巳日」则时久而事极,犹难之而后动,故「吉」且「无咎」。

九三:征凶,贞厉,革言三就,有孚。九三过刚,离性务上,故戒曰「征凶,贞厉」。「革言」,谓以当革之事言于众也。「三就」,详审也。兑口有言象。当爻位之三,故曰「革言三就」。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下三爻言革,有谨重不轻改之意。上三爻已革矣,故九四直言「改命」。命者,天命也。卦互乾,乾为天,有天命之象。四当离、兑之交。离,夏也。兑,秋也。其夏令改而为秋令乎?其汤武之时乎?自三至五,皆曰「有孚」。三议革而后孚,四有孚而后改,浅深之序也。「未占有孚」,九五积孚之素也。卦变革,与中孚皆自遁来。革有兑体,又互巽体,兑、巽合体为中孚,故革爻「有孚」象。

九五:大人虎变,未占有孚。

九五阳刚,有大人之象。兑伏艮,艮为虎,下离为龟,上兑为决,有占卜之象。二、五正应,故曰「未占有孚」。乾称龙,取其飞。革称虎,取其变也。

上六: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征凶,居贞吉。处革之终,革道已成。虎、豹皆艮象也。虎豹之皮,可为革也。朱汉上曰:「兑为虎。」胡云峰曰:「虎豹皆兑象。」盖不知兑伏艮,艮体前刚,故有此象耳。兑说见于上,有革面之象。艮,止也,故曰「居贞吉」。䷱巽下离上鼎,元吉,亨。

鼎在天地间,为中和调燮之器,帝王守之为神器,圣人铸之为象器。离伏坎,离火,坎水,巽木,为烹饪之器。以形言,则足腹耳铉已具。以质言,则卦互乾、「兑」,为金,既有木以巽火,而又有乾亥豕,伏坤牛、兑羊、离雉、巽鸡、离鳖、巽鱼之属,亦皆充鼎之实,而成其致养之功。鼎之义无不吉亨,故辞简而善备也。

初六: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

「巽」伏「震」,为足。初在足下,有趾象。「震」为动,初应九四,有「颠趾」之象。互「兑」为少女,有「得妾」之象。「震」为长子,有「以其子」之象。「否」者,鼎中之秽也。初六阴浊,有「否」象焉。九二: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九阳为实,怨偶为仇。「仇」谓初也。初之「否」,二视之为「疾」矣。「即」者,就也。初以一阴之孤,而压于众阳之底,无即我之便。二以阳刚之才,而充以中实之德,无可即之隙。又二变互「艮」,「艮」为止,有「不我能即」之象。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两亏悔,终吉。

「鼎」与「革」对,故九三言「革」。九二鼎实,三则鼎实过中。三动成坎,互「离」,「坎」为耳。上体本离,三又互离,火盛矣。夫熟物谓之革,鼎耳所以受铉而行,非以革物也。今九三实盈火盛,沸及鼎耳,不可加铉。不可加铉,故难于移掇,而「其行塞」。「离」为雉,「雉膏」,八珍之一也。鼎不可移,则「雉膏」之美,亦不得食矣。兑口在上,有不食之象。然三五同功,自有相合之时。坎为雨,故曰「方雨」。兑为毁折,故曰「亏悔」。下卦之终,故曰「终吉」。

九四,鼎折足,覆公𫗧,其形渥,凶。

四互兑为折,四变互震为足,有「鼎折足」之象。𫗧,鼎实也。四往应初而越三,三为公位,有「覆公𫗧」之象。「其形渥」,王辅嗣以为沾濡之貌,伊川以为赧汗。夫覆𫗧大事,不止于赧汗沾濡而已。郑康成、虞仲翔作「其刑剭」,朱子本义从之。按新唐书:元载以罪诛。赞曰:「鼎折足,其刑剭。」谅哉!周礼秋官亦云:「剭诛。」盖兑金毁折,有刑剭之象也。

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

五中为黄,位居鼎耳,又伏坎为耳,有黄耳之象。卦变自遁来,五上乾体,乾为金、为玉。夫黄耳、金铉,鼎贵极矣。六五不正,故以「利贞」戒之。金铉,又指九二。

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

上居五前,如铉之贯耳,举鼎以养人者。阳刚不挠,如玉之不变于火也。九刚上柔,如玉之温润而栗也。又荀九家:「震为玉,上变为震,故有玉铉之象。」䷲震下震上

震,亨。震来虩虩,笑言哑哑。震惊百里,不丧匕鬯。虩虩,不安貌。蝇虎谓之虩,以其周环顾虑,不自宁也。上下重震,故有「震来虩虩」之象。卦变自临来,「临」有兑。坤体三至五互坎伏离。离目震动,笑也。兑口震动,言也。故有「笑言哑哑」之象。「百里」,坤数也。雷声闻于百里,故有「震惊百里」之象。棘木为七,取赤心之义。其形似毕,长二尺,刊柄与末。诗云「有捄棘七」是也。震本坤体,坤为肉,二至四互艮,艮为手,坎为棘。以手举棘,载肉而升者,七也。盖祭仪先烹牢于镬,既纳诸鼎而加幂,将祭乃启幂而以七出之,升于俎上。故王辅嗣曰:「七所以载鼎实。」陆绩曰:「七者,挠鼎之器也。」鬯,香酒。郑玄以为秬黍之酒,其气调畅。诗传则以为「香草」。盖即郁金之草,以之酿酒,谓之「黄流」。坎为酒,坤为黄,震伏巽为草。香草入酒而黄者,鬯也。记云:「天子鬯,诸侯薰,大夫兰。」震为长子,主祭,故有「不丧七鬯」之象。

