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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伊川易传卷一

宋程子撰周易上经䷀乾下乾上「乾」:元亨利贞。

上古圣人始画八卦,三才之道备矣。因而重之,以尽天下之变,故六画而成卦。重「乾」为「乾」。「乾」,天也。天者,天之形体;「乾」者,天之性情。「乾」,健也,健而无息之谓「乾」。夫天,专言之则道也,天且弗违是也。分而言之,则以形体谓之天,以主宰谓之「帝」,以功用谓之鬼神,以妙用谓之神,以性情谓之「乾」。「乾」者,万物之始,故为天,为阳,为父,为君。「元、亨利、贞」谓之四德。「元」者,万物之始;「亨」者,万物之长;「利」者,万物之遂;「贞」者,万物之成。惟「乾」、「坤」有此四德,在他卦则随事而变焉。故「元」专为善大,「利」主于正固。「亨」、「贞」之体,各称其事。四德之义,广矣,大矣。初九:潜龙勿用。

下爻为初九,阳数之盛,故以名阳爻。理无形也,故假象以显义。「乾」以龙为象,龙之为物,灵变不测,故以象乾道变化,阳气消息、圣人进退。初九在一卦之下,为始物之端。阳气方萌,圣人侧微,若龙之潜隐,未可自用,当晦养以俟时。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田」,地上也。出见于地上,其德已著。以圣人言之,舜之田渔时也。利见大德之君,以行其道。君亦利见大德之臣,以共成其功。天下利见大德之人,以被其泽。大德之君,九五也。乾坤纯体,不分刚柔,而以同德相应。

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三虽臣位,已在下体之上,未离于下而尊显者也,舜之玄德升闻时也。日夕不懈而兢惕,则虽处危地而无咎。在下之人而君德已著,天下将归之,其危惧可知。虽言圣人事,苟不设戒,则何以为教?作易之义也。九四,或跃在渊,无咎。

「渊」,龙之所安也。或,疑辞,谓非必也。跃不跃,惟及时以就安耳。圣人之动,无不时也。舜之历试,时也。

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进位乎天位也。圣人既得天位,则利见在下大德之人,与共成天下之事。天下固利见夫大德之君也。上九,亢龙有悔。

九五者,位之极;中正者,得时之极,过此则亢矣。上九至于亢极,故「有悔」也。有过则有悔,唯圣人知进退存亡而无过,则不至于悔也。

用九,见群龙无首,吉。

用九者,处乾刚之道,以阳居乾体,纯乎刚者也。刚柔相济为中,而乃以纯刚,是过乎刚也。「见群龙」,谓观诸阳之义,无为首则吉也。以刚为天下先,凶之道也。

彖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

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

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

首出庶物,万国咸宁。

卦下之辞为「彖」,夫子从而释之,通谓之「彖」。「彖」者,言一卦之义。故「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大哉乾」,无赞。乾元始万物之道大也。四德之元,犹五常之仁。偏言则一事,专言则包四者。「万物资始乃统天」,言「元」也。「乾元」,统言天之道也。天道始万物,物资始于天也。

「云行雨施,品物流形」,言「亨」也。天道运行,生育万物也。大明天道之终始,则见卦之六位,各以时成。卦之初终,乃天道终始。乘此六爻之时,乃天运也。「以御天」,谓以当天运。「乾道变化」,生育万物,洪纤高下,各以其类,「各正性命」也。天所赋为命,物所受为性。保合太和乃利贞。保,谓常存。合,谓常和。「保合太和」,是以利且贞也。

天地之道,常久而不已者,「保合太和」也。天为万物之祖,王为万邦之宗。乾道「首出庶物」而万汇亨,君道尊临天位而四海从,王者体天之道,则「万国咸宁」也。

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卦下象解一卦之象。爻下象解一爻之象。诸卦皆取象以为法,乾道复育之象至大,非圣人莫能体,欲人皆可取法也,故取其行健而已。至健,固足以见天道也。君子以自强不息,法天行之「健」也。

「潜龙勿用」,阳在下也。

阳气在下,君子处微,未可用也。「见龙在田」,德施普也。

见于地上,德化及物,其施已普也。

「终日乾乾」,反复道也。

进退动息,必以道也。

「或跃在渊」,进无咎也。

量可而进,适其时则无咎也。

「飞龙在天」,大人造也。

大人之为,圣人之事也。「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盈则变,「有悔」也。

「用九」,天德不可为首也。

「用九」,天德也。天德阳刚,复用刚而好先,则过矣。

文言曰:「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

他卦,彖、象而已,独乾、坤更设文言以发明其义,推乾之道,施于人事。「元、亨、利、贞」,「乾」之四德。在人则「元」者,众善之首也;「亨」者,嘉美之会也;「利」者,和合于义也;「贞」者,干事之用也。

君子体仁足以长人。

体法于乾之仁,乃为君长之道,足以长人也。「体仁」,体元也。比而效之谓之体。「嘉会足以合礼」,

得会通之嘉,乃合于礼也。不合礼则非理,岂得为嘉?非理安有亨乎?利物足以和义,

和于义,乃能利物。岂有不得其宜而能利物者乎?贞固足以干事。

贞固所以能干事也。

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

行此四德,乃合于乾也。

初九曰:「潜龙勿用。」何谓也?子曰:「龙德而隐者也。不易乎世,不成乎名,遁世无闷,不见是而无闷,乐则行之,忧则违之,确乎其不可拔,潜龙也。」

自此以下,言乾之用,用九之道也。初九,阳之微,龙德之潜隐,乃圣贤之在侧陋也。守其道,不随世而变;晦其行,不求知于时;自信自乐,见可而动,知难而避,其守坚不可夺,潜龙之德也。

九二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龙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以龙德而处正中者也。」在卦之正中,为得正中之义。庸信庸谨,造次必于是也。既处无过之地,则唯在闲邪。邪既闲,则诚存矣。「善世而不伐」,不有其善也。「德博而化」,正己而物正也。皆大人之事,虽非君位,君之德也。

九三曰:「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何谓也?子曰:「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知至至之,可与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

三居下之上,而君德已著,将何为哉?唯「进德修业」而已。「内积忠信」,所以「进德」也。「择言笃志」,所以「居业」也。「知至至之」,致知也。求知所至而后「至之」,知之在先,故「可与几」,所谓「始条理者,知之事也」。「知终终之」,力行也。既知所终,则力进而终之,守之在后,故「可与存义」,所谓「终条理者,圣之事也」。此学之始终也。君子之学如是,故知处上下之道而无骄忧,不懈而知惧,虽在危地而「无咎」也。

九四曰「或跃在渊,无咎」,何谓也?子曰:「上下无常,非为邪也。进退无恒,非离群也。君子进德修业,欲及时也,故无咎。」

或跃或处,「上下无常」;或进或退,去就从宜。非为邪枉,非离群类。「进德修业」,欲及时耳。时行时止,不可恒也,故云「或」。深渊者,龙之所安也。「在渊」,谓跃就所安。渊在深而言「跃」,但取进就所安之义。「或」,疑辞,随时而未可必也。君子之顺时,犹影之随形,可离非道也。

九五曰「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则各从其类也。人之与圣人,类也。五以龙德升尊位,人之类莫不归仰,况同德乎?上应于下,下从于上,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也。流湿就燥,从龙从虎,皆以气类。故圣人作而万物皆睹。上既见下,下亦见上。物,人也。古语云:人物物论,谓人也。易中「利见大人」,其言则同,义则有异。如讼之「利见大人」,谓宜见大德中正之人,则其辩明,言在见前。乾之二五,则圣人既出,上下相见,其成其事,所利者,见大人也,言在见后。本乎天者,如日月星辰。本乎地者,如虫兽草木。阴阳各从其类,人物莫不然也。

上九曰「亢龙有悔」,何谓也?子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位而无辅,是以动而有悔也。九居上而不当尊位,是以无民无辅,动则有悔也。「潜龙勿用」,下也。

此以下言乾之时。勿用,以在下未可用也。「见龙在田」,时舍也。随时而止也。「终日乾乾」,行事也。进德修业也。「或跃在渊」,自试也。随时自用也。「飞龙在天」,上治也。

得位而行,上之治也。

「亢龙有悔」,穷之灾也。穷极而灾至也。

乾元「用九」,天下治也。

用九之道,天与圣人同,得其用,则天下治也。

「潜龙勿用」,阳气潜藏。此以下言乾之义。方阳微潜藏之时,君子亦当晦隐,未可用也。

「见龙在田」,天下文明。

龙德见于地上,则天下见其文明之化也。

「终日乾乾」,与时偕行。随时而进也。

「或跃在渊」,乾道乃革。

离下位而升上位,上下革矣。「飞龙在天」,乃位乎天德。

正位乎上,位当天德。

「亢龙有悔」,与时偕极。

时既极,则处时者亦极矣。

乾元「用九」,乃见天则。

用九之道,天之则也。天之法则,谓天道也。或问:「乾之六爻,皆圣人之事乎?」曰:尽其道者,圣人也。得失则吉凶存焉。岂特乾哉?诸卦皆然也。乾元者,始而亨者也。

又反复详说,以尽其义。既始则必亨,不亨则息矣。「利贞」者,性情也。

乾之性情也。既始而亨,非利贞其能不息乎?

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

乾始之道,能使庶类生成,天下蒙其美利,而不言所利者,盖无所不利,非可指名也。故赞其利之大曰「大矣哉」。大哉乾乎!刚、健、中、正,纯、粹精也;

六爻发挥,旁通情也。

「时乘六龙」,以御天也;「云行雨施」,天下平也。

「大哉」,赞乾道之大也。以刚、健、中、正、纯、粹六者,形容乾道。「精」谓六者之精极。以六爻发挥旁通,尽其情义,乘六爻之时,以当天运,则天之功用著矣。故见「云行雨施」,阴阳溥畅,天下和平之道也。

君子以成德为行,日可见之行也。「潜」之为言也,隐而未见,行而未成,是以君子弗用也。

德之成,其事可见者,行也。德成而后可施于用。初方潜隐未见,其行未成;未成,未著也,是以君子弗用也。

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辨之,宽以居之,仁以行之。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圣人在下,虽已显而未得位,则进德修业而已。学、聚、问、辨,进德也;宽、居、仁行,修业也。君德已著,利见大人,而进以行之耳。进居其位者,舜、禹也;进行其道者,伊、傅也。

九三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

三「重刚」,刚之盛也。过中而居下之上,上未至于天,而下已离于田,危惧之地也。因时顺处,乾乾兢惕以防危,故虽危而不至于咎。君子顺时兢惕,所以能「泰」也。

九四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无咎。四不在天,不在田,而出人之上矣,危地也。疑者,未决之辞。处非可必也,或进或退,唯所安耳,所以「无咎」也。

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

大人与天地日月四时鬼神合者,合乎道也。天地者,道也;鬼神者,造化之迹也。圣人先于天而天同之,后于天而能顺天者,合于道而已。合于道,则人与鬼神岂能违也?

