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
易纬稽览图卷上
汉 郑康成 注
推天元甲子之术:
置天元已来年数,以六十去之,不满六十者,以甲子始数筭尽之,上所得之日,即生岁之卦。诸变皆如卦。十所年岁月朔日辰直子日者,即主今月之卦。今日辰直五子之日,即是今日之卦也。诸改变异,并与岁同。占。至岁之卦,当随太岁而移之。行一子,终则反始,无有穷也。
年至今,随己亥三十六年矣。
推易天地人之元术:
先置天元太初癸巳元年,一百九十万八千八百五十三岁,乃始太初元年已来载数,至所求年岁上,以六十除之,不满六十者,以从甲子所数筭尽者之上,即今岁用事。
已上写出一纸本经,易纬无之。此于三备上录出,以广本耳。其所写三备,并从前立卦者,皆不写,以缘此本有,更不能再出,故此本两存耳。从后即是易纬本经,非三备所有也。
易天地人道元至宋元嘉元年,一百九十万六千三百八十算外。从元年至今大唐上元二年乙亥,又积三百三十八年。
按:以上推衍天元岁数,乃后世术士所加,非易纬本经。据冯椅引中兴馆阁书目,有李淳风续注易纬,其一推天元甲子之术,其二
推易天地人之元术,与此相合,疑即出淳风续注本也。原本此文与「甲子卦起中孚」句相连属,乃传写淆混。黄震日抄谓此书「言至今大唐上元二年乙亥卦起中孚」,亦误连正文读。盖南宋写本已然。今退二字书之,以别于正文。
甲子卦气起中孚。
卦气,阳气也。中孚,卦名也。中者,和也。孚者,信也。经言「中孚豚鱼」,言庶人养也。举庶人言之,其所养微也。言微阳生于坎,而为雷声,尚未闻于人,而知于律历俞助作也。若言天子出耕,诸侯当而耕也,故以言之气。按:后汉书郎𫖮传注引此文作「卦气起中孚」,原本脱 字,今补入。又注文自「雷声尚未闻于人」以下,文义与上不合,似非本注。据郎𫖮传注所引「甲子卦气起中孚,六日八十分之七」二语,本连属成文,而此本后文「阴还雨,阴威色」注内「阳生于坎,气尚微」云云,皆言卦起起中孚之义,与此注「所养微」云云词义符合,当为此注原文无疑。其下即与「六日八十分之七」句相接,「太阳一二」云云,恐亦非本经次第。盖旧时传写错互,遂并正文而乱之。今既无别本可证,未敢厘定,姑仍旧文,而附识所疑于此。
太阳一二以上自雷,雷声。
太阳谓一月大壮。一二者,阳爻在上,雷声盛闻于人,得自雷。其卦中是消息,臣强君弱,雷从解起之。按:此文自雷,雷声义不可通。而郎𫖮传引孔子曰「雷 始发,大壮始,君弱臣强,从解起」。与此注相合。疑正文亦有脱误。
当雷不雷,太阳弱。
春分之后,当雷不雷,君弱于道德也。 按:此文亦郎𫖮传所引。
不当雷而雷,太阳弱。
秋分之后,不当雷而雷,此君弱干度,诛罚不行,邪臣跋扈于下,阳气放泄,则雷冬行乱,冬伤阳也。
不少阳为雷,上侵之比也。
离卦九三用事而雷,臣欲侵其君之否也。 按:正文「不」字疑衍文。
先白乃当雷,
至秋分,日色先白,则知秋分后必当雷。不雷者,刺其君。春分之后雷,秋分之后不当雷。若反雷,必逆也。
降阴下迎,阴起合和而阳气用,上薄之,则为雷。
阳气,风也。
雷有声,名曰雷;有光,名曰电。
按:此句旧本混入注文,今订正。
迎阴独起,阳上薄之,其电炎炎也,漫漫也,其电淳淳也,
此君臣不和之象也。
阴阳和合,其电燿燿也,其光长而雷殷殷也。
此君臣道和,谓三气合也。三气者,降气下迎,阴气起,风气上薄之,和合电为之雷空虚,有贤人之当其实者也,故曰殷殷也。 按:孙㲄古微书引此文作为「电𪸩𪸩也」,未详所据。
非太平而杂卦,以其度效一辰则可矣。
杂卦:九三、上六决温,九三、上九微温,六三、上九决寒,六三、上六微寒。曰七分中一辰效则可也。 按:「九三上六」,旧本作「九三上九」;「九三上九」,旧本作「六三上九」,今据后注文改。
唯消息及四时卦当尽其日
寒温之气,消息尽六日七分,四时七十三分也。
太平之时,太阴用事,
谓从否至临也。
而少阳卦当效时至,则于效分上一时。
杂卦用事,至于三爻三初,九三、上六决温,九三、上九微温,临分上辰也,衍。按:注「三爻」下「三初」二字疑 文。
非太平,以其卦分效则可,
以其六日七分一分效则可矣,
未可责时至立效也。太阳用事,
谓从泰至遁,
少阴卦爻亦如之。
杂卦用事,效六三、上九决寒,六三、上六微寒,亦如效少阳也。
凡形体不相应,
形谓白浊清净,可得而见,故言形体者,以身体寒浊也。不相应者,温不清净,寒白浊也。
皆有其事而不成也。其在位者,有德而不行也。
德者,帝王之道。其在位者,废而不行,故不相应之道也。
有貌无实,
白浊清净效,寒温不效,此佞人之类也。
有实无貌,
寒温效,白浊清净不效,此贤者之类,屈道仕也。
故言从其类也。上为貌也,寒温为实。
白浊清净,其上貌寒温者,是为实。
温为尊,寒为卑。
温喻君,寒喻臣,君当施生,臣当奉命,尊卑等也。
故尊见卑益自尊,卑见尊益自卑,则寒温决绝矣。
九三应上六,六三应上九,则寒温决绝可知。
两尊两卑无所别,
君臣道卑,不能相使,
则寒温微不绝决。
六三应上六,寒不绝决难别知也。 按注「六三」,原本作「九三」,今据后注文改。
阴阳升,所谓应者,地上有阴,而天上有阳曰应。
六三应上九,寒相应,寒温白浊
俱阴曰罔。
六三应上六,两阴无相见之意,故无应者,天欎然而罔也。
地上有阳,而天上有阴曰应。
九三应上六,阴阳相应,清净寒温。 按「地上有阳」十一字,原本混入注文,今订正。
俱阳曰罔。
九三应上九,两阳无相见之意,曰罔。罔故为亡也。
小畜乾位比,
比九三阳爻,故言比。
然息之卦当胜杂卦也。
九三俱当温,乾之温当有不效者,至冲事发矣,盛气行也。何以夷狄来朝?消息效,四时效,乃来朝也。一曰少阳卦不效为水太温甚者为旱,为秋荣冬雪。少阴不效为旱为贼,为兵。虽消息及四时卦效,各尽其日。息卦主禄,消卦主刑,四时四方主刑兵,故曰左右前后字,按后文上有「阴百二十日为雨注内胜小畜温也」五, 似当为此处本注,而错入彼注者。其自「消息效,四时效」以下,乃论卦效之验,与正文不相应,似又当在后文「左为右,前为后」之下,而简错在此也。
降阳为风,
上九用事,卦效后一百二十日降为卒风。其不效也,后九十一日降为灾风。天恶气不得上天中,九十一日为灾风。其阴不时,卦四方生形也。故曰:降阳必为其风 按:注文「其阴不时」句疑有脱误,「生形」疑当作「主刑」。
降阴为雨,
上九用事,卦效后一百二十日降阴为雨 按:注上九用事,「九」疑作「六」。
升气上,降气微,
君弱臣强,不得以时升降。升气喻君,降气喻臣也。
是故阳还,其风必暴;
