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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易象钩解卷二

明陈士元撰䷎艮下坤上「谦」:享,君子有终。

六十四卦皆有凶、悔、吝,惟「谦」六爻不然。夫「谦」则无不亨,然惟「君子有终」,何也?小人有假于其初者也。九三人位,为「谦」之主,故称「君子」焉。易以「元、亨、利、贞」为全德,而谦辞独言「亨」者,盖「谦」即「元」之善。「君子有终」,则「利、贞」之义具矣。

初六:谦谦君子,用涉大川,吉。

「谦」主九三,故三爻与彖辞皆称「君子有终」。初六亦曰「君子」,何也?三「劳」而「谦」,在上之君子也,尊而光者也;初「谦」而「谦」,在下之君子也,卑而不可逾者也。皆所以为君子之终。「用涉大川」,谓用此济难可也,况平居乎?卦互「震」木、「坎」水,故曰「涉川」。六二:鸣谦,贞吉。「鸣谦」独见于二、上两爻者,三、四、五互「震」,「震」为声,有鸣象。二、上近之,故曰「鸣谦」。二重阴,嫌于不正,而承、乘又皆君子,其鸣也,鸣其守正而不求应也。

九三:劳谦,君子有终,吉。

三互「坎」,「坎」为劳卦,故曰「劳谦」。「乾」之三言「君子」,「坤」之三,言「有终」;「谦」之三,兼「乾」、「坤」之占辞。所谓「劳」者,即「终日乾乾」,或从王事而谦则惕厉含章者也。六四:无不利,㧑谦。六四坤顺重阴,上近六五谦恭之君,下赖九三「劳谦」之臣,故「无不利」。而四居危地,又当㧑扬其「谦」。「艮」为手,有「㧑」象。

六五:不富以其邻,利用侵伐,无不利。

阴虚,故曰「不富」。凡人以财物周赡乡里,乃得其用。六五柔尊能「谦」,故不富而能以其邻。又自二至上有「师」体,故五曰「侵伐」,上曰「行师」。

上六:鸣谦,利用行师,征邑国。上为亢位,不得已而「鸣谦」,「坤」有「邑国」之象。双湖胡氏曰:「谦卦下三爻皆吉而无凶,上三爻皆利而无害。易中吉利,罕有若是纯全者。谦之效固如此。然艮体称吉,而坤体称利,静则多吉,顺则多利故也。」䷏坤下震上「豫」,利建侯行师。

自初至五有「比」体,比为建国亲侯。又「谦」九三在三公之位,自二至上有师体,「谦」反而为「豫」,则三升四,四为诸侯,有三公出封之象,故「利建侯」。然「建侯」以坤地静镇言,「行师」以震雷威动言。屯有震无「坤」,则言「建侯」,而不言「行师」。谦有坤无「震」,则言「行师」,而不言「建侯」。惟「豫」则兼言之也。初六,鸣豫,凶。

小人得宠,不胜其豫,而发于声音,凶之道也。初变为「震」,又应震体,「震」有鸣象。

六二,介于石,不终日,贞吉。互「艮」,有「石」象。艮伏兑,上体互坎伏离,离日在兑西,终日也。然皆伏于互体,故有「不终日」之象。夫六二上应阴柔逸豫之君,下立乎鸣盱两佞臣之间,而以中正自守,其处「豫」也,介然如石,其去「豫」也,不待终日,吉孰大焉。诸爻皆言「豫」,惟二五不然。五「贞疾」,不得豫也。二「贞吉」,不为豫也。

六三,盱豫,悔,迟有悔。

「睢盱」,视不审貌。上体互坎伏离,离目而震动,故有「盱」象。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四为豫主,豫之由也。卦以阳为大,九阳得位,故曰「大有得」。「坤」有朋之象,众阴从四,故称「朋」焉。簪乃聚发之物,「巽」为寡发,则「坤」为发矣。而九四以阳聚之,故有「盍簪」之象。六五:贞疾,恒不死。

五溺于「豫」。「疾」,君也。切近九四刚臣,不敢自纵,故曰「贞疾」。其明皇之得韩休,齐洋之得杨愔乎?易言「疾」者五,无妄之九五、「损」之六四、「丰」之六二、「兑」之九四,其疾皆可愈也。惟「豫」之六五独言「贞疾」,然则人之生忧患而死安乐也,岂不信哉!五至三互坎,「坎」为心病,有「贞疾」之象。

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

重阴故曰「冥」。又互卦「坎」伏离。「离」,日也。上变成「巽」,「巽」,入也。日入于坤地,有冥象。居卦之上,故曰「成」。震动之终,故曰「有渝」。䷐震下兑上随,元亨,利、贞,无咎。