「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

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极之甚为「亢」。至于「亢」者,不知进退、存亡、得丧之理也。圣人则知而处之,皆不失其正,故不至于「亢」也。䷁坤下

坤上「坤」,「元」,亨,利牝马之贞。「坤」,「乾」之对也。四德同而贞体则异。「乾」以刚固为贞,「坤」则柔顺而贞。牝马,柔顺而健行,故取其象曰:牝马之贞。君子有攸往。

君子所行,柔顺而利且贞,合「坤」德也。先迷,后得,主利。

阴,从阳者也,待唱而和。阴而先阳,则为迷错,居后乃得其常也。「主利」,利万物则主于「坤」,生成皆地之功也。臣道亦然,君令臣行,劳于事者,臣之职也。

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

「西南」,阴方。「东北」,阳方。阴必从阳,离丧其朋类,乃能成化育之功,而有「安贞」之吉。得其常则安,安于常则贞,是以「吉」也。

彖曰: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

坤厚载物,德合无疆。

资生之道,可谓大矣。乾既称「大」,故坤称「至」。「至」义差缓,不若「大」之盛也。圣人于尊卑之辨,谨严如此。万物资「乾」以始,资坤以生,父母之道也。顺承天施,以成其功,「坤」之厚德,持载万物,合于「乾」之无疆也。

含弘光大,品物咸亨。

牝马地类,行地无疆,柔顺利贞,君子攸行。

以「含」、弘、光、「大」四者形容「坤」道,犹乾之「刚」、「健」、「中」、「正」、纯粹也。「含」,包容也。「弘」,宽裕也。「光」,昭明也。「大」,博厚也。有此四者,故能成承天之功,品物咸得亨遂。取牝马为象者,以其柔顺而健行,地之类也。「行地无疆」,谓健也。乾健坤顺,坤亦健乎?曰:非「健」何以配「乾」?未有乾行而坤止也。其动也刚,不害其为柔也。「柔顺」而「利贞」,乃「坤」德也,君子之所行也。君子之道,合「坤」德也。

先迷失道,后顺得常。「西南得朋」,乃与类行;「东北丧朋」,乃终有庆。

安贞之吉,应地无疆。

「乾」之用,阳之为也;「坤」之用,阴之为也。形而上曰「天地之道」;形而下曰「阴阳之功」。「先迷后得」以下,言阴道也。先唱则迷失阴道,后和则顺而得其常理。西南阴方,从其类,「得朋」也。东北阳方,离其类,「丧朋」也。离其类而从阳,则能成生物之功,终有吉庆也。与类行者,本也;从于阳者用也。阴体柔躁,故从于阳,则能安贞而吉,应地道之无疆也。阴而不安贞,岂能应地之道?彖有三「无疆」,盖不同也。「德合无疆」,天之不已也。「应地无疆」,地之无穷也。「行地无疆」,马之健行也。象曰: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坤」道之大,犹「乾」也,非圣人孰能体之?地厚而其势顺倾,故取其顺厚之象,而云「地势坤」也。君子观坤厚之象,以深厚之德,容载庶物。初六,履霜,坚冰至。

阴爻称六,阴之盛也。八则阳生矣,非纯盛也。阴始生于下,至微也。圣人于阴之始生,以其将长,则为之戒。阴之始凝而为霜,「履霜」则当知阴渐盛而至「坚冰」矣。犹小人始虽甚微,不可使长,长则至于盛也。

象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

阴始凝而为霜,渐盛则至于坚永。小人虽微,长则渐至于盛,故戒于初。「驯」谓习,习而至于盛。「习」,因循也。

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

二,阴位在下,故为「坤」之主。统言「坤」道中正在下,地之道也。以「直、方、大」三者,形容其德用,尽地之道矣。由「直、方、大」,故不习而无所不利。「不习」谓其自然,在「坤」道,则莫之为而为也,在圣人,则从容中道也。「直、方、大」,孟子所谓「至大至刚,以直也」。在「坤」体,故以方易刚,犹贞加牝马也。言气则先「大」。「大」,气之体也。于「坤」则先「直方」,由「直方」而「大」也。「直、方、大」足以尽地道,在人识之耳。乾坤纯体,以位相应。二,「坤」之主,故不取五应,不以君道处五也。「乾」则二五相应。

象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承天而动,「直以方」耳,「直方」则「大」矣。「直方」之义,其大无穷,地道光显,其功顺成,岂习而后利哉?

六三,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

三居下之上,得位者也。为臣之道,当含晦其章美,有善则归之于君,乃可常而得正。上无忌恶之心,下得柔顺之道也。「可贞」,谓可贞固守之,又可以常久而无悔咎也。或从上之事,不敢当其成功,惟奉事以守其终耳。守职以终其事,臣之道也。

象曰:「含章可贞」,以时发也。夫子惧人之守文而不达义也,又从而明之:言为臣处下之道,不当有其功善,必含晦其美,乃正而可常。然义所当为者,则以时而发,不有其功耳。不失其宜,乃以时也,非含藏终不为也。含而不为,不尽忠者也。

「或从王事」,知光大也。

象只举上句,解义则并及下文,他卦皆然。「或从王事」,而能「无成有终」者,是其知之光大也。唯其知之光大,故能含晦。浅暗之人,有善唯恐人之不知,岂能「含章」也?

六四,括囊,无咎无誉。

四居近五之位,而无相得之义,乃上下闭隔之时,其自处以正,危疑之地也。若晦藏其知,如括结囊口而不露,则可得「无咎」,不然,则有害也。既晦藏,则「无誉」矣。

象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能慎如此,则无害也。六五,黄裳元吉。「坤」虽臣道,五实君位,故为之戒云:「黄裳元吉。」黄,中色。裳,下服。守中而居下则「元吉」,谓守其分也。「元」,大而善也。爻象唯言守中居下则元吉,不尽发其义也。「黄裳」既「元吉」,则居尊为天下大凶可知。后之人未达,则此义晦矣,不得不辨也。五,尊位也。在他卦,六居五,或为柔顺,或为文明,或为暗弱;在坤,则为居尊位。阴者,臣道也,妇道也。臣居尊位,羿、莽是也,犹可言也;妇居尊位,女娲氏、武氏是也,非常之变,不可言也。故有黄裳之戒而不尽言也。或疑在革,汤、武之事,犹尽言之,独于此不言,何也?曰:废兴,理之常也。以阴居尊位,非常之变也。

象曰:「黄裳元吉」,文在中也。

「黄」,中之文,在中,不过也。内积至美而居下,故为「元吉」。

上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

阴从阳者也,然盛极则抗而争。六既极矣,复进不已,则必战,故云「战于野」。「野」,谓进至于外也。既敌矣,必皆伤,故「其血玄黄」。

象曰:「龙战于野」,其道穷也。

阴盛至于穷极,则必争而伤也。用六:利永贞。

「坤」之用六,犹乾之用九,用阴之道也。阴道柔而难常,故用六之道,利在常永贞固。

象曰:「用六永贞」,以大终也。

阴既贞固不足,则不能永终,故用六之道,利在盛大于终。能大于终,乃「永贞」也。

文言曰:「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后得主而有常,含万物而化光。

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

坤道至柔,而其动则刚。坤体至静,而其德则方。动刚故应乾不违,德方故生物有常。阴之道不唱而和,故居后为得。而主利成万物,坤之常也。含容万类,其功化光大也。主字下脱「利」字。

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承天之施,行不违时,赞坤道之顺也。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

天下之事,未有不由积而成。家之所积者善,则福庆及于子孙;所积不善,则灾殃流于后世。其大至于弑逆之祸,皆因积累而至,非朝夕所能成也。明者则知渐不可长,小积成大,辩之于早,不使顺长,故天下之恶无由而成,乃知霜冰之戒也。霜而至于冰,小恶而至于大,皆事势之顺长也。

「直」其正也,方其义也,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直,言其正也。方言其义也。君子主敬以直其内,守义以方其外,敬立而内直,义形而外方。义形于外,非在外也。敬义既立,其德盛矣,不期大而大矣,德不孤也。无所用而不周,无所施而不利,就为疑乎!

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

为下之道,不居其功,含晦其章美以从王事,代上以终其事,而不敢有其成功也。犹地道代天,终物而成功,则主于天也。妻道亦然。

天地变化,草木蕃;天地闭,贤人隐。易曰:「括囊,无咎无誉。」盖言谨也。四居上,近君而无相得之义,故为隔绝之象。天地交感,则变化万物,草木蕃盛,君臣相际而道亨。天地闭隔,则万物不遂,君臣道绝,贤者隐遁。四于闭隔之时,括囊晦藏,则虽无令誉,可得无咎。言当谨自守也。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

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

黄中,文居中也。君子文中而达于理,居正位而不失为下之体。五尊位,在坤则惟取中正之义。美积于中,而通畅于四体,发见于事业,德美之至盛也。

阴疑于阳必战。为其嫌于无阳也,故称「龙」焉。犹未离其类也,故称「血」焉。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阳大阴小,阴必从阳。阴既盛极,与阳偕矣,是疑于阳也。不相从则必战。卦虽纯阴,恐疑无阳,故称「龙」,见其与阳战也。于野,进不已而至于外也。盛极而进不已,则战矣。虽盛极,不离阴类也,而与阳争,其伤可知,故称血。阴既盛极,至与阳争,虽阳不能无伤,故「其血玄黄」。玄黄,天地之色,谓皆伤也。䷂震下坎上

屯,序卦曰: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惟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万物始生,郁结未通,故为盈塞于天地之间。至通畅茂盛,则塞意亡矣。天地生万物,屯,物之始生,故继乾坤之后。以二象言之,云雷之兴,阴阳始交也。以二体言之,震始交于下,坎始交于中,阴阳相交,乃成云雷。阴阳始交,云雷相应而未成泽,故为屯。若已成泽,则为解也。又动于险中,亦屯之义。阴阳不交则为否,始交而未畅则为屯。在时则天下屯难,未亨泰之时也。

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屯有大亨之道,而处之利在贞固。非贞固何以济屯?方屯之时,未可有所往也。天下之屯,岂独力所能济?必广资辅助,故「利建侯」也。彖曰:屯,刚柔始交而难生,动乎险中。

以云、雷二象言之,则刚柔始交也。以坎、震二体言之,「动乎险中」也。刚柔始交,未能通畅,则艰屯,故云「难生」。又动于险中,为艰屯之义。大亨贞,雷雨之动满盈。

所谓「大亨」而「贞」者,「雷雨之动满盈」也。阴阳始交,则艰屯未能通畅;及其和洽,则成雷雨,满盈于天地之间,生物乃遂,屯有大亨之道也。所以能大亨,由夫贞也。非贞固安能出屯?人之处屯,有致大亨之道,亦在夫贞固也。

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宁。

上文言天地生物之义,此言时事。天造,谓时运也。草,草乱无伦序。昧,冥昧不明。当此时运,所宜建立辅助,则可以济屯。虽建侯自辅,又当忧勤兢畏,不遑宁处,圣人之深戒也。

象曰:云雷屯,君子以经纶。

坎不云「雨」而云「云」者,云为雨而未成者也。未能成雨,所以为屯。君子观屯之象,经纶天下之事,以济于屯难。经纬,纶缉,谓营为也。

初九,磐桓,利居贞,利建侯。

初以阳爻在下,乃刚明之才,当屯难之世,居下位者也。未能便往济屯,故「磐桓」也。方屯之初,不磐桓而遽进,则犯难矣,故宜居正而固其志。凡人处屯难,则鲜能守正,苟无贞固之守,则将失义,安能济时之屯乎?居屯之世,方屯于下,所宜有助,乃居屯济屯之道也,故取建侯之义,谓求辅助也。

象曰:虽盘桓,志行正也。

贤人在下,时苟未利,虽「盘桓」,未能遂往济时之屯,然有济屯之志,与济屯之用,志在行其正也。

以贵下贱,大得民也。九当屯难之时,以阳而来居阴下,为「以贵下贱」之象。方屯之时,阴柔不能自存,有一刚阳之才,众所归从也,更能自处卑下,所以「大得民」也。或疑方屯于下,何有贵乎?夫以刚明之才,而下于阴柔,以能济屯之才,而下于不能,乃「以贵下贱」也。况阳之于阴,自为贵乎?

