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
易纬乾元序制记
汉 郑康成 注
乾:元、亨、利、贞,道之用也。微明所接,德由备也。
道之用者,道之所起也备。乾为天,天豳微萌明之,道之所交也。德由是故备,谓经称「元、亨、利、贞」也。
文王比隆兴始霸。
文王比德于乾之隆盛,谓其龙德长人以善,通其嘉会利贞之义。乾之以正,始霸四方,被江汉之上。
伐崇,作灵台,受赤雀丹书,称王制命,示王意。
入戊午蔀二十九年,时有赤雀衔丹书而授之。郑按:诗文王萹孔颖达正义引此文作是类谋,又引注称 康成,今故据以为康成所注。又上文「兴始霸」原本作「兴起霸」,今亦据正义文改。
序录著卦科合谋
序录,序王录。著卦为六十四卦经科,设王令之卦。
言道。深微幽虚恢。
深微幽虚,言纯精无形。恢,大也。
乾一言𫄙图侯
此一言乾一守。𫄙犹正。侯,要终也。误。按此注疑有脱。
神烂天地塞,
塞,满。言乾之神明烂然满天地之间也。
文王用其不倦,武发修其质素,周公用其节序,三圣首乾德,各就「乾元利贞」,每遗夕惕若厉,惧后戒。
言三圣俱首乾德,而所有同异。「厚」当为亨。文王自朝至于日昃,不遑暇食,是乾乾不倦。武王承而行之,不敢有加,是乾之质素。周公制礼作乐,光文、武之业,是乾之节厚。六长人以善,嘉会通礼,利慎于义,干事能正,六德靡悔,战战兢兢,三圣同之也。 按「节序」,据注应作「节候」。
是类摘表甄符,应合命精克慎不合,
甄绝。三圣俱知天命,能挺兴衰之表象,及瑞之所应合,明天命精微之道,极慎不合道也。
钩效纪录,兴亡授度。
效,验。言天能钩验五精,记其次第兴亡,天人皆受法度。或为「授」。
天子必思易,先知万世,为国著柄。
柄,本要也。
察之在,失之去。每云天命在主,摽操
存在去亡。操行主,王之存亡。天命要,主之所行,用道兴王也。
六十四卦,各括精受节,以历纪道。
括从絬精受节,谓各用事于诸月,以应纪明。天道,谓寒温之节与藏者也。
因象著命,取佐书,以州土之运次衡伍。
因象著命,谓叙其世数及名姓。取佐捉下辄皆以州土之运,以之卦于土,各有卦分相当,衡亭行为位之。 按此注疑有脱误。
一岁十二月三百六十五日四分度之一。
文宜言「四分日之一」。一日行一度,因言度
余二十。
余,小余,即上「四分度之一」分数。
四分一日以为八十分,二十为之。
四分一日以为大分则八十,以为小分则二十。小分四为一大分,
消息十二月,月居六日七分,十二月居七十三日一百八十分居四分。
消息十二月,正居七十二日,通计余分八十日四分,则七十三日八十分之四也。
三公十二月,月居六日七分,十二月居七十三日一百八十分居四分。
按此下尚应有「九卿」一条,方合五德之数,盖有脱文也。
二十七大夫十二月,月居六日七分,十二月居七十三日一百八十分居四分。八百一十二诸侯十二月,月居六日七分,十二月居七十三日一百八十分居四分。合德之分。
五德,辟公、卿、大夫、诸侯也。
三十日得三十五,
此则五卦之余
分。三十尽十二月,六十卦余分适四百二十分五日四分日一。
其法以余分来乘卦,得四百二十,以八十余已,则五日四分日一矣。此则方伯不与余之也矣。
辟卦温气不效,六卦阳物不生,土功起。
六卦谓泰卦、大壮也。夬、乾、姤也。盛阳时温气不效,故阳物不生,土功起也。○按注「姤」下尚当有「遁」卦,疑脱文。
三卦阳气不至,疾伤,日蚀既。
三卦谓泰、大壮、夬。此阳气盛息,其候决温,其气不至,故辟忧疾,日蚀既日矣。
六卦不至,震水涌。
其上三卦不效,后三卦又不效,于是阴乘其阳,故地震水涌也。
寒气不效,六卦不至,冬荣实物不成。夏寒伤生,冬温伤成,日月不明,四时失序,万物散去。
六卦谓否、观、剥、坤、复、临。盛阴用事,而寒气不效,万物冬荣,实物不成,其冲必有大寒,伤生物者也。
辟卦七十三日,日分之四。常风乱先王之法度,常风。
常风,每卦用事,有暴风也。○按正文「法度」下「常风」二字疑衍。
寒不时,所威不得其人。
谓春夏有寒效也。
秋不霜,行春令,缓刑罚。冬不冰,行秋令,免有罪。春冻不解,
亦谓温效于秋初也。
必有受命所亡。
谓受命之君所诛灭。
奢侈过度,刑罚妄行,百姓急不足,困饥作奢。此受命所行,
言王者虽有际会,安在其行之会?