易中随、比相类,故比曰「元永贞,无咎」,随曰「元亨,利、贞,无咎」。屯、临、无妄、革皆言「元亨利贞」,不言「无咎」,惟随则以「无咎」继之。盖卦德动而悦,易于不正而有咎也。不正则随伏艮巽而蛊生矣。彖言「无咎」,有深意焉。按左传:「穆姜筮得此卦。卜史曰:随,其出也,君必速出。姜曰:随,元亨利贞,有四德者,随而无咎。我皆无之,岂随也哉?遂薨于东宫。」

初九,官有渝,贞吉。出门交有功。

物有主之谓「官」。内本坤卦,以一阴上交乎「乾」,为「兑」;外本乾卦,以一阳下交乎「坤」,为「震」。故曰「官有渝」。初以阳居阳,故曰「贞」。二至四互艮,有门象。又四当两卦之限,门之地也。初越四交五,故曰「出门交有功」。

六二,系小子,失丈夫。全卦本乾父坤母,下体互艮,为少男,是四为「小子」也。初震为长男,上体互巽妇,则初为「丈夫」也。二以阴从阳,初与四皆阳也,岂能兼与之乎?重阴无守,故系四而失初。巽为绳,有系象,故二、三爻皆曰「系」。

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随有求得,利居贞。

以六三视二四,则二为「小子」,四为「丈夫」矣。二在下,故孔子曰:「志舍下。」

九四,随有获,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豫」、「随」、九四,皆大臣也。「豫有得」,即「随有获」也。「豫」,柔君在上,四之志可以行,故其戒在君,而五「贞疾」。「随」,刚君在上,非四之所可犯,故其戒在臣,而四「贞凶」也。居此位者,贵于孚信,故豫曰「勿疑」,随曰「有孚」云。九五:孚于嘉,吉。

正配为「嘉」,故婚礼谓之「嘉礼」。二、五,正配也。「随」之诸爻,各亲其邻,惟五以中正应二之中正,配之嘉者也。四、五以阳居三、上二阴之间,有中实之象,故皆曰「孚」。然四之「孚」,戒之也,欲其孚乎五也。五之「孚」,许之也,喜其孚于二也。

上六:拘系之,乃从维之,王用亨于西山。

上与三应,三互「艮」、「巽」。艮为手,拘之也。巽为绳,系之也。下卦震伏巽,「乃从维之」也。「兑」,西方之卦也。艮为山,有西山之象。西山,阴方也。兑为巫,所以祝祭而固结于阴幽者也。上六重阴,当「西山」之位。九五王者,而有孚信,故曰:「王用亨于西山。」䷑巽下艮上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卦变自「泰」来,初、上相易,「泰」变而为「蛊」。「蛊」者,泰之坏也。卦体「巽」伏震,「艮」伏「兑」,震动于下而「兑」说于上,则「蛊」可饬矣,故曰「元亨」。震、巽为木,兑为泽,故曰「利涉大川」。易于蛊之彖辞独言甲日者,先天卦图艮在西北,巽在西南,而甲木则在东方之离。蛊由巽、艮而成,由甲逆数,历离、震、坤三位得艮,「先甲三日」也。自甲顺数,历离、兑、乾三位得巽,「后甲三日」也。上艮下巽,所以为「蛊」。于艮得「先甲三日」之辛,于巽得「后甲三日」之丁,又所以治蛊也。按左传:秦伯伐晋,卜徒父筮得此卦,曰:「千乘三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夫狐蛊,必其君也。蛊之贞,风也;其悔,山也。岁云秋矣,我落其实,而取其材,所以克也。实落材亡,不败何待?」三败及韩、晋戎,还泞而止。

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

事坏于父,而子干之,是父幸而有子「考」,可以免咎。曰「父」又曰「考」,恐人疑父在而子干也,故称「考」焉。

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

六五有母象,晋六二称「王母」,小过六二称「妣」,皆谓六五也。

九三:干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

初,阳位而济之以柔,故「吉」。三,阳位而益之以刚,故「小有悔」。

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重阴宽顺,故不曰「干」而曰「裕」。三,锐而过,故「悔」。四,缓而不及,故「吝」。三、四当上下之际,治乱兴亡所系也。

六五:干父之蛊,用誉。

六五,继体之君,故亦曰「干父之蛊」。下应九二贤臣,二之阳刚得中,所谓「誉髦之士」也。五以柔中,用之以干蛊,故曰「用誉」。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下五爻以父子言,上爻以君臣言。子之干父,犹臣之干君也。自初至五,而「蛊」已去矣,故上爻不言「蛊」。蛊去则臣子之事毕,全节而退,臣子之高致也。居卦之上,故曰「高尚」。䷒兑下坤上