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

二以阴柔居屯之世,虽正应在上,而逼于初刚,故屯难。「邅」,回。「如」,辞也。「乘马」,欲行也。欲从正应而复「班如」,不能进也。「班」,分布之义。下马为「班」,与马异处也。二当屯世,虽不能自济,而居中得正,有应在上,不失义者也,然逼近于初,阴乃阳所求,柔者刚所陵,柔当屯时,固难自济,又为刚阳所逼,故为难也。设匪逼于寇难,则往求于「婚媾」矣。「婚媾」,正应也。「寇」,非理而至者。二守中正,不苟合于初,所以「不字」。苟贞固不易,至于「十年」,屯极必通,乃获正应而字育矣。以女子阴柔,苟能守其志节,久必𫉬通,况君子守道不回乎?初为贤明刚正之人,而为寇以侵逼于人,何也?曰:此自据二以柔近刚而为义,更不计初之德如何也。易之取义如此。

象曰:六二之难,乘刚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六二居屯之时,而又乘刚,为刚阳所逼,是其患难也。至于十年,则难久必通矣,乃得反其常,与正应合也。十,数之终也。

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六三以阴柔居刚,柔既不能安屯,居刚而不中正,则妄动。虽贪于所求,既不足以自济,又无应援,将安之乎?如即鹿而无虞人也。入山林者,必有虞人以导之者,则惟陷入于林莽中。君子见事之几微,不若舍而勿逐,往则徒取穷吝而已。

象曰:「即鹿无虞」,以从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穷也。

事不可而妄动,以从欲也;无虞而即鹿,以贪禽也。当屯之时,不可动而动,犹无虞而即鹿,以有从禽之心也。君子则见几而舍之不从,若往则可吝而困穷也。

六四,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

六四以柔顺居近君之位,得于上者也,而其才不足以济屯,故欲进而复止,「乘马班如」也。已既不足以济时之屯,若能求贤以自辅,则可济矣。初阳刚之贤,乃是正应,已之「婚媾」也。若求此阳刚之婚媾,往与共辅阳刚中正之君,济时之屯,则吉而无所不利也。居公卿之位,己之才虽不足以济时之屯,若能求在下之贤,亲而用之,何所不济哉?象曰:求而往,明也。

知己不足,求贤自辅而后往,可谓明矣。居得致之地,已不能而遂至暗者也。

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

五居尊得正,而当屯时,若有刚明之贤为之辅,则能济屯矣。以其无臣也,故「屯其膏」。人君之尊,虽屯难之世,于其名位非有损也,唯其施为有所不行,德泽有所不下,是「屯其膏」,人君之屯也。既膏泽有所不下,是威权不在已也。威权去已,而欲骤正之,求凶之道,鲁昭公、高贵乡公之事是也,故「小贞」则「吉」也。「小贞」则渐正之也。若盘庚、周宣修德用贤,复先王之政,诸侯复朝,谓以道驯致,为之不暴也。又非恬然不为,若唐之僖、昭也。不为则常屯以至于亡矣。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膏泽不下及,是以德施未能光大也,人君之屯也。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

六以阴柔居屯之终,在险之极,而无应援,居则不安,动无所之,乘马欲往,复「班如」不进,穷厄之甚,至于「泣血涟如」,屯之极也。若阳刚而有助,则屯既极,可济矣。

象曰:「泣血涟如」,何可长也。

屯难穷极,莫知所为,故至泣血。颠沛如此,其能长久乎?夫卦者事也,爻者事之时也。分三而又两之,足以包括众理。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坎下艮上

「蒙」,序卦:「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屯者物之始生。」物始生稚小,蒙昧未发,蒙所以次屯也。为卦,艮上「坎」下。「艮」为山,为止;「坎」为水,为险。山下有险,遇险而止,莫知所之,蒙之象也。水必行之物,始出未有所之,故为「蒙」。及其进,则为「亨」义。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

蒙有开发之理,亨之义也。卦才时中,乃致亨之道。六五为「蒙」之主,而九二「发蒙」者也。「我」,谓二也。二非蒙主,五既顺巽于二,二乃「发蒙」者也,故主二而言。「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五居尊位,有柔顺之德,而方在「童蒙」,与二为正应,而中德又同,能用二之道,以发其蒙也。二以刚中之德在下,为君所信向,当以道自守,待君至诚求已,而后应之,则能用其道。匪我求于童蒙,乃童蒙来求于我也。筮,占决也。「初筮告」,谓至诚一意以求,已则告之。再三则渎慢矣,故不告也。发蒙之道,利以贞正。又二虽刚中,然居阴,故宜有戒。

彖曰:蒙,山下有险,险而止,

蒙。

「蒙亨」,以亨行时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山下有险,内险不可处,外止莫能进,未知所为,故为昏蒙之义。

「蒙亨」,以亨行时中也。蒙之能「亨」,以亨道行也。所谓亨道,时中也。「时」,谓得君之应;「中」,谓处得其中;得中则时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二以刚明之贤处于下,五以童蒙居上,非是二求于五,盖五之志应于二也。贤者在下,岂可自进以求于君?苟自求之,必无能信用之理。古之人所以必待人君致敬尽礼而后往者,非欲自为尊大,盖其尊德乐道,不如是,不足与有为也。

「初筮告」,以刚中也。「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也。

「初筮」,谓诚一而来,求决其蒙,则当以刚中之道,告而开发之。「再三」,烦数也。来筮之意烦数,不能诚一,则渎慢矣,不当告也。告之必不能信受,徒为烦渎,故曰「渎蒙」也。求者告者,皆烦渎矣。蒙以养正,圣功也。

卦辞曰「利贞」,彖复伸其义,以明不止为戒于二,实养蒙之道也。未发之谓「蒙」,以纯一未发之蒙而养其正,乃作圣之功也。发而后禁,则扞格而难胜。养正于蒙,学之至善也。「蒙」之六爻,二阳为治蒙者,四阴皆处「蒙」者也。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山下出泉」,出而遇险,未有所之,「蒙」之象也。若人蒙稚,未知所适也。君子观「蒙」之象,「以果行育德」:观其出而未能通行,则以果决其所行;观其始出而未有所向,则以养育其明德也。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初以阴暗居下,下民之蒙也。爻言发之之道。发下民之蒙,当明刑禁以示之,使之知畏,然后从而教导之。自古圣王为治,设刑罚以齐其众,明教化以善其俗,刑罚立而后教化行,虽圣人尚德而不尚刑,未尝偏废也。故为政之始,立法居先。治蒙之初,威之以刑者,所以说去其昏蒙之桎牿。桎梏谓拘束也。不去其昏蒙之桎牿,则善教无由而入。既以刑禁率之,虽使心未能喻,亦当畏威以从,不敢肆其昏蒙之欲,然后渐能知善道而革其非心,则可以移风易俗矣。苟专用刑以为治,则蒙虽畏而终不能发,苟免而无耻,治化不可得而成矣,故以往则可「吝」。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治蒙之始,立其防限,明其罪罚,正其法也,使之由之,渐至于化也。或疑「发蒙」之初,遽用刑人,无乃不教而诛乎?不知立法制刑,乃所以教也。盖后之论刑者,不复知教化在其中矣。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包」,舍容也。二居「蒙」之世,有刚明之才,而与六五之君相应,中德又同,当时之任者也。必广其含容,哀矜昏愚,则能发天下之蒙,成治蒙之功。其道广,其施博,如是则吉也。卦唯二阳爻,上九刚而过,唯九二有刚中之德,而应于五,用于时而独明者也。苟恃其明,专于自任,则其德不弘。故虽妇人之柔暗,尚当纳其所善,则其明广矣。又以诸爻皆阴,故云「妇」。尧、舜之圣,天下所莫及也,尚曰清问下民,取人为善也。二能包纳,则克济其君之事,犹子能治其家也。五既阴柔,故发蒙之功皆在于二。以家言之:五父也,二、子也。二能主蒙之功,乃人子克治其家也。

象曰:「子克家」,刚柔接也。

子而克治其家者,父之信任专也。二能主蒙之功者,五之信任专也。二与五,刚柔之情相接,故得行其刚中之道,成「发蒙」之功。苟非上下之情相接,则二虽刚中,安能尸其事乎?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三以阴柔处蒙暗,不中不正,女之妄动者也。正应在上,不能远从,近见九二为群蒙所归,得时之盛,故舍其正应而从之,是女之「见金夫」也。女之从人,当由正礼,乃见人之多金,说而从之,不能保有其身者也,无所往而利矣。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顺也。

女之如此,其行邪僻不顺,不可取也。六四,困蒙吝。

四以阴柔而蒙暗,无则明之亲援,无由自发其蒙,困于昏蒙者也,其可吝甚矣。吝,不足也,谓可少也。

象曰:「困蒙」之吝,独远实也。

蒙之时,阳刚为发蒙者。四,阴柔而最远于刚,乃愚蒙之人,而不比近贤者,无由得明矣,故困于蒙。可羞吝者,以其独远于贤明之人也。不能亲贤以致困,可吝之甚也。「实」谓阳刚也。六五,童蒙吉。

五以柔顺居君位,下应于二,以柔中之德,任刚明之才,足以治天下之蒙,故吉也。童,取未发而资于人也。为人君者,苟能至诚任贤以成其功,何异乎出于己也?

象曰:「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舍己从人,顺从也;降志下求,卑巽也。能如是,优于天下矣。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九居蒙之终,是当蒙极之时。人之愚蒙既极,如苗民之不率,为寇为乱者,当击伐之。然九居上,刚极而不中,故戒不利为寇。治人之蒙,乃御寇也;肆为刚暴,乃为寇也。若舜之征有苗,周公之诛三监,御寇也。秦皇、汉武穷兵诛伐,为寇也。

象曰:利用「御寇」,上下顺也。

利用御寇,上下皆得其顺也。上不为过暴,下得击去其蒙,御寇之义也。䷄乾下坎上

「需」,序卦:「蒙者蒙也,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夫物之幼稚,必待养而成。养物之所需者,饮食也,故曰:「需者,饮食之道也。」云上于天,有蒸润之象,饮食所以润益于物,故「需」为饮食之道,所以次蒙也。卦之大意,须待之义,序卦取所须之大者耳。乾健之性,必进者也。乃处坎险之下,险为之阻,故须待而后进也。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需者,须待也。以二体言之,乾之刚健上进,而遇险未能进也,故为「需待」之义。以卦才言之,五居君位,为需之主,有刚健中正之德,而诚信充实于中。中实,有孚也。有孚则光明而能亨通,得贞正而吉也。以此而需,何所不济,虽险无难矣,故「利涉大川」也。凡贞吉,有既正且吉者,有得正则吉者,当辩也。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需之义,须也。以险在于前,未可遽进,故需待而行也。以乾之刚健,而能需待,不轻动,故不陷于险,其义不至于困穷也。刚健之人,其动必躁,乃能需待而动,处之至善者也。故夫子赞之云:「其义不困穷矣。」

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

五以刚实居中,为孚之象,而得其所需,亦为「有孚」之义。以乾刚而至诚,故其德光明而能亨通,得贞正而吉也。所以能然者,以居天位而得正中也。居天位指五。「以正中」,兼二言,故云「正中」。

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既有孚而贞正,虽涉险阻,往则有功也,需道之至善也。以乾刚而能需,何所不利?

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云气蒸而上升于天,必待阴阳和洽,然后成雨。「云上上于天」,未成雨也,故为须待之义。阴阳之气交感而未成雨泽,犹若子畜其才德而未施于用也。君子□「云上于天,需」而为雨之象,怀其道德,安以待时,饮食以养其气体,宴乐以和其心志,所谓居易以俟命也。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需者以遇险,故「需」而后进。初最远于险,故为「需于郊」。郊,旷远之地也。处于旷远,利在安守其常,则「无咎」也。不能安常,则躁动犯难,岂能需于远而无过也?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处旷远者,不犯冒险难而行也。阳之为物,刚健上进者也。初能需待于旷远之地,不犯险难而进,复宜安处不失其常,则可以「无咎」矣。虽不进而志动者不能安其常也。君子之需时也,安静自守,志虽有须,而恬然若将终身焉,乃能用常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坎为水,水近则有沙。二去险渐近,故为「需于沙」。渐近于险难,虽未至于患害,己「小有言」矣。凡患难之辞,大小有殊:小者至于有言,言语之伤,至小者也。二以刚阳之才,而居柔守中,宽裕自处,需之善也。虽去险渐近,而未至于险,故小有言语之伤,而无大害,终得其吉也。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衍,宽绰也。二虽近险,而以宽裕居中,故虽小有言语及之,终得其吉,善处者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泥,逼于水也。既进逼于险,当致寇难之至也。三,刚而不中,又居健体之上,有进动之象,故「致寇」也。苟非敬慎,则致丧败矣。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三切逼上体之险难,故云「灾在外也」。「灾」,患难之通称,对「眚」而言,则分也。三之「致寇」,由己进而迫之,故云「自我」。寇自己致,若能敬慎,量宜而进,则无丧败也。「需」之时,须而后进也。其义在相时而动,非戒其不得进也,直使敬慎,毋失其宜耳。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四以阴柔之质处于险,而下当三阳之进,伤于险难者也,故云「需于血」。既伤于险难,则不能安处,必失其居,故云「出自穴」。「穴」,物之所安也。顺以从时,不竞于险难,所以不至于凶也。以柔居阴,非能竞者也;若阳居之,则必「凶」矣。盖无中正之德,徒以刚竞于险,适足以致凶耳。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四以阴柔居于险难之中,不能固处,故退「出自穴」。盖阴柔不能与时竞,不能处则退,是顺从以听于时,所以不至于凶也。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五以阳刚居中得正,位乎天位,克尽其道矣。以此而需,何需不获?故宴安酒食以俟之,所须必得也。既得贞正,而所需必遂,可谓吉矣。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需于酒食」而贞且「吉」者,以五得中正而尽其道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需」,以险在前,需时而后进。上六居险之终,终则变矣。在需之极,久而得矣。阴止于六,乃安其处,故为「入于穴」。「穴」,所安也。安而既止,后者必至。「不速之客三人」,谓下之三阳。「乾」之三阳,非在下之物,需时而进者也。需既极矣,故皆上进,「不速」,不促之而自来也。上六既需得其安处,群刚之来,苟不起忌疾忿竞之心,至诚尽敬以待之,虽甚刚暴,岂有侵陵之理,故「终吉」也。或疑以阴居三阳之上,得为安乎?曰:三阳乾体,志在上进,六阴位,非所止之正,故无争夺之意,「敬之」则吉也。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不当位」,谓以阴而在上也。爻以六居阴为所安,象复尽其义,明阴宜在下,而居上为「不当位」也。然能敬慎以自处,则阳不能陵,终得其吉,虽不当位,而未至于大失也。䷅坎下乾上

