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
周易札记卷二
明逯中立撰下经
咸
「咸」者,无心之感,非无心也,无私心者也。程子曰:中无私主,则无感不通,是之谓贞,是之谓虚。一有所系,则为意、必、固、我之私而已,非君子虚以受人之道也。故张子曰:「咸六爻皆以有应,不尽咸道。」
诸爻逐于动,五堕于静,皆非虚以受人之道,故不凶则吝,其善者免于悔而已。
心无私系为光大,待感而应为顺,如舜之居深山之中是已。
恒
天地之所以恒久而不已者,刚故也。人惟刚,故能中,故能久,故能同天地之不已。卦惟二五为中,九二刚中而止曰「悔亡」者,居柔故也。至六五则曰「夫子凶」矣。程子曰:「它卦六居君位而应刚,未为失也。在恒故不可耳。」君道岂可以柔顺为恒也?
恒六爻不取应义,惟贵于中。盖道者,中而已矣。中非圣人不能也,故六爻无善词。
初巽入,故曰「浚恒」。上动极,故曰「振恒」。浚恒不已,必为「振恒」。学问之道,循序而进,要之于久而已。
遁
遁二阴浸长,未至于否,而四阳在上,势亦可为君子。委蛇其间,行危言孙,审机密谋,使小人不得肆其恶,而天下不至于否,斯已矣。盖阴阳消长,否泰循环,亦气数使然,虽圣人不能力挽之也。故曰「小利贞」。曰「畜臣妾吉」。曰:君子远小人,不恶而严,非尽屏小人而使之无所容也。尽屏小人而与之争,势一不胜,则身与国并受其祸矣。故曰:「遁之时义大矣哉!」
士君子处乱世,有可遁者,有不可遁者;有遁之以身者,有遁之以迹者。可遁而遁之以身也易,不可遁而遁之以迹也难。初与上可遁者也。初阴柔不能自断,故曰「遁尾厉,勿用有攸往」。上阳刚而无所系,故曰「肥遁,无不利」。二五居君臣正合之位,所谓「刚当位而应,与时行」也。二曰「固志」,五曰「正志」,君臣同心,则小人不能间,而乱可弭矣。吕仲木曰:「密其谋,非以为邪也,社稷之基自此立。隐其行,非以阿党也,危乱之机自此消。」如是之遁,不亦嘉乎?三四居有位之地,亦非可遁者也。三比阴,故曰「系遁」。四应阴,故曰「好遁」。盖以阳刚之才,与于小人之间,足以离群而自好,拨乱而反之正,所谓远小人,不恶而严者也。然其心亦良苦矣。夫遁,非一于去之之谓也。可去,则先见以避祸;不可去,则审机以维时。若立乎人之本朝,遇难而避,临危而思逃,则万世之罪人矣。
九三曰:「畜臣妾,吉。」「畜」,止也。「臣妾」,二阴也。初刚为臣,二柔为妾。二阴浸长,势不可决,渐消其恶,而使之不得肆。所谓「小利贞」者如此。故象曰:「不可大事也。」九五、六二,先主之与孔明是已。九三、九四,狄仁杰之仕唐是已。
大壮
阳壮而阴将灭,君子道长之时也。然恃壮轻敌,谋之不臧,而小人得乘间以胜之矣。故大壮多危词。
五以柔胜刚,可以有悔,而以阴居阳,是能丧羊于易,故「无悔」。吕仲木云:「朱子解羊为五之壮,程子解易为六之和,当两取也。」王辅嗣曰:「未有违谦越礼,能全其壮者也。」故阳爻皆以处阴位为美。用壮处谦,壮乃全也。用壮处壮,则「触藩」矣。
晋
晋,进也。进以刚为躁,进以柔为顺。六五以大明之主,群阴皆欲进而附之。初未受命,二始有位,三为一卦之首,与众合志而进,所谓「顺而丽乎大明」者也。九四据非其位,欲以间三阴之进。初之摧,二之愁,以四也。然而大明在上,岂四之所能间乎?故初二曰「贞吉」,三曰「悔亡」,而五曰「往吉,无不利」。上九进而不已,明将夷矣,故曰「晋其角」。夫四之「贞厉」,上之「贞吝」,以刚故也。然则处晋之道,其惟以顺乎?
吕仲木曰:六二之「贞吉」,司马君实之于宣仁是已。其「愁如」者,上疑六五之不断,下防九四之见害也。上六之位已崇,可谓「晋之于角」矣。惟「伐邑」自治其私,虽危厉,吉无咎也。然不知以盈满自裁,至是始自治以保位,故又「贞吝」。斯夫子所谓道未光乎!
