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
伊川易传卷三
宋程子撰周易下经䷛艮下兑上
咸序卦:「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天地,万物之本;夫妇,人伦之始。所以上经首乾、坤,下经首咸,继以恒也。天地二物,故二卦分为天地之道。男女交合而成夫妇,故咸与恒,皆二体合为夫妇之义。「咸」,感也,以说为主;「恒」,常也,以正为本。而说之道自有正也,正之道固有说焉。「巽」而动,刚柔皆应,说也。「咸」之为卦,兑上艮下,少女少男也。男女相感之深,莫如少者,故二少为咸也。艮体笃实,止为诚悫之义。男志笃实以下交,女心说而上应,男感之先也。男先以诚感,则女说而应也。咸:亨,利贞,取女吉。
「咸」,感也。不曰感者,咸有皆义,男女交相感也。物之相感,莫如男女,而少复甚焉。凡君臣上下,以至万物,皆有相感之道。物之相感,则有亨通之理。君臣能相感,则君臣之道通;上下能相感,则上下之志通。以至父子、夫妇、亲戚、朋友,皆情意相感,则和顺而亨通。事物皆然,故咸有「亨」之理也。利贞,相感之道,利在于正也。不以正,则入于恶矣。如夫妇之以淫姣,君臣之以媚说,上下之以邪僻,皆相感之不以正也。「取女吉」,以卦才言也。卦有柔上刚下,二气感应相与,止而说,男下女之义。以此义取女,则得正而吉也。彖曰:「咸」,感也。
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
「咸」之义,感也。在卦,则柔爻上而刚爻下,柔上变刚而成兑,刚下变柔而成艮,阴阳相交,为男女交感之义。又兑女在上,艮男居下,亦柔上刚下也。阴阳二气,相感相应而和合,是相与也。止而说,止于说,为坚悫之意。艮止于下,笃诚相下也;兑说于上,和说相应也。以男下女,和之至也。相感之道如此,是以能亨通而得正,取女如是,则吉也。卦才如此,大率感道利于正也。
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既言男女相感之义,复推极感道,以尽天地之理、圣人之用。天地二气交感而化生万物,圣人至诚以感亿兆之心,而天下和平。天下之心所以和平,由圣人感之也。观天地交感、化生万物之理,与圣人感人心、致和平之道,则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感通之理,知道者默而观之可也。
象曰:山下有泽,「咸」,君子以虚受人。
泽性润下,土性受润,泽在山上,而其渐润通彻,是二物之气相感通也。君子观山泽通气之象,而虚其中以受于人。夫人中虚则能受,实则不能入矣。虚中者,无我也。中无私主,则无感不通。以量而容之,择合而受之,非圣人有感必通之道也。初六,咸其拇。
初六在下卦之下,与四相感,以微处初,其感未深,岂能动于人?故如人拇之动,未足以进也。「拇」,足大指。人之相感,有浅深轻重之异,识其时势,则所处不失其宜矣。
象曰:「咸其拇」,志在外也。
初志之动,感于四也,故曰「在外」。志虽动而感未深,如拇之动,未足以进也。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
二以阴居下,与五为应,故设咸腓之戒。腓,足肚,行则先动,足乃举之,非如腓之自动也。二若不守道,待上之求,而如腓自动,则躁妄自失,所以「凶」也。安其居而不动,以待上之求,则得进退之道而吉也。二,中正之人,以其在咸而应五,故为此戒。复云「居吉」,若安其分,不自动,则「吉」也。
象曰:虽凶居吉,顺不害也。
二居中得正,所应又中正,其才本善,以其在咸之时,质柔而上应,故戒以先动求君则凶,居以自守则吉。象复明之云:非戒之不得相感,唯顺理则不害,谓守道不先动也。九三,咸其股,执其随,往吝。
九三以阳居刚,有刚阳之才,而为主于内,居下之上,是宜自得于正道以感于物,而乃应于上六。阳好上而说,阴上居感说之极,故三感而从之。股者,在身之下,足之上,不能自由,随身而动者也,故以为象。言九三不能自主,随物而动,如股然,其所执守者,随于物也。刚阳之才,感于所说而随之,如此而往,可羞吝也。
象曰:「咸其股」,亦不处也;志在随人,所执下也。云「亦」者,盖象辞本不与易相比,自作一处,故诸爻之象辞,意有相续者。此言「亦」者,承上爻辞也。上云:咸其拇,志在外也,虽凶居吉,顺不害也。咸其股,亦不处也。前二阴爻皆有感而动,三虽阳爻亦然,故云「亦不处也」。「不处」,谓动也。有刚阳之质而不能自主,志反在于随人,是所操执者卑下之甚也。
九四,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
感者,人之动也,故皆就人身取象。拇取在下而动之微;腓取先动;股取其随。九四无所取,直言感之道,不言咸其心,感乃心也。四在中而居上,当心之位,故为感之主,而言感之道,贞正则吉而悔亡,感不以正则有悔也。又四说体,居阴而应初,故戒于贞感之道,无所不通。有所私系,则害于感通,乃有悔也。圣人感天下之心,如寒暑雨旸,无不通无不应者,亦贞而已矣。贞者,虚中无我之谓也。「憧憧往来,朋从尔思」:夫贞一则所感无不通。若往来憧憧然,用其私心以感物,则思之所及者有能感而动,所不及者不能感也,是其朋类则从其思也。以有系之私心,既主于一隅一事,岂能廓然无所不通乎?系辞曰:「天下何思何虑?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天下何思何虑?」夫子因咸极论感通之道。夫以思虑之私心感物,所感狭矣。天下之理一也,涂虽殊而其归则同,虑虽百而其致则一。虽物有万殊,事有万变,统之以一,则无能违也。故贞其意,则穷天下无不感通焉,故曰「天下何思何虑」。用其思虑之私心,岂能无所不感也?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往者屈也,来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此以往来屈信明感应之理。屈则有信,信则有屈,所谓感应也。故日月相推而明生,寒暑相推而岁成,功用由是而成,故曰「屈信相感而利生焉」。感,动也,有感必有应。凡有动皆为感,感则必有应,所应复为感,感复有应,所以不已也。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龙蛇之蛰,以存身也。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前云屈信之理矣,复取物以明之。尺蠖之行,先屈而后信。盖不屈则无信,信而后有屈。观尺蠖,则知感应之理矣。龙蛇之藏,所以存息其身,而后能奋迅也。不蛰则不能奋矣。动息相感,乃屈信也。君子潜心精微之义,入于神妙,所以致其用也。潜心精微,积也;致用,施也。积与施,乃屈信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承上文致用而言。利其施用,安处其身,所以崇大其德业也。所为合理,则事正而身安,圣人能事,尽于此矣,故云「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穷神知化,德之盛也。既云过此以往,未之或知,更以此语终之,云:穷极至神之妙,知化育之道,德之至盛也,无加于此矣。
象曰:「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来」,未光大也。
贞则吉而悔亡,未为私感所害也。系私应,则害于感矣。「憧憧往来」,以私心相感,感之道狭矣,故云「未光大」也。九五,咸其脢,无悔。
九居尊位,当以至诚感天下,而应二比上。若系二而说上,则偏私浅狭,非人君之道,岂能感天下乎?脢,背肉也,与心相背而所不见也。言能背其私心,感非其所见而说者,则得人君感天下之正,而「无悔」也。
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戒使背其心而咸脢者,为其存心浅末,系二而说上,感于私欲也。上六,咸其辅颊舌。
上阴柔而说体,为说之主,又居感之极,是其欲感物之极也。故不能以至诚感物,而发见于口舌之间,小人女子之常态也,岂能动于人乎?不直云口,而云「辅颊舌」,亦犹今人谓口过曰唇吻,曰颊舌也。辅颊舌皆所用以言也。
象曰:「咸其辅颊舌」,滕口说也。唯至诚为能感人,乃以柔说腾扬于口舌,言说岂能感于人乎?䷟巽下震上
恒,序卦:「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久也。咸,夫妇之道,夫妇终身不变者也,故咸之后,受之以恒也。咸,少男在少女之下,以男下女,是男女交感之义。「恒」,长男在长女之上,男尊女卑,夫妇居室之常道也。论交感之情,则少为亲切;论尊卑之序,则长当谨正。故兑艮为「咸」,而震巽为「恒」也。男在女上,男动于外,女顺于内,人理之常,故为「恒」也。又刚上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相应,皆「恒」之义也。
恒:亨,无咎,利贞,有攸往。
「恒」者,常久也。「恒」之道,可以亨通,「恒」而能「亨」,乃「无咎」也。「恒」而不可以亨,非可恒之道也,为有咎矣。如君子之恒于善,可「恒」之道也;小人恒于恶,失可「恒」之道也。「恒」所以能「亨」,由贞正也,故云「利贞」。夫所谓「恒」,谓可恒久之道,非守一隅而不知变也,故利于有往。唯其有往,故能「恒」也,一定则不能常矣。又常久之道,何往不利?彖曰:「恒」,久也。「恒」者,长久之义。
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皆应,恒。
卦才有此四者,成恒之义也。刚上而柔下:谓乾之初,上居于四,坤之初,下居于初,刚爻上而柔爻下也。二爻易处,则成震、巽,震上巽下,亦「刚上而柔下」也。刚处上而柔居下,乃恒道也。雷风相与:雷震则风发,二者相须,交助其势,故云「相与」,乃其常也。巽而动:下巽顺,上震动,为以巽而动。天地造化,恒久不已者,顺动而已。「巽而动」,常久之道也。动而不顺,岂能常也?刚柔皆应:一卦刚柔之爻皆相应。刚柔相应,理之常也。此四者,恒之道也,卦所以为「恒」也。
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
恒之道,可致亨而无过咎,但所恒宜得其正,失正则非可恒之道也,故曰「久于其道」。「其道」,可恒之正道也。「不恒其德」,与恒于不正,皆不能「亨」而有「咎」也。
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
天地之所以不已,盖有恒久之道。人能「恒」于可恒之道,则合天地之理也。
「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
天下之理,未有不动而能恒者也。动则终而复始,所以恒而不穷。凡天地所生之物,虽山岳之坚厚,未有能不变者也。故「恒」非一定之谓也,一定则不能恒矣。唯随时变易,乃常道也,故云「利有攸往」。明理之如是,惧人之泥于常也。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
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此极言常理。日月,阴阳之精气耳,唯其顺天之道,往来盈缩,故能久照而不已。得天,顺天理也。四时,阴阳之气耳,往来变化,生成万物,亦以得天,故常久不已。圣人以常久之道,行之有常,而天下化之以成美俗也。观其所恒,谓观日月之久照,四时之久成,圣人之道所以能常久之理。观此,则天地万物之情理可见矣。天地常久之道,天下常久之理,非知道者,孰能识之?
象曰: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君子观雷风相与成恒之象,以常久其德,自立于大中常久之道,不变易其方所也。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
初居下而四为正应,柔暗之人,能守常而不能度势。四,震体而阳性,以刚居高,志上而不下,又为二三所隔,应初之志,异乎常矣。而初乃求望之深,是知常而不知变也。浚,深之也。「浚恒」谓求恒之深也。守常而不度势,求望于上之深,坚固守此,凶之道也。泥常如此,无所往而利矣。世之责望故素而致悔咎者,皆「浚恒」者也。志既上,求之深,是不能恒安其处者也。柔微而不恒安其处,亦致凶之道。凡卦之初终,浅与深、微与盛之地也。在下而求深,亦不知时矣。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居恒之始,而求望于上之深,是知常而不知度势之甚也,所以「凶」,阴暗不得恒之宜也。九二,悔亡。
在恒之义,居得其正,则常道也。九,阳爻居阴位,非常理也。处非其常,本当有悔,而九二以中德而应于五,五复居中,以中而应中,其处与动,皆得中也,是能恒久于中也。能恒久于中,则不失正矣。中重于正,中则正矣,正不必中也。九二以刚中之德而应于中,德之胜也,足以亡其悔矣。人能识重轻之势,则可以言易矣。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所以得「悔亡」者,由其能恒久于中也。人能恒久于中,岂止亡其悔?德之善也。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三,阳爻居阳位,处得其位,是其常处也。乃志从于上六,不唯阴阳相应,风复从雷,于恒处而不处,不恒之人也。其德不恒,则羞辱或承之矣。「或承之」,谓有时而至也。贞吝:固守不恒以为恒,岂不可羞吝乎?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人既无恒,何所容处?当处之地,既不能恒,处非其据,岂能恒哉?是不恒之人,无所容处其身也。九四,田无禽。
以阳居阴,处非其位,处非其所,虽常何益?人之所为,得其道则久而成功,不得其道则虽久何益?故以田为喻,言九之居四,虽使恒久,如田猎而无禽兽之获,谓徒用力而无功也。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处非其位,虽久何所得乎?以田为喻,故云「安得禽」也。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五应于二,以阴柔而应阳刚,居中而所应又中,阴柔之正也,故恒久其德,则为贞也。夫以顺从为恒者,妇人之道,在妇人则为贞,故「吉」;若丈夫而以顺从于人为「恒」,则失其刚阳之正,乃「凶」也。五,君位,而不以君道言者,如六五之义,在大夫犹凶,况人君之道乎?在它卦,六居君位而应刚,未为失也,在恒故不可耳,君道岂可以柔顺为恒也?