讼,序卦:「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人之所需者饮食,既有所须,争讼所由起也,讼所以次需也。为卦,乾上坎下。以二象言之,天阳上行,水性就下,其行相违,所以成「讼」也。以二体言之,上刚下险,刚险相接,能无讼乎?又人内险阻而外刚强,所以「讼」也。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讼之道,必有其孚实。中无其实,乃是诬妄,「凶」之道也。卦之中实,为「有孚」之象。「讼」者,与人争辩,而待决于人,虽有孚,亦须窒塞未通,不窒则已明无讼矣。事既未辩,吉凶未可必也,故有畏惕。「中吉」,得中则吉也。「终凶」,终极其事则凶也。

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讼」者,求辩其曲直也,故利见于大人。大人则能以其刚明中正决所讼也。讼非和平之事,当择安地而处,不可陷于危险,故「不利涉大川」也。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

讼。

「讼」之为卦,上刚下险,险而又健也。又为险健相接,内险外健,皆所以为「讼」也。若健而不险,不生讼也;险而不健,不能讼也;险而又健,是以「讼」也。

「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

「讼」之道固如是。又据卦才而言,九二以刚自外来而成「讼」,则二乃讼之主也。以刚处中,中实之象,故为「有孚」。处讼之时,虽有孚信,亦必艰阻窒塞而有惕惧,不窒则不成讼矣。又居险陷之中,亦为窒塞惕惧之义。二以阳刚自外来而得中,为以刚来讼而不过之义,是以「吉」也。卦有更取成卦之由为义者,此是也。卦义不取成卦之由,则更不言所变之爻也。据卦辞,二乃善也,而爻中不见其善。盖卦辞取其有孚得中而言,乃善也。爻则以自下讼上为义,所取不同也。终凶,讼不可成也。讼非善事,不得已也,安可终极其事?极意于其事,则「凶」矣,故曰「不可成也」。「成」,谓穷尽其事也。

利见大人,尚中正也。

讼者,求辩其是非也。辩之当,乃中正也,故「利见大人」,以所尚者中正也。听者非其人,则或不得其中正也。中正大人,九五是也。

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与人讼者,必处其身于安平之地,若蹈危险,则陷其身矣,乃「入于深渊」也。卦中有中正险陷之象。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天上水下,相违而行,二体违戾,讼之由也。若上下相顺,讼何由兴?君子观象,知人情有争讼之道,故凡所作事,必谋其始,绝讼端于事之始,则讼无由生矣。谋始之义广矣,若慎交结、明契劵之类是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六以柔弱居下,不能终极其讼者也。故于「讼」之初,因六之才,为之戒曰:若不长永其事,则虽「小有言」,终得吉也。盖讼非可长之事,以阴柔之才而讼于下,难以吉矣。以上有应援,而能不永其事,故虽「小有言」,终得「吉」也。「有言」,灾之小者也。不永其事,而不至于凶,乃讼之吉也。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

六以柔弱而讼于下,其义固不可长永也。永其讼,则不胜而祸难及矣。又于「讼」之初,即戒讼非可长之事也。

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柔弱居下,才不能讼,虽「不永所事」,既讼矣,必有小灾,故「小有言」也。既不永其事,又上有刚阳之正应,辩理之明,故终得其吉也。不然,其能免乎?在讼之义:同位而相应,相与者也,故初于四为获其辩明。同位而不相得,相讼者也,故二与五为对敌也。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二五相应之地,而两刚不相与,相讼者也。九二自外来,以刚处险,为讼之主,乃与五为敌。五以中正处君位,其可敌乎?是为讼而义不克也。若能知其义之不可,退归而逋避,以寡约自处,则得无过眚也。必逋者,避为敌之地也。「三百户」,邑之至小者,若处强大,是犹竞也,能无眚乎?眚,过也,处不当也,与知恶而为有分也。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义既不敌,故不能讼而逋窜,避去其所也。

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自下而讼其上,义乖势屈,祸患之至,犹拾掇而取之,言易得也。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

三虽居刚而应上,然质本阴柔,处险而介二刚之间,危惧非为讼者也。禄者称德而受。「食旧德」,谓处其素分。「贞」,谓坚固自守。「厉终吉」,谓虽处危地,能知危惧,则终必获吉也。守素分而无求,则不讼矣。处危,谓在险而成,乘皆刚,与居讼之时也。或从王事,无成。

柔从刚者也,下从上者也。三不为讼,而从上九所为,故曰「或从王事无成」,谓从上而成,不在己也。讼者刚健之事,故初则不永,三则从上,皆非能讼者也。二爻皆以阴柔不终而得吉,四亦以不克而渝得吉,讼以能止为善也。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守其素分,虽从上之所为,非由己也,故无成而终得其吉也。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四以阳刚而居健体,不得中正,本为讼者也。承五履三而应初。五,君也,义「不克讼」。三居下而柔,不与之讼;初正应而顺从,非与讼者也。四虽刚健,欲讼无与对敌,其讼无由而兴,故「不克讼」也。又居柔以应柔,亦为能止之义。既义不克讼,若能克其刚忿欲讼之心,复即就于命,革其心,平其气,变而为安贞,则「吉」矣。命谓正理,失正理为方命,故以「即命」为复也。方,不顺也。书云:「方命圮族。」孟子云:「方命虐民。」夫刚健而不中正,则躁动,故不安;处非中正,故不贞。不安贞,所以好讼也。若义不克讼而不讼,反就正理,变其不安贞为安贞,则吉矣。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能如是,则为无失矣,所以「吉」也。九五,讼,元吉。

以中正居尊位,治讼者也。治讼得其中正,所以「元吉」也。「元吉」,大吉而尽善也。吉大而不尽善者有矣。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中正之道,何施而不元吉?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九以阳居上,刚健之极,又处讼之终,极其讼者也。人之肆其刚强,穷极于讼,取祸丧身,固其理也。设或使之善讼能胜,穷极不已,至于受服命之赏,是亦与人仇争所获,其能安保之乎?故终一朝而三见褫夺也。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穷极讼事,设使受服命之宠,亦且不足敬而可贱恶,况又祸患随至乎?䷆坎下坤上

师,序卦:「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之兴,由有争也,所以次讼也。为卦,坤上坎下。以二体言之,地中有水,为众聚之象。以二卦之义言之,内险外顺,险道而以顺行,师之义也。以爻言之,一阳而为众阴之主,统众之象也。比以一阳为众阴之主而在上,君之象也。师以一阳为众阴之主而在下,将帅之象也。师:贞,丈人吉,无咎。

师之道,以正为本。兴师动众,以毒天下,而不以正,民弗从也,强驱之耳。故师以贞为主,其动虽正也,帅之者必丈人,则「吉」而「无咎」也。盖有吉而有咎者,有「无咎」而不吉者,吉且无咎,乃尽善也。「丈人」者,尊严之称。帅师总众,非众所尊信畏服,则安能得人心之从?故司马穰苴擢自微贱,授之以众,乃以众心未服,请庄贾为将也。所谓「丈人」,不必素居崇贵,但其才谋德业,众所畏服,则是也。如穰苴既诛庄贾,则众心畏服,乃「丈人」矣。又如淮阴侯起于微贱,遂为大将,盖其谋为有以使人尊畏也。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

能使众人皆正,可以王天下矣。得众心服从而归正,王道止于是也。

刚中而应,行险而顺。

言二也,以刚处中,刚而得中道也。六五之君为正应,信任之专也。虽行险道,而以顺动,所谓义兵,王者之师也。上顺下险,行险而顺也。

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师旅之兴,不无伤财害人,毒害天下,然而民心从之者,以其义动也。古者东征西怨,民心从也,如是,故「吉」而「无咎」。吉,谓必克。无咎,谓合义。又何咎矣?其义,故无咎也。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

地中有水,水聚于地中,为众聚之象,故为「师」也。君子观地中有水之象,以容保其民,畜聚其众也。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初,师之始也,故言出师之义,及行师之道。在邦国兴师而言,合义理,则是以律法也,谓以禁乱诛暴而动。苟动不以义,则虽善亦凶道也。善,谓克胜。「凶」,谓殃民害义也。在行师而言,律谓号令节制。行师之道,以号令节制为本,所以统制于众。不以律,则虽善亦凶,虽使胜捷,犹凶道也。制师无法,幸而不败且胜者,时有之矣,圣人之所戒也。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师出当以律,失律则凶矣。虽幸而胜,亦凶道也。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师卦惟九二一阳为众阴所归,五居君位,是其正应;二乃师之主,专制其事者也。居下而专制其事,唯在师则可。自古命将,阃外之事得专制之。在师专制而得中道,故「吉」而「无咎」。盖恃专则失为下之道,不专则无成功之理,故得中为吉。凡师之道,威和并至则吉也。既处之尽其善,则能成功而安天下,故王锡宠命至于三也。凡事至于三者,极也。六五在上,既专意任,复厚其宠数,盖礼不称,则威不重,而下不信也。他卦九二为六五所任者有矣,唯师专主其事,而为众阴所归,故其义最大。人臣之道,于事无所敢专,唯阃外之事,则专制之。虽制之在已,然因师之力而能致者,皆君所与而职当为也。世儒有论鲁祀周公以夫子礼乐,以为周公能为人臣不能为之功,则可用人臣不得用之礼乐,是不知人臣之道也。夫居周公之位,则为周公之事,由其位而能为者,皆所当为也,周公乃尽其职耳。子道亦然。唯孟子为知此义,故曰「事亲若曾子者可也」,未尝以曾子之孝为有余也。盖子之身所能为者,皆所当为也。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在师中吉」者,以其承天之宠任也。「天」谓王也。人臣非君宠任之,则安得专征之权,而有成功之吉?象以二专主其事,故发此义,与前所云世儒之见异矣。王三锡以恩命,褒其成功,所以怀万邦也。六三,师或舆尸,凶。

三居下卦之上,居位当任者也。不唯其才阴柔不中正,师旅之事,任当专一。二既以刚中之才,为上信倚,必专其事,乃有成功。若或更使众人主之,凶之道也。「舆尸」,众主也,盖指三也。以三居下之上,故发此义。军旅之事,任不专一,覆败必矣。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倚付二三,安能成功?岂唯无功,必以致凶也。六四,师左次,无咎。