初九,震来虩虩,笑言哑哑,吉。

初九阳爻,见善明而用心刚,去性近而见理早,故其辞与彖同。

六二,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

初阳方来,二柔近之,故曰「震来厉」。亿,虞氏本作噫。注云:噫,惜也。二变为兑口故也。朱子曰:「亿,未详。」伊川曰:「亿,度也。」王辅嗣曰:「亿,辞也。」胡云峰曰:亿丧贝,大丧其贝也。二变互离,离为蠃,为蚌、为龟,有贝象。二至四互艮,有陵象。九,阳数也。二进居初九之上,有「跻于九陵」之象。二守中正,则所丧勿逐而自得。自二至上,又自上至二,得数凡七。离为日,故有「七日」之象。

六三,震苏苏,震行无眚。

「苏苏」,神气缓散之貌。互坎为眚,震动不陷,故「无眚」。九四,震遂泥。

重震不能省改,将遂非而陷于坎中矣,故曰「遂泥」。

六五,震往来,厉。亿无丧,有事。

五与二同,二乘乎初,初来可畏,故「厉」而有丧。五乘乎四,四既牵于柔而泥矣,故五虽「厉」而「无丧」。上六,震索索,视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

「索索」,神气尽散也。「矍矍」,瞻视不宁也。震道在四,被震在五,上非所震,乃能见几预防,故曰「震不于其躬,于其邻」。盖震本坤体,「坤」有邻象,互艮,有躬象也。三与上本为「婚媾」,然两阴必「睽」,「睽」则「有言」。三在互艮之中,艮伏兑口,为「婚媾有言」之象。䷳艮下艮上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

震反为艮。震初九越五而之上,一人背而往也。九四降而为三,一人背而来也。两人相背,故见其背。不得见其身,人以前为身,后为背也。艮为门阙,有庭象。互震足,有行其庭之象。三四人位,互坎为隐伏,有「不见其人」之象。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

四互震足,初与为应而止于下,有艮趾之象。又居腓之下,偶而散,有趾象焉。「艮其趾」者,止其初也。「利永贞」者,止其终也。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

二动成巽,巽为股,有腓象。卦伏兑,互震,有随体。艮手为拯。二在互坎之下,故曰「不拯其随」。坎为心病,故二曰「其心不快」,三曰「厉薰心」。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厉薰心。

限者,一身上下之际,俯仰之节也。夤,脊肉也。「薰心」,马融、王肃作「熏心」,谓熏灼其心。虞翻曰:未闻易道,以坎水熏灼人也。荀爽亦以「薰」为传录之误。按,古本「薰心」作「动心」,以互体震动故也。三当俯仰之间,制其身使不动,强坐而止之,则伤裂其夤,亦危厉矣。然身不动而心动,所谓坐驰者也,岂得为善止心者乎?或曰:限,门阈也。艮为门。三居出入之际,其画奇而横,有门限之象。彖谓行其庭,今则「艮其限」,则并其庭而不行。彖传「艮其背」,今则「列其夤」,则并其背而不动。薰心,谓操心至危也。此说亦通。六四:艮其身,无咎。

四,坤体,坤为身。四当心位,而身得所止,则心之止可知矣。

六五:艮其辅,言有序,悔亡。

三至上「颐」,体「艮」,伏兑口,有辅与言之象。艮辅者,谨言也。艮趾者,慎行也。上九:敦艮,吉。重艮笃实,故有「敦」象。䷴艮下巽上渐,女归吉,利贞。

「渐」者,不速之谓也。女适人为「归」。「艮」男下于「巽」女,有「女归」之象。「咸,取女吉」,取者之占也。「渐,女归吉」,嫁者之占也。然皆以「艮贞」为主。「艮」,止也。止而说,则感以正,为取女之吉。止而「巽」,则进以正,为「女归」之吉。

初六: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巽」为鸡、为鹳。「艮」为黔喙之属。互离为雉。凡八卦,广象未尝明言鸿,而「渐」之六爻俱称「鸿」,何也?盖鸿乃随阳之鸟,自子午以东为阳,子午以西为阴。由艮达「巽」,则子午以东,阳气之地也。此卦艮、巽合体,故六爻称「鸿」焉。鸿本水鸟也,初在互坎之下,有水干之象。「艮」为少男,有「小子」之象。艮伏兑口,有言象。鸿飞则长在前,而幼在后,幼者惟恐失群,故危厉而呼号,长者必缓飞以俟之。初六在后,故为「小子厉」、「有言」之象。六二:鸿渐于磐,饮食衎衎,吉。