君弱臣强,君令不得行,降气积后一百三十日内,阴得同类并下,故薄,故必暴也。
阴还,其雨亦暴;
臣强君弱,君泽不得行,降气道积后一百三十日内,得同类并下,故薄也。一曰升降气为阴阳卦,升于九三,六三寒温过,暴疾起时,降气而上也。降气盛至十日、七日,近三日、四日。其降也,有鸣风之文,发屋折木之风,是一百三十日,故曰还也。 按:正 「还」字之上,原本脱「阴」字,今据后文补入。
降阳之风,动不鸣条。
动摇。万物,和适,不迅疾鸣条也。
降阴之雨,润不破块。
润泽和适,不疾沛破块。四按:孙㲄古微书引此文,与「降阴为雨」句相属,疑以上 语本俱在「降阳为风,降阴为雨」二语之下,或有倒简耳。
还风者,善令还也。
还,暴也,君出善令。盖者,若百姓君弱臣强,还而不行,阳气道积,不以时降,后得同类并下,故暴也,故曰令还也。
阴还雨,阴威色。
还,暴阴。阳生于坎,气尚微,寒温未知,万物变形,律气先得中孚卦气,乃信爱而养之,故言卦气起中孚也。 按:正文「阴威色」疑当作「阴威也」。又注与正文不相应,俱应为简首「卦气起中孚」句注文。盖因「阳生于坎」四字相近,错误在此,而反佚其本注耳。
六日八十分之七
六以候也。八十分为一日。之七者,一卦六日七分也。 按:自此文以下至「左为右,前为后」,皆论卦气之法,应依汉书注所引,与「卦气起中孚」句相从。卷中错简颇多,今但随文致疑,未敢擅改。
而从,
从得一卦,
四时卦十一辰余而从。
四时卦者,谓四正卦坎、离、震、兑,四时方伯之卦也。十一辰余者,七十三分,而从者,得一之卦也。
坎常以冬至日始效。
坎,北方卦名,微阳所生,卦效为夷不侵以温效为四夷来侵也。
复生坎七日。
复卦各生坎七日。复时一阳生于阴之下,阳气交,故经言七日来复,一正之者也。
消息及杂卦传相去各如中孚。
消息六日七分,四时卦七十三分。
太阴用事,如少阳卦之效也。一辰,其阴效也。尽日,
大阴,谓消也。从否卦至临为太阴。杂卦九三,为少阳之效。杂卦九三,行于太阴之中,效微温。一辰,其余皆当随太阴为寒,其阴效也。尽日,为杂卦六十三,行于太阴中,尽六日七分也。原按:正文少阳原本作少阴,一辰 本一阴,今俱据文改正。
太阳用事而少阴卦之效也,一辰其阳也,尽日
太阳谓消息也。从泰卦至遁为太阳,杂卦六三,行于太阳之日中,效微寒一辰其余皆当随太阳为温效,尽六日七分也。 按:注文谓消息也,「消」字衍。又微寒原本作「微阳」,今据文改正。
消息及四时卦各尽其日,
消息尽六日七分,四时尽七十三分。
卦身效弱也。
五弱于道德,
四时卦身效为兵,
以寒侵为兵气所起,兵所致也。以温为夷狄相攻之道也。
左为右,前为后,
东方为左,西方为右,南方为前,北方为后。一百二十日降为卒雨,其有阳一百二十日而风。谓上九用事后一百二十日降为卒风。 按:注中一百二十日以下云云,俱应在后文「上有阴百二十日为雨」句下。彼注中「上六用事后」五字当在此注「二百二十日降为卒雨」九字之上。自「其有阳」至「而风」十字,复当为正文,「谓上九」至「卒风」十五字复当为注文。疑传写者以后字文相同而错误在此,又混正文入注,遂不可辨耳。
诸卦气温寒清浊,各如其所。
诸卦,谓六十四卦也。气谓用事所当效气。温寒清浊,各如其所者,九三、上九清浊微,九三、上六当温,其微白浊,故名各如之其所也。说寒则当白,浊则净消,此四时气候也,各当得其正也。
侵消息者,
温卦以温侵,寒卦以寒侵。
或阴专政,或阴侵阳。
阳者君,阴者臣。臣专君政事,亦阴侵阳。臣谋杀其君,亦阴侵阳也。 按:【【【后汉书】】】郎𫖮传注引此文作「阴专政」,旧本讹「阴」为「阳」,今据改。
侵之比,先蒙。
蒙之比非一也。先蒙者,臣将欲侵其君,乱气而起,雾冒之,故先蒙内。按:陆德明释文引稽览图云:「无以教天下曰蒙。」今本 无此语,或即此处佚文也。
三则震
消息比三卦,蒙尽六日七分,则震者,地动,阴正蒙也。阴不静,臣气盛,故地动,故曰三则震。
专政者,言阴为之,虽正不得专也,犹当归之于阳。
臣当为而后为之,复行之也。
专之一则震,
臣专君政,甚则非其必待三也,一则震矣。甚者一卦六日,以寒阴,加以还风而温,蒙侵消息后九十日,则震还矣。以风雨止时为期,
侵甚则蚀矣。其加寒温
食,非必待三时也,一侵则食矣。其加温寒,谓春夏寒大过,秋冬温疾风发屋折木,太阳无光,有影无形。正按:「侵甚则蚀矣其加寒温」九字当为 文,原本混入注中,今订正。
原其剧易,
一则震,一则蚀。易乃三震三日乃蚀,故曰:「原其剧易之道也。」
贼阴逆𫕥者霜。
贼阴者,言人忍坏,贼治人也。逆者,非其时。𫕥者,从上也。霜者,霜以非时杀物,无霜而杀物,亦贼之阴,
故阳虐之,应旱𫕥霜以杀万物,万物终岁不复生。
君行暴虐,诛杀暴罪,天应其行,旱霜杀万物,则终岁不复生也。虎按:「虐」,原本讹作「唐」,注中又讹作, 今并据文改。
阴假威之应,亦旱𫕥霜而杀物。
假威者,言君使臣按问,则臣反假君威而杀之心也。天应其行,亦旱霜杀万物。不言终岁不复生何?庶几君能觉悟诛之也。君所杀,下无复望,故言终岁不复生也。 按:「心也」,「心」字疑衍文。
至𫕥霜时,根生荣不死,
至九月剥用事,时当𫕥霜杀万物。今不𫕥霜,万物皆复荣不死也。
斯阳假与阴威之烈责,阴假威诛,
按:「责」字疑「贼」字之讹。
而阴不能诛。好行大虐,则旱𫕥霜;好行小虐,则水害物。离各如之。
按:「离」字疑当作「杂卦」字。
当霜𫕥者,法废
九月剥用事,当𫕥霜杀物化成,今不𫕥者也。
阳无得则旱害物,阴僭阳亦旱害物。
按:后汉书郎𫖮传引此文「得」作「德」,盖「德」、「得」古字通。又「阴」字原本讹作「阳」,今据传文改正。
观其政以别之。阳之以木为灾也于春夏,水而杀万物,阴作之以水为害也于秋冬,降阴不行,
君施不行,
而迎阴独起为雨,雨少必杀。旱异者,旱之而不害物也。斯禄去公室,福由下施,故阳虽不施,而阴通行之,德以成物也。水异者,而不害物也。
按「水异者」下,据文疑脱「水」字。
斯阳欲诛而不能,故降阳不时雨。并,合也。降阳见南,迎阴见北,北不能雨,白直黑而后雨,或先迎而后降。阴不下时,迎阴不起,承阳迎阴气。久阴不雨,乱气。云之起也,观本所起卦,人为之。
按此气本从何卦起,所从起卦,人所为也。降云之阴,君谋臣之阴;迎云之阴,臣谋君之阴也。
太阳,霓出地上,少阳时并而声微,
太阳,正月泰卦。霓出地上者,阳散始出,霓与地平,少阳得时并而当雷。少阳谓泰卦也,用事于正月。泰气得用,并臣强作威者,使临作反,皆盗贼诛杀暴罪,威行于下,君得不降。气道积以时降,后得同类并下,故暴。