师之进,以强勇也。四以柔居阴,非能进而克捷者也。知不能进而退,故「左次」。「左次」,退舍也。量宜进退,乃所当也,故「无咎」。见可而进,知难而退,师之常也。唯取其退之得宜,不论其才之能否也。度不能进而完师以退,愈于覆败远矣。可进而退,乃为咎也。易之发此义以示后世,其仁深矣。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行师之道,因时施宜,乃其常也,故左次未必为失也。如四退次,乃得其宜,是以无咎。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五,君位,兴师之主也,故言兴师任将之道。师之兴,必以蛮夷猾夏、寇贼奸宄,为生民之害,不可怀来,然后奉辞以诛之。若禽兽入于田中,侵害稼穑,于义宜猎取,则猎取之。如此而动,乃得无咎。若轻动以毒天下,其咎大矣。「执言」,奉辞也,明其罪而讨之也。若秦皇、汉武,皆穷山林以索禽兽者也,非「田有禽」也。任将授师之道,当以长子帅师。二在下而为师之主,长子也。若以弟子众主之,则所为虽正,亦「凶」也。「弟子」,凡非长者也。自古任将不专而致覆败者,如晋荀林父邲之战,唐郭子仪相州之败,是也。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长子」,谓二以中正之德合于上,而受任以行。若复使其余者众尸其事,是任使之不当也,其凶宜矣。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上,师之终也,功之成也。「大君」,以爵命赏有功也。「开国」,封之为诸侯也。「承家」,以为卿大夫也。「承」,受也。小人者,虽有功,不可用也,故戒使勿用。师旅之兴,成功非一道,不必皆君子也,故戒以小人有功不可用也,赏之以金帛禄位可也,不可使有国家而为政也。小人平时易致骄盈,况挟其功乎?汉之英、彭所以亡也,圣人之深虑远戒也。此专言师终之义,不取爻义,盖以其大者。若以爻言,则六以柔居顺之极,师既终而在无位之地,善处而「无咎」者也。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大君持恩赏之柄,以正军旅之功,师之终也。虽赏其功,小人则不可以有功而任用之,用之必乱邦。小人恃功而乱邦者,古有之矣。䷇坤下坎上「比」,序卦:「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亲辅也。人之类必相亲辅,然后能安。故既有众,则必有所比,比所以次师也。为卦上坎下坤。以二体言之,水在地上,物之相切「比」无间,莫如水之在地上,故为「比」也。又众爻皆阴,独五以阳刚居君位,众所亲附,而上亦亲下,故为「比」也。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

「比」,吉道也。人相亲比,自为吉道。故杂卦云:「比乐师忧。」人相亲比,必有其道。苟非其道,则有悔咎,故必推原占决其可比者而比之。「筮」,谓占决卜度,非谓以蓍龟也。所比得「元永贞」,则「无咎」。「元」,谓有君长之道。「永」,谓可以常久。「贞」,谓得正道。上之比下,必有此三者。下之从上,必求此三者,则「无咎」也。不宁方来,后夫凶。

人之不能自保其安宁,方且来求亲「比」,得所比,则能保其安。当其不宁之时,固宜汲汲以求比。若独立自恃,求比之志不速而后,则虽夫亦「凶」矣。夫犹凶,况柔弱者乎?夫,刚立之称。传曰:「子南,夫也。」又曰:「是谓我非夫。」凡生天地之间者,未有不相亲比而能自存者也。虽刚柔之至,未有能独立者也。「比」之道,由两志相求。两志不相求,则「暌」矣。君怀抚其下,下亲辅于上,亲戚朋友乡党皆然,故当上下合志以相从。苟无相求之意,则离而「凶」矣。大抵人情相求则合,相持则暌,相持相待莫先也。人之相亲固有道,然而欲比之志,不可缓也。彖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

「比,吉也」,「比」者吉之道也。物相亲比,乃吉道也。「比,辅也」,释「比」之义。「比」者,相亲辅也。「下顺从也」,解卦所以为「比」也。五以阳居尊位,群下顺从,以亲辅之,所以为

「比」也。

「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

推「原筮」决相比之道,得「元永贞」,而后可以「无咎」。所谓「元永贞」,如五是也。以阳刚居中正,尽比道之善者也。以阳刚当尊位,为君德,「元」也。居中得正,能永而贞也。卦辞本泛言比道,彖言「元永贞」者,九五以刚处中正是也。

不宁方来,上下应也。

人之生,不能保其安宁,方且来求附比。民不能自保,故戴君以求宁;君不能独立,故保民以为安。不宁而来比者,上下相应也。以圣人之公言之,固至诚求天下之「比」以安民也。以后王之私言之,不求下民之附,则危亡至矣,故上下之志,必相应也。在卦言之,上下群阴比于五,五比其众,乃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

众必相比,而后能遂其生。天地之间,未有不相亲比而能遂者也。若相从之志,不疾而后,则不能成比,虽夫亦凶矣。无所亲比,困屈以致凶,穷之道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夫物相亲比而无间者,莫如水在地上,所以为「比」也。先王观「比」之象,以建万国,亲诸侯。建立万国,所以比民也;亲抚诸侯,所以比天下也。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

初六,比之始也。相比之道,以诚信为本。中心不信而亲人,人谁与之?故「比」之始,必有孚诚,乃「无咎」也。「孚」,信之在中也。

有孚盈缶,终来有他吉。诚信充实于内,若物之盈满于缶中也。「缶」,质素之器。言若缶之盈实其中,外不加文饰,则终能来有他吉也。「他」,非此也,外也。若诚实充于内,物无不信,岂用饰外以求比乎?诚信中实,虽他外皆当感而来从。孚信,比之本也。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言比之初六者,比之道在乎始也。始能有孚,则终致有他之吉。其始不诚,终焉得吉?上六之凶,由无首也。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二与五为正应,皆得中正,以中正之道相比者也。二处于内,「自内」,谓由己也。择才而用,虽在乎上,而以身许国,必由于己,已以得君,道合而进,乃得正而吉也。以中正之道,应上之求,乃自内也,不自失也。汲汲以求比者,非君子自重之道,乃自失也。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守己中正之道,以待上之求,乃不自失也。易之为戒严密,二虽中正,质柔体顺,故有「贞吉自失」之戒。戒之自守,以待上之求,无乃涉后凶乎?曰:士之修己,乃求上之道;降志辱身,非自重之道也。故伊尹、武侯救天下之心非不切,必待礼至然后出也。六三,比之匪人。

三,不中正,而所比皆不中正;四,阴柔而不中;二,存应而比初,皆不中正,匪人也。比于匪人,其失可知,悔吝不假言也,故可伤。二之中正,而谓之匪人,随时取义,各不同也。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人之相比,求安吉也。乃比于匪人,必将反得悔吝,其亦可伤矣。深戒失所比也。六四,外比之,贞吉。

四与初不相应,而五比之,外比于五,乃得贞正而吉也。君臣相比,正也;相比相与,宜也。五,刚阳中正,贤也;居尊位,在上也。亲贤从上,比之正也,故为「贞吉」。以六居四,亦为得正之义。又阴柔不中之人,能比于刚明中正之贤,乃得正而吉也。又比贤从上,必以正道,则「吉」也。数说相须,其义始备。

象曰: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外比」,谓从五也。五,刚明中正之贤,又居君位,四比之,是比贤且从上,所以「吉」也。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五居君位,处中得正,尽比道之善者也。人君比天下之道,当显明其比道而已。如诚意以待物,恕己以及人,发政施仁,使天下蒙其惠泽,是人君亲比天下之道也。如是,天下孰不亲比于上?若乃暴其小仁,违道干誉,欲以求下之比,其道亦狭矣,其能得天下之比乎?故圣人以九五尽比道之正,取三驱为喻,曰:「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先王以四时之畋,不可废也,故推其仁心,为三驱之礼,乃礼所谓「天子不合围」也。成汤祝网,是其义也。天子之畋,围合其三面,前开一路,使之可去,不忍尽物,好生之仁也。只取其不用命者,不出而反入者也。禽兽前去者皆免矣,故曰「失前禽」也。王者显明其比道,天下自然来比。来者抚之,固不煦煦然求比于物。若田之三驱,禽之去者从而不追,来者则取之也。此王道之大,所以其民皞皞而莫知为之者也。邑人不诫,吉。言其至公不私,无远迩亲疏之别也。邑者,居邑,易中所言「邑」皆同。王者所都,诸侯国中也。诫,期约也。待物之一,不期诫于居邑,如是则「吉」也。圣人以大公无私治天下,于「显比」见之矣。非惟人君比天下之道如此,大率人之相比莫不然。以臣于君言之,竭其忠诚,致其才力,乃显其比君之道也。用之与否,在君而已,不可阿谀逢迎,求其比己也。在朋友亦然,修身诚意以待之,亲己与否,在人而已,不可巧言令色,曲从苟合,以求人之比己也。于乡党亲戚,于众人,莫不皆然,「三驱,失前禽」之义也。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显比」所以吉者,以其所居之位得正中也。处正中之地,乃由正中之道也。「比」以不偏为善,故云「正中」。凡言「正中」者,其处正得中也,「比」与「随」是也。言「中正」者,得「中」与「正」也,「讼」与「需」是也。

舍逆取顺,「失前禽」也。

礼取不用命者,乃是顺取逆也。顺命而去者,皆免矣矣。「比」以向背而言,谓去者为逆,来者为顺也。故所失者,前去之禽也。言来者抚之,去者不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不期诫于亲近,上之使下,中平不偏,远近如一也。上六:比之无首,凶。

六居上,「比」之终也。首谓始也。凡比之道,其始善则其终善矣。有其始而无其终者,或有矣,未有无其始而有终者也。故「比之无首」,至终则「凶」也。此据比终而言。然上六阴柔不中,处险之极,固非克终者也。始比不以道,隙于终者,天下多矣。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比既无首,何所终乎?相比有首,犹或终违,始不以道,终复何保?故曰「无所终」也。䷈乾下巽上

小畜,序卦:「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相比附则为聚。聚,畜也。又相亲比,则志相畜,「小畜」所以次比也。畜,止也,止则聚矣。为卦,巽上乾下。「乾」,在上之物,乃居「巽」下。夫畜止刚健,莫如「巽」顺,为「巽」所畜,故为畜也。然巽阴也,其体柔顺,唯能以巽顺柔其刚健,非能力止之也,畜道之小者也。又四以一阴得位,为五阳所说。「得位」,得柔巽之道也。能畜群阳之志,是以为畜也。「小畜」,谓以小畜大,所畜聚者小。所畜之事小,以阴故也。彖专以六四畜诸阳为成卦之义,不言二体,盖举其重者。

小畜:亨。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云」,阴阳之气。二气交而和,则相畜固而成雨。阳倡而阴和,顺也,故和。若阴先阳倡,不顺也,故不和。不和则不能成雨。云之畜聚虽密,而不成雨者,自「西郊」故也。东北,阳方;西南,阴方。自阴倡,故不和而不能成雨。以人观之,云气之兴,皆自四远,故云「郊」。据四而言,故云「自我」。畜阳者四,畜之主也。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应之,曰「小畜」。

言成卦之义也。以阴居四,又处上位,「柔得位」也。上下五阳皆应之,为所畜也。以一阴而畜五阳,能系而不能固,是以为「小畜」也。彖解成卦之义,而加「曰」字者,皆重卦名,文势当然。单名卦,惟革有「曰」字,亦文势然也。

健而巽,刚中而志行,乃亨。

以卦才言也。内健而外巽,健而能巽也。二五居中,「刚中」也。阳性上进,下复乾体,志在于行也。刚居中,为刚而得中,又为中刚。言畜阳,则以柔巽;言能亨,则由刚中。以成卦之义言,则为阴畜阳;以卦才言,则阳为刚中。才如是,故畜虽小而能「亨」也。「密云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

畜道不能成大,如密云而不成雨。阴阳交而和,则相固而成雨。二气不和,阳尚往而上,故不成雨。盖自我阴方之气先倡,故不和而不能成雨,其功「施未行」也。小畜之不能成大,犹西郊之云不能成雨也。

象曰:风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乾之刚健而为巽所畜。夫刚健之性,惟柔顺为能畜止之。虽可以畜止之,然非能固制其刚健也,但柔顺以扰系之耳,故为「小畜」也。君子观小畜之义,以懿美其文德。畜聚为蕴畜之义。君子所蕴畜者,大则道德经纶之业,小则文章才艺。君子观小畜之象,以懿美其文德。文德方之,道义为小也。

初九,复自道,何其咎?吉。

初九阳爻而乾体。阳,在上之物,又刚健之才,足以上进,而复与在上同志,其进复于上,乃其道也,故云「复自道」。复既自道,何过咎之有?无咎而又有「吉」也。诸爻言「无咎」者,如是则「无咎」矣。故云「无咎者,善补过也」。虽使爻义本善,亦不害于不如是则有咎之义。初九乃由其道而行,无有过咎,故云「何其咎」?无咎之甚明也。