「临」,元亨利贞,至于八月有凶。

以阳临阴,有进而至于纯乾之渐,故曰「元亨利贞」。「八月有凶」,其说不一。朱子曰:「八月」谓自复卦一阳之月,至于遁卦二阴之月,阴长阳遁之时也。然丑月卦为「临」,二阳浸长逼四阴。至于八月建酉卦为「观」,则四阴逼二阳也。所谓「至于八月有凶」者,既言之于「临」,则当自「临」数,而不当自「复」数。卦序以「观」次「临」,则当数至「观」,而不当数至「遁」。观、临乃阴阳反对消息之常理,岂可外引遁卦,谓六月之遁为周之八月哉?一说,自「坤」之初六为「复」之初九,与「坤」之六爻而七,故「复」曰「七日」。日,阳也,七与初皆阳也。曰「来复」者,圣人喜一阳之来复也。自「坤」之六二为「临」之九二,与「坤」之六爻而八,故「临」曰「八月」。月,阴也,八与二皆阴也。曰「有凶」者,圣人戒四阴之犹盛也。一说,历临六爻至「遁」六二,凡八位,八数为阴,于象为月。历剥六爻至复初九,凡七位,七数为阳,于象为日。此即朱子意也。一说,复下震,「震」,少阳,七数也,位列于东,是为日出之方。「临」下兑,「兑」,少阴,八数也,位列于西,是为月出之方。然于「有凶」之义无取也,惟「临」、观反对之说为是。初九,咸临,贞吉。「咸」,感之无心者也。卦称「咸」者,山泽通气也。「临」爻称「咸」者,阴阳相感也。二阳俱曰「咸临」,谓恊力以往,即复彖「朋来」之义。

九二,咸临,吉,无不利。

初、二俱「咸临,初贞、二无不利」者,初,位卑而不中,曰「贞」,戒之也;二,得中而应君,曰「吉无不利」,勉之也。

六三,甘临,无攸利;既忧之,无咎。

三,以柔邪据二阳之上,处兑之口,有甘说临人之象。三变成「泰」,「泰」三「艰贞,无咎」,临三「既忧之,无咎」。易之虑君子而警小人也,至矣。六四,至临,无咎。

下与初应,诚心笃交,故曰「至临」。盖地泽依附,临之至也。四,当「坤」、「兑」之间,故有是象。

六五,知临,大君之宜,吉。

五居「坤」体,故曰「知临」。五常之德,智藏于内,「坤」以藏之,故有是象。上六:敦临,吉,无咎。

坤艮皆土,有敦厚之象。临曰「敦临」,艮曰「敦艮」,谓土也。然皆于卦终见之。而复之五爻亦曰「敦复」者,何也?复上六「迷复」,不能复者也,非终复也。六五为复之终,有坤厚之德,故称「敦复」云。䷓坤下巽上

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

二阳在上,四阴观之。全卦艮体,又自三至五互艮。艮者,止而未动,有无为而化之义也。艮为手,有盥荐之象。阴虚为有孚之象。坤顺为颙若之象。上卦巽伏震。震,长子,宗庙祭主也,故以祭祀为辞。

初六:童观,小人无咎,君子吝。

阴居坤始,所见不大,如童稚然。卦互艮,为少男,故曰「童」。六二:𬮭观,利女贞。

𬮭,门中视也。坤为阖户,艮为门。二柔居门户之内,而观乎外。又二变为坎,坎为隐伏,有𬮭象,故曰「𬮭观」。上巽体,有女象,故曰「利女贞」。六三:观我生进退。

巽为进退。三居上下之交,可进可退,当观我之平生,以卜其进退也。

六四,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坤有国邑之象。九五大观在上,为国之光。四近而观之,利用宾于王。古者,诸侯朝王,待以宾礼。士未受禄,亦谓之宾。诗曰「嘉宾」,周官曰「以礼宾之」是也。按左传:陈敬仲之少也,陈侯使周史筮得此爻,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观国之光」。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利用宾于王」,其在后乎?风行而著于土,故曰「其在异国乎」?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太岳之后也。山岳配天,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及陈之初亡也,陈桓子始大于齐;其后亡也,成子得政。