辟杀之法,十二卦常蒙三十六年杀,非受命所亡也。
常不清明,非受命所亡。言此君臣自相杀之候。○按「非受命所亡也」应作正文,「常不清明」以下应作注。原本以正文混作注,以注混作正文,今俱订正。
卦不至为三年。二卦不至为六年,三卦不至为九年,四卦不至为十二年,五卦不至为十五年,六卦不至为十八年,七卦不至为二十一年,八卦不至为二十四年。九卦不至为二十七年,十卦不至为三十年。十一卦不至为三十三年。十二卦不至为三十六年。
不至,谓温不效,乃不清明也。
卦始用事,象东风雨,象施于也。
按:「于」下疑有脱字。
西方至,象作威也。南风,有罪也。
按:有罪上当有脱字。
北风至,熟无罪也。
按:「熟」疑应作「杀」,盖以杀变「煞」而误者。
东北为雨,西南为正,东南为温,西北为寒,
谓始用事也。文按:此注原本混入正, 今订正。
用事,东北为雨,西南为正也。东北南西皆风,东南温,西北为寒,
皆谓用事日也。○按:东北、南西二句,原本混作注,皆谓句混作正文,今俱订正。
观六四知其正。此候及四位之人,非独辟之。候卦要法,谨察卦用事日分数,当寒者寒,当暑者暑,当风者风,当雨者雨,此平法。
二为升气,五为降气,升阳为阳,升阴马寒,降阳为风,降阴为雨也。
谨司六月中寒温风雨,记其日与时,发时以验方来,万全不失一。
降效验也。
夏升降寒阴三过度,涌水为败。夏升阳降阳,温三过度,降雨为败。
谓六三、上六也。当微寒,过故为败也。
坎初,冬至,广莫。震初,春分,明庶。离初,夏至景风。兑初,秋分,霜下。卦候到占法
此四卦者,始效分至二十四气之主,故候其初用事以占之失。
复姓角名宫,赤黄色,长八尺一寸,三十六世。临姓商名宫,黄白色,长八尺三寸一分,七十二世。泰姓商名宫,黄白色,长七尺六寸,三十六世。
按隋书王劭传称坤电图云:「泰姓商名宫,黄色,长八尺,六十世。」与此不同。疑此即引坤灵图原文,而传写互异者。
大壮,姓商名角,苍白色,长七尺三寸九分,百三十一世。右圣人受命,瑞应之至,圣人杀龙,圣人兴起,河图出之者。
按此与上下文不相属,当有错误。据隋书王劭传、马骕绎史引坤灵图文有「圣人受命,瑞应先于河,瑞应之至,圣人杀龙,龙不可杀,皆盛气也」云云,疑即此文,而中有脱落耳。
姤,姓角名商,苍白色,长六尺三寸,二十八世。遁,姓宫名商,黄白色,长五尺九寸八分,五十六世。否,姓宫名商,黄白色,长五尺六寸一分,七十二世。观,姓宫名角,苍白色,长五尺三寸二分,百三十世。剥,姓商名宫,黄白色,长五尺九寸九分,百二十世。古君子得众人所助,圣人兴起必乾土,故大人动得中,君子受命法地蛇。
圣人兴起必乾土之中者,言必择土中而天下也。此在简柝,预在此章之载。○按毛诗孔疏引坤灵图云:「法地之瑞,黄龙中流见于洛。」又绎史引坤灵图云:「君子得众人之助,瑞应先见于陆。瑞应之至,君子法地,蛇不如龙,陆不如河。」与此文俱相合。疑自「古君子」以下,俱当为【【【坤灵图】】】之文,而中有脱简耳。
乾姓商,名商,白色,享国百二十。坤姓商,名宫,黄色,享国百二十。震姓角名,苍色,享国七十二。
按「名」下脱一字。
巽姓角,名角,苍色,享国六十四。离姓征,名征,赤色,享国六十四。兑姓商,名商,白色,享国六十四。坎姓羽,名羽,黑色,享国七十二。艮名宫,黄色,享国
七十二。按艮字下脱去二字。
帝者,雒书居处法
亦宜有「右」字,以脱耳。○按【居处法】盖亦雒书纬名,以上疑引其词,而以此语题之,故云脱右字也。
复始祖受命而王,子孙入其元百六岁,当阳旱不生,
此天下故灾之常也。王者受命,皆有灾会,但言夏者,举一隅小示之也。不生,物无生者也。灾其惟以人轨年除轨数,筭尽则厄也。甲乙为饥,丙丁为旱,率如此也。○按据注则正文应有「夏」字,疑「复」即「夏」之讹也。
贤子继世而立,有灾方来,豫畜而待之,此所谓转祸为福。天灾虽至,万民无饥寒之色。
按以上疑亦坤灵图注文而混错在此者。
冬温伤藏,日月不明,四时失序,万民散失,有受者常寒作藏也。霜
按此处原阙一字。
深也,温,赏予也。雨不时,特妄赏赐也。霜不时,杀无罪。风不时,令妄出也。冬不冰,行春令,免有罪也。春冻不解,行冬令,执无罪也。西风至,作威也。南风至,免有罪也。北风至,执无罪。
皆谓卦之不效逆四时。
夏升阳降温,三过度,雨为败。
谓九三、上九也。当征而遇过度,其败宜为风也。