象曰:「复自道」,其义吉也。

阳刚之才,由其道而复,其义吉也。初与四为正应,在畜时乃相畜者也。九二,牵复,吉。

二以阳居下体之中,五以阳居上体之中,皆以阳刚居中,为阴所畜,俱欲上复。五虽在四上,而为其所畜则同,是同志者也。夫同患相忧,二五同志,故相牵连而复。二阳并进,则阴不能胜,得遂其复矣,故「吉」也。曰:「遂其复」,则离畜矣乎?曰:凡爻之辞,皆谓如是则可以如是,若已然,则时已变矣,尚何教诫乎?五为巽体,巽畜于乾,而反与二相牵,何也?曰:举二体而言,则巽畜乎乾;全卦而言,则一阴畜五阳也。在易,随时取义,皆如此也。象曰:「牵复」在中,亦不自失也。

二,居中得正者也,刚柔进退,不失乎中道也。阳之复,其势必强,二以处中,故虽强于进,亦不至于过刚,过刚乃自失也。爻止言「牵复」而吉之义,象复发明其在中之美。

九三,舆说辐,夫妻反目。

三以阳爻,居不得中,而密比于四,阴阳之情相求也。又昵比而不中,为阴畜制者也,故不能前进,犹车舆说去轮辐,言不能行也。「夫妻反目」,阴制于阳者也,今反制阳,如夫妻之反目也。「反目」谓怒目相视,不顺其夫而反制之也。妇人为夫宠惑,既而遂反制其夫,未有夫不失道而妻能制之者也。故说辐反目,三自为也。

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夫妻反目,盖由不能正其室家也。三自处不以道,故四得制之不使进,犹夫不能正其室家,故致反目也。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无咎。四于畜时,处近君之位,畜君者也。若内有孚诚,则五志信之,从其畜也。卦独一阴,畜众阳者也。诸阳之志系乎四,四苟欲以力畜之,则一柔敌众刚,必见伤害。唯尽其孚诚以应之,则可以感之矣。故其伤害远,其危惧免也。如此,则可以无咎,不然,则不免乎害矣。此以柔畜刚之道也。以人君之威严,而微细之臣有能畜止其欲者,盖有孚信以感之也。

象曰:有孚「惕出」,上合志也。四既「有孚」,则五信任之,与之合志,所以得「惕出」而「无咎」也。「惕出」则「血去」可知,举其轻者也。五既合志,众阳皆从之矣。

九五,有孚挛如,富以其邻。

小畜,众阳为阴所畜之时也。五以中正居尊位,而有孚信,则其类皆应之矣,故曰「挛如」,谓牵连相从也。五必援挽与之相济,是富以其邻也。五以居尊位之势,如富者推其财力,与邻比共之也。君子为小人所困,正人为群邪所厄,则在下者必攀挽于上,期于同进;在上者必援引于下,与之戮力,非独推己力以及人也,固资在下之助以成其力耳。

象曰:「有孚挛如」,不独富也。

「有孚挛如」,盖其邻类皆牵挛而从之,与众同欲,不独有其富也。君子之处难厄,唯其至诚,故得众力之助,而能济其众也。

上九,既雨既处,尚德载,妇贞厉。九以巽顺之极,居卦之上,处畜之终,从畜而止者也,为四所止也。「既雨」,和也。「既处」,止也。阴之畜阳,不和则不能止,既和而止,畜之道成矣。大畜畜之大,故极而散;小畜畜之小,故极而成。「尚德载」,四用柔巽之德,积满而至于成也。阴柔之畜刚,非一朝一夕能成,由积累而至,可不戒乎?「载」,积满也。诗云:「厥声载路。」「妇贞厉」,「妇」谓阴。以阴而畜阳,以柔而制刚,妇若贞固守此,危厉之道也。安有妇制其夫,臣制其君,而能安者乎?月几望,君子征凶。

「月望」,则与日敌矣。「几望」,言其盛将敌也。阴已能畜阳,而云「几望」,何也?此以柔巽畜其志也,非力能制也。然不已,则将盛于阳而凶矣。于几望而为之戒曰:妇将敌矣,君子动则凶也。「君子」谓阳。「征」,动也。「几望」,将盈之时。若已望,则阳已消矣,尚何戒乎?

象曰:「既雨既处」,德积载也。「君子征凶」,有所疑也。

「既雨既处」,言畜道积满而成也。阴将盛极,君子动则有凶也。阴敌阳则必消阳,小人抗君子则必害君子,安得不疑虑乎?若前知疑虑而警惧,求所以制之,则不至于凶矣。䷉兑下乾上

「履」,序卦:「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夫物之聚,则有大小之别,高下之等,美恶之分,是物畜然后有礼,履所以继畜也。「履」,礼也。礼,人之所履也。为卦,天上泽下。天而在上,泽而处下,上下之分,尊卑之义,理之当也,礼之本也,常履之道也,故为「履」。履,践也,藉也。履物为践,履于物为藉。以柔藉刚,故为「履」也。不曰「刚履柔」,而曰「柔履刚」者,刚乘柔,常理不足道,故易中唯言「柔乘刚」,不言「刚乘柔」也。言履藉于刚,乃见卑顺说应之义。履虎尾,不咥人,亨。

「履」,人所履之道也。天在上而泽处下,以柔履藉于刚,上下各得其义,事之至顺,理之至当也。人之履行如此,虽履至危之地,亦无所害,故履虎尾而不见咥啮,所以能「亨」也。彖曰:履,柔履刚也。

说而应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

兑以阴柔履藉乾之阳刚,柔履刚也。兑以说顺应乎乾刚而履藉之,下顺乎上,阴承乎阳,天下之至理也。所履如此,至顺至当,虽履虎尾,亦不见伤害。以此履行,其亨可知。

刚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九五以阳光中正,尊履帝位,苟无疚病,得履道之至善,光明者也。疚谓疵病,「夬履」是也。「光明」,德盛而辉光也。

象曰: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辩上下,定民志。

天在上,泽居下,上下之正理也。人之所履当如是,故取其象而为「履」。君子观履之象,以辩别上下之分,以定其民志。夫上下之分明,然后民志有定;民志定,然后可以言治;民志不定,天下不可得而治也。古之时,公卿大夫而下,位各称其德,终身居之,得其分也。位未称德,则君举而进之。士修其学,学至而君求之,皆非有预于己也。农工商贾勤其事,而所亨有限,故皆有定志,而天下之心可一。后世自庶士至于公卿,日志于尊荣;农工商贾,日志于富侈;亿兆之心,交骛于利,天下纷然,如之何其可一也?欲其不乱,难矣。此由上下无定志也。君子观「履」之象,而分辩上下,使各当其分,以定民之心志也。初九:素履,往无咎。

履不处者,行之义。初处至下,素在下者也,而阳刚之才,可以上进,若安其卑下之素而往,则「无咎」矣。夫人不能自安于贫贱之素,则其进也,乃贪躁而动,求去乎贫贱耳,非欲有为也。既得其进,骄溢必矣,故往则有咎。贤者则安履其素,其处也乐,其进也将有为也,故得其进则有为而无不善,乃守其「素履」者也。

象曰:「素履」之往,独行愿也。安履其素而往者,非苟利也,独行其志愿耳。独,专也。若欲贵之心与行道之心交战于中,岂能安履其素也?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贞吉。

九二居柔,宽裕得中,其所履坦坦然,平易之道也。虽所履得坦易之道,亦必幽静安恬之人处之,则能贞固而吉也。九二阳志上进,故有幽人之戒。

象曰:「幽人贞吉」,中不自乱也。履道在于安静,其中恬正,则所履安裕。中若躁动,岂能安其所履?故必幽人则能坚固而吉。盖其中心安静,不以利欲自乱也。

六三,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为于大君。三以阴居阳,志欲刚而体本阴柔,安能坚其所履?故如盲眇之视,其见不明;跛躄之履,其行不远。才既不足,而又处不得中,履非其正,以柔而务刚,其履如此,是履于危地,故曰「履虎尾」。以不善履履危地,必及祸患,故曰「咥人凶」。「武人为于大君」:如武暴之人而居人上,肆其躁率而已,非能顺履而远到也。不中正而志刚,乃为群阳所与,是以刚躁蹈危而得凶也。

象曰:「眇能视」,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与行也。阴柔之人,其才不足,视不能明,行不能远,而乃务刚,所履如此,其能免于害乎?

「咥人」之凶,位不当也。「武人为于大君」,志刚也。

以柔居三,履非其正,所以致祸害,被咥而凶也。以武人为喻者,以其处阳,才弱而志刚也。志刚则妄动,所履不由其道,如武人而为大君也。

九四,履虎尾诉诉,终吉。

九四阳刚而乾体,虽居四,刚胜者也,在近君多惧之地,无相得之义。五复刚决之过,故为「履虎尾」。「诉诉」,长惧之貌。若能畏惧,则当「终吉」。盖九虽刚而志柔,四虽近而不处,故能兢慎畏惧,则终免于危而获吉也。

象曰:「诉诉终吉」,志行也。能「诉诉」畏惧,则终得其吉者,志在于行而不处也,去危则获吉矣。阳刚,能行者也。居柔,以顺自处者也。九五,夬履,贞厉。

夬,刚决也。五以阳刚乾体,居至尊之位,任其刚决而行者也。如此,则虽得正,犹危厉也。古之圣人,居天下之尊,明足以照,刚足以决,势足以专,然而未尝不尽天下之议,虽𫇴荛之微必取,乃其所以为圣也,履帝位而光明者也。若自任刚明,决行不顾,虽使得正,亦危道也,可固守乎?有刚明之才,苟专自任,犹为危道,况刚明不足者乎?易中云「贞厉」,义各不同,随卦可见。

象曰:「夬履贞厉」,位正当也。

戒「夬履」者,以其正当尊位也。居至尊之位,据能专之势,而自任刚决,不复畏惧,虽使得正,亦危道也。

上九,视履考祥,其旋元吉。

上处履之终,于其终视其所履行,以考其善恶祸福。若其旋,则善且吉也。旋谓周旋完备,无不至也。人之所履,考视其终,若终始周完无疚,善之至也,是以「元吉」。人之吉凶,系其所履善恶之多寡,吉凶之小大也。

象曰:「元吉」在上,大有庆也。

上,履之终也。人之所履,善而吉,至其终,周旋无亏,乃大有福庆之人也。人之行,贵乎有终。䷊乾下坤上

泰,序卦:「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履得其所则舒泰,泰则安矣,泰所以次履也。为卦,坤阴在上,乾阳居下。天地阴阳之气相交而和,则万物生成,故为通泰。泰:小往大来,吉,亨。

小谓阴,大谓阳。往,往之于外也。来,来居于内也。阳气下降,阴气上交也。阴阳和畅,则万物生遂,天地之泰也。以人事言之,大则君上,小则臣下,君推诚以任下,臣尽诚以事君,上下之志通,朝廷之泰也。阳为君子,阴为小人,君子来处于内,小人往处于外,是君子得位,小人在下,天下之泰也。泰之道,吉而且亨也。不云元吉元亨者,时有污隆,治有小大,虽泰,岂一槩哉?言「吉亨」则可包矣。

彖曰:「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

「小往大来」,阴往而阳来也,则是天地阴阳之气相交,而万物得遂其通泰也。在人,则上下之情交通,而其志意同也。

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

阳来居内,阴往居外,阳进而阴退也。乾健在内,「坤」顺在外,为内健而外顺,君子之道也。君子在内,小人在外,是君子道长,小人道消,所以为「泰」也。既取阴阳交和,又取君子道长。阴阳交和,乃君子之道长也。

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天地交而阴阳和,则万物茂遂,所以「泰」也。人君当体天地通泰之象,而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生民也。「财成」,谓体天地交泰之道,而财制成其施为之方也。「辅相天地之宜」,天地通泰,则万物茂遂。人君体之而为法制,使民用天时,因地利,辅助化育之功,成其礼美之利也。如春气发生万物,则为播植之法;秋气成实万物,则为收敛之法。乃「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辅助于民也。民之生,必赖君上为之法制,以教率辅翼之,乃得遂其生养,是「左右」之也。初九,拔茅茹,以其汇,征吉。