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如五之从二,在妇人则为正而吉。妇人以从为正,以顺为德,当终守于从一。夫子则以义制者也,从妇人之道,则为凶也。上六:振恒,凶。
六居恒之极,在震之终。恒极则不常,震终则动极,以阴居上,非其安处,又阴柔不能坚固其守,皆不常之义也,故为「振恒」,以振为恒也。振者,动之速也。如振衣,如振书,抖擞运动之意。在上而其动无节,以此为恒,其「凶」宜矣。
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居上之道,必有恒德,乃能有功。若躁动不常,岂能有所成乎?居上而不恒,其凶甚矣。象又言其不能有所成立,故曰「大无功也」。䷠艮下乾上
遁,序卦:「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遁。遁者,退也。」夫久则有去,相须之理也,遁所以继恒也。遁,退也,避也,去之之谓也。为卦天下有山。天,在上之物,阳性上进。山,高起之物,形虽高起,体乃止。物有上陵之象,而止不进,天乃上进而去之。下陵而上去,是相违遁,故为「遁去」之义。二阴生于下,阴长将盛,阳消而退,小人渐盛,君子退而避之,故为「遁」也。遁:亨,小利贞。
遁者,阴长阳消,君子遁藏之时也。君子退藏以伸其道,道不屈则为亨,故遁所以有「亨」也。在事亦有由遁避而亨者,虽小人道长之时,君子知几退避,固善也。然事有不齐,与时消息,无必同也。阴柔方长,而未至于甚盛,君子尚有迟迟致力之道,不可大贞,而尚「利小贞」也。
彖曰:「遁亨」,遁而亨也。
小人道长之时,君子遁退,乃其道之亨也。君子遁藏,所以伸道也。此言处遁之道。自「刚当位而应」以下,则论时与卦才,尚有可为之理也。刚当位而应,与时行也。
虽遁之时,君子处之,未有必遁之义。五以刚阳之德,处中正之位,又下与六二以中正相应,虽阴长之时,如卦之才,尚当随时消息,苟可以致其力,无不至诚自尽,以扶持其道,未必于遁藏而不为,故曰「与时行」也。「小利贞」,浸而长也。遁之时义大矣哉!当阴长之时,不可大贞,而尚「小利贞」者,盖阴长必以浸渐,未能遽盛,君子尚可小贞其道,所谓「小利贞」,扶持使未遂亡也。遁者阴之始长,君子知微,故当深戒,而圣人之意,未便遽已也,故有「与时行」、「小利贞」之教。圣贤之于天下,虽知道之将废,岂肯坐视其乱而不救?必区区致力于未极之间,强此之衰,艰彼之进,图其𫏐安。苟得为之,孔、孟之所屑为也,王允、谢安之于汉、晋是也。若有可变之道,可亨之理,更不假言也。此处遁时之道也,故圣人赞其「时义大矣哉」!或久或速,其义皆大也。
象曰:天下有山,遁,君子以远小人,不恶而严。
天下有山,山下起而乃止,天上进而相违,是遁避之象也。君子观其象,以避远乎小人。远小人之道,若以恶声厉色,适足以致其怨忿,唯在乎矜庄威严,使知敬畏,则自然远矣。
初六,遁尾,厉,勿用有攸往。他卦以下为初。遁者,往遁也。在前者先进,故初乃为尾。尾,在后之物也。遁而在后,不及者也,是以「危」也。初以柔处微,既已后矣,不可往也,往则危矣。微者易于晦藏,往既有危,不若不往之无灾也。
象曰:「遁尾」之厉,不往何灾也?
见几先遁,固为善也。遁而为尾,危之道也。往既有危,不若不往而晦藏,可免于灾,处微故也。古人处微下,隐乱世而不去者多矣。六二,执之黄牛之革,莫之胜说。
二与五为正应,虽在相违遁之时,二以中正顺应于五,五以中正亲合于二,其交自固。黄,中色。牛,顺物。革,坚固之物。二五以中正顺道相与,其固如执系之以牛革也。「莫之胜说」,谓其交之固不可胜言也。在遁之时,故极言之。
象曰:执用黄牛,固志也。
上下以中顺之道相固结,其心志甚坚,如执之以牛革也。九三,系遁,有疾厉;畜臣妾吉。
阳志说阴,三与二切比,系乎二者也。遁贵速而远,有所系累,则安能速且远也?害于遁矣,故为「有疾」也。遁而不速,是以危也。「臣妾」,小人女子,怀恩而不知义,亲爱之则忠其上。系恋之私恩,怀小人女子之道也,故以畜养臣妾,则得其心为吉也。然君子之待小人,亦不如是也。三与二非正应,以昵比相亲,非待君子之道。若以正,则虽系不得为有疾,蜀先主之不忍弃士民是也,虽危为无咎矣。
象曰:「系遁」之厉,有疾惫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遁而有系累,必以困惫致危,其有疾乃惫也,盖力亦不足矣。以此昵爱之心,畜养臣妾则吉,岂可以当大事乎?
九四,好遁,君子吉,小人否。
四与初为正应,是所好爱者也。君子虽有所好爱,义苟当遁,则去而不疑,所谓「克己复礼,以道制欲」,是以吉也。小人则不能以义处,昵于所好,牵于所私,至于陷辱其身而不能已,故在小人则「否」也。否,不善也。四,「乾」体能刚断者。圣人以其处阴而有系,故设小人之戒,恐其失于正也。
象曰:君子「好遁」,「小人否」也。
君子虽有好而能遁,不失于义;小人则不能胜其私意,而至于不善也。九五,嘉遁,贞吉。九五中正,遁之嘉美者也。处得中正之道,时止时行,乃所谓嘉美也,故为贞正而吉。九五非无系应,然与二皆以中正自处,是其心志及乎动止,莫非中正,而无私系之失,所以为「嘉」也。在彖则槩言遁时,故云「与时行,小利贞」,尚有济遁之意。于爻至五,遁将极矣,故唯以中正处遁言之。「遁」非人君之事,故不主君位言。然人君之所避远,乃「遁」也,亦在中正而已。
象曰:「嘉遁贞吉」,以正志也。志正则动必由正,所以为「遁」之「嘉」也。居中得正,而应中正,是其志正也,所以为「吉」。人之遁也,止也,唯在正其志而已矣。上九:肥遁,无不利。
「肥」者,充大宽裕之意。「遁」者,唯飘然远逝,无所系滞之为善。上九「乾」体刚断,在卦之外矣。又下无所系,是遁之远而无累,可谓宽绰有余裕也。「遁」者,穷困之时也,善处则为肥矣。其遁如此,何所不利?象曰:「肥遁无不利」,无所疑也。
其遁之远,无所疑滞也。盖在外则已远,无应则无累,故为刚决无疑也。䷡乾下震上
「大壮」,序卦:「遁者退也」。物不可以终遁,故受之以「大壮」。「遁」为违去之义,壮为进盛之义。「遁」者,阴长而阳遁也。「大壮」,阳之壮盛也。衰则必盛,消息相须,故既遁则必壮,「大壮」所以次「遁」也。为卦震上乾下,「乾」刚而震动,以刚而动,「大壮」之义也。刚,阳大也。阳长已过中矣。「大」者,壮盛也。又雷之威震而在天上,亦「大壮」之义也。「大壮」,利贞。
「大壮」之道,利于贞正也。「大壮」而不得其正,强猛之为耳,非君子之道壮盛也。
彖曰:「大壮」,大者壮也。刚以动,故壮。
所以名「大壮」者,谓大者壮也。阴为小,阳为大,阳长以盛,是大者壮也。下刚而上动,以乾之至刚而动,故为「大壮」。为大者壮,与壮之大也。
「大壮利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
大者既壮,则利于贞正。正而大者,道也。极正大之理,则天地之情可见矣。
天地之道,常久而不已者,至大至正也。正大之理,学者默识心通可也。不云「大正」,而云「正大」,恐疑为一事也。
象曰:雷在天上,「大壮」,君子以非礼弗履。
雷震于天上,大而壮也。君子观大壮之象,以行其壮。君子之大壮者,莫若克己复礼。古人云:「自胜之谓强。」中庸于「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皆曰强哉矫!赴汤火,蹈白刃,武夫之勇可能也。至于克己复礼,则非君子之大壮不可能也。故云:「君子以非礼弗履。」
初九,壮于趾,征凶,有孚。
初,阳刚乾体而处下,壮于进者也。在下而用壮,「壮于趾」也。趾在下而进动之物。九在下,用壮而不得其中。夫以刚处壮,虽居上犹不可行,况在下乎?故征则其凶。有孚:孚,信也,谓以壮往,则得「凶」可必也。
象曰:「壮于趾」,其孚穷也。
在最下而用壮以行,可必信其穷困而凶也。九二,贞吉。
二虽以阳刚当大壮之时,然居柔而处中,是刚柔得中,不过于壮,得贞正而吉也。或曰:贞非以九居二为戒乎?曰:易取所胜为义,以阳刚健体,当大壮之时,处得中道,无不正也。在四则有不正之戒。人能识时义之轻重,则可以学易矣。
象曰:「九二贞吉」,以中也。
所以贞正而「吉」者,以其得中道也。中则不失正,况阳刚而乾体乎?
九三,小人用壮,君子用罔,贞厉。羝羊触藩,羸其角。九三以刚居阳而处壮,又当乾体之终,壮之极者也。极壮如此,在小人则为「用壮」,在君子则为「用罔」。小人尚力,故用其壮勇;君子志刚,故「用罔」。「罔」,无也,犹云「蔑」也。以其至刚,蔑视于事,而无所忌惮也。君子、小人,以地言,如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刚柔得中,则不折不屈,施于天下而无不宜。苟刚之大过,则无和顺之德,多伤莫与贞固守此,则危道也。凡物莫不用其壮,齿者啮,角者触,蹄者踶。羊壮于首,羝为喜触,故取为象。羊喜触藩篱,以藩篱当其前也。盖所当必触,喜用壮如此,必羸困其角矣。犹人尚刚壮,所当必用,必至摧困也。三壮甚如此,而不至凶,何也?曰:如三之为,其往足以致凶,而方言其危,故未及于凶也。凡可以致凶而未至者,则曰「厉」也。
象曰:「小人用壮」,君子罔也。
在小人,则为用其强壮之力;在君子,则为「用罔」。志气刚强,蔑视于事,靡所顾惮也。
九四,贞吉,悔亡,藩决不羸,壮于大舆之輹。
四阳刚长盛,壮已过中,壮之甚也。然居四为不正,方君子道长之时,岂可有不正也?故戒以「贞」则「吉」而「悔亡」。盖方道长之时,小失则害亨进之势,是有悔也。若在他卦,重刚而居柔,未必不为善也,大过是也。藩,所以限隔也。藩篱决开,不复羸困其壮也。高大之车,轮輹强壮,其行之利可知,故云「壮于大舆之輹」。輹,轮之要处也。车之败,当在折輹,輹壮则车强矣。云「壮于輹」,谓壮于进也。輹与辐同。
象曰:「藩决不羸」,尚往也。
刚阳之长,必至于极。四虽已盛,然其往未止也。以至盛之阳,用壮而进,故莫有当之。藩决开而不羸困其力也。「尚往」,其进不已也。
六五,丧羊于易,无悔。
羊群行而喜触,以象诸阳并进。四阳方长而并进。五以柔居上,若以力制,则难胜而有悔。唯和易以待之,则群阳无所用其刚,是丧其壮于和易也。如此,则可以「无悔」。五以位言则正,以德言则中,故能用和易之道,使群阳虽壮,无所用也。象曰:「丧羊于易」,位不当也。
所以必用柔和者,以阴柔居尊位故也。若以阳刚中正得尊位,则下无壮矣。以六五位不当也,故设「丧羊于易」之义。然大率治壮不可用刚。夫君臣上下之势,不相侔也。苟君之权足以制乎下,则虽有强壮跋扈之人,不足谓之壮也。必人君之势有所不足,然后谓之治壮,故治壮之道,不可以刚也。
上六,羝羊触籓,不能退,不能遂,无攸利,艰则吉。羝羊但取其用壮,故阴爻亦称之。六以阴处震终,而当壮极,其过可知,如羝羊之触藩篱,进则碍身,退则妨角,进退皆不可也。才本阴柔,故不能胜己以就义,是不能退也。阴柔之人,虽极用壮之心,然必不能终其壮,有摧必缩,是不能遂也。其所为如此,无所往而利也。阴柔处壮,不能固其守,若遇艰困,必失其壮,失其壮,则反得柔弱之分矣,是艰则得「吉」也。用壮则不利,知艰而处柔则吉也。居壮之终,有变之义也。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详也。「艰则吉」,咎不长也。
非其处而处,故进退不能,是其自处之不详慎也。艰则吉:柔遇艰难,又居壮终,自当变矣。变则得其分,过咎不长,乃吉也。䷢坤下离上
晋,序卦:「物不可以终壮,故受之以晋。晋者进也。」物无壮而终止之理,既盛壮则必进,晋所以继大壮也。为卦离在坤上,明出地上也。日出于地,升而益明,故为晋。晋,进而光明盛大之意也。凡物渐盛为进,故彖云:「晋,进也。」卦有有德者,有无德者,随其宜也。乾坤之外,云「元亨」者,固有也;云「利贞」者,所不足而可以有功也。有不同者,革、渐是也。随卦可见。晋之盛而无德者,无用有也。晋之明盛,故更不言「亨」。顺乎大明,无用戒正也。
晋: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
晋为进盛之时,大明在上,而下体顺附,诸侯承王之象也,故为「康侯」。「康侯」者,治安之侯也。上之大明,而能同德,以顺附治安之侯也,故受其宠数。锡之马,众多也。车马,重赐也。蕃庶,众多也。不唯锡与之厚,又见亲礼。昼日之中,至于三接,言宠遇之至也。晋进盛之时,上明下顺,君臣相得。在上而言,则进于明盛;在臣而言,则进升高显,受其光宠也。彖曰:「晋」,进也,
明出地上,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是以「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也。
「晋」,进也,明进而盛也。明出于地,益进而盛,故为「晋」。所以不谓之进者,进为前进,不能包明盛之义。明出地上,「离」在「坤」上也。「坤」丽于「离」,以顺丽于大明,顺德之臣,上附于大明之君也。柔进而上行:凡卦「离」在上者,柔居君位,多云「柔进而上行」,噬嗑、暌、鼎是也。六五以柔居君位,明而顺丽,为能待下宠遇亲密之义,是以为「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也。大明之君,安天下者也。诸侯能顺附天子之明德,是康民安国之侯也,故谓之「康侯」。是以享宠锡而见亲礼,昼日之间,三接见于天子也。不曰公卿而曰「侯」,天子治于上者也,诸侯治于下者也。在下而顺附于大明之君,诸侯之象也。
象曰:明出地上,「晋」,君子以自昭明德。
「昭」,明之也。传曰:「昭德塞违,昭其度也。」君子观「明出地上」而益明盛之象,而以自昭其明德。去蔽致知,昭明德于己也;明明德于天下,昭明德于外也。明明德在已,故云「自昭」。
初六,晋如摧如,贞吉,罔孚,裕无咎。
初居晋之下,进之始也。「晋如」,升进也。「摧如」,抑退也。于始进而言,遂其进,不遂其进,唯得正则「吉」也。「罔孚」者,在下而始进,岂遽能深见信于上?苟上未见信,则当安中自守,雍容宽裕,无急于求上之信也。苟欲信之心切,非汲汲以失其守,则悻悻以伤于义矣,皆有咎也。故「裕」则「无咎」,君子处进退之道也。象曰:「晋如摧如」,独行正也;「裕无咎」,未受命也。
无进无抑,唯独行正道也。宽裕则无咎者,始欲进而未当位故也。君子之于进退,或迟或速,唯义所当,未尝不裕也。圣人恐后之人不达宽裕之义,居位者废职失守以为裕,故特云初六裕则无咎者,始进未受命当职任故也。若有官守,不信于上而失其职,一日不可居也。然事非一槩,久速唯时,亦容有为之兆者。
六二,晋如愁如,贞吉。受兹介福,于其王母。六二在下,上无应援,以中正柔和之德,非强于进者也,故于进为可。忧愁,谓其进之难也。然守其贞正,则当得吉,故云「晋如愁如,贞吉」。王母,祖母也,谓阴之至尊者,指六五也。二以中正之道自守,虽上无应援,不能自进,然其中正之德,久而必彰,上之人自当求之。盖六五大明之君,与之同德,必当求之,加之宠禄,受介福于王母也。介,大也。
象曰:「受兹介福」,以中正也。「受兹介福」,以中正之道也。人能守中正之道,久而必亨,况大明在上而同德,必受大福也。六三,众允,悔亡。
以六居三,不得中正,宜有悔咎,而三在顺体之上,顺之极者也。三阴皆顺上者也,是三之顺上,与众同志,众所允从,其悔所以亡也。有顺上向明之志,而众允从之,何所不利?或曰:不由中正而与众同,得为善乎?曰:众所允者,必至当也,况顺上之大明,岂有不善也?是以「悔亡」,盖亡其不中正之失矣。古人曰:「谋从众,则合天心。」
象曰:「众允」之志,上行也。
「上行」,上顺丽于大明也。上从大明之君,众志之所同也。
九四,晋如鼫鼠,贞厉。
以九居四,非其位也。非其位而居之,贪据其位者也。贪处高位,既非所安,而又与上同德,顺丽于上,三阴皆在己下,势必上进,故其心畏忌之。贪而畏人者,鼫鼠也,故云「晋如鼫鼠」。贪于非据,而存畏忌之心,贞固守此,其危可知。言「贞厉」者,开有改之道也。
象曰:「鼫鼠贞厉」,位不当也。
贤者以正德宜在高位,不正而处高位,则为非据。贪而惧失则畏人,固处其地,危可知也。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
六以柔居尊位,本当有悔,以大明而下皆顺附,故其悔得亡也。下既同德顺附,当推诚委任,尽众人之才,通天下之志,勿复自任其明,恤其失得,如此而往,则「吉」而「无不利」也。六五大明之主,不患其不能明照,患其用明之过。至于察察,失委任之道,故戒以「失得勿恤」也。夫私意偏任,不察则有蔽,尽天下之公,岂当复用私察也?