「艮」为石,有磐象。互「坎」为「饮食」。衎衎者,鸿之和鸣也。二居坎下,柔顺有应,故有「饮食衎衎」之象。

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

三变成「坤」,「坤」为平地,有「陆」象。三,「艮」,夫也。四「巽」,妇也。九三过刚不中,溺于情欲,往交乎四而不知返,有「夫征不复」之象。四互「离」,「离」为大腹,孕也。四动则离毁而为「乾」,有「妇孕不育」之象。「坎」为盗,「离」为戈兵,三往四来,「坎」、「离」变矣。居艮止之上,故有「御寇」之象。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

「巽」为木,而处艮山之上,四在九三之前,三以一阳横衡于下,有桷象。鸿趾有膜,不能栖木,木虽高,非所安也。或于木之中,得其桷而处之,则安矣。盖鸿鸟乘风而发,「巽」为风,为高。鸿飞风中,故有「渐于木」之象。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

下卦「艮」,五动亦成「艮」,有「陵」象。二五相应,五动为「艮」夫,二动则成「巽」妇。自二至五历三爻,故曰「三岁」。三四相比而为夫妇,虽孕而不敢育,女归不以正者也,故「凶」。二五相应而为夫妇,妇虽不孕,而三、四终莫之胜,女归以正者也,故「吉」。

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

先儒多以「陆」作「逵」,王、孔则作「陆」。夫鸿飞自干自磐而至于陆,则其高为骤;自木自陵而至于陆,则其进为退。上九以阳刚之德,秉谦巽之极,其位弥高,其心弥下,此其羽翼翔集,截然不乱,岂不为天下之表仪乎?「巽」为进退,故鸿复渐于陆。「艮」、巽皆上实下散,有鸿舒羽翼之象。䷵兑下震上归妹,征凶,无攸利。

震为长男,兄也。则少女之兑为妹矣。不曰「归女」,而曰「归妹」,妹者,孤之穷也。无父而有兄,幼小之称也。父在则称女,不得以称妹矣。无父而归于人者,兄归之也。不待兄命而自往焉,是淫奔而凶也,何利之有?

初九:归妺以娣,跛能履,征吉。

「娣」,媵也,贱少之称也。初应四,四居震下,震为足,兑为毁折,跛也。四至初有履象,故曰「跛能履」。

九二:眇能视,利幽人之贞。

二至四互离,离为目,兑毁其目,眇也。卦以五为兄,二即妹也,故不言「归妹」。二居兑体,而在下卦之中,有幽人之象。履亦下兑,六三曰:「眇能视,跛能履」。刺之也。此分言于初、二,悯之也。「履」与「归妹」二爻,皆曰「幽人」,盖以「兑」之阴爻掩于上也。

六三,归妹以须,反归以娣。

初至五有需体。「需」,须也。三居需体之中,与上无应,故有「归妹以须」之象。夫九二幽贞,尚待礼而未嫁者也。今六三乃欲躐出九二之上,此已挟绿衣僭分之心矣。故圣人正其分曰:汝当反而归于娣媵之列。以娣而从二可也。戒之也。朱子本义引或曰:「须,女之贱者。」按天官书:北方须女四星,贱妾之象。其星主女工,故贱女之称须者,本此。

九四,归妹愆期,迟归有时。

九四刚健,震主,震伏巽,变则成坤,有震动之才,又能巽伏而坤顺,是能从容俟时,以全其妹之正者,故有此象。

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知,其娣之袂良。月几望,吉。帝乙,殷之贤君,解见泰六五。「袂」,袖也。假衣以明其人,而不斥言之,敬其德也。「君」,犹言小君,谓嫡妹也。「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见嫡妹之能俭也。「月」,妇道也。卦互坎、「离」,离日坎月,月在「震」东,日在兑西,日月东西相对,有几望之象。月几望而未望,见嫡妹之能谦俭与?「谦」,妹之德也。二为妹,五为诸妹之兄。妹无失德,则兄有令闻,故曰帝乙,殷之贤君也。