九五:观我生,君子无咎。

九阳居尊,表仪天下,有君子之责。五、上皆言君子者,「观」之为卦,取小人观君子之义也。阳为君子。

上九:观其生,君子无咎。

「我」者,内辞。「其」者,外辞。五得位,上不得位,故爻义不同。其下四阴,皆以阳为观法者,故近者「利」而远者「吝」焉。䷔震下离上噬嗑,亨,利用狱。

「噬嗑」,除间之卦也。卦互坎,「坎」为律、为棘,有狱象。六五柔中,居「坎」之上,故曰「利用狱」。

初九:屦校灭趾,无咎。

「校」,木械也。「震」为足。屦校,械其足也。古用肉刑,有斩左趾、右趾之法,故小惩大诫,人知畏而不敢犯。趾者,动之初也。当动之初,用刑而遏绝之,犹为小人之福,故曰「无咎」。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肤」者,皮之表,阴柔之象也。六二柔中,治狱平易,有如「噬肤」。而初九刚强,必须深严,乃为得中,故曰「灭鼻」。「灭鼻」,劓刑也。二至四互「艮」。荀九家:「艮为鼻。」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九四为间于一卦之中,可谓腊肉而有毒者。六三近之,故曰「遇毒」。六三以柔居刚,九四以刚居柔。肉取柔象,腊取刚象也。又自三至五互「坎」,「坎」有毒象。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艰贞,吉。

「离」为乾卦,故曰「乾胏」。「离」为矢。卦变自「泰」来,「乾」为金,故曰「金矢」。

六五:噬乾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乾肉」,亦指九四。卦变自泰来,「坤」,黄也。「乾」,金也。又六五居上体之中,噬九四之刚。中为黄。刚为金,故有「得黄金」之象。上九:何校灭耳,凶。

校在项曰何。屦校不惩,至于「灭耳」而凶,自取之也。「灭耳」,刵刑也。「坎」为耳卦互坎,故有此象。䷕离下艮上「贲」,亨,小利有攸往。

卦自「泰」来,「泰」有乾坤之体,变为艮离之「贲」。「贲」,文也。文,物之杂也。周官:画绘之事,杂五色曰玄,与黄相次。又曰:青与赤谓之文。「贲」有乾坤之变。乾,天,玄也。坤,地,黄也。离,火,赤也。艮,山,青也。故曰「贲」。卦变上六之柔,来文九二之刚,是文虽柔而质刚,又得中正,故曰「亨」。九二之刚,上文上六之柔,是文虽刚而质柔,又非中正,故曰「小利有攸往」。阴为小,上六是已。

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

初九以阳刚之资,秉文明之德,而在下无位,不能贲于天下,惟饰其一身而已。「贲其趾」者,饰其身之所行也。何以饰其所行?惟义所在而已。六二贤臣,有乘车之贵,初舍二之车而徒行,以从六四之正应,是所以贲趾者,在此而不在彼。故孔子曰:「义弗乘也。」初居卦下,有趾象。又六四互震,震为足。六二互坎,有车象。六二:贲其须。

宋儒以「须」为须,非也。易以上为首,初为尾,正例也。三居下卦之上,亦得为角;四居上卦之下,亦得为尾,变例也。二在咸艮为腓,在「明夷」为股,非须之位。若以贲趾为主,则「濡如皤如」,何谓哉?须者,待也。初四相应而「贲」,二与三,五与上相近而贲六二柔中,与五无应,须待九三与之俱起。故孔子曰:「与上兴也。」二居互坎之下,变则下卦成「乾」,乾下坎上,是为「需」。「需」,须也。故曰「贲其须」。

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

三居离上,文极矣。互坎为「濡」。「濡」,润也,言文之润色者也。诗曰:「六辔如濡。」亦言其光美而沃泽云尔。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

「皤」,白貌。四变互巽,「巽」为白,故四、上俱有「白」象。下卦互坎,上卦互震,有马象。下体「离」也,有飞翰之象。四疑初之诱于车饰以从二,而初乃舍车,是四之「婚媾」也。所以质素相贲,白首不变,其往应之心,如马之有飞翰,速而决焉。

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

「丘园」,闲旷之地,谓上九也。五无应于下,而贲于上,故「束帛戋戋」。帛五匹为束。「戋戋」,委积之貌。此贲贤之礼也。然徒丰其仪文,而弗与其位,则不免于吝。上变成坤,「坤」为帛,为吝啬,故有是象。上九,白贲,无咎。

「白贲」,是所谓丘园之贤也。昔者,孔子筮得贲卦而不怿,门人问之,孔子不答。盖孔子欲为东周兴起文治,而此卦「小利有攸往」。又,六爻「舍车须濡」、「白马」、「白贲」,此孔子所以不怿也,故终为素王。然孔子虽不贲于当时,而删述之功则贲于万世,故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其为「贲」也,大矣。䷖「坤」下「艮」上「剥」,不利有攸往。