象曰:「失得勿恤」,往有庆也。
以大明之德,得下之附,推诚委任,则可以成天下之大功,是往而有福庆也。
上九,晋其角,维用伐邑,厉吉,无咎,贞吝。
「角」,刚而居上之物。上九以刚居卦之极,故取「角」为象。以阳居上,刚之极也。在晋之上,进之极也。刚极则有强猛之过,进极则有躁急之失。以刚而极于进,失中之甚也,无所用而可。维独用于「伐邑」,则虽「厉」而「吉」且「无咎」也。伐四方者,治外也。伐其居邑者,治内也。言「伐邑」,谓内自治也。人之自治,刚极则守道愈固,进极则迁善愈速。如上九者,以之自治,则虽伤于「厉」,而「吉」且「无咎」也。严厉非安和之道,而于自治则有功也。复云「贞吝」,以尽其义,极于刚进,虽自治有功,然非中和之德,故于贞正之道为可吝也。不失中正为贞。
象曰:「维用伐邑」,道未光也。
「维用伐邑」,既得吉而无咎,复云「贞吝」者,贞道未光大也。以正理言之,犹可吝也。夫道既光大,则无不中正,安有过也?今以过刚,自治虽有功矣,然其道未光大,故亦可吝。圣人言尽善之道。䷣离下坤上
明夷,序卦:「晋者进也,进必有所伤,故受之以明夷。夷者伤也。」夫进之不已,必有所伤,理自然也,明夷所以次晋也。为卦坤上离下,明入地中也。反晋成明夷,故义与晋正相反。晋者明盛之卦,明君在上,群贤并进之时也。「明夷」昏暗之卦,暗君在上,明者见伤之时也。日入于地中,明伤而昏暗也,故为「明夷」。明夷:利艰贞。
君子当「明夷」之时,利在知艰难而不失其贞正也。在昏暗艰难之时,而能不失其正,所以为明君子也。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
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
明入于地,其明灭也,故为「明夷」。内卦「离」,「离」者文明之象。外卦「坤」,「坤」者柔顺之象。为人内有文明之德,而外能柔顺也。昔者文王如是,故曰「文王以之」。当纣之昏暗,乃明夷之时,而文王内有文明之德,外柔顺以事纣,蒙犯大难,而内不失其明圣,而外足以远祸患,此文王所用之道也,故曰「文王以之」。
「利艰贞」,晦其明也,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明夷」之时,利于处艰戹而不失其贞正,谓能晦藏其明也。不晦其明,则被祸患;不守其正,则非贤明。箕子当纣之时,身处其国内,切近其难,故云「内难」。然箕子能藏晦其明,而自守其正志,箕子所用之道也,故曰「箕子以之」。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莅众,用晦而明。
明所以照,君子无所不照。然用明之过,则伤于察,太察则尽事而无含弘之度。故君子观「明入地中」之象,于「莅众」也,不极其明察而「用晦」,然后能容物和众,众亲而安,是用晦乃所以为「明」也。若自任其明,无所不察,则已不胜其忿疾,而无宽厚含容之德。人情暌疑而不安,失「莅众」之道,适所以为不明也。古之圣人设前旒屏树者,不欲明之尽乎隐也。
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初九,明体而居「明夷」之初,见伤之始也。九,阳明上升者也,故取飞象。昏暗在上,伤阳之明,使不得上进,是于飞而伤其翼也。翼见伤,故垂。大凡小人之害君子,害其所以行者。「君子于行,三日不食」:君子明照,见事之微,虽始有见伤之端,未显也,君子则能见之矣,故行去避之。「君子于行」,谓去其禄位而退藏也。「三日不食」,言困穷之极也。事未显而处甚艰,非见几之明不能也。夫知几者,君子之独见,非众人所能识也。故明夷之始,其见伤未显而去之,则世俗孰不疑怪?故有所往适,则主人有言也。然君子不以世俗之见怪,而迟疑其行也。若俟众人尽识,则伤已及而不能去矣。此薛方所以为明,而扬雄所以不获其去也。或曰:伤至于垂翼,伤已明矣,何得众人犹未识也?曰:初,伤之始也。云「垂其翼」,谓伤其所以飞尔,其事则未显也。君子见几,故亟去之。世俗之人未能见,故异而非之。如穆生之去楚,申公、白公且非之,况世俗之人乎?但讥其责小礼,而不知穆生之去,避胥靡之祸也。当其言曰:「不去,楚人将钳我于市。」虽二儒者,亦以为过甚之言也。又如袁闳于党事未起之前,名德之士方锋起,而独潜身土室,故人以为狂生,卒免党锢之祸。所往而人有言,胡足怪也?象曰:「君子于行」,义不食也。
君子遁藏而困穷,义当然也。唯义之当然,故安处而无闷,虽不食可也。
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马壮吉。
六二以至明之才,得中正而体顺,顺时自处,处之至善也。虽君子自处之善,然当阴暗小人伤明之时,亦不免为其所伤。但君子自处有道,故不能深相伤害,终能违避之尔。足者,所以行也。股在胫足之上,于行之用为不甚切。左又非便用者,手足之用,以右为便,唯蹶张用左,盖右立为本也。「夷于左股」,谓伤害其行而不甚切也。虽然,亦必自免有道,拯用壮健之马,则获免之速而吉也。君子为阴暗所伤,其自处有道,故其伤不甚;自拯有道,故获免之疾。用拯之道不壮,则被伤深矣,故云马壮则「吉」也。二以明居阴暗之下,所谓「吉」者,得免伤害而已,非谓可以有为于斯时也。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则也。六二之得吉者,以其顺处而有法则也。「则」谓中正之道。能顺而得中正,所以处明伤之时,而能保其吉也。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贞。
九三,「离」之上,明之极也,又处刚而进。上六,「坤」之上,暗之极也。至明居下,而为下之上;至暗在上,而处穷极之地,正相敌应,将以明去暗者也。斯义也,其汤、武之事乎?「南」,在前而明方也。「狩」,畋而去害之事也。「南狩」,谓前进而除害也。当克获其「大首」。「大首」,谓暗之魁首上六也。三与上正相应,为至明克至暗之象。不可疾贞:谓诛其元恶。旧染污俗,未能遽革,必有其渐,革之遽,则骇惧而不安。故酒诰云:「惟殷之迪诸臣,惟工乃湎于酒,勿庸杀之,姑惟教之。至于既久,尚曰余风未殄。」是渐溃之俗,不可以遽革也。故曰「不可疾贞」,正之不可急也。上六虽非君位,以其居上而暗之极,故为暗之主,谓之「大首」。
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夫以下之明,除上之暗,其志在去害而已。如商、周之汤、武,岂有意于利天下乎?得其「大首」,是能去害而大得其志矣。志苟不然,乃悖乱之事也。
六四,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于出门庭。
六四以阴居阴,而在阴柔之体,处近君之位,是阴邪小人居高位,以柔邪顺于君者也。六五,「明夷」之君位,伤明之主也。四以柔邪顺从之,以固其交。夫小人之事君,未有由显明以道合者也,必以隐僻之道自结于上。右当用,故为明显之所;左不当用,故为隐僻之所。人之手足,皆以右为用。世谓僻所为僻左,是左者隐僻之所也。四由隐僻之道,深入其君,故云「入于左腹」。「入腹」,谓其交深也。其交之深,故得其心。凡奸邪之见信于其君,皆由夺其心也。不夺其心,能无悟乎?「于出门庭」:既信之心,而后行之于外也。邪臣之事暗君,必先蛊其心,而后能行于外。
象曰:「入子左腹」,获心意也。「入于左腹」,谓以邪僻之道入于君,而得具心意也。得其心,所以终不悟也。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贞。
五为君位,乃常也。然易之取义,变动随时。上六处坤之上,而明夷之极,阴暗伤明之极者也。五切近之,圣人因以五为切近至暗之人,以见处之之义,故不专以君位言。上六阴暗伤明之极,故以为明夷之主。五切近伤明之主,若显其明,则见伤害必矣,故当如箕子之自晦藏,则可以免于难。箕子,商之旧臣,而同姓之亲,可谓切近于纣矣。若不自晦其明,被祸可必也,故佯狂为奴,以免于害。虽晦藏其明,而内守其正,所谓内难而能正其志,所以谓之仁与明也。若箕子可谓贞矣。以五阴柔,故为之戒云「利贞」,谓宜如箕子之贞固也。若以君道言,义亦如是。人君有当含晦之时,亦外晦其明,而内正其志也。
象曰:「箕子」之贞,明不可息也。箕子晦藏,不失其贞固,虽遭患难,其明自存,不可灭息也。若逼祸患,遂失其所守,则是亡其明,乃灭息也。古之人如扬雄者是也。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后入于地。
上居卦之终,为明夷之主,又为明夷之极。上,至高之地,明在至高,本当远照,明既夷伤,故不明而反昏晦也。本居于高,明当及远,「初登于天」也。乃夷伤其明而昏暗,「后入于地」也。上,明夷之终,又坤阴之终,明伤之极者也。
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国也。「后入于地」,失则也。
「初登于天」,居高而明,则当照及四方也。乃被伤而昏暗,是「后入于地」,失明之道也。「失则」,失其道也。䷤离下巽上
家人,序卦:「夷者伤也,伤于外者必反于家,故受之以家人。」夫伤困于外,则必反于内,家人所以次明夷也。家人者,家内之道。父子之亲,夫妇之义,尊卑长幼之序,正伦理,笃恩义,家人之道也。卦外巽内离,为风自火出。火炽则风生,风生自火,自内而出也。自内而出,由家而及于外之象。二与五正男女之位于内外,为「家人」之道。明于内而巽于外,处家之道也。夫人有诸身者,则能施于家,行于家者,则能施于国,至于天下治。治天下之道,盖治家之道也,推而行之于外耳,故取自内而出之象,为家人之义也。文中子书,以明内齐外为义,古今善之,非取象之意也。所谓「齐乎巽」,言万物洁齐于巽方,非巽有齐义也。如「战乎乾」,乾非有战义也。家人:利女贞。
家人之道,利在女正;女正则家道正矣。夫夫妇妇而家道正,独云「利女贞」者,夫正者,身正也;女正者,家正也。女正则男正可知矣。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彖以卦才而言。阳居五,在外也;阴居二,处内也;男女各得其正位也。尊卑内外之道正,合天地阴阳之大义也。
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
家人之道,必有所尊严而君长者,谓父母也。虽一家之小,无尊严则孝敬衰,无君长则法度废,有严君而后家道正。家者,国之则也。
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父子、兄弟、夫妇各得其道,则家道正矣。推一家之道,可以及天下,故家正则「天下定矣」。
象曰:风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正家之本,在正其身。正身之道,一言一动,不可易也。君子观风自火出之象,知事之由内而出,故所言必有物,所行必有恒也。「物」谓事实。「恒」谓常度法则。德业之著于外,由言行之谨于内也。言慎行修,则身正而家治矣。初九,闲有家,悔亡。
初,家道之始也。「闲」谓防闲法度也。治其有家之始,能以法度为之防闲,则不至于悔矣。治家者,治乎众人也。苟不闲之以法度,则人情流放,必至于有悔,失长幼之序,乱男女之别,伤恩义,害伦理,无所不至。能以法度闲之于始,则无是矣,故「悔亡」也。九,刚明之才,能闲其家者也。不云「无悔」者,群居必有悔,以能闲故亡耳。
象曰:「闲有家」,志未变也。
闲之于始,家人志意未变动之前也。正志未流散,变动而闲之,则不伤恩,不失义,处家之善也,是以「悔亡」。志变而后治,则所伤多矣,乃有悔也。
六二,无攸遂,在中馈,贞吉。
人之处家,在骨肉父子之间,大率以情胜理,以恩夺义。惟刚立之人,则能不以私爱失其正理。故家人卦,大要以刚为善,初、三、上是也。六二以阴柔之才而居柔,不能治于家者也,故「无攸遂,无所为而可也」。夫以英雄之才,尚有溺情爱而不能自守者,况柔弱之人,其能胜妻子之情乎?如二之才,若为妇人之道,则其正也。以柔顺处中正,妇人之道也,故在「中馈」,则得其正而「吉」也。妇人居中而主馈者也,故云「中馈」。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巽也。
二以阴柔居中正,能顺从而卑巽者也,故为妇人之「贞吉」也。
九三,家人嗃嗃,悔厉吉;妇子嘻嘻,终吝。
「嗃嗃」,未详字义,然以文义及音意观之,与「嗷嗷」相类,又若急束之意。九三在内卦之上,主治乎内者也。以阳居刚而不中,虽得正而过乎刚者也。治内过刚,则伤于严急,故「家人嗃嗃」然。治家过严,不能无伤,故必悔于严厉。骨肉恩胜,严过故悔也。虽悔于严厉,未得宽猛之中,然而家道齐肃,人心祗畏,犹为家之「吉」也。若「妇子嘻嘻」,则终至羞吝矣。在卦,非有「嘻嘻」之象,盖对「嗃嗃」而言,谓与其失于放肆,宁过于严也。「嘻嘻」,笑乐无节也。自恣无节,则终致败家,可羞吝也。盖严谨之过,虽于人情不能无伤,然苟法度立,伦理正,乃恩义之所存也。若嘻嘻无度,乃法度之所由废,伦理之所由乱,安能保其家乎?嘻嘻之甚,则致败家之凶。但云「吝」者,可吝之甚,则至于凶,故未遽言凶也。
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妇子嘻嘻」,失家节也。
虽「嗃嗃」,于治家之道,未为甚失,若「妇子嘻嘻」,是无礼法,失家之节,家必乱矣。六四,富贵,大吉。
六以巽顺之体而居四,得其正位。居得其正,为安处之义。巽顺于事,而由正道,能保有其富者也。居家之道,能保有其富,则为「大吉」也。四,高位,而独云「富」者,于家而言;高位,家之尊也,能有其富,是能保其家也,吉孰大焉?