初以阳爻居下,是有刚明之才而在下者也。时之否,则君子退而穷处。时既泰,则志在上进也。君子之进,必与其朋类相牵援,如茅之根然,拔其一,则牵连而起矣。「茹」,根之相牵连者,故以为象。「汇」,类也。贤者以其类进,同志以行其道,是以「吉」也。君子之进,必以其类,不唯志在相先,乐于与善,实乃相赖以济。故君子小人,未有能独立不赖朋类之助者也。自古君子得位,则天下之贤萃于朝廷,同志恊力,以成天下之「泰」;小人在位,则不肖者并进,然后其党胜而天下否矣。盖各从其类也。

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时将「泰」,则群贤皆欲上进。三阳之志欲进同也,故取「茅茹」汇征之象。志在外,上进也。

九二,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

二以阳刚得中,上应于五;五以柔顺得中,下应于二。君臣同德,是以刚中之才,为上所专任。故二虽居臣位,主治「泰」者也,所谓上下交而其志同也。故治「泰」之道,主二而言。「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四者处「泰」之道也。人情安肆,则政舒缓,而法度废弛,庶事无节。治之之道,必有包含荒秽之量,则其施为宽裕详密,弊革事理,而人安之。若无含弘之度,有忿疾之心,则无深远之虑,有暴扰之患,深弊未去,而近患已生矣,故在「包荒」也。「用冯河」:泰宁之世,人情习于久安,安于守常,惰于因循,惮于更变,非有「冯河」之勇,不能有为于斯时也。「冯河」,谓其刚果足以济深越险也。自古泰治之世,必渐至于衰替,盖由狃习安逸,因循而然。自非刚断之君,英烈之辅,不能挺特奋发,以革其弊也,故曰「用冯河」。或疑上云「包荒」,则是包含宽容,此云「用冯河」,则是奋发改革,似相反也。不知以含容之量,施刚果之用,乃圣贤之为也。不遐遗:泰宁之时,人心狃于「泰」,则苟安逸而已,恶能复深思远虑,及于遐远之事哉?治夫「泰」者,当周及庶事,虽遐远不可遗。若事之微隐,贤才之在僻陋,皆遐远者也,时泰则固遗之矣。朋亡:夫时之既泰,则人习于安,其情肆而失节,将约而正之,非绝去其朋与之私,则不能也,故云「朋亡」。自古立法制事,牵于人情,卒不能行者多矣。若夫禁奢侈,则害于近戚;限田产,则妨于贵家。如此之类,既不能断以大公而必行,则是牵于朋比也。治泰不能「朋亡」,则为之难矣。治泰之道,有此四者,则能合于九二之德,故曰「得尚于中行」,言能配合中行之义也。尚,配也。

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象举「包荒」一句,而通解四者之义,言如此则能配合中行之德,而其道光明显大也。

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

三居「泰」之中,在诸阳之上,「泰」之盛也。物理如循环,在下者必升,居上者必降。「泰」久而必否,故于「泰」之盛与阳之将进,而为之戒曰:无常安平而不险陂者,谓无常泰也;无常往而不返者,谓阴当复也。平者陂,往者复,则为「否」矣。当知天理之必然,方泰之时,不敢安逸,常艰危其思虑,正固其施为,如是则可以「无咎」。处「泰」之道,既能「艰贞」,则可常保其泰,不劳忧恤,得其所求也。不失所期,为孚如是,则于其禄食有福益也。禄食谓福祉。善处泰者,其福可长也。盖德善日积,则福禄日臻;德逾于禄,则虽盛而非满。自古隆盛,未有不失道而丧败者也。

象曰:「无往不复」,天地际也。

「无往不复」,言天地之交际也。阳降于下,必复于上;阴升于上,必复于下:屈伸往来之常理也。因天地交际之道,明否泰不常之理,以为戒也。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

六四处「泰」之过中,以阴在上,志在下复,上二阴亦志在趋下。「翩翩」,疾飞之貌。四翩翩就下,与其邻同也。「邻」,其类也,谓五与上。夫人富而其类从者,为利也;不富而从者,其志同也。三阴皆在下之物,居上乃失其实,其志皆欲下行,故不富而相从,不待戒告而诚意相合也。夫阴阳之升降,乃时运之否泰,或交或散,理之常也。泰既过中,则将变矣。圣人于三,尚云艰贞则有福,盖三为将中,知戒则可保;四已过中矣,理必变也,故专言始终反复之道。五,「泰」之主,则复言处泰之义。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实也。「不戒以孚」,中心愿也。「翩翩」,下往之疾。不待富而邻从者,以三阴在上,皆失其实故也。阴本在下之物,今乃居上,是失实也。不待告戒而诚意相与者,盖其中心所愿故也。理当然者天也,众所同者时也。

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

史谓汤为天乙,厥后有帝祖乙,亦贤王也。后又有帝乙。多士曰:「自成汤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恤祀。」称「帝乙」者,未知谁是。以爻义观之,帝乙,制王姬下嫁之礼法者也。自古帝女虽皆下嫁,至帝乙然后制为礼法,使降其尊贵,以顺从其夫也。

六五以阴柔居君位,下应于九二刚明之贤,五能倚任其贤臣而顺从之,如帝乙之归妹然,降其尊而顺从于阳,则以之受祉,且「元吉」也。元吉,大吉而尽善者也,谓成治泰之功也。

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愿也。

所以能获祉福且「元吉」者,由其以中道合而行其志愿也。有中德,所以能任刚中之贤,所听从者,皆其志愿也。非其所欲,能从之乎?

上六:城复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

掘隍土积累以成城,如治道积累以成泰。及泰之终,将反于否,如城土颓圮,复反于隍也。上,泰之终,六以小人处之,行将否矣。「勿用师」:君之所以能用其众者,上下之情通而心从也。今泰之将终,失泰之道,上下之情不通矣。民心离散,不从其上,岂可用也?用之则乱。众既不可用,方自其亲近而告命之,虽使所告命者得其正,亦可羞吝。「邑」,所居,谓亲近。大率告命必自近始。凡「贞凶贞吝」有二义:有贞固守此则凶吝者,有虽得正亦凶吝者。此不云「贞凶」而云「贞吝」者,将「否」而方告命,为可羞吝,否不由于告命也。

象曰:「城复于隍」,其命乱也。

「城复于隍」矣,虽其命之乱不可止也。䷋坤下乾上

「否」,序卦:「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夫物理往来,通泰之极,则必否,「否」所以次「泰」也。为卦,天上地下。天地相交,阴阳和畅,则为「泰」。天处上,地处下,是天地隔绝,不相交通,所以为「否」也。「否之匪人」,

天地交而万物生于中,然后三才备,人为最灵,故为万物之首。凡生天地之中者,皆人道也。天地不交,则不生万物,是无人道,故曰「匪人」,谓非人道也。消长阖辟,相因而不息。「泰」极则复,「否」终则倾,无常而不变之理,人道岂能无也?既「否」则「泰」矣。

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

夫上下交通,刚柔和合,君子之道也。否则反是,故「不利君子贞」。君子正道,否塞不行也。「大往小来」,阳往而阴来也。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之象,故为「否」也。

彖曰:「否之匪人,

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内阴而外阳,内柔而外刚,内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也。夫天地之气不交,则万物无生成之理;上下之义不交,则天下无邦国之道。建邦国,所以为治也。上施政以治民,民戴君而从命,上下相交,所以治安也。今上下不交,是天下无邦国之道也。阴柔在内,阳刚在外,君子往居于外,小人来处于内,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之时也。

象曰:天地不交,「否」,君子以俭德辟难,不可荣以禄。天地不相交通,故为「否」。否塞之时,君子道消,当观否塞之象,而以俭损其德,避免祸难,不可荣居禄位也。「否」者,小人得志之时。君子居显荣之地,祸患必及其身,故宜晦处穷约也。

初六,拔茅茹,以其汇,贞吉亨。

「泰」与「否」皆取茅为象者,以群阳群阴同在下,有牵连之象也。「泰」之时,则以同征为吉;「否」之时,则以同贞为亨。始以内小人外君子为「否」之义,复以初六否而在下,为君子之道。易随时取义,变动无常。否之时,在下者君子也。「否」之三阴,上皆有应,在否隔之时,隔绝不相通,故无应义。初六能与其类,贞固其节,则处「否」之吉,而其道之亨也。当「否」而能进者,小人也,君子则伸道免祸而已。君子进退,未尝不与其类同也。

象曰:「拔茅」「贞吉」,志在君也。

爻以六自守于下,明君子处下之道。象复推明以象君子之心。君子固守其节以处下者,非乐于不进独善也,以其道方否,不可进,故安之耳,心固未尝不在天下也。其志常在得君而进,以康济天下,故曰「志在君也」。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

六二,其质则阴柔,其居则中正。以阴柔小人而言,则方否于下,志所包畜者,在承顺乎上以求济,其否为身之利,小人之吉也。大人当否,则以道自处,岂肯枉已屈道,承顺于上?唯自守其否而已。身之否,乃其道之亨也。或曰:上下不交,何所承乎?曰:正则否矣,小人顺上之心,未尝无也。

象曰:「大人否亨」,不乱群也。

大人于否之时,守其正节,不杂乱于小人之群类,身虽否而道之亨也,故曰「否亨」。不以道而身亨,乃道之否也。不云君子而云大人,能如是,则其道大矣。六三,包羞。

三以阴柔不中不正而居「否」,又切近于上,非能守道安命,穷斯滥矣,极小人之情状者也。其所包畜谋虑,邪滥无所不至,可羞耻也。

象曰:「包羞」,位不当也。

阴柔居「否」,而不中不正,所为可羞者,处不当故也。处不当位,所为不以道也。

九四,有命无咎,畴离祉。

四以阳刚健体,居近君之位,是以济否之才而得高位者也,足以辅上济否。然当君道方否之时,处逼近之地,所恶在居功取忌而已。若能使动必出于君命,威柄一归于上,则无咎而其志行矣。能使事皆出于君命,则可以济时之否,其畴类皆附离其福祉。「离」,丽也。君子道行,则与其类同进,以济天下之否。「畴离祉」也。小人之进,亦以其类同也。

象曰:「有命无咎」,志行也。

有君命则得「无咎」,乃可以济「否」,其志得行也。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五以阳刚中正之德,居尊位,故能休息天下之否,大人之吉也。大人当位,能以其道休息天下之「否」,以驯致于「泰」,犹未离于「否」也,故有「其亡」之戒。「否」既休息,渐将反「泰」,不可便为安肆,当深虑远戒,常虞「否」之复来,曰:「其亡矣,其亡矣!」其「系于苞桑」,谓为安固之道,如维系于苞桑也。桑之为物,其根深固。「苞」谓丛生者,其固尤甚,圣人之戒深矣。汉王允、唐李德裕不知此戒,所以致祸败也。系辞曰:「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乱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

象曰:「大人」之吉,位正当也。

有大人之德,而得至尊之正位,故能休天下之否,是以吉也。无其位,则虽有其道,将何为乎?故圣人之位,谓之「大宝」。

上九,倾否,先否后喜。

上九,「否」之终也。物理极而必反,故「泰」极则「否」,「否」极则「泰」。上九「否」既极矣,故否道倾覆而变也。先极,「否」也;后倾,喜也。「否」倾则「泰」矣,「后喜」也。

象曰:否终则倾,何可长也。

否终则必倾,岂有长否之理?极而必反,理之常也。然反危为安,易乱为治,必有刚阳之才而后能也。故「否」之上九,则能倾否;屯之上六,则不能变屯也。䷌离下乾上

同人,序卦:「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夫天地不交则为「否」,上下相同则为「同人」,与「否」义相反,故相次。又世之方否,必与人同力乃能济,同人所以次「否」也。为卦乾上离下。以二象言之,天在上者也,火之性炎上,与天同也,故为「同人」。以二体言之,五居正位,为乾之主,二为离之主,二爻以中正相应,上下相同,同人之义也。又卦唯一阴,众阳所欲同,亦同人之义也。他卦固有一阴者,在「同人」之时,而二五相应,天火相同,故其义大。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野」,谓旷野,取远与外之义。夫同人者,以天下大同之道,则圣贤大公之心也。常人之同者,以其私意所合,乃昵比之情耳,故必于野,谓不以昵近情之所私,而于郊野旷远之地。既不系所私,乃至公大同之道,无远不同也,其亨可知。能与天下大同,是天下皆同之也。天下皆同,何险阻之不可济?何艰危之不可亨?故「利涉大川,利君子贞」。上言「于野」,止谓不在昵比;此复言宜以君子正道。「君子之贞」,谓天下至公大同之道,故虽居千里之远,生千岁之后,若合符节,推而行之,四海之广,兆民之众,莫不同。小人则唯用其私意,所比者虽非亦同,所恶者虽是亦异,故其所同者则为阿党,盖其心不正也。故同人之道,利在君子之贞正。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