「剥」有禠夺之义,阴自下夺阳位而变其实也。

初六:剥床以足,蔑贞凶。

「床」者,人之所安也。卦体上实下虚,有「床」象。初在卦下,变则为「震」,有「足」象。六二:剥床以辨,蔑贞凶。

「辨」,干也。二爻为大臣之位,国之干也。六二小人,其剥大臣之君子而进为大臣者乎?其当罢九龄、相林甫之日乎?卦以三、四爻为人位,二当人身之下、床足之上,故有「床辨」之象。六三:剥之,无咎。

「剥」卦阴爻有五,六三舍群阴以应上九,故「无咎」。六五率群阴以从上九,故「无不利」。初、二、四居「剥」之世,专以阴剥阳者,故皆因「剥床」而「凶」。六四,剥床以肤,凶。

重阴居床之上,有「肤」象。

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

五变为「巽」。「巽」为鱼、为绳。「艮」为手,持绳下连众阴,有「贯鱼」之象。群阴贯鱼而进,能如宫人之取宠,不敢逾礼越分,以干预权柄,则「无不利」。此开谕小人受福之道,而致其戒也。「宫人」,众妾也。「以」之者,王后也。五为王后之位。四为夫人;三为九嫔;二为世妇,初为御妾。又「艮」为门阙、为阍寺。而群阴在「艮」之内,有「宫人」之象。或问:说卦传:「巽不为鱼,而筮卜之。」家人以「巽」为「鱼」,宋儒多从之,何也?曰:以重卦离知之。包牺结绳为网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离中有「巽」,「巽」复有「离」。「巽」为鱼,以渔也;「离」为雉,以佃也。鱼龙同气,东方灵虫,龙为之长。「震」、巽皆东方之木也。震为龙,木之正气;巽为鱼,木之废气。故「巽」有「鱼」象。上九,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

五阳已剥,上九独存,如坚大之果,不被蠹食,则将坠于下而生于上矣。五阴载一阳,「舆」之象。一阳覆五阴,「庐」之象。「乾」为木果,「艮」得乾体,故「艮」曰「果蓏」。「艮」为万物成始成终之卦,有「硕果不食」之象。「舆」,「坤」象。「庐」,「艮」象也。䷗震下坤上

复,亨。出入无疾,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利有攸往。阴阳之反,皆自内出,非由外来。剥极成坤,阳降而入。「坤」极而动,阳升而出。「入」,其反也。「出」,其动也。其出其入,以渐而行,故曰「无疾」。「朋」,阳类也。一阳既复,则二、三、四、五、六以次而来矣。圣人喜阳之复,于是计其复之数,曰:「反复其道,七日来复」。言阳刚之反而复其道。自姤至此,成数凡七而已。「临」曰:「八月有凶」。复曰:「七日来复」。阳消而数月,冀其消之迟。阳长而数日,幸其长之速也。按左传:晋厉公伐郑,郑使告于楚。晋、楚遇于鄢陵。厉公筮得此卦。卜史曰:「吉。其卦遇复:南国蹙,射其元王,中厥目。国蹙王伤,不败何待?」及战,果射共王,中目。

初九,不远复,无祇悔,元吉。

初居卦始,又在震初,微动之时也。当是时而能复,则去无妄不远矣,故「无祇悔,元吉」。六二,休复,吉。

阴爻近阳,得亲贤之益。剥六五近上,故「无不利」。复六二近初,故「休复吉」。而蒙四远阳,故「困」而「吝」也。六三,频复,厉,无咎。

三在上下进退之间,又居动体之极,故曰「频复」。六四,中行独复。

四非二五,何以称中?盖中无定体,三、四为一卦之中。又复五阴,自二至上,则四为中。「中行独复」,谓处五阴之中,而独行以复也。泰二、夬五之「中行」,二体之中也。益三、四之「中行」,全体之中也。复四之「中行」,五阴之中也。六五,敦复,无悔。

坤厚有敦象。又五动互艮,「艮」为笃实,故曰「敦」。

上六,迷复,凶,有灾眚。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

坤为迷,上居坤极,先迷者也。最远于阳,复归无所,故曰「迷复」。上穷矣,不可动,动则降三成坎,「坎」为灾眚。天灾人眚,凶之至也。震为动,坤为众,动众有行师之象。上居卦终,与四五同体。四为诸侯之位,国也;五,君也。又「坤」有国邑之象。师败而举国以行,其凶祸必及其国与其君矣。十者,坤之极数,故屯颐互坤,皆有十年之象。夫复道贵先,初为一卦之先,四为上卦之先,故初复不远,而四为「独复」。复道贵中,故二「休」而五「敦」。复道恶后,三为下卦之后,上为一卦之后,故三「厉」而上之「凶」又甚焉。易之戒深矣。䷡震上乾下