象曰:「富家大吉」,顺在位也。
以巽顺而居正位,正而巽顺,能保有其富者也。「富」,家之「大吉」也。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九五男而在外,刚而处阳,居尊而中正,又其应顺正于内,治家之至正至善者也。「王假有家」:五,君位,故以「王」言。假,至也,极乎有家之道也。夫王者之道,修身以齐家,家正则天下治矣。自古圣王,未有不以恭己正家为本。故有家之道既至,则不忧劳而天下治矣,「勿恤」而「吉」也。五恭己于外,二正家于内,内外同德,可谓至矣。
象曰:「王假有家」,交相爱也。王假有家之道者,非止能使之顺从而已,必致其心化诚合。夫爱其内助,妇爱其刑家,交相爱也。能如是者,文王之妃乎?若身修法立而家未化,未得为「假有家」之道也。
上九:有孚,威如,终吉。
上,卦之终,家道之成也,故极言治家之本。治家之道,非至诚不能也,故必中有孚信,则能常久,而众人自化为善。不由至诚,已且不能常守也,况欲使人乎?故治家以「有孚」为本。治家者,在妻孥情爱之间,慈过则无严,恩胜则掩义,故家之患,常在礼法不足而渎漫生也。长失尊严,少忘恭顺,而家不乱者,未之有也,故必有威严,则能「终吉」。保家之终,在「有孚」、「威如」二者而已,故于卦终言之。
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谓也。
治家之道,以正身为本,故云「反身之谓」。爻辞谓治家当有威严,而夫子又复戒云,当先严其身也。威严不先行于已,则人怨而不服,故云威如而吉者,能自反于身也。孟子所谓身不行道,不行于妻子也。䷥兑下离上
暌,序卦:「家道穷必乖,故受之以暌。」暌者,乖也。家道穷则暌乖离散,理必然也,故家人之后,受之以暌也。为卦上离下兑,离火炎上,兑泽润下,二体相违,暌之义也。又中少二女,虽同居,而所归各异,是其志不同行也,亦为「暌」义。暌:小事吉。
暌者,暌乖离散之时,非吉道也。以卦才之善,虽处暌时,而「小事吉」也。
彖曰:「暌」,火动而上,泽动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彖先释「暌」义,次言卦才,终言合暌之道,而赞其时用之大。火之性动而上,泽之性动而下,二物之性违异,故为暌义。中少二女虽同居,其志不同行,亦为暌义。女之少也同处,长则各适其归,其志异也。言暌者,本同也,本不同则非「暌」也。
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小事吉」。卦才如此,所以「小事吉」也。兑,说也。离,丽也,又为明,故为说顺而附丽于明。凡离在上,而彖欲见柔居尊者,则曰「柔进而上行」,晋、鼎是也。方暌乖之时,六五以柔居尊位,有说顺丽明之善,又得中道而应刚,虽不能合天下之暌,成天下之大事,亦可以小济,是于「小事吉」也。五以明而应刚,不能致大吉,何也?曰:五阴柔虽应二,而暌之时,相与之道未能深固,故二必「遇主于巷」,五「噬肤」则「无咎」也。天下暌散之时,必君臣刚阳中正,至诚协力,而后能合也。
天地暌而其事同也,男女暌而其志通也,万物暌而其事类也。暌之时用大矣哉!
推物理之同,以明「暌」之时用,乃圣人合暌之道也。见同之为同者,世俗之知也。圣人则明物理之本同,所以能同天下而和合万类也。以天地男女万物明之,天高地下,其体「暌」也。然阳降阴升,相合而成化育之事,则同也。男女异质,「暌」也,而相求之志,则通也。生物万殊,「暌」也,然而得天地之和,禀阴阳之气,则相类也。物虽异而理本同,故天下之大,群生之众,暌散万殊,而圣人为能同之。处「暌」之时,合暌之用,其事至大,故云「大矣哉」。
象曰:上火下泽,「暌」,君子以同而异。
「上火下泽」,二物之性违异,所以为「暌离」之象。君子观暌异之象,于大同之中,而知所当异也。夫圣贤之处世,在人理之常,莫不大同。于世俗所同者,则有时而独异。盖于秉彝则同矣,于世俗之失则异也。不能天同者,乱常咈理之人也;不能独异者,随俗习非之人也。要在同而能异耳。中庸曰「和而不流」是也。
初九,悔亡。丧马勿逐,自复。见恶人,无咎。
九居卦初,「暌」之始也。在暌乖之时,以刚动于下,有悔可知。所以得「亡」者,九四在上,亦以刚阳,「暌离无与」,自然同类相合。同是阳爻,同居下,又当相应之位,二阳本非相应者,以在「暌」故合也。上下相与,故能「亡」其悔也。在「暌」诸爻皆有应,夫合则有「暌」,本异则何暌?唯初与四虽非应,而同德相与,故相遇。马者,所以行也。阳,上行者也。「暌」独无与,则不能行,是丧其马也。四既与之合,则能行矣,是勿逐而马复得也。恶人,与已乖异者也。见者,与相通也。当「暌」之时,虽同德者相与,然小人乖异者至众,若弃绝之,不几尽天下以仇君子乎?如此则失合弘之义,致凶咎之道也,又安能化不善而使之合乎?故必「见恶人」则「无咎」也。古之圣王,所以能化奸凶为善良,革仇敌为臣民者,由弗绝也。
象曰:「见恶人」,以辟咎也。
暌离之时,人情乖违,求和合之,且病其不能得也。若以恶人而拒绝之,则将众仇于君子,而祸咎至矣。故必见之,所以免避怨咎也。无怨咎则有可合之道。
九二,遇主于巷,无咎。二与五正应,为相与者也。然在暌乖之时,阴阳相应之道衰,而刚柔相戾之意胜。学易者识此,则知变通矣。故二五虽正应,当委曲以相求也。二以刚中之德居下,上应六五之君,道合则志行,成济暌之功矣。而居「暌离」之时,其交非固,二当委曲求于相遇,觊其得合也,故曰「遇主于巷」。必能合而后无咎,君臣暌离,其咎大矣。巷者,委曲之途也。遇者,会逢之谓也。当委曲相求,期于会遇,与之合也。所谓委曲者,以善道宛转将就使合而已,非枉已屈道也。
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当暌之时,君心未合,贤臣在下,竭力尽诚,期使之信合而已。至诚以感动之,尽力以扶持之,明义理以致其知,杜蔽惑以诚其意,如是宛转以求其合也。「遇」非枉道迎逢也,巷非邪僻曲径也。故夫子特云:「遇主于巷,未失道也。」未非必也,非必谓失道也。
六三,见舆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终。阴柔于平时,且不足以自立,况当暌离之际乎?三居二刚之间,处不得其所安,其见侵陵可知矣。三以正应在上,欲进与上合志,而四阻于前,二牵于后。车牛,所以行之具也。「舆曳」,牵于后也;「牛掣」,阻于前也。在后者,牵曳之而已;当前者,进者之所力犯也,故重伤于上,为四所伤也。「其人天且劓」:「天」,髡首也;「劓」,截鼻也。三从正应,而四隔止之,三虽阴柔,处刚而志行,故力进以犯之,是以伤也。「天而又劓」,言重伤也。三不合于二与四,暌之时,自无合义,适合居刚守正之道也。其于正应,则暌极有终合之理。始为二阳所戹,是「无初」也;后必得合,是「有终」也。掣,从制从手,执止之义也。
象曰:「见舆曳」,位不当也。「无初有终」,遇刚也。
以六居三,非正也。非正则不安,又在二阳之间,所以有如是艰戹,由位不当也。「无初有终」者,终必与上九相遇而合,乃「遇刚」也。不正而合,未有久而不离者也。合以正道,自无终暌之理,故贤者顺理而安行,智者知几而固守。
九四,暌孤,遇元夫,交孚,厉无咎。
九四当暌时,居非所安,无应而在二阴之间,是暌离孤处者也。以刚阳之德,当暌离之时,孤立无与,必以气类相求而合,是以「遇元夫」也。夫,阳称。元,善也。初九当暌之初,遂能与同德而亡暌之悔,处暌之至善者也,故目之为「元夫」,犹云善士也。四则过中,为暌已甚,不若初之善也。四与初皆以阳处一卦之下,居相应之位,当暌乖之时,各无应援,自然同德相亲,故会遇也。同德相遇,必须至诚相与交孚,各有孚诚也。上下二阳,以至诚相合,则何时之不能行?何危之不能济?故虽处危厉而「无咎」也。当暌离之时,孤居二阴之间,处不当位,危且有咎也。以「遇元夫」而「交孚」,故得「无咎」也。
象曰:「交孚」「无咎」,志行也。
初四皆阳刚,君子当暌乖之时,上下以至诚相交,协志同力,则其志可以行,不止无咎而已。卦辞但言「无咎」,夫子又从而明之,云:可以行其志,救时之暌也。盖以君子阳刚之才,而至诚相辅,何所不能济也?唯有君子,则能行其志矣。
六五,悔亡,厥宗噬肤,往何咎?
六以阴柔当暌离之时,而居尊位,有「悔」可知。然而下有九二刚阳之贤,与之为应,以辅翼之,故得「悔亡」。「厥宗」,其党也,谓九二正应也。「噬肤」,噬啮其肌肤而深入之也。当暌之时,非入之者深,岂能合也?五虽阴柔之才,二辅以阳刚之道而深入之,则可往而有庆,复何过咎之有?以周成之幼稚,而兴盛王之治;以刘禅之昏弱,而有中兴之势。盖由任贤圣之辅,而姬公、孔明所以入之者深也。
象曰:「厥宗噬肤」,往有庆也。
爻辞但言「厥宗噬肤」,则可以往而无咎。象复推明其义,言人君虽已才不足,若能信任贤辅,使以其道深入于己,则可以有为,是往而有福庆也。
上九,暌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
上居卦之终,暌之极也。阳刚居上,刚之极也。在离之上,用明之极也。暌极则咈戾而难合,刚极则躁暴而不详,明极则过察而多疑。上九有六三之正应,实不孤,而其才性如此,自「暌孤」也。如人虽有亲党,而多自疑猜,妄生乖离,虽处骨肉亲党之间,而常孤独也。上之与三,虽为正应,然居暌极,无所不疑。其见三如豕之污秽,而又背负泥涂,见其可恶之甚也。既恶之甚,则猜成其罪恶,如见载鬼满一车也。鬼本无形,而见载之一车,言其以无为有,妄之极也。物理极而必反,以近明之,如人适东,东极矣,动则西也;如升高,高极矣,动则下也。既极则动而必反也。上之暌乖既极,三之所处者正理。大凡失道既极,则必反正理,故上于三,始疑而终必合也。「先张之弧」,始疑恶而欲射之也。疑之者妄也。妄安能常?故终必复于正。三实无恶,故后说弧而弗射。暌极而反,故与三非复为寇雠,乃「婚媾」也。此「匪寇婚媾」之语,与他卦同,而义则殊也。阴阳交而和畅则为雨。上于三,始疑而暌,暌极则不疑而合,阴阳合而益和则为雨,故云「往遇雨则吉」。往者,自此以往也,谓既合而益和则吉也。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雨者,阴阳和也。始暌而能终和,故「吉」也。所以能和者,以群疑尽亡也。其始暌也,无所不疑,故云「群疑」。暌极而合,则皆亡矣。䷦艮下坎上
蹇,序卦:「暌者乖也,乖必有难,故受之以蹇。蹇者难也。」暌乖之时,必有蹇难,蹇所以次暌也。蹇,险阻之义,故为蹇难。为卦,坎上艮下。坎,险也。艮,止也。险在前而止,不能进也。前有险陷,后有峻阻,故为蹇也。
蹇:利西南,不利东北。利见大人,贞吉。西南,坤方。坤,地也,体顺而易。东北,艮方。艮,山也,体止而险。在蹇难之时,利于顺处平易之地,不利止于危险也。处顺易,则难可纾;止于险,则难益甚矣。蹇难之时,必有圣贤之人,则能济天下之难,故「利见大人」也。济难者,必以大正之道,而坚固其守,故「贞」则「吉」也。凡处难者,必在乎守贞正。设使难不解,不失正德,是以「吉」也。若遇难而不能固其守,入于邪滥,虽使苟免,亦恶德也,知义命者不为也。彖曰:「蹇」,难也,险在前也。
「蹇」,难也。蹇之为难,如乾之为健。若易之为难,则义有未足。「蹇」有险阻之义。屯亦难也,困亦难也。同为难而义则异。屯者,始难而未得通。「困」者,力之穷。蹇乃险阻艰难之义,各不同也。「险在前也」,坎险在前,下止而不得进,故为蹇。
见险而能止,知矣哉!
以卦才言处蹇之道也。上险而下止,「见险而能止」也。犯险而进,则有悔咎,故美其能止为知也。方蹇难之时,唯能止为善,故诸爻除五与二外,皆以往为失、来为得也。
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东北」,其道穷也。
蹇之时,利于处平易。西南,坤方为顺易。东北艮方为险阻。九上居五,而得中正之位,是往而得平易之地,故为利也。五居坎险之中,而谓之「平易」者,盖卦本坤,由五往而成坎,故但取往而得中,不取成坎之义也。方蹇而又止危险之地,则蹇益甚矣,故「不利东北」。「其道穷也」,谓蹇之极也。
「利见大人」,往有功也;当位贞吉,以正邦也。
蹇难之时,非圣贤不能济天下之蹇,故利于见大人也。大人当位,则成济蹇之功矣。往而有功也。能济天下之蹇者,唯大正之道。夫子又取卦才而言「蹇」之诸爻,除初外,余皆当正位,故为贞正而吉也。初六虽以阴居阳而处下,亦阴之正也。以如此正道正其邦,可以济于蹇矣。「蹇」之时用大矣哉!