其入消息日围。
杂卦用事,以风雨若寒温入消息卦,一二分,一二日尽后见此前后,名曰「求」。杂卦用事,以寒温若暴风雨,径出入消息卦,一二分,若一二侵,径出消息下□杂卦名曰「陵」。此皆臣侵之象。渐也,先犯之,君不觉悟则围,君复不觉悟则侵,此臣威令行也。气所发,陵所止,共谋者也。气消息卦中出历杂卦名曰「乘」。及诸侯卦以寒温风雨而尊卑侵相乘,皆如此,故曰消息日围也。
观本所起卦,人为之。
观寒温若风雨,本从何卦所起卦,人为之也。
一则围三年
一围后消息常不效,三年则日蚀之兆也。
以风雨济止时为期,
昼止则昼蚀,夜止则夜蚀。曰按「济」即「霁」字。周礼太卜注引洪范济曰圛。
昼则为蚀既,暮则为星亡之蚀。
昼不蚀既,暮不星亡,不能成灾,为异而已矣。
三则围,
三蚀三既。若三星亡,则围者亡,已灭之象也。河出图,洛出书,更有所命也。
还风雨,起消息,则阳诛罚妄
还风雨起于消息卦中者,君妄诛罚无罪。
消息居卦中,卦而已不分则他卦为之。
还风雨自居卦分中,则君自所为也。出即分他卦,人教君为主消息所为,无害物也。卦人教君为之,则风雨害物,以此别之。一日还风从公入消息者,臣率君为非也。从消息入侯卦者,君率臣为非,上侵下侵等卦。今按正文「息」字上,据注当有「消」字,原本脱, 补入
上有「阴百二十日为雨,
上六用事后胜小畜温也」语。按:此与上下文不相类,注中「胜小畜温之」 义亦不伦。今核其文,与上「左为右,前为后」注内「二百二十日降为卒雨」云云词义相连,盖本为一节,错误在此,以致首尾舛互。当为:正文云:「上有阴百二十日为雨。」注云:「上六用事后,一百二十日降为卒雨。」又正文云:「其有阳,二百二十日而风。」注云:「谓上九用事后一百二十日降为卒风。」文意明白,自无可疑。又注内「胜小畜温也」五字当属前「小畜乾位,比息之卦,当胜杂卦」。注内之文错出于此。
别相侵则一实气,不以猊。
寒温为实,白浊清净为貌,别相侵以白浊清净也。
有实无猊,屈道人也。
有寒温无白浊清净,此贤者屈道仕于不肖之君也。𫖮按:「屈道仕」三字原本作「属壮」,今据后汉书郎传注所引文改正。
有猊无实,佞人也。
有白浊清净无寒温,比佞人以便巧仕于世也。贤者有美道,上屈不肖君,但无实气效耳。佞人无美道可以便巧仕,故但猊气效之。注按原本注文「便巧仕」下脱「于世」二字,今据郎𫖮传增入。
消息无为屈,故无效也。
消息至尊无上,但效寒温,不效猊气也。说消息上无所屈,但猊皆相应也,故无猊矣。
剥,阴气上达,𫕥霜以降。
剥,九月之卦,阴气上达于五,霜始降,副杀万物。
寒气以杀,万物成刑。
寒气当杀落,万物岁成熟,其长大而刑之,万物成也。
不至则太阴不强,霜不以时降,万物必有不成刑者,则有伤年之灾。
此君弱,刑罚法度废不行之象也。伤年者,伤霜当伤生物也。一曰:太阴不强,则其日蚀;微,则其旱为霜。发于冲日,其无赤,但霜相按:「霜不以时降」以下十九字,与上文「𫕥霜以降」云云 对,当为正文,原本混入注中,今订正。
十一月微温比十月
十月。离卦:九三、上六效温如十月之气也 按:「上六」当作「上九」。
其决温比九月
九三、六二效温如九月气 按:「六二」当作「上六」。
三月微寒比二月,以决寒比正月
三月。杂卦:六三、上六微寒如二月之气。六三、上九决寒如正月之气脱按:原本正文「微」下 「寒」字,今据文增入。
冬至之后三十日极寒,
三十日后大寒,过正 为实。
夏至日之后三十日极温,
三十日后大温,过正为实。
仲春之后微温,却三十日。
仲春者,春分也。
决温却六十日,
至夏至也。微者则知于身,决绝者可知上按:据注,决温 当有脱文。
冬寒过甚,有所害,亦贼阴也。贼阴亦为围蚀于正阳。
蚀者,月蚀,阴侵阳,臣杀君之应。正按:原本「贼阴」俱作「则阴」,今辨讹改
正。阳者,二月至四月,阳气用事时也。三月之末,四月之本,
于是蚀日者,世子所杀也。
或二月之末,三月之末,四月之本,
于是蚀日,人君所杀也。蚀必以怒上者,伤君;蚀于下者,伤民下也。
蚀日月相薄之日在前后,各乡阴之地侵之,或不从阴所来者,有行事师不载。太平时,阴阳和合,风雨咸同,海内不偏,地有阻险,故风有迟疾,虽太平之政,犹有不能均同也。唯平均乃不鸣条,故欲风于亳。亳者,陈留也。
按:自「太平时」以下,隋书王劭传引其文,原本以「太平」二字入正文,而「时阴阳」以下俱混入小注,今据劭传改正。又「亳者陈留」,原本作「亳有陈离」,今亦据王劭传改正。
虫食木实曰高,
谓食木颠,
斯割下啖上之异。食心曰内,下比掩恶,适足以害民。食外曰莘,食下曰根,斯教令烦扰,不任职也。以政别之,
各以虫所居,别知其吏文。按:此九字当为注,原本混入正, 今订正。
非真而直。
按:此四字疑有误。
虫子生人,畜生人也,其非人也,必害良臣。
爱命者,小人也,故必害良臣也。虫子生人者,言阴以更生阳,其非人也者物。虫子生人,支体有不具者,若人生六畜物也,然必害良臣,犹紫夺朱正。按:虫子生人者以下当为注,原本混入 文,今改正。
噬嗑反则有口实之变,治道得,则阴物变为阳物,
葱变为韭。亦是引按:隋书王劭传此文,又引郑康成注有此六字,原本脱,今补入。
其反也,则阳物变为阴物,祐断复生,若以死象生。
按:汉书五行志引京房易传有「断枯复生」之语,则「祐断」当作「枯断」。
苇生不过一岁,竹生不过四岁,他物比之,竹苇九禁,为人辟也。木知比也。
按:此四句当有脱误。
日食之比,阴得阳。蒙之比也,阴冒阳也。
蒙,气也。比非一也。邪臣谋覆冒其君,先雾从夜昏起,或从夜半,或平日,君不觉悟,日中不解,遂成蒙;君复不觉悟,下为雾也。入按:此注文见于后汉书郎𫖮传注内,原本全脱,今补。 又原本正文脱「日」字、「阳」字,又「也」字讹「耶」,「冒」字讹「谓」,今并据郎𫖮传注改正。
黄之比,知善不举。青白之比,疑也。黑之比,不掩恶也。白之比,弱也。赤之比,色元也。
按:「元」字疑误。
霓之比,无德以色亲也。
霓,邪气也。阴无德,以好色得亲幸于阳也。 按:后汉书杨赐传引此文称中孚经,又引郑注云云,原本全脱,今补入。
震之比,阴不静。风逆之比,阴假作也。旱之比,阴潜阳起也。寒燠之比,乱水比,阴赏诛逆。𫕥霜之比,阴假威。雾之比,阴乱阳。
臣乱其君政事。
黑一日,黄满五日,赤三日,
皆太阳色,蒙亦然也。
过乃为异象,八十二日变下为青白雾。
白者,象物气白也。青者,象幼杂任事,象于消息者。一日后六日雾,极六日为三十六日。雾杂,卦各以日,
君不觉,后七十二日变为赤黄,君复不政,三年蚀于正阳,
二三四也。入按:「君不觉」三字,原本混 注文,今订正。