无妄,元亨利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无妄,诚也。诚者,天之道也。震得乾天之初,未杂于物也,故曰「无妄」。九五刚中正,变则不正,而互坎,「坎」为眚,故曰「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初九,无妄,往吉。

震阳初动,诚一未分,刚实无私,动与天合,故「往吉」。

六二,不耕获,不菑畬,则「利有攸往」。

二动体而中正,无妄者也,故极言无妄可往之理。初至五得益体,有耕象。震为稼,艮为手。二往之五,五来应二,二变成兑,兑为毁折。又卦有「乾金,铚」,刈其稼也,有获象。二在地上为田,一岁曰「菑」,三岁曰「畬」。初九震足动,田之始,有菑象。五应二,历三爻,有畬象。耕获菑畬者,望利者也。六二「无妄」,非耕而望获、菑而望畬之类,故「利有攸往」。

六三,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

六三匪正,上乾伏坤,有牛象。卦互艮、巽,「艮」为手,「巽」为绳,有「系牛」之象。震为大涂,为足,有「行人」之象。「坤」有「邑人」之象。六三无故得灾,譬有人系牛于此,舍而之他,行路之人见其无主,掠之而去。彼系牛者,反责牛于邑人。夫邑人未尝窃牛也,而受偿牛之责,是「无妄之灾」也。九四,可贞,无咎。

四刚无应,「可贞」者,可以坚守其正道,不可轻动也。

九五:无妄之疾,勿药有喜。

九五刚中「无妄」,变则互「坎」。「坎」有疾象,又有毒药之象。然药之治疾也,施于「豫」之贞疾则可,施于无妄之疾则不可,故曰「勿药有喜」。

上九:无妄,行有眚,无攸利。

上九穷极,贵乎守静,行则有眚也。即彖辞之意。卦变「遁」,变而为「无妄」,「无妄」变而为「家人」。「家人」九三互坎,上与三应,故曰「行有眚」。䷙乾下艮上

「大畜」,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小畜」以巽止乾,巽弱乾壮,故曰「小畜」。「大畜」以艮止乾,艮厚乾伏,故曰「大畜」。「大畜」之世,当出而见用,以济天下之难。二居内为「家人」,卦变「家人」,六二进而之五,则为「大畜」。三至上有颐体为食,又下体互兑,上艮伏兑,兑口有食象,故曰「不家食,吉」。兑为泽,泽决为川。上体互震,木在乾健之前,故曰「利涉大川」。初九:有厉,利已。

初、四阴阳正应,何为有厉?盖四居艮体而止,初以乾体而进,两不相合,进则犯上,故有厉而利于止也。九二,舆说輹。

輹,舆下横木也。乾伏坤,坤为舆,故二、三爻俱有舆象。卦互震、兑,震木有輹象。兑毁折,有「说輹」之象。

九三,良马逐,利艰贞。曰闲舆卫,利有攸往。

乾为良马,「震」为作足之马。三阳并进,「良马逐」也。九三刚健当位,与上同德,然驰逐不已,必有奔蹶之患,故戒以「艰贞」。闲习其舆卫,则「利有攸往」。舆者,乘内之二阳也。卫者,防外之二阴也。凡武备谓之卫。考工记:「周人上舆有六等之数」,皆以卫名,是舆亦可以称卫也。易之刚爻上进者,遇柔则利,遇刚则不利。大壮之四曰「壮于大舆之輹」,大畜之三曰「良马逐」,皆前遇柔也。大壮之初曰「征凶」,大畜之初曰「有厉利已」,皆前遇刚也。

六四,童牛之牿,元吉。

四畜初九,初居伏坤之始,有「童牛」之象。「牿」者,施横木于牛角,以防其触。卦互震木,有牿象。六五:豮豕之牙,吉。

五畜九二,二变互「坎」,「坎」为豕。五互震,伏「巽」,「巽」为白。自三至上有颐体。豕之颐中有刚且白者,牙象也。下「乾」为金,互兑为毁折,有「豮豕」之象。豮者,去其势也。豕之猛在牙,「豮其豕」,则牙猛不存矣。五畜二而能乘其机以制其刚,故有此象。上九:何天之衢,亨。三如良马之逐上,乃大其途而受之。故圣人叹曰:是何天之衢路,如此之亨乎?幸之也。「艮」为径路,又互震为大涂。五为天位,上居天之上,故有天衢之象。䷚震下艮上

「颐」,贞吉。观颐,自求口实。

艮、震合体,外实内虚,有口象。下动上止,有饮食言语之象,故曰「颐」。「颐」中虚,有离体。「离」为目,「观」也。观人之所养,必自求口实之处。观之口实,不过言语饮食。观其「贞否」,则足以知其所养。是「口实」者,观颐之自也。