处蹇之时,济蹇之道,其用至大,故云「大矣哉」!天下之难,岂易平也?非圣贤不能,其用可谓大矣。顺时而处,量险而行,从平易之道,由至正之理,乃蹇之时用也。
象曰:山上有水,「蹇」,君子以反身修德。
山之峻阻,上复有水,坎水为险陷之象,上下险阻,故为「蹇」也。君子观蹇难之象,而以「反身修德」。君子之遇艰阻,必反求诸己而益自修。孟子曰:「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故遇艰蹇,必自省于身,有失而致之乎?是反身也。有所未善则改之,无歉于心则加勉,乃自修其德也。君子修德以俟时而已。初六,往蹇,来誉。
六居蹇之初,往进则益入于蹇,「往蹇」也。当蹇之时,以阴柔无援而进,其蹇可知。来者,对往之辞,上进则为往,不进则为来。止而不进,是有见几知时之美,来则有誉也。
象曰:「往蹇来誉」,宜待也。
方蹇之初,进则益蹇,时之未可进也,故宜见几而止,以待时可行而后行也。诸爻皆蹇往而善来,然则无出蹇之义乎?曰:在蹇而往,则「蹇」也,蹇终则变矣,故上已有硕义。
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二以中正之德,居艮体,止于中正者也;与五相应,是中正之人,为中正之君所信任,故谓之「王臣」。虽上下同德,而五方在「大蹇」之中,致力于蹇难之时,其艰蹇至甚,故为「蹇」于「蹇」也。二虽中正,以阴柔之才,岂易胜其任?所以「蹇」于「蹇」也。志在济君于蹇难之中,其「蹇蹇」者非为身之故也。虽使不胜,志义可嘉,故称其忠荩不为已也。然其才不足以济蹇也,小可济,则圣人当盛称以为劝矣。
象曰:「王臣蹇蹇」,终无尤也。虽艰戹于蹇时,然其志在济君难,虽未成功,然终无过尤也。圣人取其志义,而谓其「无尤」,所以劝忠荩也。九三,往蹇,来反。
九三以刚居正,处下体之上。当蹇之时,在下者皆柔,必依于三,是为下所附者也。三与上为正应,上阴柔而无位,不足以为援,故上往则蹇也。「来」,下来也。反,还归也。三为下二阴所喜,故来为反其所也,稍安之地也。
象曰:「往蹇来反」,内喜之也。「内」,在下之阴也。方蹇之时,阴柔不能自立,故皆附于九三之阳而喜爱之。九之处三,在蹇为得其所也。处蹇而得下之心,可以求安,故以来为反,犹春秋之言「归」也。六四,往蹇,来连。
往则益入于坎险之深,「往蹇」也。居蹇难之时,同处艰兄者,其志不谋而同也。又四居上位,而与在下者同有得位之正,又与三相比相亲者也,二与初同类相与者也,是与下同志,众所从附也,故曰「来连」。来则与在下之众相连合也。能与众合,得处蹇之道也。
象曰:「往蹇来连」,当位实也。
四当蹇之时,居上位,不往而来,与下同志,固足以得众矣。又以阴居阴,为得其实,以诚实与下,故能连合而下之。二三亦各得其实。初以阴居下,亦其实也。当同患之时,相交以实,其合可知,故来而连者,当位以实也。处蹇难,非诚实何以济?当位不曰正而曰实,上下之交,主于诚实,用各有其所也。九五,大蹇朋来。
五居君位,而在蹇难之中,是天下之「大蹇」也。当蹇而又在险中,亦为「大蹇」。「大蹇」之时,而二在下,以中正相应,是其朋助之来也。方天下之蹇,而得中正之臣相辅,其助岂小也?得朋来而无吉,何也?曰:未足以济蹇也。以刚阳中正之君,而方在「大蹇」之中,非得刚阳中正之臣相辅之,不能济天下之「蹇」也。二之中正,固有助矣。欲以阴柔之助,济天下之难,非所能也。自古圣王济天下之「蹇」,未有不由贤圣之臣为之助者,汤、武得伊、吕是也。中常之君,得刚明之臣而能济大难者,则有矣,刘禅之孔明,唐肃宗之郭子仪,德宗之李晟是也。虽贤明之君,苟无其臣,则不能济于难也。故凡六居五、九居二者,则多由助而有功,「蒙」、「泰」之类是也。九居五、六居二,则功多不足,屯、否之类是也。盖臣贤于君,则辅君以君所不能;臣不及君,则赞助之而已,故不能成大功也。
象曰:「大蹇朋来」,以中节也。
朋者,其朋类也。五有中正之德,而二亦中正,虽「大蹇」之时,不失其守,「蹇」于「蹇」以相应助,是以其中正之节也。上下中正而弗济者,臣之才不足也。自古守节秉义而才不足以济者,岂少乎?汉李固、王允,晋周𫖮、王导之徒是也。
上六,往蹇,来硕,吉,利见大人。六以阴柔居蹇之极,冒极险而往,所以「蹇」也。不往而来,从五求三,得刚阳之助,是以「硕」也。「蹇」之道,戹塞穷蹙。「硕」,大也,宽裕之称。来则宽大,其蹇纾矣。蹇之极,有出蹇之道。上六以阴柔,故不得出,得刚阳之助,可以纾蹇而已。在蹇极之时,得纾则为吉矣。非刚阳中正,岂能出乎「蹇」也?利见大人:蹇极之时,见大德之人,则能有济于「蹇」也。「大人」谓五,以相比发此义。五,刚阳中正而居君位,大人也。在五不言其济蹇之功,而上六利见之,何也?曰:在五不言,以其居坎险之中,无刚阳之助,故无能济蹇之义。在上六,蹇极,而见大德之人,则能济于「蹇」,故为利也。各爻取义不同,如屯初九之志正,而于六二则目之为寇也。诸爻皆不言「吉」,上独言「吉」者,诸爻皆得正,各有所善,然皆未能出于「蹇」,故未足为「吉」。唯上处蹇极,而得宽裕,乃为「吉」也。
象曰:「往蹇来硕」,志在内也;「利见大人」,以从贵也。
上六应三而从五,「志在内也」。「蹇」既极而有助,是以「硕」而「吉」也。六以阴柔当蹇之极,密近刚阳中正之君,自然其志从附,以求自济,故「利见大人」,谓从九五之贵也。所以云「从贵」,恐人不知「大人」为指五也。䷧坎下震上
「解」,序卦:「蹇者难也,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物无终难之理,难极则必散。解者散也,所以次「蹇」也。为卦,震上坎下。「震」,动也,「坎」,险也。动于险外,出乎险也,故为患难解散之象。又震为雷,坎为雨,雷雨之作,盖阴阳交感,和畅而缓散,故为「解」。「解」者,天下患难解散之时也。
解:利西南,无所往,其来复吉,有攸往,夙吉。
「西南」,坤方。坤之体,广大平易。当天下之难方解,人始离艰苦,不可复以烦苛严急治之,当济以宽大简易,乃其宜也。如是则人心怀而安之,故利于西南也。汤除桀之虐,而以宽治;武王诛纣之暴,而反商政,皆从宽易也。「无所往,其来复吉,有攸往,夙吉」。「无所往」,谓天下之难已解散,无所为也;「有攸往」,谓尚有所当解之事也。夫天下国家,必纪纲法度废乱,而后祸患生。圣人既解其难,而安平无事矣,是「无所往」也。则当修复治道,正纪纲,明法度,进复先代明王之治,是「来复」也,谓反正理也,天下之「吉」也。「其」,发语辞。自古圣王救难定乱,其始未暇遽为也,既安定,则为可久可继之治。自汉以下,乱既除,则不复有为,姑随时维持而已,故不能成善治,盖不知来复之义也。「有攸往,夙吉」,谓尚有当解之事,则早为之乃吉也。当解而未尽者,不早去,则将复盛;事之复生者,不早为,则将渐大,故「夙」则「吉」也。
彖曰:「解」,险以动,动而免乎险,解。
坎险震动,险以动也。不险则非难,不动则不能出难,动而出于险外,是「免乎险难」也,故为
「解」。
「解利西南」,往得众也。
解难之道,利在广大平易。以宽易而往济解,则得众心之归也。
「其来复吉」,乃得中也。
不云「无所往」,省文尔。救乱除难,一时之事,未能成治道也。必待解难无所往,然后来复先王之治,乃得中道,谓合宜也。
「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
有所为则「夙吉」也。早则往而有功,缓则恶滋而害深矣。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拆,解之时大矣哉!
既明处解之道,复言天地之「解」,以见「解」时之大。天地之气,开散交感而和畅,则成雷雨,雷雨作而万物皆生发甲拆。天地之功,由「解」而成,故赞解之时大矣哉!王者法天道,行宽宥,施恩惠,养育兆民,至于昆蛊草木,乃顺解之时,与天地合德也。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天地解散而成雷雨,故雷雨作而为「解」也,与「明两而作离」语不同。赦,释之。宥,宽之。过失则赦之可也,罪恶而赦之,则非义也,故宽之而已。君子观「雷雨作,解」之象,体其发育,则施恩仁;体其解散,则行宽释也。初九,无咎。
六居解初,患难既解之时,以柔居刚,以阴应阳,柔而能刚之义。既无患难,而自处得刚柔之宜。患难既解,安宁无事,唯自处得宜,则为「无咎」矣。方解之初,宜安静以休息之。爻之辞寡,所以示意。
象曰:刚柔之际,义「无咎」也。
初四相应,是刚柔相际接也。刚柔相际,为得其宜。难既解而处之刚柔得宜,其「义无咎」也。
九二,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
九二以阳刚得中之才,上应六五之君,用于时者也。天下小人常众,刚明之君在上,则明足以照之,威足以惧之,刚足以断之,故小人不敢用其情,然尤常存警戒,虑其有间而害正也。六五以阴柔居尊位,其明易蔽,其威易犯,其断不果而易惑,小人一近之,则移其心矣。况难方解而治之初,其变尚易,二既当用,必须能去小人,则可以正君心而行其刚中之道。田者,去害之事。狐者,邪媚之兽。三狐,指卦之三阴,时之小人也。获谓能变化除去之,如田之获狐也。获之则得中直之道,乃贞正而吉也。黄,中色。矢,直物。「黄矢」谓中直也。群邪不去,君心一入,则中直之道无由行矣,桓敬之不去武三思是也。
象曰:九二「贞吉」,得中道也。
所谓「贞吉」者,得其中道也。除去邪恶,使其中直之道得行,乃正而吉也。
六三,负且乘,致寇至,贞吝。
六三阴柔,居下之上,处非其位,犹小人宜在下以负荷,而且乘车,非其据也,必致寇夺之至,虽使所为得正,亦可鄙吝也。小人而窃盛位,虽勉为正事,而气质卑下,本非在上之物,终可「吝」也。若能正大则如何?曰:大正非阴柔所能也,若能之,则是化为君子矣。三,阴柔小人宜在下,而反处下之上,犹小人宜负而反乘,当致寇夺也。难解之时,而小人窃位,复致寇矣。
象曰:「负且乘」,亦可丑也;自我致戎,又谁咎也?
负荷之人,而且乘载,为可丑恶也。处非其据,德不称其器,则寇戎之致,乃已招取,将谁咎乎?圣人又于系辞明其致寇之道,谓作易者其知盗乎?盗者乘衅而至,苟无衅隙,则盗安能犯?负者小人之事,乘者君子之器。以小人而乘君子之器,非其所能安也,故盗乘衅而夺之。小人而居君子之位,非其所能堪也,故满假而陵慢其上,侵暴其下,盗则乘其过恶而伐之矣。伐者,声其罪也。盗,横暴而至者也。货财而轻慢其藏,是教诲乎盗,使取之也。女子而夭冶其容,是教诲淫者,使暴之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是招盗使夺之也,皆自取之之谓也。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
九四以阳刚之才,居上位,承六五之君,大臣也,而下与初六之阴为应。「拇」,在下而微者,谓初也。居上位而亲小人,则贤人正士远退矣。斥去小人,则君子之党进,而诚相得也。四能解去初六之阴柔,则阳刚君子之朋来至,而诚合矣。不解去小人,则已之诚未至,安能得人之孚也?初六其应,故谓远之为「解」。
象曰:「解而拇」,未当位也。四虽阳刚,然居阴,于正疑不足,若复亲比小人,则其失正必矣,故戒必「解其拇」,然后能来君子,以其处未当位也。「解」者,本合而离之也,必「解拇」而后朋孚。盖君子之交,而小人容于其间,是与君子之诚未至也。
六五,君子维有解,吉,有孚于小人。
六五居尊位,为「解」之主。人君之「解」也,以君子通言之:君子所亲比者,必君子也,所解去者,必小人也,故君子维有解则吉也。小人去,则君子进矣,吉孰大焉?「有孚」者,世云见验也,可验之于小人。小人之党去,则是君子能有「解」也。小人去,则君子自进,正道自行,天下不足治也。
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君子之所解者,谓退去小人也。小人去,则君子之道行,是以「吉」也。
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
上六尊高之地,而非君位,故曰「公」,但据解终而言也。隼,鸷害之物,象为害之小人。墉,墙内外之限也。害若在内,则是未解之时也。若出墉外,则是无害矣,复何所解?故在墉上,离乎内而未去也。云「高」,见防限之严而未去者,上解之极也。解极之时,而独有未解者,乃害之坚强者也。上居解极,解道已至,器已成也,故能射而获之。既获之,则天下之患解已尽矣,何所不利?夫子于系辞复伸其义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何不利之有?动而不括,是以出而有获,语成器而动者也。」鸷害之物在墉上,苟无其器,与不待时而发,则安能获之?所以解之之道,器也。事之当解,与已解之之道至者,时也。如是而动,故无括结,发而无不利矣。括,结谓阻碍。圣人于此,发明藏器待时之义。夫行一身至于天下之事,苟无其器,与不以时而动,小则括塞,大则丧败。自古喜有为而无成功,或颠覆者,皆由是也。
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至解终而未解者,悖乱之大者也。射之所以解之也,解则天下平矣。䷨兑下艮上
损序卦:「解者缓也,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纵缓则必有所失,失则损也,损所以继解也。为卦艮上兑下,山体高,泽体深,下深则上益高,为损下益上之义。又泽在山下,其气上通,润及草木百物,是损下而益上也。又下为兑说,三爻皆上应,是说以奉上,亦损下益上之义。又下兑之成兑,由六三之变也。上艮之成艮,自上九之变也。三本刚而成柔,上本柔而成刚,亦损下益上之义。损上而益于下,则为益,取下而益于上,则为损。在人上者,施其泽以及下,则益也,取其下以自厚,则损也。譬诸垒土,损于上以培厚其基本,则上下安固矣,岂非益乎?取于下以增上之高,则危坠至矣,岂非损乎?故损者,损下益上之义,益则反是。
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损,减损也。凡损抑其过,以就义理,皆损之道也。损之道,必有孚诚,谓至诚顺于理也。损而顺理,则大善而吉,所损无过差,可贞固常行,而利有所往也。人之所损,或过,或不及,或不常,皆不合正理,非有孚也。非有孚,则无吉而有咎,非可贞之道,不可行也。
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损」者,损过而就中,损浮末而就本实也。圣人以「宁俭」为礼之本,故为「损」发明其义,以享祀言之。享祀之礼,其文最繁,然以诚敬为本。多仪备物,所以将饰其诚敬之心,饰过其诚,则为伪矣。损饰所以存诚也,故云
「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之约,可用享祭,言在乎诚而已,诚为本也。天下之害,无不由末之胜也。峻宇雕墙,本于宫室;酒池肉林,本于饮食;淫酷残忍,本于刑罚;穷兵黩武,本于征讨。凡人欲之过者,皆本于奉养,其流之远,则为害矣。先王制其本者,天理也;后人流于末者,人欲也。「损」之义,损人欲以复天理而已。彖曰:「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
损之所以为损者,以损于下而益于上也。取下以益上,故云「其道上行」。夫损上而益下则为益;损下而益上,则为损。损基本以为高者,岂可谓之益乎?