上六,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无攸利。

三在兑上,女象也。「震」为竹,坤为方,卦变自泰来,有坤体。竹器而方者,筐象也。胡氏、杨氏皆谓,震有虚筐之象。夫三动往上,是兑女承震筐矣,而阴虚偶分,故有「女承筐无实」之象。兑为羊,震为士,兑金为刑杀,刲羊也。坎为血,上动往三,坎体变矣,故有「士刲羊无血」之象。女之适人,实筐以贽于舅姑。士之娶女,刲羊以告于祠庙。筐无实,羊无血,约婚不终者也。曰「女」、曰「士」,未成夫妇之辞。先女而后「士」,咎在女矣。故「无攸利」之占,与彖繇同。按左传:晋献公嫁伯姬于秦,筮得此爻。史苏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无𥁃也。女承筐,亦无贶也。西邻责言,不可偿也。归妹」之睽,犹无相也。震之离,亦「离」之震,为雷、为火,为嬴败姬。车脱其輹,火焚其旗,不利行师,败于宗邱。归妹睽孤,寇张之弧,侄其从姑,六年其逋。逃归其国,而弃其家,明年其死于高梁之虚。及惠公在秦,曰:「先君若从史苏之占,吾不及此。」䷶离下震上

「丰」,亨,王假之,勿忧,宜日中。卦彖惟「萃」、「涣」、「丰」言「王假」,惟王者能至此也。坎为加忧。六五柔尊,震体,有忧惊之象。当丰之世,治道大通,可以无忧矣。离为日,南方午位,有日中之象,故圣人示以保丰之道,曰「勿忧,宜日中」。

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

初、四同德相配。遇者,不期而会也。旬,十日也。卦自泰来,四本坤体。坤之数十,「十者,数之穷也」。初往遇四,虽当穷数,然亦可以「无咎」,而「往有尚」,盖阳刚同德故也。六二,丰其蔀,日中见斗,往得疑疾,有孚发若,吉。

离方日中,而二阴覆蔽于上,有「丰蔀」之象。蔀者,用草盖掩之谓。震伏巽,二至四互巽,是有草以蔀之也。下离,上互兑,伏艮。艮离为贲,天文之象也。震少男,其策七,天文七数,斗象也。离目为见。六二离明,上遇柔暗之主,犹「日中见斗」也。夫日中无斗之理,故曰「疑疾」。巽为不果,离伏坎,为心病,「疑疾」之象也。离中虚,故曰「有孚」。上体震动,故曰「发若」。九三,丰其沛,日中见沬,折其右肱,无咎。

沛,古本作「旆」,王辅嗣以为幡幔。震为玄黄,卦自泰变,上体坤,坤为帛。玄黄之帛,震动于上者,旆象也。三变互艮,艮、离亦天文之象。沬,斗后小星也。旆之蔽明,甚于蔀,见沬之暗,甚于见斗。三以极明而应上六之极暗,故有此象。兑为右、为折。艮为肱。震伏巽,亦有肱象。三互兑,故曰「折其右肱」。上六极暗,不可大事。三「折其右肱」,示不可用,故可免咎。九四,丰其蔀,日中见斗,遇其夷主,吉。

四居震下,伏「巽」,有覆草掩蔽之象。六五暗主,二应而四承,故皆有「日中见斗」之象。「夷」,等也。下有初九之贤,与四为等夷,故曰「遇其夷主,吉」。

六五,来章,有庆誉,吉。

六二离中有明,德之章者也。六五虚心以来之,则有庆有誉而得吉。五居「震」体,故有「来」象。

上六,丰其屋,蔀其家,𬮭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自二至上,有「大壮」体,栋宇之象也。上六质暗位高,欲丰大其屋,适所以蔀其家耳。上往之四,四动之上,历三位而成「艮」,有「三岁」之象。「艮」为门阙,故曰「屋」,曰「家」、曰「户」。「离」目为见,故曰「𬮭」、曰「觌」。「阒」,静也,「坤」象也。四变成「坤」,则「坤」上离下,而为「明夷」,故取至暗之象焉。按左传:「郑公子曼满与王子伯廖语,欲为卿。伯廖告人曰:无德而贪,其在周易丰之离,弗过之矣。间一岁,郑人杀之。」䷷艮下离上旅,小亨,旅贞吉。

山止不动,旅馆之象;火动不止,旅人之象。「旅」与丰反,「丰」为大,则旅为小矣,故曰「小亨」。然「贞吉」而曰「旅贞吉」者,何也?谓其不足全夫贞吉之道,惟足以为旅之「贞吉」而已,故曰「旅贞吉」也。

初六:旅琐琐,斯其所取灾。

阴柔在下,此小人弃逐而在旅者也。方且经营琐细之事,以自封殖,此所以致灾也。六二: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

即次,旅所安。财货,旅所资。童仆,旅所役。二柔中正,得其位矣,有「即次」之象。互巽,为近利市三倍,有「怀资」之象。艮,少男,有「得童仆」之象。

九三: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

三近离,有焚次之象。互兑毁折,则艮体损矣,有「丧童仆」之象。

九四,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四居艮止之上,有「旅于处」之象。阳刚能断,有「资斧」之象。盖离为戈兵,又互巽木,在兑金之下,斧象也。「离为蠃贝」,资象也。徐进斋曰:「资当作齐。」按汉书王莽传引巽爻之文曰:「丧其齐斧。」应劭曰:「齐,利也。」谓丧其利斧也。四变互坎,为心病,故曰「我心不快」。