初九:舍尔灵龟,观我朵颐。

「颐」有离体,「离」为龟。初伏于「艮」土之下,龟蛰时也。龟所以灵者,蛰则咽息不动,无求于外。君子在下,所养以正,灵龟之类也。初乃舍己应四,是「舍尔灵龟,观我」而「朵颐」也。初在动体,颐动有朵象。

六二,颠颐,拂经,于丘颐,征凶。

初上二阳,一卦之主。初失己而「凶」,上由颐而「吉」。二三四五,或颠或拂。就养于下曰「颠」,违其常理曰「拂」。上卦艮为山,山半为邱,六五是也。以五养二,谓之「邱颐」。于,往也,越也。二居动体,既求养于初而「颠」矣,又欲越五之「邱颐」,以从上九,故「征凶」。

六三,拂颐,贞凶。十年勿用,无攸利。

就养于上,故不曰「颠」。然上为养主,三虽正应,而位不中正,居动之极,不以道义交于上,而以口腹求于上,故曰「拂」。三互坤,有「十年」之象。六四,颠颐,虎视眈眈,其欲逐逐,无咎。

近君当位,下交初九,故曰「颠」。然求贤自助,故曰「吉」。艮为虎,四变成离,离为目,有「虎视」之象。「眈眈」,威重貌,下交不渎也。久与贤人处,则贪鄙之欲消。「逐逐」,消散之谓也。震动而艮止,有「其欲逐逐」之象。

六五:拂经,居贞吉。不可涉大川。

五资上养,可谓「拂经」。艮体安静,故曰「居贞吉」。五往居上,上来居五,则成「坎」。「坎」为川,下卦「震」也。五变为「巽」,本有舟楫涉川之具,但六五阴柔,在艮山之中,又互坤地之上,故曰「不可涉大川」。

上九:由颐,厉,吉。利涉大川。

上九,一卦所由以「颐」者,故曰「由颐」。艮伏兑泽,有川象。上九以阳刚高出于大川之上,而又有震木浮于下,故有「利涉大川」之象。䷛巽下兑上

大过,栋桡,利有攸往,亨。巽为木、为长、为高,有栋象。巽风挠万物而体弱,有「栋桡」之象。又卦中四阳,亦有栋象。上下阴柔不能任,亦有「栋桡」象也。然二、五刚中,兑说而巽入,故曰「利有攸往,亨」。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

巽为白、为草,有「白茅」之象。卦之全体有器象焉。初阴为器之足,上阴为器之口。二、三、四、五之阳,则物之充实于器中者也。卦以初、二为地,置器于地,而用白茅以承藉之,过于慎也,故「无咎」。

九二,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

兑为泽,巽为木。泽边之木,杨也。荀九家亦以巽为杨。虞仲翔曰:「稊,稚也。杨,叶未舒也。」戴记夏小正篇曰:「正月柳稊。」释者谓:「稊,发芽也。」又按,诸韵书,皆以「稊」为木之秀,而程朱独以「稊」为根,未详所出。盖震卦为反生,为蕃鲜。巽体伏震,故有「枯杨生稊」之象。二互乾,为老阳,有老夫之象。近巽之初,有女妻之象。夫二之取象,在物则如「枯杨再生稊」,在人则如「老夫得女妻」。稊有敷荣之兆,女有生育之端,故「无不利」。吁!观大过二、五之爻,见圣人立象尽意,以效天下之动。「老夫得女妻」,再娶女之夫也。「老妇得士夫」,妇再嫁而夫未娶也。人伦之变,备于此矣。九三,栋桡,凶。

卦以四阳为栋,三、四又当栋之中,故二爻俱以「栋」言。九三过刚不中,上应「兑」体为毁折,故有「桡」象。九四:栋隆,吉。有它,吝。

以阳居阴,刚柔相济。四变成「坎」,「坎」于木为坚多心,故曰「栋隆」。

九五: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

「枯杨生华」,无种植之理。老妇得夫,无生育之端。「无咎无誉」者,言不足咎、不足誉也,贱之也。「兑」伏「艮」,男有士夫之象。互「乾」伏「坤」,母有老妇之象。

上六:过涉灭顶,凶,无咎。中四爻互「乾」,「乾」为首,上六在首之上,有「顶」象。上六本「遁」之六二,进而上行,历三、四、五至上为「兑」,有「兑泽灭顶」之象。䷜坎下「坎」上

「习坎」,有孚,维心亨,行有尚。

彖于八纯卦皆不称「习」,独加「习」于「坎」者,甚其险也,使天下防其入而图其出也。一阳中实,为「有孚」「心亨」之象。二至四互震,震足动于坎中,为「行有尚」之象。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