蚀一辰。
蚀者,日;蚀辰者,辰开
寒燠水旱一时,风雨逆,𫕥发旬中。象者,气也。象气起而太阳强。而明者,阳觉寤,其危悖辱异乃行。黄之色悖如曲尘,白青之色如缥。
太阳色白青,状如缥青也。 按:原本「如缥」上脱「色」字,今据文增。
黑之异,在日中分分也。
黑色分分在日中,恶见。臣有戒杀,君不过三日。 按:「分分」疑当作「雰雰」。汉书五行志「雰气寒」是也。
白之色,白而不照,其色悖。
太阳白无明,但阳体存悖。悖状如废。
赤之色,𪸩𪸩也。
太阳色无明,赤然,但体在赤中。
赤不过为疾病。其色明者,无能也。霓者,气也。霓气起在日侧,其色赤青白黄,在日旁。震者,地动也,
阳不静之象。
风之为异,东西南北嘿无度。
按:「嘿」字疑有误。
其逆者,触也。水者,雨也。雨或不生。寒者,非其寒也。燠,温也,其时节温也。逆𫕥者,旱霜。一曰:贼阴也。雺者,雾也。一曰:久阴不雨,雾之比也。阳感天不旋日,诸侯不旋时,大夫不过期。
阳者,天子,为善一日,天立应以善;为恶一日,天立应以恶。诸侯为善一时,天立应以善;为恶一时,天立应以恶。大夫为善一岁,天立应以善;为恶一岁,天亦立应以恶。一说云:不旋日,立应之。不过时,三辰间;不过期,从今日至明日也。阳即指天子也。 按:后汉书郎𫖮传引此文称中孚传,又引郑注云云,原本全脱,今增入。
凡异所生,灾所起,各以其政。变之则除,其不可变,则施之亦除。
改其政者,谓失火令则行水令,失土令则行木令,失金令则行火令,则灾除去也。不可变,谓杀贤者也。施之者,死者不可复生,封禄其子孙,使得血食,则灾除也。原按:郎𫖮传注引郑注有此文,原本全脱,今补入。又按: 本「政」讹「卦」,「除」讹「阴」,今并据郎𫖮传注改正。
禄之除也,无以成,三必败。或不改不禄而灾曰除者。
按:以上文有脱误。
观本所起,以知存亡。
有此灾异不改禄,三不禄,天更光明,阴阳和,列星不失度,乃贤者时政也。明天之意,去此卿来者常,故得政,卦人存;常不无失者,卦人亡。 按:此注文有脱误。
于中录、 于七经。
按:黄震日抄称:「通卦验有于七经、于河洛之目,于理无所考。」今通卦验并无此目,其文反见稽览图,又不言于河洛,而言于中录,似是题篇之名,而义不可晓,今姑仍旧文。
乾,十一月,小君贤臣佐上,天下有作谋。九录之文,天下风雨揠禾威政。复,圣人自西北立。坤,六月有女子任政一年,传为复。五月有贫之从东北来立,大起土邑。西北地动,星坠阳卫。
按:隋书王劭传引此文而为之释曰:「坤,六月者,坤德在未,六月建未,一年传为复者,复是坤之一世卦,阳气初生。五月贫之者,贫之当为真人,字之误也。」原本「任」讹作「淫」,「邑」讹作「色」,又脱「立」字,今并据劭传改正。
屯,十一月神人从中山出,赵地动,北方三十日,千里马数至。
按:隋书王劭传引此文而释之曰: 「屯,十一月神人从中山出者,此卦动而大亨作。赵地动者,中山为赵地,以神人将去,故变动。千里马者,屯卦震下坎上,震于马作足,坎于马为美脊也。」原本「月」上脱「一」字,又脱「地动」二字,今并据劭传改正。
需,四月,常从西北方进,阳来,名来公,东海移北三里,夏雨宁, 阳阴二十三日,易君三年。
讼,三月,下与上讼争,设行三月,河水不流,三有德者祀之,水乃西行,兵甲事,河十年有大水。古讼牛出,领北山东北。
师,四月,师动兵临晋,及谋于吴,兵还太山东南西北二十民死惊死生之忧,三官地动,大星下,民惊于水,元师坤下,故受流。坤师号曰「跻」,戒秋分。
比,四月,骨肉之亲争。周文王武当有女子立,六年三死。小畜,四月,多风雨,少民苦,有三牛,青三角,出东南河海之滨,杜卫侍兵之矣。
履,六月,人民清,系扁逆赏八尺二寸戒并易乐少雨,西北神绝,祝日在贵人。
泰,十月,天生死,女子用政,八九年中子要有未疵代之,兵起西北东南,三年。解,天久阴,贤赵陵为佐典,日再中,食。戒。
否,六月,天下分,为国足无贤人,政乱,大风扬名三阳,晋书山赵,秦承之,两月民尽见之。
同人,七月, 炎帝与天同光,其赵起及困未开,上守下为民贼,天下马数下山东,三年天下大乐。戒充烦,戒之,六年雨未,黄龙下东北。
大有,四月,天下甘露,神雀出咸阳,名上百兽,官抚其上。安谦,十二月,地大喊列名。肥,西南有壤坏山侵道,大通,天均光,三日,去,有兵,一年死,女子家。
豫,二月,天气神龟出室,三牧侯一年,东海济南垣上戊己莫见,九曹政不均,三出。
随,二月,四年天下地中有雷在王庭,国家大惊,易君。如有出虫在市中,白虹贯,日蚀三。
蛊,四月,六年二月,有外国来见神于国王,以杀名臣,见其年并禹折木,疾水兵西方。临,三月,三年兵谋阴言从事南阴池是头,后有冲骨,西方名牧卉夏属。
观,八月,外国从西方来,龙物王吕女,后大乱,受法乘马,天下皆伤。大风,女子贵。
噬嗑,五月,小人任政,狱讼象,众兵大行备矣,至二有名尸尸。
贲,八月师国家本吕上二月死,有神往来,王合神兽战下东海。剥,九月,小人复君子,三年大道 通,丁正吉,东北西南。复,十一月初气,元有年死君,二年小邦王为正月,六年大得削王复及国,其祠武夷,天下临不雨,九月解。旡妄,九月,天下无云而雷,三十日之外雷行,夜从西南正东北位。济邑有中国,周用上宫武在第。
大畜,八月,天德明,王侯人去城,十二年天下大昌,女子立政,三年去此地,大神兽来见至堂,三年大兽出东北台邑、河邑。颐,十二月有君王自敌,三年葵邱兴临养民年西南有怀山立三国去禹高官,故遗人马生角,六年三日并出。大过,十二月,子旡下父去死东野泽海滨,若坏,在咸市众民西台上地中,及年天下忧众死者。
习坎,十一月,不冻,二破燕坏齐,小国外不节,贤人于西来佐王,年之大昌。
离,五月,天下大旱,女子淫,男子淫,各持其兵外乡,三年尽,小儿出,十二年合乡邑在南西端仓邑。咸,五月者,天子去,小人老,是得天下之元,易官西南华为重,重代六年昌大维来见。
恒,六月,小人胜君子,夺其爱,六年天下魁若代成曰乌卬郡鸣邑上,是年百川及行尽不通。遁卦。
「大壮,三月,小人用事,君子夺之,女子为政九年后,后来立,五帝出。五帝出,白帝见黑山北。
晋,四月,有明搜之王喜进出用者众,天下东行西南北侯至列,先四年。明夷,十二月,赤大生属阳若,阳若在邑东百三十里,五帝弟中国生大拔,七月,大水出其下见。
家人」,五月,小家子出之井山之阳,宗室乱,孤人刑冠政堂当生蓬蒿,四年复。
睽,十二月,始王易服邑国子南大淫,四月,大行殊高阳,元武王之起南方。
蹇,十二月,大鸟在蛟龙戏深渊北,王天下,命生元武,乐三大山变易。解,二月,大旱,下民东北邱台,二年元受易,刑名嗣绝三年王嗣民司无名,民思。