六五,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

离为雉,文明之物也。离伏坎,「坎」为弓,「离」为矢。「射雉一矢亡」,言不待再发也。「终有誉命」,言上得天之命,下得人之誉也。

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啕。丧牛于易,凶。

「离」为飞鸟,上变为震,震为竹苇,互「巽」为木。鸟隐于竹木之上,有巢象。上九位高,是鸟之有巢者也。离火出于巽木之上,有焚巢之象。旅人得高位,先笑也。焚巢,后号啕也。震为声,离为目,兑为口,巽为号。兑泽流于目。「巽号」,震声出于口,有笑与号啕之象。坤土为牛。牛者,稼穑之具。「离为牝牛」者,离火生坤土也。上在离体,有牛象。上变震木,木克坤土,旅而不归,失其稼穑之具矣,故有「丧牛」之象。䷸巽下巽上

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阴承阳为巽,阴为「小」,故曰「小亨」。「巽」则不忤物,故利往。「大人」,二、五也。利见之者,初、四也。

初六,进退,利武人之贞。

初居重巽之下,巽为进退。互兑为西方之金,有「武人」之象。

九二,巽在床下,用史巫纷若,吉,无咎。

「巽」,卑也,为木,为股。木卑而股分于下,床之象也。二居巽卑之地,有「床下」之象。互兑为口舌,有「用史巫」之象。或问:巽为床,剥何以言「床」也?曰:巽体二阳复上而横,床之干也;一阴承上而对峙,床之足也。剥则床干倾落于下矣,故剥凶而巽吉。孔颖达曰:「史谓祝史,巫谓巫觋,皆接事鬼神之人也。」「纷若」,盛多之貌。九三,频巽,吝。

三居二巽之间,巽而又巽,故曰「频巽」。

六四,悔亡,田获三品。

离为网罟,互离,故有田象。「三品」,或云上杀、中杀、下杀。非也。本义:「乾豆、宾客、君庖之说,出于王制。」

九五:贞吉,悔亡,无不利。无初有终。先庚三日,后庚三日。蛊六五变而为巽之九五。蛊振于始,故曰「甲」。巽更于终,故曰「庚」。甲、庚皆曰先后三日者,圣人谨始终之意也。「甲」,于四时为春,于五行为木。蛊下巽木,上艮,居寅地,故有「甲」象。「庚」,于四时为秋,于五行为金,于五色为白。巽为曰。乾为庚金。巽本乾体,先天图巽居申方,故有「庚」象。

上九,巽在床下,丧其资斧,贞凶。

上居重巽之极,故亦有「床下」之象。互离,有资象。巽木,互兑金,有斧象。旅九四居卦中,故得「资斧」。上居卦外,故「丧资斧」。斧者,断也。巽为不果,有「丧斧」之象。䷹兑下兑上兑,亨,利贞。

彖与咸同。咸取无心之感,兑取不言之说。初九,和兑,吉。

兑,自有和义。初阳处下,是孤远之臣,负刚正之气,说而不流,故曰「和兑」。九二,孚兑,吉,悔亡。

二、五刚中,皆有孚象。二当大臣之位,居「兑说」之世,君臣同德而不为容说,故有「孚兑」之象。六三,来兑,凶。

三曰「来兑」,来上六也。上曰「引兑」,引六三也。致彼曰「来」,汲下曰「引」。小人合则君危而国败矣,故曰「凶」。三互巽,巽伏震,震足动,故有「来」象。

九四,商兑未宁,介疾,有喜。

四当兑时,居三、五之间,凡事必商度而谨择,其心未敢自宁也。何也?四为近君之臣也,六三来兑,是小人以妄说病吾君心者也。九四刚正,介而隔之,使六三不得近于九五,是之谓「介疾」也。「介」,如左传「介在东都」之介,介,犹隔也。小人去而天下安,故曰「有喜」。卦互巽、离,巽为不果,有「商兑未宁」之象。离伏坎,为心病,有疾象。「介」,谓九阳,「商」,谓四阴也。九五,孚于剥,有厉。

「兑」,秋也。五为季秋,九月之时也。九月为剥,他爻皆称「兑」,而五独称「剥」,深为君人者戒也。兑为夬,夬之极也,必「剥」。况六三以兑说而来,上六以兑说而引,五若轻信二阴而孚焉,则剥之兆成矣,岂不有危厉也哉?上六:引兑。

二至五互巽。巽为绳。兑伏艮,艮为手。以手挽绳,有引象。上与三应,小人在上,引其党类也,故有「引兑」之象。巽卦初、四皆阴而吉,兑卦三、上皆阴而凶。巽伏于内,君子之道也。兑见于外,小人之道也。䷺坎下巽上涣,亨,王假有庙,利涉大川,利贞。

萃、涣皆互艮,艮为门阙。又上卦九五王者,阳刚中正,以居尊位,为宗庙之主,故皆有「王假有庙」之象。涉川,济难也。朱子曰:巽木坎水,舟楫之象。坎水,大川也。巽木,所以涉川者也。大难既散,宜正道以安集之,故曰利贞。初六:用拯马壮,吉。