明夷
明入地中,明夷而明无所损。「利艰贞」,晦其明也,正所以全其明也。故曰「明不可息」也。
上六居明夷之极,为明夷之主,不明而夷人之明者也,故曰「不明晦」。五近上而柔得中,内难而能正其志者也,故以箕子似之。四以柔居柔,与上同体,是邪媚之小人,得志于君者也,故四不言「明夷」。程子曰:「入于左腹,其交深矣。获明夷之心,夺其志也。于出门庭,斯行之于外也。邪臣之事暗君,必先蛊其心,而后能行于外。」吕仲木谓:「医书心在左腹,故左手切心脉。」夫以上六之「晦」,而佐以四六之小人,君子能无伤乎?故离之三爻皆曰「明夷」。三与上应,则曰「南狩得大首」。初最远上,则曰「君子于行,三日不食」,刚而明故也。六二居有位之地,柔得中正,以义则不可去,以力则不能征,故有「左股」之夷,而犹思所以拯之。拯以马壮故疾,缓则不可以有济也。故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则也。」顺而不则,则为六四之小人矣。文王为殷西伯,以纣之命,命将率,遣戍役,以守卫中国。及其囚于羑里,归而犹献洛西之地,以请除炮烙之刑,整兵而诛诸侯之不道者。所谓「夷于左股,用拯马壮,吉」者也。
人心本明,与天同体,无所不照。晦者自有而自失之。然其则不远,反之则是,故曰「初登于天,后入于地」。圣人哀上六之失其初,而欲使之自反也。
上为纣,五为箕子,四为费中恶来,三为武王,二为文王,初为伯夷、太公。盖居内则为箕子,居外则为文王,微则为伯夷、太公,时未至则为西伯,时至则为武王。
王辅嗣曰:明夷为暗之主,在于上六。初最远之,故曰君子于行。五最近之,而难不能溺,故谓之箕子之贞,明不可息也。三处明极而征至暗,故曰南狩获其大首也。又注曰:初处卦始,最远于难,绝迹匿形,不由轨道,故曰「明夷于飞」。怀惧而行,行不敢显,故曰垂其翼。
家人
家人以二女取象,二四得正,故「利女贞」。然而刑于之化在丈夫,初闲于未变,上信而有威,齐家之道备矣。二、四,女正位乎内者也。三五,男正位乎外者也。二柔中,故曰贞吉。三过刚,故曰「悔厉」。然治家之道,宁严勿渎,与其「嘻嘻」也,「宁嗃嗃」。九五刚中居尊,故曰「假于有家」。假,格也,所谓「刑于寡妻」是也。四比而顺之,故能保有其富而大吉。吴幼清曰:「初上二爻,以卦之始终取义。下体,在下之家也。以有家之臣而言,三为夫,二为妇。上体,在上之家也。以有天下之君而言,五为王,四为后。不取远应为配,而取近比者,家道尚亲也。」
崔仲凫曰:二曰在中馈,则门庭之外,非所履也。无攸遂,则壶飧之外,非所与也。夫死从子,则后世临朝莅政者,皆乱道也。是故君崩子幼,择贤宰而任之,古之制也。
睽
睽而必合者,天地、男女、万物皆然。故六爻皆始睽而终合。初四以无应而「睽」,然以同德故合。初「见恶人」,四「遇元夫」。「恶人」,读如「周郑交恶」之「恶」,即四也。二、三、五、上以阴阳失位而「睽」,三、上居水火之极,「睽」违尤甚。然以相应故合。二「遇于巷」,五「往于宗」,三「有终」,上「遇雨」也。盖下体说,上体明,故能两相求而遇。不然,下亢而上暗,难乎有合矣。二「遇主于巷」,而象曰「未失道也」。失道而遇,容悦之事君,非君子之道也。
蹇
蹇之彖言「往」,而爻言「来」者,其来也,乃其所以往也。二、五君臣相应,有济蹇之任,非可来也。九五以刚德之大人,身在险中,而二之才不足以济之,尽瘁而往,志可嘉矣。九三内卦之主,阳刚当位,为实,为硕,是内之所恃也。五下应二、三遂来比四、上二阴亦共依之,与之同心恊力,拯难夷险,故五曰「大蹇朋来」,朋来而后蹇可济矣。夫六爻之不可往者,惟初耳。其他见险而止,度德而处,以徐图拯救之道,其来也,乃其所以往也。
崔仲凫曰:易象示人处难之道有三:在屯济以动,故曰「经纶」;在困济以说,故曰「遂志」。在蹇止于善耳,故曰「修德」。屯志在救民,困志在善道,蹇犹可须也,因事舒迫,相己进退,而酌成之已尔。
解
解者,天下患难解散之时也。患难之生,小人造之。小人不去,难根不除,故小人解而难解矣。六三据非其位,为负且乘,为狐,为拇,为隼,在高墉之上。六五柔中居尊,九二以刚中佐之,故得黄矢去三狐,是为君子有解,而小人斯退听也。小人,三也。四以刚居柔,比三不党,三解而二孚矣。止居动极,为解之成,虽与三应,而非其正,故能射而获之。惟初柔而无位,又应四刚,以得刚柔之宜,故「无咎」。夫大难方夷,君臣同心,众君子恊力共去一小人,小人去而难根除,天下可永无患矣。
「隼」言其贪残,「拇」言其附丽,「狐」言其邪媚隐伏。九二刚中,能知其情,故言「田获」。四近,故言「解」。上远,故言「射」。