损,十二月,兵贼重,三年自与天下小逆流,大鸟下其邑。天蒙北背白出西北方。
益,十月,上下相益民年,天下疾,龙起邑东南维,北军山东于上,大风坏屋。
夬,五月,天下四月人生在邑北,替邑城南水上,江河逆,三月小人用事。姤,五月,天下女尽堂正一女五夫,王家淫,天下不治,三年。
萃,九月,天下聚众相谋,兵起,车驰人骤,来人西方白色,天下昌,其见阳生堂下。
升,十二月,女子守十年,下邑东北来,立易变政治,天地有心,士众贤争养不死,二侯三人,女子杀之。正北左行第一
困,九月,小人来,君子去,小国破,贤人亡,兵行诸免之生六年不义,血兵刃,小起东北,取立死。
井,四月,水众通出地凉,东兵河梁大名把在北方,白怀绝爰汉家祸。
革,六月,五榖伤及草木,旱热,赤地千里,大官炊火。
鼎,五月,吴人君,天与延年齿,东北中庶人王,高德之。震,二月,大海濯地,至水之洫于上度,得起天年,女立政八年。
艮,十二月,君臣仁,兵行,三月地动,其年旱,有人从东北来,长眉偻周郑。
渐,二月,有侯少仁强有外兵,四方不死,地变,有大鸟东南归。
归妹,十一月,成威立王,二十七妇及小国,与神水芒,成汤兵。丰,空无人,大忧死,小人无兵革。
旅,伤旱忧,秋冬旱,兵忧死。泰。
巽,四月,春生火,风折木,伤五榖,风死,秋风死。
兑,八月,立秋,女子荣,其家蔑,大将养任,易君,二世夷,四图来归,偏水大出,东同齐,南不分。
涣,五月,有诸侯离邑为民,欲得将兵,水,复旱,金铁贵,高者兴。晋千邑,武侯。
节,六月,安国有恶君,天下鸟多,白兔纬拘见,天下日泉神路,天下大山出蒙之处,有移河不死。
中孚,十二月,人君之世安宁。中孚,女子乱世于外,天不信,地数动,中国祖绝嗣,上君惊于兵,北夷卫隗。
小过,正月,小过洫于中,兵起于夷南,故邑牛牂归,乡侯不胜,是年有大水,死王三人,东北大动,昼昏日再中,北方有贵人子走于纣。
既济,九月,年大水,地临,三年不绝,六世多血。
未济,有故都破,水国来兵,四年九月,有分国阳殊邑。
按:以上依六十四卦次序,各为之辞,盖即毖纬之文,语多艰深不可晓,而讹脱尤甚。据王劭称「贫之」二字为「真人」之误,则知自隋以前,其书已有差错。今既无别本可证,姑仍旧文录之。
钦定四库全书
易纬稽览图卷下
汉 郑康成 注
小过蒙益渐泰,寅。
需随晋解大壮,夘。
豫讼蛊革夬,辰。
旅师比小畜乾,巳。
大有家人井咸姤,午。
鼎丰涣履遁,未。
恒节同人损否,申。
巽萃大畜贲观,酉。
归妹无妄明夷困剥,戌。
艮既济噬嗑大过坤,亥。
未济蹇颐中孚复,子。
屯谦暌升临,丑。
坎六、
震八、
离七、
兑九。
已上四卦者,四正卦为四象。每岁十二月,每月五月,
按「月」字当作「卦」。
卦六日七分,每期三百六十六日。每四分,
按「六日」当作「五日」,「四分」当作「四分日之一」。
甲寅伏羲氏至无怀氏,五万七千八百八十二年。 神农五百四十年。 黄帝一千五百二十年。 少昊四百年。 颛顼五百年。 帝喾三百五十年。 尧一百年。舜五十年。 禹四百三十一年。 殷四百九十六年。周八百六十七年。秦五十年。
已上六万三千六百一十二年。庚戌年四百九十一年,算上。 右总六万四千一百三年,相基加二年。
按「基」当作「期」。
推轨当日 术曰:置轨以其岁之日除之,得轨不尽日每分即日之分也。
推折当日 术曰:以二十四除折数,所得,是日轨折,皆当岁之折,有余如上。
临二 十四 二十六
泰三 十五 二十七
大壮四 十六 二十八
夬五 十七 二十九
乾六 十八 三十
姤七 十九 三十一
遁八 二十 三十二
否九 二十一 三十三
观十 二十二 三十四
剥十一 二十三 三十五
坤十二 二十四 三十六
按以上三十六数,「周而复始」,原本于观、剥、坤下全脱,今补入。
震三十七巽三十八坎三十九离四十艮四十一兑四十二
巳上勾者,是勘铭轨加之,本经并无,只有单数不勾耳。○按此条乃后人标识之辞,原本混入正文,今姑存其旧,而用细字夹注以别之。
右易姓四十二,消息三十六, 六子在其数,合八十四戒,各有所系而出之。
纯德有七,其三法天,其四法地。
天三者,三六十八四。地四者,四六二十
六。十四卦策术曰:阳爻九,
以四时乘之,得三十六。
阴爻六,
以四时乘之,得二十四。
轨术曰:阳爻九七,
各以四时乘之,而并倍之,得一百二十八。
阴爻八六,
各以四时乘之,而并倍之,得一百一十二。
假令乾六位,老阳爻九,
四时乘之,四九三十六。
以三十六乘六爻,得二百一十六。少阳爻七,
以四时乘之,四七二十八。○按二语应作夹注,原本混入正文,今改正。
以二十八乘之,六爻得一百六十八。已上二数,合得三百八十四,因而倍之,有七百六十八。假令坤六位,老阴爻六,
四时乘之,四六二十四。
以二十四乘六爻,得一百四十四。少阴爻八,
四时乘之,四八三十二。
以三十二乘之,六爻得一百九十二。已上二数,合得三百三十六,因而倍之,有六百七十二。乾坤二轨数,合有一千四百四十。
他卦随阴阳爻倍之,
凡阳爻用六十四为法,乘得倍之。凡阴爻用五十六为法,乘得数倍之。 推一百九十二爻术曰:置六十四卦,折半有三十二,以六乘之,得阳爻一百九十二,阴爻亦一百九十二,合二数得三百八十四。 又法,六爻以八乘之,得四十八。又八乘四十八,得三百八十四爻也。
从伏羲天元甲寅已来,至大唐贞元年乙亥,积二百七十六万一千二百二十算。至元和年三月,二百七十六万一千二百三十一算。
按此文至唐元和年,当亦后人所加,今退「二」字附书之。
一乾
世戍初子,
坤
世酉初未,
二合折
三百六十
分。各乾
二百一十六,
坤
一百四十四。
二轨合
一千四百四十
分。各乾
七百六十八,
坤
六百六十二。
二屯
世寅初寅,
蒙
世戍初巳,
二合折
三百三十六
分。各屯
一百六十八,
蒙
一百六十八。
二轨合
一千四百八
分。各屯
七百四,
蒙
七百四。
三需
世申初辰,
讼
世午初夘,
二合折
三百八十四
分。各需
一百九十。二,
讼
一百九十二。
二轨合
一千四百七十四
分。各需
七百三十七,
讼
七百三十七。
四师
世午初午,
比
世夘初丑,
二合折
三百十二
分。各师
一百五十六,
比
一百五十六。
二轨合
一千三百七十六
分。各师
六百八十八,
比
六百八十八。
五小畜
世子初申,
履
世申初亥,
二合折
四百八
分。各小畜
二百四,
履
二百四。
二轨合
一千五百四
分。各小畜
七百五十二,
履
七百五十二。
六泰
世辰初戍,
否
世夘初酉,
二合折
五百六十
分。各泰