二在坎中,为美脊之马。初六阴弱,赖九二阳刚以济之也。卦互震艮,震足艮手,有「用拯马壮」之象。初不言涣者,拯之于早,不至于涣也。孔颖达以「壮吉」为句,谓用马以自拯拔而得壮吉也。非是。

九二,涣奔其机,悔亡。

卦自否变,是九自四来而为二也。互震动,有奔象。震为木。九二阳画横亘于上,机之面也。初六偶画分峙于下,机之足也。又坎木为坚多心为矫揉。互卦震足艮手,揉木令曲,而手足据其上,故有机之象焉。九自四而来奔,得其所矣,故曰「悔亡」。六三,涣其躬,无悔。

三居坎上而近巽,坎水得风而散,巽木得水而通,故「涣其躬」以出险也。此爻与艮四爻同象。艮上体为艮,而四在互坎之上,故曰「艮其身」。涣下体为坎,而三在互艮之下,故曰「涣其躬」。盖坎艮皆坤体,坤为身也。

六四,涣其群,元吉。涣有丘,匪夷所思。

三阴为群,四无应与,有涣群之象。五,「艮」为山,有邱象。「邱」者,聚之高也。「夷」,平也,谓二阴也。一说,「邱」者,不夷者也。四之「涣」,有邱也。尝怀「匪夷」之思,必欲尽平夷之而后已,然后得「元吉」也。杨诚斋曰:「巽为高,故曰有邱。」

九五:涣汗其大号,涣王居,无咎。

「坎」有汗象,「巽」有号象。五为王位,阳刚中实,有居积之象。五当涣时,必散其号令,居积而后「无咎」。汗出于中而浃四体,犹大号出于君心,而浃于四方也。又「艮」为止,故有居象。上九:涣其血,去逖出,无咎。

朱子曰:逖,当作「惕」。然先儒多以「涣其血」为句,今以小象考之,良是。坎为血,六三近险见伤,上六相应,故有「涣其血」之象。上远于坎,若不系于三而去之,远出乎险,则可以「无咎」。䷻兑下坎上节,亨。苦节,不可贞。

天地之数,以六十为节,故易卦至六十而为节。月有中气,有节气。节以损其过,而归之中也。节则裕,裕则通。「苦节」则不中,故「不可贞」。「贞」者,恒久之谓也。「不可贞」,言不能持久也。朱汉上曰:「凡物过则苦,味之过正,形之过劳,心之过思,皆曰苦。故节之过者,曰苦节也。」

初九,不出户庭,无咎。

「艮」为门阙,卦互艮体,下兑为户。四在门阙之中,为庭。初九穷而在下,刚正自守,不失足于四。又艮体止而不行,故有「不出户庭」之象。胡云峰曰:两户为门。初前遇九二,九阳,奇画也,有户象。二前遇六三,六阴,偶画也,有门象。九二,不出门庭,凶。

初九兑始,兑西,酉位,阖户之象。九二互震,震东,卯位,辟户之象。初以不出而无咎者,孤远也。二则身居大臣之位,上逢九五刚中之君,可出而不出者也。故曰:「不出门庭,凶。」

六三,不节若则嗟若,无咎。三以兑说,阴柔之极而在人上,挟其说豫充盈之势,侈泰以自奉,而不知节。及其祸至,然后慨叹,亦无及矣。此则自作之孽,将何所归咎哉?故孔子曰:「不节之嗟,又谁咎也?」盖绝之也。三居兑口,故有「嗟若」之象。六四,安节,亨。

卦自泰来,上本坤体,有安静之象。六三之不节,不及于过者也。上六之苦节,过于节者也。六四中节而安,故无「不亨」。九五:甘节,吉。往有尚。

五行土居中,其味甘。九五居上卦之中,有甘象焉。孔颖达曰:「甘者,不苦之名也。」上则过中而苦矣。

上六:苦节,贞凶,悔亡。

洪范曰:「炎上作苦」。此卦上坎伏离火,上六居卦之上,故有「苦节」之象。䷼兑下巽上

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中者,孚之宅;「孚」者,心之充。卦体中虚,信发于心,故曰「中孚」。「豚鱼」,朱子曰:「无知之物。」孔颖达曰:「鱼者,虫之幽隐;豚者,兽之微贱。」按八卦之象,坎为豕,巽为鱼。中孚上巽下兑,有鱼象,无豚象也。一说,「豚鱼」即所谓「江豚」,生于大泽中,知风有信者。是豚鱼本一物,巽之象也。兑金刳巽木,浮于泽水之上,故有「利涉大川」之象。