初本「临」之六五,自外入重险而至于初,有「习坎」之象。在卦之下,居坎之底,有窞象。盖「坎」中小穴,旁入者为窞。坎卦上画之柔,象水旁两岸;下画之柔,象岸侧小穴也。初自外入,故有「入于坎窞」之象。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

掩于一阴之下,故曰「有险」。出乎一阴之上,故曰「求小得」。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之,往也。乾之九三,当二乾之间,故曰「终日乾乾」。坎之六三,当二坎之间,故曰「来之坎坎」。枕,藉也,安也。朱子曰:「枕者,倚着未安之意。」陆希声曰:「枕者,阂碍险害之处。」非是。窃谓,三当坎坎之地,当思所以出乎险也。彼乃负阴柔之资,不中不正,遇此险也,且以为安枕焉,则终入于坎窞而凶矣。「险且枕」,即所谓安其危,利其菑者也。卦互震、艮,震动,故曰「来之」。艮止,故曰「枕」。三变成巽,巽,入也。故初、三俱有「入」象。

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

坎有酒象。卦变自临而来,有坤体,互卦得震艮,艮鼻、震足,坤腹,有「樽簋」之象。坤艮为土,坎伏离为大腹。土器有腹者,「缶」象也。坤为阖户,艮为门,坎为穴,离为明,穴其门户以通明者,牖象也。六四德柔而近君,九五刚中而求助,刚柔相际,可与有为。是以一樽之酒,二簋之食,瓦缶之器,以此自纳于君,而诚信固结,有若盟约而不可解焉。四变成兑,兑为史巫,故有盟约之象。樽、簋,取交际之义。牖,取旁通之义。缶,取朴质之义。卦以出险为功,四虽居上卦之始,然已出乎下坎之终,而事君者又当始终不变,故言「终无咎」以勉之。

九五,坎不盈,祇既平,无咎。

阴掩乎上,是水未溢出坎外,仅能平乎坎耳。互卦艮止,有不盈既平之象。

上六,系用徽𬙊,置于丛棘,三岁不得,凶。上动成巽,巽为绳,有徽𬙊之象。坎有丛棘之象。巽木数三,故曰三岁。坎卦自初至五,是险中求出之人。上六以阴居上,是为险陷人者也。天道好还,陷人者至是受殃,所以被系,用徽用𬙊,置于刑庭,三岁不得出也。古者圜扉之外种九棘,故曰「丛棘」。䷝离下

离上离,利贞,亨。畜牝牛,吉。

离本坤体,坤为子母牛。荀九家曰:「离为牝牛。牝牛,至顺之象。畜牝牛者,涵养至顺也,柔道也。」故言「利贞」而不言「元」也。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

卦变自遁来,有乾体。三至五互兑体,兑下乾上,有履象。二至四互巽,巽为进退,为不果。巽伏震,震为足。初变成艮,足动于前,而艮止于上,有「履错然」之象。错然者,谓其步趋纷乱,不成行列也。所以然者,由于心之不敬,故戒之曰:「敬之,无咎。」六二:黄离,元吉。

二得坤之中爻,故曰「黄离」。当文明之世,居大臣之位,而能以谦柔之德,体中正之道,吉孰大焉。

九三: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

离为日。三在下卦之终,有日昃之象。卦本坤体,坤为腹,坤土有腹,而出于离火之中,有「缶」象。三变互艮,艮为手,有鼓缶之象。三变为震,震为声,上互兑,兑口出震声,有歌嗟之象。离变而为革,互乾为老阳,有「大耋」之象。夫日无不昃,人无不耋,理势之常也。三为死生所动,不鼓缶而歌以为达,则大耋之嗟以忧死,故曰「凶」。

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

此爻义峻辞严,圣人立天下之大法也。谓九四刚臣,不能安分,突然而来,以侵逼乎柔中之五,则受莫大之罪。然易卦九四多矣,独言于离者,离有相继之嫌也。古有焚刑,刑人之丧,不居兆域,不序昭穆,焚而弃之,莽、卓是已。离为火,有焚象。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兑泽流于离,目有出涕之象。离伏坎,坎为心病,有戚象。兑为口,有嗟若之象。五柔为九四强臣所迫,然得「吉」者,以五上相丽耳。五王上公,可用出征以诛九四。故孔子曰:「六五之吉,离王公也」。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

居一卦之上,有首象。互兑为毁折,有「折首」之象。六五当王者之位,用上九以出征,有嘉美之意焉。其要在于折敌之魁首,不必尽获其丑类也。是以九四不敢突来,而五得吉。离为甲胄、为戈兵,故有「出征」之象。易象钩解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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