崔仲凫曰:雨在雷之下,则泽行。人动险之外,则事济。难去势缓,宜用平顺。无事而求功,是又生难也,故宜静。有事而苟止,是乃养难也,故宜速。
李鼎祚曰:九四体震为足,三在足下,为「拇」。
熊南沙曰:易之戒震动多矣,今曰「无不利」者,自坎而进于震,经历险阻而后动,器成而时至矣。
李隆山曰:蹇止乎险下,不若屯动乎险中。屯动乎险中,又不若解动乎险外。
损
损之成卦,在三与上。下本乾也。损三益上而成兑,故三曰「三人行则损一人」。上,受益之地,非可损者也,故曰「弗损益之」。三以损而得友,上受三之损而得臣。曰「无家」者三,忘私以徇上者也。初、二与三同体,皆以益上为志,故初「遄往」以应四,四「损疾」以应初。二以「弗损之益」益五,五虚中以应二。曰「或益之」者,五比上,上亦受下之益,以益五也。然初曰「酌损」,二曰「征凶」者何?初之刚犹可损也,二以刚居柔,非有余也,损之则全柔而成剥矣。王辅嗣曰:「刚为德长,损之不可以为常也。」故彖曰:「损刚益柔有时,损下益上,过则为謟。」大臣以道事君,不可则止,正己而后物正,故弗损乃所以为益也。
「十朋之龟」,尔雅曰:「神灵摄,宝文筮。」山泽水火,
益
益之成卦,在四与初下,本坤也。损四益初而成震,初受大益,当以大功居之。然以在下,必「元吉」而后「无咎」。吕仲木所谓「言天下之大谋,非为名也;任天下之大事,非利己也」。四以益下为志,中行告公,何有不从?「利用为依迁国」者,四与初有往来依迁之象,下自坤成震,有国之象。二与五中正相应,上下同心,交相益以益天下。彖谓「中正有庆」是已。二曰「或益之」者,二受五益,比初,而初亦益之也。六三以阴居阳,求益不充,惟「用凶事」之道处之,乃可「无咎」。以诚以中,而上信之矣。「有孚中行」,所谓「用凶事」也。上九刚处益极,不能益人,而求益于人者也。无厌之求,人弗与之,故「凶」。盖损己益人者,人益之。损人益己者,人损之。谦能受益,满则招损。初之「元吉」,二之「永贞」,三之「用凶事」,其居益之道乎?
吕仲木曰:损六五虚中居尊,乐取天下之善者也。虽天且佑之矣,况于人乎?益六二,虚中任事,乐受天下之善者也。虽天且通之矣,况于他乎?
熊南沙曰:胡仲虎云:上下经阴阳各三十画,然后为泰、否,为损、益。咸,男女之交,变而损则不交。恒,男女之不交,变而益则交。咸者,夫妇之情。情之感也,极必损。恒者,夫妇之道。道之久也,极必益。然损三益上,为损初、二,上而为四、五者,不谓损。损四益初为益上、五,下而为三、二,不谓益。益在下卦之下,民爻也。下之上容可损,下之下为民,决不可损也。故损之释彖曰:「损下益上」,而不言损民。益之释彖曰「损上益下,民说无疆」。则其为益民也,可知矣。
夬
泽上于天,天非泽之所居也,势必润下。君子施禄及下,养贤以为民也。若自以为德,则贤者不乐为之用矣。故居德则忌。盖公而不私,天之道也。
崔仲凫曰:「气上蒸,水下聚,皆谓之泽。
初、二、三阳刚而体健。初曰不胜而往为咎,二曰惕号,三曰独行遇雨若濡,恐其有余于刚也。四、五阳刚而体说,四曰牵羊悔亡,五曰苋陆夬夬,恐其不足于刚也。刚柔得中为和,惟健而说,则决而和矣。
九二之惕号莫夜,圣学也。」夫莫夜也而惕号,则不动而敬,不言而言,非僻无自而入矣。又何恤乎有戎?是故圣学惟在谨独。
吕仲木曰:「壮𬱓」,过刚也,非君子之夬也。独行「遇雨若濡」,则君子之夬道也。其志密矣。人虽有愠,奚咎哉?诗云:人知其一,莫知其他。
程子曰:九四以阳居阴,刚决不足,欲止则众阳并进,势不得安,犹「臀无肤」。欲行则居柔失壮,不能强进,故「其行次且」。羊者,群行之物。牵者,挽拽之义。言若能自强,而牵挽以从群行,则可以亡悔。然以处柔,必不能也,故「闻言不信」。
姤
夬姤皆一阴五阳,夬之极即姤,而「夬」言「决」,「姤」言「遇」者,夬之阴在上,姤之阴在下也。初曰「系于金柅」,二系之也,故二曰「包有鱼」,言一阴始生,二与之比,于其微而制之,而初无能为矣。五之「以杞包瓜」,「杞」,二也。「瓜」,初也。曰「系」、曰「包」,见防之于初而已,不必决也。四近五而应初,视初为民,则不可远矣,远之则凶。三上以过刚而遇初,不厉则吝。然初可不遇也,以其不党于阴也,故「无咎」。
夬之四与上同体,当众阳决上,而四居柔。姤之三与初同体,当众阳遇初,而三过刚。故皆曰「臀无肤,其行次且」。然夬必决,而四不能引其类;姤可不遇,而三不党于阴,其得失又有辨。
「有陨自天」,即「上帝临汝」意,所谓「顾𬤊天之明命」是已。故曰「志不舍命」也。九五以中正之君,任九二之贤,严「有陨」之儆,何阴之不可消乎?