「损」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
谓损而以至诚,则有此「元吉」以下四者,损道之尽善也。
「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应有时,损刚益柔有时。夫子特释曷之用?「二簋可用享」,卦辞简直,谓当损去浮饰,曰:「何所用哉?二簋可以享也。」厚本损末之谓也。夫子恐后人不达,遂以为文饰当尽去,故详言之。有本必有末,有实必有文,天下万事,无不然者。无本不立,无文不行。父子主恩,必有严顺之体;君臣主敬,必有承接之仪。礼让存乎内,待威仪而后行;尊卑有其序,非物采则无别。文之与实,相须而不可缺也。及夫文之胜,末之流,远本丧实,乃当损之时也,故云「曷所用哉」?「二簋足以荐其诚矣」,谓当务实而损饰也。夫子恐人之泥言也,故复明之曰:二簋之质,用之当有时,非其所用而用之,不可也。谓文饰未过而损之,与损之至于过甚,则非也。损刚益柔:有时刚为过,柔为不足,损益皆损刚益柔也,必顺时而行,不当时而损益之,则非也。
损益盈虚,与时偕行。
或损或益,或盈或虚,唯随时而已。过者损之,不足者益之,亏者盈之,实者虚之,与时偕行也。
象曰:山下有泽,「损」,君子以惩忿窒欲。
「山下有泽」,气通上润,与深下以增高,皆损下之象。君子观损之象,以损于己:在修已之道,所当损者唯忿与欲,故以惩戒其忿怒,窒塞其意欲也。
初九,已事遄往,无咎,酌损之。
损之义,损刚益柔,损下益上也。初以阳刚应于四,四以阴柔居上位,赖初之益者也。下之益上,当损己而不自以为功,所益于上者,事既已则速去之,不居其功,乃「无咎」也。若享其成功之美,非损己益上也,于为下之道为有咎矣。四之阴柔,赖初者也,故听于初,初当酌度其宜,而损己以益之,过与不及,皆不可也。
象曰:「已事遄往」,尚合志也。
尚,上也。时之所崇用为尚。初之所尚者,与上合志也。四赖于初,初益于四,与上合志也。
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二以刚中,当损刚之时,居柔而说体,上应六五阴柔之君,以柔说应上,则失其刚中之德,故戒所利在贞正也。「征」,行也。离乎中,则失其贞正而凶矣,守其中乃贞也。「弗损益之」:不自损其刚贞,则能益其上,乃益之也。若失其刚贞而用柔说,适足以损之而已,非损己而益上也。世之愚者,有虽无邪心,而唯知竭力顺上为忠者,盖不知「弗损益之」之义也。
象曰:「九二利贞」,中以为志也。九居二,非正也,处说,非刚也,而得中为善。若守其中德,何有不善?岂有中而不正者?岂有中而有过者?二所谓「利贞」,谓以中为志也。志存乎中,则自正矣。大率中重于正,中则正矣,正不必中也,能守中,则有益于上矣。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
损者,损有余也。益者,益不足也。三人,谓下三阳,上三阴。三阳同行,则损九三以益上;三阴同行,则损上六以为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也。上以柔易刚,而谓之损,但言其减一耳。上与三虽本相应,由二爻升降,而一卦皆成,两相与也。初、二二阳,四、五二阴,同德相比,三与上应,皆两相与,则其志专,皆为得其友也。三虽与四相比,然异体而应上,非同行者也。三人则损一人,一人则得其友:盖天下无不二者,一与二相对待,生生之本也,三则余而当损矣。此损益之大义也。夫子又于系辞尽其义曰:「天地𬘡缊,万物化醇;男女搆精,万物化生。易曰: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言致一也。」𬘡缊,交密之状。天地之气相交而密,则生万物之化醇。醇谓𬪩厚,𬪩厚犹精一也。男女精气交构,则化生万物,唯精醇专一,所以能生也。一阴一阳,岂可二也?故三则当损,言专致乎一也。天地之间,当损益之,明且大者莫过此也。
象曰:「一人行」,三则疑也。
一人行而得一人,乃得友也。若三人行,则疑所与矣,理当损去其一人,损其余也。
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
四以阴柔居上,与初之刚阳相应,在损时而应刚,能自损以从刚阳也,损不善以从善也。初之益四,损其柔而益之以刚,损其不善也,故曰「损其疾」。「疾」谓疾病,不善也。损于不善,唯使之遄速,则「有喜」而「无咎」。人之损过,唯患不速,速则不至于深过,为可喜也。
象曰:「损其疾」,亦可喜也。损其所疾,固可喜也。云「亦」,发语辞。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
六五于损时,以中顺居尊位,虚其中以应乎二之刚阳,是人君能虚中自损,以顺从在下之贤也。能如是,天下孰不损己自尽以益之?故或有益之之事,则十朋助之矣。十,众辞。龟者,决是非吉凶之物。众人之公论,必合正理,虽龟策不能违也。如此,可谓大善之吉矣。古人曰:「谋从众则合天心。」象曰: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所以得「元吉」者,以其能尽众人之见,合天地之理,故自上天降之福祐也。
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
凡损之义有三:损己从人也,自损以益于人也,行损道以损于人也。损己从人,徙于义也。自损益人,及于物也。行损道以损于人,行其义也。各因其时,取大者言之。四五二爻,取损己从人;下体三爻,取自损以益人。损时之用,行损道以损天下之当损者也。上九则取不行其损为义。九居损之终,损极而当变者也。以刚阳居上,若用刚以损削于下,非为上之道,其咎大矣。若不行其损,变而以刚阳之道益于下,则无咎而得其正,且吉也。如是,则宜有所往,往则有益矣。在上能不损其下而益之,天下孰不服从?服从之众,无有内外也,故曰「得臣无家」。得臣,谓得人心归服。无家,谓无有远近内外之限也。象曰:「弗损益之」,大得志也。
居上不损下而反益之,是君子大得行其志也。君子之志,唯在益于人而已。䷩震下巽上
益,序卦:「损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盛衰损益如循环,损极必益,理之自然,益所以继损也。为卦,巽上震下。雷风二物,相益者也。
风烈则雷迅,雷激则风怒,两相助益,所以为益,此以象言也。巽震二卦,皆由下变而成。阳变而为阴者,损也;阴变而为阳者,益也。上卦损而下卦益,损上益下,所以为益,此以义言也。下厚则上安,故益下为
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益者,益于天下之道也,故「利有攸往」。益之道,可以济险难,「利涉大川」也。
彖曰:益,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以卦义与卦才言也。卦之为益,以其「损上益下」也。损于上而益下,则民说之无疆,谓无穷极也。自上而降,已以下下,其道之大光显也。阳下居初,阴上居四,为「自上下下」之义。
「利有攸往」,中正有庆。
五以刚阳中正居尊位,二复以中正应之,是以中正之道益天下,天下受其福庆也。
「利涉大川」,木道乃行。
益之为道,于平常无事之际,其益犹小,当艰危险难,则所益至大,故「利涉大川」也。于济艰险,乃益道大行之时也。益误作木。或以为上巽下震,故云「木道」,非也。
益动而巽,日进无疆。
又以二体言卦才。下动而上巽,「动而巽」也。为益之道,其动巽顺于理,则其益日进,广大无有疆限也。动而不顺于理,岂能成大益也?
天施地生,其益无方。
以天地之功,言益道之大,圣人体之,以益天下也。天道资始,地道生物。「天施地生」,化育万物,各正性命,其益可谓「无方」矣。方,所也。有方所,则有限量。「无方」,谓广大无穷极也。天地之益万物,岂有穷际乎?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
天地之益无穷者,理而已矣。圣人利益天下之道,应时顺理,与天地合,与时偕行也。
象曰: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
风烈则雷迅,雷激则风怒,二物相益者也。君子观风雷相益之象,而求益于己。为益之道,无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也。见善能迁,则可以尽天下之善;有过能改,则无过矣。益于人者,无大于是。
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
初九,震动之主,刚阳之盛也。居益之时,其才足以益物,虽居至下,而上有六四之太臣应于己。四,巽顺之主,上能巽于君,下能顺于贤才也。在下者不能有为也,得在上者应从之,则宜以其道辅于上,作大益天下之事,「利用为大作」也。居下而得上之用,以行其志,必须所为大善而吉,则无过咎。不能「元吉」,则不唯在已有咎,乃累乎上,为上之咎也。在至下而当大任,小善不足以称也,故必「元吉」,然后得「无咎」。
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
在下者本不当处厚事。「厚事」,重大之事也。以为在上所任,所以当大事,必能济大事而致元吉,乃为无咎。能致元吉,则在上者任之为知人,已当之为胜任,不然,则上下皆有咎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六二处中正而体柔顺,有虚中之象。人处中正之道,虚其中以求益,而能顺从天下,孰不愿告而益之?孟子曰:「夫苟好善,则四海之内,皆将轻千里而来告之以善。」夫满则不受,虚则来物,理自然也。故或有可益之事,则众朋助而益之。「十」者,众辞,众人所是,理之至当也。「龟」者,占吉凶、辨是非之物,言其至是,龟不能违也。「永贞吉」,就六二之才而言。二,中正虚中,能得众人之益者也。然而质本阴柔,故戒在常永贞固,则吉也。求益之道,非永贞则安能守也?损之六五,十朋之则元吉者,盖居尊自损,应下之刚,以柔而居刚,柔为虚受,刚为固守,求益之至善,故「元吉」也。六二虚中求益,亦有刚阳之应,而以柔居柔,疑益之未固也,故戒能常永贞固,则吉也。「王用享于帝,吉」。如二之虚中而能永贞,用以享上帝,犹当获吉,况与人接物,其意有不通乎?求益于人,有不应乎?祭天,天子之事,故云「王用」也。
象曰:「或益之」,自外来也。
既中正虚中,能受天下之善而固守,则有有益之事,众人自外来益之矣。或曰:「自外来」,岂非谓五乎?曰:如二之中正虚中,天下孰不愿益之?五为正应,固在其中矣。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三居下体之上,在民上者也,乃守令也。居阳应刚,处动之极,居民上而刚决,果于为益者也。果于为益,用之「凶事」则「无咎」。「凶事」谓患难非常之事。三居下之上,在下当承禀于上,安得自任,擅为益乎?唯于患难非常之事,则可量宜应卒,奋不顾身,力庇其民,故「无咎」也。下专自任,上必忌疾,虽当凶难,以义在可为,然必有其孚诚,而所为合于中道,则诚意通于上,而上信与之矣。专为而无为上爱民之至诚,固不可也;虽有诚意,而所为不合中行,亦不可也。圭者,通信之物。礼云:「大夫执圭而使,所以申信也」。凡祭祀朝聘用圭玉,所以通达诚信也。有诚孚而得中道,则能使上信之,是犹告公上用圭玉也,其孚能通达于上矣。在下而有为之道,固当「有孚中行」。又三阴爻而不中,故发此义。或曰:三乃阴柔,何得反以刚果任事为义?曰:三质虽本阴,然其居阳,乃自处以刚也,应刚乃志在乎刚也。居动之极,刚果于行也。以此行益,非刚果而何?易以所胜为义,故不论其本质也。
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六三益之独可用于凶事者,以其「固有之也」,谓专固自任其事也。居下当禀承于上,乃专任其事,唯救民之凶灾,拯时之艰急,则可也;乃处急难变故之权宜,故得无咎,若平时则不可也。
六四,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
四当益时,处近君之位,居得其正,以柔巽辅上,而下顺应于初之刚阳,如是可以益于上也。唯处不得其中,而所应又不中,是不足于中也。故云:若行得中道,则可以益于君上,告于上而获信从矣。以柔巽之体,非有刚特之操,故「利用为依迁国」。「为依」,依附于上也。「迁国」,顺下而动也。上依刚中之君而致其益,下顺刚阳之才以行其事,利用如是也。自古国邑,民不安其居则迁。迁国者,顺下而动也。
象曰:「告公从」,以益志也。爻辞但云得中行则告公而获从,象复明之曰:告公而获从者,告之以益天下之志也。志苟在于益天下,上必信而从之。事君者,不患上之不从,患其志之不诚也。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
五,刚阳中正,居尊位,又得六二之中正相应,以行其益,何所不利?以阳实在中,「有孚」之象也。以九五之德之才之位,而中心至诚,在惠益于物,其至善大吉,不问可知,故云「勿问元吉」。人君居得致之位,操可致之权,苟至诚益于天下,天下受其大福,其元吉不假言也。有孚惠我德:人君至诚益于天下,天下之人无不至诚爱戴,以君之德泽为恩惠也。
象曰:「有孚惠心」,勿问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人君有至诚惠益天下之心,其元吉不假言也,故云「勿问之矣」。天下至诚怀吾德以为惠,是其道大行,人君之志得矣。上九,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
上居无位之地,非行益于人者也;以刚处益之极,求益之甚者也;所应者阴,非取善自益者也。利者,众人所同欲也。专欲益己,其害大矣。欲之甚,则昏蔽而忘义理;求之极,则侵夺而致仇怨。故夫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孟子谓「先利则不夺不餍」。圣贤之深戒也。九以刚而求益之极,众人所共恶,故无益之者,而或攻击之矣。立心勿恒,凶:圣人戒人存心不可专利,云勿恒如是,凶之道也,所当速改也。
象曰:「莫益之」,偏辞也;「或击之」,自外来也。
理者,天下之至公;利者,众人所同欲。苟公其心,不失其正理,则与众同利,无侵于人,人亦欲与之。若切于好利,蔽于自私,求自益以损于人,则人亦与之力争,故莫肯益之,而有击夺之者矣。云「莫益之」者,非其偏己之辞也。苟不偏己,合于公道,则人亦益之,何为「击之」乎?既求益于人,至于甚极,则人皆恶而欲攻之,故「击之」者「自外来」也。人为善,则千里之外应之。六二中正虚己,益之者自外而至,是也。苟为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上九求益之极,击之者自外而至,是也。系辞曰:君子安其身而后动,易其心而后语,定其交而后求。君子修此三者,故全也。危以动,则民不与也。惧以语,则民不应也。无交而求,则民不与也。莫之与,则伤之者至矣。易曰:「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君子言动与求,皆以其道,乃完善也。不然,则取伤而凶矣。䷪乾下兑上
夬,序卦:「益而不已必决,故受之以夬。」夬者,决也。益之极,必决而后止。理无常益,益而不已,已乃决也,夬所以次益也。为卦兑上乾下。以二体言之,泽,水之聚也,乃上于至高之处,有溃决之象。以爻言之,五阳在下,长而将极,一阴在上,消而将尽。众阳上进,决去一阴,所以为「夬」也。夬者,刚决之义。众阳进而决去一阴,君子道长,小人消衰,将尽之之时也。夬:扬于王庭,孚号有厉。
小人方盛之时,君子之道未胜,安能显然以正道决去之?故含晦俟时,渐图消之之道。今既小人衰微,君子道盛,当显行之于公朝,使人明知善恶,故云「掦于王庭」。孚,信之在中,诚意也。号者,命众之辞。君子之道虽长盛,而不敢忘戒备,故至诚以命众,使知尚有危道。虽以此之甚盛,决彼之甚衰,若易而无备,则有不虞之悔,是尚有危理,必有戒惧之心,则无患也。圣人设戒之意深矣。