言成卦之义。「柔得位」,谓二以阴居阴,得其正位也。五中正,而二以中正应之,「得中而应乎乾」也。五刚健中正,而二以柔顺中正应之,各得其正,其德同也,故为同人。五,乾之主,故云「应乎乾」。象取天火之象,而彖专以二言。同人曰:此三字羡文。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

至诚无私,可以蹈险难者,乾之行也。无私,天德也。

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正也。

又以二体言其义。有文明之德,而刚健以中正之道相应,乃君子之正道也。

唯君子能能通天下之志。

天下之志万殊,理则一也。君子明理,故能通天下之志。圣人视亿兆之心犹一心者,通于理而已。文明则能烛理,故能明大同之义;刚健则能克已,故能尽大同之道,然后能中正合乎乾行也。

象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

不云「火在天下,天下有火」,而云「天与火」者,天在上,火性炎上,火与天同,故为同人之义。君子观同人之象,而以类族辨物,各以其类族辨物之同异也。若君子小人之党,善恶是非之理,物情之离合,事理之异同,凡异同者,君子能辨明之,故处物不失其方也。

初九,同人于门,无咎。

九居同人之初,而无系应,是无偏私,同人之公者也,故为「出门同人」。「出门」谓在外。在外则无私昵之偏,其同博而公,如此则无过咎也。象曰:出门同人,又谁咎也?

出门同人于外,是其所同者广,无所偏私。人之同也,有厚薄亲疏之异,过咎所由生也。既无所偏党,谁其咎之?六二,同人于宗,吝。

二与五为正应,故曰「同人于宗」。「宗」谓宗党也。同于所系应,是有所偏与,在同人之道为私狭矣,故可「吝」。二若阳爻,则为刚中之德,乃以中道相同,不为私也。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诸卦以中正相应为善,而在「同人」则为可吝,故五不取君义。盖私比非人君之道,相同以私,为可吝也。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

三以阳居刚而不得中,是刚暴之人也。在同人之时,志在于同,卦惟一阴,诸阳之志皆欲同之,三又与之比。然二以中正之道,与五相应,三以刚强居二五之间,欲夺而同之,然理不直,义不胜,故不敢显发,伏藏兵戎于林莽之中,怀恶而内负不直,故又畏惧,时升高陵以顾望,如此至于三岁之久,终不敢兴。此爻深见小人之情状,然不曰凶者,既不敢发,故未至凶也。

象曰:「伏戎于莽」,敌刚也。「三岁不兴」,安行也?

所敌者五,既刚且正,其可夺乎?故畏惮伏藏也。至于三岁不兴矣,终安能行乎?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四,刚而不中正,其志欲同二,亦与五为仇者也。「墉」,垣所以限隔也。四切近于五,如隔墉且乘其墉,欲攻之之义,不直而不克也。苟能自知义之不直而不攻,则为吉也。若肆其邪欲,不能反思义理,妄行攻夺,则其凶大矣。三以刚居刚,故终其强而不能反。四以刚居柔,故有困而能反之义。能反则吉矣。畏义而能改,其吉宜矣。

象曰:「乘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

所以「乘其墉」而「弗克攻」之者,以其义之弗克也。以邪攻正,义不胜也。其所以得吉者,由其义不胜,困穷而反于法则也。二者,众阳所同欲也。独三四有争夺之义者,二爻居二五之间也。初终远,故取义别。

九五,同人,先号啕而后笑,大师克相遇。

九五同于二,而为三四二阳所隔,五自以义直理胜,故不胜愤抑,至于「号啕」。然邪不胜正,虽为所隔,终必得合,故「后笑」也。大师克相遇:五与二正应,而二阳非理隔夺,必用大师克胜之,乃得相遇也。云「大师」云「克」者,见二阳之强也。九五君位,而爻不取人君同人之义者,盖五专以私昵应于二,而失其中正之德,人君当与天下大同,而独私一人,非君道也。又先隔则号啕,后遇则笑,是私昵之情,非大同之体也。二之在下,尚以同于宗为吝,况人君乎?五既于君道无取,故更不言君道,而明二人同心,不可间隔之义。系辞云:「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二人同心,其利断金。」中诚相同,出处语默无不同,天下莫能间也。同者一也。一不可分,分乃二也。一可以通金石,冒水火,无所不能入,故云「其利断金」。其理至微,故圣人赞之曰:「同心之言,其臭如兰」,谓其言意味深长也。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师相遇,言相克也。

先所以号啕者,以中诚理直,故不胜其忿切而然也。虽其敌刚强,至用「大师」,然义直理胜,终能克之,故言「能相克」也。相克谓能胜,见二阳之强也。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郊,在外而远之地。求同者必相亲相与。上九居外而无应,终无与同者也。始有同,则至终或有暌悔。处远而无与,故虽无同,亦无悔。虽欲同之,志不遂,而其终无所悔也。

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居远莫同,故终无所悔。然而在「同人」之道,求同之志不得遂,虽无悔,非善处也。䷍乾下离上「大有」,序卦:「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夫与人同者,物之所归也,「大有」所以次「同人」也。为卦,火在天上。火之处高,其明及远,万物之众,无不照见,为「大有」之象。又一柔居尊,众阳并应,居尊执柔,物之所归也。上下应之,为「大有」之义。「大有」,盛大丰有也。「大有」,元亨。

卦之才可以「元亨」也。凡卦德,有卦名自有其义者,如「比,吉」,「谦,亨」是也。有因其卦义便为训戒者,如「师贞,丈人吉」、「同人于野亨」是也;有以其卦才而言者,「大有元亨」是也。由刚健文明,应天时行,故能「元亨」也。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

言卦之所以为「大有」也。五以阴居君位,柔得尊位也;处中,得大中之道也;为诸阳所宗,上下应之也。夫居尊执柔,固众之所归也,而又有虚中文明大中之德,故上下同志应之,所以为「大有」也。

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卦之德,内「刚健」而外「文明」。六五之君,应于乾之九二。五之性柔顺而明,能顺应乎二。二,乾之主也,是应乎乾也。顺应乾行,顺乎天时也,故曰「应乎天而时行」。其德如此,是以「元亨」也。王弼云:「不大通,何由得大有乎?大有则必元亨矣。」此不识卦义离乾成大有之义。非大有之义,便有「元亨」,由其才故得「元亨」。「大有」而不善者,与不能亨者,有矣。诸卦具「元亨利贞」,则彖皆释为「大亨」,恐疑与乾坤同也。不兼「利贞」,则释为「元亨」,尽元义也。「元」有大善之义。有「元亨」者四卦,大有、蛊、升、鼎也。唯升之彖,误随他卦作「大亨」。曰:诸卦之元,与乾不同,何也?曰:元之在乾,为元始之义,为「首出庶物」之义,他卦则不能有此义,为善为大而已。曰:元之为大可矣,为善何也?曰:元者,物之先也。物之先,岂有不善者乎?事成而后有败,败非先成者也。兴而后有衰,衰固后于兴也。得而后有失,非得则何以有失也?至于善恶治乱、是非,天下之事莫不皆然,必善为先。故

文言曰:「元者,善之长也。」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火高在天上,照见万物之众多,故为「大有」。「大有」,繁庶之义。君子观「大有」之象,以遏绝众恶,扬明善类,以奉顺天休美之命。万物众多,则有善恶之殊。君子亨「大有」之盛,当代天工,治养庶类。治众之道,在遏恶扬善而已。恶惩善劝,所以顺天命而安群生也。

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九居「大有」之初,未至于盛,处卑无应与,未有骄盈之失,故「无交害」,未涉于害也。大凡富有,鲜不有害。以子贡之贤,未能尽免,况其下者乎?「匪咎,艰则无咎」:言富有本匪有咎也,人因富有,自为咎耳。若能享富有而知难处,则自「无咎」也。处富有而不能思艰兢畏,则骄侈之心生矣,所以有咎也。

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在大有之初,克念艰难,则骄溢之心无由生矣,所以不交涉于害也。

九二,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

九以阳刚居二,为六五之君所倚任。刚健则才胜,居柔则谦顺,得中则无过。其才如此,所以能胜「大有」之任,如大车之材强壮,能胜载重物也。可以任重行远,故「有攸往」而「无咎」也。「大有」礼盛之时,有而未极,故以二之才,可往而无咎。至于盛极,则不可以往矣。

象曰:「大车以载」,积中不败也。壮大之车,重积载于其中而不损败,犹九二材力之强,能胜大有之任也。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三居下体之上,在下而居人上,诸侯人君之象也。公侯上承天子,天子居天下之尊,「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下者何敢专其有?凡土地之富,人民之众,皆王者之有也,此理之正也。故三当「大有」之时,居诸侯之位,有其富盛,必用享通乎天子,谓以其有为天子之有也,乃人臣之常义也。若小人处之,则专其富有以为私,不知公以奉上之道,故曰「小人弗克」也。

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公当用亨于天子,若小人处之,则为害也。自古诸侯能守臣节,忠顺奉上者,则蕃养其众,以为王之屏翰,丰殖其财,以待上之征赋。若小人处之,则不知为臣奉上之道,以其为己之私,民众财丰,则反擅其富强,益为不顺,是小人「大有」则为害,又「大有」为小人之害也。九四,匪其彭,无咎。

九四居「大有」之时,已过中矣,是「大有」之盛者也。过盛则凶咎所由生也。故处之之道,「匪其彭」则得「无咎」,谓能谦损,不处其太盛,则得「无咎」也。四近君之高位,苟处太盛,则致凶咎。彭,盛多之貌。诗载驱云:「汶水汤汤,行人彭彭。」行人盛多之状。雅大明云:「驷𫘪彭彭。」言武王戎马之盛也。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辨晳也。

能不处其盛而得「无咎」者,盖有明辨之智也。晳,明智也。贤智之人,明辨物理,当其方盛,则知咎之将至,故能损抑,不敢至于满极也。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六五当「大有」之时,居君位,虚中为孚信之象。人君执柔守中,而以孚信接于下,则下亦尽其信诚以事于上,上下孚信相交也。以柔居尊位,当「大有」之时,人心安易,若专尚柔顺,则陵慢生矣,故必「威如」则「吉」。「威如」,有威严之谓也。既以柔和孚信接于下,众志说从,又有威严使之有畏,善处有者也,吉可知矣。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发志也。

「威如」之吉,易而无备也。

下之志,从乎上者也。上以孚信接于下,则下亦以诚信事其上,故「厥孚交如」。由上有孚信,以发其下孚信之志,下之从上,犹响之应声也。威如之所以吉者,谓若无威严,则下易慢而无戒备也,谓无恭畏备上之道。「备」谓备上之求责也。

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上九在卦之终,居无位之地,是大有之极,而不居其有者也。处离之上,明之极也。唯至明所以不居其有,不至于过极也。有极而不处,则无盈满之灾,能顺乎理者也。五之孚信而履其上,为蹈履诚信之义。五有文明之德,上能降志以应之,为尚贤崇善之义。其处如此,合道之至也,自当享其福庆,「自天祐之」。行顺乎天而获天祐,故所往皆吉,无所不利也。

象曰: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大有之上,有极当变,由其所为顺天合道,故「天祐」助之,所以吉也。君子满而不溢,乃「天祐」也。系辞复申之云:「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又以尚贤也,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也。」「履信」谓履五,五虚中,信也。「思顺」谓谦退不居。「尚贤」谓志从于五。「大有」之世,不可以盈丰,而复处盈焉,非所宜也。六爻之中,皆乐据权位,唯初、上不处其位,故初九「无咎」,上九「无不利」。上九在上,履信思顺,故在上而得吉,盖「自天祐」也。伊川易传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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