苏东坡曰:「杞」,枸𪲛也,木之至庳者也。「包瓜」者,笼而有之也。瓜之为物,得所附而后止。授之以杞,则杞能笼而有之。九五者,「姤」之主也。知初六之势将至于剥尽而后止,故授之以九二。
萃
损曰「二簋可亨」,萃曰「用大牲吉」。丰不为侈,约不为固,与时盈缩而已。咸言「感」,恒言「久」,萃言聚,而皆曰「利贞」。不贞则不能感,不能久,不能聚矣。何也?以非天地万物之情也。天地万物之情,未有不正者也。万物与天地一也。
天地以气合,万物以类聚。故六爻或以相应而萃,或以无应同类而萃。有吉有吝,而皆曰「无咎」。初应四,孚而「不终」;二应五,孚而「用礿」。中与不中之分也。初往而「无咎」,二待五之引而后往,引而往,则其聚也必固,故「吉」而「无咎」。守中不变,不以穷达乱其心,视初之志乱者异矣。崔仲凫曰:比以一阳得五阴,故吉。萃以二阳分四阴,故悔。九四有权失位,九五有位失权。四匪躬尽瘁,斯免专民之咎。五仁德永修,斯亡未光之悔。初乱而后「萃」,三萃而犹吝。二五正应,五「用大牲」,君道隆,故尽物也。二「用礿祭」,臣道恭,惟致诚也。上独立无援,乘上而危,忧惧已甚,众所不害。当萃之极而知忧,其异乎安危利菑者与?又曰:自上招下为引,自下附上为援。
升
人心自明而之暗,是为初登于天,后入于地。自暗而之明,是为南征。孔氏疏云:「南,明阳之方。」南征则可以用见大人,得遂其升,而行其志。不然,心为欲锢,亦蔑所适从矣。
升者,自下而上也。任力则「困」,巽顺则可以升矣。初允二而「大吉」,二孚五而「无咎」,三入坤而「升虚邑」,以巽而能升也。四近五,如文王之顺事,则吉而「无咎」。五应二,则「贞吉」。升阶,升阶者,其德日进,如「升阶」然,以顺而能升也。惟上六「冥升」,进德则可,所谓升而不已,必困。故象曰:「消不富也。」
崔仲凫曰:凡卦四刚五柔者,四多不美,虽豫之四,亦涉臣强之疑。故升之四,发此一义,以示臣恭。
「允」,信也。信于人为允,自信为孚。
困
熊南沙曰:处困之道,惟刚者能亨。阴柔观其所附而已。初、三附于坎陷,故皆入困。上附于说,则可动矣。阳刚则无所动心,而俟党与之至,故二、四皆言来,而九五言「徐说」,乃徐之云,当困时,不可亟求通也。
程子曰:「酒食」,人所欲以施惠也。君子之所欲者,泽天下之民,济天下之困也。二未得遂其欲,施其惠,故为「困于酒食」。朱绂,王者之服,蔽膝也。以行来为义,故以蔽膝言之。二以刚中之德困于下,上有九五刚中之君,道同德合,必来相求,故曰「朱绂方来」。
又曰:二以刚在下,载己,故谓之金车。张子曰:九五以阳居阳,处困以刚,威怒以求物之来,是反为赤绂所困者也。与九二之义相反。
杨敬仲曰:祀尊上曰亨,祭下曰祭。
崔仲凫曰:赤绂所以为行步之饰,困于者,不能行也。
井
朱子曰:井以阳刚为泉,上出为功。
熊南沙曰:初六居下无应,象「井泥」。九二无应而下比,象「谷鲋」。九三巽入之功已毕,故渫。然在下之上,不得其中,上虽有应而非用事,有不食之象。我三自谓。
吕仲木曰:居德而不中正,则贵戚有优渥之耗,疏远无沾濡之益,是斜口井也。惟中正则四方皆被其泽。诗云:泉之竭矣,不云自中。
苏东坡曰:阳为动,为实;阴为静,为虚。泉者,所以为井也,动也,实也。井者,泉之所以寄也,静也,虚也。故三阳为泉,三阴为井。初六最下,故曰「泥」。上六最上,故曰「收」。六四居其间而不失正,故曰「甃」。又曰:「收」者,甃之上穷也。收非所以为井,而井之权在收。夫苟幕之,则下虽有寒泉而不达,上虽有汲者而不获,故「勿幕」则「有孚,元吉」。
崔仲凫曰:君子之体井也,有四德,取其常行,取其清义,取其博施而不穷,取其有终而不厌
革
王辅嗣曰:夫民可与习常,难与适变;可与乐成,难与虑始。故革之为道,即日不孚,巳日乃孚。
蔡子木曰:「元亨利贞」,乾道也。随者随物,革者改物。物不可妄随,故必「元亨利贞」,乃得「无咎」。亦不可以妄改,故必「元亨利贞」,乃得「悔亡」。
崔仲凫曰:下三爻酌时而革,上三爻成革而变。
熊南沙曰:将革而谋,谓之言。革而行之,谓之命。三议革而后孚,四有孚而后革,浅深之序也。
刘长民曰:五为革命之主,是威武宣而文德著也。三革言,三就命,令已申。四改命信志,物尽从化。至五则大亨以正,不假占而「有孚」也。孔氏疏曰:九五居中处尊,为革之主,损益前王,创制立法,文章焕然可观,故曰「虎变」。上六居革之终,变道已成,君子处之,虽不能同九五革命创制,如虎文之彪炳,然亦润色鸿业,如豹文之蔚缛,故曰豹变。
王德卿曰:「虎文疏而著曰炳,豹文密而理曰蔚。」苏东坡曰:「易称风从虎,虎有文而能神,豹有文而不能神。」扬子云曰:「貍变则豹,豹变则虎。」蔡神节曰:「蔚者,隐然有文之谓,柔暗故如此。」程子曰:「天下之事,始则患乎难革,已革则患乎不能守,故革之终,戒以居贞则吉。」