初六:虞吉。有他,不燕。

「虞」,程朱以为「度」,王孔以为「专」。初当中孚之始,在于度所宜信,而专应乎四也。若有他志而说三焉,则不得燕安矣。初变则成坎陷,故有「不燕」之象。

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此卦全体似离,离为飞鸟。荀爽以震为鹄,集解则以为「鹤」。今二至四互震,是为鹤。「鹤」,阳鸟,以九取象;在阴,以二取象。又兑为正秋,为口舌,鹤鸟感秋而鸣,故兑体亦有「鸣鹤」之象。卵生为孚,故中孚取鹤子之象。又五互艮,为少子,亦有子象也。「我」,吾,五自谓也。九五君位尊贵,阳刚中正,有「好爵」之象。「尔」,指二也。「靡」,系也。巽为绳,有靡系之象。鹤鸣子和,天机自动;好爵尔靡,天理自孚也。王辅嗣、孔颖达则以「靡」为散也,谓不私权利,惟德是与。我有好爵,愿与贤者分散而共之也。是以好爵为人爵矣。

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三、四同类而志异,相近而不相应,故曰「得敌」。震为鼓,艮为止,故曰「或鼓或罢」。三动,互离为目,兑泽流于目,故曰「或泣」。震为声,出于兑口之中,故曰「或歌」。或之者,无常度也,阴不中正故也。

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四变互离,离伏坎,坎为月,离为日。下体兑卦为西,互震为东。月东日西,故曰「几望」。震为作足之马,初应四,初变则成坎,为美脊之马,故有马匹之象。四居巽下,月几望而不盈,阴柔得正,不系于初,故「马匹亡」也。一说,马匹谓三也。六四承五而弃三,故得无咎。九五,有孚挛如,无咎。

五互艮,艮为手,有拘挛之象。「挛如」者,相牵系不绝之谓也。二曰靡,五曰挛,皆取中孚固结约束而不可解之义。

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

王辅嗣以「翰」为高飞,朱子据礼记之文,直以「翰音」为鸡。盖鸡鸣必振其羽,故曰「翰音」。巽为鸡,故有「翰音」之象。夫豚鱼知风,鹤知夜半,鸡知旦,皆物之有信者。故周礼鸡人亦取孚义。五上为天,上九居天之上,是巽鸡之翰音,欲效泽鸟之鸣,登闻于天,非其所能矣,故曰「贞凶」。䷽艮下震上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阴过之时,用静吉,用作凶,故「可小事,不可大事」。中二爻象鸟之身,上下四爻象鸟之翼。又卦变明夷,有离体,离为飞鸟。初往之四,自下而升,变震体。震,动也,有飞鸟之象。震为声,声出于上而艮止于下,有遗音之象。「不宜上,宜下,大吉」。伊川谓,鸟飞迅速,声出而身已过,声逆而上则难,顺而下则易。先儒多从之。夫鸟声之出,音韵四达,惟其响之所至,岂有上难下易之分乎?盖鸟有所飞,必有所归,若飞而无归,下弃其栖止之艮山,而欲上穷乎震之太空,徒哀鸣而遗音,则无及矣,此不可大事之象也。故占者不宜于过高,而宜于卑下,乃得大吉,此「可小事」之谓也。故彖传曰:「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是孔子以飞鸟遗音为刚失位不中之象也。又曰:「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盖指人之过高则逆,卑下则顺,非谓鸟音也。初六,飞鸟以凶。

初居艮下,当止而飞,故「凶」。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三父四祖,五阴而尊,有祖妣之象。君谓五,臣谓二。「过其祖,遇其妣」,上逆也。「不及其君,遇其臣」,下顺也。一说,「祖」,始也。初居卦始,有「祖」象焉。二在初上,故曰「过其祖」。「妣」者,毋之称。二阴居中得正,故曰「遇其妣」。不敢僭五位而安其分,故曰「不及其君,遇其臣」。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弗能过阴,则当防之;若不能防,而又从之,则「或戕之」矣。此卦全体似「坎」,有「防」象;互「兑」,有「戕」象。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四刚不过,故「无咎」。下遇初六矣,又往从乎上,则「厉」,必以为戒,而勿用以往,当永守正道,庶可「无咎」也。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五互兑,兑泽之气上升为云。互巽为风,「艮」止而风散之,故「密云」而「无雨」。卦自临变,上体本「坤」,「坤」为郊,「兑」为西,故有「西郊」之象。卦体似「坎」,先儒曰:「小过,厚坎也。」「坎」为弓,故易于互坎伏坎,取弋射之象,如射隼、射雉之类是已。「穴」者,阴也,「坎」象也。「巽」入于艮山之下,亦有「穴」象焉。初、上皆云「飞鸟」,非在穴之鸟也。在穴者,鸟之不飞者也。上互兑金,下互巽丝,以巽丝系于兑金之下,坎弓而震动之者,弋象也。公弋,言王公之弋也。易之取象,小者为弋,大者为田,最大者为狩。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是谓灾眚。