二百八十,
否
二百八十。
二轨合
一千四百四十
分。各泰
七百二十,
否
七百二十。
七同人
世亥初子,
大有
世辰初未,
二合折
四百八
分。各同人
二百四,
大有
二百四。
二轨合
二千五百四
分。各同人
七百五十二,
大有
七百五十二。
八、谦
世亥初寅,
豫
世,未初巳。
二合折
三百一十二
分。各谦
一百五十。六,
豫
一百五十六。
二轨合
一千三百七十六
分。各谦
六百八十八,
豫
六百八十八。
九、随
世,辰初辰,
蛊
世,酉初夘。
二合折
三百六十
分。各随
一百八十,
蛊
一百八十。
二轨合
一千四百四十
分。各随
七百二十,
蛊
七百二十。
十临
世夘初午,
观
世,未初丑。
二合折
三百三十六
分。各临
一百六十八,
观
一百六十八。
二轨合
一千四百八
分。各临
七百四,
观
七百四
十。一、噬嗑
世,未初申,
贲
世夘初亥。
二合折
三百六十
分。各噬嗑
一百八十,
贲
一百八十。
二轨合
一千四百四十
分。各噬嗑
七百二十,
贲
七百二十。
十二、剥
世子初戍,
复
世子初酉。
二合折
三百一十二
分。各剥
一百五十六,
复
一百五十六。
二轨合
一千三百七十六
分。各剥
六百八十八,
复
六百八十八。
十三无妄
世午初子,
大畜
世寅初未。
二合折
三百八十四
分。各无妄
一百九十二,
大畜
一百九十二。
二轨合
一千四百九十二
分。各无妄
七百四十六,
大畜
七百四十六。
十四颐
世戍初寅,
大过
世亥初巳。
二合折
三百六十
分。各颐
一百六十八,
大过
一百九十二。
二轨合
一千四百四十
分。各颐
七百四,
大过
七百三十六。
十五坎
世子初辰,
离
世子初夘。
二合折
三百六十
分。各坎
一百六十八,
离
一百九十二。
二轨合
一千四百四十
分。各坎
七百四,
离
七百三十六。
十六咸
世申初午,
恒
世酉初丑。
二合折
三百六十
分。各咸
一百八十,
恒
一百八十。
二轨合
一千四百四十
分。各咸
七百二十,
恒
七百二十。
十七遁
世午初申,
大壮
世午初亥。
二合折
三百八十四
分。各遁
一百九十二,
大壮
一百九十二。
二轨合
一千四百七十二
分。各遁
七百三十六,
大壮
七百三十六。
十八晋
世酉初戍,
明夷
世丑初酉,
二合折
三百三十六
分。各晋
一百六十八,
明夷
一百六十八。
二轨合
一千四百八
分。各晋
七百四,
明夷
七百四
十九家人
世丑初子,
睽
世丑初未,
二合折
三百八十四
分。各家人
一百九十二,
睽
一百九十二。
二轨合
一千四百七十二
分。各家人
七百三十六,
睽
七百三十六。
二十蹇
世申初寅,
解
世辰初巳,
二合折
三百三十六
分。各蹇
一百六十八,
解
一百六十八。
二轨合
一千四百八
分。各蹇
七百四,
解
七百四。
二十一损
世丑初辰,
益
世辰初夘,
二合折
三百六十
分。各损
一百八十,
益
一百八十。
二轨合
一千四百二十
分。各损
七百二十,
益
七百二十。
二十二夬
世酉初午,
姤
世酉初丑,
二合折
四百八
分。各夬
二百四,
姤
二百四。
二轨合
一千五百四
分。各夬
七百五十二,
姤
七百五十二。
二十三萃
世巳初申,
升
世,丑初亥,
二合折
三百三十六
分。各萃
一百六十八,
升
一百六十八。
二轨合
一千四百八
分。各萃
七百四,
升
七百四。
二十四困
世寅初戍,
井
世戍初酉,
二合折
三百六十
分。各困
一百八十,
井
一百八十。
二轨合
一千四百四十
分。各困
七百二十,
井
七百二十。
二十五革
世亥初未,
鼎
世亥初寅。
二合折
三百八十四
分。各革
一百九十二,
鼎
一百九十二。
二轨合
一千四百七十二
分。各革
七百三十六,
鼎
七百三十六。
二十六震
世戍初寅,
艮
世寅初巳,
二合折
三百三十六
分。各震
一百六十八,
艮
一百六十八。
二轨合
一千四百八
分。各震
七百四,
艮
七百四。
二十七渐
世申初午,
归妹
世丑初夘。
二合折
三百六十
分。各渐
一百八十,
归妹
一百八十。
二轨合
一千四百四十
分。各渐
七百二十,
归妹
七百二十。
二十八丰
世申初午,
旅
世辰初丑。
二合折
三百六十
分。各丰
一百八十,
旅
一百八十。
二轨合
一千四百四十
分。各丰
七百二十,
旅
七百二十。
二十九巽
世夘初申,
兑
世未初亥。
二合折
三百八十四
分。各巽
一百九十二,
兑
一百九十二。
二轨合
一千四百七十二
分。各巽
七百三十六,
兑
七百三十六。
三十涣
世巳初戍,
节
世巳初酉。
二合折
三百六十
分。各涣
一百八十,
节
一百八十。
二轨合
一千四百四十
分。各涣
七百二十,
节
七百二十。
三十一中孚
世未初子,
小过
世午初未。
二合折
三百六十
分。各中孚
一百八十,
小过
一百八十。
二轨合
一千四百四十
分。各中孚
七百三十六,
小过
七百四。
三十二既济
世亥初寅,
未济
世未初巳。
二合折
三百六十
分。各既济
一百八十,
未济
一百八十。
二轨合
一千四百四十
分。各既济
七百二十,
未济
七百二十。
其下初合六十四卦流转推之。术 置天元甲寅巳来至受命,以三十二除之,余不足除者,从乾坤始数算外,主卦而取世阴阳断之,世阳从阳,
阳爻三十六。
世阴从阴,
阴爻二十四。
阳从九除,阴从六除,摘得数阳以三乘之,阴以二乘之,因而半之,即是忌耳。每取卦月乘之。假令贲卦世在初十一月,卦世属阳,阳爻三十六,以九除之,商得四,以三乘之得十二,因而半之是忌耳。 假令遁卦世在三六月,卦世属阴,阴之爻二十四,以六除之,商得四,以二乘之得六,因而半之是忌耳。
按以上二节阐明世卦推算之法,当是后人所附益,今退「二」字书之。
推厄法: 以入位年数除之,轨合数算尽厄也。 甲乙饥, 丙丁为旱, 戊己为中兴, 庚辛为兵, 壬癸为水。
按此节别见后文,疑有重出。
父相甲寅,景云元年庚戍,积六万四千三年算上,至开元九年辛酉,加上十一年算上,以三十二除之,不尽三,名入位年,合入需轨卦。阴爻二十四,以六除之,商得四,二乘之得八,因而半之四是忌。需卦轨合数一千四百七十二,以入位年三,至甲寅,加四算七,除需合数除二, 从父相庚申,命之得辛兵。推子厄用父轨,凡子受位,但不得别立轨,乃可救灾耳。甲寅先天元年壬子,积六万四千五年算上,至开元九年辛酉,加九算上,三十二除之,余五十尽五,合入小畜轨卦。
十一月。
阳爻三十六,以九除之,摘得四,以三乘之十二,因而半之得六,忌。