崔仲凫曰:「井之后继以革者,君子修德有常,适用有变也。不然恒其德贞,夫子有凶矣。」
鼎
子夏曰:「初分,趾也,次实,腹也,中虚,耳也,上刚,铉也,故曰鼎象也。」
崔仲凫曰:鼎取新,故初利出否,二有实,慎其妄从。三耳革,待其亏悔。井、鼎俱以上出为功,井戒勿幕,鼎贵有耳。鼎三雉膏,可用亨养,而四间之,大臣行谗于君,而贤者受疑矣。五之耳革,则三之行塞,然上帝之亨,圣贤之养,固不可废也。三之食可待矣。四近阻三之膏,而反应初之否,折足之凶可免乎?大臣而信用匪人,凶如何也!五,耳也,以上为铉,以九为金,虚以待铉,柔以内刚,君之圣也。上,铉也,以九为「铉」,以上为玉,刚以为质,柔以为用,臣之节也。君于臣,惟恐其有所畏难,而直不尽,故曰「金」。臣于君,惟致其无不忠信,而恭不替,故曰「玉」。
又曰:初之「颠」,去恶也。四之「折」,弃美也。初,虚鼎也;四,实鼎也。
丘可曰:初曰「趾」,四亦曰「足」,以四应初,而四之「足」即初之「趾」也。上曰「铉」,五亦曰「铉」,以五附上,而五之「铉」即上之「铉」也。五曰「耳」,三亦曰「耳」,以三无应乎五,而有「鼎耳」「革异」之象。
熊南沙曰:「鼎量极于四,上则耳矣。受实必有余量,以为溢地,四则溢而覆矣。初未实鼎,则颠趾利出否。四已实鼎,故折足为凶,语其位也。」信如何?以其应初,非所信而信也。
震
阳动于下,而止于上,动贵于初,故震之四不如初,而上有畏邻之戒。止难于终,故艮之三不如上,而初有「永贞」之戒。
「惊迩而惧远」,谓所惊在远,而惧于迩,未至而思备,非迨既至而后图之也。即「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意。
处震之道,彖辞尽矣。六爻皆震,而吉凶异者,初为震主,所谓能恐惧修省者也,能「无丧匕鬯」者也。二之「勿逐自得」,五之「无丧有事」,以中也。三、四不中不正,而四又陷于重阴之中,故四曰「震遂泥」。
程子曰:逐,即物也。以己即物,失其守矣,故戒勿逐。卦位有六,七乃更始,不失其守,虽一时不能御其来,然时过事已,则复其常,故云七日得。十万曰亿,亿,大也。于五之象词见之。九陵,高明之地也。吕仲木曰:「君子致惧,必去其私欲。去欲,斯登于高明。」李卓吾曰:「二因来厉,而遂丧失其所宝,是丧其所本无也,故后乃自得之也。此一震之力也。五虽往来皆厉,而反大无丧其所有事者,则以吾之所固有,非震厉之所能得,亦非震厉之所能丧,此则震之所不能震也。」呜呼,至矣!然苟非往来危厉之中,而行当往来之震,则又何以验吾学力之浅深,而信吾之不可动,一至此耶?
艮
身北曰「背」,又堂北曰「背」。背,人之所不见也。「艮其背」,止其所不见也。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艮其背也。故能无我无人,时止时行,因事应事,而我无与焉。故曰「上下敌应,不相与也」。非一于止而不应之谓也。与字,作去声读。
王辅嗣曰:随,谓趾也。疏云:腓动则足随之,故谓趾为随。拯,举也。趾所以行,艮其腓,则其趾不拯,是足欲行而强制之,则其心不快。故象曰「未退听也」,谓退听于初也。咸艮以人身取象,四为心位,心者,身之主,心止则身自止矣。六四之「艮其身」,「艮其背」也,故无咎。不然,艮腓艮限,强制乎外,欲以不动,而反以累其心,欲其止也,得乎?初为艮始,「艮其趾」,止其动也。世未有好动不止者,而能止其所止也。故明道先生曰:「性静者可以为学。」上为艮终,「敦艮」者,艮背之极也,即「永贞」之谓也。
「心之官则思」,思者,神明之运,位则神明之舍也。思出其位,是曰放心。「君子思不出其位,止其所也」,即「艮其背」意。王龙溪曰:两雷、两风、两火、两水、两泽,皆有往来之义。唯两山并峙,不相往来,故止也。「心之官则思」,不出位之思,谓之正思。如水鉴之应物而常止也。如日月之贞明,变化云为,万物毕照,而未尝动也。思心之用,著于无思,即为沈空;著于有思,即为逐物。无思而无不通,千圣之绝学也。先儒谓「不出位」,如「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之类,专以应迹言,未明思之本旨也。然不出位之思,即不愿外之意,心与迹亦非判为两事。艮,止也。艮其背,止其所也。耳目口鼻四肢之发用,皆在面,唯背为不动,故以背取象。背虽不动,而五脏皆系于背。九窍百骸之滋润,背为之输,是以无用为用也。