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
君子之治小人,以其不善也,必以己之善道胜革之。故圣人诛乱,必先修己,舜之敷文德是也。邑,私邑。「告自邑」,先自治也。以众阳之盛,决于一阴,力固有余,然不可极其刚,至于太过,太过乃如蒙上九之为寇也。戎兵者,强武之事。「不利即戎」,谓不宜尚壮武也。即,从也。从戎,尚武也。利有攸往,阳虽盛,未极乎上,阴虽微,犹有未去,是小人尚有存者,君子之道有未至也,故宜进而往也。不尚刚武,而其道益进,乃夬之善也。
彖曰:「夬」,决也,刚决柔也。健而说,决而和。
「夬」为决义,五阳决上之一阴也。「健而说,决而和」,以二体言卦才也。下健而上说,是健而能说,决而能和,决之至善也。兑说为和。
「扬于王庭」,柔乘五刚也。
柔虽消矣,然居五刚之上,犹为乘陵之象。阴而乘阳,非理之甚。君子势既足以去之,当显扬其罪于王朝大庭,使众知善恶也。
「孚号有厉」,其危乃光也。
尽诚信以命其众,而知有危惧,则君子之道,乃无虞而光大也。
「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穷也。
当先自治,不宜专尚刚武。「即戎」,则所尚乃至穷极矣。夬之时所尚,谓刚武也。「利有攸往」,刚长乃终也。
阳刚虽盛长犹未终,尚有一阴,更当决去,则君子之道纯一而无害之者矣,乃刚长之终也。
象曰:泽上于天,夬,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
「泽」,水之聚也,而上于天至高之处,故为夬象。君子观泽决于上而注溉于下之象,则以「施禄及下」,谓施其禄泽以及于下也。观其决溃之象,则以「居德则忌」。居德,谓安处其德,「则」,约也。「忌」,防也,谓约立防禁,有防禁则无溃散也。王弼作「明忌」,亦通。不云泽在天上,而云「泽上于天」,上于天则意不安,而有决溃之势;云「在天上」,乃安辞也。
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咎。
九,阳爻而乾体,刚健在上之物,乃在下而居决时,壮于前进者也。「前趾」,谓进行。人之决于行也,行而宜,则其决为是;往而不宜,则决之过也。故往而「不胜」,则「为咎」也。夬之时而往,往,决也,故以胜负言。九居初而壮于进,躁于动者也,故有「不胜」之戒。阴虽将尽,而已之躁动,自宜有不胜之咎,不计彼也。
象曰:「不胜」而「往」,咎也。
人之行,必度其事可为,然后决之,则无过矣。理不能胜而且往,其咎可知。凡行而有咎者,皆决之过也。
九二,惕号,莫夜有戎,勿恤。
夬者,阳决阴、君子决小人之时,不可忘戒备也。阳长将极之时,而二处中居柔,不为过刚,能知戒备,处夬之至善也。内怀兢惕,而外严诫号,虽「莫夜有兵」,亦可「勿恤」矣。
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莫夜有兵」,戎可惧之甚也,然可勿恤者,以自处之善也。既得中道,又知惕惧,且有戒备,何事之足恤也?九居二,虽得中,然非正,其为至善,何也?曰:阳决阴,君子决小人而得中,岂有不正也?知时识势,学易之大方也。九三,壮于𬱓,有凶。君子夬夬,独行遇雨,若濡,有愠,无咎。爻辞差错,定安胡公移其文曰:「壮于𬱓,有凶,独行遇雨,若濡,有愠;君子夬夬,无咎。」亦未安也。当云:「壮于𬱓,有凶,独行遇雨,君子夬夬,若濡,有愠,无咎。」夬决,尚刚健之时。三居下体之上,又处健体之极,刚果于决者也。𬱓,颧骨也,在上而未极于上者也。三居下体之上,虽在上而未为最上,上有君而自任其刚决,「壮于𬱓」者也,有凶之道也。「独行遇雨」:三与上六为正应,方群阳共决一阴之时,已若以私应之,故不与众同而独行,则与上六阴阳和合,故云「遇雨」。易中言雨者,皆谓阴阳和也。君子道长,决去小人之时,而已独与之和,其非可知。唯君子处斯时,则能「夬夬」,谓夬其夬,果决其断也。虽其私与,当远绝之,若见濡污,有愠恶之色,如此则无过咎也。三,健体而处正,非必有是失也,因此义以为教耳。爻文所以交错者,由有「遇雨」字,又有「濡」字,故误以为连也。象曰:「君子夬夬」,终无咎也。
牵梏于私好,由无决也。君子义之与比,决于当决,故终不至于有咎也。
九四,臀无肤,其行次且,牵羊悔亡,闻言不信。
「臀无肤」,居不安也。「行次且」,进不前也。「次且」,进难之状。九四以阳居阴,刚决不足,欲止则众阳并进于下,势不得安,犹臀伤而居不能安也。欲行则居柔失其刚壮,不能强进,故其行次且也。「牵羊悔亡」:羊者,群行之物。牵者,挽拽之义。言若能自强而牵挽以从群行,则可以亡其悔。然既处柔,必不能也,虽使闻是言,亦必不能信用也。夫过而能改,闻善而能用,克已以从义,唯刚明者能之。在它卦,九居四,其失未至如此之甚,在「夬」而居柔,其害大矣。
象曰:「其行次且」,位不当也;「闻言不信」,聪不明也。
九处阴位,不当也。以阳居柔,失其刚决,故不能强进,「其行次且」。刚然后能明,处柔则迁失其正性,岂复有明也?故闻言而不能信者,盖其聪听之不明也。
九五,苋陆夬夬,中行无咎。
五虽刚阳中正,居尊位,然切近于上六。上六说体,而卦独一阴,阳之所比也。五为决阴之主,而反比之,其咎大矣。故必决其决,如「苋陆」然,则于其「中行」之德,为「无咎」也。「中行」,中道也。苋陆,今所谓马齿苋是也,曝之难乾,感阴气之多者也,而脆易折。五若如苋陆,虽感于阴,而决断之易,则于中行无过咎矣。不然,则失其中正也。感阴多之物,苋陆为易断,故取为象。
象曰:「中行无咎」,中未光也。
卦辞言「夬夬」,则于中行为无咎矣。象复尽其义云:「中未光也。」夫人心正意诚,乃能极中正之道,而充实光辉。五心有所比,以义之不可而决之,虽行于外,不失中正之义,可以无咎,然于中道未得为光大也。盖人心一有所欲,则离道矣。夫子于此,示人之意深矣。上六,无号,终有凶。阳长将极,阴消将尽,独一阴处穷极之地,是众君子得时,决去危极之小人也。其势必须消尽,故云无用号啕畏惧,终必有凶也。
象曰:「无号」之凶,终不可长也。
阳刚君子之道,进而益盛,小人之道既已穷极,自然消亡,岂复能长久乎?虽号啕,无以为也,故云「终不可长也」。先儒以卦中有孚号「惕号」,欲以「无号」为「无号」,作去声,谓无用更加号令,非也。一卦中适有两去声字,一平声字,何害?而读易者率皆疑之。或曰:「圣人之于天下,虽大恶,未尝必绝之也。今直使之无号」,谓必有凶,可乎?曰:「夬」者,小人之道消亡之时也。决去小人之道,岂必尽诛之乎?使之变革,乃小人之道亡也,道亡乃其凶也。䷫巽下乾上
姤,序卦:「夬,决也。」决必有遇,故受之以姤。「姤,遇也。」决,判也。物之决判,则有遇合,本合则何遇?姤所以次夬也。为卦乾上巽下。以二体言之,风行天下,天之下者,万物也。风之行,无不经触,乃遇之象。又一阴始生于下,阴与阳遇也,故为「姤」。姤,女壮,勿用取女。
一阴始生,自是而长,渐以盛大,是女之将长壮也。阴长则阳消,「女壮」则男弱,故戒「勿用取」如是之女。「取女」者,欲其柔和顺从,以成家道。姤乃方进之阴,渐壮而敌阳者,是以不可取也。女渐壮,则失男女之正,家道败矣。「姤」虽一阴甚微,然有渐壮之道,所以戒也。
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
姤之义,遇也。卦之为姤,以柔遇刚也。一阴方生,始与阳相遇也。
「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
一阴既生,渐长而盛,阴盛则阳衰矣。「取女」者,欲长久而成家也。此渐盛之阴,将消胜于阳,不可与之长久也。凡女子、小人、夷狄,势苟渐盛,何可与久也?故戒「勿用取」如是之女。
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
阴始生于下,与阳相遇,天地相遇也。阴阳不相交遇,则万物不生。天地相遇,则化育庶类;品物咸章,万物章明也。
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
以卦才言也。五与二,皆以阳刚居中与正,以中正相遇也。君得刚中之臣,臣遇中正之君,君臣以刚阳遇中正,其道可以大行于天下矣。姤之时义大矣哉!
赞姤之时,与姤之义至大也。天地不相遇,则万物不生;君臣不相遇,则政治不兴;圣贤不相遇,则道德不亨;事物不相遇,则功用不成。姤之时与义,皆甚大也。
象曰:天下有风,姤,后以施命诰四方。
风行天下,无所不周,为君后者,观其周徧之象,以施其命令,周诰四方也。「风行地上」,与「天下有风」,皆为周徧庶物之象。而行于地上,徧触万物,则为「观」,经历观省之象也。行于天下,周徧四方,则为「姤」,施发命令之象也。诸象或称「先王」,或称「后」,或称「君子大人」。称「先王」者,先王所以立法制,建国,作乐省方,敇法闭关,育物享帝,皆是也。称「后」者,后王之所为也,财成天地之道,施命诰四方是也。君子,则上下之通称。大人者,王公之通称。
初六,系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姤」,阴始生而将长之卦。一阴生,则长而渐盛,阴长则阳消,小人道长也,制之当于其微而未盛之时。「柅」,止车之物,金为之,坚强之至也。止之以「金柅」,而又系之,止之固也。固止使不得进,则阳刚贞正之道吉也。使之进往,则渐盛而害于阳,是见「凶」也。羸豕孚蹢躅:圣人重为之戒,言阴虽甚微,不可忽也。「豕」,阴躁之物,故以为况。羸弱之豕,虽未能强猛,然其中心在乎「蹢躅」。「蹢躅」,跳踯也。阴微而在下,可谓「羸」矣,然其中心常在乎消阳也。君子小人异道,小人虽微弱之时,未尝无害君子之心,防于微,则无能为矣。
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
「牵」者,引而进也。阴始生而渐进,柔道方「牵」也。「系之于金柅」,所以止其进也。不使进,则不能消正道,乃「贞吉」也。
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
「姤」,遇也。二与初密比,相遇者也。在他卦,则初正应于四;在垢,则以遇为重。相遇之道,主于专一。二之刚中,遇固以诚。然初之阴柔,群阳在上,而又有所应者,其志所求也。阴柔之质,鲜克贞固,二之于初,难得其诚心矣。所遇不得其诚心,遇道之乖也。「包」者,苴裹也。「鱼」,阴物之美者。阳之于阴,其所悦美,故取鱼象。二于初,若能固畜之,如包苴之有鱼,则于遇为「无咎」矣。宾,外来者也,不利宾。包苴之鱼,岂能及宾?谓不可更及外人也。遇道当专一,二则杂矣。
象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二之遇初,不可使有二于外,当如包苴之有鱼。包苴之鱼,义不及于宾客也。
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
二与初既相遇,三说初而密比于二,非所安也,又为二所忌恶,其居不安,若臀之无肤也。处既不安,则当去之。而居姤之时,志求乎遇,一阴在下,是所欲也,故处虽不安,而「其行」则又「次且」也。「次且」,进难之状,谓不能遽舍也。然三刚正而处巽,有不终迷之义,若知其不正而怀危惧,不敢妄动,则可以「无大咎」也。非义求遇,固已有咎矣,知危而止,则不至于大也。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牵也。
其始志在求遇于初,故「其行」迟迟。「未牵」,不促其行也。既知危而改之,故未至于「大咎」也。九四,包无鱼,起凶。
包者,所裹畜也。鱼,所美也。四与初为正应,当相遇者也,而初已遇于二矣,失其所遇,犹包之「无鱼」,亡其所有也。四当姤遇之时,居上位而失其下。下之离,由已之失德也。四之失者,不中正也。以不中正而失其民,所以凶也。曰:初之从二,以比近也,岂四之罪乎?曰:在四而言,义当有咎,不能保其下,由失道也。岂有上不失道而下离者乎?遇之道,君臣、民主、夫妇、朋友皆在焉。四以下暌,故主民而言。为上而下离,必有凶变。起者,将生之谓。民心既离,难将作矣。
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下之离,由已致之。「远民」者,已远之也,为上者有以使之离也。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
九五下亦无应,非有遇也,然得遇之道,故终必有遇。夫上下之遇,由相求也。杞,高木而叶大。处高体大而可以包物者,祀也。美实之在下者,瓜也。美而居下者,侧微之贤之象也。九五尊居君位,而下求贤才,以至高而求至下,犹以杞叶而包瓜,能自降屈如此;又其内蕴中正之德,充实章美。人君如是,则无有不遇所求者也。虽屈己求贤,若其德不正,贤者不屑也。故必含蓄章美,内积至诚,则「有陨自天」矣。犹云自天而降,言必得之也。自古人君至诚降屈,以中正之道求天下之贤,未有不遇者也。高宗感于梦寐,文王遇于渔钓,皆由是道也。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
所谓「含章」,谓其含蕴中正之德也。德充实,则成章而有辉光。
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
命,天理也。舍,违也。至诚中正,屈己求贤,存志合于天理,所以「有陨自天」,必得之矣。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
至刚而在最上者,「角」也。九以刚居上,故以「角」为象。人之相遇,由降屈以相从,和顺以相接,故能合也。上九高亢而刚极,人谁与之?以此求遇,固可「吝」也。己则如是,人之远之,非他人之罪也,由已致之,故无所归咎。
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既处穷上,刚亦极矣,是上穷而致吝也。以刚极居高而求遇,不亦难乎?䷬坤下兑上
萃,序卦:「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物相会遇则成群,「萃」所以次姤也。为卦,兑上坤下。泽上于地,水之聚也,故为「萃」。不言泽在地上,而云泽上于地,言上于地,则为方聚之义也。萃:亨,王假有庙。
王者萃聚天下之道,至于「有庙」,极也。群生至众也,而可一其归仰。人心莫知其乡也,而能致其诚敬;鬼神之不可度也,而能致其来格。天下萃合人心,总摄众志之道非一,其至大莫过于宗庙,故王者萃天下之道,至于「有庙」,则萃道之至也。祭祀之报,本于人心,圣人制礼以成其德耳。故豺獭能祭,其性然也。「萃」下有「亨」字,羡文也。亨字自在下,与「涣」不同。「涣」则先言卦才,「萃」乃先言卦义,彖辞甚明。利见大人,亨,利贞。
天下之聚,必得大人以治之。人聚则乱,物聚则争,事聚则紊。非大人治之,则「萃」所以致争乱也。「萃」以不正,则人聚为苟合,财聚为悖入,安得亨乎?故「利贞」。
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萃」者,丰亨之时也。其用宜称,故「用大牲吉」。事莫重于祭,故以祭享而言。上交鬼神,下接民物,百用莫不皆然。当萃之时,而交物以厚,则是享丰富之吉也,天下莫不同其富乐矣。若时之厚,而交物以薄,乃不享其丰美,天下莫之与,而悔吝生矣。盖随时之宜,顺理而行,故彖云「顺天命也」。夫不能有为者,力之不足也。当萃之时,故「利有攸往」。大凡兴工立事,贵得可为之时。「萃」而后用,是以动而有裕,天理然也。
彖曰:「萃」,聚也。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萃」之义,聚也。「顺以说」,以卦才言也。上说而下顺,为上以说道使民,而顺于人心;下说上之政令,而顺从于上。既上下顺说,又阳刚处中正之位,而下有应助,如此故能聚也。欲天下之「萃」,才非如是不能也。
「王假有庙」,致孝享也。
王者萃人心之道,至于建立宗庙,所以致其孝享之诚也。祭祀,人心之所自尽也,故「萃」天下之心者,无如孝享。
王者萃天下之道,至于「有庙」,则其极也。「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
「萃」之时,见大人则能「亨」,盖聚以正道也。「见大人」,则其聚以正道,得其正则亨矣。「萃」不以正,其能亨乎?