按上推算至唐开元九年,亦唐时术士所加也。
右六十四卦流转注十二之辰。
按此句为总题,折轨三十六卦位之文,不应在此处,盖后人以他文阑入,遂将原文移向后耳。
乾初子,坤初未。阳爻折数,一爻三十六,计六千九百一十二。阳爻轨数,一爻一百二十八,计二万四千五百七十六。阴爻折数,一爻二十之四,计四千六百八。阴爻轨数,一爻一百一十二,计二万一千五百四。阴爻又合折一万一千五百二十,合二轨四万一千八十。于易即位年数。术曰:已上各三十二乘之,即得其数。乘轨折之数,世属阳卦者,以九除之,以三乘之所得,因而半之,则是即位期也。能过此者,三乘所半之数即终矣。世属阴卦者,以六除之,以二乘之所得,因而半之,则得即位期也。能过此者,加所得即中期也。复能过此者,以二乘所半之数即终矣。以九除之皆尽无余者,阳以三乘所则,其年当数也。以九六除之有余者,以所得乘之,阳得正位,增九于所乘,阴得正位,增六于所乘,则是位之数也。用阳日者属阳卦,用阴日者属阴卦。
乾初以六乘者,谓姤也,阴失位在初。坤初以九乘者,谓复也,阳得正位在初。震兑离之象,阴所乘之数也。巽艮之象,四所乘之数。是即位之时年数也。卦轨轨阳爻六七,以四时乘之,各倍之,爻百二十八。阴爻八六,以四时乘之,各倍之,爻百十二。必用即位年,以即位时太岁呼之,尽算之上,则位之终岁也。算外是未入之年。孔子曰:「终始之义在外内焉,进退在二年,观其政以别知其泰延与否也。」
推之术曰:置天元甲寅以来,数至受命位之年数,以三十二数除之,不足除者,以乾坤始数算,未即得主岁之卦。知直事之爻在何辰,谓乾直事于十一月子,左行阳辰六;坤直事于六月未,右行阴辰六,阴阳交错,行于十二辰,一岁十二月而周也。当以即主立时月为政,故曰「知直事之爻在何辰」也。所属阴阳爻者也。阳爻三十六,阴爻二十四者,皆世所属阴阳者也。推之法,
阴卦
推世之所属阴卦者,假令即位之年得遁卦,七月申也。遁六月二阴爻,阴爻二十四,以六除之得四,以二乘之得八,因而半之得四,则即位之期也。能过此者,所乘八岁之中期也。复能过此者,三乘,所半,十二岁终矣。阴得正位,增六于所乘,为三十六年终矣。 推之法
阳卦
推世之所属阳卦者,假令即位之年得贲卦,十月亥也。贲初阳爻三十六,以九除之得四,以三乘之得十二,因而半之,则得六,则是即位之期也。能过此者,如所乘得一十,则中期也。复能过此者,三乘,所半六,得十八年终矣。阳得正位,增九以所乘,为五十四。巽艮之家四所乘得三十六。远期算天元甲寅岁以来,至宋高祖刘裕禅晋,岁在庚辰,号为永初元年,凡得积年二百七十六万八百四十七年。算上以三十二
半六十四卦得三十二,以为法,
除之,不尽十五,入坎离轨。以宋辛酉至周宣帝宣政元年戊戌岁,有一百五十八年。元嘉元年,即当魏氏世祖太武皇帝始光元年。以三十二除之不尽七,命之入大有轨。一本云「不尽十三,为入无妄大畜轨。六月未也。六月位阴爻八,以四乘之八,得三十二,以六除之得五,余不尽二,以二乘之得十,因而半之得五,初忌。能过此者,如所乘得十,复能过此者,三乘所半五,得十五终矣。不忌失位,阴增八终二十三除之得四十七,丙午岁天下忧重侵逼也,有余福也。 假令失位,阳者四七二十八,以九除之得三,余不尽一,以三乘所得九,因而半之得四有余,则是即位初期。能过此者,得九,中期也增复能过此者,得十三年终矣。下期失位,阳七,于所乘得四十二厄,所遭有余算,福之也。 假令得位,阴在六,四六二十四,以六除之得四,无余,以二乘之得八,因而半之,得四,初忌。能过此者,得八,中忌;复能过此者,得十二,终矣,下忌。得位阴增六于乘,得三十六,厄所遭也。 假令得位阳在九,四九三十六,九除之,得四无余,以三乘之,得十二,因而半之得六六,初忌。能过此者,中忌也。复能过此者,得十八,忌终也。得位阳增九于所乘,得九五十四,忌所遭也。」
按以上自推之术,以下皆后人因卦轨之义而阐衍其法,故推至南北朝年数,非易纬本文也。
推厄所遭法 以入位年数余轨数,算尽,厄所遭。 甲乙为饥。 丙丁为旱。 戊己为中兴。 庚辛为兵。 壬癸为水。 元算为月。
按此文已见前,此处疑复见,或亦后人所引耳。宋轨七百三十六庚申岁至今甲子岁,宋元嘉元年甲子,宋高祖第二息文帝义隆年号。为入位五年,以五除轨数,上所得积周一百四十七,余所一,厄所遭也。 丙寅岁入位七年,以七除轨数,上得积周一百五,轨命得庚寅,主兵,其年起兵荆州谢晦也。 癸未岁入位二十四年,以除轨数,上得积周三十,余十六,不尽,以庚申命之,得乙亥。乙主饥,其年河南大饥,豫州人相食。 甲申岁入位二十五年,除轨数,上积得二十九,余不尽十一,以庚申命之,得庚午。庚主兵马,其年九州发兵征蛮。 乙酉岁入位二十六年,除轨数,上得积周二十八,不尽八,以庚申命之,得丁夘。丁主旱,其年大旱,不收豆麦,豫州禾粟皆旱死。「七」丙戌岁入位二十七年,除轨数,上得积周二十, 余不尽七,以庚申命之,得丙。丙主旱,其年淮北二州春旱,不能种稻。余丁亥岁入位二十八年,除轨数,上积周三十六, 不尽八,以庚申命之,得丁夘。丁主旱,其年大旱。「五」戊子岁入位二十九年,除轨数,上得积周二十, 不尽十一,以庚申命之,得庚午。庚主兵,其年大兵。余己丑岁入位三十年,除轨数,上得积周二十四,不尽十六,以庚申命之,得乙亥。乙主饥,其年荒,籴贵。 庚寅岁入位三十一年,除轨数,上得积周二十三,不尽二十三,以庚申命之,得壬。壬主水,其年徐、兖州大水,官军因势泛舟至滑台,虏走,后果失利也。不辛夘岁入位三十二年,除轨即算死所遭也。以 尽法二十三,于上方除余三十二,以庚申命之,得辛夘。辛主兵,其年魏兵至江淮。余壬辰岁入位三十三年,除轨数,上得积周二十, 不尽,以庚申命之,得己巳。己主中兴。一癸巳岁入位三十四年,除轨数,上得积周二十, 余不尽二十二,以庚申命之,得辛巳。辛主兵,其年二月二十日甲子,东宫大逆。○按以上宋轨,取宋文帝在位年数,依法推算,穿凿无谓,文义亦不伦,盖为后人浅陋者所加,今改用细字附注。
推轨之术, 以天元甲寅已来,至今受命位之年,以三十二除之,余不尽,从乾坤始数算,则得主岁之卦,知直事之辰在何辰。以甲寅年至大唐先天元年壬子,积二百七十六万一千一百三十九,以三十六
或云以十二。
除之,积八万六千二百八十五周,不尽十九,入家人、睽轨,至元和十四年,合二百七十六万一千二百三十六。元和十五年庚午,
或云庚子,
积二百七十六万一千二百四十七。法阳爻以老阳数乘之,阴爻以老阴数乘之,随六爻阴阳多少乘讫,并之为分,各数倍分,各为折合数也。