杨敬仲曰:「人精神尽在乎面,不在乎背。尽在乎前,不在乎后。故圣人教之曰:艮其背,使其面之所向,耳目鼻口手足之所为,一如其背,则应用交错,扰扰万绪,未始不寂然矣。视听言动,心思曲折,如天地之变化矣。唯此为艮,唯此为止其所。止其所者,无所也,无止也。非有所而欲无之也,非本不止而强止之也。本无所,本无止,今曰止其所者,止于无所也。无所则无止,无止之止,直止矣。李卓吾曰:震艮二卦,圣人道问学之大事也。凡为学者,学问日博,则闻见日广。闻见日广,则道理日积。道理日积,则宝惜日深。日积日深,日蔽日锢,虽有豪杰,不能自解脱矣。此正所谓利欲深坑,杀人陷阱,虽圣人与居,亦末如之何」者。曾不知学贵知止,止必有所,故艮以背为所而止,以不获身不见人为背。无所止而自止者,此至善之止也。此于止知其所止之止也。有丝毫未净,非背止之止矣。故自趾以上分为五爻,皆止也,而非其背,非真止矣。艮趾者,步亦步之学也。艮腓者,欲其止而恨其不能止之学也。此其可望者也。艮限者,止于动地而强欲其不动,告子强制其心之学也,终不可与有言者也。艮其身,饬躬者也;艮其辅,谨言者也。皆艮也,而非其所难以言艮矣。不艮不足以言学,故以敦艮终焉。然则言天下之真学问者,非止与?止则定,定则静,静则安,可以照鉴,可以扣击,可以平均,可以经世而出世。虽然,苟非鼓之以雷霆,至于丧身失命,亿丧贝,亿无丧有事,未易以荡涤而遽止也。
渐
杨敬仲曰:止者,寂然不动。巽者,随时顺理。止非强止,道心无体,本无可动,变化进退,巽动无穷,虽动犹不动也。来知德曰:君子择居,处于贤德善俗之地,则耳擩目染,以渐而善,即孟子「引而置之庄岳之间」之意。
王荆石曰:渐六爻以鸿之渐羽取象仕进,而初之干,三之陆,四之木,五之陵,大抵皆两立贞悔之交,当喜而惧者,其间独盘之衎衎见为无惧。然圣人且以素饱戒之,乃后始归之升逵,不乱而吉。来知德曰:初六曰小子者,艮为少男。厉,危厉也,以在我而言。言,谤言也,以在人而言。王辅嗣曰:九三进而之六,与四相得,不能复反者也。夫征不复,乐于邪配,则妇亦不能执贞矣。非夫而孕,故不育也。三本艮体而弃乎群丑,与四相得,遂乃不反,至使妇孕不育,「凶」之道也。异体合好,顺而相保,物莫能间,故「利御寇」。
李秀岩曰:四非婚,乃寇也。
俞氏曰:五与二应,乃夫妇之匹配,故「吉」。三与四比,乃夫妇之邪匹,故「凶」。
孔氏疏曰:上九与三皆处卦上,故并称陆
归妹
程子曰:咸、恒,夫妇之道;渐、归妹,女归之义。咸与归妹,男女之情也。咸止而说,归妹动于说,皆以说也。恒与渐,夫妇之义也。恒巽而动,渐止而巽,皆以巽顺也。男女之道,夫妇之义,备于是矣。
胡双湖曰:彖辞唯临与井言「凶」,否与剥言「不利」。归妹既曰「征凶」,又曰「无攸利」,何也?以说而动,非情之正,恣情徇欲,何所不至?故六十四卦,其不吉未有若是之甚者。然随亦动而说,而曰「元亨利贞」,何也?易以内卦为贞,随贞震,此动而彼说;归妹贞兑,女说而男动,故不同也。横渠曰:泰之九三进而在四,六四降而在三,故曰「天地之大义也」。然泰道将终,征将为否,故曰「凶」。
崔仲凫曰:归妹下三爻,二妹也。初在下为娣,三躐上为须。上三爻,五「归妹」者也。四愆期而待,上过时而背。丘可曰:娣之从嫡,必当如跛者之履,而不足以与行,则无僭上之疑,而嫡妾之分明。妻之从夫,必当如眇者之视,而不足以有明,则无反目之嫌,而夫妇之伦正,是妾妇之常道也。故象于初曰「以恒」,于二曰「未变常」。
杨敬仲曰:初九位在下,有娣象。娣则不可专行,「跛能履」者难行象。如此而往,则得娣之道,故「征吉」。「以恒」者,当以久于娣为心,不可有他念也。
熊过曰:归妹,震长兄出而用事,将嫁在内,兑之少女也。天官书云:「须女四星,贱妾之称也。」故子夏、孟宗皆作娣媵之妾。
吴幼清曰:渐,男方求女之事;归妹,女将归男之时。以未成夫妇而名卦也。咸,男女初合,相与之情;恒,男女成配,久处之道,以既成夫妇而名卦也。
丰
崔仲凫曰:保丰之道,曰「宜日中」,故蔀也,沛也,蔽明者,皆忌。孚也,章也,配者、夷者,明之助也,皆吉。
苏东坡曰:「蔀」,覆也,蔽之全者也。「见斗」,暗之甚也。「沛」,旆也,蔽之不全者也。「沫」,小明也,明暗杂者也。
六五虚中用贤,为丰之主,所谓日中以照天下者也。丰尚光大,而二四居阴,故曰「见斗」。三居阳而曰「见沫」者,以应上六之阴也。上六丰屋自藏,而三应之,故终不可用,然非三之咎也。初之「遇配」,四之「遇夷」,二之「有孚发若」,皆六五之所谓「章」也。故曰「往有尚」,曰「吉」。
二、四之「见斗」,三之「见沫」,非其质之不明也,以所处之暗也,故能「有孚发若,遇其夷主」。上六以阴处极,而最在外,则暗甚矣。当日中之时,可出而不出,故曰「自藏」。若阳刚,则能适出处之宜矣。王辅嗣曰:「丰」,明以动之卦也,尚于光显,宣扬发畅者也。故爻皆以居阳位,又不应阴为美,其统在于恶暗而已矣。小暗谓之沛,大暗谓之蔀。暗甚则明尽,未尽则明昧。明尽则斗星见,明微故见沫。无明则无与乎世,见沫则不可以大事。折其右肱,虽左肱在,岂足用乎?日中之盛而见沫,岂足任乎?