上动成离,为飞鸟。离目巽绳,为网罟之象。上亢而过,如飞鸟,不免弋猎之伤。上与三应,三变则互坎,上之变离,亦伏坎也,故有「灾眚」之象。䷾离下坎上

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

「济」者,济渡之名。既者,尽也。万事尽济,大小皆「亨」。言小者亨,则大可知也。六爻阴阳各得其正,故曰「利贞」。始离明而后坎险,故有「初吉终乱」之戒。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

初与四应,四坎为轮,初变成「艮」,「艮」为手,故有「曳其轮」之象。初在卦后为尾,又居互坎之下,故有「濡其尾」之象。

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

「离」为中女,有妇象。二居离中,乃五坎之妇也。坎为车,妇车有茀,以自蔽也。处初、三之间,强暴相凌,又伏坎为盗,有丧茀之象。自二至上,复自上至二,凡得七数,而二之中正固在也,故有「勿逐,七日得」之象。一说,「茀」,首饰也,离明之象也。按「茀」字训解不一。说文曰:「茀,草多貌。」又,治也,故诗曰:「茀厥丰草。」又,福也,故诗曰:「茀禄尔康矣。」又,蔽也,故诗曰:「翟茀以朝。」又,「茀茀,强盛貌。」又天官书:「星茀于河。」茀即孛也。又左传宣公八年:「始用葛茀。」「茀」即「绋」也。此爻「妇茀」,则取「翟茀」之义。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鬼方」,幽远小国。苍颉篇曰:「鬼」,远也。三近坎体,有鬼方之象。离为戈兵,有伐象。高宗或占得此爻,故以为辞。高宗贤君,且迟以三年,甚言行师不可轻也。三与上应,历三爻,故曰「三年」。卦变自泰来,泰上坤体,坤为年,为小人。

六四,𦈡有衣袽,终日戒。

程朱皆以「𦈡」当作「濡」,谓四在坎体也。未允。按许慎说文:「采缯为𦈡,敝衣为袽。」且引易辞「𦈡有衣袽」为证。徐铉曰:「𦈡,符帛也。」出汉书。又曰:「袽,缊也。」虞翻曰:「袽,败衣也。」夫「𦈡有衣袽」者,谓美帛而继以敝败之衣,盛将衰矣。既济过中之象也,可不「终日戒」乎?卦自泰变,上坤为帛,互兑为毁,有「衣袽」之象。离为日,四出离外,有「终日」之象。程朱以「𦈡」为「濡」者,本于王、孔注疏。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礿祭,实受其福。

二、五相易,复为泰卦,互震、兑。五,震体,东邻象也。二,兑体,西邻象也。坤为牛,「兑」为刑,「坎」为血,离为夏,有礿祭之象。五当既济之盛而陷乎险,不如二当始济之时,丽乎文明而实受其福也。上六:濡其首,厉。上为卦首,坎水为濡,故有「濡其首」之象。䷿坎下离上

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

呜呼!六十四卦之辞,其论阴阳消长、治乱存亡之几详矣。既济之后,而犹有未济者,其圣人防危忧患之心乎?故处既济者,贵乎有持守克终之志;处未济者,贵乎有进为克终之才。下卦「坎」为水、为隐伏。物之穴居隐伏、往来水间者,狐也。故荀九家亦以坎为狐。初六居坎之始,有小狐之象。在卦之后,有尾象。狐能渡水,濡尾则不能济,阴弱无才故也。初六:濡其尾,吝。

初居坎下,柔不能济,故「吝」。九二:曳其轮,贞吉。

坎为轮。二变互艮,故曰「曳轮」。一说,乘轮者人,曳轮者马也。坎为美脊之马,故有曳轮之象。

六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既济、未济之爻,多不出卦名,此爻独言卦名者,三以阴柔不中正,当未济之时,终难济也。坎水为大川,三在坎上,变则成「巽」,巽木浮于坎水之上,有「利涉大川」之象。

九四,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

既济之三,未济之四,皆离体,有征伐之象。震,动也。四变互震,以阳刚之才,而奋震动之威,以伐远夷,则成大功、受大赏必矣。既济鬼方,谓坎之上六;未济鬼方,谓坎之初六也。又四变互坤,有大国之象。受赏必曰三年,用师不敢轻也,慎之也。

六五,贞吉,悔亡。君子之光,有孚,吉。

离为文明,有光象。君子,谓九二。二在坎中,坎月之光,受离日之晖以为光,咸有一德之义也。五以离之中虚光于二;二以坎之中实,光于五。上下有孚,故吉。

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上九阳实,为有孚之象。坎为酒象。卦自困来,上当兑口,为饮酒之象。既济上六之濡首者,水也;未济上九之濡首者,非水也,酒也。水溺人止于一身,酒之溺人,溺其心以及天下国家,其祸大矣,故曰失是。是者宜也,天之时也,道之中也,易辞得失之所系也。孔子曰:「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于初六曰:濡其尾,亦不知极也。事不过中之谓节,事恊于中之谓极。初、上二爻,孔子皆以不知责之,然则学易者岂可不知时中也乎!易象钩解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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