按上推轨之术,与前文略同,而重复错见者,盖前为南北朝术士所发明,而此推至元和十五年,则又唐人所附益也。
解纯震(——) 初九, 春分二月中,明庶风。
咸纯离(——) 初九, 夏至五月中,凯风按乾元序制记作「景风」。
贲纯兑(——) 初九, 秋分,八月中,阊阖风。
屯侯(——) 九二, 小寒,十二月节。
豫(— —) 六二, 清明,三月节。
鼎(— —) 六二, 小暑,六月节。
归妹(— —) 九二, 寒露,九月节。
升公(— —) 六三, 大寒,十二月中,日在坎。
革(— —) 六三, 谷雨,三月中,日在震。
履(— —) 九三, 大暑,六月中,日在离。
困(— —) 六三, 霜降,九月中,日在兑。
小过侯(— —) 六四, 立春,正月节,条风。
旅(— —) 九四, 立夏,四月节。按此下当脱「温风」二字。
恒(— —) 九四, 立秋,七月节,凉风。
艮(— —) 九四, 立冬,十月节。按此下当脱「不周风」三字。
渐公(— —) 九五, 雨水,正月节。
小畜(— —) 六五, 小满,四月中。
损(— —) 六五, 处暑,七月中。
大过(— —) 九五, 小雪,十月中。
需侯(— —) 上六, 惊蛰,三月节。
大有(——) 上六, 芒种,五月节。
巽(— —) 上九, 白露,八月节。
未济(— —) 上六, 大雪,十月节。 按以上以四正卦爻配二十四气,其说亦见于乾元序制记,当是易纬本文:
冬至日在坎, 春分日在震,
夏至日在离, 秋分日在兑。
易纬是类谋:「以此四正之卦,卦有六爻,爻主一气。余六十卦,卦主六日七分八十分日之七。正岁三岁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六十而一周。乾象以中孚当十一月六十中气后十五日,准两卦强可得十二月,余少三日,当取十二月卦日也。右各以六日于决次,乃不可简取其孤如此,非是验也。以易纬推之,无劳更算。二十四气以成五日七分,正五日准四分之一,未消息即为善矣。
按:以上亦当为后人所加。
八百诸侯正月 侯,三月 侯,五月 侯,七月 侯,九月 侯十一月小过立春 豫清明。 大有芒种 恒立秋 归妹寒露。 未济大雪。
初六 一日, 六二 六日
九三 十一日 九四 十六日
六五 二十一日 上六 二十六日
二十七大夫蒙正月 大夫讼三月 大夫家人五月大夫节七月 大夫无妄九月 大夫蹇十一月:初六 二日 九二 七日。
六三, 十二日。 六四, 十七日。
六五, 二十二日。 上九, 二十七日。
九卿益,正月, 九卿。蛊,三月, 九卿。井,五月,九卿。同人,七月, 九卿。明夷,九月, 九卿。颐。十一月。初九, 三日。 六二, 八日。
六三, 十三日。 六四, 十八日。九五, 二十三日。 上九, 二十八日。
三公渐,正月, 三公。革,三月, 三公。咸。五月,三公。损,七月, 三公。困,九月, 三公。」中孚。十一月。
初六, 四日。 六二, 九日。
九三, 十四日。 六四, 十九日。
「九五, 二十四日。」 「上九, 二十九日。」
天子泰,正月, 天子。夬,三月, 天子。姤,五月,天子。否,七月, 天子。剥,九月, 天子。复。十一月。「初九, 五日。」 「九,二 十日。」
「九三, 十五日。」 「六四, 二十日。」
「六五, 二十五日。」 「上六, 三十日。
右是六阳月三十卦,直事日依气定,日主一爻。
八百诸侯。二月 侯四月 侯六月 侯,八月 侯十月 侯。」十二月。需,惊蛰。旅,立夏。鼎,小暑。巽,白露。艮,立冬。屯,小寒。「初九, 一日。」 「九二, 六日。」
「九三, 十一日。」 「六四, 十六日。」「九五, 二十一日。」 「上六, 二十六日。」
二十七大夫随二月, 大夫师四月, 大夫丰六月,大夫萃八月, 大夫既济十月, 大夫谦十二月:
「初九, 二日。」 「九二, 七日。」
「九三, 十二日。」 「六四, 十七日。」
「九五, 二十二日。」 「上六, 二十七日。」
九卿晋二月, 九卿比四月, 九卿涣六月,九卿大畜八月, 九卿噬嗑十月, 九卿暌十二月:「初六, 三日。」 「六二, 八日。」
「六三, 十三日。」 「九四, 十八日。」
「六五, 二十三日。」 「上九, 二十八日。」
三公解二月, 三公小畜四月, 三公履六月,
三公贲八月, 三公大过十月, 三公升十二月:
「初六, 四日。」 「九二, 九日。」
「六三, 十四日。」 九四, 十九日。
六五, 二十四日。 上九, 二十九日。天子大壮二月, 天子乾四月, 天子遁六月,天子观八月, 天子坤十月, 天子临十二月:
初九, 五日。 九二 十日。
九三, 十五日。 九四 二十日。
六五, 二十五日。 上六 三十日。 按:上文各卦图俱取五德首一卦六爻,依日配之,以例其余。原本多有脱落错误,今各依本卦补入。至策数亦有脱者,未敢妄补,姑仍其旧。
应已上尽卦爻日并上一同。右是六阴月三十卦直事日,依气定日主一爻。
候六甲子日中寒暑风雨,记其日,占发时方来,万不失一。 幽、冀,起,坎初六候之。 兖、郑,坎六四候之。 青、齐,震初九候之。 徐、鲁,震九四候之。 扬、吴、越,离初九候之。 凉、益、卫,兑初九候之。 并、雍、秦,兑九四候之。 推四正寒不侵公者,夷兵。若和气者,解入方伯。寒气,凶。和,吉。风盛雨者,坐刑杀。雾将死。若有和气王相,三十日当沴妖气为贼盗。右是六阴卦月三十卦直事日,依气定日主一爻。 按此句已见前,此处重出。
艮游魂中孚云:「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孚,信也。两阴在内,亦以五,以中和之气候之,两阴犹民于君在上矣,臣在下,候行中正之道,政教信于民,故谓之中孚。两阴者,三辰在亥为豕。爻失正,故变而为小名言豚。四辰在丑为鳖。鳖,鱼之微者。爻为正变,以其大节言鱼。三体兑为泽,四值天渊,二五皆坎爻,如水,水以水度,浸泽所养,故吉。互体是震,震为木,二爻巽为风,木在水上,而风行之,济大川,象君能济于难也。
按:以上乃郑氏易义之文。毛诗无羊篇正义亦引此文,惟缺首尾数语。而正义自「浸泽」以下,尚有「五亦以水灌渊,则鱼利。豚鱼以喻小民也,而为明君贤臣恩意所供养,故吉」云云。此亦缺而未载,疑脱落也。稽览图内有此文者,盖后人以此书专论卦气起中孚之义,故引郑氏易说附入,以相阐发,并非易纬本文。今退二字附书之,其字之脱误,则依诗疏互为校定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