旅
来知德曰:「明刑」以罪之轻重言,「慎刑」以罪之出入言。「不留」者,既决断于明慎之后,当罪者即罪之,当宥者即宥之,不留滞淹禁也。「明」,火象。「慎」,山象。「不留」,旅象。
用刚非处旅之道也,故五得「誉命」,二得「童仆」,三上以过刚而失,四以刚用柔,愈于九三之「焚次」矣。而身犹在旅,虽得「资斧」,将安用之?
六五以柔顺文明之德,动中时宜,有「射雉一矢亡」之象。程子云:动无不善,如射雉亡矢,发无不中也,故能播德誉而受命。君受天命,臣受君命,皆是也。王龙溪曰:凡客于外者之为旅,天子有天子之旅,天王出居于郑是也;诸侯有诸侯之旅,「公在乾侯」是也;大夫有大夫之旅,陈文子之他邦是也;圣贤有圣贤之旅,孔之辙环,孟之历聘是也。
巽
程子曰:巽与兑,皆刚中正,巽说义亦相类,而兑则「亨」,巽乃小亨者,兑,阳之为也;巽,阴之为也。兑柔在外,用柔也;巽柔在内,性柔也。巽之「亨」,所以「小」也。项氏玩辞曰:「重巽」以「申命」,是以「小亨」。事必待申命而后行,岂大亨之规哉?刚巽乎中正而志行,是以「利有攸往」。兼二、五言。柔皆顺乎刚,是以「利见大人」。兼初、四言。朱子发曰:「重巽以申命」者,内巽者,命之始;外巽者,申前之命也。
巽惟九五为吉者,五以刚得位,而六四以顺入之才下承之,君臣相得,刚柔相济,何功之不成乎?盖行权布令,有以刚正物之义焉。故他爻皆有过巽之嫌,而卦词亦曰「小亨」。
俞氏曰:「甲」者,十干之首,事之端也。既乱而复治,则又如其初。故于蛊之甲曰「终则有始」。「庚」者,十干之过中,事之当更者也。始焉不善,既更而后善,故于「巽」之庚曰「无初有终」。
兑
咸,感也,而无心。无心之感,其感也真。兑,说也,而无言,无言之说,其说也至。王辅嗣曰:说而违刚则谄,刚而违说则暴。刚中而柔外,所以说以利贞也。刚中,故「利贞」,柔外,故说亨。
习,鸟数飞也。朱子云:习,谓熟之于己。讲而不习,徒滕口说,其于身心也奚益?
张子云:初九以阳居下,无所比附,出门同人,行自信者也。
程子曰:九二刚中之德,孚信内充,虽比小人,自守不失,故曰「吉悔亡」。三、上皆阴质,以说为事者也。六三下比以为说。上六之引兑,引三也。刘牧曰:兑体趋下,是也。上之引三,意在同恶相济,以剥君子,故象曰「未光」,犹云其心不可知也。
涣
「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以二、四言。「王假有庙」,以五言。王者欲聚天下之涣,必先自聚其心在中,则鬼神可通,而况于人乎?「利涉大川」者,君臣同心以拯涣,是乘木以涉川,故曰「有功」。不然难免冯河之溺矣。九二以刚在险中,与初同力,虽可以济涣而未大。六四、九五为涣之主,君臣同心,何涣之不可济乎?上九居巽之极,处险之外,逖出远害,而六三独与之应,仅能出险,不足以拯天下之涣,亦其才不足也。
古注「涣其血」为读去,「逖出」为读逖,远也。熊南沙曰:凡在险中者,贵乎出险。在险外者,戒乎入险。三、上之别也。
节
中正以通,通则不苦,所谓缘人情以制礼,天下万世共由之,如天地节而四时成,九五之甘节是已。
丘可曰:「节」,六爻以当位为善,不当位为不善。
来知德曰:诸爻之节,节其在我者。九五之节,以节节人者。
张横渠曰:王弼于此「无咎」,又别立一例,只旧例亦可推行,但能嗟其不节,有补过之心,则亦无咎。
吕仲木曰:「甘」言中也,数度德行,自是而剂定矣。安言顺也,承五而奉行之也。来知德曰:易以福祸配道义,而道义重于福祸。故大过上六曰「无咎」,而此曰「悔亡」,见理之得失重于事之吉凶也。
崔仲凫曰:节者,有分限而不可逾之名。在学则约情寡欲以养德,在政则作制明禁以齐民。然恊诸义,合于中,可常不厌。履,礼也,而用兑。节,约也,而贵甘。此圣人之中,万世由之也与?