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
「用大牲」,承上「有庙」之文,以享祀而言。凡事莫不如是。丰聚之时,交于物者当厚,称其宜也。物聚而力赡,乃可以有为,故「利有攸往」。皆天理然也,故云「顺天命也」。
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观「萃」之理,可以见天地万物之情也。天地之化育,万物之生成,凡有者皆聚也。有无动静终始之理,聚散而已。故观其所以聚,则「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象曰:泽上于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泽上于地」,为萃聚之象。君子观萃象,以除治戎器,用戒备于不虞。凡物之「萃」,则有不虞度之事,故众聚则有争,物聚则有夺,大率既众则多故矣,故观萃象而戒也。「除」,谓简治也,去弊恶也。除而聚之,所以「戒不虞」也。初六,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初与四为正应,本「有孚」以相从者也。然当萃时,三阴聚处,柔无守正之节,若舍正应而从其类,乃「有孚」而「不终」也。「乃乱」,惑乱其心也。「乃萃」,与其同类聚也。初若守正,不从号呼,以求正应,则一握笑之矣。一握,俗语一团也,谓众以为笑也。若能「勿恤」,而往从刚阳之正应,则无过咎,不然,则入小人之群矣。
象曰:「乃乱乃萃」,其志乱也。其心志为同类所惑乱,故乃萃于群阴也。不能固其守,则为小人所惑乱而失其正矣。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礿。
初阴柔,又非中正,恐不能终其孚,故因其才而为之戒。二虽阴柔,而得中正,故虽戒而微辞。凡爻之辞,关得失二端者,为法为戒,亦各随其才而设也。「引吉无咎」:「引」者,相牵也。人之交,相求则合,相待则离。二与五为正应,当萃者也,而相远,又在群阴之间,必相牵引,则得其「萃」矣。五居尊位,有中正之德,二亦以中正之道,往与之「萃」,乃君臣和合也。其所共致,岂可量也,是以「吉」而「无咎」也。无咎者,善补过也。二与五不相引,则过矣。「孚乃利用礿」:「孚」,信之在中诚之谓也。「礿」,祭之简薄者也。菲薄而祭,不尚备物,直以诚意交于神明也。「孚乃」者,谓有其孚,则可不用文饰,专以至诚交于上也。以礿言者,谓荐其诚而已,上下相聚而尚饰焉,是未诚也。盖其中实者不假饰于外,用礿之义也。孚信者,「萃」之本也,不独君臣之聚,凡天下之聚,在诚而已。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
萃之时,以得聚为吉,故九四为得上下之「萃」。二与五虽正应,然异处有间,乃当「萃」而未合者也,故能相引而「萃」,则「吉」而「无咎」,以其有中正之德,未遽至改变也,变则不相引矣。或曰:二既有中正之德,而象云「未变」,辞若不足,何也?曰:群阴比处,乃其类聚。方萃之时,居其间能自守不变,远须正应,刚立者能之。二,阴柔之才,以其有中正之德,可觊其未至于变耳,故象含其意以存戒也。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
三,阴柔不中正之人也,求「萃」于人,而人莫与,求四则非其正应,又非其类,是以不正为四所弃也。与二,则二自以中正应五,是以不正为二所不与也。故欲「萃如」,则为人弃绝而「嗟如」,不获萃而嗟恨也。上下皆不与,无所利也。惟往而从上六,则得其「萃」,为「无咎」也。三与上虽非阴阳正应,然「萃」之时,以类相从,皆以柔居一体之上,又皆无与居相应之地,上复处说顺之极,故得其「萃」而「无咎」也。易道变动无常,在人识之。然而「小吝」,何也?三始求「萃」于四与二,不获而后往从上六。人之动为如此,虽得所求,亦可小羞吝也。
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上居柔说之极,三往而无咎者,上六「巽」顺而受之也。九四,大吉,无咎。四当「萃」之时,上比九五之君,得君臣之聚也;下比下体群阴,得下民之聚也。得上下之聚,可谓善矣。然四以阳居阴,非正也。虽得上下之聚,必得「大吉」,然后为「无咎」也。「大」为周遍之义。无所不周,然后为大;无所不正,则为「大吉」,「大吉」则「无咎」也。夫上下之聚,固有不由正道而得者。非理枉道而得君者,自古多矣;非理枉道而得民者,盖亦有焉,如齐之陈恒、鲁之季氏是也。然得为「大吉」乎?得为「无咎」乎?故九四必能「大吉」,然后为「无咎」也。
象曰:「大吉无咎」,位不当也。
以其位之不当,疑其所为未能尽善,故云必得「大吉」,然后为「无咎」也。非尽善,安得为大吉乎?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
九五居天下之尊,萃天下之众,而君临之,当正其位,修其德。以阳刚居尊位,称其位矣,为有其位矣,得中正之道,无过咎也。如是而有不信而未归者,则当自反以修其「元永贞」之德,则无思不服,而「悔亡」矣。「元永贞」者,君之德,民所归也。故比天下之道,与萃天下之道,皆在此三者。王者既有其位,又有其德,中正无过咎,而天下尚有未信服归附者,盖其道未光大也,「元永贞」之道未至也,在修德以来之。如苗民逆命,帝乃诞敷文德。舜德非不至也,盖有远近昏明之异,故其归有先后。既有未归,则当修德也。所谓德,「元永贞」之道也。元,首也,长也,为君德「首出庶物」,君长群生,有尊大之义焉,有主统之义焉,而又恒永贞固,则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思不服矣。乃无匪孚,而其「悔亡」也。所谓「悔」,志之未光,心之未慊也。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象举爻上句。王者之志,必欲诚信著于天下,有感必通,含生之类,莫不怀归。若尚有匪孚,是其志之未光大也。
上六,赍咨涕洟,无咎。六,说之主,阴柔小入,说高位而处之,天下孰肯与也?求萃而人莫之与,其穷至于「赍咨」而涕洟也。「赍咨」,咨嗟也。人之绝之,由己自取,又将谁咎?为人恶绝,不知所为,则陨获而至嗟涕,真小人之情状也。
象曰:「赍咨涕洟」,未安上也。
小人所处,常失其宜,既贪而从欲,不能自择安地,至于困穷,则颠沛不知所为。六之涕洟,盖不安于处上也。君子慎其所处,非义不居,不幸而有危困,则泰然自安,不以累其心。小人居不择安,常履非据,及其穷迫,则陨获躁挠,甚至涕洟,为可羞也。未者,非遽之辞,犹俗云未便也。未便能安于上也。阴而居上,孤处无与,既非其据,岂能安乎?䷭巽下坤上
升,序卦:「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谓之升,故受之以升。」物之积聚而益高大,聚而上也,故为升,所以次于萃也。为卦,坤上巽下。本在地下,为地中生木,
木生地中,长而益高,为升之象也。
升,元亨,用见大人,勿恤,南征吉。
升者,进而上也。升进则有亨义,而以卦才之善,故「元亨」也。用此道以见大人,不假忧恤,前进则吉也。「南征」,前进也。彖曰:柔以时升,巽而顺,刚中而应,是以大亨。
以二体言,柔升谓坤上行也。巽既体卑而就下,坤乃顺时而上。「升以时也」,谓时当升也。柔既上而成升,则下巽而上顺,以巽顺之道升,可谓时矣。二以刚中之道应于五,五以中顺之德应于二,能巽而顺,其升以时,是以「元亨」也。彖文误作「大亨」,解在大有卦。
「用见大人勿恤」,有庆也。
凡升之道,必由大人:升于位则由王公,升于道则由圣贤。用巽顺刚中之道以见大人,必遂其升。「勿恤」,不忧其不遂也。遂其升,则已之福庆,而福庆及物也。「南征吉」,志行也。
南,人之所向。「南征」,谓前进也。前进则遂其升,而得行其志,是以「吉」也。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顺德,积小以高大。
木生地中,长而上升,为「升」之象。君子观升之象,以顺修其德,积累微小,以至高大也。顺则可进,逆乃退也。万物之进,皆以顺道也。善不积不足以成名。学业之充实,道德之崇高,皆由积累而至。积小所以成高大,升之义也。初六,允升,大吉。
初以柔居巽体之下,又「巽」之主,上承于九二之刚,「巽」之至者也。二以刚中之德,上应于君,当升之任者也。「允」者,信从也。初之柔巽,唯信从于二,信二而从之同升,乃「大吉」也。二以德言则刚中;以力言,则当任。初之阴柔,又无应援,不能自升,从于刚中之贤以进,是由刚中之道也,吉孰大焉?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与在上者合志同升也。「上」谓九二。从二而升,乃与二同志也。能信从刚中之贤,所以「大吉」。
九二,孚乃利用礿,无咎。
二,阳刚而在下。五,阴柔而居上。夫以刚而事柔,以阳而从阴,虽有时而然,非顺道也。以暗而临明,以刚而事弱,若黾勉于事势,非诚服也。上下之交不以诚,其可以久乎?其可以有为乎?五虽阴柔,然居尊位。二虽刚阳,事上者也。当内存至诚,不假文饰于外。诚积于中,则自不事外饰,故曰「利用礿」,谓尚诚敬也。自古刚强之臣,事柔弱之君,未有不为矫饰者也。「礿」,祭之简质者也。云「孚乃」,谓既孚乃宜不用文饰,专以其诚感通于上也。如是,则得「无咎」。以刚强之臣,而事柔弱之君,又当升之时,非诚意相交,其能免于咎乎?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二能以孚诚事上,则不唯为臣之道「无咎」而已,可以行刚中之道,泽及天下,是「有喜」也。凡象言「有庆」者,如是则有福庆及于物也。言「有喜」者,事既善而又有可喜也。如大畜「童牛之牿,元吉」象云「有喜」,盖「牿」于「童」则易,又免强制之难,是有可喜也。九三,升虚邑。
三以阳刚之才,正而且「巽」,上皆顺之,复有援应,以是而升,如入无人之邑,孰御哉?
象曰:「升虚邑」,无所疑也。「入无人之邑」,其进无疑阻也。
六四,王用亨于岐山,吉,无咎。
四,柔顺之才,上顺君之升,下顺下之进,已则止其所焉。以阴居柔,阴而在下,止其所也。昔者文王之居岐山之下,上顺天子而欲致之有道,下顺天下之贤,而使之升进,已则柔顺谦恭,不出其位,至德如此,周之王业用是而「亨」也。四能如是,则「亨」而「吉」且「无咎」矣。四之才固自善矣,复有「无咎」之辞,何也?曰:四之才虽善,而其位当戒也。居近君之位,在升之时,不可复升,升则凶咎可知,故云如文王则「吉」而「无咎」也。然处大臣之位,不得无事于升,当上升其君之道,下升天下之贤,已则止其分焉。分虽当止,而德则当升也,道则当亨也。尽斯道者,其唯文王乎?
象曰:「王用亨子岐山」,顺事也。
四居近君之位,而当升时,得「吉」而「无咎」者,以其有顺德也。以柔居「坤」,顺之至也。文王之「亨于岐山」,亦以顺时而已。上顺于上,下顺乎下,已顺处其义,故云「顺事」也。六五,贞吉,升阶。
五以下有刚中之应,故能居尊位而吉。然质本阴柔,必守贞固,乃得其吉也。若不能贞固,则信贤不笃,任贤不终,安能吉也?阶,所由而升也。任刚中之贤辅之而升,犹登进自阶,言有由而易也。指言九二正应,然在下之贤,皆用升之阶也,能用贤则汇升矣。象曰:「贞吉升阶」,大得志也。
倚任贤才而能贞固,如是而升,可以致天下之大治,其志可大得也。君道之升,患无贤才之助尔,有助则犹自阶而升也。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贞。
六以阴居升之极,昏冥于升,知进而不知止者也,其为不明甚矣。然求升不已之心,有时而用于贞正,而当不息之事,则为宜矣。君子于贞正之德,「终日乾乾,自强不息」,如上六不已之心,用之于此则利也。以小人贪求无已之心,移于进德,则何善如之?
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昏冥于升,极上而不知已,唯有消亡,岂复有加益也?不富,无复增益也。升既极,则有退而无进也。伊川易传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