中孚
朱子曰:伊川云「中,虚,信之本;中,实,信之质。」一念之间,中无私主,便谓之虚;事皆不妄,便谓之实。不是两件事。「孚」字从爪从子,如鸟抱子之象。盖中所抱者,实有物也。杨诚斋曰:议狱者,求其入中之出;缓死者,求其死中之生。若元恶大奸,不在是典。故四凶无议法,少正卯无缓理。
熊南沙曰:「鹤」,泽鸟,二阴位。「子」与「尔」,指三。三之「和」与「靡」,以与二同,兑体也。六三之「得敌」,得四也,与艮敌应之敌同。三阴不中正,下比于二,而上比于四,故不能自主如此。四舍三比五,有二马而亡其一,故象以为「绝类」。「上类」谓三,上者,五也。三、四本阴类,六三自以为得匹敌,六四守而不与三比,是绝其类于上也。五之「有孚」,孚四也。中孚之主,当使万邦作孚,而专取六四,四能绝类,盖正人也,故五得「无咎」。上六穷上失位,信而不由中,有翰音登天之象,故「贞凶」。九二在阴而子和,上九飞鸣而登天,其道盖相反也。横渠曰:上处中孚之极,不久将变为小过,故小过之初曰「飞鸟,以凶」。
卦惟二近阴而相比,故三谓四为「敌」,四谓三为「匹」、为「类」。三得敌而不能自主,四能亡匹以从上者,正与不正之分,且三说而四巽也。程、朱二先生以上为敌,以初为匹,阴阳相求而相应,非其义矣。
王应麟曰:月几望者,在大畜之上,以抗阳,故「凶」。在归妹之五,以应阳,故「吉」。在中孚之四,以从阳,故「无咎」。
小过
崔仲凫曰:「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谓四阴。「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谓二阳。
王辅嗣曰:过而得之,谓之遇祖始谓初,妣者居内,履中而正,谓二。六过初而履二位,故曰「过祖」、「遇妣」。
熊南沙曰:艮、震皆一君二民之卦,二居中得正,以承九三,三者艮主,二之君也。
又曰:卦名小过,谓小者过,大者不过,故九三、四皆曰「弗过」。崔仲凫曰:二、五,中也,圣人教以处过之宜。三为二阴之主,故「凶」。四居二阴之下,故「无咎」。九四而曰「弗过」,遇之者,君子待小人之恭。上六而曰「弗遇」,过之者,小人凌君子之横。
「防之」者,防下之二阴也。「往」者,往而从上之二阴也。俞氏曰:此爻皆以两字为句。
六二之过,过初也。上六之过,过四也。阴可过,阳不可过也。故二曰「无咎」,上曰「凶」。九三、九四之弗过,所谓「不宜上」也。阴过之世,君子居下,犹可以自全。过之,则小人必百方害之矣。故三曰「防之」,四曰「遇之」,示之以处阴之道也。「穴」,阴之所居也。阴盛阳微,而不能成雨,能弋取之,则阴过之祸消矣。曰「弋取」,见小人之道盛,而取之不可以骤也。东汉之谋诛阉竖,非弋取之道矣。
既济
王辅嗣曰:既济者,以皆济为义者也。小者不遗,乃为皆济,故举小者以明既济也。曳轮进也。孔氏疏云:言其劳也。既济之初九,未济之九二,皆曰「曳其轮」,其才足以进也,特所处之位不同耳。故既济之初,虽至于「濡尾」而「无咎」。若未济之初六,不度才而妄进,鲜不溺矣,故曰「吝」。
杨敬仲曰:「𦈡」,子夏作𦈡,即襦字。内则言孺子之礼,衣不帛襦袴。说文云:「襦,短衣也。袽,衣破败如茹也。」
崔仲凫曰:六四盛极而衰美,𦈡为敝袽,其曰「有」者,言其必然,终日戒,则盛可保矣。来知德曰:「杀牛不如礿祭」者,言当既济之终,不当侈盛,当损约也。杨敬仲云:西邻之时,守以损约,故终受福。卦初言「尾」,上言「首」。遁之初亦曰「遁尾」,犹言首足也。「濡尾」犹可以济,「濡首」则不可以济矣。未济之「饮酒」「濡首」,犹云沈湎也。程、朱二先生以未济卦词,而于两卦之爻词通以狐解之。至于「饮酒」「濡首」之语,则不可通矣。
未济
崔仲凫曰:未济者,盖有待也。戒于征而蓄全力,可以涉险。吕仲木云:未济虽征凶也,而有涉川之勇,斯免矣。李卓吾曰:一伐鬼方也,在既济则宜勿用,而防三年之惫;在未济,则宜震用,而幸三年之赏。既济戒生事;未济喜有功也。
吕仲木曰:光,在身者也;晖,在政者也。故致恭以下贤,王公之光也;得贤以成治,雍熙之晖也。故光者,贞之实;晖者,光之茂。
来知德曰:文明即君子之光;中虚即有孚。崔仲凫曰:晖者,日中之气。周易札记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